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表演”传统婚姻?

来源: YMCK1025 2017-02-28 18:12:26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0601 bytes)

 

 

 

 

 

如何“表演”传统婚姻?对四位“新文化-新文学”倡导者的家庭考察

原创2017-02-24 沈卫威 东方历史评论

撰文:沈卫威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编者按:今天是胡适先生祭日。55年前的2月24日,胡适在台湾心脏病猝发病逝。胡适一生“爱自由”,自己却自觉不自觉地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蹈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旧辙。和他一样,新文化-新文学的其他几位倡导者也面临着传统婚姻和现代婚恋之间的张力。从对他们的家庭考察中,可以管窥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过程中的一个侧面。

 

1
 
 
 

 

传统婚姻模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所谓“包办”。

这种汉民族的婚姻在千年的演化过程中被仪式化了,具有生活戏剧化的表演性。

最为标准的仪式,第一个高潮节点是洞房花烛夜,此时此刻新郎新娘才初次面对。

第二个高潮节点是男人大婚之后可以纳妾,多女侍一男,而女人则要恪守从一而终的妇道。

第三个高潮节点是男女双方在子女成年后,复制自己经历过的婚姻方式,娶儿媳嫁女儿。

第四个高潮节点是如果男人死去,女方守节。一波四折,具有完整的仪式化呈现。

这种习以为常的婚姻过程,成为生活的常态,国家法律、约定俗成的宗族伦理、以长者为本位的家庭,

再将这不平等的男女双方的冲突和情节淡化,因此,

生活化的婚姻状态就不具有戏剧和小说所具有的真正的文学意义。

戏剧小说所要呈现的是非常态,是打破“包办”的自主,是冲破四个高潮节点的“私奔”、“偷情”。

因此才有文学是要表达人性中的“偷情”之说。

 

19世纪末,短期的维新变法虽然失败了,但时事、世事向“新”、求“新”的风向、风力,或强、或弱,一直没有停止。1905年科举废止,取法日本、欧美的新式学堂(新式小学、中学、大学),成功取代了私塾—书院—科举的教育模式。连随之而来的启蒙刊物都与“新”字相关:《新青年》、《新教育》、《新女性》、《新潮》、《新月》等等。“新教育”造就“新民”、“新人”需要一定的周期,于是出国留学成了造就“新人”的捷径。

 

留学国外不仅仅是学习数理化的造器长技,也学习政经法的明道观念,更亲炙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生活方式。留学生在海外有了这等见识归国之后,许多人首先选择的是对旧式包办婚姻进行“革命”。他们既是传统中国向现代转型的推动者,也是变革社会生活和个体婚恋的尝试者。特别是现代都市的公共空间,为青年男女提供了时空流动的不确定性和人与人之间的陌生化,进而可以摆脱约定俗成的宗族伦理、以长者为本位的家庭的束缚,自由恋爱、自由结婚。

 

本文主要以四位有留学经历——新文化-新文学的倡导者胡适、鲁迅和反对者梅光迪、吴宓为讨论对象。

呈现方式是回到历史现场的文学叙事。

 

这里所说的“表演”是专业术语的引申和转义,即说话、撰文、做事不真实,特别是和事实本身不相符,好像演戏一样。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中间地带,每个人身上都有旧时代留下的东西,如鲁迅所承认的“背着因袭的重担”,他们首先是传统婚姻舞台上“演员”,不是自由的“看客”或自由人。但他们又是面对民国新社会的大学教授,是文人,是社会自由恋爱、自由婚姻大潮中的个体,必然会有从传统生活向现代新生活迈出一步的冲动。一个社会大舞台留给他们表演的局部空间本身就是在新旧的中间地带,或夹缝之中,或闸门之旁。

 

守旧望新,或尝试迈步、或退却都在他们的“表演”之中。他们通常会用“呐喊”与“彷徨”、“黑暗的闸门”与“光明的地方”、“黑夜”与“白天”、“铁屋子”与“新天地”、“旧我”与“新我”、“告别”与“新生”、“旧影”与“新梦”等展示自己所处的人生小舞台。

 

在当事人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若因现实社会的困扰,有些忌讳尚可理解,像日记、书信这些原本自己看或只给对方一个人看的私密文字,一旦成为“表演”,其中必然隐藏了实情。同时,若身份已是作家、名人,日记、书信是写给别人看的,是为公开发表或出版而写的,写作之初已经有意隐藏真实,进入“表演”状态,所展示出来的多已不属于自己的私密。

 

2
 
 
 

 

已有包办订婚的胡适,在美国留学期间,瞒着母亲和未婚妻江冬秀,与韦莲司谈了一场恋爱。

恋爱中的胡适写有与国内未婚妻江冬秀相关的诗作《病中得冬秀书》:

 

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

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

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

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

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1]

 

“爱自由”的胡适,写下“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的这句话,具有十足的“表演”性。留学归来的胡适,是在洞房花烛夜才与江冬秀第一次见面的。他写的《新婚杂诗》(五首)之一是: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于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

我也不说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2]

 

“牢牢记取”并非不变的婚姻承诺,但这一传统的婚姻形式却为胡适赢得“意外的便宜”、

“意外的过分报酬”。

 

1921年8月30日,他与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谈话后,在日记上记有:

 

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更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的,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3]

 

这段日记所记,像两个人表演的对白。

 

1923年春,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和1917年12月30日结婚时江冬秀的伴娘曹诚英相遇。很快,胡、曹两人陷入热恋。10月11日,胡适在上海沧州旅馆与徐志摩闲谈时,出示近作《烟霞杂诗》,徐问:“尚有匿而不宣者否?”胡适“赧然曰有,然未敢宣,以有所顾忌”[4]。这段对话所呈现的“表演”效果,在徐志摩的日记中有完整的记录。

 

所有前台的“表演”,都和后台个人的真实生活相关联。人的生活无法离开面具,而戏剧的起源也正是人需要带上面具的那一时刻。在能看到的胡适日记中,有胡、曹交往的文字记录,特别是诗作,但真情细节没有留下。

 

胡适的亲戚程法德在信中告诉笔者:

 

家父知此事甚详,他曾告诉我,1923年春,胡适去杭州烟霞洞养病(肺病),曹诚英随侍在侧,发生关系,胡适当时是想同冬秀离异后同她结婚,因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而作罢。结果诚英堕胎后由胡适保送到美国留学,一场风波平息(堕胎一事胡适仅告家父一人)。

 

随后,徐志摩有一首无题诗揭示了胡适的假面表演和他不得不“表演”的心态:

 

隐处西楼已半春,

绸缪未许有情人。

非关木石无恩意,

为恐东厢泼醋瓶。

 

处在由传统向现代社会的变革时代,具有个人魅力的胡适,崇尚自由主义,主张恋爱、婚姻自由,痛斥传统道德,抨击旧礼教,尤其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以理杀人的信条深恶痛绝,自己却出演着一出由喜剧开场的个人悲剧:自觉不自觉地蹈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旧辙。面对这张传统的网,他只是尝试着冲击了一下,没有彻底撕开。在撕不开的情况下,他对传统婚姻的当事一方江冬秀只能是由瞒和骗,到忍让,以求全声名。社会上的舆论也曾有“适之先生爱惜羽毛”的说法,这其实就暗示着他言行中有带着面具“表演”的成分。我在已往的胡适研究论著中,曾就这一问题有过相关的讨论,此处把具体的细节略去。

 

胡适在婚姻舞台上的这一“表演”,连蒋中正都感觉到了。

1962年2月24日胡适因心脏病猝死台北,蒋中正送的挽联是

“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着实揭示出了胡适内在的分裂。

 

3
 
 
 

 

与胡适的隐处“偷情”不同,鲁迅是以不知道爱情的个人“牺牲”作为婚姻悲剧开场,到“我可以爱”的“私奔”喜剧高潮。他对传统包办婚姻的当事一方朱安是置之不理的“冷暴力”。因此,他的台词是个人的独语,连朱安言说的台词也是独语式的。

 

鲁迅对好友许寿裳谈及朱安:“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5]

 

据荆有麟回忆,朱安曾抱怨:“老太太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6]荆有麟还引述“据他家老妈讲”:“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起来,先生答应一声‘哼’,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简单话:‘关’,或者‘不关’,要不,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钱,先生才会讲较多的话,如‘要多少?’或者再顺便问一下,什么东西添买不添买?但这种较长的话,一月之中,不过一两次。’”[7]

 

鲁迅在1919年1月15日《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随感录·四十》中有这样的独语,正是演员舞台上独白:

 

爱情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做一世牺牲,是万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干净,声音究竟醒而且真。……

我们还要叫出没有爱的悲哀,叫出无所可爱的悲哀。……我们要叫到旧账勾消的时候。

旧账如何勾消?我说,“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8]

 

在还没有爱情也没有孩子时期的鲁迅,向读者、观众“表演”《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由自我“牺牲”之说,到“肩住了黑暗的闸门”[9]的高论,鲁迅让朱安守活寡,他自己陪着。写作《寡妇主义》的“寡男”鲁迅,长时间的言行如他《寡妇主义》一文所言:

 

至于因为不得已而过着独身生活者,则无论男女,精神上常不免发生变化,有着执拗猜疑阴险的性质者居多。欧洲中世的教士,日本维新前的御殿女中(女内侍),中国历代的宦官,那冷酷险狠,都超出常人许多倍。别的独身者也一样,生活既不合自然,心状也就大变,觉得世事都无味,人物都可憎,看见有些天真欢乐的人,便生恨恶。尤其是因为压抑性欲之故,所以于别人的性底事件就敏感,多疑;欣羡,因而妒嫉。其实这也是势所必至的事:为社会所逼迫,表面上固不能不装作纯洁,但内心却终于逃不掉本能之力的牵掣,不自主地蠢动着缺憾之感的。[10]

 

鲁迅的这段台词,可谓自我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无论男女,精神上常不免发生变化”。“表面上固不能不装作纯洁,但内心却终于逃不掉本能之力的牵掣,不自主地蠢动着缺憾之感的”。言为心声,这既是最初在日本学医的知识所得,也是个人生活的真实体验,更是“变态心理学”的文本呈现。

 

1926年初夏,鲁迅冲破传统包办婚姻的牢笼,在北京尝试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同居。但碍于朱安的存在和政敌的围攻,最终决定“私奔”,其表演转为喜剧,喜剧文本即《两地书》。更有意思的是许广平为北京尝试同居写有剧本《魔崇》。鲁迅的丰富性、复杂性还不仅如此。他在和许广平个人喜剧化表演的同时,又与他人合演着闹剧,后十年的许多杂文即是这一闹剧的“大闹”表演。我早在《文化·心态·人格——认识胡适》一书中,曾将他与胡适、茅盾的死亡进行过比较,揭示其“前死亡现象”时,就他的“闹剧”表演有过这样的解说:“寡男”鲁迅前20多年缺失型性心理变态,后十年虽和许广平结婚弥补了以前的心理上裂痕,疗治了一些病痛,但同时又产生了新的压力型性心理变态:

 

鲁迅由于与许广平年龄上的差距,最忌讳别人说他“老”,说他有“病”,说他“牙黄”。因为“老”、“病”意味着生的本能的衰退,“牙黄”及与牙齿脱落、松动等,在中医病理学上,属肾亏、阳衰之症。鲁迅的这种性心理变态,产生了许多杂文,而这些文章,多谈及病、死、老,而每当别人向他这三个心理的痛处刺来时,他总是十分敏感,给予十分猛烈、沉重的反击,也十分痛苦。这是一种生的本能(性心理)在向死的本能施加压力,是生的本能的自我防御。[11]

 

鲁迅的肺烂去了大半,到了致死的关头,但他仍不承认自己老了,不承认自己病入膏肓,仍要以生的本能来硬抗死亡。[12]

 

从自我“悲剧”表演开始,到“喜剧”私奔作为高潮,最后,鲁迅以“闹剧”把自己演完。

 

4
 
 
 

 

梅光迪1911年出国留学之前在安徽宣城老家与邻村姑娘王葆爱结婚,先后育有两子。仅婚姻而言,他与胡适走的路,开始相同,后来则截然相反。

 

梅光迪在美国与胡适讨论如何改良故国文学时,把胡适“逼上梁山”。胡适功成名就,对他来说是“虐心”的折磨。梅光迪在东南大学只干了三年,他创建的西洋文学系只存在一年。梅光迪下台,西洋文学系被撤销,随后远走美国,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已有妻儿的梅光迪与东南大学西洋文学系首届女学生李今英“热恋”,成为舆论焦点。男女同校,在东南大学刚开始一届,社会的接受还在观望中。梅光迪本是《学衡》发起人,是东南大学反对胡适及北京大学新文化运动举大旗的人物,却自我颠覆到他所反对的新文化运动领袖所倡导的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沟壑之中。梅光迪的言行与胡适形成巨大矛盾和逆差。在个性解放的大潮中,梅光迪的言行恰似戏剧舞台或当下电影中的反派大逆转。梅光迪以传统的“休妻”的方式结束了包办婚姻,在自由恋爱中求得再次“新婚”的幸福。同时,他与胡适“逆袭”式的争斗仍在继续,便具有“心中的逆反情绪”[13]驱使的另一种表演。

 

吴宓的婚姻不是父母包办,但却是“媒妁之言”下的结合。相对于自由恋爱,这仍属于传统婚姻方式。因此,吴宓在日记中生动、真实的“表演”更有看点。其“表演”虚实相间,富有特殊性。他同样是“逆袭”式的反派大逆转,且自导自演。他和梅光迪是具有巨大文化担当和文化使命之人,不从于理却从于情。

 

他曾在与陈寅恪、楼光来的谈话后写下自己时常陷入分踏“二马”的痛苦。他对新人文主义观念中庸、中行、节制、纪律的张扬和浪漫爱情生活的追求,恰似“二马分道而奔”。他本人则受“车裂之刑”:“譬如二马并驰,宓以左右二足分踏马背而絷之,又以二手坚握二马之缰于一处,强二马比肩同进。然使吾力不继,握缰不紧,二马分道而奔,则宓将受车裂之刑矣。此宓生之悲剧也。而以宓之性情及境遇,则欲不并踏此二马之背而不能。”[14]

 

事实上,吴宓对自己有更深刻的认识,他说:“与寅恪谈,并与他人较。自觉(一)我犹未免为乡人也。其识见之偏狭,行事之朴陋,虽自诩真诚,而常为通人(如寅恪、宏度等)所笑。(二)我腹中空空,毫无实学。但务虚理空说,而绝少真获。既不通西国古今文字,又少读中国书籍。(三)我之所思所行,劳精疲神者,皆无益事,皆不可告人之事。宜痛改之。”[15]这里所说的“不可告人之事”即他在婚后,又一直在暗中追逐其他女性,不停地写情书、情诗、写日记的浪漫行为。

 

陈寅恪对吴宓的感觉:“昔在美国初识宓时,即知宓本性浪漫,惟为旧礼教、旧道德之学说所拘系,感情不得发舒,积久而濒于破裂。犹壶水受热而沸腾,揭盖以出汽,比之任壶炸裂,殊为胜过。”[16]

 

已是三个孩子父亲的吴宓,爱上好友、同学朱君毅的未婚妻(后解除婚约)。其好友、学生之中,许多人都反对吴宓与妻子陈心一离婚,认为这种弃旧求新的行为,与提倡人文主义理想和旧礼教、旧道德的吴宓判若两人。最先劝阻的是陈寅恪。据吴宓1928年11月27日日记所示:“宓略以宓之心情及困难之问题告之。寅恪则谓无论如何错误失悔,对于正式之妻,不能脱离背弃或丝毫蔑视。应严持道德,悬崖立马,勿存他想。双妻制度,亦不可行。以心一之效法张金凤,必由强迫,非出本心也。又谓宓此时已堕情网,遂致盲目。感情所激,理性全无。他日回思,所见必异。既已一误,何堪再误云云。按寅恪新婚得意,故为此说。且实不知宓内心之感想及与心一结婚以来之历史者。宓今昔性情并未改变。宓本具浪漫之特质,急激而重感情。……宓则以本身提倡道德及旧礼教,乃偏有如此之遭遇。一方则有心一,一方则有彦,此则悲剧之最大者也。”[17]

 

吴宓所弘扬的白璧德的人文主义和传统道德礼教是说给别人听、写给别人看的,是用来装饰面子和所谓学问师承的。这正如同制定宗教教义、教规的人,自己未必去遵守一样,鼓吹人文主义,宣传旧道德、旧礼教的吴宓,在女性面前,是最开放的男人,也最无理性。在这一点上,吴宓比胡适、鲁迅、茅盾等新文学的主力干将走得更远,也“新潮”得多。而他又偏偏是骂新派文人最起劲儿的一位。他先后追求的毛彦文、J、H、欧阳采薇、卢葆华、陈仰贤、张尔琼、高棣华等十多位时代新女性,大都是五四新文化—新文学启蒙、养育起来的,又都是倾向新文化—新文学阵营的。这就使得吴宓的言行显现出十足的“表演”效果。

 

吴宓在1929年3月13日与朋友的一次谈话中,道出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恋爱婚姻观:“宓主张婚姻与恋爱分开,婚姻为社会义务,应严守一夫一妻制,恋爱则为个人自由,应随意而无限制。婚姻属于事实,恋爱则属于感情,此二者并行不悖,斯为中道,斯为可行之道云云。宓现决就此行事。以心一为实际之妻,而不言离异;以彦为理想之友,而决不断绝。”[18]

 

在中华民国开国17年后的现代法制社会,在公民都要遵守一夫一妻的现实生活中,吴宓为自己设计了一条“婚姻属于事实,恋爱则属于感情,此二者并行不悖”的所谓“中道”。

 

1929年4月,他计划与毛彦文在异地约会,但防陈心一猜疑,“不能不以磊落光明之心,而为秘密之行动”。爱面子的吴宓闹离婚、追毛彦文,又怕外人讥侮,且担心好友如汤用彤、柳诒徵、吴芳吉等失望而绝交。对朋友的劝谏,他表现出“痛愤”。好友温德对吴宓痴迷地追求本不爱他的毛彦文有一段劝阻,说:“浪漫之爱,不但虚幻,且已为过去时代之陈腐观念,故宓不当受其影响,与中国今日之新派人物同一错误。盖求之必不能得,易妻亦难得幸福也。”[19]新人文主义大师白璧德是反对卢梭及浪漫主义运动的,吴宓本人又痛恨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个性解放,主张遵守传统道德、礼教。如今,自己却陷了进去,与他所痛骂的“新派人物同一错误”。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自我否定和自我嘲弄,是当众抽打自己的嘴巴的真实“表演”。而他在日记的种种所谓的自剖,自嘲,自我辩解,多有虚不实之处,或自欺欺人之谈,“表演”的成分很多。以至到离婚之后的1930年3月3日,他给在美国的毛彦文汇钱时,“为恐他人知晓”,故借用张荫麟的名字,作虚伪的掩饰,而不敢署自己的真名。

 

任教于清华大学的原北京大学“新潮社”成员朱自清对吴本人说:“外人大都以宓离婚为奇怪,以为与宓平日之学说不合。”[20]吴宓认为此是别人只知他的表面而未知其心性。这就道出他平时的“表演”已经给人留下了一个面相。主持《大公报》的张季鸾从生活的实际出发,劝阻吴宓说:“以穷秀才当拥黄面婆而自乐其乐为言。且谓宓之性情不适于现代时髦女子。角逐情场,必失败而痛苦云云。又谓即得所欢,亦恐苦多乐少,不如他日与心一言归于好。”[21]更令吴宓痛苦的是,他的学生、朋友郭斌龢自国外来函,诚望吴宓与陈心一复合,说离婚有损人文主义的进行。[22]在第二封令吴宓“痛愤”的信中,郭斌龢对吴的离婚又严加责备,力劝吴宓与陈心一破镜重圆,说吴宓“为《学衡》计,为人文主义计,为白师计,为理想道德事业计,均应与心一复合”。又指出吴宓“近来思想行事,皆是Romantic,实应省戒”[23]。吴宓在复郭斌龢信中为自己辩解,说:“宓之为此,乃本于真道德感情。若宓不离婚,则是乡愿小人,自欺欺人,不配提倡人文主义之道德。至于Romantic,乃系生性,未游美前即已如此。”[24]

 

吴宓为追求毛彦文而离婚,毛彦文却嫁给了前总理熊希龄。

 

1999年6月21日,我在台北找到了103岁高龄的毛彦文。我和她有这样一段对话:

 

我说:“吴宓为你写的大量日记和诗词,最有名的《海伦曲》、《忏情诗三十八首》,如今在大陆都已出版。”

她表示出一些遗憾:“可惜我没有看到。”

“那些诗文表达的多是对你的爱慕之情!”我进一步发话。

“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是吴宓痴迷终生的女性给他的答案和评价。

 

文人生活本身很多时候就是在演戏,个人的差异只是表演成分的多少。相对于胡适、鲁迅的“表演”,吴宓更可爱、真实些。其真实的投入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式的以内心体验为核心,“生活在形象的体验之中”。而胡适是梅兰芳式的“虚拟”,鲁迅是布莱希特式的“间离”。既然是“表演”,与个体真实相关联的,必然有被遮蔽的牺牲者。“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拉回了胡适,让他和自己一起守住旧式婚姻,成全了胡适的声名,也求得了一个旧式女子应得的并不完美的家。朱安最为可怜,他只是鲁迅名分上的妻子,守寡一生。许广平也有自己的不幸,十年的爱情与婚姻之后,自己要为鲁迅的另一种名分守寡,活在鲁迅的光环里,成为鲁迅遗产的一部分,没有自我。王葆爱、陈心一分别遭遇了梅光迪、吴宓这样“本具浪漫之特质,急激而重感情”又以“提倡道德及旧礼教”立言的“西洋文学”教授,也就得遭遇被“休”的终生痛苦。

 

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男性仍是婚姻的主导。当婚变来临,这四位女性情感的单一、依附或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所承受的痛苦往往更多。而胡适、鲁迅、梅光迪、吴宓的内在分裂和痛苦多由文字释放、转移,“表演”便成了一种自觉。更有意思的是,他们的这种“表演”还具有传染性、传承性。胡适影响到了顾颉刚,吴宓影响到了张荫麟。

 

注释:

[1]《胡适全集》第10卷第60—61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2]《胡适全集》第10卷第77页。这里的“十二月三十夜”即农历1917年11月17日夜。

[3]《胡适全集》第29卷第436—437页。

[4]《徐志摩散文全编》第661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

[5]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许寿裳:《鲁迅传》第60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

[6]荆有麟:《鲁迅回忆片段》,葛涛选编:《鲁迅零距离》第34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7]荆有麟:《鲁迅回忆片段》,葛涛选编:《鲁迅零距离》第345页。

[8]《鲁迅全集》第1卷第322-32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9]《鲁迅全集》第1卷第130页。

[10]《鲁迅全集》第1卷第264-265页。

[11]沈卫威:《文化·心态·人格——认识胡适》第66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此书中引述了鲁迅的多篇相关文章。这里略去。

[12]沈卫威:《文化·心态·人格——认识胡适》第68页。

[13]梅铁山主编、梅杰执行主编:《梅光迪文存》第187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14]吴宓:《吴宓日记》Ⅲ第35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15]吴宓:《吴宓日记》第Ⅲ册第429页。

[16]吴宓:《吴宓日记》第Ⅴ册第6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17]吴宓:《吴宓日记》Ⅳ第16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18]吴宓:《吴宓日记》Ⅳ第228页。

[19]吴宓:《吴宓日记》Ⅳ第245页。

[20]吴宓:《吴宓日记》Ⅳ第313页。

[21]吴宓:《吴宓日记》Ⅴ第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22]吴宓:《吴宓日记》Ⅴ第56页。

[23]吴宓:《吴宓日记》Ⅴ第72页。

[24]吴宓:《吴宓日记》Ⅴ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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