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某医院陈主任告诉钱江晚报记者:“自2018年12月下旬以来,全科的接诊量持续上升,尤其是急诊抢救病人明显增加,光是消化内科最凶险的胃底静脉曲张出血就救治了2例,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胡乱喝酒喝出来的血的教训。”
嗜酒如命的中年男子
饭后莫名喷血险丧命
1月3日,江西的老张跟杭州的老王一起从杭州市红会医院消化内科出院。他们年龄相仿,都五十零点;爱好相同,每天爱喝点的习惯已有三十多年;最后同病相连,都因凶险的胃底静脉曲张出血先后被送进医院抢救。
先出问题的是老王,早在两三年前,他就已查出肝功能不好,有时还有腹水,医生说他酒再喝下去会没命。可他不听,依然以日两顿高度白酒,一顿半斤左右,医生给开的药反倒是吃吃停停,随心情来。家人看着着急揪心,对他轮番提醒,甚至直接抢夺酒杯。于是,老王便想出各种理由出去偷偷喝,没人管着的时候就喝得更多。
2018年12月21日中午,老王约了村里的几个朋友一块儿吃饭,大家边聊边喝,一不小心就七八两白酒下肚。饭后醉醺醺的他晃回家里,吹牛吹着吹着嘴里竟往外喷血,连着呕了几大口,人立马就瘫了,面色苍白、大汗淋漓。紧急送市红会医院急诊后,结合病史、症状及相关检查,医生诊断是胃底静脉曲张出血,立即请陈建勇主任紧急手术止血,救治过程中输血2600毫升,相当于一个成年男性全身2/3的血。
至于老张,更是死了都要“喝”的典型。12月27日午后,陈主任又一次接到胃底静脉曲张出血紧急手术的电话,根据相关检查估算出血量为1000毫升,所幸还没有严重至需要输血的程度。但在手术过程中,陈主任发现,老张胃底这次出血的血管旁边还有一根受伤的血管,再问家属才得知。
一个月前,老张回老家跟朋友吃饭,饭后没多久就莫名喷血,送当地医院抢救后医生让戒酒,可他出院后就马上喝上,只是量上从以前的每顿四两减到二两,结果又喝出了问题。
一晚喝下60瓶啤酒后
小伙肚子痛得在地上打滚
“老王和老张因为三十多年的饮酒习惯损伤了肝脏至肝硬化的程度,而肝硬化后因肝脏的结构改变导致专门收集肝脏血液的门静脉压力增加,食管和胃底静脉作为门静脉的重要分支压力也随之增加而曲张,最终在某次过量饮酒的刺激下破裂出血,处理起来难度较大,病死率高,单次出血发作6周内病死率可达到20%—40%。”陈主任说。
或许有人觉得自己不像老王和老张那样天天喝酒,偶尔多喝一点问题不大。殊不知,急性大量喝酒会导致别的凶险状况。
27岁的小李是个高大帅气的小伙,但他给陈主任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因为颜值,而是惊人的酒量。
“那小伙是做销售的,那天说是谈成了一个大单,心情好就约了几个朋友到酒吧庆祝,三四个人喝了整整一晚,干掉了100多瓶啤酒,其中他喝得最多,整整60瓶,按照每瓶350毫升算,也已超过20000毫升。结果凌晨大家准备结束回家时,他开始肚子痛,很快就痛得在地上打滚,到医院一查,急性重症胰腺炎,血脂高出正常上限的30多倍,抽出来的血都是乳白色的。”说起小李的病症,陈主任忍不住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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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陈主任说,不少急性大量饮酒的人虽然不至于到急性重症胰腺炎,也很容易导致胃粘膜的广泛糜烂、溃疡形成而出血,就是大家常听说的喝酒喝到胃出血。
喝酒后抠喉咙催吐
要小心贲门撕裂出血
还有一点需要大家警醒。对于平时少喝酒或是不喝酒的人来说,偶尔喝酒喝大了,不少人会抠喉咙催吐,以为吐出来了可以让身体少吸收点酒精,殊不知这么干很容易导致贲门撕裂而出血。
就在不久前,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魏,因第一次参加公司的年终酒会喝了不少,酒量平平的他还没结束就去厕所吐了两回。回家后不习惯喝酒的他还是觉得头晕、恶心,想着之前吐了以后人感觉舒服一些,而且吐出来以后身体也能少吸收点酒精,便用手指抠喉咙催吐。没想到,干呕了几下后,直接喷出两口鲜血来,吓得小魏当场就酒醒了,赶紧打车上医院急诊。
陈主任说,正常情况下食道和胃是向下蠕动的,催吐则是让它们逆向蠕动把胃里的东西送上来,这样的做法对消化道的损伤极大。平时在给病人做胃镜时,有人因不适会干呕,他在镜下观察到,两三下以后消化道粘膜就发生了改变,如果再持续下去就很可能水肿充血甚至出血。而在消化道逆蠕动的过程中,贲门位置所受的冲击最大,因此很可能发生贲门撕裂出血。
这类出血虽不会像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那么大量,小魏的出血估计不到200毫升,治疗起来也简单一些,但相对更常见一些。陈主任说,因抠喉咙催吐至贲门撕裂出血的患者,每年都会接诊20来例,且以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为主。
可减少喝酒对身体的伤害
虽然已有多项研究证明酒对健康无益,但中国的酒文化流传了几千年,一时很难改变,聚餐喝酒较多常常是盛情难却。那么有没有一些比较巧妙的办法来尽可能减少喝酒对身体的伤害呢?陈主任给大家总结了两点建议,不妨照着试试。
第一、避免长期大量喝烈性酒。有研究显示,每天摄入40克的酒精,持续5年后肝脏就会出问题,而持续10年后则足以进展至肝硬化。那么40克的酒精是个什么概念?按照“酒精度数*酒的数量*80%”公式计算,100毫升50°白酒的酒精含量正好为40克。
第二、避免空腹喝酒。因为当空腹时消化道对酒精的吸收会更充分更完全,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都说喝酒前先垫垫肚子酒量会更好,消化道里的东西一杂对酒精的吸收就会变慢变少。另外,喝酒前喝点酸奶也是不错的办法,可以预先保护一下胃粘膜。
" 我换锁换了三次,他们撬锁也撬了三次。" 自己的房子借出去后,被人占着不搬,这让娄底的曾某很是发愁。
原来,曾某将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南路" 上海星城" 小区的房子借给同事刘某,之后,刘某妻儿以照顾刘某为由,搬了进去,刘某去世后,他的妻儿拒绝搬离。对于自己的行为,刘某妻儿坚称,房子有" 自己家的一份"。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娄底的曾某没料到,自己将房子借给同事刘某,却借出了一连串麻烦:刘某住了几个月后去世,他的妻子和儿子却住在房中不肯搬走了。
为了拿回自己的房子,曾某曾三次换锁,三次都被对方撬掉。因此,曾某不得不选择打官司,接着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报警。眼见儿子被拘留,刘某妻子才匆匆搬离。
近日,新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妻儿均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出借房子后同事的妻儿不肯搬离
" 刘某提出要借我这套房子居住,同时也好和别人谈生意,我就同意了。"2015 年,曾某将自己一套位于娄底市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南路" 上海星城" 小区的房屋借给刘某居住。之后,刘某的妻子伍某珍、儿子刘某华以照顾刘某为由,也搬了进去。2016 年11 月,刘某去世,曾某要求伍某珍、刘某华搬出。
" 刘某大儿子提出,还想住一段时间,到年底放假。我答应了。" 曾某称,直到2017 年1 月,伍某珍和刘某华仍住在她房子里," 我换锁换了三次,伍某珍和刘某华他们撬锁也撬了三次"。
2017 年,收不回房子的曾某无奈之下将伍某珍、刘某华起诉至新化县法院。
同年6 月6 日,新化县法院判决伍某珍、刘某华停止对曾某所有的位于" 上海星城" 小区房屋的侵害,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搬离。
购房经过确认房屋所有权人
伍某珍称,2014 年7 月31 日,刘某与曾某签了借据,上写曾某借了20 万元用于买房子,没有还款,因此拒绝搬走。
" 最终法院判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曾某。我们不服,就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伍某珍表示。
" 曾某回来叫我们搬出去。不搬出去,曾某就把锁换掉,并断电。我们就叫开锁师傅换锁,在别人屋里搭电。"刘某华说。
此外,伍某珍、刘某华坚称,那笔二十万元的借条在他们手上。
在新化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里,法院审理查明,曾某与刘某两人关系很好,有过婚外情。伍某珍与刘某系夫妻关系,没有离婚,因关系不好,分开居住过。
法院还查明,曾某购买原房主房屋,支付预付款1800 元,之后共计支付购房首付款180000 元。曾某与原房主一同前往银行及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贷款、过户手续,剩余房款由曾某向银行贷款一次性付款给原房主。
之后,原房主与曾某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登记在曾某名下。
新化县法院认为,从曾某的购房经过来看,曾某主张该房屋归其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而伍某珍、刘某华主张该房屋是刘某出资购买,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提交相应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儿子被拘留后母亲搬离
新化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此前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伍某珍、刘某华未按判决自觉履行。
一个月后,原本打算租曾某房子的租客不得不放弃。"2017 年7 月份我交了押金给曾某,租住她位于上梅镇上海星城小区的房子。我去看房,看到屋里已经住了一个60 多岁的老妇人和一个40 多岁的男的,我和那两个人争论了一番,后来没有租这个房子了。"
2017 年8 月8 日,新化县法院根据曾某的申请执行该民事判决,但伍某珍、刘某华仍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之后,接到报警的新化县公安局于2018 年2 月23 日对伍某珍、刘某华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立案侦查。同年2 月24 日,新化县公安局民警将仍住在" 上海星城" 小区的伍某珍抓获;同年3 月24 日,民警在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事处华新社区将刘某华抓获。刘某华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后,伍某珍不久即搬离曾某的住房。
2018 年9 月3 日,伍某珍、刘某华赔偿了曾某经济损失15000 元,取得了曾某的谅解。
新化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珍、刘某华进入他人住宅后,经住宅房屋所有权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长期强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最终,新化县法院判决伍某珍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刘某华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为什么没有判拒执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智慧表示,本案被告人伍某珍、刘某华,对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执行,在法院向两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仍不执行,长期强占曾某的房屋。两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同时,被告人伍某珍、刘某华进入曾某的住宅后,经住宅房屋所有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长期强占,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从刑法理论上,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择一重罪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第一档次的量刑上比较,非法侵入住宅罪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重。因此,该案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这事你怎么看?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中时
杭州萧山公安突然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
她的话连民警都吓了一跳…
▲图自视觉中国
1 女子深夜接到老乡信息
吓得赶忙报警
报警的女子表示,这位朋友是自己老乡,当晚突然接到他发来的微信:“帮我报个警,让他们来取我的器官,我已经签了器官捐献了”,之后她又收到该朋友发的地址定位,随后便失联了。
人命关天,指挥中心随即指令宁围派出所出警。民警王忠伟一个箭步冲出值班室跳上警车,“这个地方我熟,快!”
凭借着对辖区地理位置的了解,民警很快找到了报警人提供的位置,并在村道边发现了一辆白色轿车。
▲民警发现了一辆可疑的白色轿车
王忠伟上前一看,车内驾驶位上躺着一名男子,敲击车窗却无人应答。
此时,民警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一把拉开车门,浓烈刺鼻的烟味扑面而来。驾驶位上的男子脸色发黑,毫无知觉,旁边还摆着一个烧得正旺的炭盆。
▲男子瘫倒在车上
王忠伟立即指令同事打开所有车门,取出炭盆,拨打120,并使用掐人中等方法试着唤醒男子。
▲男子脚下烧着炭盆
一段时间后,男子渐渐有了意识,王忠伟等人悬着的心才渐渐放下。
随后,该男子被送往萧山医院医治。经医生抢救,男子脱离了危险。医生表示,如果再迟10分钟发现,很可能就没希望了。
2 自觉诸事不顺
他买了一箱碳
虽然命捡回来了,但男子还是显得很消沉。民警了解得知,男子名叫刘某,33岁,已婚,来自江西,平时在滨江做点小本生意。
2018年一整年,刘某自觉诸事不顺,做啥亏啥,觉得家里人也养不活了,渐渐地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于是,元旦前几天,他先在支付宝上登记了器官捐献意愿,随后,买好了一箱炭放在车内。
跨年夜这天,刘某漫无目的地开着车,不知不觉地开到了萧山宁围的一条村道上,觉得很幽静,于是就将车停好,点着了木炭。
他发了条信息给妻子和老乡,妻子没及时看手机,老乡看得心惊肉跳,立马报了警。
3 妻子:他太内向了
总是容易多想
医院抢救室里,王警官像兄长一般开导他,“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年纪还轻,不要觉得自己苦,这世上比你苦比你不顺要多得多,有什么过不去的?”
王警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刘某,刘某的情绪也渐渐平复,表示会好好冷静冷静。
2019年的第一天,王警官在派出所又见到了刘某,还有他的妻子。“他这个人太内向了,碰到点事情就容易东想西想,真是多亏了你们……”妻子边说边向民警表达谢意。
经过一晚的沟通,刘某这次情绪平和多了,跟妻子一起把前一晚留在派出所的轿车开走了。
生活不易,但这样的傻事千万不能做。民警也想在此提醒大家: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无可挽回的遗憾!
生活不易,但绝不能
失去走下去的勇气
新的一年,给自己打个气
努力加油吧!
原来,1月6日下午,有3名女孩到新华东街的万达广场逛街,在掀门帘进门的过程中,其中一名女孩发现自己的手机丢了,于是,她立刻用同伴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此时手机铃声从前方一名女子身上传来。3人立刻将这名女子围堵起来,并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将这名女子带回刑警队,她如实交代了自己扒窃的犯罪过程,然而她却若无其事地说:“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
在民警准备对她进行拘留,送她到医院例行体检时发现,她的腹部竟有一根十几公分长的金属异物(如下图)。
经过审查得知,这名女子是一个惯犯,从外地来呼和浩特的大巴车上,为了逃避处罚,她事先吞下了一根用来穿羊肉串的铁签子。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名女子此前在外地也多次有过因扒窃被抓的记录,但均未被处理,这很可能跟她事先吞服了金属异物有关。目前,警方已经对她采取了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待铁签排出或者在医院取出后,再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事实上,这已经是民警近期遇到的第二起为逃避处罚采取的自残行为了。2018年12月下旬,该刑警队抓获了一名男性小偷,他同样吞服了一根铁签,长度接近20公分(如下图)!
对此赵浩特表示,这种自残的行为只能逃得过一时,下一步在起诉阶段传唤不到案,将会对其上网追逃。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年底是扒窃案件的高发期,请广大市民在乘坐公交车,进出商场、医院、车站等人流比较密集场所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一旦失窃应及时报警!
文 | 于立生 特约作者
3块纱布送了人命!去年6月,四川攀枝花市42岁的袁平秀在当地民营医院——宏实医院做剖宫引产手术后,腹痛持续146天之久,最终在疼痛折磨中不幸离世。法医尸检竟在其小肠肠腔内发现了3块纱布;该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这3块纱布就是导致病变(肠梗阻、肠破裂引发诸多炎症),最终使患者感染性休克死亡的主因。(1月6日央视)
这起手术事故和其处理有多荒诞?
手术做完了,纱布拉下了,本就匪夷所思;骨科医生李胜平,干起妇产科的活,更是匪夷所思;而最为匪夷所思的,还是当地医卫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
其一,该市卫计委副主任李永祥表示:3块纱布是在肠腔里发现的,从医学的角度解释不清楚这样的情况,“如果尸检发现纱布就在腹腔里面……就是这台手术留下的,但是到了肠腔,到了小肠里边,因此我们不敢轻易下一个结论。”似乎纱布是患者自己弄进去的一样!
可是,果如所说吗?随手检索一下,早在2008年第4期中华医学会刊物《中华普通外科》杂志上,就有一篇《腹腔内纱布进入小肠引起肠梗阻一例》的文章,其中写道:“纱布遗留在腹腔多形成包裹性肿块,发生肠梗阻少见,纱布进入肠道更罕见”,只不过发生几率相对小罢了;至于成因?时间久了,“部分纱布进入肠道内,随肠蠕动纱布进入肠道……在肠蠕动作用下形成团块而发生肠根阻……”这有什么不好解释的呢?其他类似案例,在网上也不难搜见。
其二,发生致患者死亡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规定等法规,是须12小时内上报,否则予以处罚的。袁平秀在去年10月30日即不幸离世;涉事医院竟旷日持久不上报;而面对家属不上报“处罚过没有”的质问,该市卫计委居然回复:这个处罚是他们的事;似乎处不处罚与家属无关,过问不着一样。
其三,西区卫计局党委副书记卓雅莉表示:“医院是合法资质。追溯的话,只能查处个人,超范围行医的行为”;可医生行医本是职务行为,医院负有管理职责,何况李胜平还任职副院长的管理岗位;涉事医院又怎能仅因资质合法,就置身事外呢?
其四,西区卫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胡建国只管“建议家属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医政科工作人员也拒绝开具医疗事故鉴定委托书,认为“不需要事故鉴定,直接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就是了”。可是,事故鉴定本是后续行政处罚及进行“行、刑对接”追究相关人员涉嫌医疗事故罪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不做医疗事故鉴定,又如何追责呢?北大医学人文研究院王岳教授就表示:司法实践中,只有行政机关认定构成医疗事故,检察机关才能提起医疗事故罪的公诉。
其五,至为荒诞的是,胡建国竟表示:“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施行,老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无法对宏实医院进行行政处罚。”新条例颁行,并不必然意味着老条例的废止,只不过老条例中抵触于新条例的内容无效而已。而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55条还明文规定:“对诊疗活动中医疗事故的行政调查处理,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则详尽规定了认定了医疗事故后,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及涉事医务人员的各类处罚。
西区卫计局这究竟是业务荒疏,无知无畏;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其实,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知,涉事医院早在2015年11月和2016年4月,就两度因在医疗损害纠纷中负主责,被西区法院判赔,一次赔了袁某6万元,一次赔了申某30万元。在后一例中,判决书显示:本次事故的骨科医生李胜平存在超执业范围行医及诊疗方法、治疗用药不符合医疗规范等问题。
但经胡建国确认,西区卫计局就从未对宏实医院实施处罚过。要是当初能及时对医院及李胜平给予处罚,诸如责令李胜平暂停执业或吊销其执业证书之类,或许就能促使医院加强管理,从而避免此次骨科医生李胜平再度超范围行医,干起妇产科的活,3块纱布拉患者肚子里致人死亡这样的悲剧发生。而超范围行医致人死亡,可是涉嫌医疗事故罪,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何以涉事医院及李胜平就一直未被处罚的呢?何以如今西区卫计局还一个劲撺掇袁平秀家属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去法院起诉索赔的呢?
以民事赔偿规避行政处罚及刑责追究,成为医疗界的潜规则
从相关法规中不难发现端倪。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0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最高法《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2条则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表面看,二者似衔接有序。进入诉讼渠道的医疗纠纷,对于涉嫌医疗事故的,走“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程序,鉴定结果出来,除了作为法院裁判依据,也给行政机关留个追责依据;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性医疗过错损害纠纷,则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程序。但是,在实践中,却让医疗机构乃至医卫部门,得以借此力促大量潜在的医疗事故,也给导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的处置管道。
因为,这是符合这双方利益的。于医院而言,要是民事赔偿造成的损失,远较吊销执业许可证之类行政处罚及对涉事医生追究刑责的损失为轻,利弊权衡之下,就倾向于花钱买平安,以民事责任的承担规避行政处罚及刑责追究。而于医卫部门而言,则省了自身监管的事儿,将潜在医疗事故,都作为一般性医疗过错损害纠纷、作为民事纠纷,给消化掉了。
这也正可间接解释医疗事故罪几被虚置,被追究刑责医生凤毛麟角的现象。9月29日《南方周末》曾报道:“2012年9月至2017年10月,6年间,中国的医疗事故罪判决年均仅4.2起。”
但是,当把医疗事故导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管道,以民事赔偿规避行政处罚及刑责追究,成为医疗界的潜规则,乃至大行其道,危害却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促发医卫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现象。当医卫部门疏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疗机构也就势必放松业务上的管理,由此抬升医疗事故的发生几率,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另一方面,于诉求并不仅在经济赔偿,更在于查清事实真相,进行追责的患者家属而言,他们所要的公平、正义,也就难以寻求。就拿袁平秀家属而言,在袁平秀不幸离世的去年10月30日当天,家属就给该市卫计委引向了法正司法鉴定中心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不是由医卫部门组织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也就是说,人命关天,但从第一天开始,当地医卫部门就压根没准备要对涉事医院及医生进行调查处理;而是指望涉事医院花钱了事。人命关天,也就给异化成了“人命只关钱”!
理应由更高层级的医卫部门介入主导该起“3块纱布要人命”事件的调查
制度有疏漏,或者说,在现实中已扭曲变形,形成疏漏,那就要“加打补丁”,救偏补弊。
其一,对于虽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程序,但医疗损害后果严重,同时经鉴定医疗过错又低级离谱,涉嫌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医卫部门须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复盘,组织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如确系构成医疗事故,依法依规追责。
其二,对于虽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程序,但医疗损害后果严重,家属有医疗事故鉴定诉求的医疗纠纷事件,医卫部门须积极配合,进行复盘,组织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不得推诿。
其三,更关键的是,在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医卫部门作为监管机构,本当居于中正持平立场;故而,不得把路带歪,误导或逼迫患者家属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程序,譬如拒不开具医疗事故鉴定委托书等。如有误导、逼迫行为,一经查出,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须严厉问责。
日前,该市卫计委副主任李永祥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待调查结果出来,将依法依规对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所谓调查,不仅该查涉事医院和医生,也更该查相关医卫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管失职、行政不作为行为。而鉴于在袁平秀不幸离世的去年10月30日当天,该市卫计委就把路带歪,把家属引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诉讼”的路上去,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对涉事医院、医生进行调处追责,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迹象;所以,该市卫计委本不该成为调查组织方,而应是被调查对象。理应由更高层级的医卫部门介入主导该起“3块纱布要人命”事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