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完结 (24 - 38)

☆、第二十五章 吃饭去

陈王刘礼是个大老粗,肚子里没有几两墨水,人看着是一贯的稀里糊涂很好相处的样子。殊不知,这皇家大院里迈出来的人,哪个能简单了去。
今日的这一顿饭,他特意挑了京郊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说是同其所好,随着澜卿的性子,找处文人墨客喜欢的地界,赏花看水的才有意境。
实则,是不想让宫里头那几个得了消息跟着凑热闹。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前行,居然还走了山道,中间经过一小片田地,闻了遍地的稻谷香。方婉之正襟危坐的坐在车里,总有一种要被拐到山里给人做童养媳的即是感。
连喻默默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记录着他的‘妻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处以及‘亲生父母’的名字。上面还说,等下有应付不过来的,便往老爷子身上推,左右这亲事是他定的。
方婉之撇了撇嘴,知道连喻是不想跟她说话,要不然就这三八两句话的事儿,两人并排坐着传的什么纸条。
连阁老不耐烦开口,方大姑娘可不顾及这个,指着手上的东西挺虚心求教的问。
“您妻子叫柳之之,丈人叫王富富,丈母娘叫鲁条条?一家人三个姓啊?”
连喻就楞了一下,接过字条刷刷几笔将王富富改成了柳富富。
方才瞎编的时候忘记了。
方婉之僵了一下,尽量控制嘴角不抽。
“那个,您这位夫人的性子秉性如何?这上面可都没写,您简单说两句,以免等下奴家在王爷面前漏了马脚。”
连喻脸上露出一片茫然,他的夫人什么秉性他怎么知道?他又不是真的有夫人。抱着怀里的王守财往车窗边儿挪了挪,他似乎还是不想理她,上下打量了一眼,道了句。
“就你这样的。”
又像是怕方婉之不明白,隔了一会儿又道。
“撒泼作死那样。”
方婉之欲言又止的深吸了挺大一口气。
她只是极其偶尔的撒泼,再极其偶尔的作死,作为一个富商千金,她还是很重德行的好吗?而且,她那撒泼作死的派头到底是被谁逼出来的?
这话若放在平时,她少不得要跟他打嘴仗的。只是自从知道了连喻的身份之后,她都鲜少顶撞他了。
连喻的心情,在见到方婉之吃瘪之后前所未有的畅快,摆弄着王守财的小耳朵,还哼出了些不知明的小曲儿。他的音色本来就好听,嗓子眼里哼哼唧唧的,却是个低沉好听的调子。然而此时听在方大姑娘耳朵里,并不得畅快。
所以她靠近连喻,低眉顺眼的说。
“大人,那等下奴家该怎么称呼您呢?直接唤名字会不会不太体统?”
连大人仙气飘飘的饮着茶水,没有应声。
方婉之便自顾自的说。
“叫夫君好像也不太好吧?显得太过客气了。相公也不好,显得矫情,...当家的?!!”
她骤然拔高了调门。
“咳...”
连仙子云淡风轻的被生生呛了一大口茶水。
蹙着眉头清了两下嗓子,他还来得及张口,方婉之的脸就先红了,就见她挺不好意思的一扭捏,对着连喻抿唇一笑。
“当家的好像有点匪气,奴家看话本子上叫小心肝小肠肉的倒是挺多。但又太过俗气,不若叫您...小阁阁?朗朗上口,又俏皮可爱。”
俏皮可爱的小阁阁这回咳倒是不咳了,直接将车帘子一掀,坐到外面陪皮皮去了。闷声不响的盘腿坐在外面,他看着自己被风扬起的广袖,觉得小阁阁三个字实在是冒犯了自己,一个时辰之内都不打算搭理方婉之了。
刘礼这回当真是找了处偏僻的地界,别说宫里头那几位了,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找不着地方。
围着外头的山头转了好几个圈子,他可算是在众多农家院落里找到了那户‘乡间菜馆。’
这是处少有人得知,却尝过之后一定会流连的地界。菜馆本身不是酒楼的样子,是整整齐齐的一排院舍,一般一些的客人坐大院,七七八八的摆上几桌,聊做大堂。吵吵嚷嚷的好生热闹。
贵客来了,那就是独门独院的伺候,也都是摆在小院里,菜品是清一水儿的农家野味,现吃现杀,有山鸡,有活鱼,有野菜,当地的百姓吃着习惯了,京城里的官老爷们却吃的十分新鲜。
所以这处地方虽然偏远,倒是也招揽了不少的生意。
刘礼宴请连喻,自然是包了场子的。偌大的一排院子,空空荡荡的,说话就能听见回声。冒着炊烟的后厨里,菜烧的是真香,几人一路走来倒是真饿了。
偌大的桌子,摆了满满的好菜。连喻先是同陈王客气了几句,一来二去之间,客套的够了就低头忙活自己的去了。
刘礼看他先是问掌柜的要了个高脚椅,随后又放了个软垫,伸手试了两下,觉得舒坦了,这才将怀里的猫放到了上面。
那猫真肥,挺大一张胖脸。抱上去之后两只前腿直直的立着,坐的稳稳当当。
连喻从皮皮那接过来一只土里土气的小破碗,刘礼瞪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赫然发现,那竟然是只东晋的原始瓷。他却眼也不眨的拿来喂猫。
再一看那猫的派头也足,看着碗放好了,像个人儿似的伸着爪子按住小破碗‘喵’了一声。
这便是要开饭了。
满桌子人还没动筷子呢,它要先吃。
刘礼一声不响的拿眼瞧着,就见着连喻的夫人几步走过去,二话不说照着猫脑袋就是一下子,厉声斥责道。
“瞧这两天把你给得瑟的,等会儿再吃。”
她早就想收拾它了,今日仗着自己有机会装疯卖傻,别的不说,逮到王守财噼啪收拾一顿是肯定的。
王守财几乎是要疯了,瞪圆了猫眼摆出一个要扑上去的姿势,张牙舞爪的喵呜两声,又喵呜了两声,瞅着挺厉害的,又被方婉之狠拍了一下,没气焰了。
方婉之总打它,它也知道怕个人。
眼巴巴的瞅着自己‘爹’,它想讨个说法。
连喻便将它抱在怀里了,一面顺着毛一面道。
“看我做什么,我也怕她。”
方婉之想,连喻真是个鬼人精,分明也是想教训王守财,却每次都借她的手,他倒成了老好人。端看王守财腻歪他的样子,也是只没什么脑子的傻猫。

  ☆、第二十六章 有滋有味

刘礼对于连喻奇奇怪怪的爱好跟德行早已习以为常了,他记得,这货二十岁的时候还曾在山林里抱回来一只老虎崽子,那时正是打仗的年月,他是统帅,但是他养了一只老虎。一身戎装跨坐在骏马之上,怀里总揣着它。只不过那东西长得太快,连喻又总想抱它,东西被它抱的烦了,就自己跑回封地跟老王爷过去了。
再后来好像又迷上了养花,养一颗死一颗。再金贵的也捯饬过,再便宜好活的也种过,愣是没留下一个活口。
几人就坐以后,连喻开始喂猫,方婉之就坐在一边看着,看不顺眼了就打,连喻也不吭声,猫倒是老实了不少。
刘礼歪着脑袋琢磨着,怎么看这一家‘三口’都不像什么正常东西。刘礼见方婉之一直不动筷子,便憨憨笑了一嗓子,指着席面说到。
“弟妹鲜少出来,可见只有本王面子大,在这桌上不用拘礼,多吃些。”
方婉之闻言也连忙回了个笑容。
“多谢王爷款待。”
刘礼这次才算是看清了连喻这位夫人的长相,说是平平无奇吧,倒还有那么几分秀气,说是漂亮吧?又不算完完全的美人,姑且算是中人之姿。只是身边堪堪坐了个连喻,好端端的一张脸给比的,那是一点台面也上不去了。
刘礼觉得,两人的长相根本不般配。加之这个‘之之’上次给他留下来的泼辣印象,实在看不出这小妇人有什么可取之处,不过就是年轻了点。连喻也年轻,两人都是嫩生生的娃娃脸。跟来过家家的似的,就有一搭无一搭的跟他们聊着天。
连喻平日没银子不开口,本就不怎么爱聊,偶尔应上一两声也只挑自己感兴趣的。刘礼自然而然便将话头转到了方婉之那里。
作为小两口在京城头一份的东道主,刘礼几乎展现了他所有的交际热情。虽说心里对这两人关系的真实性还泛着嘀咕,但到底觉得在皇子之中的分量不平常了些。
至少他们多次探寻也没见着过柳之之的裙边袖角,他看见了,还一个桌子上吃了饭,这就同连喻近了一大截。
刘礼手上筷子不停,嘴更是勤快的要死。
什么:“听闻弟妹老家也是咱们京城的?本王就觉得你这口音地道嘛。”
“两广盐路的差事是你父亲打理的?这可是个大差事,改日有时间让你老头也来京城转转,本王请他吃酒。”
方婉之应付的目不暇接。
隔着席面上的碎花桌布,她捅了捅连喻的胳膊肘,只觉整个脑袋都要炸开了。
是说她今儿是陪着他来撑场子做应付的,他却一点要帮衬的意思也没有。眼见着陈王的嘴一开一合跟连珠炮似的没完没了,越发使了些驴劲示意他。
右胳膊肘一直被戳着,让连喻多少有些不满,夹个菜也是哆哆嗦嗦的。他莫名其妙的瞅了一眼方婉之,将夹起的芹菜落到她碗里,皱着眉头道。
“你不是不吃芹菜吗?”
方婉之气死了。心说谁想吃芹菜了?这席面上光秃秃的坐着仨人,陈王的嘴又不停闲,都让她一个人应付着?
再者,她确实也不爱吃芹菜,瞪了好一会儿眼睛,又默默将菜拨到一边,是真不爱吃。
刘礼见这小两口别别扭扭的样子没说话。
他到现在也不太相信这两个东西真是一家的,只是这不是一个锅里吃饭的,倒是难知道对方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面上又是一笑,夹了一筷子肥肉在嘴里嚼着,他状似无意的问。
“先前一直听闻澜卿有一房正妻,却一直没听说办婚事,本王这揣在兜里的红包愣是没送出去。好容易见着一次,还是因着无意间的阴差阳错,要说你们两吧,定亲都定了有七八年了吧,就一直没办婚事?”而后‘嘶’了一声,“怎地不办呢?莫不是有什么隐情不成?”
应该,是。。有隐情的吧?
方婉之看着面前的碗,你问她?她也不知道啊,瞎掰都不知道怎么掰。但这话又不好不答,左右为难着,再看一眼旁边细嚼慢咽的澜卿,顿时火了,用胳膊肘狠狠戳了他一下。
“王爷问你话呢,怎地不办?!”
模样很有些凶神恶煞。
澜卿撂下筷子揉了揉胳膊,心想,方婉之今儿倒是长了胆子了,厉害起来跟头母老虎似的。
其实他不是不接话,他饿了,饿了都要吃饭,不吃饱怎么聊天。又夹了一筷子菜,他感觉自己吃了个半饱,多说两句话也累不断气儿,就对着刘礼一举杯,笑眉笑眼的说。
“主要还是为了省钱,京官儿俸禄不多,我们家老爷子也节省的惯了。办不办的,铺张了又浪费,不铺张又收不足份子钱,所以就随便在家里糊弄了。”
刘礼听着连喻满嘴的胡说八道,当然是不信。待要再张口,他那夫人可真不是盖的,那厢话头刚一落,就撂了筷子,整个人恍若开了闸的洪水,倒豆子似的开始数落。
“王爷也瞧见了,真格是连个婚事也没给办。他们家那么大的宅子,成亲的时候连三金都没有,甭说什么三媒六聘八抬大轿了,就是新婚之夜也是点了两支红烛就算完了。当初奴家若不是看着这货长得眉清目秀,断不可能一时昏了头,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应了的。”
“再说我那糊涂爹,帮人管着两广那么大的盐市生意,....成年累月的给他们家赚银子,....也没喝上过几口女婿茶。.....”
方婉之的话,是不说则已,一说没完,自从找到了这个由头之后,在市井八卦圈里学来的那些妇人骂汉子的话就全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再加之内心阴暗角落对连喻下意识的报复,简直越说越有气势,越数落越渐入佳境。
这一通翻箱倒柜的编排,可谓是将人挤兑到了极点。刘礼听的瞠目结舌,却没瞧见连喻有什么不自在。继续自顾自的吃着,及至估摸着方婉之说的渴了,还伸手倒了盏茶给她。
刘礼脑子更像是被糊了一层浆糊,啥也想不明白了。
心说,你们家婆娘唠哩唠叨一点不给老爷们面子,你不给她立规矩还惯着?
之后的菜,刘礼都吃的没滋没味儿的。因为方婉之和连喻吃饱了以后就开始打嘴仗了,打的还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茬。
一个说:茅屋跟前那片地该种了,她想吃小水葱,让皮皮种小水葱。
一个则直截了当的拒绝:你品位真差,水葱臭死了,今年我要种水仙花。
那个就说:新鲜了,水仙花都是在水里养的,你往土里种什么?再者你能养花吗?前段时间屋里那盆小兰花不就是你浇水浇多了生生泡死的?
连喻就火了,他也没种过水仙花,他哪里知道那东西在水里养。他不会养,但是喜欢!转身背对着‘柳之之’不稀罕搭理她。
“就土里养,养活了一盆都不给你。”
“稀罕你给我呢?有本事下次皮皮不在,连饭也别让我做了。”
连喻就觉得被人戳到自己的痛处了,抱着王守财横眉立眼。
“你做的饭一点也不好吃,王守财也不爱吃。”
“爱吃不吃,有本事一辈子吃外面的菜去!!”
然后两人又似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刘礼异口同声的说。
“王爷,桌上的菜能不能打包?”
刘礼简直泪流满面啊,他现在信了,是真信了,这个柳之之肯定是连喻的夫人无疑了。新婚夫妻没这么互相埋汰的,不在一起过了三年五载的,哪能有这么...亲香。
对,就是亲香。
暗搓搓的搓着手掌,刘礼看着一边斗嘴一边将剩菜打包回去给王守财做宵夜的小两口,突然觉得很羡慕。是说夫妻和顺,相敬如宾有什么意思。像澜卿和方婉之这样的才像过日子呢。想到府里那几房妖里妖气的小妾,他突然觉得,自己压根不知道过日子是个什么滋味。

  ☆、第二十七章 什么是矜持?

‘小两口’最后是被刘礼亲自送出来的。
没错,是送出来。他说他不走,打算在乡间溜达溜达,看看能不能踅摸着个敢跟他撒泼的婆娘,也过过亲香日子。
连喻跟方婉之看着他,见他眼中满是羡慕,觉得他非常的傻,又不好提醒,便顺着他的热情回了自己车上。
皮皮甩起鞭子的时候,马车内还是平静的十分的正常。及至将将出了郊外,他却骤然听到里面噗通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他侧耳往门上靠了靠,刚将耳朵贴上,就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调子。
“阁老恕罪啊~,奴家方才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想在陈王面前跟您配合的好一些,结果不知不觉就没了皮脸,不但嘲笑您的花艺,还嘲笑您的厨艺,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跟小女子一般见识啊。”
皮皮眨了眨眼,知道方大姑娘又在作死了,便将车赶的四平八稳想要听听里面的热闹。
再说方婉之这边,自打上了车之后就有点惴惴不安。
为什么不安呢?数落的太过得意了,她一得意起来是极容易忘形的。加之这段时间连喻一味对她端架子摆谱让她不好出言顶撞,嘴巴一张开就没了把门的。
方才坐进来以后,她感觉连喻抱着猫瞄了她两眼,眼神很有些怪怪的,让她摸不清楚对方的套路。也不知对方是恼了还是怎么,思量之下,她觉得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老话应当是管用的,便一边笑着一边赔罪。
哪知她这一笑王守财就炸了毛,弓着高高的脊背往连喻怀里钻。
本来嘛,就这么一张巴掌脸,成日里变来变去的,莫说王守财受不了,连喻都快觉得方婉之有病了。
连阁老一面轻声安抚儿子“她不吃人。”一面就近看着方婉之。
“你们家都是蹲着请罪的?”
饭桌上的好心情都因着这一蹲一扫而空了。
他看她,其实是想跟她说说话,过去不也这么说么?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了?怕什么?做什么怕他?
怕他的人已经不少了,不缺一个方婉之。
方大姑娘就笑了。
“这不是,地方太窄不太方便吗?您想看奴家跪还不简单吗?下车之后您说跪几次就跪几次,奴家绝对半点都不含糊的。”
“是吗?”
连喻也对着她笑,笑不及眼底,。
他说:“跪倒是不用,你就一直笑着吧。”
方大姑娘干干脆脆的一点头。
“好咧~”
.........
不久之后
方婉之因为对着连喻笑的太奴才了,而被中途赶下了车。
望着毅然绝尘而去的马车,方大姑娘的第一反应就是怒骂一句脏话。又不敢让他听见,骂完之后嘴巴里嚷嚷着。
“阁老别介啊,您这让奴家怎么回去啊。您实在看不惯奴家笑,奴家不笑不就是了。阁老?...阁老?”
一来二去之间,马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方婉之想起连喻将她丢出来时的干脆,估摸着这货是真生气了,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让她上去了。仗着京郊空旷鲜有人烟,当下裙角一撩窝在裤腰上,卷起裙摆就开始追马车。
马车是皮皮赶的,他知道连喻不会真把方婉之丢在这儿,所以赶的自然不会太快。然而方大姑娘这两条腿却是着实出乎主仆二人的意外,蹭蹭蹭一溜小跑,竟然能将马车的帘子掀起来了。
如果方婉之此刻知道皮皮的困惑,大概会很骄傲的告诉他,这都是小时候跟富商小姐们打架打出来的。
年幼的时候她个子长得小,旁的千金笑话她娘是个不得宠的姑子的时候,她总要撸着胳膊跟人骂上一架。
方婉之的口才,自来有些无师自通。富商家的千金们骂不过她,便成帮结伙的动手打她。方婉之双拳难敌四手,在被拽掉无数头发之后,再次无师自通了一项新技能。那就是跑。跑着跑着,便也练就了十分健壮的两条长腿。轻易没人跑的过她。
方婉之挨了打之后从来不会同她爹爹告状,告了也没用,也不愿意告。
她也知道澜卿看不惯她阿谀奉承,但是方正吩咐了,她少不得要将这话说上一说,结果怎么样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她得靠方府活着,就不能真的跟方正翻脸。
马车帘子被掀了个边儿,赫然传来一声:“阁老,等我一会儿呗。”
正在闭目养神的澜公子险些将手里的王守财砸过去。
这女人是个什么东西?追马车?这是姑娘家该干的事儿吗?
抬手敲着车门,他对着皮皮发火。
“你是怎么赶车的?还没有走的快。”
皮皮立时甩起了长鞭,明显加快了不少。
方大姑娘虽说跑是能跑,但是跟畜生比,肯定是甘拜下风的。眼见着马车同自己拉开了不小的距离,也不跑了,“哎呦”一声往地上一坐,索性老戏码再演一次,张嘴就是一句。
“澜卿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就这么丢下我自己跑了?我也知道自己现下人老珠黄不得你喜欢了,但好歹也同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无非是不肯让你纳妾你便对我诸多不满。现下更是直接将我丢在这里让我自生自灭了?!你的良心呢?让狗吃了?哎呀~我不活了,今日便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死在这里算了!!”
方婉之哭嚎的这个地界是处官道,一面临山,一面稀稀拉拉住着几处民居,因着刚离了京郊,所以也算不上多热闹。然而这等空旷之地,堪堪吼上一嗓子便是无限的回音。
住在道旁的老百姓终日呆在田间,不同市井之地多些谈资。如今看到了这样的热闹,立时从屋中出来抻长了脖子,惊喜极了。
更有甚者,三三两两的结群走过来,围着她要听故事。
面前出现一双鸦青色的皂靴鞋面时,方婉之正哭到大堰三十年她给他家那个‘混蛋夫君’拔鸭毛做棉被,被鸭子啄了一手血的故事。满嘴的胡说八道,竟然引得不少听众泪洒当场。
连喻瞪眼睛望着她,觉得这女人真的是绝了!抱紧怀里的王守财,他几乎已经没有了表情。
他说:“方婉之,你是不是疯了?!”
他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
方才那一嗓子“澜卿,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险些将他的耳朵震聋。
她居然骂了他,明目张胆,连名带姓!大堰看不惯他的人多了,但是没人敢这么干。
周遭的议论声沸沸扬扬,大致是在说,原来他就是那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长得好看的男人果然都不是好东西。
方婉之也是在这样的议论声中抬了眼,堆着满脸的笑容说。
“哟,连大人,您老终于回来接我啦?奴家就知道您是个好人。”
连喻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真的不想让她上车。
他说:“方婉之,你自己走回去。但是你要是再敢骂我,我就让人把你抓起来。”
方大姑娘眨巴着一双眼睛,还是个笑模样。
“您为什么抓我?当官的抓人也需要个名头吧?”
连喻眯着眼睛看她。
“当街辱骂朝廷命官,你还想要多大的名头?”
方婉之却以为不然,拍着裙子上的尘土站起来,抬手就抓了连喻的袖子。
“咱们不是夫妻吗?妻子骂丈夫顶多是后宅不宁,要不,您休了我?”
一句话噎的连喻哑口无言。
皮皮看着自家小爷满脸吃瘪的样子,突然觉得好开心,因为终于有人在不要脸这三个字上战胜了他。
连喻说:“方婉之,你知道什么是矜持吗?”
方大姑娘挺虚心求教的一抬眼。
“什么是矜持?”

  ☆、第二十八章 张二家的小媳妇怎么了?

夕阳西下,沐浴在落入余辉中的马车再次走起,车中依旧稳稳的坐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方婉之。
马车挺宽敞,但是上车以后她就是紧挨着连喻坐着。额头上还渗着追马车时热出的薄汗,她拿着小帕子擦了擦,又看了连喻一会儿,用肩膀蹭了他一下。
“生气啦?”
她也不是故意要闹这么大的,实在是自己不愿意走回去了。
连喻没吭声,低头抓着王守财肉呼呼的猫爪子玩儿。
方婉之就跟着他一块儿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听见他说。
“你那丫鬟不在,你装什么装?”
他是生这个气。
原先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没有规矩,现在也可以没有。至于为什么没有,连喻说不上来。反正方婉之正常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不会看不上她。
方大姑娘抿着嘴没吭声。
之前在青竹面前她确实是装给她看的。青竹不在的时候...如果她告诉他,她是有点想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会不会再被赶下去一次?
她时常会有些这样的恶趣味,比如阴天看蚂蚁搬家,偏偏就要用小树枝拦住它们的去路。看见蜗牛挪步,就喜欢在它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再放回原点。然而这些趣味都在遇见澜卿之后好转了。因为澜卿比它们更好玩儿,他不爱说话,她便想要逗着他说话,眼见着好端端的公子爷变的孩子气的叽叽歪歪,她开心死了。
方大姑娘年幼的时候过的很孤独,亲娘终日没心没肺,二娘终日伤春悲秋,兄弟姐妹无一例外的表面亲近,没得半点亲情可见。所以方婉之挺小就知道怎么自己找乐子。澜卿于她而言,就像是难能可贵的小伙伴,她遇见了,就有点不愿意撒手,就这么过一辈子?....好像也行。
心里是个什么念想,她还没有琢磨明白,也没必要明白。缘分是老天爷给的,能不能走到一起,看的是人,无关他物。
春日里的天气本来就暖,两人身上又都穿了夹衫,挤在一起其实挺热的。但是谁都没有动。热也不动,就这么隔着彼此的料子挤挤挨挨。
方婉之卷了两下手里的小手绢,突然觉得心里头特别舒坦,踏踏实实的舒坦。
她一舒坦的时候就容易话多。
侧头张了张嘴,她对澜卿道。
“张二家那头老母猪你知道吧?前两天终于生了,三只黑的,两只白的,把个张二的小媳妇。。。”
说到一半,突然又住了嘴。因为不知道澜卿是不是愿意听。
马车里安安静静的,她看见澜卿似乎楞了一下,随即低着头继续扒拉着王守财的小爪子。
“张二家的小媳妇怎么了?”
声音淡淡的,也没去看她。
方婉之却有一种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嘴角的感觉,嘴角不停上扬,直到裂成一个傻啦吧唧的笑容,声音里都带着一股子兴奋劲儿。
“张二家的小媳妇可乐呵了,大半夜的生怕小猪仔冻着了,竟然把她男人给赶出去,自己抱了一窝小猪在屋里睡觉。气的她婆婆第二天站在院里扯着嗓子好一通骂。”
“还有那个娇滴滴的鲁秀才,实际上跟村东头的铁匠是一对儿。平时看不出来吧?”
连喻的眼睛也在笑,一双浅色眸子亮的出奇。坐没坐相的窝在软垫里望着她说:“你怎地知道的?”
方婉之就一敲膝盖。
“我看见他们拉手了啊。我跟你说啊,鲁秀才其实是个女的,这是半个月前传出来的消息,你肯定不知道,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这一细说,自然就很长。
两人一问一答间,多数时间都没有看对方的脸,眼角眉梢却都挂着笑意,也不知道美个什么劲儿,就是统一的觉得心间上像被猫挠了一把似的,痒丝丝的甜。
马车徐徐前行,车外百无聊赖甩着鞭子的皮皮也笑的挺开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笑的什么,就是恍惚觉得这车里的‘小两口’好像是又和好了,有点甜,有点傻,又有点小腻歪,羡慕死他了。
五月的天,说转暖起来其实是很快的。两场大雨之后,人们身上的夹衣和披风就通通没了存在的价值,朝臣们纷纷换了夏袍,于卯时侯在东直门后,到底不用惹的一身早春朝露湿了衣裳了。
朝阳照进红砖绿瓦的乾坤殿上,正是个庄严堂皇之地,五品以上官员皆俯首叩拜,山呼万岁,大殿之上的石砖地瓦都照出了人影。
穿戴着一身二品朝官行头的连大人也站在其中,听着满耳的歌功颂德,自动忽略所谓的军国大事,正在明目张胆的神游太虚。
他昨天和方婉之又吵架了。
原因还是在王守财的教育问题上。
这货是个停不住猫爪子的,方婉之觉得棍棒之下方能出‘孝子’,但是这棍棒不能可她一个人抡。
前段时间,因为她抡的太勤快了,以至于王守财召集了村内所有的土猫,浩浩荡荡的跑到方府进行打击报复。
偌大一片栀子花,楞是被它们践踏的看不出一点本来面目。
其实于方婉之而言,她不是不喜欢王守财,奈何这种喜欢,架不住这货隔三差五的惹事生非。她将这个原因归结于连喻的护犊子,所以强烈要求他站在自己这一边。
连喻自然是不愿意的。
他就是想装老好人,让王守财只跟他一个人好,当然就不会同意方婉之的理念。然而他并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会因着这个认知,而让方婉之根深蒂固了一样新的准则,那就是势必搞好母子关系。
她也要让连喻没得好人装。
这自然是后话了。
只说那个下午,连阁老歪在院子里的梨花小榻上,左边站着唠唠叨叨的方婉之,右边是搂着他的胳膊不撒手的混账猫,两‘人’都在抢他一个,两个都跟他亲香。让他有着无比的优越感,甚而觉得这日子舒坦的让他特别想哼小曲儿。
而沉浸在这种情绪中的连阁老显然是舒坦的忘了情,不大工夫的小差开过去,他发现朝堂上所有人都在瞪着眼睛看他。
他颇为自省的琢磨了一下,确定自己并没有真的哼出小曲儿之后,正襟道了句。
“圣上英明。”
至于英明什么,他也不知道。
方才他一句也没听,自然也不知道老匹夫们又商量出了什么军国大事,但是圣上不英明也是英明,所以此时说这四个字准不会错。
刘元帝敲着龙案瞅着他,倒是难得见到这货心不在焉。他跟封地的那位老爷子很有些交情,澜卿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当得自己侄儿看待,自来比旁的朝臣包容许多。也就不过多责备,只笑着问他。
“你也觉着朕英明?那雁南这一趟你便去走一遭吧。”
雁南?
连喻瞟了一眼不远处一副混吃等死样的刘凌,心下哼了哼。
还真是出好差事。

  ☆、第二十九章 大王派我来剿匪

是说雁南这一带,盗匪猖獗,不是什么太平地界,县城本身隶属苗疆,当地的知县却很少管事。原因是苗疆一带信奉巫蛊,雁南尤甚,虽说朝廷下了禁令,还砍了一颗大祭司的脑袋,但是雁南人在他们心里多少都是沾着些邪气儿的,轻易不敢惹。
前不久雁南知县白晏沉来报,说是当地新起了一支人数不小的队伍成日聚集,恐有起义之势。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笑了,心道。你雁南总共能有多大?高高往牌楼口一站就能环视整个小阑山了,又说是小支队伍,那就是还不成气候呢。恐有起义,这人还没动弹呢,谁愿意管?
说将起来,朝廷对于这种民间的小打小闹也是混不在意的。乱了,就派就近的州府派兵镇压一下。镇压不了再围剿,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雁南这个知县是个新去的,人倒是恪尽本分的很,就是胆子没个耗子大。一看见苗头不对就上了折子,还不往州府报,直接递到上京来了,还附带了三根加急的羽毛。
早朝的时候,刘元帝当个笑话似的跟朝臣们讲了这事儿,一面数落这白晏沉是个傻的,一面打算按照过去的法子,派点子兵过去瞧瞧便算完了。
不成想正在这时,朝中出了名的糊涂王,刘元帝常年混吃等死的傻儿子刘凌不知怎么开了腔,正儿八经的往地上一跪,他要请旨挂帅领兵围剿叛乱?!!
屁大点个事儿盖了顶大的名头,底下人听着想笑又不敢笑。
要说刘凌,那是皇后嫡子,若是才德双修,那是做太子的不二人选。偏生这东西是个提不起来的货色,成日在宫里闲的乱转。姜皇后恨其不争,总想让他在皇上面前做些成绩出来。
今日请旨这一出,毫无疑问肯定是皇后的意思。谁人不知,这么点小打小闹的事情,随便派个谁去都不会出什么大篓子,又何须一个封了王爷的皇子亲自走这一遭。
且不说这货别说是上马打仗了,就是爬上马背都得费一番周折。
皇上是常年的看不上刘凌,非是因为他蠢,而是因他蠢的太过明显了。只是到底是自己的儿子,长到三十岁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请旨领兵,刘元帝也不想太过打压了他的积极性,便随了他去了。但为了让他不蠢死在外面,身边必然得跟个精明人。
而这朝堂上,还有比连喻更精的人吗?
右相张思中抖着两撇小胡子拍着刘元帝的马屁。
“圣上英明,连尚书性子好,人也沉稳,此去必然万无一失。”
大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吭声。
心里都有些哼哼唧唧的腹诽。
连喻的性子好?
朝堂上但凡谁参他一本,下朝之后他能弄死他。
远的不说,就说两年前吧,太常寺少卿卢文淼曾经在朝堂上当面参了连喻一本,说是宫里祭祀大典需要银两筹备,他跑到户部请银子请了无数回,连尚书楞是不肯拨,以至于他们无法准备祭祀的行头,请圣上明察。
连喻那个时候正在打瞌睡,被身边的朝臣喊醒明白过意思之后,直接走到了卢文淼近前,张口就是一句。
“你傻逼吧?今年钦天监早已报出雁南一带必将多雨,粮食稻谷都收入不丰,眼见着梅雨将至,你不给活人留钱却要给死人烧纸,你脑子是不是让驴踢了。”
而后低头卷了卷自己的袖口,二话不说就把卢文淼胖揍了一顿。
“让你参我!”
连喻是带过兵的,也从来不讲什么君子气度,对于手无缚鸡之力却招惹了他的人,一概如芸芸众生般平等对待。可想而知那个未到中年就发了福,又酒色过度的东西被他揍成了什么德行。
最后,连尚书因为殿前失仪而被禁足了三个月。而朝堂上的那一出胡搅蛮缠,却间接给圣上提了个醒,因为闹的动静实在太大,也让他不好意思再让太常寺摆什么九九百十一鼎神龙祭坛给祖宗烧纸的排场了。
三个月的禁足,连喻优哉游哉的歪在家里睡了三个月的懒觉。三个月的梅雨,雁南一带果然发了大水,老百姓饥寒交迫之中得到了朝廷充足的补给,感动的日日谢主隆恩。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从京中传回了连大人这出为民请命暴揍礼官的戏码,感动的情绪又瞬间转移。
所以说连喻那点子官声,真正论起来,可能也就雁南的老百姓最买他的账了。
这次雁南一带的□□刘元帝派了他去,也正是因了这份缘由。所谓□□,说白了那是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能镇压绝不围剿,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户大院的主子也不愿意没事砍了自家的树。
连喻对于自己所有的声誉与名望都不在意,根本无所谓招不招人喜欢。如今这趟外差,圣上既然点了他去,那他便去。
唯一不甚喜欢的,大概就是身边还要带着两个蠢货。
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准保得破。”
连喻就端着碗听着她数落,也不吭声。良久之后抱着王守财窝在床脚,还是不吭声,就看着方婉之进进出出的忙碌,身段袅袅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长裙被她卷了裙子边,露出一双缎面绣花鞋面的小脚。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连喻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王守财的脑门,想到自己这次是出远门,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没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会过的有点乱七八糟,但是没有了方婉之,他似乎会很无聊。热闹的日子过足了,就不会想要寂寞了。
连喻在为人处世上极喜欢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要带我去雁南?”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我去!!!”|
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傻乎乎的矗在原地,他发现他似乎有些怕方婉之。
方婉之却被他那笨拙的样子气笑了,挺嫌弃的将他往边上一推。
“一边儿呆着去。”
连喻看见方婉之笑了,心里就踏实了,闻言当真歪回床上躺着去了,躺着躺着就犯了觉。
近些天京城的铺子出了些岔子,他每人对账对到很晚,早起应卯到了午后就作死的犯困,正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想起方婉之的药还没喝,就揉着眼睛又坐起来。
“你喝了那个。”
那儿的天气着实不好,他担心她会害病。
方婉之便当着他的面喝了个精光,连喻直等着她晾了空碗才又躺回去。怀里揣着王守财,觉得这下心里没什么惦记的事儿了。
对于方婉之的随行,方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连喻给他的由头是此行路途遥远,不晓得几时回来,带上方婉之更方便作画。
方正一直弯腰弓背的点头,心想便是不为了作画,他也是绞尽了脑汁想要方婉之去的,如今这出正合了他的心意。
出发当日,他给方婉之配了顶好的一身行头并数件精致长裙等在约好的地点,大包小包堆了很多。
连喻的轿子是直接从东直门过来的,方方正正的一顶枣红色官轿,端的十足气派。
周遭一排禁卫随侍在侧,轿子抬的四平八稳,及至落下都没见到如何晃动,身边随从弯腰掀了帘子,她看见他从轿子上下来。
他的头上戴着六梁冠,一身正红交领官袍,腰间围着革带,束着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授,缀在上面的绶环犀随着步伐轻摇,一身的倜傥,通身的气派,直到那双黑面皂靴走到自己跟前了方婉之也没回过神。
那是方婉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二品大员的派头。
她没见过他穿朝服,却是比平日的广袍更衬俊朗。
她想,这货长得,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好看死了。
方婉之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皱着眉头。左右打量了两眼,伸手就来拆她头上的簪子。一边拆一边道。
“我还以为逛到了首饰铺子呢,你坠不坠头?”
脖子都快被压矮了一截了。
方大姑娘就低头嗤嗤的笑,及至脑袋松了,脸上又被盖了层薄薄的面皮。她知道那是皮皮的鹿皮面具,便也没吭声,由着澜卿给她带。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方正有些傻眼,眼看着两人当着他的面正正经经的亲近,竟是当他完全不存在。
但真要觉得这两人很亲近,澜卿对待方婉之的态度又太过自然,不似男女之间的亲昵,更像是...更像是个啥呢?
方正也蒙了,不知道用个什么词儿,反正觉得这火候不对。
待到全部整理完了,澜卿就带着方婉之走了,连个招呼也没跟方正打。也不是忘了,就是没拿他当回事。
京城以南是要先行水路再走山道的,方婉之一路跟着连喻下了马车,打老远就看到了大堰的官旗挂在一艘很排场的船上迎风招展。
刘凌说要带兵围剿,但是这兵又不可能为点子民间匪类劳师动众的从京城调,所以船上统共就他们三人并一些使唤丫鬟及仆妇。归根究底还是得就近传了雁南统领肖世东麾下的分支,到了地方,现用现调。想来这次圣上也是无奈,如此说来,只能是称赞姜皇后的枕边风吹的好。
放眼刘元帝后宫佳丽三千,个个摇曳生姿,能在这么一群女人堆里守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站稳脚跟的女人,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连喻不管天家杂七杂八的破事,只对着方婉之附耳道。
“等会儿见到大堰第一傻记得行礼,规矩要做足,他好面子。”
方婉之点头如捣蒜,对于这位刘凌还是颇有些耳闻的。
传闻这位王爷肚子里空无半点墨水,唯一的嗜好就是声色女人。未成亲时便将宫里的宫女划拉了个遍,成了亲之后也是隔三差五的一房一房往屋里抬,弄的王妃几次三番的不想活,最终也还是没得办法。这次他们与他同行,也难怪连喻找了张这样丑的面具给她带了。
船头之上,刘凌的蟒袍十分显眼,跟大堰的宫旗一样,都是个金光闪闪中透着无限俗气的模样。刘凌的长相生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肥头大耳的一团,小眼睛眯缝起来倒是跟方正有些连相了。
连阁老难得很规矩的上船,很规矩的跟刘凌行官礼。
刘凌看见了,但是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又等了一会儿,才从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招呼了。
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认为运用到实处还算是得心应手,却到底因着没有实战经验而显得愚钝无比。因为连喻根本没有情商,不伸手戳破了脑门他是不会明白的。
这也是她后面逐渐领悟出来的,现下她还不知道。所以当连喻往她身上披了个褂子给她御寒的时候,她挺娇羞的扭了一下身子。
这是跟她那位艳绝燕京的二娘学的,卢翠花说女人就该有女儿家的做派,不能一味的凶悍,不然没人疼。
可万般想要有人疼的方婉之却因着这一扭捏,连褂子也没有了。
她眼睁睁的看着连喻将褂子又穿回去,一面扣着前襟一面说。
“原来你不冷啊?”
方婉之几乎是想立时扑上去撕了他。
她就是扭捏了一下,就扭了那么一下!!衣服就没了?
她就张大眼睛看他,看的一双漂亮的水杏眼睛都出了红血丝,应该是想要表现出一点楚楚可怜之态招他怜惜的。这自然也是得自卢翠花的真传。但领悟上显然出现了偏颇,以至于连喻后退了两步,连声催促她道。
“你是不是有病?这乌漆嘛黑的坐的什么意思?进去吧。”
方婉之想,她大概是想忍他的。但是那句:‘你是不是有病’说的实在直戳心窝,一瞬之间,所有的女儿娇羞都被晚风吹了个七零八落尸骨无存,掐腰站在连喻跟前吼道。
“你才有病呢,给我披上,我冷!!”
连喻好端端的关心无端换来一声河东狮吼,自然也不畅快,心里感觉她比皮皮难伺候多了。因为他从来不用伺候皮皮,但是对于方婉之,他是主动的想要对她好一点。
然而今日吃了钉子,嘴里也是没好气儿,斜眼一瞟方婉之道:“阿桃,你别以为我没有脾气,等下惹恼了我,直接给你丢到河里淹死你去。”
方婉之气的手指头都在颤。
阿桃是连喻为她起的新名字,因着是随侍的丫鬟,便草草起了一个,这么草的!!她已经几次三番的强调,不要叫我阿桃,不要叫我阿桃,但是连喻越发叫顺了口。
方婉之瞪他,继续瞪他,瞪了好一会儿,看到他闷声不响又解了自己的衣裳将她裹了个严严实实,又没了气焰。
连喻说:“发什么傻呢?今儿的八卦还没讲呢,你不是说看见刘凌的丫鬟跟侍卫在一处腻歪了吗?到底是个怎么回事儿?”
方婉之一眨巴眼睛,怎地把这事儿给忘了!转眼那一肚子气恼又被急于倾诉的热情抛之脑后了,抬着顶大一片挂着胎记的脸对着连喻道。
“走走走,屋里说去,那真真是个大秘密。”
两个人都是怯怯喜喜的模样,你推着我我挨着你,就又和好了。
有的时候可能就连笔者也想不明白,这两个货究竟是谁治住了谁。
与此同时,船角的不远处,还蹲着两个黑咕隆咚人影,一个肥胖流油,一个肥的冒油,正是连日来不停排挤连喻的二傻团刘凌和张良。
因为隔的距离有点远,所以两人都没听见连喻跟‘阿桃’说了什么。只是统一的觉得连喻的品味奇差无比,越发觉得单就冲着他的审美也是无法跟他们为伍的。

  ☆、第三十二章 雁南知县白晏沉

如是几天的水路一共行了三天,好不容易上了岸之后,王守财的猫腿依旧是软的。
忘了说这位王小爷了,它晕船。自从上了上了这艘贼船之后就浑身上下的不自在,加之一贯的不喜欢水,让它在茫茫大江大河之中着实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孤苦无依。
王守财难得的老实乖顺让方婉之对它体贴了不少,本想着带到岸上好好让它在草地上撒撒欢,却不想因着刘凌要彰显自己对这次皇差的重视,刚下了大船便上了马车。
驿馆的县丞可倒是个伶俐的,一嘴的歌功颂德,什么王爷不辞辛苦,舟车劳顿还这般急着上路,实在让下官顶礼膜拜了。什么雁南百姓能得王爷这样的人物来平剿叛乱,实在是八百辈子修来的福气云云。
夸的个刘凌整个人都飘乎乎的,一连给了好几颗金锭子做打赏。
方婉之窝在马车里掀着小帘子看着,嘴上啧啧两声,又将头缩回去了。
她开始有点不明白连喻的想法了,觉得就冲刘凌这等嚣张跋扈的性子,真到了雁南,万一要是动起了兵,能听连喻的吗?
这要是不听,由着这个傻子乱七八糟的忙活,还真不敢想这仗得打成什么样。
他就不想着跟他搞搞关系?
方婉之这么想着,便也这么问出了口。
连喻坐在软垫上,正在拿着小算盘对京城送来的帐。闻言连头也没抬,直接道了句:“我不跟傻子一块玩儿,瞧他那个傻样。跟他搞的什么关系,不搞。”
方婉之窝在旁边瞅着他,突然就觉得,连喻这等性子吧,其实也跟自己是一幅德行。没熟的时候装装谦谦君子,熟了之后就满身满气的无赖样。
她才不信连喻会这么鲁呢,她就托着下巴等着看,看他到底打算怎么治这个刘凌。
连大人这厢不愿搞好同盟关系,刘凌就更没那个想法了。首先,他并不觉得自己不聪明,也不觉得连喻有多聪明。而且前头也说了,他瞧不上连喻的审美。
因他总是想不明白,连喻成日跟着个红透半边脸,没有一点人模样的丑丫头有什么好呆的。两人还亲香,总腻在一起,那丫头有时候还凶他,他也受着,这不是有病吗?
但是刘凌也发现,连喻总是吃的比他还好,因为丑丫头总开小灶。大船到了胶州之后,连喻就换了马车。他告诉刘凌,这是他铺子里送过来的。
刘凌知道他在胶州一带有生意,本想着斥责两句摆摆王爷的谱,让他跟大部队用同等规格的马车。然而再一观那送来的车,外表着实平平无奇不如他的一半好,便也没怎么刁难。
哪里知道,直到车行到聊城,刘凌想着要微服溜达溜达顺便逛两圈窑子的时候,才发现连喻的马车里竟然别有洞天。
他那里面精致的不得了,看着也宽敞,一张梨花木的小木桌上还摆着个玉子儿棋盘,正窝在里面跟阿桃下棋呢。
刘凌见后心里非常不顺,瞪着眼珠子张口道。
“朝廷的俸禄一共才多少两,你必然是贪污了。”
连喻不言,单是笑,和风细雨的笑,笑的人没得一点脾气。
刘凌心里越发憋屈,就是觉得一股火发作不出来,张着大嘴傻子似的,就是反复一句。
“你必然是贪污了,你那里边的东西都那么好。...南朝的古瓷玉茶盏,我认得这个...我很识货的。”
连大人本来还是不想理,被方婉之推了一下,又瞪了眼珠子,这才慢条斯理的放下了棋子儿,指着里面的小摆件对刘凌道。
“王爷好眼力。这个是我爹送给我爷爷,我爷爷又送给我的。...这个,是张良他爹送给我爹,..我爹送给你爹,..你爹又送给我爷爷,我爷爷又送给我的。还有这个....是我爹孝敬我爷爷,我爷爷又推给我爹.....”
刘凌不说话了,瞠目结舌的抽回脑袋,听的脑瓜仁生疼,嗡嗡嗡的带着满脑子的别人的爹回了自己的马车。
他对着歪在车里看艳情话本子的张良说。
“咱们两别跟连喻斗了,他好像有好多个爹送东西给他,连我爹都送了。”
张良闻言将书本一合,一时之间也分不清谁爹是谁爹,索性也不想了,拉着刘凌就找窑子馆去了。
南边的女人可比北边的有风情,那滋味是不一样的,瞅着新鲜的还能顺便扯回去两个。
虽说聊城耽误了一站,刘凌倒是没忘了此行的目的,身边挂了两个妖娆的小女子便不再留连,很快便到了雁南地界。浩浩荡荡的一队铠甲重兵,都是从肖世东手下拨过来的。
肖世东是连老爷子手底下带出去的兵,自然强将手下无弱兵。端看那些将士步伐齐整,个个手持红缨长矛,身姿英勇,标杆溜直。
这知道的,是来雁南剿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打国战两军对垒呢。
腾的好大一股气派。
雁南知县白晏沉一听说宫里头来人了,连靴子都没赶上穿,一路跌跌撞撞的迎出门去,再一看眼前那阵仗都快吓尿了,心说就随手递了封折子,这人怎么来这么多?仔细再一看来的那几位爷,诶呦我地个天神老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狂奔过去抱着一只大腿就开始哭。
“几位大人可下来了啊,这个阵仗好啊,气派啊,一定能拍死那帮龟孙子。”
周遭是一片寂静无声,几位京城来的大员都静静的看着那个衣衫不整的白知县抱着条马腿诉说衷肠。
长久的没有回应让白晏沉哭都哭的没意思,抬头擦了擦眼睛,才看见自己抱错了腿,面是竟也没觉得多不好意思。好像方才那一通就是丫冲出来发泄一阵似的,就见他一面红着眼睛一面穿好靴子,又挨个规规矩矩的行了遍礼。
待到走到方婉之跟前时,一点磕巴都没打,张口就是一句:“请尚书夫人安。”
这话落下来,连喻跟方婉之倒是没吭声,反倒是刘凌咧着大嘴笑了。
“哎呀这个眼瞎的,你可哪只眼睛看见咱们连尚书身边这位是他夫人了?你再仔细瞅瞅,瞅瞅。哈哈哈哈”
你还别说,白晏沉啊眼神真不好,他是个近视,越往近越看不见。但这也不说明往远了就看的清了,成日里就是眯缝个眼睛,瞅什么都跟蒙了一层浓雾似的。
他听了刘凌的话,往后退了两步蹲在地上,自下往上的打量方婉之,待到看清楚之后一连说了好几句“哎呦,哎呦,对不住连尚书,对不住。怎地丑成这样!”
连喻伸手把丑丫头往自己身后一拽,直接抬脚就踹到了他的腰眼子上。
“看什么看,准备饭菜去,打量爷们几个是过来听你耍嘴皮子的?!”

  ☆、第三十三章 一副碗筷

雁南是隶属苗疆一带的一座小县城,城门楼子建的不宽,显得寒酸而小气。
白晏沉是七品知县,晃着一身绿油油绣着鹭鸶补子的官服穿梭在一众正红袍子的京官跟前,跟只小鸡崽子似的。
这货比众人想象的要老成,不是说长相,而是说年纪,也是三十有五了。但却长了张孩儿面,说到底也不算太嫩,就是一般般的书生样子。反正管你是什么人,站在连喻身边都得被比的没了人长相。
刘凌和张良不用比就已经不是人了,以至于方婉之看着这个白晏沉倒是比他们顺眼不少。
再说这个白晏沉的性子,也真如大老远送到上京的折子一样,胆小非常。饭桌上一边招呼伺候着刘凌等人,一边颤颤悠悠的左顾右看,非说自己府上闹鬼。
你说一个七品官的宅子能有多大,两进两出的院子,往外走两步瞅瞅就一目了然了。鬼还挑宅子呆呢,有大宅子不住,来住你这个寒酸小破屋?
白晏沉见他们不信,又低头抹了好一阵子眼泪。
刘凌懒得看他这娘们儿样子,大刀阔斧的翘起了二郎腿问道。
“你说的雁南叛军在哪呢?怎么本王瞧着县城里干干净净的,屁事儿也没一个啊?”
不光屁事没有,就是街口都没瞧见几个百姓。这人莫不是都死光了不成
白晏沉又哭了,放下筷子也不让菜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道。
“王爷明鉴,那叛军,那叛军都在花果村呢。离咱们这里也就半个山头那么远,下官也是听着下属来报的,一时没了主心骨就巴巴的给京里递了折子,没想到,竟然是王爷亲自来了。”
“黄果村?”
刘凌将眉头挑的老高。
“这村里造反的是一群猴子吗?”
这什么破名。
白晏沉整个人都慌的六神无主,双手不停搓来搓去,也就没有回答刘凌花果村破名的问题,只是摇头晃脑的说。
“叛军,其实也不是叛军...这个叛军头子....唉!他是个神棍来着。”
刘凌闻言拍了大腿,混不耐烦的让白晏沉快说。
原来,这场所谓的民间□□,其实就是一个逐渐壮大的神秘教派--铁锹教为了庆祝成立三周年,展开的一次小型聚众活动。只不过这聚众的人数十分庞大,整个雁南县城的百姓都走了大半。
至于为什么叫这么个土鳖至极的名头,不是因为信奉铁锹,而是这个铁锹教的教主自称是铁锹成精,也有人称其为锹神。本人一不会摇签,二不会算卦,嘴上更是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方言,只会抓鬼。符倒是画的真好,抓了鬼之后往神坛上一贴,转脸就能将那个东西化为一滩脓水。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么个奇奇怪怪的东西竟然会养蛊。
苗疆一带百姓十分痴迷蛊术,对于中原的道教一直无甚好感。主要原因是圣上砍掉过他们最信奉的一位大祭司的脑袋,搞得教众分崩离析再不敢在雁南出没,以至于许多偏门的蛊术都失了传。
而锹神虽是中原人,但是擅长蛊术,又在村里捉了好几次扰民的小鬼,众人便都崇拜他。
村里人不知道他的名讳,都喊他大仙。大仙自以为有成就了,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头,叫罗盘儿,至于之前叫什么,之后又为什么叫了这么个名儿,大仙没学问,自己也解释不出来。
白晏沉还说,这个罗盘儿的长相极其猥琐,鼠目,豆眼,五官平平,放在挺长的一张方脸上,远瞅真像个铁锹精。罗盘儿是个驼背,驼的整个背脊都弯成了一只虾子,却极喜欢穿长到坠地的漆黑大袍。一步一挪间,好像脚不沾地,人跟要飘起来似的。
白晏沉讲的细心,方婉之却觉得这故事说的实在乏善可陈,不及外头说书先生讲的一半好听,一面打着个哈欠一面胡乱塞了一口小炒,不想里面有辣椒,辣出两大泡眼泪,不停的吐舌头。
南边的辣椒自来比北方的辣。
连喻看她舌头吐的跟小狗似的,倒是得了趣。伸手将刚从嘴边落下的酒盏伸到她跟前,又灌了她一嘴的辛辣。
方婉之被那酒劲一冲,眼睛都直了,也忘了什么王爷饭桌的,抬手就在连喻胳膊上掐了一把。
“辣!”
她还想骂他,无奈舌头都麻了,只能说出这一个字儿。
连喻看她傻乎乎的样子越发笑的开心,撑着下巴又夹了一筷子放在她嘴边,动作十分自然。
“这地界潮湿,多吃些酒和辛辣去湿气的,你怎么是个傻的。”
方婉之就很听话的就着他的筷子又吃了一口。
“真的啊。”
唔,还是辣。但是她不想生病,担心累赘了他。
在坐的几个眼巴巴的看着,都没吭声。
连喻各种爱干净,一桌吃饭的时候旁人要是不用公筷他连筷子都不动。这会子倒是跟丑丫头用一个杯子,一副碗筷了。
再一看那丫头吧,好像也不是那么的丑。有些凌乱的长发垂下来,刚好遮住了她脸上大半的胎记,眼睛因为水光粼粼,竟也添了许多动人。
白晏沉还在可怜巴巴的哭着,颠三倒四的说。
“罗盘儿威胁下官,不让下官管花果村的事儿,不然就下蛊。他那蛊真凶,下官手下好几个下人都全身僵硬通体发黑的死了。....他还会养小鬼...降.头几位知道吗?那可厉害....”
白晏沉一直反反复复的说,罗盘儿会养蛊,罗盘儿会扎小人,罗盘儿什么都会,老百姓都信他,那围在花果山聚众的都是平头百姓。
刘凌见他话说的越发颠三倒四,烦的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罗盘儿罗盘儿,罗盘儿是你爹!就吓成这样,看你那点尿性。”
几人连续赶了这么些天的路早就累了,饭又因着白晏沉的鬼扯吃的不痛快。吃完饭后便想好好歇歇,准备明日再上山亲自查探一番。
哪里知晓,这住的地方又在这时犯了愁。
前头咱们就说过了,这白晏沉是个七品县令,这要是放在比较富庶的县城呢,那是一方父母,其实比起京官的正六品还要好捞些。却因着他住的这个地界偏远,无财可捞,以至于连个三进三出的院子也没混上,只有两进,能住的屋子又少的可怜。
极目四望,刘凌狠狠叹了一口气,回身又是一巴掌甩在白晏沉的脸上。
“你说你混的什么劲儿!!”
要屋子没屋子,要百姓没百姓。一方‘父母’养育之下,‘儿子们’都跑到花果村跟神棍过去了。再一看这雁南城,连户像样的客栈也没有,不想在他这儿将就也得将就了。
选房子的时候,刘凌拿着块白帕子在三所屋里挨个转悠了一圈。其实屋里没味儿,可以说是挺干净的,但是刘凌就是想要拿乔装派头。
三间空房,两进院子,连个垂花门也没有,打眼就是主屋并两侧耳房,本来是个三合院的样子,奈何地方太小,把个厢房挪到了后院,光秃秃的就种了两颗小树,十分的不伦不类。
刘凌觉着厢房倒是好,干净,还独门独院,但是没有主屋宽敞,再者他是王爷,得持重身份,所以挑挑拣拣的选了主屋。
“就这个吧,反正也住不了几天。”
连喻一直跟方婉之窝在树底下纳凉逗猫,听见他挑完了就站起身,隔着袖子拉着方婉之的手腕往后院厢房走。
“我跟阿桃住后院。”
要说连喻在男女大防上还是挺守礼的,这手腕一路都拉着,也一路都尊重着,一直都隔着层衣裳边儿。
方婉之看着自己的手腕抿嘴,脸颊红红的,心下却暗自琢磨着,下次他再拉我的时候我就将衣裳料子往上撩撩让他直接抓了算了。个作死的木头脑袋。
而且住后院也好,住后院清净。她也不愿意跟他们住一进院子。
然而守在一旁也等着挑房子的张良却不高兴了,蹭蹭几步拦过去,横眉立眼的说。
“凭什么你先挑啊,我这儿还都没说话呢。”
这屋子能住的本来就不多,主卧没了,厢房他选了,白晏沉跟下人一起住大通铺,就剩下个巴掌大的耳房,他不才不干呢。
连喻一到正午就犯困,吊儿郎当的挑眉看他。
“你有我官大吗?”
张良傻啦吧唧的瞅了瞅胸前展翅高飞的白鹇补子。
“没有。”
“你有我东西多吗?”
张良看了看连喻拿的那些被褥。
“没有。”
“那你还挡在这里做什么?”
张良不说话了,咬牙切齿的瞪了连喻好一会儿,转身从箱子里掏出纸笔飞速冲进了耳房。
方婉之看着瞬间消失在眼前的衣角问连喻。
“他这是干什么去了?”
连喻一面命人将自己的被子抬进去,一面对方婉之说。
“给他爹写信告我的状去了。”
....出息。

  ☆、第三十四章 我好不好?

连续半个月的路途,让车马劳顿的几人都疲惫不堪,尤其连喻还熬夜看了好些天的账本,早就困倦的不行。
及至婆子将被褥都铺好,他二话不说就抱着王守财爬了上去。爬的是小榻,即便是眼睛困的睁不开了,他也知道把床让给方婉之。
厢房的屋子不大,小榻和大床之间离的挺近的,却连道帘子也没挂。
两人都困极了,也都没在意那些,躺着躺着就都睡着了。
这一觉酣睡,再醒来时已经快过申时了。连喻睡眼惺忪的抱着猫坐起来,眼睛还有些发直,再一看方婉之的小床,人不在。心里顿时有点不大舒坦。
伸手推开窗子,他迎进满眼的午后的日光。
淡金色的光晕之下,正是方婉之翘着脚站在院子里晾衣服的背影。整个身段窈窈窕窕的,即便穿着最普通的襦裙,也能看出那一截纤细的小腰,不盈一握的样子。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件正红色的交领官袍,被洗洗的干干净净的平铺在两树之间架起的竹竿上,正在伸手抻平上面的褶皱。
连喻不知道怎么就觉得挺美,一只胳膊放在窗栏上歪头倚着,一边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还没睡醒的王守财的脑袋。
他问它。
“你知不知道她洗的那个是谁的?”
王守财哪里听的懂,不过便是听懂了,大概也不十分想搭理他,它向来是高冷的。抻着猫爪子稳稳按下他的手指,它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不能招惹眯了眯猫眼。
连喻显然也不需要它回答,从嗓子眼儿里哼出一句。
“我的。”
莫名带出一点小骄傲,也不知是在说,这衣服是我的,还是这人是我的。
王守财被他打搅了困意,也就抖着一身的毛坐起来了。一人一猫都安安静静的坐在窗户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方婉之。说实话,说实话,这两个货的表情都有点呆,仔细一看又颇似嗷嗷待哺的孩子样。
因此,当方婉之晾完衣服转过身看见他们两个的时候,实在没忍住笑了个前仰后合。
她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大笑着说。
“饿了?”
连喻和王守财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后厨的灶台上还生着火,是她方才熬梅子汤时留下的,四下瞅了瞅灶台,她熬了碗鱼片粥并两样小菜出来,人和猫都能吃,都省得费事了。
端进屋时,‘爷俩’已经准备好了,一个面前铺好了小炕桌,一个面前放好了小空碗。
她突然有些哭笑不得,手上的托子却已经被连喻接过去了。
他拍拍身边的位置说。
“吃饭了。”
方婉之也不矫情,学着连喻的样子盘腿坐在他旁边,拿着勺子舀粥喝。
此时的日头已经逐渐落下,金色里泛着红红的晕,像个玩累了,一路小跑着归家的孩子。
连喻侧头看了看方婉之,正对上她蒙着半边‘胎记’的脸。
想到周遭的人都说方婉之丑,他觉得方婉之一点也不丑,就算这样了也不丑。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看,方婉之好不好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方大姑娘见他总吃小菜,就伸着筷子按住了他的,老娘教育儿子一般的教训。
“吃些清淡的,别总贪嘴吃咸的。”
她曾经读过医典,知道晚上不宜多吃过咸过腻的东西,连喻吃饭不挑嘴,但是极重盐,显然是不好的。
连阁老就嗯了一声,待到方婉之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夹了一筷子。
赶上今天方大姑娘心情好,她看见了倒是难得装没看见。笑眯眯的咬着半截筷子,露出整洁的一排贝齿。
她问连喻。
“我好不好?”
连喻侧头瞅瞅她,笑了。
“好。”
方婉之窃喜,索性连粥也不喝了,弯着一对月亮眼凑近他。
“哪里好?”
连喻自从将方婉之当成自己人以后,对于她向来是有问必答,且答的从来老实的。
“不凶的时候哪都好。”
方婉之点点头,再问。
“我跟皮皮哪个好?”
连喻就看了看面前的小菜想了一会儿。
“皮皮吧。”
皮皮会做很多大菜,糖醋排骨,醋熘鱼丁,莲藕烧肉,还有....
没有了,连喻连面前的鱼片粥都被端走了。
方大姑娘怒气冲冲的将东西收拾回厨房,连个后脑勺都没多做停留。
情商这么低,等着活活被饿死吧!!
雁南的天比上京的蓝,空气也更加湿润,早起朝露粘在人的身上脸上十分的潮。
按照刘凌和张良的尿性,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愿意起床的,尤其还是这种黏腻的天气。然而铁锹教主罗盘儿偏偏选在清早让教众朝拜,也只能打着老大的呵欠起来了。
连喻其实也不是什么勤快人,跨坐在宝马良驹之上也是困眉困眼的。
昨儿晚上他跟方婉之聊八卦聊到好晚,隔着一层单薄的白纱帘子,点着烛火的屋子里,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佳人侧卧床榻的剪影。
他觉得,他挂了个帘子的行为显然是明智的。因为方婉之毕竟是姑娘,跟他再亲近也是跟皮皮不同。但是挂了,他又觉得有些碍眼,朦朦胧胧的,让他看不到方婉之说话时生动的眉眼。
屋外静悄悄的,屋内的私语也因着逐渐爬上来的困倦越来越低。
连喻摸着王守财的脑袋,尚且在问着刘凌带来的婆子为什么拧了俏丫头的耳朵,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他睁着眼睛等了一会儿,听到帘子那头均匀的呼吸,估摸着是睡了。
自己却因着晌午的时候睡的太多而毫无困意。
屋里安神香的滋味丝丝缕缕侵入鼻尖,那是他惯常的习惯。
常年的熬夜,让他的睡眠一直都不大好,睡前总要点上一支。然而今日更不好。不光是因为晌午睡多了,而是...他用袖子蹭了蹭鼻子,白帘子那头的女人香缭绕的他更加难以入眠。
连喻烙饼似的翻了个身,平躺着盯着上头的房檐,心中莫名有些骚乱,也有些燥热。他是男人,身体上的需求和渴望自然也会有,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女人他似乎一直心如止水。并不是因为不想,而是觉得单单只是因为想要做那种事儿而抬了一个女人进门,他不愿意。
上次闲聊时他曾问过皮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皮皮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说:“当然知道,就是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睡了她。”
连喻觉得他粗俗极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他聊天。
他想,爱情跟睡觉是两码事,因为那是一种长久的相濡以沫和穷其一生的陪伴。真睡了,就得睡一辈子,睡到两个人都躺在棺材板里。喜欢是很容易的,相爱却很难。
想到最后,他自以为到达了一种很权威的境界,便也逐渐上升成了一种精神层面的至高无上,谁也看不上了。

 
柠檬的花坛{古代言情依依}千篇古言不怕书荒. 小伙伴们给个辛苦分如何?
青树小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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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1-08 00: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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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带我装*带我飞

帐子那头的呼吸声很均匀,也没有翻身打把势的乱动。
连喻不用侧耳朵细听也能脑补出她规规矩矩睡觉的画面。因为耳力太好了,好到今夜自己都有些嫌弃了这份好耳力。
深深呼出一口叹息,他好像有点想睡了方婉之,但不是那种层面的睡,而是想将她收拢在自己怀里,将头歪在她顺服的长发上。她的身段那样好,一定跟自己很契合。
夜深人静的胡乱心思实在是要不得的,孤芳自赏多年的连大人烦躁的坐起身,垂头丧气的走到小几边儿上给自己倒了一盏凉茶,狠狠自我反省了一番。
省过之后,他自觉悟了,掌风一抬熄灭了蜡烛。方婉之都睡了,理所应当的,他不应该再点着灯。
可是原路绕回去时,他却在那道白帘子前驻了足,几乎也没有天人交战,就那么撩开了那面碍眼的帘子。
天公作美,莹白的月光将床榻上那个小小的人影照的异常清晰。他看到了熟睡中的方婉之的脸,那张挂着红红胎记的面具已经被摘下来了,露出干干净净素面朝天的容颜。月光打在她脸上,是水灵灵的剔透,唇色有些淡,如春日里初初绽开的花儿一般娇嫩。
连喻知道方婉之的唇很软,因为上次他们,那样...
他立在床头望着她,眼神流连过她的眉眼和唇瓣,觉得自己非常的傻,也非常的无耻。
大概是撩帘子的动作惊动到了方婉之,让她下意识的翻了个身,他几乎立时放下帘子躺回了自己的榻里。
宁静的夜,如鼓的心跳,像是这世间最磨人的爪子骚动在连喻的心头,又像是幼时做了什么坏事担心旁人窥探到一样的手粗无措,他已经许久没有这般慌乱过了。
躺在榻上又翻了个身,连喻突然有一种做贼一般的心虚。心底又多少生出些庆幸,没人知道他这等不好的古怪心思。然而翻过去了,却又吓了一跳。因为王守财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跟个人儿似的坐在他床头,正睁着一双猫眼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一双视线在黑暗之中绿幽幽的泛着光,似是还挂着一抹耐人寻味。
连喻十分气儿不顺的拍倒它,第一次有些脾气的斥责。
“你有病啊,睡觉!”
王守财歪着猫脑袋,也不知道怎么就惹了他。不过它本来就贪睡,也无所谓再倒回去继续它全鱼盛宴的美梦。只不过连喻却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一直未能完全入眠。
及至如今,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跟昨夜遭了什么大难似的。
方婉之见连喻的呵欠一个挨着一个的打,开始还以为他害了病,伸手探探额头,也不觉得热啊。就总有一下没一下的戳他,逗弄着他说话。连喻因着昨晚的胡思乱想,有些不太敢亲近方婉之。如是几次爱答不理之后,让‘阿桃’彻底发了脾气,瞪着眼珠子骂了好几句,就又恢复了正常。
刘凌张良二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偷眼这么看着,竟然也平生出阿桃是连喻夫人的错觉。
一行人一路上得山来,并没有让手底下的兵跟着上去,而是全部留在了山脚。
他们打算亲自上去看一看,摸准了情况再说。
说来也是醉人,这花果村是驻扎在雁南县小阑山上的一座村落。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小阑山也并不很高。粗粗看过去,就像是个有些高的小土坡似的。
刘凌跟张良平日没出过什么苦头,亲自爬山真格是古往今来头一遭。再一看那花果村,倒似有些土匪寨的样子。顶上一个硕大的木制大门,歪歪扭扭的着写着铁锹寨三个大字。
白晏沉围着他们一路转圈乱晃,手上的汗珠已经不记得往官袍上擦了几次了,紧紧张张的说。
“这字儿是罗盘儿写的,听说这上面有咒术,谁冒然闯进去了都要倒霉的。”
刘凌一直觉得白晏沉拿罗盘儿当成了自己的亲爹,虽嘴上不说信奉他,心里却已然一败涂地的臣服。他不爱搭理他,只是看着远处建的老高的阁楼发怔。
铁锹寨的门口无人把手,朝拜的教众也都跑去锹阁沾教主的‘福禄’去了。他想到之前跟先生学过的登高望远的那句话,想来若是能站到那最高的阁楼顶上,定然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但是那么高,要怎么上去?
他看到了不远处打着呵欠的连喻,霍然开朗。大刀阔斧的走到他近前,让他带着自己飞。
连喻是大堰难得的文武全才,会轻功的,他知道的很。
连大人倒也和善,趴伏在马背上压低了身子。
“五百两。”
刘凌的眼睛都直了。
“五百两飞一次?你问我要银子?!!!”
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儿。
连喻这次过来不是做军师的?他们一个绳上的蚂蚱,凭什么带他飞还要钱?
再者,他是臣子,他是王爷,他比他官儿大呢。
连阁老对于银子一事向来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十分配合的告诉傻子。
“军师贡献的只有脑子,出谋划策,不负责上战场杀敌,个人都有个人的本分。这就好比您去饭馆吃饭,大师傅炒好了菜,您让他再去宫里烧条鱼,是不是得再付他银子?”
刘凌没从这里面绕出来,只模模糊糊觉得,状似是这么个理,就点点头。
“是得付,但是....”
“再好比您家里请了木匠做活,木匠做的好了,您觉得他手艺不错,让他再帮忙挑挑木头,是不是得多付银子?”
刘凌脑子不够用了,下意识的认同。
“好像是。”
连大人面上挂出几分孺子可教,坐直了身子顺了两下王守财的毛。
“那你让我带着你飞,凭什么不给我银子?”
刘凌就乖乖交了钱,直到被连喻拽死狗似的拎到房顶上的时候也没反应过来,怎地就没想到讲讲价呢。

  ☆、第三十六章 二傻的心思

铁锹阁的竹楼着实挺高的,却因着是木头制成的,平添了几分与之砖瓦不同的摇摇欲坠。刘凌的身子骨奇胖,总觉得一不小心就得歪下去,脚下更是踩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好在寨子里头的人都跑去朝拜他们伟大的教主去了,‘铁锹一出谁与争锋’的齐声呼喊瞬间冲淡了一切声响。
确实如知县白晏沉所说,那罗盘儿果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驼背,而且个子奇矮无比,一身及地黑袍拖拖拽拽拖了老长,登上自己那故意做高的台面时,险些摔了个狗□□。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伟大,因为只要信奉他的人买账,即便他是一坨狗屎,也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雁南本就是个小县城,堆积在花果村铁锹寨的老百姓算将起来也就百来号人。刘凌觉得这气势根本让他不屑于出手,京城脚下捧个唱的好的名角还有百来号人助阵呢。
可是再往深了想,苗疆一带又不止雁南这一小片地界。若是由着这个罗盘儿发展壮大,百来人就有可能变成上千人,上千人就有可能变成上万人。
迷途百姓之于信仰的迷恋,真正发展起来甚至比动乱可怕的多。
刘凌是个脑子跌了管的,根本不懂怎么往深了想。会这般分析厉害的,是连喻。
山呼锹神的声音还在继续,他看到那一地叩拜的百姓甚至夹杂了大批妇孺。都是统一的跪倒,叩拜,姿态和神色都很是虔诚。最关键的,那里全部是百姓,整整一城的百姓!!
事态比他想象的要严重。
刘凌却在这个时候抖着袍子擦着鼻涕说:“要不,咱们直接进去把这些暴民都戳死吧?”
他感觉自己快要冷死了,这地界夏日里的风也这般冷厉粘稠。
连喻看着他那副傻啦吧唧的德行点了点头,也表达了自己的认同。
“王爷所言甚是,戳死了那些暴民之后咱们就将尸体都用坑埋了,到时候圣上要是问起来了,便说花果村村民被起义军屠了城,里头老百姓一个也没跑出去,咱们也顶多担个无能的名头。”
刘凌愣住了,觉得这个不好,他不能让父皇觉得自己无能。埋头想了一会儿,他转而提起腰间佩戴的大刀。
“那咱们就把老百姓救出来,把里面领头的人杀个干净。”
连喻挑眉,顺着他的刀柄摸了摸。
“也好,只要王爷慧眼识珠,能从三百多名老百姓当中分辨出哪些是愿意跟咱们出来的,哪些是死心塌地跟着罗盘儿的就行。不然这动乱之下,再让人给捅了暗刀子,也实在是怪疼的。”
刘凌恼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瞪着眼珠一扯连喻的袖子。
“那你说该怎么办?”
连喻拱手,十分的谦逊。
“臣都听王爷的。”
刘凌知道连喻这是在跟他打官腔,冷着脸一甩袖子,也不在房顶上呆了,横眉立眼的说。
“带本王下去!”
连喻没动,
刘凌又推了他一下。
“让你带本王下午呢!!”
连喻还是没动,只是很和善的对他说。
“下去的银子还没给呢。”
刘凌:“。。。”
那日一行人都没在山上多做停留,悄没声息的来,又都悄没声息的下山去了。
回去的路上,刘凌在马车里对张良复述了他跟连喻的对话。
他对他说:“连喻真精。往死里坑我,而且他还让我自己拿主意,表面上是认同我,实际上是一句也没有认同,这是等着我去求他呢?”
这货肯定是知道,他直接说出口的主意自己也不一定会接受,这才用了这个法子。
张良也挠着脑门,觉得这事儿吧,要是他们两能想到更好的主意,就不至于被连喻牵了鼻子走。困惑不已的一呲牙。
“不是咱俩太笨了?”
而后各自想了一会儿,异口同声的说。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
“我们需不需要也戴一张?”
连喻一边整理领口的扣子一面抽空看了他们一眼,言简意赅的回了句。
“用不着。”
他们长得本来就是掉人堆里拨不出来的了,再想找这样的面具都难。
铁锹寨的大门其实并非常年关闭,相反的,他们很愿意大敞着门扉让外头的人进来观看。那样他们就可以传教,就可以增加信徒。外头颠沛流离的更好,无根无据最容易被打动。
刘凌带着禁卫到雁南的时候,正赶上花果村三年一次的大典,其后又将兵带到了山下驻扎,因此除了雁南知县和城里不信锹神的百姓,都不知道朝廷来了人。
可是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连喻也是不信,临行前,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白晏沉,神情似笑非笑,所说的则无关痛痒,无非是让他留在雁南县城,没有吩咐不得轻举妄动。
白晏沉自然答应的老老实实的,含着硕大的眼泪目送他们上了山。
再说此间花果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村,一目了然的竹楼,一目了然的街道,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远居山林的那一座铁锹阁了。
连喻等人混杂在人群中,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衣,倒是得了不少的好招待。
当地的百姓告诉他们,锹神很厉害也很亲民,对待我们就跟自家亲信一样。只不过养蛊这个东西,自来要远离人群。毒虫一类不跟人亲近,沾染了就容易得病,所以我们给他建了这栋铁锹阁。而且养蛊容易反噬,锹神替他们除了无数的鬼,挡了无数的灾难,上天是要惩罚他的,因为有违了天命。
方婉之于套话一事向来无师自通的出类拔萃,蹲在人群之中一口一个大爷大娘,笑眉笑眼的问。
“我们外乡人对蛊术知之甚少,只恍惚听得早前几个年头是有人极其信奉的。后来好像就没人提了。”
大爷听后重重点头:“我们花果村那是出过大祭司的。这一片的百姓都信奉他。可是朝廷的人看不惯,就派了兵给砍了脑袋,原先的教众也都分崩离析,死了好些人,之后也没人敢在提养蛊的事情了。”
另一个蹲在旁边的也跟着附和。
“可不是,要说这些年啊,咱们村里也平静了好些年头,但是不知道怎么突然就闹了鬼,还有被鬼魂覆了身的,大家伙都怕的不行。刘桂花家的汉子就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的...可怜她刚过了三十就守了寡...孤儿寡母的,多可怜。我们那个时候怕极了,私下想来,定然是那位死了的大祭司和教众觉得大家伙都不信奉他了,这才回来报复的。”
“报复?”
方婉之明显感觉周遭上了年纪的人都沉默了,莫名觉得,或许他们对这位已故的故人是畏多于敬的。
老大爷在旁磕哒了两下烟袋锅子,叹息道。
“我们有心给他立座神殿,但是怕朝廷的人来查。那山脚的白知县也不准我们立。可巧锹神来了,一身的道袍,是个中原人的打扮,又会养蛊又会抓鬼,这可下是把我们给救了。对外宣称,我们都说这是位真人...真人就不用掉脑袋了。”
方大姑娘对此皆报以笑容,她觉得,花果村的村民实际上都是很朴实的。虽然她知道他们会这般热情的招待她跟她聊天,或许是因着想让她也信奉罗盘儿,也或许只是为了倾诉。
但是他们给了他们饭吃,就因为听说他们是从外乡逃难过来的,连点磕巴都没打,都取了家中最好的吃食。
她嚼着手里的半块馍馍问老者:“您村子从什么时候开始闹鬼的?锹神又是怎么施法抓他的?”
而且怎么就那么巧。惯常不闹鬼的村子,无端就闹了鬼,这鬼闹了,锹神就来了?
她现下不想跟他们讲道理,讲了对方也听不进去,只是打听。
“那刘姐姐家的汉子,也是被鬼杀的?”
老爷子就一拍大腿。
“正是被鬼杀的,那鬼真凶,覆在他身上直接让他自己拿刀抹了脖子。刘寡妇都快哭瞎了,锹神来了之后也只让他最后的神智清醒了一下,随后就咽了气儿。说起来这都怪朝廷里的人,当年杀了那么多教众,人死后的怨气都化成了鬼。鬼是没有正邪之分的,又跑来祸害我们老百姓。现在村子里也闹鬼,锹神出面帮我们抓,我们就拿银子孝敬他,这都是应该的。你没瞧见他的驼背,那都是驱鬼驱成那样的,....我们就该孝敬他。”
周遭的人听了刘老爷子的话,无不点头称是。那神情,就是打心眼里的认同,信的很,信得深信不疑。

  ☆、第三十八章 嘴仗引发的血案【二更】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婉之和连喻都在充当一个倾听者。
在如此漫无目的的交谈中,他们似乎能感受到“信仰”之于他们,他们之于“信仰”的一种悲哀。
其道理雷同于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直吃斋念佛多年,却愕然发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跛脚和尚先于自己成了佛。
他突然有点不知道,这么多年所信奉的是真是假了。因为‘真和尚’没有成佛,酒肉穿插的‘假和尚’却成了佛。
而再突然有一天,一个同样吃斋念佛多年的人成了佛,反过头来告诉他,吃斋也能成佛。这便如同在他心底重燃了希望,让他觉得这些年并非做了无用的功。至于信奉与否反而无关紧要了。
他只想要一个结果,而当他执着于一个结果的时候,又如何不是内心对于原有信念的彻底崩塌。
连喻觉得,老百姓信罗盘儿,也不信他,就如他们心底知晓的很清楚,罗盘儿不是大慈大悲,驱鬼降魔的银子逐年水涨船高。然而他们信了,也信的有些怕,称不上畏惧,到底没那么心甘情愿。
他不动声色的听,不动声色的琢磨,时不时伸手绕两圈方婉之鬓角的长发。
最近一段时间她好像都穿的不好,不是装丫鬟就是扮乞丐,头发毛毛躁躁的,都快卷成一缕麻绳了。
方婉之本来听的挺认真的,未及自己的头发被连喻卷过来卷过去,脸上总是痒丝丝地,就伸手扯过来,他又扯回去。再扯过来,又被扯回去,最后倏的一叹息,也就由着他去了。
周遭有几个好信的妇人,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忌讳,忍不住笑道。
“哟,瞧这小两口儿亲香的,刚新婚吧?瞅着真腻歪。”
方婉之整张脸都羞的通红。
那妇人尤自在说着:“准备什么时候生娃啊?有二十了吗?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两个娃子的娘了。你公公婆婆呢?怎地没跟你们一块儿出来?”
方婉之没一句话能接的上的。
作为一个姑娘家,对于这种问题她自然也是羞涩的,更兼之两人还没有确定关系。只是羞着羞着,也就羞涩不下去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羞,连喻还在挺没皮没脸的抓着她的头发。
方才那股子娇羞劲又就着饭吃了,没好气儿的扯回自己的头发道。
“问你呢,什么时候生?公公婆婆哪里去了?!”
连喻依旧将头发扯回来,思度着用点什么补一补,口里不忘还嘴。
“王守财不是你儿子?它最近胖死了。”
众所周知,这是个极容易引发‘战争’的点,对于王守财的胖,以及连喻的嘴贱,方大姑娘永远抱着极大的战斗热情。
果然,这话将将一落,二人立马开战。
方婉之板着张脸,眼睛瞪的有铜铃大:“这还不都是你惯的?大晚上的喂这个喂那个,自己吃还要带着王守财吃。”
连喻就挺认真的看着她说:“你不做我不就不吃了吗?”
是谁说他需要长身体的?
方婉之气的都要挠他了。
“是谁嚷嚷着自己要饿死了的?”
连喻装没听见,末了伸手一捞扯了她过来道。
“晚上吃天麻鱼头吧,鲤鱼头,让白晏沉去买去。”
方婉之就想说奇了,你跟我吵架我还给你做鱼,而且,好端端的吃鱼头做什么?再仔细一想,抿着嘴角又乐了,当下也不欺负他了,由着他扯自己的头发去。
天麻滋补,鲤鱼头固发,这东西是个会心疼人的呢。
吵着吵着就恼了,恼着恼着就好了,周遭的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瞅着小两口打嘴仗,都是个得趣的模样。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的不远处也有人在打嘴仗。不过不是两口子,而是两傻子。
是说在连喻和方婉之斗嘴这当口,刘凌早也在那边听到了村民对于朝廷斩杀大祭司,让他们心中存有怨气那段皱了眉。
他觉得这些人的理论简直混账透了,再看看他们一个个的破布麻衣,分明还算有些体己,却还是瘦骨嶙峋。可见那些好东西都是进了罗盘儿的肚子了。
喉咙里吭哧咳了一声,他当时就想要反驳的,只是骤然想起连喻来时的叮嘱,又忍了下来。
奈何他站的那一波人里,忒是对罗盘儿歌功颂德的不行,以至于他越听越听不惯,越憋越来火。憋到最后,扯着嗓子就吼了一句:“没见过哪个驼子是抓鬼抓出来的,那就是生下来就是那么个东西。再不就是习惯不好,弯腰驼背还给他想出个美名,你们脑子没毛病吧?”
张良听后也跟着符合:“就是啊,朝廷斩杀大祭司,那是因为他敛财又敛女人,德行糟烂透了,你们这个什么锹神也是一幅德行,现在要银子,以后就不知道要什么了。”而后伸手一指抽烟袋锅子的大爷。“我看你通身都要瘦成人干,自己都吃不饱了你养着他?有那闲钱还不如给自己爹修修祖坟呢。”
二傻的言论,粗俗直白而缺少新意,然而事实是不是这么个理?咱们得承认,是这个理。明白人都看得出来那罗盘儿是在靠着花果村百姓的无知和自己的小聪明搞出了些猫腻。然而这话,即便是要讲,那也不能是现在讲。
如今全村的百姓都受了蛊惑,众口铄金,你说他们不对,说罗盘儿是驼子,那就是侮辱了整个花果村。
这就好比沙土之中矗立的一根标杆,它立了几十年了,风吹雨打都在那里。可是你来了,偏生说它不好,要给推了,没人会感激你,只会越发的觉得你不识抬举,不懂分寸,亵渎了他们的神明。
刘凌和张良俨然就在推这顶标杆,因此没得半分转换余地的遭到了嫌弃。
骚动的人群开始不停的口沫横飞,言谈之间无不在斥责他等外乡人的不明事理。
其中尤以几位杰出的家庭妇女为代表,刘凌被毫不留情的问候了一整圈的祖宗。
再来说刘凌,虽说是个没什么学问的,但到底是皇室子弟出身,跟坊间那些荤五段子不同,翻来覆去几句脏话,再往后就词穷了。
他心知自己不是老娘们的对手,怒极之下竟是猛然掀开外衣露出里面的蟒袍,挥舞着胳膊喊道。
“妈了个*****的,还反了你们的天了呢。你们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
没人管你老子是谁,几乎是那身官袍亮了相开始,老百姓的烂菜叶子和棍棒就招呼过来了。
对于朝廷的人,村民们的恨意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层次,怕,他们也怕。但是村里头闹鬼,死了好几个人了,罗盘儿又说,闹了鬼都是因为朝廷砍了不该砍的人。那他们要给罗盘儿银子,也都是朝廷的错。加之,他们哪里认得什么品级?白晏沉到了这地界是怎么招呼的,他们便怎么招呼刘凌。
要说刘凌和张良,虽说是烂泥一直糊不上墙,但是在京城根里随便抻出来一个都能蹋得地皮抖上一抖的人物,如今被一群老百姓人连推带搡的砸了一脑门子的烂菜叶,整个人都蒙圈了。
刘凌嘴里还在嚷嚷着“本王诛你们九族信不信?全部杀光,我带了兵来的,谁敢砸我。我操!你再打我一下试试?王八蛋,张良!张良!保护本王!连喻呢?连喻!!”
连喻早拉着方婉之坐到了最高的树杈上,两人都是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两条腿,面无表情的盯着下面,有些瞠目结舌,也有些放任不理。
方婉之眨巴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问连喻。
“还不去救?”
连喻摇头。
“再让他们砸一会儿吧。”
因为刘凌的公然骂街和打草惊蛇,打探的计划被全盘打乱了。
坐在小阑山幽静的小树下,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是有好颜色的。
刘凌还在骂骂咧咧,一脑袋的烂菜叶鸡蛋壳摘都摘不完,顺着脸上的头发往下淌汤。骂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痛快,又不敢直接冲连喻发火,闷生生的拽下一大把青草,指桑骂槐的扔了张良一脸。
“你方才干啥去了?为啥不救我?本王平日给你的银子还少吗!正经时候连点用都没有。”
连喻连看都没看他。
连喻不看,刘凌嘴也不停,还在瞪着眼珠子说。
“明天再去一趟,那个谁不是有面具吗?带着面具再去,....老子还就不信了,争不过一个神棍?....我钱都花了!”
明显是在埋怨那个谁没给他破财挡灾,十分的废物云云。
最后是方大姑娘听不下去了,张口说道。
“奴家是个姑娘都懂得打草不能惊蛇,王爷心直口快说的确实痛快了,但那些老百姓都是被罗盘儿蒙了心了,您这样大张旗鼓的宣扬带了兵。往后再想进村打探连个门都没有了,兵探虚实方好入境,如今虚实不明,还如何再去?”
要说小两口都护犊子,你看方婉之自己骂连喻行,旁人骂一句她都不痛快。但刘凌到底是王爷,所以这话说的,七分客气,三分不客气。刘凌听后愣是无话可说。因为觉得阿桃说的在理,凶的也在理。再一看连喻,正靠在树下摆弄扳指玩儿,脸色不是很好看,这才觉出自己闯了祸,大气儿也不敢出了。
他有点怕他揍他,连喻打人,单凡参过他的朝官都被揍过。
抬手擦了一把脸上的菜叶子,他顶不好意思的说。
“那个,本王也不是故意的。你看他们那些人....唉!我也是没忍住。连喻,你别生气啊。”
说到底,刘凌跟刘礼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是真傻,真没脑子。后者是装傻,装的没脑子。因此刘凌这话说出来,倒是十分的实心实意。
他的智商本来就有缺陷,再看那一脸遭了三灾八难的模样。
连喻依旧一吭也没出,站起身闷声不响的就走了。
他之前没跟傻子站在一边过,现在冷不丁站了,还真有点闹不清楚他们的套路。

  ☆、第三十九章 难得糊涂【三更】

次日,连小爷起了个大早,也不知道打哪捯饬出一件漆黑无比的袍子,穿在身上都拖拉到地了,袍子外头是一条顶大帽子的披风。
方婉之瞧着像是送葬的,皱着眉头摇头。
“这是打哪来的?”
连喻侧头一笑,吊儿郎当的说。
“我抢的。”
方婉之看他那没正经的样子,差点就拎了他的耳朵,想说抢也不抢件好看的。
结果定睛这么一瞧,原是花果村铁锹阁护法的衣服。她眼见着连喻在脸上盖了张挺丑的男人面具,嚼着瓜子问他。
“昨儿夜里你去花果村了?”
他就嗯嗯的点头,衣服领子总扯不好。方婉之便丢了手上的瓜子皮给他整理。一面顺着领口一面道。
“今天还要上山?”
她大致是猜到他踩好了点,准备白日直接探到阁子里,跟罗盘儿‘聊会天’。
连喻点点头,一抬眼睛看到她手指头上的划痕不由伸手握住了,皱着眉头道。
“昨天到底还是伤着了?”
方婉之只觉那双手指温润的紧,脸上红扑扑,抬着脸笑道。
“我是纸糊的?你呢?身上疼不疼?”
昨天连喻冲进人群救刘凌的时候,难免跟花果村的村民起了冲突。那些人都是老百姓,多数还是长者,连喻不想伤了他们,只能一直将方婉之护在身下,即便没有直面村民的棍棒,但是耳边呼啸而来的风声无不在提醒她,那力道有多么的重。她没有听到他的闷哼,但是心疼死了。如果刘凌不是王爷,她得冲上前去撕了他。
连喻却连眼也没眨,依旧皱眉看着她的手指,末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细细涂抹在她的伤口处,又吹了吹。
“不疼,等我回来。”
方大姑娘心里都喜欢死他了,咬着嘴唇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他,抱的结结实实的,恨不得总也不撒开。将头埋在他的心口,她的整张脸都红炸了,身体心里无一不烫贴。
她知道这样有些不端庄,但是在自家男人面前讲的什么端庄。在心底,她早就认定了连喻是她的,他不要自己也不行。
然而说到底,方婉之这种自我暗示和开解也是为自己壮胆的,抱完以后也有些傻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心口逐渐传来的剧烈心跳又让她安心不少,他紧张了,紧张了就好办,至少手足无措的不止她一个。
她感受到他的回抱,缓慢的,逐渐收紧,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都是统一的红了脸,青涩的如晨光下初生的嫩芽,随风摇摆,美滋滋的。又想是在茫茫大海之中晕了船,翻江倒海的浮动,只能听到两颗心弦砰然心动的悸动。
连喻轻声说:“阿桃,我该走了。”
声音涩涩的,还有些结巴。‘阿桃’就埋在他怀里嗯了一声,突然有些不敢抬头正视他。
连喻也不想走了,收拢手臂勾在她纤细的腰肢上,觉得方婉之太瘦了,瘦的不盈一握,瘦的他想要不管不顾的对她好。
良久,方婉之说:“你,早去早回。”
终于同他拉开了些距离。
连喻却对着那张红扑扑的小脸出了神,目光在她润泽的唇瓣上停驻,唇齿之间瞬间回味起这抹朱唇留给他的动人滋味。
“我想亲亲你再走。”
他轻声呢喃着,不待她回应,直接张口吻住了她的唇。
不似过往两次的浅尝则止,他这次吻的很认真,甚至有一些急切,手指顺着她的长发划过后颈,让彼此的距离越发贴近,几乎要醉死在那一片软玉温香之中。
方婉之是一路小跑着冲回屋里的,关上房门捧着心口,又忍不住嗤嗤的笑,快要紧张死了。
她悄悄走到门边的窗户看了看院子,发现连喻还傻呆呆的站在院中,是个僵硬迷茫的背影,不由又笑了,带着几分娇羞嗔道。
“还不走,想等太阳落山啊。”
连喻便回了头,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指着院门道。
“我这就走了。”
然而还是没走门,单脚一点越过墙头运了轻功出去了。
直到落在院子的另一边看着大敞的院门他还在发蒙,为什么没有走门?
连喻这一整天都有些魂不守舍的。
走在铁锹阁的竹楼里,他看到了许多跟他低头问好的教众。他想着自己应该跟他们去说两句话的,却总在还没张口的时候先忘了自己要说什么,脑海里都是方婉之娇羞的脸和红肿无比的唇。
罗盘儿弯腰驼背的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他的护法盘腿坐在床上静静发呆的样子。他一步一挪的走过去,伸着骨瘦如柴的爪子拍了他一下。
“你干啥呢?该喂蛊了。”
一口浓重的地方方言,有点像顾城一带的口音。
连喻早便知道他进来了,点点头示意自己听到了。
罗盘儿的四大护法之中,他之所以会选择了这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个名叫阿修的是个哑巴。
罗盘儿对于阿修的沉默寡言俨然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想在他床上坐一会儿,奈何个子不够高,就自己搬了个小板凳爬上来,神神叨叨的说。
“宫家的鬼在闹了,他们出面请了我几次我都没应,你留神着等着他们再来第三次,银子满够一百两了再来知会我。”
连喻自然还是点头。
觉得这个侏儒驼背倒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
宫家的鬼在闹了。
他抓了一把不知道什么粉末的东西扔到蛊盅里,也懒于看那里面的自相残杀。那闹的就不是鬼,是人。
罗盘儿状似喜欢跟话少的人聊天,仿佛也不需要他的回应,只是释放自己的唠叨,拄着下巴将自己缩成一团,嗓子眼里也没什么好声气。
“前些天听说朝廷来人了,你抽空过去知会天尊一声,这事儿我料理不来。”
而后双手拍了两下膝盖。
“听说来的是个王爷?大来头啊,那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天高皇帝远,老子这么远他都得到消息了。...可见也不是很远....真触霉头。”
连喻一直默不作声的听着他这上下都不着调的话,明白这人的学识也就那么几升米了,他不急着收拾他,反倒对他口中的天尊起了兴致。
他方才看过罗盘儿的手,精瘦,形同枯槁,皮肤糙的很,但那只是因为他本身的瘦。常年养蛊的人,因为毒虫和药粉的沁入,多是黄而发黑的。
罗盘儿的手显然不是。
这便说明,真正养蛊的另有其人,他背后还有个厉害的‘掌柜’。
连喻师承凤峦山点花阁第十六代天宗饶纤尘,而鲜少有人知晓绕纤尘自己本身也是半个苗疆人,因此所修之法也占了三分蛊虫秘辛。不过饶纤尘是个半吊子,养出来的蛊多半都不能活,也就不对外再标榜自己这门奇门异术了。
连喻自幼跟着他修习,也就多少通了些半吊子的皮毛。
说将起来,点花阁的名声本来就不怎么样,加之饶纤尘为人处世向来不分正邪,颇有些三观不正,闹得江湖上一水儿的臭名声,他竟也乐得当个魔教掌门。也时常宣称最喜欢的门下弟子便是澜卿公子。
连喻却从不肯在外宣称自己是饶不正的徒弟,只在他没银子过活的时候伸手救济一下。
再说罗盘儿这边,唠叨的够了便自己爬下床准备出去。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又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因为他看见‘阿修’冲着他摇头了,很有些愁眉苦脸的架势。自己也就跟着更愁了。
罗盘儿本来就是个无业游民,来到这花果村靠着小吭小骗想要匡些银子而已,如今这点破事儿还惊动了一个王爷,越琢磨越觉得心慌。来回的在屋里走了两步,他对连喻说。
“诶,你说我要不要亲自去天尊那里走上一遭?他好像不太愿意让我去啊。可是这么一直等着消息,那得等到什么时候。他这边倒是甩手大字王了,端看我一个人在这儿蹦跶,什么玩应啊。”
‘阿修’抱着虫蛊走回床上,皱了下眉头,表示也很惆怅。
依照罗盘儿的性子,若是这事儿被人怂恿了去,反倒要打退堂鼓了,如今看‘阿修’这副样子,他更烦了。
陀螺似的在屋内转了两圈,他双手上下一拍。
“走走走,找天尊去。”
这当然是极好的事情。
连喻面上不动声色,缓慢的跟在罗盘儿的身后。
二人出得门来,是朝着花果村市集的方向走,各家的老百姓一看到罗盘儿出来了,无不顶礼膜拜,连带对待连喻的态度也是恭逊异常。
连大人昨儿刚挨了棒子,如今又受到拥戴,人生观颇有些扭曲的自我澎湃,还顺手接了好几个人递过来的零嘴。
然而还未待他澎湃完,心情就骤然凉了大半。
因为他看到了混杂在人群中鬼鬼祟祟的两道人影,一个是刘凌,一个是张良。
大概还长了心眼怕人认出来,两货都往脸上抹了一层黑灰。像极了刚从坟圈子里跑出来的。
连喻这次出来就没招呼他们两个,就是不耐烦他们两个再坏事,本来头一晚上都告诉他们老实呆着了,结果今日又跑出来了。
他挺不顺心的翻了一个白眼,骤然发现刘凌一直盯着他的手腕出神。不由心道一声,坏了!
罗盘儿个子小,腿脚也不怎么好,走几步都要人搀着。连喻搀着他,胳膊伸的长,手腕上的拢玉盘纹珠子就露了出来。其实,连喻做事很少这么不小心的,之所以忘了摘这个珠子....主要是因为大清早的那一出,乱了他的心。
刘凌旁的不认识,却着实认识这个东西,他喜欢这个,一连问连喻要了几次他都没给。
如今见着了,再一断那人的身量,一下子就来了火气。

  ☆、第四十章 道士上山

你道刘凌张良这两个货怎地就出来了,那是因为昨日在这里吃了憋,心里不顺畅,回来找场子来了。心底也多少觉得有些对不住连喻,想着今日过来来探探消息,别让他全然恼了自己。
然而这人精居然自己出来了,还混在了罗盘儿的身边?
此处必须要说,傻子和人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认知上。
人精在双方都得力的基础上,即便两者关系对立也不介意合作,共摊风险。而傻子呢,不论你是敌是友,看到你抛下他独当一面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背叛了。
刘凌现在无疑是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
扯着张良的袖子,他们很是愤愤不平的交换了一下意见,最后统一的觉得,连喻这么做就是想要居功,将全部功劳都记在自己身上。所以他不肯带他们。
而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必须不能让他得逞。
再说连喻这边,一路搀着个颤颤巍巍的东西往小道上走,眼见着那两个二货一直跟着自己,知道他们是认出来了,便用眼神警告他们:给我滚远一点。
而这种警告的行为,却越发坐实了刘凌张良对于他想要独吞功劳的心思。不让跟偏要跟着,不光跟着,还斜着眼睛瞪他,步子迈的齐刷刷的,脚尖翘起来,斜着走,一看就是在跟踪,模样神色都几近于智障。
连喻就那么看着两个二货逐步靠近,真的很想一掌风拍死他们。
罗盘儿这边已经套好了马,是个要出村的架势。
连喻也默不作声的跨马上去,一扯缰绳,而后....两个傻子开始在后面狂追不止。
奈何,双腿难敌四蹄,自然是追不上的。眼见着他二人一溜烟的策马而去,马上就要出村没他们两什么事儿了,当下也顾不上那许多,骤然扬声高喊一句。
“连喻你是不是想自己居功啊,本王告诉你,门儿都没有。”
并且大张旗鼓的呼吁群众。
“快来人啊,朝廷的人埋伏进来啦!!快抓住他呀....对!就是那个,你瞅啥呢?那个不是你们的护法,他是户部尚书连喻!!”
连尚书毫无意外的被村民们给绑了,他其实是可以挣脱的,但是没有动。因为已经累极了,心累,完全的不想再折腾,随手放出了手里的玉失香,等着山下的禁卫上来接他。
刘凌跟张良也被捆着,在他脚边一挪一挪的蹭,脸朝上的抬起来,怒气冲冲的说。
“让你不带我!!”
连喻一眼都不想看他。
这两货上次露了脸,村民们都记得他们,呼吁完群众之后就给绑了。
罗盘儿吓的脸都没了血色,他一个连字都不识得几个人,哪里会想到有朝一日会遇上这样的高人。
那脸分明就跟阿修是一模一样的。
村民们还在七嘴八舌的说,那个是个王爷,那个是个尚书,左右都被咱们给抓了,您要不就放个失心蛊迷了他们的心智,或者直接将他们化为一滩脓水岂不更好?
罗盘儿心说我化个鬼都费劲,让他化人?他哪有这个本事,再者,这是朝廷正二品的大员啊,他衬底没了主意,思来想去决定将他们三个沉塘。
花果村的后山上是有一处小池塘的,池水不是很深,淹死三个人足够用了。
有虔诚的教众犹自在说,不能沉塘,您有这样大的本事缘何不做的利落一些?失心蛊一出,还怕他们不就范吗?
说起这失心蛊,其实是早年苗疆流传出来的一门邪门蛊术,施蛊之人可以利用蛊虫控制被施蛊人的神智。花果村被砍死的大祭司陆显就曾经用在雁南知县的身上,只不过这种蛊非常损阴德,用的不是很多。
于罗盘儿这种半吊子而言,自然是不会,不光不会,他背后的那个天尊也不见得会不会。嘴里装模作样的嚷嚷着,虫蛊正在休眠,没法施用。一番说辞下来,年轻的一代倒是信了,曾经见识过陆显神通的老人到底有些腹诽,只是明面上没有说出来罢了。
方婉之跟着禁卫一路赶上山的时候,连喻大半个身子已经浸湿了。
罗盘儿乍一见到那一排的铠甲重兵险些尿了裤子,当下也不假意念咒超度他们了,脚下一溜烟的跑到人堆里,袍子一掀,肃穆唤道。
“灾难将至,众生护我。”
他是没读过书,却并不傻。他知道朝廷的人之所以来了却没有动作,就是在顾及他手中捏着的这些百姓。小说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连喻本来还在地上躺着呢,看见方婉之着急了,便也起来了。他回身看了看还在骂骂咧咧抱怨的刘凌和张良,应该是很想揍他们一顿,顿了一下,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又退回来,轮着拳头把张良揍了满头的包。
这趟皇差出的,真他妈的是日了狗了。
揍完了张良,连阁老心里痛快了一点,转身再去看罗盘儿。他示意禁卫退下去,径自走到他跟前,很淡然的看了他一会儿,就那么看着,看的罗盘儿一阵心虚。
咽了挺大一口唾沫问连喻:“你,你是要抓我吗?”
连喻答:“你想去吗?”
罗盘儿使劲摇头。
“不,不想。”
连喻就越过他走了。
“不想去就呆着吧,我现在也没有请你喝茶的意思。”
连喻剔透,知道抓了他也是治标不治本,若料理不好,反而会让村民暴乱,如此一来倒是越发称了背后人的意了。还是那句话,罗盘儿不是重点,背后操控他的那个天尊才是症结所在。
晚间回了后院,刘凌和张良一直徘徊在连喻的屋外。也都觉得自己这事儿办的欠考虑了,哪有自己人拆自己人的台的?
看着连喻屋里紧闭的窗棂,他们围着外头直转圈,生怕他恼了,上了一封折子直接打道回府就更没人帮他们了。
唧唧歪歪的又合计了一会儿,双方都在推卸是对方的责任。
张良脸上被连喻揍了个乌眼青,心说两个人的主意,我一个人挨揍,现下你又来骂我,心里越想越憋屈,就跟刘凌吵了起来。
两人各自埋怨对方,声音也不敢太大,然而还是吵到连喻了,砰的一声打开窗子让他们闭嘴。
两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统一的看向小厨房骂猫的方婉之。
那声音可比他们两大多了,连喻都不说她。然而他们两个又自觉跟阿桃没得比,就都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连喻一连将自己关在屋内好多天,皮皮也从山里回来了,两人不知道在研究什么,再出来的时候都是一身道士的打扮,他将方婉之叫到近前,也拿了一身小道士的衣服让她换上,说要带她上山。
临行前他们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是先将两个二货叫到房里很认真的分析了利害,告诉他们老老实实的呆在山下守着,出现什么问题也好马上调兵。
刘凌对于连喻的决策现在不太敢反驳,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束手无策的状态,真按照他的想法,全部杀光了了事,又不想将这事情办的太没水准。
那是全村上下百来口人的性命,他虽蠢笨,到底没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连喻对他说:“你比张良聪慧多了,我将你留下来其实是看着他以免莽撞。但凡上战场杀敌者,都是冲锋在前主帅在后,我先到山上给你做好了这铺垫,最后坐拥胜利的还不是你嘛。”
刘凌将头点的跟捣蒜似的,觉得连喻说的实在是这么个理。他也认为张良蠢透了,近些天都不怎么愿意搭理他。
是说连大人常年的在人精里打转,哄傻子说俏话倒是头一遭。
摸王守财似的摸了摸刘凌的头,觉得他非常的蠢笨,但是还算是乖巧的,将要出门时又敲了他一笔。
他对刘凌说:“给我钱,我得到山上买户宅子,大宅子,这样看着才气派。”
刘凌瞠目结舌的看着他。
“又要钱?买宅子的银子也是我出?”
连喻用一种‘你怎么不识相呢?’的眼神看着他说。
“大战当前粮草先行,您见过没有粮草就出发的兵吗?”
说完连拂尘也不拿了,随手丢在一边歪回树下的小塌上,不出门了。
刘凌矗在原地看着连喻耍赖,伸手扯了扯阿桃,挑着一边的眉毛皱皱巴巴的问。
“他这是又要讹我吗?”
阿桃正在收拾里面的细软,闻言瞅了刘凌一眼,极认真的说。
“现在都要银子,德高望重的法师哪个不住好地方?我们家爷要是扮了和尚,您还得给他修座庙呢。这个算便宜的了。”
刘凌脑子不好使,但是也看出来了,阿桃跟连喻是狼狈为奸。但是看出来了,也没得一点办法,因为没人有连喻的能耐。
心底反复说服自己,有本事的人都贵着呢,诸葛亮三次耍大牌都有刘备去请,花木兰卸甲归田还得了不少体己呢,给了就给了,给了省心。
刘凌的这种反复的自我游说,一直持续到连喻带着方婉之和皮皮拿着银子消失。
张良傻啦吧唧的站在他身边儿说:“你都不讲价?”
刘凌连看都懒得看他,埋头数着所剩无几的银票:“你懂什么,跟他说话都是按时辰算钱的,我痛快点给了省的再被坑了别的。”
心里却在哗哗的流血,这银子花的,让他惆怅极了。

  ☆、第四十一章 高人驾到

其实相较于刘凌等人的惆怅,山上的情况也并没有好到多少。
对于罗盘儿咒术道术双休的法术,村民们本来是十分信服的,然而上次罗盘儿未能将宫里的三位大人化为脓水,或是放出失心蛊迷乱刘凌等人的心智,着实让他们嘀咕了一小下。
要说连喻不做无用的功呢,那躺在池塘边上等死也不是真等死。民心动摇了,即便是只有一小部分,谁又能说将来不会是一大部分呢?
罗盘儿显然也不会混吃等死,他手里‘养着小鬼’,不怕村民不服他。
就在连喻等人走的第二天,宫家的鬼就闹的更凶了,逼的宫家老爷子成日哭天抢地的要上吊。
罗盘儿就在阁楼里等着,三请四请之后,勉勉强强迈了宫家的门。
村民门都在门口守着。他们这些天听了许多宫家的事儿,说是宫老爷子的三姨娘死了,不是好死,好像是被什么东西上了身,刚开始的几天没日没夜的拔院子里的草来吃,再到后来就彻底的疯了,总说看见了鬼影,有鬼要害她。
宫老爷子来了脾气,着令人将其绑胳膊绑腿的锁在柴房,开始几天也就听见几声絮絮叨叨,再到后来就是大叫。非说是死了的老妖精来害她,死命的抓门板。次日便死在了柴房,尸体都没敢再见人,直接给拖到灵堂棺材里放着了。
闹到后来,就是两个鬼一起出来索命了,整个花果村都因为这事儿吵嚷的沸沸扬扬。
宫老爷也说亲眼见着了,是垂着长长头发,飘着白衣的一团人影,骇到了好些个值夜的丫鬟和家丁。
算将起来,宫老爷子是花果村的大户,手下有薄田,有店铺,在花果村的威望也很高。平日里多是极严肃持重的,村民们总要对他另眼相待一番。如今脸色姜黄惨白,可见被折腾的不轻。
罗盘儿托着漆黑的袍子走到院门口的时候,众人对他的态度都很谦卑。
他对宫老爷子说:“你家这个鬼,很有些本事。本仙收它的能耐是有的,但是其后必然遭到反噬。”
宫老爷子是明白人,一听这话就琢磨过来是什么意思了。
只是罗盘儿这次的要价,说的好听些叫狮子大开口,说的不好听些,那就是明着宰冤大头。
他是这花果村的富户,罗盘儿那边的供奉可是每年都不少给,如今他们家遭了难,他宰的这样黑,心里说舒坦那是假的。
可是屋里闹腾的那个他又着实害怕,当下一拍手掌搬了一箱银子出来,心里也是心疼,摸着箱子的边缘正踟蹰着要不要给,就见一只灰白相间的猫缓步走了进来。
说将起来,花果村这样的地界,村里山里家猫野猫多了去了,何以这样一只猫的出现会夺走众人的眼光。
不是因为特别的漂亮,也不是因为特别的霸气,而是因为,特别的肥!
它肥,还迈着猫步,并且必须走直线,挡在它面前的都被它用硕大的身体拱开。穿过众多脚面,踩扁各路布鞋皂靴,径自走到宫老爷子近前,纵身一跳趴伏在装了银子的箱子上,发出挺大一声‘哐啷’声。
宫老爷子傻了,在场的众人也有些傻眼,眼见着那猫眯缝着眼睛张开四爪抱住箱顶,不动了。
随之而来的,是门口一记拂尘轻扫。一左一右两名道家弟子并肩而来,长得都挺好看,也都年轻,尤其左边那个,有几分姑娘面相,清秀极了。
再往后瞅,竟是一顶四人抬脚缓缓而来,轿身宽阔排场,四面飘着白纱,轿中之人略略能看到一个斜卧侧躺的剪影。
不多时,轿子稳稳落下,小弟子走上近前撩开帘子,现出一人三分慵懒之态的玉雕之容。
他穿了一身月白缎面的道袍,腰封束着黑色走螺纹的玉带,一席墨发半数披散,剩余拢在镂空玉璧之中。模样生的十分的干净,眉眼十分的剔透,恍若被他看上一眼便能勘破所有,却是个仙风道骨的年轻道长。
小弟子俯身唤了声:“天尊。”
天尊却没应声,只是拿起面前茶盏饮了一口,问道。
“我的猫呢?”
宫老爷子自问也是见过世面的,却从没见过这样排场的道长,停顿片刻指着自己箱子上的肥猫,结结巴巴的说。
“天,天尊要寻的,可是这只?”
不自觉便随了道童对他的称呼。
天尊大人瞧了瞧,左手抬起掐了一下,说了第二句。
“府中有鬼。”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
要说这花果村村中也曾有过几名道士,也都能掐会算,也都能打个捉鬼的名头。只是都没有这位的排场,也没有这位的气度。且自从罗盘儿来了以后,道士都要饿死,便也没人再在这处地界呆了。即便呆下去的,也没有受待见的。
如今这位天尊这般突兀,却让他们没了话,不是因为算的多准,宫家这事儿闹的大开,谁晓得是不是听说。只端看这人淡然之态,再打眼一瞅罗盘儿那猥琐样子。说不看脸那是假的。天人嘛,没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天上的人都长得好看。
宫老爷子这回连话都说不全了,只是呀呀的用手指着里面。
“都,有!!闹了好些天了。”
天尊点点头,仿佛一切都在他眼里,又都不在眼里。
面上也是云淡风轻,广袖一抬这便是要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宫老爷子一看这轿子真抬起来往门口去了,怔了一瞬,随即一溜小跑的追上去道。
“天尊且等等,天尊且等等,不瞒您老人家说,家中的鬼厉害的很,您若是肯屈尊降贵的帮忙驱一驱,小老儿必有重谢的。”
轿子没有半分停下来的意思,一直在走。
宫老爷子急死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回身对着家中几个子嗣扯脖子。
“还不一起来求一求天尊大人!”
家中子嗣倒是也配合,齐齐走过来。只有罗盘儿不乐意了,是说你花了银子先请了我,现下银子还没给呢,你就当着我的面儿请个不明不白的人?当下跳脚道。
“宫老爷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打量本仙不如这个人不成?这是当面甩我的脸子呢?”
宫老爷子不怕他,全村的人都要敬让他三分,罗盘儿也是。因此很直白的对他说。
“锹神替我们抓了这么多年的鬼,时常因着咒术反噬而夜不能寐。我等凡夫俗子也不好次次都找大仙,如今这位道长看出我府里有鬼,可见是极有本事的。若这位道长可以驱鬼,也免除了您的一些痛苦不是?”
话里还透着些尊敬,因为方才罗盘儿叫了他老爷子,也是尊敬着他的。
而宫老爷子之所以会出言求天尊帮忙,也并非就觉得此人定然能捉到鬼。实在是罗盘儿每次捉,都是个没完没了的无底洞。画符要银子,摆祭坛要银子,就连他赐下一口神仙水都得比平日翻上五倍的价钱。
老爷子家中祖祖辈辈从商,虽堪不透这里面闹鬼的猫腻,到底被坑了几次之后起了旁的心思。
罗盘儿被他堵的没话说,再要辩解便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索性蹭蹭几步走到天尊的轿子前,大概是想居高临下一些让他明白这是谁的场子的,奈何个头不长脸,只能是昂着脑袋仰视。
“宫家闹的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来了就说这里有鬼,谁不知道?装的个二五八万的上仙,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吗?我还没见过哪个道士过的你这么阔绰的。来来来,你报个出处,我倒是想看看你到底是哪座山哪做观的!!”
罗盘儿的声音十分尖细,吵嚷起来之后更是有种鸡飞狗跳的杂乱。轿子里却是半点没有回应。
罗盘儿就更来劲了,没完没了的嚷嚷,好像声大就是气势一般。
一众百姓就这么看着,直到他们的罗大仙吵嚷的快要断气了,轿子里的人才掀了帘子,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什么东西?”
很平淡的语气,也不是在骂人。就是单纯的看不懂那个将自己盖的头发脸都看不清的矮子到底是个什么。
放眼罗盘儿在花果村横行霸道这好些年,哪里有今天受到的这般怠慢,气的猴子似的攀上他的轿子边,张牙舞爪的怒道。
“我是锹神!!”
天尊就摸了摸他的脑袋。
“怎地这样丑?“
“你,你再说一遍?”
锹神简直要被他气疯了,他自己獐头鼠目的活了这么些年,其实是不在乎样貌的,村里头的人也不管他的样貌,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丑的很有道理。如今遭到这样的奚落,伸着干瘦的爪子就要往里爬,然而还未待他攀上一爪,里面的帘子就已经被放下了,骤然的一记掌风拍来,罗盘儿跟个纸片似的滑落在地。
“明晚子时我会过来。”
留下这样一句话,天尊的轿子和人都飘然远去。
宫老爷和一众百姓傻傻看着被打落在地的罗盘儿,都咽下了重重一口口水。
心中不约而同的怯思,这次来的,恐怕真是一位高人那!!

  ☆、第四十二章 这叫情趣

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己了,便也懒得再装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过来,一面伸手一指小厨房对皮皮道:“我要吃饭,松鼠桂鱼和糯米藕。”
皮皮抬眼看了看午后斜阳,心说你看不惯我跟你媳妇说话直说不就得了,午膳才吃了不到一个时辰又要吃?内心极其鄙视他的小心眼。
但这话那得主仆两关起门来说,在外头他还是给他留着些情面的。眼见着小两口拉着手进屋纳凉去了,皮皮一路都在思索着到底要不要在连喻的菜里面下毒。
等到他有能亲香的人,他也要当着他的面亲香。欺负谁没相好的呢?
院子里的宅子不小,主卧里更是宽敞的紧。连喻一路拉着方大姑娘的手,开始是没觉得什么,只是越往屋里走,手心里的汗越多。他觉得有些紧张,手掌里的滑腻,是有别于男子的骨节分明,瘦瘦小小的抓在掌心,特别的柔若无骨。
他之前也抓过几次方婉之的手,但都隔着一层衣裳料子。现下就这么抓了,也就抓了,连喻并不想放开。
走到屋里面以后,两人面上都有些酡红颜色,像是微醺了的酒意肆意蔓延。
连喻找不到一处坐下之后还能不松手的地方,就直接拉着方婉之坐到了床头。
床边上有一只硕大的猫脸,正仰躺在一个木箱子上睡的嘴歪眼斜,猫肚子朝上,不时还用爪子挠上一挠。而那底下的箱子,不用说,自然是宫老爷子家里那个,里头约莫装了小半箱的银子吧。
肥猫自天尊大人走了之后也没有要动地方的意思,而天尊大人的猫无人敢怠慢,待要将它请出去吧,它又用爪子死死抓住箱子,谁靠近朝谁发脾气。面貌十分的凶残。
最后宫老爷子没办法了,兼之天尊又说明晚要来捉鬼,给些孝敬银子那也是应该了。
老爷子老了,但是老的明事理,连王守财脖子上都给栓了个红包钱,着四个壮汉恭恭敬敬的给送进了宅子里。
连喻自来是喜欢这只肥猫的,然而这会子看却是万分的不顺眼,觉得它败坏了整个屋内的温馨画风。
方大姑娘也瞄了王守财一眼,忍不住笑。
“你现下倒是知道嫌弃它了,早让你别给它吃那么多了。”
连喻没有转头,只是缓缓收紧了手,不痛不痒的捏了方婉之一下。他的手心都是汗,到现在都是,让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习惯性的顶了句嘴。
“你昨儿晚上不是也心疼它叫的可怜,背着我喂了条鱼尾呢?”
方大姑娘不言语了,难得娇羞。偷眼看了看两人交握的手掌,又有些不好意思,头一次没有呛回去,咬着嘴角说。
“把我带进来做什么?”
外头那么大的地方不好呆,非得往屋里头带?
连喻其实也不知道将她带进来做什么,面上显出一点困惑。
他没跟女人交往过,却也知道不能同朝堂那些推杯换盏打着官腔的老匹夫一般对待,一时也犯了难。他就想和她呆着,没事就呆着,在哪呆着不是一个样。
但是呆着,好像不说话也不是那么回事,便作死的想了一会儿,还真让他想起一件。
伸着手指摆弄了两下方婉之的手掌心,他说。
“我方才瞧见你将行李放到小间了,你怎地不跟我睡?”
两人在山下的时候都是一个屋子躺着的,他习惯了晚间听她说话。这屋里比山下后院大多了,挪个小塌进来就能睡了。
连喻这一番话,其实也没动什么旁的心思,只是这话说出来了,怎么听怎么觉着多了几分微妙。
方婉之的脸几乎红透了,憋了半晌横了他一眼。
“胡说八道什么呢?谁要跟你睡了?”
连喻侧头,是个非常无辜的表情。
“不是一直都跟我睡的么?”
方大姑娘忍了忍,今天不想‘教训’他,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难得慢条斯理的解释。
“那时候是没得办法,现下屋子大了,我是姑娘家你懂吧?”
连喻就想装听不懂,拇指顺着她指甲的边缘摩挲了两下,赖皮赖脸的说。
“姑娘不用睡觉?以前晌午和晚上都跟我睡的。”
方婉之一时竟被他的厚颜无耻赌的哑口无言。
她记得卢翠花说过,女儿家得有女儿家的做派,即便真跟男子在一起了,未婚之前也不能太过亲香,瞪着一双眼珠,她觉得自己非常有义务严肃认真的对连喻教育一番,然而眼神余光一扫,还未待她翻脸,便赫然看到了皮皮差异如惊涛骇浪的脸。
他是进来叫他们吃饭的,完全没有想到会听到这等劲爆的话题,本来就溜圆的眼睛瞪的铜铃般大,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
隔了好一会儿,他奇奇怪怪的看着连喻说。
“睡,这么早?”
话里的弦外之音与呆傻的表情相得益彰。
方婉之羞臊的恨不得挖地三尺,回身再一瞪连喻,也知道这话一时半刻不好解释的清了,狠狠对着他的胳膊掐了一把,转身就跑走了。
皮皮犹自没缓过神,眼见着方婉之跑的那样快,指着门口的方向说。
“你俩不吃饭了?”
连喻连个正脸都不给他,皱着眉头歪倒在床上,没好气儿的说。
“我们在相好呢,你进来做什么?我不吃饭了。”
他还想劝着方婉之把行李搬进来呢。
皮皮闻言一屁股坐到他旁边。
“你爱吃不吃!谁知道你们大白天的还睡觉,活该你被掐。”
连大人揉了揉胳膊,也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一面将王守财抱到怀里一面道。
“你懂什么,这叫情.趣。”

  ☆、第四十三章 两人一屋

要说宫老爷子家的鬼,众人都知道是个厉害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厉害,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晓这件事情是在宫家大夫人死了之后闹腾起来的。许多人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宫老爷子那位三姨娘生前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仗着自己得宠把个正室排挤的不如一个小妾。
宫家大夫人一味的隐忍,直到最后郁郁而终。后来三姨娘见了鬼,疯疯癫癫的说是见到了大夫人,要害她,这就成了顺理成章。以此推断,宫家闹鬼也是顺理成章,三姨娘死了,不是好死,回过头来跟着大夫人一起变鬼吓唬宫老爷子,就是因果报应,世道轮回。
本来嘛,这世间若是没有负心薄幸郎,哪里来的歇斯底里女。加之村里本来就闹鬼,时常闹,便谁也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和不为寻常的猫腻了。
连喻说要在子时除鬼,村里人都想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正经来了不少的人。咱们现下暂且不说这三人又摆了多大的排场,只说混杂在人群中一幅高高在上表情的罗盘儿心里是个什么念想。
宫家的‘鬼’是他放出去的,怎么除怎么收,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如今骤然来了这么一个,莫说旁人犯嘀咕,他也是在犯嘀咕。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人的东西自称是天尊,他上头也有一位天尊,只是他的天尊不那么好用,几次三番的送信也没见有回的。
山下状似戒严了,成百上千的禁卫就守在花果村的山口。他不知道,山下面的天尊却是知道,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然而他不动,罗盘儿就来了脾气,心说分银子的时候你一份不少的拿,如今出事儿了你却连个照面也不打?
不过罗盘儿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派头大的道士他也见过,是不是有真本事不拿出来晾凉谁都不知道。况且,道士会抓鬼,他放在宫家的根本不是鬼,反倒有些安了心。
鉴于上次他在连天尊面前跌了份,他今日特意凸显地位的踩了一双高跷将自己顶的高高的,坐在一个三米高的台子上,低头对着宫老爷子喊话。
“这位天尊大人说自己有本事,那咱们便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可是本仙丑话说在前头,您老可是先博了我的面子又找的他,回头若是这人不好用了再来找我,价钱可得再翻上一倍了。”
罗盘儿本人自认这话说的十分有气势,且坐的这样高,谁还敢不尊敬他。
奈何底下的人实在站的太多了,又都忙着看天尊怎么捉鬼,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三米以下,以至于没一个人注意到高空上的人发表了什么样的阔论。
再说连喻这边,一路托着长袍在廊下走着,拂尘偶尔一扫,吩咐身边‘弟子’将手里的粉末洒在地上。那粉末真香,带着一股子豆面味儿,大仙说这能趋吉避凶,小弟子拿着勺子一勺一勺的舀出来撒在地上,跟种花似的。
众人都觉得,那好像是磨得挺香的老鼠药,但是天尊仙风道骨,怎么看也不像是撒老鼠药的人,便一路的自我暗示这是在瞎想。
这道理,就等同于一个破衣烂衫满嘴跑马的人在用胸口碎大石的法子卖蚂蚁大力丸,众人不见得尽信。然而一个芝兰玉树般出尘之人也沿街而坐,即便他卖的真是大力丸,也仍旧会有人愿意买他的帐。
连喻一路围着廊下转,鬼影一个没见,人影倒是唰啦唰啦跟了一堆。
罗盘儿一见就笑了,扯着尖细的嗓子嘲笑。
“天尊不是高人么?怎地连只鬼都找不着?这满院子的带着人转悠,闹着玩儿呢?”
连天尊没回他的话,而是反问宫老爷子。
“子时阴气最盛,这鬼又不怕人,平日专挑这个时辰出来,是也不是?”
宫老爷子听后点头。
“正是这个话。自从这东西闹起来以后,我们便招了好些个家丁巡逻。本想着人的阳气旺一些,好歹能镇得住她。不想,那东西偏挑人多的时候出来,还吓晕了好几个大小伙子。”
天尊便继续往前面走,次次都精准无比的找到常有‘鬼’出没的地方撒上粉末。
及至一圈转完,身边弟子为他点上三注清香。天尊大人甩广袖坐于蒲团之上,清明的月光地下,单手结印,口中念念有词。
旁人不得靠近,只觉他安然之态很是体面。唯有靠近他打坐护法的方婉之和皮皮知道,这货在背三字经。
念经似的叨咕完人之初性本善之后,连喻站了起来,手中拂尘一甩,他摸了摸宫老爷子的脑袋。
“让后厨准备三碗鱼片粥,两碟小菜并几样小点心。小菜里不要有芹菜,鱼片粥的盐要重一些。”
宫老爷子连个磕巴都被打,赶忙让人准备去了。
搓着一双手掌,他跟在天尊身后轻声询问。
“您这是要供奉哪位天神老爷吗?只用鱼片粥会不会太素了些?要不要加几样荤菜?”
老爷子没信过道,但是见识过道士做法,多半都是请仙。一般是请太上老君,间或在祭坛上摆上几荤几素,连喻这个是他听过最简单的了。
连喻听后摇头。
“这是我的宵夜。”
连天尊最终还是没有抓鬼,因为无鬼可抓,罗盘儿不会在这个时候将鬼放出来。连喻不急,然而罗盘儿打着嘲笑的如意算盘好似也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连喻直接在宫家住下了,当着众位村民的面对着宫老爷子说了两句话。
“你家常闹鬼,今日闭而不出,是畏我洒下的驱邪之物。”
“我道行高深,静观几日为你镇宅。”
众人这回明白了,他不是不捉,是等着鬼送上门来给他捉。
夜半。
老爷子亲自端了后厨熬好的鱼片粥给送过来了,东西放下之后,他几次欲言又止。想来想去,又觉得没什么好问的。
要说这位道长真格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是说他过往见过的许多道士都是打着什么仙上身的名头,偏生这位不打。不光不打,还让他看不出半分套路。宫老爷子在屋中又坐了一会儿,对着连喻拱手。
“这后院常年闲置也没个人气儿,您在这里面住着会不会太屈尊了?”
要说天尊要住在宅子里,老爷子心里是一百个愿意的。不说现下这鬼还没抓住,便是抓住了,将人请在这里多住些时日他也是愿意的。只是,这位爷不愿意住旁人住过的宅子。他的后院虽大,算来算去也只有这么一个小院。两进两出,收拾出来的只有一主一卧,内里装的倒是够排场,但是小,到底让老爷子觉得怠慢了。
饭桌上的碗筷是精致的尧骨瓷,连喻用汤匙舀凉了粥,推到王守财跟前。慢条斯理的道了句:“无妨。”
老爷子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又闲话了几句便散了。
屋里三个人本来就是子时来的,用过夜宵之后都是个困模样。连天尊待到老爷子出了门就开始坐没坐相,沐浴之后懒洋洋的往床上一歪,好像自己做了许多事情一样。
皮皮拎着自己的行李卷进门时,连喻正歪在床上逗猫,回身看到他进来,脸上十分的不乐意。
他问他:“你怎么进来了?”
皮皮就很诧异的一挑眉。
“这院子一共两个屋,我不进来要去哪睡?”
连喻盘了腿坐起来看他,觉得皮皮非常的不识相。
他要了这两个屋子,自然有要两个屋子的道理。抬手一直侧卧,他道。
“那才是你的屋。”
皮皮瞪着双眼珠子看他,感觉他是在胡说八道。
“你让我跟方大姑娘睡?”
连喻直接一个枕头砸在了他的头上。
之后,主仆两关上房门很是窃窃私语了一会儿,皮皮也终于明白过来了某人的小心思。看他的眼神透着深深的鄙夷。
抱着被连喻团巴成一团的被褥站在门口,他对他说。
“我怎么觉着你越来越无耻了?”
连喻压根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只是皱着眉头指导皮皮。
“你的智商很有一些缺陷,等下过去的时候要强烈表示你住在侧卧是为了方便静听宅子里的动静,也可以表示一下因为厌弃我,不愿意跟我睡。”
还特意在‘强烈’两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皮皮多数时候是愿意配合他的无耻的,内心思索了一下措辞也就顺着他的意思过去了。
只是没过多久,他又抱着行李走了回来。
垂头丧气的将行李卷往床上一扔,蹭胳膊蹭腿的就往上躺。
连喻就用脚踹他,听到皮皮没好气儿的道。
“方大姑娘让你不想挨揍就老实点。”
连大人果然老实了,将手缩在袖子里想了一会儿,开始团巴自己的行李卷。
方婉之屋里的烛火还燃着,想是方才出去收拾了一下,连喻走过去时刚好瞧见她要关门。
四目相对,方大姑娘瞪了他一眼。连喻装没看见,闷声不响的往门里挤。
两人开始打嘴仗,连喻一连挨了好几句骂,皱着眉头非说自己是正人君子,没有不轨之心凭什么不让他睡。
方大姑娘气死了,眼见着他拿着行李往小塌上铺,铺的乱七八糟的,连喻自己瞅着都挺惆怅。索性也不铺了,就拿眼看着方婉之。
方大姑娘一双眼睛本来是在瞪他,瞪到最后却是自己忍不住先笑了。她说:“诶,怎么着?我还得给你铺床?”
连喻自己也笑了,还是不说话。模样神态都有点乖觉,仔细一看,还有那么点可怜,像是被谁抛弃了自己跑回家的小家伙一样。
方大姑娘是个顺毛驴,眼见着这东西在自己面前卖乖,又忍不下心去斥责他了。叹息一声弯下身去给他铺床,一面铺一面念叨。
“就今儿晚上一宿,明儿你还跟皮皮睡去,再要进来我可打你。...前院的事情你到底是个什么打算?我瞧着罗盘儿倒是有些手段....他真会养蛊吗?”
连喻一个字儿都没听进去。就那样看着,看的出神,看到最后情不自禁从身后抱住了她。
将头埋在她的发间,他闻了满满的馨香。
连喻在京里有个很大的宅子,那么大,可是他总觉得孤独。后来他换了个小的,就是平日作画的茅屋,真是挺小的,可还是觉得寂寞。如今多了一个方婉之,他明白了,房子无关大小,重要的是房里是否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浓浓的夜色包裹着小院,半开的窗棂上投映出两道相依的人影。
方大姑娘的脸红极了,伸手拍拍腰间的手掌轻声道。
“...还睡不睡了?”
连喻轻轻嗯了一声,觉得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撩开长发蹭了蹭她的脸颊,就是觉得跟她亲近死了。
两人皮肤之间的温度都是一样的热,脸上的笑容又是一样的藏不住。最后相视一眼,都抿着嘴角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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