绝无反转可能的通奸案,就这么神反转了

侠之大者,为国虚构

 

 

余少镭 现代聊斋余少镭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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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汉纸】34×34 纸本水墨|河夫作品(已在微店上架,阅读原文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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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再讲一个来自《客窗闲话》的故事,名字就叫《查氏女》:

 

万历年间,倭寇屡犯东南沿海,原因是日本国王死了正妃,他寻思中华多美女,便派军队犯我中华,强抢美女。

 

倭寇游弋至海宁盐官一带,守城官兵猝不及防,竟弃城逃窜,百姓无奈,也只能抛家别舍避难。

 

城中有一查姓女孩,刚满十六岁,从小失去母亲,长得如花似玉,听说倭寇将至,便对父兄说,你们赶紧跟着众人逃难去吧,我缠了脚,跟着跑会拖累你们的。放心,我会安排好自己,一定不会让家族蒙羞,说不定以后还能团圆呢。

 

倭寇逼近,父兄强拉她一起走,她死活不走。没辙,父兄只好洒泪而去。

 

书中暗表,小查是个中医粉,平时喜欢看《本草纲目》,认识了一种叫闹扬花的毒花,一吃即死,但是假死,一昼夜就能醒过来,她早就买了一些藏在家中,家人走后,她把自己上下内衣都缝得严严实实的,又把干花捣成药末,然后就静坐家中等着。

 

倭寇进城,马蹄声隐约可闻,小查知道时间到了,立刻用水冲服花粉,即时死去。倭寇搜索到她家,见女尸容貌倾城,颜面如生,肌肤触手有弹性,应该还有救,便把她也扛到船上。

 

一昼夜过去,小查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船舱里,身边还有一些女孩围着她而哭,一问,都是被倭寇劫掠而来的,小查便安慰她们说,怕也没用,姐妹们听我的,应该有机会脱难。

 

因为是为国王选妃,倭寇也不敢侵犯这些女孩。一路平安无事,船抵日本,倭寇开舱,见小查活过来,喜出望外,便将她和掳掠来的女孩一起,献给了日本国王。

 

国王一见小查,正是他朝思暮想的中华美女,迫不及待,便让内侍宣旨,准备策立正妃。小查对日本国王说,我是中华之人,只能跟同族之人一起生活,大王如果能把宫女都放出,替换成跟我同来的中华女子,我一切都听大王的。

 

日本国王看她娇弱的样子,也不防有诈,便一切照做。

 

当天晚上,国王传令,宫中大摆合欢宴。小查和同来诸女不断劝国王喝酒,同时悄悄把随身带的闹扬花粉洒在酒里。国王一喝即醉,搂着小查进内室,途中便想对小查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正撕扯间,突然口吐白沫,一头栽倒,不醒人事。

 

小查搜出国王的兵符,召集同来诸女,走出外庭,让内侍通知倭寇元帅,说刚跟大王聊天,大王得知我家有定风珠,就日本多飓风,命我去取来作镇国之宝,你们赶紧准备大船,载我们回去。

 

倭寇元帅有点怀疑,但一看兵符是真的,便连夜备船,载着小查和同来诸女,扬帆起锚,一路向西。

 

第二天,日本国王没按时上朝,他弟觉得不对劲,悄悄进入内宫,发现他哥倒卧在地,看起来还没死,便顺手补刀,把他杀了,然后自己上位。这么一来,国王的世子当然就怒了,率领他的拥护者攻打篡位的叔叔,于是日本国内大乱,也没人追究为什么从中华来的女子全部失踪了。

 

再说倭寇载着小查及诸女,又来到盐官城下,这次守城官兵已有戒备,倭寇向城上长官喊话,小查说我已当了日本国王正妃,这次是回来取定风珠的。守城将官不相信,小查说那你把我爹喊来,他叫查某,住某街某巷。

 

查爹登上城头,确认是自己女儿,守城官兵用绳索把小查拉上城,小查将计划告诉了守城将官,大备酒肉,并在里面掺入闹扬花粉,派一小队士兵送出城外给倭寇,说王妃取宝即回,贵军远来,先以酒肉犒劳,再等王妃上船。

 

倭寇不知有诈,遂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很快全部中招倒下,送酒肉的明军不费吹灰之力,把倭寇一个个割了首级。

 

第二天,守城将官上报朝廷,说取得了抗倭的伟大胜利。于是赐查家牌匾,上书“抗倭有功”,官兵则按功劳大小封赠,皆大欢喜。

 
 
如果说,上一篇《魏元虚》因为太长,翻完已快成人渣,那么,这一篇翻完,我已被炸得外嫩里焦。

 

一句话:倭寇这一次不是败于我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而是败于中华医学的博大精深。

 

小查灭倭的神药,闹扬花,其实叫闹羊花,因为羊吃了会“踯躅而死”,所以也叫羊踯躅、羊不食草、惊羊花等好几个名字。现代医学告诉我们,它属于杜鹃花科,内含梫木毒素,对呼吸及心脏都有抑制作用,过量可引起死亡。

 

《本草纲目·草部》确实有载,必须抄一下:

 

气味:辛、温、有大毒。主治:风痰注痛。用羊踯躅花、天南星,一起生捣作饼,蒸四五遍,以衡布袋收存。用时取焙为末,加蒸饼和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三丸,温酒送下。腰脚骨痛,空心服;手臂痛,饭反服。风湿痹痛,用凌晨踯躅花,酒拦后蒸过,晒干,研为末。每服五分,以牛乳一合、酒二合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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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羊花|网络图片,出处见水印

 

可惜,书上真的没说“服之即死,周时可醒”。深度怀疑,小查看的是盗版本草。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两分钱一本的《如来神掌》,学了都能碾压火云邪神,不管真书假书,能灭倭寇就是好书。

 

事实也证明了,中草药确实在这次抗倭战争中立了奇功。如果没有它,小查再怎么智勇双全也不好使。

 

不过,站在编剧的角度,还是想扯多几句。

 

查史料,明朝万历皇帝确曾封过两位“日本国王”,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丰臣秀吉和德川家康。只不过,丰臣秀吉病逝于1598年,即万历二十六年;而德川家康病逝于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

 

稍沾点边的是,德川家康的死因,有传说是死于中毒——吃了有毒的鲷鱼天妇罗。

 

还有一点,万历年间,大明朝确曾跟日本爆发了长达七年的“抗日援朝”战争,最后和谈时,丰臣秀吉提出的条件,第一条就是“迎明朝皇帝之女备为日本天皇之后妃”,也不是为他自己,而是给天皇。当然,大明没有答应。

 

日本国王为了娶个中国老婆,就派倭寇到中国沿海抢美女,清朝小说家这脑洞,实不亚于今天的抗日神剧。

 

除了背景、动机的瞎编,故事中侮辱人智商的Bug比比皆是。

 

咱先相信闹羊花可以“服之即死,周时可醒”这个设定,问题是,小查从海宁被运到日本,再送进王宫,一路闷在船舱里,发汗发臭,日本国王口味那么重,那么急不可耐,也不命人给她沐浴更衣?

 

如果有这环节,她随身带的闹羊花药末能不被发现?哪怕她像后世裤裆藏雷那样藏在隐密之处,一洗不全露陷了?

 

日本国王调动军队,也是用兵符就行?作者《东周列国志》看多了吧,以为真窃符救赵呢。

 

就算兵符真的好使,那时间节点,急色的国王还没好好“幸”一下王妃呢,就让她连夜回去拿定风珠?而且诸女还得同行?

 

据说《西游记》在日本也很受欢迎,倭寇将领也都那么没文化吗,不知道定风珠是灵吉菩萨才有的,一个普通中国人家怎么可能有?

 

……

 

种种漏洞,已足以成全这篇叫《查氏女》的故事,极有可能是抗日(神剧)爽文之鼻祖。它的灵感,可能来自《明史》这一段记载:

 

自倭乱朝鲜七载,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中朝与属国迄无胜算,至关白(丰臣秀吉)死而祸始息……(列传第二百八·外国一·朝鲜)

 

丰臣秀吉侵入朝鲜,大明出师抗日援朝,结果打了七年,损失了几十万兵力,几百万两白银,都没有胜算,最后还是丰臣秀吉病死,战争才告结束。

 

对于大明来说,这场战争导致的结果,就是国库空虚,军事重创,民不聊生,而建州女真趁机下山摘桃子,才有后面满清入关之祸。

 

所以,编造“日本国王”被我机智勇敢的中华少女设计害死的故事,确能满足明清两代大部分汉人的意淫。

 

巧的是,故事中的海宁盐官查氏女虽是虚构,但海宁盐官查姓一族,后世却出了一位擅长编造此类故事的作家:查良镛。

 

他写郭靖因为忠厚老实,机缘巧合,成为成吉思汗的金刀驸马,最后一句“杀得人多却未必算是英雄”把一代天骄气吐血,当晚就死去。

 

他写襄阳大战,杨过一块飞石,就把蒙古的蒙哥大汗当场击毙。

 

他写无赖韦小宝,凭着小机智和性能力搞掂罗刹国执政女王苏菲亚,顺利签下中罗双赢的《尼布楚条约》。

 

……

 

这一个个脑洞,比闹羊花灭倭寇又如何?

 

一个研究历史的,就因为编这样的故事,成了文化大师。

 

可见,因为爱国而编故事,只要编得够精彩,理直气壮地坚持编下去,就没人敢说三道四,甚至能成为大侠,万众景仰。

 

闹羊花不能用,我们还有海带;裤裆不允许藏药,我们可以藏得更深一点,杀不死你,也能阉了你……

 

只要能让民众解恨,又能吓尿鬼子,怎么编,都是合理的。

 

套用查大侠那句名言,就是:“侠之大者,为国虚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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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无反转可能的通奸案,就这么神反转了

余少镭 现代聊斋余少镭 6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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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难度反转】纸本水墨|河夫作品(原图已在微店上架,阅读原文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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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古代通奸入罪,如果是捉奸在床,证据确凿,几乎审都不用审就可判刑。

 

晚清吴炽昌的《客窗闲话》,记了一则被反转的捉奸案。

 

某地有一书生,给同村一富豪亲戚当会计。后来那富豪死了,留下了一个小寡妇和一份大家产,因为没儿没女,同族中人纷纷想把儿子过继给小寡妇,可都被她婉拒了。

 

婉拒的理由是,我二十岁都不到,如果你们给我一个幼儿,我没有抚养经验;给我一个年长的,又怕瓜田李下,授人以话柄。这样吧,再过二三十年,等我老了,我会听大家的话,过继一个儿子的。

 

这理由所有人都无法反对,但那些想把儿子给她的族人,都冲着那份家产而来,被拒后不甘罢休,知道她这么年轻肯定守不住,只要被揪住把柄,机会就来了。于是就贿赂她的婢仆,告诉他们,一有情况就通报。

 

果然,没过多久,年轻寡妇就跟男主——也就是那位书生好上了。书生其实也是有妇之夫,刚开始还遮遮掩掩,密会只限白日,黄昏离开,到后来感情日深,也留宿过夜。

 

族人收到风,就在某一个晚上发动捉奸风暴,婢仆里应外合,捉奸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入小寡妇卧室,将赤裸着身子来不及躲避的“奸夫淫妇”捉拿在床,连席子带被子一起捆了,送到官府治罪。

 

一个大瓜炸响,消息以最快速度扩散,书生的妻子得知,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丈夫的安危。

 

按大清律例,两情相悦的通奸称为“和奸罪”,男女同罪,若女方无夫(含夫死)的,杖八十,有夫的杖一百。也就是说,寡妇和书生都得打八十大板。

 

虽说只是杖刑,但行刑用的棍子有碗口粗,行刑者出手轻重,可决定受刑者的生死,如果下狠手,几下就能把人命给打没了——犯人受刑不过而死,行刑者是没有法律责任的。所以,那书生的妻子,不管对丈夫跟人通奸有多么的恨,都不希望自己成为寡妇。

 

男权时代,寡妇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怎么救丈夫?

 

她连夜去找讼师。

 

讼师即状师,古时候替人写状纸、帮人打官司的人,有点类似今天的律师,看过周星驰《九品芝麻官》和《审死草》的朋友,应该都不陌生,讼师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讼师听了书生妻子的诉求,说捉奸在床,根本没有辩护可能,不过我有一办法,按我说的做,应该能反转。书生妻子说,只要救得了我丈夫,一切都听您的。

 

于是如此这般,略过不提。

 

捉奸事发深夜,衙役早已下班,只剩几个值夜巡逻的,看到群众捉奸而来,就把“奸夫淫妇”暂时安置在班房的密室里,等早衙再禀报县太爷审理。

 

刚安排好,便见讼师和一位健妇(没缠过足的精壮妇人,多为奴婢出身),带着一个披头散发的青年妇女哭哭啼啼而来——其实就是那书生的妻子。衙役跟讼师熟,就问先生半夜来这里有何贵干,讼师指着书生的妻子说,这是我外妹(同父异母妹),刚被人扭送来的那个奸夫就是她丈夫,我妹以为他被愤怒的群众杀了,痛不欲生,我跟她说捉奸的都是同族之人,不敢随便杀你丈夫的,她不信,非要看到丈夫才放心,我就带她来了。

 

说着,讼师开始给衙役塞钱。衙役收了钱,心想这也不是什么人命大案,就对讼师说,既然是先生您的妹妹,那就让她进去看看吧。

 

于是,健妇扶着书生妻子走进班房,讼师在外面等着。

 
 

镜头一转,天亮了,县官传令开衙,讼师赶紧喊妹妹出来,那健妇就扶着书生妻子出来,披头散发,以袖掩面,哭得很惨的样子。讼师雇了顶轿子把她送走了。

 

没过多久,县太爷升堂,族人所请的另一位讼师按程序向县太爷告发奸情,说捉奸在床,现已押送到衙。县太爷命衙役先把“奸夫淫妇”带到帷幕里,给两套衣服他们穿,然后再带上堂。

 

书生先上堂,对方讼师指着他问:“你既是儒生,通读圣人书,怎么可以干出这等脏事?”书生也怒了,说:“我们夫妻在房间里行周公之礼,圣人都说这样是‘敦伦’,请问犯了什么王法?”(周公之礼、敦伦,都是指夫妻房事。)

 

此言一出,县官都愣了,啊,你们是夫妻啊?书生说当然。县官又问,那怎么同宿别人家?书生说,我跟那家人是同族亲戚,一向都在帮他打理家务,家主死后,主母年轻守寡,我怕外人说三道四,就带着我妻子一起住进去,没想到族人误会。

 

堂上族人一听,都说大人别听他的,那就是那家的主母。县官命衙役将女犯带出,众人一看,果然不是那小寡妇,当场傻眼。

 

县官完全相信了书生的说辞,见报案者已无语,当场把书生夫妻释放,并将捉奸的族人裤子脱下,当场打PP。

 

书生和妻子安全回到家,按事先说好的,重酬讼师。

 

一场没有任何反转可能的捉奸在床,就这么被讼师给一招反转了。

 

说实话,这讼师的偷梁换柱计,巧妙是够巧妙了,但如果我是捉奸者,想再反转,如反掌之易。

 

很简单,既然说你们夫妻在那房间敦伦时被误捉奸的,那就请单独讯问妻子,房间里的布置,梳妆台是什么样式的,点的是蜡烛还是油灯,灯烛放在房间的哪个地方,墙上有没有挂画,床具、蚊帐、枕头的颜色、花纹等,不要求全部准确,能说出两三样既可,然后请县官亲自带人到现场验证。

 

还可以加一招:因为捉奸时是赤条条连人带被捆送县衙的,两人脱下的内外衣都还在现场,如果我是族人雇的讼师,完全可以向县太爷支招,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县官亲自找几套女性内外衣放在现场,然后单独带书生妻子去指认,哪一套是她的。

 

这么一来,不就原形毕露了吗?

 

不。假如我是书生妻子找的讼师,既然能想出偷梁换柱计,那么应该也能想到,对方可能会出这一招,怎么破解?

 

也不难。可利用书生妻子进班房密室跟书生和小寡妇见面的机会进行串供,让对方详细告诉她房间里的细节,包括当时小寡妇穿的内外衣是怎么样的。

 

真这样,剧情就可以反转反转再反转,让所有自媒体至少收割三轮流量。

 

那么,就让书生夫妇和小寡妇笑到最后了?

 

也No,如果我是《客窗闲话》的作者,我会继续编下去:

 

经过三轮反转,尘埃落定,书生一方取得胜利。小寡妇知道家中婢仆向族人通风报信,全部赶走。没多久,一个丫环跑到县衙告发,说她早就被那富豪收了,而且怀了他的骨肉,富豪答应她,只要她顺利生下儿子,就正式纳她为妾。可这事被那小寡妇察觉,竟然和书生串谋,把富豪毒死。丫环向族人通风报信,并不是为了拿那一点钱,而是希望书生和小寡妇奸情曝光伏法。

 

最后,报案的丫环怕县官不信,要求开棺验尸。这一验,果然从尸骨里验出剧毒。于是,严刑之下,书生和小寡妇认罪,判斩立决。

 

几个月后,丫环生下儿子,她顺理成章地成了当家的,继承了富豪的家产,然后把所有被赶走的婢仆都请了回来。

 

完了?

 

别急。

 

丫环生的小孩一天天长大,渐渐的,族人们发现,这孩子跟富豪家中一仆人长得越来越像。族人们不甘心,找个机会把那仆人灌醉,引诱他说出真相:

 

原来,那小孩真是仆人和丫环私通而生的。因为收了族人的贿赂通风报信被小寡妇赶走,两人怀恨在心,心生一计,仆人先是偷偷撬开富豪棺木,把毒素注入尸骨,再让丫环去报案。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丫环和仆人斩立决,小孩被判给官为奴,家产全部查抄充公。

 

赢的是官府。

 

以上纯属瞎扯,《客窗闲话》原故事只到书生和妻子“二人归,厚酬讼师”而止,因为它只是放在《书讼师五则》系列中,该系列讲了五位高智商讼师怎么为当事人脱罪的故事,似乎笑到最后的都是讼师。

 

但谁都知道,当讼师,不跟官府搞好关系是很难执业的。原故事中的讼师,如果不是跟衙役很熟,如果不是塞钱,能顺利地偷梁换柱吗?他最后得到书生妻子的重酬,能不拿一部分去跟县官或衙役们打点打点吗?

 

可见,在古代,凡涉及经济的案子,笑到最后的,都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也不是讼师,而是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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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自灭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09/14/2021 postreply 16: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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