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年代的“革命婚礼”

娶媳妇嫁闺女,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经历的事情,也是人类得以繁衍生存的根本。
对于一个小家庭来说,这绝不是小事,而是既令人欣喜又令人犯愁的大事。
在改革开放前的“大锅饭”年代,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婚礼演变,凸显出两道浓墨重彩:
一曰贫穷;二曰革命化。
在我的家乡晋南农村,男女之间神圣的婚姻,延续着一种非常落后的陋习,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更要命的是早定婚。绝大多数人家子女长到七八岁,就有“媒人”上门提亲了。
天下无媒事不成,在自由恋爱严重缺乏的农村,婚姻大事只有依靠媒人从中穿针引线。
媒人一张嘴,奔赴两家一说和,双方家长思忖一下,感觉门当户对,男方主要看女方闺女长得模样俊俏不俊俏,
女方主要看男方家境殷实不殷实,多数大人不征求子女意见,一桩亲事就给子女定下来了。
还有少数人家大人对脾气,婴儿还在肚子里,就指腹为婚。
有的人家大人也询问一下子女满意不满意,但这仅仅是象征性的,试想,如此年龄的孩子尚处于懵懂阶段,
既害羞,又胆怯,不会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有的对象家住在邻村,男孩女孩压根儿见也没见过面,更没法表态。
有的定亲形式稍微开明一点,媒人领上男孩女孩到附近的庙会上,或者是演戏的戏台下,匆匆忙忙间,
瞄上对方一眼,就算见过面了。更有不少男女直到当上新郎新娘举行婚礼的那一天,
才第一次看清对方长啥模样。
时代前进了几十年,农村青年的婚姻大事,依然像鲁迅先生当年娶朱安女士那个样子。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未来的婚姻能否美满幸福,只能听从父母的摆布,听从命运的安排。
我老家男女婚姻的第一步是举行一种定婚仪式。
通常,男方家要送女方一条围巾、袜子和发卡啥的,女方家回送男孩一支钢笔啥的,一门亲事就算敲定了。
定婚之后,倘若一方因种种原因反悔的话,通过媒人告知对方一声也可以,但往往会受到人们耻笑。
婚姻的第二步是双方子女长到十二三岁,需要举行一种确婚仪式,俗称“提壶”。
这一次较为隆重,男方家要送给女方几件衣料,还有些镜子针头线脑等玩意,女方家则要回送男孩一件衣料。
确婚的这一天,由媒人,通常是两位能说会道的大人,手里提着一个酒壶,
引领上男孩女孩上对方家拜见家长和亲朋,双方家庭都要准备丰盛的饭菜,热情招待。
一旦确婚,此后男方家每年需要送给女方一件或一身衣料,直到20岁左右结婚为止。
第三步就是举行结婚仪式,那就更加繁琐了。结婚之前,男方要给女方家送彩礼。
那时彩礼的行情,普遍时兴“一份礼”240元,双方家长开明或关系好的,叫作“仁义亲”,
讲究“半份礼”,折半120元。男方家筹备这笔彩礼,在经济困难年代,确实令人发憷。
另外,男方要娶回媳妇,还需要准备新房,需要置办家具,需要承办酒席,算计下来总共要花多少钱?
女方家相对好一点,接收下男方的彩礼钱,如果家境殷实的,子女又少的,
用这笔彩礼钱置办些被褥衣裳和箱柜,全部给女儿做了陪嫁,甚至还要出钱倒贴一点。
而家境差一点的,家中男孩多的,给女儿的陪嫁就极少,做父母的省下女儿的彩礼钱,
为的是给自己的儿子娶媳妇用。总体情况看,男孩娶亲比较发愁,养姑娘并不个个都是“赔钱货”。
“文革”期间,“大锅饭”让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穷,迫使人们绞尽脑汁思谋不少穷办法给儿子娶媳妇。
没有彩礼,就四处借债;没有钱买家具,就请木匠临时制作;没有新房,老大用过的新房老二继续用。
结婚仪式的酒席,家乡讲究八大碗,所用的猪肉,自家喂养一头肥猪就够了。
有的酒席还采用萝卜、茄子等食材制作成“假肉”,装扮门面。主食吃馒头,白面稀少,
就用白面包皮,里面是玉米面高粱面,或者拿白玉米面代替,图的就是表面好看一点。
我奶妈家的大哥结婚,家里连玉米面也短缺,曾从我家借了一口袋玉米。
婚后过了两三年,大哥跟结了婚的二哥分家另过日子,大哥跟嫂子辛苦打闹小日子,才有了点积蓄。
那天,大哥扛着一口袋玉米送到我家,满脸歉意,说:“叔,这么多年了,您拿秤称称分量,看够不够。”
我父亲嗔怪道,“称啥?你还骗你叔不成?”此情此景,至今历历在目。
农民给儿子结婚,既缺粮又少钱,尤其是男孩多的家庭,的确能让做家长的愁白了头。
我父亲早年在公社、村里行医,走家串户,跟本村和邻村人都比较熟络,乡亲们免不了拜托他帮忙
给子女介绍对象。父亲是个热心肠,遇到合适的,顺便就给提说提说,由此玉成了不少姻缘。
按照习俗,新人结婚时,一要邀请媒人喝喜酒;二要新婚夫妇给媒人叩头行礼;
三要赠送媒人一个白面做的大馒头,表示感谢。因此,媒人想给某家男孩女孩介绍对象,
常常会说:“我想吃你家孩子的大馒头。”或者说:“咋样?你家孩子的大馒头让我吃不?”
曾记得,父亲给本村一个小伙子介绍了邻村一个女孩,男方家里有四五个男孩,经济相当拮据。
临到结婚前夕,说啥也凑不出240元的彩礼钱。
我父亲跟女方家长惯熟,就从中担保说:孩子年龄不小啦,先让他们结婚,这笔彩礼等到结婚以后再给你们。
就这样,糊弄着让两人成亲了。直到结婚三年后,男方家长才付清了应给女方的彩礼钱。
这在农村绝对是罕见的,所以,小伙子的父亲感动异常,逢人就说:“唉,若不是冯先生从中说和,
我儿子哪能有媳妇?我儿子给媒人叩头行礼,按说,我都应该给人家叩头呢!”
此前乡村举行婚礼,迎亲队伍排成一长溜。打头的仪仗队,由一个小男孩肩扛一只小扁担,
扁担一头吊着一只绑缚的大公鸡,另一头拴着一个酒壶和一根大葱,这些玩意儿大概都是图个吉利吧。
我小时候经常在亲朋家承担这一任务。另有几个小孩打着彩旗。然后是请来吹吹打打的唢呐班子,
再后面才是伴郎和新郎。这一迎亲队伍浩浩荡荡到了女方家,美餐一顿,然后迎娶上新娘,
返程的队伍中增添了伴娘和新娘,还有一群送亲的七大姑八大姨和车马。
“文革”爆发,这些习俗被打成了封、资、修的“四旧”,受到批判。
婚礼仪式添加涂抹了浓重的革命色彩。迎亲队伍打头的小男孩不允许挑公鸡和酒壶之类的担子,
替换成手捧伟大领袖的画像。民间的唢呐班子不准用了,吹鼓手这个行当就失业了,
换成了由大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吹吹打打的洋鼓洋号。
以前新郎新娘骑高头骡马,现在换成了骑自行车。
结婚典礼仪式上,新人和来宾首先要向伟大领袖的画像行三鞠躬礼。
这一切,开始时人们不大习惯,不过,渐渐地旧习俗就被革命婚礼仪式取代了。
男孩女孩定亲时,以前相互赠送的围巾和钢笔礼品,如今换成了毛主席纪念像章和毛主席语录本。
婚礼上,亲朋好友赠送礼品,也成了毛主席画像和毛主席著作,以及革命样板戏的年画,
即便是暖瓶、脸盆等物品,上面也喷绘着毛主席画像和毛主席语录。
反正,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婚礼处处洋溢着浓厚的“移风易俗”革命化色彩。
然而,结婚送彩礼这一根深蒂固的旧习俗,并没有因革命而取消。
男方家长认为花钱娶媳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方家长也认为自己把姑娘养了这么大,
收点彩礼也是完全应该的。即便是那些革命口号喊得震天响的农村干部和革命积极分子,
私底下也没有彻底拒绝彩礼。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大锅饭”造成集体经济越来越“日薄西山”,
男婚女嫁的彩礼钱更成为社员的一笔重负。我高中毕业回村劳动,父母亲和我3个劳力辛苦一年,
年终分红仅仅50多元钱,还不能及时兑现。
一个男孩娶媳妇需要彩礼240元,加上添置家具、置办衣裳被褥、准备酒席的开支,钱从哪里来?
一户农家有两三个男孩呢?那时不少村庄“光棍汉”多,彩礼就是一道迈不过的坎!
当时报纸上宣传的革命婚礼,精彩纷呈,令人大开眼界。
例如,一对新人上午举办了婚礼,下午就扛起锄头上地干农活。
有的青年男女冲破旧风俗,在水利工地举办婚礼。
有的女青年不要一分彩礼,不要一件嫁妆,自个步行到了男方家中,就算结婚了。
有的男到女方家,自愿移风易俗,不改名换姓。
有大城市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爱上了当地的农民,冲破城乡差别、知识差别、年龄差别等旧观念,
毅然与其结婚,在农村安家落户,决心改天换地,干一辈子革命。
这样的“典型”极为稀缺,其中不乏有记者为了配合政治形势写出的“虚假新闻”。
真是难以想象,这些思想进步、行动勇敢的知识青年,是被革命的激情烧昏了头脑,
还是为了出风头赢得政治虚名。当“文革”的大幕降落后,他们为自己的孟浪和不成熟悔恨过吗?
他们该拿什么来慰藉自己的余生呢?
还值得一提的是,“文革”前期社会一片混乱。
到了1973年,中共“十大”召开,同时宣布即将召开“四届人大”会议。
当时报纸上大肆宣传提倡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政策,于是,社会上沸沸扬扬流传着一种说法:
“四届人大”会议将会对《婚姻法》进行重大修改,原来《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
男20岁,女18岁;修改后的《婚姻法》男女结婚年龄都统统推迟到25周岁才行。
晋南农村流行早定婚早结婚习俗,家长们听到这一传言吓坏了,人人“谈虎色变”,
在城乡尤其是农村刮起了一股男女青年争相结婚的风潮。
在此关键时刻,政府权威部门不仅没有及时出面辟谣,民政部门反而收紧了对结婚证的正常发放,
从而进一步助长了谣言的传播和可信度。
一时间,农村有权力有关系的人家家长,纷纷请客送礼,“走后门”,给子女搞到了结婚证书,
匆匆忙忙举办了婚礼。大多数没权力没关系的人家,在领取不到结婚证书的情况下,
索性不顾一切,按照乡村的习俗为子女举办了婚礼。
一开始,公社领导和大队党支部和革委会干部决心刹一刹这种歪风,在婚礼举行的当天,
把那些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举办婚礼的一对对新人,传唤到大队部,关起门来,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责令他们写出深刻检查。实际上,这样处理只能吓唬吓唬老实巴交的农民,但凡敢冒此风险的,
都是家庭成分好的,天不怕地不怕,“地富反坏右”分子子女,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些举办了婚礼的“新人”被关了几天,大队干部们也没啥辙。说他们违法吧,犯的也不是什么弥天大罪;
说他们无罪吧,明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大张旗鼓地举办婚礼。然而法不责众,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无奈何纷纷放回了家。
如此一来,效仿者越来越多,无端制造了一桩桩无法无天的“事实婚姻”。
期盼了好几年的“四届人大”会议一直拖延到1975年1月召开,会上并没有对《婚姻法》进行任何修改。
我的好几位“发小”,此前没领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此后也没有再上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
还有的因为已经结了婚,耽误影响了此后考大学。
聊天时,他们调侃说:“哼!有证没证有啥关系,娃娃也生下两个了,等将来我儿子结婚,
让他领证时,顺便把他爸妈的结婚证捎回来得啦!”
2017年1月4日草于凌空书屋
2017年1月6日修改
2018年1月2日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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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年代 饥饿的青春

《谷梁传》疏引徐邈说:有死者曰大饥,无死者曰大饿。看来“饥”比“饿”要厉害,故有“大饥荒”一说。
我的前半生,或者说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饥饿一直伴随着我,成为我永久的记忆。
如今我老了身躯依然消瘦,除了遗传,可能与饥饿年代先天营养不足有关。
1959年到1960年的饥饿,是令人恐惧的!
本来1959年沿淮地区收成很好,至少那年秋粮丰收,红薯个头很大,秋收之后,
还可以随便在地里刨出粗放收获之后遗留下来的大个儿红薯。但是不知为什么,
还没到冬天,村里食堂就差不多断炊了,偶尔通知打饭,打回来的红薯稀饭或菜糊汤稀得可以照见人影,
就这一口人也分不到两碗。后来知道,这是因为安徽刮“共产风”,虚报浮夸现象严重。
当年生产队收的粮食绝大部分上缴还无法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于是一级压一级,
大队甚至派出民兵到各家各户搜缴社员私藏的用来活命的零星粮食。
我清楚地记得,一天大队长带着几个民兵把本院大哥(堂兄)、大嫂藏在粪堆里密封的一小罐高粱搜走时,
双目失明的大嫂在地上爬着、哭着哀求的声音让人心碎!十几天后,大哥、大嫂相继饿死。
大哥与我父亲同岁,叫我父亲小答。大嫂早年即双目失明。夫妇俩一生吃斋行善念经,
平日连一只蚂蚁也不忍伤害,竟然就这样双双饿死在家里,至今想起仍让人痛彻心扉!
后来,东院四哥(堂兄)家也被查抄,搜走了一小袋粮食,四哥拼死护粮,被几个民兵打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不久,四嫂和四大娘也先后饿死。(据现在公开的材料知道,其实大队干部也很无奈,如果他们无法按照上边规定交粮,便会在公社会上挨批斗,公社完不成任务公社领导会被县上批斗,以此类推……)
1960年初春,收养我的哥嫂(堂兄堂嫂)家里没有一粒粮了,只能把原先喂羊的红薯藤、玉米芯切碎磨成面熬成稀汤度日。至于羊、鸡等家畜家禽,早就杀吃了。一段时间,连红薯藤面也没有了。只能到外面剥榆树皮(树还没有发芽)、到沟边挖茅草根,回来剁碎了煮着吃,甚至连枕头里的荞麦皮、高粱壳都被吃光了。最小的侄女才两岁,无力外出找吃的,饿得皮包骨,整天趴在门口站不起来。家里人都觉得她可能活不过几天了。
饿,真饿!整天都饿!
大人们说“人是一盘磨,睡倒就不饿。”可躺到床上却睡不着,梦中还是饿,饿得逮住什么吃什么。饿醒了,发现嘴里紧紧咬住的是冰凉的被角。
那时嫂嫂隔三差五天黑后很晚去食堂干活,给开会的社队干部做点吃的,偶尔能带回来一块或半块自己舍不得吃的热红薯。有时我睡到半夜,正做着吃什么的梦,突然耳畔传来嫂嫂轻轻的呼唤:“醒醒,给。”
一睁眼,嫂嫂塞到我手里一小块热红薯(有时只有一口),当然家里所有人都有一份。真香啊!我后来无论走到哪里,都觉得红薯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了!也许就是这样隔三差五能吃到一口热红薯,才使我和几个侄儿侄女没有饿死,终于熬过了1960年初春那极度饥饿的日子。
后来想想,幸亏父亲1959年春去世走了。否则,一位重病的父亲拖着一个13岁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无法挺过1960年这一关,只能双双饿死。如今劫后余生,也算是上苍对我还是有些怜惜吧!父母亲在天之灵,也会略微得到点宽慰,毕竟他们的四个孩子中终归有一个幸存了下来……
现在的人很难理解大活人怎么会轻易饿死。确实,人从饥饿到饿死是一个慢性折磨过程。从无食可吃到寻找一切可吃的东西填肚子,长达数月的营养不良,人会骨瘦如柴,此为第一阶段。如再无法补充营养,人会随时浮肿,此为第二阶段,这时只要进食,仍可活命。人在浮肿期间已极度虚弱,外出主动找东西吃的能力大大降低。如在一段时间内仍无食可吃,很快会脱水消瘦,成为干尸状,此为第三阶段。干尸阶段即使有东西吃也已不能吸收,必死无疑:有可能一跤摔倒后死亡,也可能睡着便醒不过来了。我的大哥大嫂都是睡在床上死去的。
1960年秋季我考入初中,现在想想在那样极端困苦的条件下,哥嫂能让我继续求学,此恩重于山!直至1963年初中毕业,甚至接下来到师范上学,因学生粮食定量不足带来的长期饥饿仍然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切身感受,能在饱受饥饿折磨的境况下完成学业,真是对人意志的一大考验!
记不准当时初中生每月粮食定量具体是多少,也就是20多斤吧,而且多是粗粮,有时还用新鲜红薯替代主食(可能是3至4斤鲜红薯顶1斤粮食)。每天早晚饭吃稀的,多为稀饭或者菜糊汤。每班一大木桶,一人掌勺,每人可分到2至3碗(吃饭速度快的能轮到盛第三碗,吃饭速度慢的只能吃两碗),也就吃个半饱吧。
午饭吃干的,每人一个馒头或一个窝窝头,偶尔可以吃半碗米饭。每人半碗蔬菜基本上也就是水煮菜,少油寡味。饭后两个小时也就是两节课后,肚子便饿得咕咕叫。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不少同学会悄悄地溜到学校已经收获完毕的菜地里刨出遗留在土里的菜根洗洗或剥去外皮生吃充饥。
记得入学不久,二年级有一个男生打赌说,他一顿能吃18碗菜糊汤。班上有几个同学不信,豁出自己饿一顿,也要赌一下看那个同学能不能吃18碗,结果吃到12碗后再也吃不下去了——12碗!现在想来,真够恐怖的了!
学校食堂吃不饱,家里条件好些的同学每周都会带一些干馍、炒面等干粮补充,或者带些生红薯、生米交由学校食堂代为蒸熟,一般是上午课间休息时将生红薯或添上水的米饭碗放到学校食堂指定的蒸笼里,食堂中午蒸馍或蒸饭时会顺带将这笼红薯、米饭蒸熟。由于哥嫂家人口多、劳动力少,分的口粮不够吃,我根本不敢奢望从家里带干粮到学校,饿了只能硬撑着。每当在宿舍里见到别的同学拿出干粮吃时,我便自觉回避,躲到外面看书。
1961年春,师生中不少人患了浮肿病,就是因长期饥饿造成的水肿病。经校医确诊后,可领取营养票,每天晚饭后凭票在学校教工食堂领取一碗很稀的豆浆,据说效果不错。当年我虽然很瘦弱,却并没有患浮肿病,无缘领取营养票,但有幸喝了几口本班一位患病同学领回来的豆浆,味道真香!
如果说初中三年是“饥饿难耐”,1963年之后的中师几年以及参加工作之后的最初几年可算是“持续慢性饥饿”。
我就读的师范学校离家100多里,步行得两天。中师4年(因文革延期分配1年)基本上只能靠吃学校食堂维持生存和学业。师范生每月粮食定量30斤,伙食费8.8元,分配到每一顿饭大概是3两粮9分钱,和初中伙食相比也好不了多少。况且我上师范那年是16岁,正是身体发育期,饥饿感丝毫不逊于初中时期。
与整日饥肠辘辘的肌体痛苦相比,青春期男女同学因饥饿产生的尴尬至今想起来仍觉得无地自容!
师范时期与初中不同的是按照8人一组就餐,每餐由1人轮流掌勺分饭。早晚饭一般是稀饭或汤面条,8人1小桶,大约也是每人两碗。掌勺人分饭既要考虑分量均匀,又要不停地搅动以保证稀稠均匀。但不规则粘稠流体力学有时会跟人开玩笑,搅动之后一勺下去,往往还是稀稠不均。掌勺人尽量把稠的分给别人,稀的倒在自己碗内。
假如反过来,掌勺人自己捞稠的,给别人分稀的,不仅会被别人看不起,也会让自己良心不安。个别同学可能确实难以忍受饥饿的折磨,借掌勺之机揩油,结果在班上留下了不好的名声。
尤其令人尴尬的是分米饭,8人一小盆,是那种浅浅的像碟子似的小瓷盆,在蒸锅里蒸熟。值日同学端来这盆饭,左右前后端详仔细,用一根筷子找准圆心点一下,再用学过的几何原理划出四条过圆心直径以八等份圆,然后每人从盆里拨出一份45度角的扇形米饭。先拨还是后拨,是个问题——先拨,贪心的人会挖别人的墙角,最后拨可以清扫残余,此类占便宜的小伎俩都为人所不齿。
可饥饿却又是一种残酷的存在,抵御不住食物的诱惑,实在是一种本能,无可指责;而能抵御食物的诱惑,饿其肌肤,苦其心志,也是一种修行。
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正值青春期,可饥饿年代的我们似乎难言青春。女同学例假不正常,男同学很少做那种梦,这与生理学课上学的对不上号。但青春期男女同学之间仍有彼此交往的渴望,由于受到当时严苛的校纪校规约束,彼此有话要说,多在私下传递,岂料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却早在“组织”的掌控之中。
二年级时,一位担任班干部的女同学出于对我的关心,在我的周记里夹了一张纸条,提醒我要注意搞好和班主任的关系,令我感动不已。要知道,那时我是典型的乡下穷孩子形象,身材矮小,瘦骨嶙峋,衣衫褴褛,饿不死,活着已是大幸,哪里会想到还会有人关心我!平日除了用刻苦学习抵抗饥饿,别无奢望。但突然得到一位家庭出身不好却长相俊美的异性同学的关心,还是令我那死寂的情窦被打开了,此后用地下传书形式交流几次,隐隐觉得这似乎是一个“保尔和冬妮娅”的浪漫故事。
当有一天我从她递给我的周记里收到她省吃俭用的5块钱,我内心的震撼无法言说!我知道,她是在鼓励我刻苦学习,争取保送上大学(她因出身不好,对此早已绝望)。我在新华书店逛了半天,买了两本文学书。回到学校门口,看到提着篮子卖热红薯的农民。以前我都是克制自己,扭头走过,努力抵御红薯热香的诱惑。可这天摸摸兜里剩下的一块多钱,终于向饥饿投降了,小偷似地买了一个热红薯,狼吞虎咽吃下肚。事后没有品尝到红薯的热香,而是满肚子的后悔。
以后每次见到她从对面走过,我都羞于抬头看她。毕业前夕我终于获得推荐保送上大学的机会。然而不久风云突变,文革爆发,大学梦碎。在文革初期的校内运动中,先是她被贴大字报批判,后来我也被校团委书记找去,交代和她交往的过程——饥饿年代这段朦朦胧胧的情感最终以悲剧收场!
一年之后,我在分配志愿书上果断地填上“西安”,决绝地告别了饥饿的故乡和让我断肠落魂的蒙师!但饥饿仍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1967年刚参加工作仍算是实习期,只能领取中师毕业生的实习工资,月薪为8类工资区34元,这点钱虽说比学生时期8块8的助学金多了,但对于已经成为独立社会人的我们来说,还是太少了,连保证温饱都有点困难。每月几乎都坚持不到月底钱就花光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样的实习工资一拿就是5年,直到1972年中央才下文件,让所有文革初期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正式“转正”——中专实习工资8类区为43.5元。可怜!我们这批人普遍成家很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年的薪俸太少,自己温饱尚且难保,哪有余钱养家?
领到工资后的第一需求是吃饭,原先确定的“参加工作后一定要吃饱饭”这一基本要求还真是一个很难真正达到的目标。首先,收入太低,对于参加工作时一穷二白的我们,除去生活必需品的最低限度添置,每月即使拿出工资的一半即17元用于吃饭,每天还不足6毛钱,也就是说一顿饭不能超过两毛钱;其次是粮食定量有限,教师属于脑力劳动者,每月粮食定量30斤,每天不足一斤(一年365天定量360斤)。就算按一斤计算,早中晚三顿饭只能这样分配,早餐2两(或3两),中餐4两,晚餐4两(或3两)。此外,每月定量食油也只有4两,肉半斤。因油水缺乏,愈加觉得那三四两粮食难以填饱肚皮。
由于学校单身教工人数少,头一学期没有职工食堂,我们是到距离学校大约要走15分钟路程的宝鸡车站铁路职工食堂就餐。每月买了饭菜票后先是按照粗细粮搭配、主副食搭配分成30或31份(大月),早餐一碗稀饭,2两发糕(粗粮),两分钱咸菜;中餐四两米饭或一个馒头、一块发糕,一毛或一毛五分钱的菜;晚餐一碗稀饭,一个馒头,一毛或五分钱的菜。5分钱一份的菜都是素菜,一毛钱的菜偶尔有少许肉丁或肉片,超过两毛钱的肉菜或烧鱼块算是很奢侈的了,因为还要配上油票。一般一周可以吃一次红烧肉或烧鱼块。记得许多时候,吃完饭走回学校,觉得肚子又饿了,只能忍着。
后来经过别人的介绍,我们逐渐找到了两种“找食”充饥的门道。一是混进火车站台,在客车进站时冒充旅客排队购买车站售货车出售的烧饼,一次限购6只烧饼,5分钱一只,共3角钱(勿需粮票)。有时售货员要求出示车票,我们无票,只好悻悻退出队伍,再到另一个售货车前排队。这6只烧饼虽然还谈不上可以饱吃一顿,总算可以够勉强维持一天的能量补充,减缓饥饿感。二是到坡下街上国营第一食堂买议价馒头,即不要粮票的馒头,9分钱一个(二两),比要粮票的馒头贵4分钱,面粉也要黑一些。
尽管有上述两个渠道可以买到不要粮票的烧饼、馒头,用以填充饥饿的肠胃,但毕竟还是不能每天如此奢侈,因为买了饭票后剩余的10多元钱还要买点急用的衣物和生活用品,不可能吃光喝净。有一个星期天我和同时分来的一位同学打扫室内卫生收拾衣物时,意外地找到了两斤6两粮票,当即决定上街进饭馆用这些粮票饱餐一顿——到街上第一食堂吃饺子。
在售票窗口被查出其中有一两陕西地方粮票已经过期,只有两斤半粮票可用。一两粮票6个饺子,一共可买150个饺子,五大盘。热腾腾的饺子端上来,我们俩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不一会五盘饺子便一扫而光。拍拍肚子,似觉意犹未尽,于是每人又要了一碗饺子汤,咕嘟咕嘟,一饮而尽。这才觉得真的饱了。
在火车站职工食堂就餐,雨雪天往返很不方便。第二年(1968年)春天开学时,学校办起了单身职工食堂,有10来个人上灶。由被打倒的原校长管伙食,也算是给无所事事的“走资派”找个事做。请了教师家属做饭。虽然勿须像从前那样吃顿饭还要长途奔波,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粮油定量不变,每顿饭仍然吃不饱,饥饿如旧。解决之道仍如前述两途:隔三差五到车站站台买烧饼或到街上食堂买议价馍。这样的状况断断续续持续了10来年,直到改革开放、自由市场放开之后,才总算告别了饥饿。
青少年时代常年忍饥挨饿的体验在我脑海里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或者说留下了明显的后遗症。至今我做饭时总是宁多勿少,宁稠勿稀,那是饿怕了,生怕不够吃再饿肚子,结果常常剩饭。老伴埋怨我“眼大肚子小”!这些年我吃过不少鸡鸭鱼肉甚至山珍海味,也吃过西餐牛排沙拉,可最让我难以割舍的还是蒸红薯、稀饭、糊涂面条这老三样。三天不吃这三样食品,肠胃就觉得不舒服,吃再好的东西也没有胃口。唉!这是饿出来的穷命!我的愿望,将来老到卧床不能动了,能给我吃上蒸红薯、稀饭、糊涂面条,我也就满足了!
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