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版国安法》

回答: 新照旧影(190)YMCK10252020-09-02 17:13:33

公布之前,在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宪制应该是三权分立。什么“三权分置”和“行政长官直属中央”等托词,都是玩弄政治术语。

三权分立就包括司法独立,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法下的案件,就是违法司法独立。如果说要尊重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香港应该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就更加要尊重和严格执行声明里的“一国两制”50年不改变。取消三权分立就是取消一国两制,就是违背了声明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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