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史记(三十一)

当翰林院高材生第一次见到电报机 | 短史记

言九林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21-06-04
 
作者丨言九林
编辑吴酉
 
 

大约是在1869年前后,被清廷聘为京师同文馆总教习的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试图说服清廷引入一项新的信息传递技术——电报。

 

相比传统的驿站、信鸽和烽火,用电报传递信息可谓迅捷无比。电报的实际应用始于1830年代,随后便进入高速扩张期——1850年代,英国、法国与荷兰等国接通了海底电缆;1860年代,海底电缆横跨了大西洋。1870年,英国又敷设完成了自本土经印度至新加坡的海底电缆,东亚的讯息瞬间便能传回伦敦。

 

世界正在由电报联为一体,但电报线却迟迟无法进入清朝。1862年,俄国公使请求修建北京-天津的电报线路,1863年英国公使提出修筑恰克图-海口的电报线路,均被总理衙门否决。明面上的否决理由,是总理衙门对电报的运作原理“尚未能逐层了然”,须待弄明白了之后再讨论;以及认为民众会以妨碍风水为由群起破坏电报线,继而引发外交纠纷。

 

台面下的真实忧虑,则见于总理衙门1865年向各省将军督抚下达的指示。指示要求他们竭尽全力阻止电报的进入,理由是洋人有了电报线路后,相隔数千公里也能瞬间传递消息。朝廷的公文还没送到,洋人便已先得到风声,必然会给国防与外交带来巨大的麻烦。

 

所以,当丁韪良在1869年成为京师同文馆的总教习时,清朝内部仍然没有半根电报线。

 

 丁韪良和他的学生

 

同文馆的职责,是教授清廷挑选入馆的旗人子弟,让他们学好英语、天文与算学。但丁韪良对这些学生的期望不止于此。他见识过电报的便捷,所以一边教10个学生英文,一边向他们介绍如何使用电报。丁说:“我因为想把这宗新奇的发明介绍到中国来,自己曾经在费城上课听过讲,并自费随身携来了两套器械,一套是Morse制的,一套是备有字母盘的,容易学习。”

 

教学生如何收发电报容易,让清廷同意引入电报这项技术却要困难得多。丁韪良的计划是走高层路线。他前往总理衙门,请求他们“派人到我家里,来看我做电报实验”。主持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派了四个汉人前往。奕?选这四个人,是因为他们曾协助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彼此多少有些交情,对“洋学”的成见也会少一些。但实验没有引发丁韪良期望中的反馈,他观察到,这些人对电报这项新技术仍持不屑一顾的态度:

 

“我作实验的时候,他们只是望着,既不了解,又无兴致的样子。其中有一位是个翰林,竟轻蔑地说道:中国四千年来没有过电报,固仍泱泱大国也。”
 
相比正在极大地改变世界面貌的电报,包括翰林院高材生在内的这四位参观者,更喜欢丁韪良提供的“带磁性的鱼、鹅”之类的玩意,他们觉得这些东西制造精良,为之“抚掌欢笑,叹为神奇,玩了很久”。丁只好感慨说,这些人在文学上是成人,在科学上却还是个孩子。他们完全理解不了电报技术在1860年代的重要性。
 
丁韪良担忧这四位“科学上的儿童”提供的报告,可能会产生与期望相反的效果,让总理衙门的官员们对电报生出更多的偏见。于是又决定带着电报机前往总理衙门,请这些官员亲自下场体验。那是一个清晨,总理衙门的众大臣集体围观并上手操作了电报的收发。丁韪良回忆说:
 
“一切进行都很顺利,各老大臣都和秘书们是一样的孩子气,不过秘书们是弄着带磁性的鱼、鹅玩,他们却是弄着电机玩,时而发送信号,时而把铜丝缠住身体,时而闭塞电路,时而接通电路;看见电花飞跃,报鎚上下,则狂笑不已。作完实验,照例就在衙门早餐,是时在座的客人除我以外,只有赫德一人。”
 
现场表演很成功,众大臣对电报机兴趣浓厚。用餐中,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对丁韪良说,这场表演是一件“有益的小事”。丁韪良不同意赫德的说法,“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件小事,在户部大臣董(恂)看来也不是一件小事,他常常来看电机,仔细研求,居然学会了发报的方法。他又帮我制成一套字母,报针指着两种记号便可拼成一个字,简便得很。大学士文祥也认为我的电机有用处,来看过多次。”
 
 总理衙门正门
 
董恂和文祥对电报机的兴趣,似乎给丁韪良带来了某种错觉,仿佛电报技术的引入即将成功。但赫德的判断才是更准确的。这场成功的表演确实只是一件“有益的小事”,距离将电报引入清朝还非常遥远。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丁韪良将电报机放在总理衙门一整年,以提醒众大臣不要忘记此事,结果却是电报机落满了灰尘,电报建设没有任何消息。失望的丁韪良只好去总理衙门将电报机带走。他有些难以理解,为何奕?、文祥与董恂这些人,明明对电报很感兴趣,却始终无意推广这项技术。
 
其实,整个1860年代,清廷内部一直在讨论引入电报技术的利弊。洋务重臣中也有许多人持反对意见。比如沈葆桢在1865年写信给总理衙门说,洋人用轮船送信,已经比中国的驿站邮递快出许多,利用这个时间差,洋人在公事上给大清制造了许多麻烦,“若再任其设立铜线,则千里而遥瞬息可通,更难保不于新闻纸中造作谣言,以骇观听”,如果再允许洋人设立电报线,让他们用电报传递信息,再刊发在报纸上,便可以迅速造谣,我们用驿站去核实、传递信息却慢得要死,麻烦会更大。1868年,总理衙门为应付中英修约,召集地方将军督抚共商国是,几乎所有参与讨论的地方督抚将军,都反对“允许洋人修筑铜线铁路”。
 
但沈葆桢们也明白,长远来看,电报技术终归是个好东西。沈拿长城来做比喻说:“秦筑长城,当时以为殃,后世赖之。铜线铁路,如其有成,亦中国将来之利也”——现在搞电报修铁路对大清有害;但在未来,却对中国大大有利。那该这么办呢?只好是“如能禁使弗为,则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倘其势难中止,不如我自为之”——现在能抵制多久就抵制多久,等到抵制不住了,也不能让洋人来修,须由清廷自己来建造电报线路。丁韪良的电报机表演受到总理衙门的欢迎,电报建设却迟迟没有动作的核心缘故,便在于此
 
显然,这是一种基于对陌生事物的畏惧而产生的鸵鸟心态。官员们但求无事,读书人又多怀有“固仍泱泱大国也”的心态,于是,不管外部世界如何因电报技术发生变化,清廷在1860年代和1870年代,始终坚守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古老智慧”,绝不放一根电报线入境。
 
“古老智慧”却在外部世界的冲击下,不断付出沉重的代价。先是英国人利用清廷对国际法里的“领海权”缺乏理解,在1870年代初,以海底电缆的形式,将上海、宁波、福州、厦门、汕头、广州、香港等城市用电报联结了起来。总理衙门面对既成事实无可奈何,只能以“线端仍不得上岸”为由,不许这些电报线离开海面进入陆地。洋人的办法,是在水面上安置一艘船,将电报线自水中引入船舱,以规避总理衙门不许线路上岸的政策。
 
再然后,便是在1874年的日军侵台事件、1879年的日本吞并琉球事件和1879年的中俄伊犁交涉中,清廷屡次因信息传递不畅造成重大损失。日军侵台事件发生后,总理衙门照会日本外务省质问,却因为清朝没有驻日使领馆,与日本外务省也无电报连接,只能把质问的公文托付给一名顺道赴日的英国人。此人因个人事务在途中耽搁颇久,公文在路上竟然走了23天之久。等日方的回复抵达总理衙门,又过去了差不多40天。此时日军在台湾的行动早已结束。中俄伊犁交涉的情况也是如此,电报从俄国发出,经海参崴、长崎到达上海(借助洋人的线路)只需要一天,但上海与北京不通电报,用轮船送信要六七天,用驿站最快则要十多天。这直接导致前方交涉团队与后方决策团队之间长期存在一个月的信息差。俄国就中取利,收获颇丰。
 
这些沉重代价换来的,是1881年12月,清廷自建的电报线路终于正式进入天津;1883年9月,又进入了京城郊外的通州。
 

 

 晚清电报局内部

 
至于北京城内的总理衙门响起电报机收发信息的声音,已是1898年的事情了。此时,距离丁韪良尝试引入电报技术、而被翰林院高材生轻蔑回应“中国四千年来没有过电报,固仍泱泱大国也”,已过去了差不多三十年。
 
 
[1]《海防档丁·电线一》。
[2]丁韪良:《同文馆记》。收录于《中国近代学制史料》,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71-172页。
[3]王庆元、王道成:《沈葆桢信札考注》,巴蜀书社2014年版,第192页、第215页。
[4]《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三,第5页。
[5]刘海波、郭丽编著:《北京通信电信博物馆》,同心出版社2014年版,第54-57页。
[6]《李鸿章全集9·奏议九》,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58页。

[7]钱春霞:《台湾事件与清政府反应》,收录于《沈葆桢巡台一百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7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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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岛芳子诈死隐居长春三十年」是无稽之谈 | 短史记

言九林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20-06-03
问:很多纪录片说川岛芳子在抗战胜利后没有被枪毙,而是诈死后化名方姥隐居长春三十年。这种说法可信吗?

 

先说结论:“川岛芳子诈死后化名方姥隐居长春三十年”之说,是不可信的谣言。

 

此说的传播,大约始于2008年前后,长春一名叫做张钰的人对外声称“姥爷临终前告诉我,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方姥就是川岛芳子,方姥到1978年才去世”,长春电视台在2008年11月16日的节目里报道了此事。

 

随后,一些民间文史爱好者开始围绕着这种说法寻找证据,2010年,有两本号称“揭秘川岛芳子生死之谜”的图书出版(见下图)。国内一些电视台和网站,也制作了一批诸如《川岛芳子生死之谜大揭秘》的所谓纪录片。“川岛芳子诈死后化名方姥隐居长春三十年”之说,遂广为流传。

 

 

2010年出版的“揭秘川岛芳子生死之谜”的图书

 

其实,所谓的“川岛芳子诈死”之说,早在1948年就已闹出过一场舆论风波,而结果证实,那只是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

 

自1945年被逮捕后,川岛芳子的清朝皇族(汉名金璧辉)、日本人养女和行事高调的间谍身份,即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兴趣。可以说,在媒体关注度方面,没有任何一个汉奸的审判,可以胜过川岛芳子。

 

 

1946年11月4日,《申报》报道“川岛芳子通敌案”开审

 

比如,1947年10月9日的公审,有多达四五千人前来围观、连法官的座位也被强占,以致于不得不被迫延期。《申报》当年对此留下了一段报道:

 

“今因旁听太多,未能公审而延期。今原定下午二时开审,十二时法院门前已拥挤不堪,约四五千人,法警初尚守门,拒绝入内,旋因旁门被挤开,一涌而入,楼上下几无空隙,法官座亦被占,椅櫈栏杆被挤毁,年久之大楼支呀作响,倘非楼上人涌下,险生惨剧,法院临时宣布延期。”

 

 

川岛芳子接受公审,围观的媒体和民众甚多

 

除了现场围观,川岛芳子的受审情形,还被拍摄成了新闻片,自1947年11月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地的影院公映。吸引了许多人前往观看。报纸上的影院广告,也常常以“加映公审女间谍川岛芳子(新闻片)”作为噱头来招揽观众(如下图)。

 

 

《申报》1947年11月几乎每天都在宣传“加映公审川岛芳子”

 

1947年10月,河北省高院判处川岛芳子死刑。11月6日,死刑判决书送至监禁狱中的川岛芳子手中。判决书的内容,也同时对外界公开,内称:

 

“金璧辉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之生活费外,没收。”

 

 

《申报》1947年10月23日的报道

 

1948年3月25日,川岛芳子于北平第一监狱内被执行枪决。因监狱方面拒绝了所有中文媒体入内围观枪决现场,引起了平津媒体圈的极大不满。《星期日画报》上的记者文章,以一种非常愤怒的笔调,记录下了这场纠纷:

 

“三月廿五日平津各晚报及廿六日各日报纷纷地刊载出特号大题目字‘平枪决汉奸第一人,金逆璧辉昨晨伏法,刑前留有遗书,一弹毙命,记者采访竟遭监狱拒绝。’……(记者)早向法院方面取得联系,法院方面倒是通知了记者,可是记者们准时赶到一监后,竟遭到一监的闭门羹,仅许美联社者进入采访,敝中华大国记者之名片,竟被看守自小门掷出,这是否中国记者们的侮辱?……美籍记者何以允许进入一监采访是项消息呢?……事后,北平记者联谊会曾对法院及一监提出抗议……最遗憾的是我们不能看到金逆伏法的珍贵影片,中电三厂那天特派员前往拍摄新闻片,可是不幸的很,和记者一样的遭到拒绝。

 

 

《星期日画报》报道截图

 

狱方之所以只允许美联社一家派记者入内“目击”,有三个方面的考虑:(1)川岛芳子有“不愿让人围观被枪毙”的遗愿;(2)出于文明执法的考量,不愿再现野蛮的“菜市口式当众处刑”;(3)担忧围观者会给监狱带来冲击,因为在之前公审时,已发生过“多数番号不明军人蜂拥而来”要惩处川岛芳子,法警上前阻止“头部被殴成伤”的暴力事件。时任河北高院检察官的何承斌,对外界解释时,特意强调了后两点(略去第一点当是为了避免刺激舆论情绪)

 

“职以执行死刑系属残暴行为,各国法律均不公开,若准摄制影片到处映演,不独违法,抑且显示违反人道,有伤国誉,加之依法在监狱内执行,自不能公开,且为保持监内安宁,免生其他意外计,遂陈请首席陈同意,绝对秘密执行。‘事先暂不宣布,事后任人参观’,以策万全,而昭大信。”

 

 

川岛芳子

 

但这种做法,先是引来了平津媒体圈的极大不满,然后又滋生出了一桩谣言,说被枪毙的并不是川岛芳子,而是一名叫做刘凤玲的胃病垂死之人,代价是川岛芳子答应给刘凤玲的家人十根金条。并有自称刘凤玲之妹“刘凤贞”者,两度写信向国民政府司法部控告,说谈好的十根金条,狱方只转交了四根。控诉书的大致内容是:

 

“其姐刘凤玲,患胃病垂危,因貌似金逆,且谙日文日语,经其盟兄刘仲侪介绍,向监狱洽妥,以黄金十条代价,乘金逆由女监提出到达院内之时,由伊姐对换代死,金逆从小门逃往东北。当时代价仅给四条,下余六条,屡索未给。”

 

司法部接到控告后,即命河北高等法院就川岛芳子的死刑执行情况展开调查。

 

“刘凤贞控告事件”是一场意味深长、引人遐想的闹剧。首先,无人知晓这个所谓的“刘凤贞”是否真实存在,因为她自始至终没有公开露过面,不仅官方调查机构找不到她,平津的所有媒体也无人见过她;不但见不到人,连供调查部门联系取证的住址都没有提供。其次,控告书里提到的中介人“盟兄刘仲侪”,倒是被找到了,但他坚决否认有一义妹叫做刘凤玲、刘凤贞,还说自己的任何亲友关系里头,都没有这两个人。再次,河北监察使署调查发现,以所谓的“刘凤贞”名义投递的两份控告书,与上一年督查团接到的“匿名控告吴峙沅(北平第一监狱典狱长)”等人的两份文件,不但字迹完全相同,且“纸质及张页大小亦均相同”。监察使署判断这四份文件“显系出于一人之手无疑”。

 

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谣言留下的确切信息越少,辟谣往往也就越难。制造“刘凤贞控告事件”的幕后之人,显然深谙此道,他(姑且以男性人称视之)不但将自己的身份全然隐藏,所谓的“刘凤贞”“刘凤玲”也只存在于他的控告书里,在现实中是无迹可寻的。他敏锐地抓住了“监狱方面执行枪决时拒绝记者入内围观”这个细节,成功施展出了自己的捕风捉影之术。

 

所幸的是,狱方在枪决川岛芳子之后,曾将她的尸体挪出监狱,供新闻记者拍照报道、供中电三厂摄影制作新闻片。也就是当年留下的调查档案中所说的:

 

“执行之后,陈尸监外,任人参观拍照。”
法警执行一枪毙命,事后经检察官率同检验员三次覆验,始将尸体移出非常门外停放,以备各新闻记者参观暨拍照

 

下图是中电三厂摄影师拍摄的川岛芳子尸体“事后任人参观”的新闻照片。中电三厂此前已跟拍川岛芳子的公审一年有余,其制作的公审新闻片已在全国热映。摄影师认错人的几率是很小的。况且当时在场围观尸体的新闻媒体众多,事后并无任何一家媒体对尸体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这也是两个月之后,“刘凤贞”冒出来宣称“川岛芳子行贿替死”时,并无多少媒体相信的主要缘故。

 

 

媒体参观川岛芳子尸体

 

简言之,1948年被枪毙的,确是川岛芳子本人。2008年前后冒出来的“川岛芳子诈死后化名方姥隐居长春三十年”之说,是不可信的无稽之谈。至于为什么会冒出这种谣言,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笔者无意做更多的揣测。

 


 

参考资料

①冯,《秘密行刑启人疑惑,川岛芳子未死吗?》,《电报》1948年第197期。

②《川岛芳子生前祸国殃民,死后犹有纠纷,记者遭拒羣情怒气不平》,《星期日画报》1948年第16期。

③司法部令河北高法调查执行金璧辉死刑时有无贿买他人替死,1948年5月17日。

④河北高法监察处为调查贿买替死事致何承斌、吴峙沅训令稿,1948年5月26日。

⑤吴峙沅呈报执行金璧辉死刑经过,1948年6月2日。

⑥何承斌呈报执行金璧辉死刑经过,1948年6月5日。

⑦河北高法为调查贿买替死时呈复司法部函稿,194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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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二夫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06/05/2021 postreply 2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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