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情爱,鬼都不支持诛心之论
好久没当故事的搬运工了,今天是周日,翻翻《耳食录》,择吉分享。
真的是“择吉”,因为故事的名字就叫《仍吉》,听起来有点奇怪,其实是狐狸精女主之名。
《仍吉》原文很长,全翻过来估计要近万,所以只能挑重点详讲,其他的简断截说。
说绍兴有一位姓郭的穷书生,科举不第,写公号没人打赏,穷困潦倒,三餐难度,扪心自问:你怎么不去死?
于是把衣服全当了,倾尽所有,赴酒家吃了顿豪华大餐,喝得酩酊大醉,出来后把剩下的零钱全给了当街乞丐,且歌且笑,出城往山中寻死。
到了荒谷之中,解了腰带,就想在一棵歪脖子树上自挂……突然树里冒出一人,又丑又脏,对郭生说,我就是刚才你给过钱的乞丐,乞讨为生几百年尚且不想死,你公号没人打赏就想死,羞也不羞,不如跟我走,我带你见识一番,过后再死也不迟。
郭生心想,都到这一步了,也没啥好损失的,就跟着那乞丐走。
走到一处断崖之下,钻过一小洞,见一方池,乞丐脱了衣服跳下去洗了个澡,上来时完全变成高富帅。郭生也跟着下池,果然也变了,看水里的倒影,认不出自己来,妥妥的一个古代吴亦凡。
这时乞丐说行了,我任务完成,接下来看你的了。说完咻一声不见。
郭生孤身在山中走,走着走着,遇见一座城,一进去,城中男女惊为天人,围观者越来越多。郭生想起“看杀卫玠”的典故,怕了,却无法突围,狼狈不堪。这时有一老妇人暗示他,赶紧去除美颜啊。郭生赶紧抓起道旁污泥,就往自己脸上涂。
脸一脏,围观的人也少了。黄昏时候,人都散去,只剩那个老妇人,拉着郭生的手说跟我走吧,保你安全。
郭生惴惴不安,但不得不跟着走。进了一豪宅,一美女掀帘而出,一见郭生,说:“这么脏,洗洗睡吧。”老妇人就把郭生带去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两人就睡了。
当然不是跟老妇人,而是那个美女。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就是女主仍吉。凡艳遇都很俗套,脑补就好。
可惜好景不常,一天,老妇人告诉仍吉,外面都传说你在家里养着小鲜肉,要把你炒上热搜。仍吉怕了,就把郭生藏在狭窄的夹室之中,不让他出来。郭生郁闷无比,跟仍吉虽然恩爱,但暗无天日的生活,实在难捱。
某夜,仍吉不在,忽一黑粗大汉强闯其宅,直接找到夹室,二话不说,把郭生夹在腋下,施展轻功越墙而去。郭生只觉得耳边呼呼风声,没多久,被扔到一个庭院里,正惶恐之际,灯火闪动,一队女子从内室出来,看到郭生,开心地笑了,就把他半推半挽弄进了内室。
接下来发生什么?如您所愿,只能用原文说,“交相接也”。
别想得美,这可不是一个女的,而是一队……那画面实在太美,只是想象,你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到了天快亮时,郭生实在撑不住了,全身虚脱,昏昏欲睡,但听得耳边说:“够了,已成人渣,扔了吧。”只觉得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扔到门外,然后门又关上。
天大亮,有一大官乘轿路过,见路旁倒卧一人,命随从上前询问,郭生撒谎说饿的。大官生恻隐之心,命人把他带回官邸,喂以汤汁,又问所从何业,郭生也不敢说是做公号的,只说是读书人。大官大喜,说最近风声紧,请不到私塾教师,你就安心呆在我这里教我两个儿子吧,顺便也帮我处理文件,包你吃穿无忧。
郭生大喜过望,当场答应。
注意,到此为止,前面的事都是铺垫,接下来才是戏肉。
某日,大官加班审案,郭生隐在公堂一侧,旁听了几个案子:
其一,某地城隍爷病了,手下小吏贪赃枉法,收了一个起诉人的钱,处罚了无辜者。案情曝光,城隍诚恐,主动报案承认渎职。大官把城隍的那些小吏按情节轻重分别论罪,然后剥夺城隍的俸禄一年。
其二,一富人起诉一个穷人,事因该穷人曾向富人借钱,逾期还不上,富人便占了他的房产。那房产估值超过欠债总额,穷人请求自己卖房还债,富人不许。穷人想去告官,富人派人半路截住他,并把他打成重伤。穷人的一位朋友得知此事,怒从心头起,杀了富人后逃亡,富人死后便来起诉那穷人。
大官审问清楚,判决说:“你为富不仁,仗势欺人,本就有过错。如果是那穷人杀了你,那他是因怨杀人,按律该偿命。但他的朋友杀了你,则是侠义之举,阴律不会追究他的罪。”
这两个案子的判决,郭生都竖大拇指,认为判得公正。
城隍的小吏收人钱后,真的替人办事,用今天某些法官的话来说,恰恰是没有“坚守底线”,当然该受惩罚。城隍爷虽然身在病中,监管不严也逃不了,罚一年工资,合理合法。
第二个案子,欠债是一回事,侵占私产是另一回事。在穷人愿意卖房还债的前提下,富人依然要强占他的房产,要是按现在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私产神圣不可侵犯,穷人打死强闯、强占他家的富人,也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更何况,富人还暴力阻止穷人走法律程序,那就更加罪有应得了。
接下来,两个涉及男女之情的案子,郭生就另有看法了。
先是一女子告一男子,说那男子杀了她。男子辩白说,两人原本相爱,因种种原因不能结合,女子郁郁病死,并不是自己杀她。女子说,我死了你置若罔闻,很快又娶了另一个女人,一点都没把我放在心上,冷漠残忍如此,等于希望我死去,这不是杀我是什么?
大官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你这理由就太牵强了,这样就算杀人,那人间得增加多少杀人犯?走吧。
另一件,是丈夫告妻子失节,想把她从家庙中除名。妻子说她根本就没有失节,丈夫说,我发现你每次跟我们邻居少年相遇,总会痴痴地盯着他看,直到看不见为止,只不过受身份限制没有勾搭成奸而已,你内心想什么以为我不知道吗?
大官怒了,说你这纯属罗织罪名,赶紧滚。
郭生看到这里,也忍不住,写了一封陈情书给大官,洋洋洒洒,大意是说:
男女之事,“要以治心为本”。男人因为事业、生计等,容易分心,但女人之心,“惟男子是寄”,如果能得到她的心,那就是她的丈夫;得不到她的心,就算你是她名义上的丈夫,也是名存实亡。
前一个案子中,女子因为跟那男子相爱没有结果,郁郁而死,却得不到那男子哪怕一滴眼泪的回报,才来告阴状;而那男子到这一刻仍在为自己洗白,一点都不愧疚,人不能薄情到这种程度,所以,应按女子所言,让男子抵罪。
至于那个丈夫想把妻子逐出家庙,也在情理之中。自己的丈夫就在身边,眼里却只有别的男人,这证明她的心已经不在丈夫身上了,丈夫不想要她做妻子也是可以的。
大官没采纳郭生的意见,郭生也固执,继续坚持自己看法,搞得大官不高兴了,对人说,他不过是一个门客,却总要干预我办案,凭什么?从此对他渐渐冷淡。郭生也自知没趣,于是离开大官,到处去寻找仍吉。
故事讲到这里,轮到我们来讨论了,后面这两个案子,大官的判决有没有问题?
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一方郁愤而死,另一方不但没表现出很伤心,还很快有了新人,这可以说他凉薄、无情,但古今阴阳,皆无“凉薄”罪,最多受道德谴责。硬要说这样就是有杀人之心,甚至等同于杀人,那就是诛心之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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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案子,爱美之心,男女皆然。男人婚后依然喜欢看美女,为什么女人就不行?不见多少人妻对王思聪、吴亦凡喊“老公老公我爱你”吗?
当然这是现代,古代万恶的男权社会,对女人的“贞节”要求较高也是事实,只是,也没高到多看几眼美男子就“失节”的地步。所谓“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就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淫荡,主要看她(他)的行为,而不能诛心,否则,世上个个都是色魔。
所以,个人认为,大官不受理,完全没毛病。而郭生为此跟大官固执争论,固然有其可爱一面,也暴露出他的价值观之迂腐。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他在给大官的陈情书中说:“国家有原情之律,君子有诛心之论。”所谓“原情之律”,也即“原情定过”或“论心定罪”,就是根据动机来给人定罪。基本上,从春秋开始都是如此,《盐铁论·刑德》中如是说:“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但是,这种以动机定罪的原则,恰恰是导致人治、以及有罪推定的万恶之源,所以,现代法律的进步,就是不再以动机定罪。
想起苏联时期的一个经典段子:有人散发空白传单而被捕,他辩解说,传单上什么都没写,凭什么抓我?警察说,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吗?
(友情提示:千万别把这当成一个笑话,否则,勿谓言之不预也。)
说回《仍吉》,故事的最后,像巴黎铁塔反转再反转:郭生找不到仍吉,到处流浪,神奇乞丐再次出现,对他说你可以回去了,一把将他推下悬崖……郭生吓醒过来,发现自己还躺在那棵歪脖子树下,原来上吊的腰带断了,不知道是做了个梦,还是死去活来,什么仍吉、大官,不是梦中所见,就是灵魂在阴间的偶遇。
后来郭生为文不成,只好给人当挑夫,但力量不济,所得甚少,再次寻死——这次选择了投河。但是,就在他走到河中间时,奇迹再次出现,仍吉和老妪乘船经过,把郭生救上船,一番波折,两人相认,仍吉告诉他,你当时已做鬼,我是狐狸,与鬼为邻,才有此奇缘。现在我们破镜重圆,我还有些积蓄,我们回你老家定居吧。
从此,郭生与仍吉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慢着,这话你信吗?按狐狸的天性,还有郭生“诛心”的惯性,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嗯,你相信就好。
-END-
这么香艳的求仁得仁,你扛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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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今天真的只想跟大家分享一个香艳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康乾盛世,主角是一只狐狸精。狐狸精,本来是人都会害怕,偏偏有一位姓罗的书生,聊斋看多了,人间美色已满足不了他,老是意淫狐女之美,朝思暮想,恨不能一见。
后来,听人说不远的荒郊野外某古墓里有狐狸精,谁谁谁都曾经在那里爽歪歪过。罗生急不可耐,备上纸钱祭品,按定位找到那座古墓,烧书一封,上面写着:“如果贵府千金已名花有主,或觉得我条件配不上,伏望赐一漂亮丫环作侍妾,一样感恩不尽,日后自有厚礼拜上。”烧完拜了几拜。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罗生正在家中伏案沉思,忽见一美女在灯下出现,嫣然一笑说,我家主人感您盛情,特别挑了今天这么一个吉日,命小婢三秀前来侍候,望勿见弃。
罗生定睛一看,三秀风情万种,媚骨跃然,大喜过望,当即就收了。一试之下,人狐之欢,果然比人人更爽,从此夜夜日日,尽坠温柔乡中,乐不思人。
三秀有隐身异能,一般人看不见,罗生出远门她也能寸步不离,这让罗生更惬意,还省去逛青楼的开销。
没过多久,罗生就发现问题了——这骚货还是一吃货,除了一日三餐吃得多,家中食物也被她偷吃了不少,吃到没啥可吃的,就偷偷把衣服、家私等拿去卖或典当,然后买零食吃。罗生猜,这事她一人干不了,应该是有同伙,于是就说了她几句,我的也是你的,想吃什么跟我说就行,何必偷呢。
但罗生说她时,她一脸委屈的样子更让人神魂颠倒,没几句就用嘴堵住罗生的嘴,罗生对她的不满立即化为满身正能量,于是又狐天狐地起来……
三秀就这样,食欲旺盛,性欲更旺盛,无论白天黑夜,随时随地想要,罗生殚精竭力,她还是一副永远不满足的样子。
时间一长,罗生家产被吃空,身体里的正能量也被掏空,上下都喂不饱,吵架的次数自然多起来,隔阂日深,感情也不复从前了。三秀干脆招来狐朋狗友,在罗家日夜作妖,搞得全家鸡犬不宁。
罗生无奈,请来一道人镇妖。
道人正要施法,三秀现出真形,为自己辩护,说这事一开始就是罗生主动去请的,我只是奉主人之命前来,既不算私奔,也不是约炮,不信你去问我主人,罗生的求婚书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至于贪吃贪淫,本就是狐狸天性,作为一个读书人,他难道不知道吗?他正是因为好色,人类已满足不了他,才移情于狐类,现在反而要以人情常理来约束本狐,您不觉得这很荒谬吗?就按人理来说吧,好色图乐,就不能吝惜钱财,我既然身为他的姬妾,他就有责任养我,给的钱不够我吃,我当然就要自己动手拿了,哪家不是这样的?我拿我自己家的东西,能算偷吗?至于床笫之欢,不也是人之常情吗?你们的圣人都说了,什么敦伦,什么周公之礼,全是好词,所以无论是圣人制礼,还是帝王立法,都没规定一天只能做几次,我想做就做,这不就是我们当姬妾的本分吗?他内存不足无法支持即插即用,怨得了我吗?以此来定我的罪,这公平吗?
道人愣了一下,又说,那你聚众寻衅滋事,这又怎么解释?
三秀说,寻常人家,把女儿嫁到夫家去,自然会有所图,达不到要求,或者觉得女儿被夫家欺负,就会上门为女儿讨个公道,这种事您见得少吗?有人因此而被治罪吗?
一番奇葩说,道人哑口无言,想了又想,笑着对罗生说:“你这就是求仁得仁,有啥好埋怨的。我老了,不能用神力去干涉儿女私事,就此别过。”
后来,罗生家贫如洗,精尽人亡。
不好意思,故事讲完,我的狼子野心也暴露了:没错,意犹未尽,还是想再讲一次“求仁得仁”。
再次强调,“求仁得仁”从本义到引申义,只有褒贬上的嬗变,语义逻辑上从没变过【传送门】。
褒,即孔子评价伯夷、叔齐所用的“求仁得仁”,可算正能量;贬,例如网络上的“求锤得锤”,可算负能量。
不管褒贬,不管本义还是引申义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求仁得仁”的语义逻辑中,必然条件有两个:1.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了世俗意义上的坏结果(斟酌良久,放弃了“恶果”和“苦果”);2.此坏结果是可以或者能够预料到的。
所谓“世俗意义上的坏结果”,即死亡、重病、坐牢、破产、失业等。
伯夷、叔齐饿死,正是一种“世俗意义上的坏结果”。这是他们所追求的吗?不是,但是,这却是他们的人生选择极有可能导致的,而且是能预料到的,可他们明知会这样,依然对弃国、绝周无怨无悔,孔子才说他们是“求仁得仁”。
变法失败,谭嗣同可走而不走,最后牺牲,他的死,也算是“世俗意义上的坏结果”。但是,这正是他的人生选择必定导致的,也是他自己非常清楚预料到的,所以,他的牺牲,当然也是“求仁得仁”。
反过来,官宣里的雷锋同志,比复旦王书记更加“为人和善、工作勤勉、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关爱亲人、关心同志”(复旦官宣),但雷锋同志的牺牲,能算“求仁得仁”吗?
不能,因为他在一场事故中被电线杆砸死,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不是他平时的表现可能或必然导致的,谁也不可能预料到。所以怎么歌颂雷锋都行,但如果谁敢说雷锋是“求仁得仁”,轻则被舆论群起而攻之,重则,是要那啥的。
那么,凡是当事人没预料到的坏结果,都不能算“求仁得仁”吗?
也不是。巧的是,“求仁得仁”的百度百科里,在“成语用法”处有一个示例,正是我这两天想跟大家分享的“重口笔记”——这就是开篇所讲的那个香艳故事,来自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
罗生求狐得狐,最后被狐狸精搞得正能量干涸而死,这是他预料到的结果吗?
从故事本身来看,他没有预料到。
那为什么道人听完狐狸精的抗辩后,说罗生是“求仁得仁”?
因为,在神话世界里,人跟狐结合,有两种可以预料到的结果:一是有如神助,生活性福美满;二是,狐毕竟是妖,狐性不同于人性,跟狐结合也有可能导致家破人亡。罗生没有料到这一点,那是被美色迷眼,最后咽下这苦果,就是负能量的“求仁得仁”,用今天的网络语言来说,正是“求锤得锤”。
所以道人这么说没毛病,而纪晓岚这么写,证明了至少清初对“求仁得仁”已有贬义上的引申了,并不是到了网络时代才出现“求锤得锤”含义的。
这种负面意义的“求仁得仁”,大概可以归纳为:“自己A的B,含泪也要C下去。”像一个三元一次方程,其中A、C是动词,B是名词,A、B、C有无限组解,每一组解,都是一种贬义的“求仁得仁”。
粤语有一句俗话很精彩,叫“食得咸鱼抵得渴”,也是求仁得仁的生动注脚。
回到王书记被杀一案,为什么不能说是“求仁得仁”?
因为按目前情况来看,那只是个意外,就算王书记真是因为解聘姜老师才被杀的,也是一个极小概率事件,它既不是王书记所能预料到的,也不是他的同事或任何人能预料得到的。
假设一下,只有这种情况下,王书记才可称得上是“求仁得仁”:
聘期将届,姜老师知道自己很可能被解聘,不只一次威胁王书记或放出话来说,谁不跟我续聘,谁就不会有好果子吃。或者,同事也觉得可能会有人对王书记采取不利行动,劝过王书记得饶人处且饶人,但王书记坚持原则,“不为所动”,依然决定解聘姜老师,于是,绝望的姜老师对王书记下狠手。
如果真相真是这样,那么,痛悼他的同事就可以这么说了:
刚者不寿,同仁所料;求仁得仁,永珍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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