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民(308)

 

 

 

20年前,我与青春的缠斗

2021-06-07 12: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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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落师门

拿起笔就有如点燃灵性火焰的明灯

1

2018年夏天,县城老家的房子供暖改造,我回去照看施工。屋里的暖气片都要拆下来换成新的,少不了移动家具。我挪动沙发时突然从里面掉出一本杂志,书页里滑出一张光碟。我先是一愣,恍然记起,距离上一次小心翼翼把这东西藏起来,已经隔了快20年之久了。

一瞬间有什么东西触动心弦。我摆弄着碟片,吸溜一口保温杯里的茶水,静静等待着昏黄的记忆重新浮出脑海,好不容易才拼凑出段超的模样来。

段超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人长得黑黑瘦瘦,中等身材,有着一股子执拗劲。作为80后独生子女的我们曾被称为“小太阳”、“小皇帝”,但和现在的孩子相比,其实独立得很,读到小学三四年级后就很少让家长来接送了。小孩子建立友谊的方式往往是从结伴回家开始,段超和我却不在此例——我步行回家,他家离学校很远,每天“掏裆”骑着“二八大杠”上下学。

我俩能混在一起,是因为都爱玩街机游戏《三国志》。我俩放学后常常一头钻到街机厅里,拍出5毛钱换2个游戏币,迫不及待地开始“双打”。这样一来,回到家的时间会晚上半个小时左右,就算编出“值日”等花样百出的谎话,但父母还是很快就发现了我们“不学好”的秘密,我俩没少在众目睽睽下被揪着耳朵拖出街机厅。可县城里少说也有二三十家街机厅,段超和我后来专挑地点偏僻的地方来规避家长的眼目,小升初那个暑假,硬是酣畅淋漓地玩了1个月都没被捉到。

玩归玩,那时我俩的学习成绩还是很不错的,进的是县里最好的初中。学校为保证重点高中升学率,划出4个“实验班”,我和段超通过自主考试,又进了同一个重点班,还被分成了前后桌。上初中后,我俩的脸上不约而同地钻出髭须,我觉得很困扰,不敢用父亲嗡嗡叫的电动剃须刀,就像园艺师般偷偷地用硕大的剪刀剪。段超更夸张,上课时用俩指甲盖剋住胡须,一根根揪下来。

1996年,县城的学校率先实行周末双休制,但很多单位还是大、小礼拜交替制(一周休两天,一周休一天)。我和段超商量好瞒着父母,每隔一个周六便背着书包假装去上学,其实是去街机厅报到。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母亲总是唠叨电子游戏害了这代孩子——她当时准没想到,后面还有更加厉害的等着我们呢。

 

那股魔力扰乱段超和我的心神,是从前桌的乔胖子拿出一本漫画书显摆开始的。90年代漫画书很流行,除了去街机厅,段超和我的另外一个爱好就是看漫画。我俩每个月还要攒笔“巨款”购买漫画书,他追《七龙珠》,我追《天子传奇》。乔胖子那套名为《狼人沃尔夫》的漫画我俩是第一次见,故事情节不怎么精彩,但每隔几页就会出现“带颜色”的画面,狠狠地刺激了我们。

“还有吗?”段超一口气看完后问乔胖子。

“这书出了3册就不出了,想看的话我家还有全套的《黄龙之耳》和《DNA2》。”乔胖子得意地告诉我们。

很长一段时间里,乔胖子总带漫画书来借给我俩看。这类大尺度的漫画对青春期的我们诱惑难当。十四五岁的少年悄悄萌发了某种意识,原来沉浸在电子游戏世界里的脑袋突然就充满了荷尔蒙,就连商店柜台里的人体油画扑克牌和带半裸画片的一次性打火机都充满了神秘的吸引力。

段超和我不仅上课偷看漫画,也带回家偷看,厕所成了阅读的重要阵地,一去就半小时起步,直到父母在外面拍着门喊。一个多月后,乔胖子的漫画书看尽,我们感到莫名地空虚。

这类从日本流传过来的漫画大多是盗版书,想买的话要去县城里统一的书摊集市。段超和我再去书摊时,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带颜色”的书刊上。买漫画书还好,奔着什么内容去的,买卖双方心照不宣,但要买那种显然是成年人才看的书,就需要勇气了。段超脸皮很薄,即便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本封面上印着红袄绿裤的女人、写着“刺眼”的“丰乳肥臀”的小说,他也绝不敢拿起来翻一翻。这种“虎”事儿通常是我来干的,我先深吸一口气,假装坦荡地抄起书来粗略翻几页,没有看到期待的那种情节,就再换一本,直到选中内容不错的。但翻得太久的话,老板一双眼睛就锥子似地盯着我,搞得脸上火辣辣的,只好掏钱买下。遇到那种薄薄的塑料膜封住的杂志,我们就为难起来——不能打开窥探内容,偏巧封面和简介又十分诱惑,明晃晃写着什么“三级女王”、“诱惑写真”之类的小标题,撩得我俩心里痒痒的,可往往孤注一掷斥重金买回一本,打开后的内容又大失所望。

两个初中生本来就零钱有限,多出一笔开销,只好时不时假传老师“旨意”,以买学习材料为名从父母手里骗来十几元钱做“购书基金”。还有一个担忧是,买来的书看完舍不得扔掉,放在家里容易被家长发现,于是段超和我又琢磨出了“租书”的点子来:租书店里不仅有各种大尺度的日本漫画,还有各种打着武侠旗号夹带色情内容的低俗小说。租一本一天才5毛钱,既划算又安全。这活儿自然还是脸皮较厚的我去干,我看完后再给段超带回家看,第二天我再去还书、续租。

几个月后,我成了租书店的常客。没想到,已经混得很熟的老板有一天反常地翻开我还回来的几本漫画书逐页检查,赫然发现有几页被人小心翼翼地齐根撕掉了。我有些懵了,舌头立即短了一截,被老板劈头盖脸一顿训斥,还扣了一半押金。我把这事描述给段超,他的表情很奇怪。“哦……我看的时候也少页……”段超吞吞吐吐地说。我深感疑惑,这书只有我俩经手过,我看时明明内容是完整的。

直到有一次我去段超家找他,他妈妈说他出去买东西去了,让我进屋等他一会儿。我一时手欠,在摞在桌角的一堆漫画书里翻来翻去,突然发现一个白色的小本本,是由很多漫画书的内页粘在一起而成的,里面全是我们租过的书中带“那种”情节的页面,更让我惊讶的是,有些和谐、抹白的画面还被人精心地用铅笔画了出来,乍一看还真是以假乱真呢。我知道段超练过书法、学过画画,在语文书的空白处画贝吉塔(漫画《七龙珠》里的人物)惟妙惟肖。

段超回来后,我没有点破此事,不知道那是不是年少的我变得成熟的开始。

2

初二新学期开学,我发现生物课本上有些内容竟然比那种漫画书还要“火爆”得多。《生理》和《生殖》两章不但把男女生殖系统画得清清楚楚,还配有侧面解剖图,看得不少女生面红耳赤,男生们则坏笑着好一番议论。段超偷笑着对我说:“看到时候老师怎么讲!”

我俩日盼夜盼,终于轮到该讲这两章的日子了。

生物老师是一个带着圆镜片眼镜的女老师,最多也就30岁出头。那天上课时她的表情中似乎有一丝羞涩,翻开课本说:“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的内容同学们看一下就行,这两章不是考试重点,咱们往下讲第十二章。”说罢,就拿起粉笔写起板书来。

我回头和段超对视了一眼,大失所望。即便老师不说,好奇心也早催促我将那两章自学好几遍了。我们明白了课堂上女生举手后尴尬地跑出教室、体育课上神神秘秘和老师耳语后便跑到树荫处休息的缘故,但还是无法抵御防不胜防的色情作品的诱惑和体内偶尔涌出冲动的困扰。

 

漫画和文字的表现力终究有限,再加上后期出版的漫画越来越多地将那种情节的画面抹白,变得毫无看点、兴味索然了,段超和我进入了审美疲劳期,一度退回了租书押金那笔巨款。

班里的王大利是学习成绩稳坐倒数第一的主儿,一张油印的数学试卷10道判断题、15道选择题他蒙了个遍,可以巧妙地避过所有正确答案喜提0分,气得他爸赏他一顿老拳后干脆给他报了体校田径队。王大利上午来学校上课,下午去体校训练,班主任对他也是半弃管状态,只求他不惹是生非就行。

王大利和段超说他去过录像厅看通宵场。我们县城里只有一家电影院,现在的我还能依稀记得《画魂》上映时张贴的海报大胆裸露着的女性胴体,《泰坦尼克号》杰克为露丝作画的经典裸戏更是印象深刻。而录像厅则遍地都是,门口立一块黑板,用粉笔写着当日播放的片名,2块钱白天场,3块钱夜间场。王大利“白话”得唾沫横飞,他说,午夜之后就会有不被写在小黑板上“带颜色”的片子放,撩得段超和我心痒难耐。

段超琢磨出一个点子,我们都和父母说去对方家住一晚,其实那天晚上在王大利的带领下,我们一起钻进了黑乎乎的录像厅。3个傻小子熬到天亮,也没等来“带颜色”的片子,尽是些武打和枪战的电影,吵得脑壳轰轰响。王大利尴尬地说:“老板可能忙乎忘了,其实看了也没啥太大意思,‘关键部位’都是有一条绿杠挡住的。”我心里暗笑王大利牛皮吹破了,他讲得那些估计是听体校的臭小子们瞎传的。

经历那晚之后,段超和我基本死了看那种电影的念头。谁想到五光十色的诱惑无处不在,我俩很快就有了意外收获——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俩碰到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跟着我们走了一会儿,凑过来念念有词:“生活片、杂志……”

“啥杂志?”我搭茬道。

他敞开上衣,衣服里子上竟然挂满了各种带着刺激封面的画报。我这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叫作《Playboy》的外国杂志。虽然上面的英文看不太懂,但穿着很省布料的金发女郎已经足够震撼到两个未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了。一本杂志要40多块钱,段超和我便掏出了一周吃午饭的钱。很长一段时间,这人总是在校门口鬼鬼祟祟地出现,段超开始对他身上那种带彩色贴纸的碟片感兴趣起来。

“这是啥?”他好奇地问。

“VCD,生活片,内容火爆,贼刺激!”那人朝我俩挤眉弄眼。

我没想到段超竟然果断摸出30元巨款买下一张碟片——当时这东西需要VCD或DVD机才能看,一台机器两三千元,很少有人家里有。即便是能找到,想看碟也需要既赶上学校放假、家长又不在的时候才行。果然,那张碟片还没能等来被揭开神秘面纱的那天就被段超他妈发现了,她捏着光碟来我家找我妈,说是我带坏了她儿子。当时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下降,我妈也憋了一肚子火,两个当妈的狠狠吵了一架。

我放学回来,母亲训斥我说:“……以后别跟段超玩,离他远点!”我心想这小子肯定是把买碟的黑锅扣到我头上了,心里也窝了一股火。转过天来找段超算账时,发现他走路姿势怪异,一问,原来是被他爸扭住一条胳膊,屁股上挨了一通飞脚的“症状”。我努力憋着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段超和我仍旧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该干的“坏事”一样也没少。那种东西看得多了,我俩讨论此类话题时也越来越坦诚。段超说,他家住的平房只有一间卧室和一铺火炕,他很小的时候夜里醒来看见过爸妈偷偷在做奇怪的事情。上初中后他经常偷偷在被窝里藏好纸,等父母熟睡后开始探索身体的快感。

段超说的事我也做过,不是学来的,完全是出于一种莫名的本能。当时我内心还是很有压力的,听到他也这么干后,心里反倒添了些许宽慰。后来我在新华书店买到一本李银河写的《虐恋亚文化》,里面引用《金塞性学报告》的数据,说大约92%以上的男性或多或少都做过这样的事,才如释重负,彻底解开心结。那本书的末尾附了一部叫做《O的故事》的小说,描写的内容再次震撼了我。我偷偷把书藏在床下深深的角落里,“安全”的时候翻出来读一读,时间一长还是被父亲发现了。

“你看这书?”父亲拿着书问我。

“是啊。”我心里慌张,表面强作淡定地回答。

父亲想了几秒钟,没再说什么,放下书就出了我的房间。

见父亲并不阻止,我后来又买了薄伽丘的《十日谈》、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连《一千零一夜》里也有非常露骨的性描写。起初我都是奔着当“小黄书”看的目的,慢慢地才开始通读全书,走进了更奇妙的文学世界。

初二下学期,我的一篇征文登上校报的头条,语文老师和同学们的一片赞誉让我“飘了”,自然而然地把很多精力放在推敲如何写出好文章继续霸占版面上。我的物理和化学成绩也还算可以,只有数学较差。尽管我的身高已经达到1米79,班主任还是把我调到前面第4排的位置,显然在他心里,我是那种“可救药”的学生。

论学习能力,段超并不比我差,但他却没有收心的意思,我俩座位不挨在一起后,他慢慢和最后排的几个同学混到一起,只要不是班主任的课,就会从后门溜出去四处游荡。

3

1999年,我进入县城第一中学就读,段超去了七中。我上了高中后虽然学习紧张,但还是能腾出一些时间来做“坏事”的。有时候那张夭折的VCD上诱惑的图案会从脑海里跳出来——未能看到内容,总有一只小爪子挠得心痒。

高中同学张小波家有DVD机。他父母是开工厂的,经常自己一个人在家,几个“志同道合”的坏小子一拍即合,谋定了“看大片”的计划。我偷拿了爸妈的磁卡在公共电话亭打传呼(BP机)约段超一起去“搞碟”。那时县城里已经有很多出租录像带和碟片的店,“二级、三级”的碟片可以出租,“一级”的风险高,只能买。我把段超介绍给我的新朋友们,一张“三级片”放完,他们已经戏谑耍闹成一团了,大家急不可待地催促张小波把“一级”的碟放进影碟机。

那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第一次看到如此毫无遮拦的画面,原本喧闹的场面诡奇地静寂下来,大家大概都有种“原来是这样!”的惊讶与震撼。

过了好久,才有人笑骂道:“……和想的有点不一样啊!”

虽然张小波说他爸妈照看厂子去了,但每次听见楼道里传来脚步声时,大家都很担心,让张小波将播放的声音调小。几番“狼来了”之后,刚放松警惕,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停在门外,紧接着传来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哥几个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张小波冲上前想要退出播放,偏偏就卡了碟。电视屏幕正好对着门的方向,而画面正好卡在最“不堪入目”的镜头上。

门开了,张小波的父亲提溜着一塑料袋青菜进来。他瞟一眼屋里的情况,照理说不可能没看到电视画面,可他却若无其事地说道:“小波啊,我给你同学炒几个菜,一会儿吃饭啊!”然后直接进了厨房,很快传出水龙头的声响。

张小波这才拔了机器的电源又再插上重启,好一会儿才手忙脚乱地退出碟片塞给了我。大家总算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也是从那次起,我敏感地意识到,其实我们搞的这些事情,被成年人发现了也没啥大不了的,他们虽然反应各异,但大多目光闪躲,似乎比“作案”的我们更加无措。

 

上了高二我的身高窜到了1米82,被班长强行拉进篮球队备战学校的篮球联赛,有时候还会去网吧玩“CS”和“帝国时代”,很大程度上分散了课余生活精力,不再琢磨看碟的事了。

段超所在的七高是县城排名末尾的,不进学年前20名很难考上本科院校。成绩坠落到学年“打狼”的位置后,逃课成了家常便饭,他经常叼着烟卷和几个混混模样同学在校园内外闲逛。

有一次,他来一中看我时告诉我,他相中了七中与他同年级的一个女生,死活拉着我逃了语文课,打了辆“电驴子(电三轮)”去他们学校的教学楼门口“蹲坑”。下课铃声响过几分钟后,那女孩独自出现在红砖铺成的甬道上。一中校规严格,学生必须穿校服,女生要么短发,要么头发必须扎起来。七中则不然,那女孩长发飘逸,一件短短的T恤衫下,浅蓝色的牛仔裤紧紧地绷裹着臀部和大腿,她的腰肢款款扭摆,与浑圆有关的那部分极富韵律地轻轻颤动,荡漾出一种与高中女生不相称的风情,让段超和我足足跟了两三条街方才罢休。

“长相没看清,身材真是不错。”我假装经验老到地说。

“我的眼光不错吧?”段超有些得意起来。

“一次也行,死也愿意。”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我想了一下才懂他的意思,朝段超胸口锤出一拳:“说啥呢!”

当时的我不知道他这句话并非玩笑。

大约一个月后的一晚,我下晚自习准备徒步回家。晚风轻拂,我按开别在腰带上的、借来的三洋随身听,里面插着我当时最迷的黑豹乐队的盗版磁带。《无地自容》的前奏正带动我鸡啄米般地点着头,忽然就被吓了一跳——段超正站在校门口的阴影处等我,我赶紧拽下耳机,凑到他的跟前。

“有钱没?借我点!”段超一照面就问。

“需要多少?干啥用?”

“有多少要多少!”他急切地说。

我摸出一张黄绿色的50元大票,他一把扯过去,转身匆匆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拧着眉头纳闷,犹如被扔在五里雾中,重新把耳机塞回耳朵里,已经播放到《Don't Break My Heart》了。

 

最终,段超因为追那个女生捅了马蜂窝。

那女生是七中一个外号“大猛”的男生的女友。“大猛”人高马大,丑得要命,脸上还有一道刀疤,虽然也是高中生,却和被开除了没啥区别。他从不在课堂上待一秒,终日在县城几所中学间“威风凛凛”地游荡,有时挑起打架,有时又帮打架的“平事”。

这些段超都知道,但他还是鼓足勇气拦住那女生,非要请她去县里档次最高的冷饮吧坐坐(这或许是朝我借钱的原因)。横刀夺爱未果,他还被“大猛”在校门口截住,因为不愿当着喜欢的女生的面认怂,倔强地梗着脖子,在围观同学甚众的情况下被“大猛”打得额角开裂,鲜血垂流如同蜿蜒的小溪,那种羞辱和无力,我感同身受。

“你跟她说过话?”后来我问段超。

段超不说话。

“你喜欢她啥呢?”

段超还是黑着脸不回答。

没想到,这是我问他的最后一句话。

那件事发生后,段超干脆不上课了,没过多久就辍学了。他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终日混迹于街机厅、电脑房。

2002年,我考入省城的大学,和段超就再没联系过。那时我俩都没有加QQ,也没手机,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在这个岔路口走散了。

4

去大学报道之前,我小心翼翼把碟片藏在自己认为最稳妥的地方——沙发的夹层里。

大学寝室里有一台电脑,电话线拨号上网的速度像乌龟爬,挂着“哇嘎”一整天才能下载一部“毛片”。男生寝室不到熄灯时间,门总是大敞着,谁进来都能看上两眼,少年时代让我紧张得心咚咚直跳的图书与影片的情节,再也没有了神秘感。室友们围坐在一起看《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时,我想起被段超带着专程去看姑娘的往事——似乎在每个男人的记忆里都有一位早早觉醒、摇曳生姿地穿过操场的成熟姑娘,曼妙曲线散发的无穷魔力吸引了无数性意识刚刚萌动的男孩子在寂静的深夜里辗转反侧。

许多年后才流传起“苍老师”的梗,其实当时的苍井空不过是“其他老师群体”中普通的一员,不温不火。大学男生的关注点,已经不在小电影本身——谁是哪位“老师”的粉丝,从戏谑损友的标签,演变成一种话题文化。这种两三个人就演完的电影的魅力像从前的街机游戏一样,诱惑大减。我宁愿从图书馆里借来弗洛伊德的《性学三论》或福柯的《性史》似懂非懂地浏览一遍,然后根据学来的皮毛,从哥们拖拽毛片的进度条来推断他的“性偏差”,很有种窥探他人隐私的变态快感。

同时这些性学著作也引发了我的思考:我们这代人从幼年开始就是有很多问号的。家长们一方面对两性之间那点事视为洪水猛兽捂着盖着,一方面又在照相馆拍照时特意将男孩的开裆裤敞开,像是在炫耀着什么。幼年时代的我曾十分困惑于成年人要求“吃个鸡儿”的迷惑行为;也能回忆起被妈妈领着去女浴室洗澡时那升腾的模糊的水雾;还记得从床垫下摸出造型奇特的“气球”,吹得鼓胀起来,在大人们尴尬的表情前兴高采烈地玩耍……毫不夸张地说:在交到女朋友之前,我们关于“性”的知识,还是真是从毛片上和“苍老师”那里学来的。

 

大学课余生活丰富,放假我也很少回县城,偶尔回去一次,竟然看见段超开着一辆电三轮等在斑马线前,后车厢里装着十几桶纯净水。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停在我面前几十秒,竟没有认出我来,而我正犹豫是否上前打招呼时,他已经驾车走了——后来听说,段超送水的工作也没有干多久,他是同学中极少数始终没能走出县城的人,不上网时就在县城街上溜达。

“段超这孩子算是废了。没学历、没技术、没背景,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着,上哪儿讨老婆去?”母亲似乎还记着段超妈说“我带坏了她儿子”那句话的仇。

我不知道为什么学生时代过得那么慢,每样事情都像翻开的漫画书页记得分明,而步入社会后眨眼就是一天,回首便是一年。从少年时代不敢正视身体出现奇怪的变化,到成年人在微信群里毫无预警地“开车”,再到有些刚过不惑之年就提不起“刀”来的中年人,曾经被称为“垮掉一代”的80后,正在变成社会中坚力量,也正在老去。

想想当年围坐在电视前看毛片的几个死党——班长已经晋升到一线城市公安系统副处级干部的位置,化学课代表在全国排名前10的大学做副教授,张小波在上海创办网络技术公司赚了大钱,就连王大利都靠体育特长生上了个正经本科大学。青春做伴一起莽撞的少年们面对人生必将经历的诱惑,神魂颠倒地得那样整齐一致,而后面的路却大不相同。

2016年,母亲在当年我就读的小学门口遇见段超妈妈,俩人仍旧没搭话,像陌生人般擦肩而过。我的堂弟也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二婶和段超妈妈关系不错,从她那里得知已近不惑之年的段超至今仍是未婚、无业状态,全靠啃父母的养老金过活。光阴荏苒,恍然间20多年逝去,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那张害他挨揍的光碟,还有那穿过操场的妖娆姑娘。

我把碟片重新夹回到杂志里,轻轻放到书桌上。快20年过去了,父母真的没有发现过吗?抑或只不过是佯作不知,看过后又放回原处而已?或许他们明知我的好奇,但却苦于找不到一种很好的释疑方式?

 

后记

2012年《泰坦尼克号》3D版重映时,我揣着怀旧的情结去影院观摩,发现删掉了经典的裸戏场面。

2019年秋季的一天,我和去学校接女儿放学的同事顺路,闲聊到高中生早恋的问题,我问道:“问没问过你女儿,上初中时生理与生殖那两章老师是怎么讲的?”

“我还真问过,老师一带而过,说不是考试重点,就跳到后面的章节去了。”同事回答我说,“别看我姑娘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可关于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好像什么都懂,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他搔着头发稀疏的脑瓜顶,憨憨地笑着说。

2021年两会期间,我注意到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将性健康教育纳入中学生教育课程体系,做出明确的课时安排;设置性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制定全国性的性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南,支持开展性教育的研究、资源开发以及教师培训;将性教育课程的教学评估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中,监测性教育教学效果。帮助孩子健康地度过萌动而不安的花季雨季。”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将“性教育”纳入其中,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对此,我跳起来举双手赞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系网易文创人间工作室独家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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榨干妻子这个移民“工具人”

2021-06-04 11:38:26
891人评论

作者思思妈妈

温哥华专栏作家,房产 策划人,文能写策划书, 武能推剪草机。

在加拿大,有的老移民对于跟男女朋友同居或结婚非常谨慎——有特别谨慎的,甚至自己有房子也不住,要去租个房子同居或者结婚。

我在一家中文报社工作时,曾有女读者打来电话倾诉说:“我在西温有栋房,但我租公寓和男友住,从不让男友进我的房子,虽然一年公寓租金几万刀,但我怕同居等于结婚,他一住进去就把我的房子变成了婚姻房子(相当于中国法律的婚姻共同财产),到时候分手就要分走我的房子。”

我当时还十分纳闷:这样就能把一方买的房子变成了共同财产?

后来一了解,才晓得这些老移民之所以如此谨慎,是因为被2011年温哥华一个案子吓住了:一个中国男人,曾让有身份的女方为他申请移民。等女方自己买了房子,他移民也成功了,拿着枫叶卡就神秘地消失了——消失也就算了,之后男人竟然还起诉要分走80%的房产!

这官司一打就是几年,曾把温哥华的有房阶级搞得草木皆兵。

1

晶晶出生在中国一个西部省会城市,父亲是政府高级公务员,家境很好,上面还有个姐姐。她念书不错,在大学录取率还很低的80年代末,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

1993年,大学毕业的晶晶留在了上海,在纺织品进出口行业谋了一份工作。2001年,一家英国跨国能源公司聘请她当中国区的行政助理。那时能进外企都是精英,就算是内卷,那晶晶也是卷进了白菜心。两年后,她升职成为这家公司的市场营销总监,上司对她满意到无话可说,给她直打鸡血:“好好干,公司送你去读个MBA。”

然而事业的顺遂却没有带来家庭的幸福。2002年,晶晶的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她争到了7岁女儿的监护权,还为自己和女儿申请了加拿大的移民。当年移民相对容易,像晶晶这样的学历和工作条件,加拿大政府都不见得要求她提供雅思成绩,移民申请自然很快获批。

大概作为事业女性和单亲妈妈,晶晶对日常生活的照料确实不如干工作那样在行。2003年4月,晶晶带着女儿登陆加拿大。只待了1个月,母女俩就打道回府。关于为什么要“回流”,她后来在法庭上说:“我没有能力自己带着孩子在加拿大生活,还要指望父母帮我带孩子。”

晶晶回到上海,继续在那家英国公司工作。她把女儿送回老家,让父母帮她带。也就在这一年,她在上海的市中心买下了一个小公寓。据这个时期做房产中介的老上海回忆:这种一室的公寓,当年在上海也就20万人民币左右。晶晶是幸运的,她的事业上踩到了点上,房子也买在了涨价的开端。

按照老一辈的观点,晶晶似乎只要再找到个丈夫,人生就是完美了。而就在2003年平安夜,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是离婚带娃的“优质单身男”。

男人姓张,比晶晶大6岁,老家在安徽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家境和晶晶不能比。但他自己靠读书改变了命运,鲤鱼跃龙门,考上了安徽省会的一所大学。1990年大学毕业,1993年他便下海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自己那些通过“包分配”的同学们怕都还没摸清楚单位的人际关系时,已经抓住时代的机遇,把自己变成了“张总”。

张总的第一家公司是做电讯生意的,接着又涉足软件业领域,接着又搞了一家建筑公司;在认识晶晶前,正筹备着成立一家担保公司——当时,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非常难,所以一批担保公司应运而生,这个行业利润丰厚,但是对公司自身资本要求非常高。

认识晶晶时,张总也是刚离婚不久,自己带着6岁的儿子生活。据他说,他还要卖一部分公司股票,好给前妻一笔抚养费。当他听到晶晶和女儿都拿着加拿大的枫叶卡时,顿时眼睛一亮:“我带儿子也申请过加拿大移民,但是失败了,你竟然已经申请成功了!”

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交往一年多后,于2005年底在上海领了结婚证。2006年春节,晶晶带着新任丈夫回老家过年,饭桌上就像开了个融资会。张总有苏秦张仪之才,几顿饭吃下来,晶晶的家人纷纷认同:“小贷行业有着光明的前景,资质相当珍贵,只是资本要求也很高。”

晶晶的姐夫,一位在北方做煤矿生意的富裕商人,率先大手一挥,认购了妹夫公司的一笔股本。在他的带动下,晶晶家这边几天就凑出3700万,投资给张总的担保公司。家人们都说,股份都写在晶晶的名下就行。就这样,晶晶成为了担保公司的大股东,张总自己才出资2700万,是二股东。

但接下来的日子,张总并没有搬到上海来跟晶晶一起住,而是继续在安徽经营着自己的几家公司。两个商业精英当上了周末夫妻。平时或者是张总到上海来出差时在妻子的公寓里住上几天,或者是晶晶周末到合肥和丈夫、继子过一个周末——既然人没住在一起,那家用也自然没有合在一起,不过公司都成夫妻店了,又何必计较家用的仨瓜俩枣呢?

即便事业春风得意,张总对移民仍是初衷不改,他鼓励晶晶说:“孩子还是要在加拿大长大,你带着女儿去加拿大吧,去了好申请我和儿子。”

当时晶晶的枫叶卡再不登陆就要过期,但国内这么好的工作到了加拿大哪里找去?当时正准备在上海读MBA的晶晶,有些舍不得走——而且,她一个人去了那边,怎么能又带孩子又工作?

可张总像是加拿大移民部派来的说客,他对加拿大的城市及移民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逮住晶晶就开“移民宣讲会”:

“你带着女儿去温哥华——上海和温哥华这么近,10个小时飞机就过去了。你去了温哥华,马上申请我和儿子。‘团聚’移民是必批的,移民官哪里敢拆散家庭?我在国内好好做生意,支持你们,等到我和儿子的移民申请下来,这不就团聚了吗!只需要1年,我们就团聚在温哥华了!”

2

晶晶终于鼓起了勇气,去公司辞职。面对上级的挽留,甚至是公司替她支付MBA学费的条件,晶晶并不动摇,心里想的是:为了家庭,自己要做一点牺牲。

2006年6月,再婚才8个月的晶晶带着女儿“远征”温哥华。与3年前一个人带娃登陆的她不同,如今有了家的她像是穿上了铠甲,一往无前。

而张总就像一个老练的水手——船要靠岸,得把锚先扔出去,晶晶母女就是锚,负着家庭移民的使命。他对晶晶说的“我会支持你的”诺言,只是精神支持,一说到要在温哥华买房子,他就说:“担保公司头寸紧得来,只有找爹爹姆妈再凑凑了!”再说到生活费,也是:“我知道你能干,哎,辛苦你了。”

晶晶在外企的多年经验帮了忙,她顺利找到了一份市场调查员的工作,接着找自己父母出资,买下温哥华的一栋独立屋。2007年1月,晶晶拿自己的积蓄和家人支援的钱付了32万加元的首付,又申请了55万的贷款。她挑房子的眼光一流:这房子2011年涨到109万加元,2016年涨到161万加元,到了2017年变成了223万加元——如果房价没有这么能涨,可能若干年后张总还没有这么大的劲头来打官司。

落脚的地方搞定,晶晶立刻着手申请丈夫和继子移民。可不知是不是张总和加拿大移民部八字犯冲,他们的第一次的移民申请被驳回了,上诉之后,再被驳回;第二次的移民申请,又被驳回了。

这期间晶晶换了几份工作,也换了几次行业。新移民就像失去了网的蜘蛛,资源与机会,摸不着边,只能放低身段,不断地变更着方向,祈祷再结起自己的网。最后,晶晶去重新念了一个会计文凭,找到了一个可以温饱的工作。后来法官点评说:“晶晶没有能够成为会计师,她只是从事着会计工作。”行内人告诉我,加拿大如果能考下CPA(美国注册会计师),起薪大概8万加元/年,而晶晶这样的情况,稳定的税前收入也就是四五万一年。

大概是因为妻子在温哥华的生活日渐吃力,张总决定要给她输送一些弹药,2008年1月,他开始给晶晶转钱。

又这样过去了两年,加拿大移民部终于被这对夫妻的诚心打动了。2010年初,张总和儿子的移民申请批下来了。2010年中国农历春节,张总带着儿子登陆加拿大,“举家团聚”。可小张拉长着脸——他并不认同老爸的移民梦,根本不愿意出国。张总后来在法庭上承认,他当时“连诓带骗”,给儿子保证“到加拿大玩玩就回国”,才算把儿子哄到了温哥华。

春节过后,日理万机的张总回国继续做生意,把儿子小张留在温哥华,让晶晶照顾。晶晶此时已经被生活磨成了一个女汉子,她照顾着两个孩子的一日三餐,还要去打工承担家用。

但是作为新移民想融入本地的环境和文化,大人、小孩都是一样的难。说“小孩子一下子就能适应的”,都是看人挑担不吃力的。曾有老移民说,她刚登陆时每天去幼儿园偷看女儿,看到女儿走路都溜着墙根儿,形影相吊,没有一个小朋友和她玩,半年后情况才渐渐有了改变。

13岁的小张就无法融入这陌生的环境,他郁闷地离家出走了。晶晶报警后,警察在深夜把孩子护送回家。接下来,他三天两头的逃学,晶晶作为监护人,每次接到学校的“absent notification(缺课通知)”都焦头烂额。张总有时忙里偷闲来温哥华看望慰问一下,也起不到教育疏导的作用。

盼啊盼啊,小张终于煎熬到了这年的夏天,迫不及待地飞回中国过暑假,就像鸟儿飞出了牢笼。从此,晶晶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个继子。

张总似乎对晶晶十分失望。在他看来,督促孩子学习,这不是妻子应尽的本分吗?怎么能把孩子都搞得厌学了呢?

2010年9月,学校开学了,张总飞来温哥华看晶晶,儿子却没有一同回来。当时晶晶还有些纳闷:“这孩子的学业怎么办呢?难道这就回中国了吗?”

9月28日,晶晶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丈夫人也不见了,他的个人物品也都不见了!

她惊慌失措地报了警,说丈夫失踪了。但警察却有些狐疑——温哥华有过华裔老人走失,全城华人都能在社交网络上刷屏,要是有孩子丢了,那加拿大的手机也能疯了一样的发Amber警报,吵得每个人坐立不安——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里还能失踪一个成年人?

“他曾经表示过要离婚,要分居吗?”警察问。

“没有啊!我们都没有吵架啊!一点矛盾也没有啊!”晶晶辩解道。

警察欲言又止,让晶晶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几天后,晶晶终于明白了:她的丈夫不会再回来,自己对他来说只是个工具人,如今“移民”的目的已经实现,那也就可以抛弃掉了——几年后她在法庭上才知道,当时小张其实已经回到了温哥华,只是住在别处。

3

婚变的女人通常以为人生已到谷底,却不知道谷底还有地下室。

2011年初,拿着当年出资3700万人民币的验资报告,晶晶在中国委托了律师,去查张总的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得到的结果,却是一道晴天霹雳——律师给晶晶报告:“工商局的档案显示,你在某次股东会议上同意了把股份无偿转给了一个第三方机构,这个机构叫XX软件中心,这份股东会议纪要上还有你的签字。”

“我没有同意!签字是假的!”晶晶当时就急了。

“张X名下的2700万股份,也转让给了这家机构——也是无偿的。这是2010年9月5日的事。”

2010年9月5日,就是张总到温哥华见晶晶最后一面之前的时间。那时,他已经代表自己、也代表妻子签了字,把两个人名下的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了那个软件中心。如今,软件中心成为了担保公司最大的股东,也顺便停了公司的贷款业务。

晶晶的心脏差点停跳:丈夫不见了,家人投资的钱也没了!

没想到,这年4月,一张稳、准、狠的诉状被送到晶晶手中——张总在卑诗省高等法院起诉离婚。还不单是解除婚姻关系,张总还跟法院主张:“温哥华的房子是我们的‘婚姻房子’。我和我的儿子也曾经居住。因为晶晶虐待我的儿子,攻击我,所以我不得不离开了家。现在我没有财产,而她有足够的财产,为了我的财务安全,我申请:要晶晶名下那套上海公寓的50%,分温哥华房子的80%。”

张总还把晶晶名下的温哥华房子给“冻结”住了,没有打完官司之前,这房子再也不能交易。

晶晶对丈夫指控的“虐待儿子,攻击我”都没有提出反驳——她被这个“80%”吓呆了。

加拿大每个省的婚姻法不同,一个省就是一个法域。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的婚姻法里,“婚姻房子(family residence,正规翻译为家庭寓所)”是对夫妻两人住的房子下了个“大包围”——简单来说,如果夫妻两个婚后住在这套房子里面,实际占有着这套房子,不管这房子是在谁的名下,就算房子在一方的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也可以提出分割。

另外,即使是个人财产(exclusive assets)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也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总主张对晶晶上海的房子进行财产分割,按照加拿大卑诗省的法律,也是于法有据的。

曾有老年华人跑到加拿大为子女买房子,他们不肯申请按揭,也不肯等到子女结婚后过户,坚持全款在孩子婚前一次性付完房款,然后把房子写在自己的名下,希望帮子女防着点儿媳或女婿,把房子做成铁板钉钉的婚前财产。结果后来子女离婚时,对方提出“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对半分”,他们才发现用中国的法律观念根本防不了加拿大的离婚财产分割。

晶晶和张总当初在中国结婚,根本没有签婚前财产合同的意识,也来不及“防着点”了——如果她知道要提防,那3700万人民币的股权也不会莫名其妙无偿被“转让”了。法治社会最可怕的事情,就是你的仇人精通法律。晶晶的案子,看上去毫无胜算。

晶晶是会计,年收入5万加元左右,这点钱还不够在律师事务所交几次retainer费(预付律师费)。会计时薪才20加元,而律师时薪是200加元起的,在温哥华打离婚诉讼,花上四五万只是个基本开销,若是碰到难缠的冤家,最后律师费花上几十万也不是没有过。

晶晶陷入了两难:应诉,没有钱;不应诉,有可能就没有了家。想来想去,她决定反诉:“张X在中国擅自处理3700万人民币股权,他得赔偿!”

在反诉中,她没有提出要配偶赡养费,也没有提出要分张总的财产,也许是不敢指望能拿回那么多——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就已经很完美了。后来法庭披露,晶晶在咨询阶段(initial consultation)就花了4000加元。在温哥华,多数打官司的当事人,都是咨询一两个律师就赶紧签约了,因为每个律师都要收咨询费,多走几家律所就得多花钱。可晶晶大概走遍全温哥华二三十个律师事务所才终于找到愿意接她案子的律师,可见张总的赢面有多大。

晶晶从此开始了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打官司的日子。

 

在中国的官司开局不错。2013年,晶晶先状告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伪造的股东决议,错误地进行了股权转移登记”,“我申请撤销这一行政行为”。

把那份股东会议纪要文件上晶晶的签字和工商局档案里的签字一对比,很明显根本不是一个人的笔迹——本来就是张总当时用晶晶的上海身份证代表她签的字。虽然软件中心的代表和担保公司的代表在法庭上信誓旦旦:“就是这位女士签的字,股权转让真实有效,该得到支持。”但在2013年11月,人民法院下了判决:“撤销当年的股权转让,恢复原告对担保公司的股权。”

担保公司的留守人员,是张总的亲戚们,对这判决异常顺服地接受了。2014年初,他们不但坚决执行大股东“复权”,随后又向工商档案里塞进了一张股东会决议:“任命X晶晶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会主席。”这份决议,这个会议,荣升“董事会主席”和“法定代表人”的晶晶听也没听说过,直到2014年晶晶的律师再查工商档案时才发现——她简直不知道到哪里去起诉、去告谁,难道自己告自己?

晶晶的关注点是:怎么才能追回当初家人投资的3700万呢?钱都被搬到哪里去了呢?

找软件中心吗?张总当法定代表人的软件中心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虽然是“非营利机构”,但名下还有一栋楼。

但律师一查,说估计这个官司也只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这个软件中心已经官司缠身,有一家公司申请“诉讼保全”了整栋楼,而张总也正在反诉这家公司,两家正翻翻滚滚斗得你死我活,官司打完了,可能渣渣都不会剩。

有一天,晶晶去了担保公司,想要再翻账本,核对存折。可张总留守的亲戚给“董事长”吃了个闭门羹,无论她怎么吵,公司大门就是关得铁紧。最后,晶晶报警,在警察的陪同下进了公司——她要求财务交出公司的存折,然后发现公司剩下的一点钱,都存在张总个人名下的一张存折里。

律师给公司发函,要求披露财产状态。这些信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晶晶只好在2016年再次起诉,要求工商局把自己的“董事长”职务移除,这个诉讼被驳回了:因为已经过了6个月的诉讼时效。

4

加拿大这边的官司,法官先要求晶晶和张总双方提交财务状况报告。

在卑诗省打离婚官司,男女双方得各自交上来一个财务披露表格(一般称为Form 8)。这份表格厚厚一大叠,当事人需要发誓,真诚披露这段婚姻中所有财产和债务——这是法庭审判的基础。

打开张总2016年5月的Form 8,穷而有理,说得自己简直有资格打土豪分田地了。他说:这个家,上海的房子,温哥华的房子,所有的财产都在晶晶名下,自己唯一的资产就是他开的这部车,还有存在银行里的3000加元。不止如此,他名下还有债务——在中国,他欠下自己的公司足足110万加元。

打开晶晶的Form 8,打工人还真没有资格比穷:她一直在工作,当年买房的银行按揭被她还得还剩30几万加元,当年借父母的买房钱,她还欠着9.9万加元。如今她名下的两处房产,上海的公寓和温哥华的房子,几乎都是净资产——诉讼越拖,温哥华房子越涨,2016年这房子评估价值已经到了161万加元。

当年申请“团聚”移民,幸好晶晶还留下了副本。法官拿着张总的Form 8,再翻开当年张总的“移民申请文件”,发现当时张总声称自己在中国拥有3家公司,有自己的房子——一个资产丰厚的企业家,为什么移民成功后就变得比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还穷了呢?

晶晶控诉说:“他在国内擅自转移公司价值3700万人民币的股权,这股权是家庭财产,他应当赔偿我损失的股权。”

张总反驳:“这3700万人民币的股权,只是当年我为了平衡公司关系送给她的干股,她并没有实际的出钱。”

晶晶被这话气到要吐血:“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报告在这里,当时会计师验资了,我实实在在出了这3700万!”

“验资报告是假的!”

“还有工商局注册文件中我的股权!”

“注册文件是假的!”

晶晶拍出中国法院的判决书:“2013年中国法院撤销工商局转让股权的登记,把股权转回我的名下,判决书总是真的吧?!”

然而,这句看似无可辩驳的话,却正好掉进了丈夫设计的坑里。张总反手就是一个“管辖权异议”——晶晶既然已经在中国提出起诉,这事就属于中国的法院的管辖,而且中国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一事不两判,加拿大的法院无权管辖。如果加拿大的法院非要审这个3700万人民币的案子,那他就要告法院滥用程序。

何况,这案子审了也没法执行——张总友好地提醒法庭:他在加拿大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

旁听群众都胸闷了。在加拿大离婚,司法系统只怕一种人:真穷人。现在张总不但是“真穷人”,还体贴地为法庭把判决后的“执行”都考虑到了。

法官见状,先下了一个法庭令:“鉴于女方经济紧张,男方必须预付10.5万加元,其中3万加元由法庭保管,7.5万加元预付给女方。”这是卑诗省平衡婚姻双方在诉讼中“实力不均”的办法,凡是夫妻有一方牢牢扣着现金流,让另一方官司都打不起的,法庭可以先让管钱的一方拿钱出来预付给对方,等分完财产再结算。

尽管张总自己说穷得只剩下一辆车,还在2016年因为欠款纠纷被中国法院禁止出境了几个月,但为了把这个分房子的官司打下去,他不但顽强地来到了加拿大,还爽快地给法庭交了这笔钱。很显然,他自认为赢面很大——加拿大讲“判例”,法官判案子时,总要参考过去的案例,当时温哥华的离婚案,通常是公平分割,也就是五五分,就算是夫妻一方有出轨的情况,都不会影响这雷打不动的比例——在加拿大法官眼中,出轨是过错,但不是影响财产分配的过错。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法官才对某一方有倾斜——例如,曾有西人离婚,法官判了个75:25分割财产,因为男方分居后,就去夫妻共同账户中取了一大笔钱吃喝玩乐,买新车,吸毒,high得不得了,把家庭财产挥霍掉一大笔。法官知道后,发飙把75%的财产都判给了女方,成了突破性的判例。张总起诉要房子的80%,喊的是价,还的是钱,就算是按照加拿大离婚案例里最悬殊的比例来分割,他也是不吃亏的。

法官审理那栋温哥华的房子是否算家庭财产时,晶晶出示了当初的买房资料,首付和定金,确实张总没有出一分钱,每一笔转账,是晶晶自己的积蓄,或者从父母家人处汇过来的。

然而,张总吃透了加拿大的婚姻法精神,他往法庭上拍了一叠汇款单:他这些年给晶晶转的每一笔钱,都留下了翔实的证据,一共19.3万加元。他一口咬定:房子是婚后买的,钱是自己出的(至少出了一部分),自己和儿子也住过这个房子,所以房子是铁板钉钉婚后住所,是“婚姻房子”。

他还“宽宏大量”地撤回了对晶晶上海的公寓诉讼请求,也不再要求对温哥华房子分80%,表示只分50%就可以了——此时已经是2017年,温哥华的房子已经涨到223万加元。

法官把张总那19.3万加元的汇款单反复掂量,问:“晶晶的房子是2007年年初买的,你是2008年1月第一次向她汇款。从2005年结婚到2008年底这段时间,你并没有给她任何财务支持,你怎么能用2008年寄的钱,证明支持买下了2007年的房子?”

“晶晶买房子,是为了我和我儿子登陆以后来住的,我和儿子也住过了。不管我什么时候转钱,我给了房子按揭,给了晶晶生活费,这些都是我对家庭财产的贡献。”

晶晶的血管感觉都要爆炸了,气得结结巴巴:“把房子拿给你和儿子住,房子就变成你的了?”

法官问晶晶:“张总汇款的用途是?”

晶晶也翻出家庭账本——还好,会计有记账的习惯。张总转过来的钱,她买了辆二手的沃尔沃,1.2万加元;买了架钢琴,5千加元;张总自己的移民申请,花了2.9万加元;还有晶晶到纽约去念了一年会计课程,学费和生活费花了7万加元——剩下几万块钱,确实是用作生活费了,也确实用这钱交过按揭。

在加拿大离婚分财产,法官通常会认为,“婚姻就是双方共同的投入和努力,法官不能对配偶各自供款的细节进行细致的区分”。例如,丈夫打工赚钱,妻子在家带孩子,妻子并不会因为没有实打实的给房子供款少分一点财产——直接贡献间接贡献一样是贡献。

张总得意洋洋,法官沉默了。

5

法官两次延期审理,将这个案子的审判周期拖到长得无可再长。她一直催促晶晶回中国补充证据:“你名下的3700万人民币的股权现在价值多少?能不能提供评估?到底你的损失是多少?”

晶晶虽然是那家担保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着这个公司,但她连公司的门都进不去,发律师函也无人理睬。

2018年,卑诗省高等法院下了判决,法官突破了之前最高75:25的判例,直接给张总一个净身出户:

“我认为,温哥华的房子并非家庭财产。张先生主张的他和儿子住进去让房子变成婚姻财产的说法,对接纳对方和子女入住的人太不公平。按这个理论,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自己的房产变成了婚姻财产,而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却可以保留全部的房产。”

也许因为这突破的尺度太大,法官又补充道:“退一万步说,即使我错了,温哥华的房子就是家庭财产,这婚姻财产也该全部分配给晶晶。”

“尽管这是一个长达5年的婚姻,但他们没有共同的婚姻生活与财务目标,温哥华物业的首付款通过晶晶的家人支持,张先生几乎没有进行任何财务贡献。我谨记法律的原则,对资产的分配不应比较夫妻双方的实质性财务贡献。婚姻,是双方对共同生活的不懈投入。但,张先生没有对家庭做出过任何重大的直接或者间接贡献。他的所有付出,都不是婚姻的特征。他把婚姻当成移民的工具,这婚姻在他获得移民身份后迅速结束。”

“张耗费了庭审大量时间,提供大量虚假的、出尔反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财务的窘迫性,以及对温哥华物业分配的正当性。我无法判断张到底在中国隐匿了多少资产,但可以推定他的资产比披露的多得多,我相信他有着巨额的、隐匿的财务来源。晶晶的报税的年收入是5万元,她已经46岁,我相信她远远比张先生更需要财务安全。她曾经为了家庭放弃上海的工作和生活,她曾经牺牲自己职业机会,以达成张先生的移民目标,她应当得到补偿。我判令:张先生补偿晶晶10.5万刀,这是对他行为的谴责。”

法官不无遗憾地写道:“晶晶不能说服我,证明那3700万人民币的股权已经损失。她也无法说服我,为什么她无法回中国去获取证据。晶晶放弃了对中国财产的举证,所以我无法判令补偿。”

晶晶有苦说不出的是,2019年,她当法定代表人的担保公司欠债不还,被中国法院下了一张“限高令”。她在中国境内被禁止坐飞机、软卧和到高端场所消费。如果要回中国去继续打官司追讨家人的3700万人民币投资,她怕是飞不回温哥华了。

靴子终于落地了,温哥华的华人媒体扑上去采访加翻译,这条新闻像是长翅膀一样从加东飞到加西,一两天之内华人社群家喻户晓。西人媒体中规中矩地报道“移民意向的婚姻被法官谴责”,中文媒体们却拿“骗婚男或被遣返!”当标题,恨不得加油添醋,说张总已经被遣返。媒体们还老实不客气曝光了张总的真名——加拿大虽大,华人社群却是个小池塘。

张总的离婚案,从此成为了加拿大离婚官司里的一个特殊判例。

“不要以为住过的房子就该分,住过的房子也可以被净身出户,还可能偷鸡不成倒蚀把米,赔偿一坨!”后来一个律师朋友跟我感叹:法律也得不断学习,否则简直对付不了败坏的世道人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系网易文创人间工作室独家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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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屠夫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06/10/2021 postreply 07: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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