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日、关于“剩余价值”
甲:那你怎样评论马克思?
乙:我对马克思也只略知一二,远无系统的学习和研究;无力,且也不打算对他做全面的评论。不过,在我的印象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其实更像是“学者”,而非“政客”。马克思这位“医生”在高度肯定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专制和特权”的同时,也指出了恶性“资本主义”的弊病,指出其内在的“死亡因子”──极度贪婪。这实际上还是挽救了“资本主义”,后者懂得了在政治和经济上都要保持“规范化”,要分享资本利润和回馈社会,才能“长寿”。
甲:说到“资本积累”以及“分享利润”与“回馈社会”,使我想起了马克思的 “剩余价值”学说。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乙:马克思的一大发现,就是指出了商品生产中“剩余价值”的秘密,即利润不全部是资本的产物。我想,这“剩余价值”的存在的确是个事实,不过,应当说,其来源并不只是工人的劳动,它也包括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以及必要的自然资源。要是没有后二者,这“剩余价值”也不可能被创造出来。
甲:的确,如果没有自然资源和资本,工人便无从劳动起;而没有工人的劳动,前二者也只是一堆死物放在那里,并不会产生任何财富。看来,这“剩余价值”的方程式中,应当包含有这三个因子,缺一则无解。
乙:因此,我看问题不是承认或否定“剩余价值”的存在,而是在于如何合理地分配这个“剩余价值”?不错,和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一样,资本的运作、生产管理、市场经营,以及属于人类共有的自然资源本身,对“剩余价值”的产生,也都是有贡献的,因而它们也应得到相应的回馈份额。然而,如果“剩余价值”全归资本家所占有,那就构成了“剥削”,这对劳动者来说,自然是不公平的。在马克思的时代,这种“不公平”恐怕也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事实上,当时经济学家的调查是:“可以看到有些工人每天连续紧张劳动十六小时,才勉强买到不致饿死的权利。”而据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所说,直到20世纪初,美国企业界仍流行着“尽可能少地给工人工资的习惯”。(The custom of paying a man the smallest amount he would take.)
甲:但有些富豪坚持认为,我的钱全是憑我自己的本事和智慧挣来的,为什么要去“补贴”别人?
乙:对此,曾是世界首富的投资家华伦·巴菲特却有个有趣的看法:“他们会那么富有,都是因为有这个社会,所以要对社会有最基本的回馈。如果他们认为一切都是靠自己赚来的,那么就让他们重新投胎,诞生在西非的马里共和国,家里五个小孩,只有挨饿受怕的母亲抚养他们,长大后被送到象牙海岸的可可园当奴工,看他们能变得多有钱、多成功。”(艾莉丝·施洛德,《雪球:巴菲特传》,2011年)
甲:巴菲特的揶揄激怒了不少富豪,他们咒骂他是个“恶毒的民粹主义者”、是“一隻有钱的老鳄鱼”。
乙:这事自然可以争议。不过,从总的趋势来看,相对於马克思的时代,现代资本主义在这方面已有许多改进。除了“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之外,通过“分享利润”与“回馈社会”、“回馈自然”,它对劳动者、对社会整体,以及对自然界本身都有更多的顾及。当然,还可以做得更好,更公平合理,是不是?
甲:的确,现代的资本主义已与早期大不一样。美国以及一些先进工业国,特别是从二战之后,在政府的干预之下,设立了反企业垄断法、非歧视的雇佣法,设置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的标准,建立了雇员休假、劳保、医疗、退休等福利措施,以及社会贫困和失业救济制度;同时,也开始注重改善环境污染的社会问题。而通过资本利润的分享与回馈,工薪阶级的工资和福利不断改善,生活水准大幅度提高,也可以参与股份投资。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中,稳定的中产阶级享有民主和自由的权利,生活具有相当的保障,有受教育的权利和能力,也有进取的余地和盼望;同时,他们又成为国家税务的主要承担者。尽管现在劳资之间仍会有矛盾,不时仍有罢工发生,但国家在整体上却仍然是稳定的。
乙:不仅如此,我还听说一种称为“公司社会职责”(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观念已在发达国家里,如英国、加拿大及美国,流行了多年。按照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旧有商务观念,一个公司的业绩仅由它的财务表现来评定,而新的观念(简称CSR)是将公司的运作与社会价值联系在一起,致力于社会、环境和公司财务的三重成功。今天,持股者期待公司在非财务领域里,包括在人权、商业道德、环保方针、公司捐助、社区发展、企业管理、以及工作场所等诸多的问题上,也有良好的表现。社会和环境方面的表现是与财务表现一起来考查。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关注到国际人权方针,公司要对他们的行为和影响负责。
甲:我想,如果大多数人,特别是富有国的政治和经济领袖们,能够认同并积极实践商务的社会责任,共同建立这种新的“生产关系”,那将是消除世界范围内的贫困、埋葬恐怖主义,并迈向世界持久和平的开端。
乙:也许,这种改良的“生产关系”正是“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教训了“资产者”的结果。不改革,不让步,就可能被推翻。假如历史上被压迫的“无产者”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抗争,恐怕“资本主义”也不会进步到今天的地步吧?
甲:是的,但除了社会革命之外,现在有了更好的方法。如北欧的实践表明,在发达的市场社会中,通过高额的所得税,进步的契约意识,完善的法律,使全体公民都有权在医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公平地享有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这一切是通过非革命、非阶级斗争完成的。
乙:不错,在如何处理“剩余价值”的问题上,这也是一条路。人会变得聪明起来的。记得有人曾问比尔·盖兹,你做慈善事业,是否是出于对穷人的怜悯?比尔答道:“不是的,我是为了自己,我是美国制度的受益者,我不希望这个制度出现巨大的动荡和不安,在政府力所不能及的地方,我们应该拿出自己的力量,弥补这个社会的空缺,尽量地消除富有与贫困之间的差距,让这个制度能够更加稳定,这实际上是为了我们自己的企业更好地发展。”
甲:我也举个例子。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在1914年1月主动把公司的最低日工资从2美元提高到5美元,工时从每周54小时减少到48小时,深受职工欢迎,并一时轰动了社会。但许多雇主认为这不过是在做广告而已,他们又谴责福特“搅乱了尽可能少付工资的惯例和标准”。福特回答道,他这样做,不只是出于“我们认同的社会公义性”,也不只是“为了让别人快乐而使我们自己的心灵得到满足”,同时这也是为了“使企业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福特认为,“低工资意味着低购买力,结果抑制了国内市场”,而“大多数人的工资等级与生活品质决定着国家的繁荣。”(Henry Ford,《My Life and Work》,1922)
乙:这些在“生产关系”中主张双赢的见解,与前面谈到华伦·巴菲特关于回馈社会的理念类同,就是说,个人的成功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开明的政治制度,要懂得珍惜和保护它。但世间不是所有人都像比尔、亨利和华伦那么聪明,他们因为喜欢自由和民主的资本主义制度,所以希望她能保持长久。而另有些人则往往要以艰难痛苦的办法才能明白相互让步的益处和必要性。所以,不可轻言弃绝第一条路,尤其是在那些专制制度的国家里。
甲:听说国内现在根本不许提《资本论》,有民工学资本论,讲资本论,差点就进了大牢。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的学说似乎也触痛了某些官员的神经。
乙:权贵们岂止是要掩盖这“剩余价值”里“剥削”的秘密,他们自己公然掠夺“社会财富”,极为贪婪,简直是不择手段。在“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里,从上到下,各级都有官员要“从他掌管的权力中捞到一些好处,而在权力阶梯最底层的普通群众,则只能得到社会财富经过层层剥削后的可怜的余额。”(《刘宾雁自传》,1989年)
如果说“资本家”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中,还有属于自己应得的正当份额,那么通过“权钱交易”的机制,大小权贵们则完全是“不劳而获”,他们在社会分配关系中,只是构成了新的纯粹的“剥削”因素。现在许多人批毛,就大骂马克思,其实他们和毛一样,不懂马克思,也不懂得历史,更不懂现代资本主义。那些大骂马克思的人,实在是在帮了封建权贵们的大忙,为其张目却不自知。
甲:是啊!我也看过不少“批判”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文章,基本上“大同小异”,多数都回避不谈实际存在的“不合理分配”的社会问题,只纠缠在字义上的“批判”,或限于为“半夜鸡叫周扒皮”叫屈等等。我觉得,思想现代大资本家,如亨利·福特、华伦·巴菲特和比尔·盖兹等,在这个问题上的积极见解,建立新的“商务观念”,比起只去为“周扒皮”鸣冤,或聆听“才子”们的“怒骂”和“戏侃”,要有意义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