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往事(80)

【真实讲述】儿子失联后身份证现身闹市,无头尸却在江心洲

以下是一个微博网友的故事。我一直在关注案情,可惜一直没有太多进展,因此希望今天能发出来供大家讨论。

 

另外,强烈请大家关注下“没药花园案件”的微博。怕因为某些原因失联,还知道去哪儿找我啊 :)

 

 


 

 

失联

 

我姓宋,是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左山村大涧组的村民。

 

宋洪健是我的儿子,出生于1994年5月5日,案发时在读于安徽工程大学(芜湖)的计算机信息学院。

他于2016年2月办了休学一年,去南京市打工。一方面他说自己读书读不进去了,另一方面当时家庭经济很困难,他可能是想帮我一把。

 

他找到的工作在平安人寿保险。在那里做了几个月。可在六月中旬过完一个周末后,他突然不去公司上班了。但公司并没有通知他的家人,也没有报警。

 


 

六月中旬至七月中,我不时打他电话,都是无人接听。2016年7月17日,我终于打通了儿子的电话。我问他为什么此前不接我电话,他只说了一句话:“有时接电话不方便。”就挂掉了。

 

此后我再打他电话时,都是无人接听。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已经离开了工作单位。

 

到了8月4日左右,我打他电话突然成了停机。我就给他交了30元话费。交完话费第二天再打,是“无法接通”。第三天打,则成了关机。这是此前从没有的情况,我这才开始着急。

 

 

 

寻人

 

2016年8月我便来南京寻找,通过他做保险的同事了解到他的住所地址。他自从四月就住在那里。

 

我和他同事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2点左右来到浦口区天润城辖地A派出所报警,但是没有受理。派出所也没有查到他登记的租房信息。

 

我只好自己去找,找到了我儿子的出租房。 那栋楼七层,没有电梯。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哪一间。

 

下午我曾来敲过一次门,没人开门。晚上我再次敲门,敲了好长时间都不开。我没有离开,继续敲。过了许久,门开了一条缝,一个人把头伸出来问我什么事。我说找人,便把我儿子的照片拿给他们看。他看了一眼说没有这个人,意思是让我离开。

 

我不走,向屋里张望,并告诉他,我想进屋看一下。他不让,依然说没这个人。见我还是不走,过会他们开门让我进去了。

 

房子里完全没有装修,地皮都没做,客厅里放了两张床。另一个人背对着我忙自己的事,没有看我,也没有和我说话。里面没有我儿子,但里面的摆设和我儿子,以及他同事描述的一样。

 

这时那人再次以没有我儿子的理由让我离开。我也没有办法只能离开。

 

傍晚七点左右,我走下楼,在楼梯口再次拨打110报警。说我找到了儿子的准确租住房,希望他们来查。可我等了俩个多小时,他们也没有出警。

 

过了两个小时,A派出所打我电话让我过去。我去了之后他们问我情况。我说儿子可能被传销控制。警方说:“你凭什么说你儿子被人控制了?”

 

我说:“我找到他住的地方了。其他人都在,只有我儿子不在。”

 

警方说:“那是你儿子搬走了呢?这么大人不会走么?”

 

我说:“那一层出租房里面其他人见到我过后,神色十分慌张。”

 

警方:“你说慌张就慌张,你有证据吗?不要凭空想象。”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离开。

 

 

 

身份证出现

 

这样我只能在天润城守候。寻找多日无果,实在无奈,又去B派出所报警,虽不是他们的管辖区,他们还是帮我查到了就在8月19号(第一次报案)当晚,南京市长虹路C派出所的民警于夜里盘查某路人,有路人出示身份证就是我儿子。

 

我便赶到C派出所,证实了于8月19号盘查时确实有人出示了我儿子的身份证。当时那人背着一个双肩包。我问过警方,他是独自一个人还是和其他人一起,未得到答复。

 

可惜当时没有影像记录,盘查的警员也没有注意到是不是我儿子,只是把身份证在电脑里刷了下,没有犯罪记录,就放他走了。

 

 

 

江心洲发现尸体

 

大概在2016年9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具体哪天我可能记不清,因为我当时使用的手机,现在坏了),我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D派出所的电话,说前一天在江心洲打捞一具尸体。由于一张银行卡上面有我儿子的名字,叫我去验血做DNA鉴定。

 

他们打捞尸体是因为市民发现尸体后报警。

 

在确定是我儿子之前,他们什么都不能做。当时我提出要看一看儿子,他们说:“看什么看,都白骨化了,你看了也不认识了。”

 

鉴定要等一个星期。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说做不出来,需要继续做第二次。但是第二次还是做不出来结果,继续做了第三次,后面依然做不出来结果,叫我等……

 

之后没有任何消息和结果通知,时间就这样等了一年,直到今年的2017年9月2号,通知我,说鉴定了七次,确定了就是我儿子。

 

(起是浦口区天润城,途是打捞尸体的六合区江心洲,终是盘查身份证的天虹路)

 

我于2017年9月5号来到了南京市XXX公安局分局D派出所。他们给我介绍了一下情况,出示了一些图片。

 

图片中尸体上、下身分离。下半身只有穿在牛仔裤里的两条腿,没有脚;上半身只剩一块白骨。警方告诉我这是肩颈骨。我没有见到头骨。

 

此外还有一个背包,背包里面有俩块大石头,现场警方轻轻说了句:“有十几斤重”;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银行卡上面是我儿子名字;牛仔裤里面有一部白色小米手机,还有蓝牙耳机之类的电子产品。

 

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以意外溺水来结案!不予立案!不予侦查!

 

我总结了疑点如下:

1.尸骨不全

2.背包里面有俩块大石头

3.白骨化尸体在水中推断至少一到两个月,而2016年8月19号还在长虹路盘查到他。8月19号到9月15日相距才二十几天,出入相差太大。

4.8月19日,如果盘查到的不是我儿子,那为什么他会有我儿子的身份证,这个人是谁?

5.如果8月19号盘查到的是我儿子,那么他为什么死时身份证不在身边,银行卡还留着?

6.8月19日,我报警没人理 ,拨打110,不出警,而就在当天晚上有民警在长虹路盘查出示身份证件的人是我儿子,打捞起的人身上,又没有身份证(这些巧合也太让我无法接受了)。

7.为什么验血要一年的时间?怎么验的七次?为什么没有告知我细节。

8.在沿江派出所一天报二次警他们都不出警,为什不早不晚当天夜里长虹路就盘查到我的孩子出现了?天润城是传销重灾区。

9.为啥让我以意外溺水草草结案,这么多疑点还不足以立案吗?

 

儿啊,为父无能为力,到现在你仅存的尸骨还散落在南京市XX分局的冰冷库房,使你成孤魂野鬼,身无分文,无处飘荡。

 

为父只有接受你是意外溺水身亡的结论并答应结案才能领你回家,可你死得不明不白,儿啊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本文是在他的自述上加上了我对一些细节的提问,整理而成。

 

 

 

没药花园分析

 

宋洪健的遭遇无非三种情况:意外溺水、自杀、被他人无意或故意杀害。我并不想只听到一方描述就下结论,但我想说,我同意宋父的意见,从种种迹象看,宋洪健很可能在死前被传销组织控制。

 
 
 

1. 天润城其他租客表现

但我认为这两个租客的表现并不能成为可疑点。宋父坚持认为,那里传销猖獗,住的两个人就是搞传销的,所以对他找儿子的态度冷漠。

 

但我认为不见得。根据宋父的描述,我认为这两个也可能只是在毛坯房里群租的房客。

 

我今年为了做调研也在上海租了群租房。你若没和任何人约定去敲门,敲坏了门,群租房里的人也不会搭理。当时二房东把这规定都贴门上了:不要给别人开门,除非是你自己约的人。一方面是怕查群租,另一方面也是和陌生人住一起,各自为政,为了安全。

 

我同时又旁观过多次物业“整治”群租。有时候隔板都被砸烂啦,里面的人却继续躺在床上看手机。有时候一间砸了,另两间的人甚至不会探头看一下。我最早也会惊异,他们怎么这么麻木?后来我理解了,为生活所累的人们,真的没力气也没闲情去关心身外事。

 

所以,本案的情况,也或许是一个租客耐不住宋父纠缠,放他进屋自己去看,而另一个则忙自己的事没和他搭话。群租房的人员流动很大,这两个租客可能是在他儿子搬走后入住的。突然来两个陌生男人持续不断敲门,非要找一个他们根本没见过的人,没准他们还怕遇见坏人。

 

宋洪健若被骗去传销,应当一旦进入陷阱,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鉴于他四月就入住此屋,而六月中以前还在正常上班,我认为这屋和传销没有关系,只是他在有人身自由时自己租的房子。

 

在六月中的那个周末,他被网友或同小区其他人骗去传销组织,立刻被限制自由,周一无法再回去公司上班,也回不了出租屋,使用手机也被严密监控。

 

至于传销组织的宿舍/地点在哪儿,可能在天润城的另一间,也可能在其他地方。

 

我曾向宋父提议,他应该去查那间房子的房东或二房东联系方式,询问他儿子是何时搬走的,以及如何搬走。租客如果从某时起(比如7月1日)没交房租,也联系不到,房东就会把他的床位另行出租,如果有押金,可能会多保留一个月。所以房东应当知道他儿子搬走/消失的一个时间范围,以及是他主动退租还是不打招呼失联的。

 

 
 
 

2. 经常不接电话

这很符合深陷传销组织、失去和外界联系的特点。有时候传销人员会允许他留着自己的手机,只是时刻监视他。有时候怕他家人怀疑,还会故意让他接或者打个电话。当然自杀前的忧郁症患者也会疏离人群,常常任凭亲近的人的电话响,就是不接。

 
 
 

3. 白骨化

我认为出事时间应当是在7月17日电话后没几天。我的一种猜测是,犯罪团伙失手打死他后,把尸体在浦口那一带抛入长江。尸体随后又一路顺着水流方向漂到江心洲。南京夏季非常炎热,加上水流的冲击,白骨化的速度应当是比较快的。但怎么会上下身分离,为何头不见,这都需要更专业的意见。

 
 

4. 身份证

身份证是最可疑的一点。假设那人是宋洪健,他8月19日见到警察没求救,可见他没遇到危险,也没被控制。警方当晚放他走,应当他也没表现出太可疑的精神状态,譬如语无伦次。那他为何在自由时不和家里、公司联系?为何手机这么长时间处于关机/停机?难道是换号码了吗?

 

最大可能是使用身份证的人不是他。可怎么会那么巧,宋父找人当天,在他离开警局两个多小时候,就有人使用身份证出现在闹市?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此人知道宋父在找儿子,故意出现在盘查较严的闹市区,出示身份证,以制造他当晚还活着的假象。这样宋父从警方那里知道此事,会以为儿子只是不想回家。

 

可问题是犯罪团伙怎么知道宋父当天在找儿子?是通过那两个不搭理的室友吗?是那个陪同寻找的同事?还是宋父曾经问过小区楼下的菜场铺人员?还是……

 

再看一点,假设A派出所当晚实际是立案了的,那么现在都联网了,只要该人出示一个失踪人员的身份证,警方会立刻控制他,把他带去警局,不管是本人还是罪犯。这么看此人故意出示失踪者的身份证来伪造活着岂不太冒险了?除非,他很确定警方当晚根本没有立案。

 

所以这个出示身份证的人,既有渠道知道宋父当晚在找儿子,又可以确定警方并没有受理他报的失踪案。

 

宋父在一个月后收到打捞尸体的消息时,曾要求警方调取一个月前盘查路段的监控,一来可以找到影像让他辨认出示身份证的人是否是自己的儿子,二来可以沿着监控追踪他的去向,但警方并未采纳。

 
 
 

5. 背包里的两块大石头

背包里有两块大石头,所以“意外”可能性较小。难道他在锻炼身体,故意负重江边跑步,不小心掉入长江?或许警方有更合理的“意外”假设。

 

那么自杀呢?自杀的人为了让自己下决心不反悔,倒有可能给自己沉水前绑点重物。但是考虑到他住浦口,其实从长江上哪个桥一跳,保管也没后悔药可吃。他不至于对自己的决心那么没信心吧。

 

也许会有人问,如果是意外,为什么手机和钱包没被拿走呢?

 

不拿手机可能是担心定位,而且留在主人身上更容易制造意外/自杀假象,且他们应当有把握泡水后难以恢复数据。不拿卡是因为取钱会被监控发现,而且也知道他很穷,卡里没几个钱。犯下谋杀罪,犯罪团伙也知道掩盖最要紧,不会为了一些小利而冒险。

 

 

你们怎么看?

 

 

===============================================

 

【真实讲述】他和将要杀人的凶手对视,却装作没有看见

匿名 没药花园

 

这是网友匿名讲述的真实案例

个中人性读之令人唏嘘不已

 

 

Image

 

以下是一位没药花园的网友分享的一起发生在她童年的杀人纵火案:

 

 

01
 

 

案件发生在1998年7月,正是长江发大水的时候。某天清晨,急促的消防车声打破了小区的宁静。

 

这是单位的住宅区,邻居们都是同事,因此大家都自发赶到起火的那栋楼想去帮忙,才发现出事的是我小学班主任H老师的家。

 

火势很猛烈,消防员进入屋内后发现床上有两具烧焦的尸体,后确认是我老师和她的女儿。

 

火灭了,刑警也来了。大家议论纷纷。因为头天她女儿刚从外地的中专放假回家,而且这位姐姐和我老师一样极美,所以有人说是她读书时招惹了小流氓导致。

 

现场被纵火焚烧又灭火之后,物证很少,警方一时也没有头绪。老师的丈夫从外地赶回,确认家里的贵重物品和存折全部丢失。

 

刑警拉了警戒线,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在凶手可能逃跑的路线上寻找证物,当时连还是小学生的我都参与了。只是依然毫无眉目。

 

其中有个很灵异的事,老师的亲姐妹找了算卦先生,那人说不出三七必定抓到凶手。真的,案发的第二十天,凶手去银行想取我老师的钱时,被现场抓获!

 

 

02

 

凶手是公墓的管理员,四十多岁的单身汉,早年在殡仪馆做火化工。他经常在我们小区里打麻将。

 

他的动机是为了钱。他觉得这个单位效益好,家家都有钱,所以随便找一家没男人的,进去杀了人再搞钱!

 

我童年最大的阴影来源于此,只要我爸不在家,我整夜不敢睡觉,怕有人来杀我和妈妈!

 

案件很简单,但是深深改变了我的价值观。让我觉得他人即地狱一点没有错!

 

老师楼下的住户是我同学J家,凶手交代,他爬阳台上楼时还曾和J的爸爸对视了一眼。原本J爸爸在那晚必须守在长江大堤上,不可以擅离职守的。可他看着这个恶魔爬上楼连句呵斥都没有。

 

母女被害的时候是夜里十点多,楼上楼下和对门的邻居都听见了激烈的争吵和呼救声,但是,没有人出门看一下,哪怕是打个110!

 

凶手悠闲地洗澡,吃了剩饭,喝了啤酒,处理了现场以后,把我老师和小姐姐的尸体叠放在席梦思上,浇上了酒精再放火。直到黑烟滚滚才有人报警!

 

刑警勘查现场的时候凶手也在围观人群里,他说想了解进展再决定逃不逃跑。

 

如果不是凶手头脑发昏去银行取钱,真的不知道他会不会落网。

 

J同学的爸爸,为了防止自己擅离职守的事情被发现,在见过凶手正脸的情况下居然对刑警说他不在家!

 

邻居们听见喊“杀人了,救命啊”都无动于衷,因为害怕惹祸上身(当时单位有防洪任务,基本上家家男主人都在大堤上)。

 

其实他们都知道老师母女是何时被害的,但是她们都对警察说没听见呼救不知道,甚至污蔑小姐姐作风不好引来小流氓报复杀人。

 

我不知道周围人可以冷漠到这种程度,这比凶手更让我害怕。也不知道我该庆幸还是悲哀,一个小学生就见识到了人性的之恶…………

 

我想,可能就是这件事让我对刁爱青案件念念不忘,我不知道是否她也经历过呼救但无人理会的绝望。

 

啰啰嗦嗦颠三倒四写了这么多,眼泪也是忍不住,积压在我心头整整二十年的话,终于还是倒出来了,感谢倾听!

 

 

感谢这位网友的分享!

 

 

=========================================================

 

 

除了白银案,中国还有这些相似的连环谋杀案

何袜皮 没药花园  

 

Image

 

白银案终于审判了。高承勇站在法庭上,头发花白,肚子滚圆。比起当时被捕的照片,他竟然又吃胖了不少。

 

有人为他的无动于衷、毫无悔意而震惊。但我认为这非常正常。如果他现在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行为万分忏悔,我才觉得不可思议。

 

至今许多人对他为什么杀那么多女性很困惑。我最初认为,这还是很好解释的。一、他本身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二、性冲动是每次犯罪的动力。

 

我很少提“反社会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ASPD)这个词,因为我认为首先需要严格定义,我们才能根据定义去判断。有人把这个词等同于变态使用。在我写吴谢宇案时,他们说:有什么好分析的,不就是个反社会人格吗?可我多次强调,吴谢宇从方方面面看,都不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请不要一看某人做了不合常理的事,就给他/她扣上ASPD的帽子。

 

其次,有人觉得高承勇作案没有性动机,那或许是因为你没有留意白银案中的一些细节。本案中个别尸体虽然没有被强奸,但也留下了猥亵和试图强奸的痕迹。高承勇说过,那些没强奸的是因为他看不上。但他性欲已经在攻击中得到释放。

 

在杀死小白鞋后,因为觉得她漂亮,他还带走了她的一本影集,躲在被窝里偷偷看。他曾割掉几个被害人的双手或者生殖器官,放在袋子里带走,最后从桥上抛入河里,他认为这是对那几名女性激烈反抗的报复。

 

这些都是他宣泄欲望的一种途径。我之前就写过,人们的欲望的着落点千差万别,有些人只有在某些特定的变态行为中才能得到满足,比如窒息、比如纵火……甚至冰恋。当凶手形成路径依赖后,只有这种残忍的杀戮才能在现场或者事后的回忆中带给他性欲的宣泄。

 

但是,当我看了另外几个案子后,我对高承勇的性驱动有了更深的理解。

 

性可能只是个表象,其背后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人要以此残忍和极端的方式来宣泄性欲?

 

其实与白银案情节相似的案子在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起。当然,情节相似,不代表凶手具有一样的人格,也不代表动机都一样。但看看他们有哪些相似之处,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01

许广才案

 

许广才,北京人,身材高瘦,长相不错。

 

 

Image

 

父母早亡,他由大姐带大,家境贫穷,性格懦弱。他退伍后,成为北京铝制品厂供销科仓库保管员。大约在1985年结婚,并有一个儿子,但他性欲过于旺盛,并爱好SM,和妻子性生活不和谐。

 

1987年,28岁的许广才在结婚两年后,开始外出作案,第一次强奸未遂。第二次强奸后杀人灭口。于是从1987年8月10日至1990年3月间,他先后用各种方式诱骗外地来京的年轻女性到丰台、朝阳、大兴等京郊偏僻地方,以凶残的作案手段对这些女青年强奸后杀害,共计10人,其中杀死9人,致残1人。

 

【没药花园】其作案手法与白银案相似:两者都存在先奸后杀或者奸尸的企图或实施;用刀破坏死者的胸部和阴部,个别掏出内脏,甚至都有割了带走女性外阴部的情节。作案动机无疑是追求快感——制服对方、杀死对方、粗暴地捣毁尸体,都能带给他巨大的刺激。同时,他性格懦弱、职业卑微,他或许对自己的无能和懦弱充满厌恶,杀人能让他获得掌控感,也可视作是他对自己性格的一种反叛。

 

 

 

 

02

“妓女杀手”华瑞茁

 

华瑞茁是黑龙江省双城市人,北京市某建筑公司一名开搅拌机的司机,相貌堂堂。性格和高承勇相似,内向,不善言辞。

Image

(“妓女杀手”华瑞茁)

 

1993年秋天,他接替退休父亲工作有了北京户口。1994年华瑞茁经人介绍与一个姑娘恋爱,并为此付出了全部的情感和多年的积蓄。交往半年后,他发现这个女孩是一个性工作者。女友随后消失无踪影。

 

19987月,他与一个性工作者做完交易后将其勒死。这不是他首次嫖娼,但是第一次杀人。同年年底,他和一个四川女孩结婚,并于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

 

杀人后的快感让他逐渐变成了一个杀人狂。19987月至20016月案发时起,华瑞茁在朝阳区燕莎桥附近先后将14名性工作者分别骗至东坝乡、麦子店、平房乡等地。

 

在车内他会提出要与她们作个游戏,要用绳索、胶带纸等捆住她们的手脚或堵住嘴。也许是她们已习惯于迎合“客人”的无理要求,毫不设防地让华瑞茁捆个结实。华瑞茁用绳索、铁丝勒住卖淫女的颈部或者用石块、铁锤击打她们的头部……并对尸体进行疯狂地残害,许多受害人下体被插入钢筋条、桔梗等物,甚至直至胸腔。

 

2001710日,华瑞茁被查获归案。当问及华瑞茁为什么要杀害她们时,他说这些人太脏,杀她们是为民除害。

 

【没药花园】华瑞茁和高承勇都长相不错(不是我说的,当地人认为高承勇年轻时“还挺帅”),性格也相似,都很内向沉默。本案也存在侮辱尸体,只不过没用刀,而是用了现场得到的其他物品。

 

他把犯罪动机说成是为了报复离他而去的前女友。我没查到他和被他杀死的性工作者是否发生关系,所以无法判断和白银案相似程度。他不说实话的话,恐怕警方也搞不清楚,因为大量尸体发现时已经置于野外,高度腐烂。由于性工作者居无定所,使用假名,所以14中有12人始终没确定身份。

 

古今中外总有连环杀手虚伪地辩称杀妓女是“为民除害”,但其实他们不敢承认,他们杀性工作者也是挑弱者下手,是懦弱的表现。性工作者警惕性低,他们不用花很多心思时间在寻找猎物、接近对方;且性工作者社交复杂、身份隐蔽,案发后警方不容易查找线索,追查凶手,所以经常成为这类犯罪的受害人。

 

 

 

03

“段爷”段国诚

 

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段国诚的双亲常因家庭琐事而言语不和,以致于一家人多年不在一张桌上吃饭,造成他冷漠人世、仇视社会的性格变异。

 

Image

(段国诚)

 

小时候,段国诚就经常小偷小摸。七八岁时,父亲为让段改掉恶习,曾用老虎钳子将段国诚一个手指夹变了形。

 

段国诚从小作恶,在其家乡有“段爷”之称‘13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入少管所3年,在所内因违反监规被加刑2年。出狱后18岁,又因抢劫被判刑5年。他性格内向,没有特点,没有爱好,没有恋爱过,但有酗酒、嫖娼、赌博等恶习。

 

从1999年4月到2001年6月,强奸、杀害、抢劫13名女性,其中武汉4人,另有多名女子被其刺伤。

 

段交待,1998年开始在湖南岳阳抢劫作案,刚开始并没有疯狂残害女性,只想抢钱和强奸。后来有一次强奸时,女受害者尖叫呼救,令他感到极度恐惧,便用利刃将其杀死。此后,段对受害者的尖叫感到既恐惧又兴奋,并伴有莫名其妙的“愤怒”。对方越反抗,他就越兴奋,便猛刺对方直到叫声停止。

 

【没药花园】这是父母/家庭关系恶劣冷漠导致从小心理扭曲的好例子。他是符合反社会人格的定义的标准案例。家庭关系冷漠,在15岁以前就曾试探法律/道德/社会规则的边界。难以建立任何长期友谊、爱情关系。作案选择目标随机。在作案时看到对方越恐惧,他越兴奋,完全不具备共情能力。

 

 

 

04

“微笑杀手”赵志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功镇永兴村农民,初一辍学,平时爱看书,比如《知音》、《读者》、《婚姻与家庭》。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上面有一堆哥哥姐姐,争强好胜,经常挨揍,自卑。1995年结婚,1996年带老婆去呼市打工。据说老婆长得不错,生了女儿。

 

1996年04月至2005年0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期间和妻子离婚。

 

他和其他几个凶手不同的是,他巧舌如簧,能言善道。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两名大学女生、一位国家干部在旷野或深夜、自觉自愿地上了他的“黑车”。在他被捕后,有两个“女朋友”上警察局去替他求情,表示他是好人,一定弄错了。

 

对,就是这个人,被捕后承认1996年“4.9”女尸案也是他所为。经过十年重审,法院终于还给了“呼格吉勒图”清白。而赵志红也多活了10年。

 

Image

(冤屈而死的“呼格吉勒图”)

 

 

Image

(微笑杀手 赵志红)

 

【没药花园】因为赵志红嘴能说,所以留下了很多精彩的采访记录,给了我很多信息。

 

记:还记得第一次强奸、杀人是在什么时候吗?

 

赵:是在1996年4月,对性的渴望导致我走上了强奸、杀人的第一步。这一次作案,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我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坏人。这以后,我开始对自己放纵。

  

和其他案子(除华瑞茁)一样,他们坦白性欲望是作案动机,至少之一。

 

但他和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能说、善交际,不缺异性,2004年被捕时不仅和一个女幼儿园园长同居,还和另一个19岁幼教交往。据说还和两名学生家长保持关系。

 

记:从你结婚后到被抓获前,你的生命中可以说从来不缺少女人,你为什么还会屡屡作下强奸、杀人案?

 

赵:是的,我的身边从来没有缺少过女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开幼儿园那段时间,因为没有挣到多少钱,和该幼儿园的负责人张老师的关系也时好时坏,对闫老师想爱不敢爱的现实,使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那时候很烦燥,总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作案也是我寻求解脱和刺激的一种途径。每次作案前,我的心情都不是太好。久而久之,我对作案上了瘾。

 

通常这样能和女性顺畅沟通、甚至同居关系融洽的人,既有唾手可得的性,也有情感交流,不太会成为这类连环杀手。这种困惑,也让我对这类凶手的作案动机考虑更深,或许在性驱动背后,还有其他。他们在应付警方、记者时,只把一切归结于性欲,其实是为了回避内心真正的痛苦

 

 

 

?

没药花园综合分析

 

 

理想与现实的

落差

 

记:你的理想是什么?

 

赵:没有来到呼市前,我从电视上和报纸上看到中国第一村江苏省华西村的发展史后,对比我家乡的落后面貌,我很看不起当地乡政府的那些领导,觉得他们很无能,曾经一度想把当地乡政府承包下来,像华西村一样,给家乡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的脑海中还曾经有过规划我们家乡的蓝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想法就被残酷的现实磨灭了。

 

原来赵志红曾有这样的理想。这让我想起了有记者采访了白银案高承勇的大儿子。

 

每日人物:亲戚之间的纠纷还是经济上的纠纷?

高玉言:亲戚之间。主要涉及我爸爸这边的人,不太好说。这个问题我只能告诉你有纠纷,另外一方面他有其他方面的……应该是事业或感情方面。他高中毕业之后,发展遇到了一些挫折。

 

每日人物:可以说一下吗?

高玉言:因为我爸当时考飞行员,当时八十年代体检非常严格,全县只有两个人过了,我不能保证信息一定准确。然后他的成绩刚过,当时只招一个人,当时因为政治审查的原因他就没有进去,我们家在解放后是地主,属于成分上差一些。这对他来讲是比较大的挫折。事业上的挫折是会引发感情上的挫折的,你应该知道。

 

每日人物:他会跟家里抱怨吗?对他的性格造成什么影响了吗?

高玉言:这东西对他的心理状态肯定造成了比较大的打击。这些打击可能引发了一连串的打击。伤害是比较大,可能对他的性格造成了一些影响。我是这么猜测的,掌握的信息也不是很多,都是听我妈说的,我只能说是推测。

 

每日人物:政审有连锁反应,是因为父亲当时有女朋友吗,所以有一些影响?

高玉言:对,我觉得也是这样。当年的事情我也说不清楚,而且也是上一代人的事情。

 

每日人物:自己主观上有意愿吗?还是说寒心了不想见?

高玉言:寒心,这个不好说,觉得比较可怜。唉,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每日人物:可怜在哪?

高玉言:比较复杂我也不想多说。而且我也是断断续续听我妈跟我说的。我昨晚基本没睡着,我在想他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那些原因应该不至于做那些事情。

 

每日人物:父亲以前有没有说过小时候经历过什么挫折?

高玉言:知道一点点,但现在不太方便说。

 

 

先不说大儿子是否表现得过于冷漠(我觉得还好),他的谈话透露出:高承勇本来差一点点成为飞行员。他是全县唯一两个通过飞行员体检的人,却因为政治审查不通过,梦想再次破灭,甚至还因此失去当时的女友。

 

Image

(白银案凶手 高承勇)

 

高承勇在80年曾两次高考落榜,一次仅差几分。80年代,读高中的人都不太多,很多选择中专、职高,因为更好找工作。读高中的人,大都具有远大理想、奔着大学去的人。可大学梦破灭,紧接着飞行员梦也破裂,都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他最终被打落,冰冻在了凌冽的现实中,不可动弹。

 

而后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呢?他和妻子结婚后,关系不和。他一生荒废,处于社会底层,到处打零工,做苦力劳力,直到老年,被妻子叫回来在她的小卖部帮忙。谁能想到这个卑微的老头,曾经有过雄心壮志。

 

 

Image

(赵志红被捕前后近照)

 

赵志红虽然小学文化,但他喜欢看杂志,也有远大理想。他和记者的交谈中,他的表达非常流畅,诚恳,有条理,甚至有说服力。高承勇对十几年前那么多起作案的记忆竟然可以精确到分钟以及受害人的明确特征,(警方没有找到帮助记忆的日记本),可见他的记忆力惊人。赵志红和高承勇之间有了一个不会被留意的共性:两人智商都很高,并且案发前都独自面对着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却又不曾/不能和人交流自己内心的苦闷和失望。

 

而这种苦闷是内心最深处的,他们哪怕将死,也不愿意剥开这层最深的伤疤展示给人看。他们可以爽快地承认自己是为了性欲,但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有过理想。

 

还有我没写的杨海新,他在初中时成绩也名列前茅,画画很有天赋。高中因为家境贫穷一直遭到同学嘲笑,而辍学去建筑工地上打工,后来成了中国近代史上杀人最多的人。因为他不是只针对女性,所以我没放这里。

 

 

 

反抗

平庸和懦弱

 

追求性刺激是最表面的一层。而它背后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人会想要追求这种极度的刺激?

 

一、因为生活太过“平庸”,他们各方面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他们被困在了人生的泥潭里,压抑且绝望。(平庸是相对于每个人的抱负而言的。)

 

二、因为他们对自己懦弱、自卑、无能的性格充满反感,厌恶自己,导致他们要寻找一种方式去夺回人生的主动权,做一个“自信的”、“强大”的自己。

 

一和二通常都是交织在一起的。

 

记:想过通过什么途径实现这个理想(承包乡政府)吗?

 

赵:来到呼市以后,我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了解得更多了,认识到以自己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如果再把自己的这个的想法说出去,别人肯定会认为我是一个疯子。从那时起,我开始否定自己,同时也把社会上好的一面否定了,并且开始作案

 

可以看这段关于白银案的报道:

 

从他(高承勇)的供述中可以确定的是,因为第一起案子(1988),他尝到了“杀人的甜头”。

 

1998年,他作案四起,杀人逐渐演变成一种机械性的行为。汪洋说,这一年是高承勇心灵最扭曲的时候。

 

高承勇告诉警察,“到那两天,我就急得不成,就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还要割器官,晚上会越想越兴奋。”

 

我也曾好奇,为什么他们第一次杀人都在结婚前后、生子前后那段时期。从白银案看,1988年,高承勇第一次作案那年,他的父亲重病在床,怀孕妻子和他常常激烈争吵。高承勇大儿子的出生,加剧了家庭矛盾。高承勇一方面更加清晰感知家庭的贫穷和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他更是一眼看到了自己老死的样子:和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过什么样的日子。正是这种压抑,让他想要找个出口宣泄。

 

 

Image

(高承勇近照)

 

他们第一次杀人都带点偶然性。可惜他们没有被抓到。这种掌控他人生命的过程在记忆中形成了刺激,令他们回味许久,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们跃跃欲试,最终出手杀第二个人。

 

杀人、强奸的过程是他们平庸的生活中唯一能自我主宰的事,是一种宣泄。此后,他们形成了路径依赖。每当他们为现实苦闷时,他们会以这种方式去发泄性欲,虽然他们真正要宣泄的不仅仅是性。

 

 

 

普通人

身份

 

看了这几个案子,很容易发现,人们一直以来对这类变态连环杀人案凶手存在很大误解。

 

首先,警方开始认为犯下白银连环奸杀案的凶手是没有伴侣、缺少性资源、独居的男性。但恰恰相反,这几个案子中(除了段国诚),凶手都有老婆、孩子,甚至是在结婚前后才开始作案的。

 

其次,许多人认为这类变态的凶手肯定面目狰狞。但事实是,他们的长相并不差,有几个看上去还很和善。

 

再者,我们认为作案时如此残暴,凶手平时在生活中就应该充满暴力倾向。但其实他们大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表现得温和、波澜不惊、情绪掌控很出色,甚至懦弱。高承勇在熟人/外人面前基本从不动怒。赵志红和园长张老师同居时,张老师喜怒无常,脾气暴躁,而赵志红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绝对的温顺好男人。但他一转身,却去强奸和杀害陌生女性。所以他入狱后,几个女友怎么都不信。

 

有那么多此类案件在前,警方也应该放开思路,不要被stereotype局限。

 

 

“超我”的

缺失

 

 

我此前说到了反社会人格障碍。其实我一直不太喜欢用这个词,每次看它定义,就觉得很模糊。不同的学者显然对此观点也未统一。美国到底多少比例的人有反社会人格障碍?我见过的数字就在3%-25%之间波动。

 

而如果用弗洛伊德理论就比较好理解了。反社会人格的人,大部分是超我缺失,自我狡黠,本我强大的人。这个成因自然是复杂的。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个体的本能都可以归入两类主要的内驱力下。一类是生的本能,也是性的本能,称为力比多/性力;另一类是死的本能,有时也被称为破坏或攻击的本能,这个他没命名。

 

两种本能都是本我,但受自我的控制,又受到超我的引导。“本我”代表原始冲动力量,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它只遵循一个原则——爽,比如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白银案和同类案子中,罪犯都是彻底释放了“本我”中性力和死亡力。

 

通常来说,“本我”会受到“自我”的抑制。我把“自我”理解为:理性。它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既不偏袒“本我”,也不偏袒“超我”。它主要是让人可以趋利避害地生存。

 

而“超我”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是信仰,是法律,是社会准则,是完美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这部分追求是最难的。而反社会人格障碍,譬如高承勇,正是这部分完全缺失。

 

当“本我”的欲望与“超我”冲突,被“自我”压制,干不了它想干的事,那它必须寻求其他出口,可能会产生精神疾病。而如果“超我”完全缺失,“自我”狡黠地求生,“本我”得以不断尝试、释放,那么会成为本篇中的许多罪犯。

 

显然这些案子中的“自我”是存在的。他们不是一味疯狂作案,他们知道如何反侦察,何时停手。高承勇2002年收手,并不是出于道德悔恨,并不是出于对社会规范的认可。他收手是得知儿子考了第一,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所以还是出于“自我”的趋利避害的调控而已。由于他的“超我”一直是缺失的,审判时的毫无悔意也与此相符的。

 

为什么大部分人有这样两种性和攻击的欲望(念头),却并没有表现出来呢?为什么本案中罪犯的“超我”会如此弱小甚至缺失?

 

从已知的信息来看,这和他们的成年经历有一定关系。本案中的赵志红和高承勇,杨海新,都曾经受过重大事业/恋爱挫折。他们认为被命运玩弄,被社会抛弃,内心苦闷,但这个社会和他们的性格又不容他们通过其他途径宣泄。于是,他们内心对完美的信仰/法律/道德(“超我”)产生怀疑,削减了“超我”的约束力,释放了本我的恶魔。

 

 

受到命运捉弄的人太多,可为什么其他人从没想过,要通过伤害他人的方式去宣泄?这和童年必定有关系,可惜我们已知太少。

 

所有跟帖: 

一塊泥土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04/06/2021 postreply 08:52:03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