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卖国贼的“爆料人”

来源: 一点即通 2014-05-19 01:23:1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67 bytes)
近日,境外某网站刊登的“千余警察暴力拆迁,打死怀孕五月孕妇”、“光天化日之下南站截访人打伤访民邹后珍众访民相救”等不实文章点击率一路飙升,造成大量网民心理恐慌。经查,这些文章的作者为向南夫,男,61岁,北京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先后2次因盗窃罪共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了解,该人平日游手好闲,酷爱上网,某天在浏览境外某网站时,发现该网站上有大量抹黑我国政府形象、攻击我党和政府的杜撰文章。他津津有味浏览的同时,灵机一动,想到了向该网站投稿赚取稿费的想法,于是开始了他的境外生涯。向南夫为了迎合该网站的胃口,通过虚构事实、歪曲捏造、篡改图片等手段,编造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国内负面新闻,他还通过自己国内的人脉关系四处寻找能够编造成为“不公”、“冤案”故事的线索,发表关于攻击现行体制、抹黑政府形象、挑动网民情绪的虚假文章,共1000余篇,每月能收到该境外网站支付的稿酬数百至上千美元不等。尝到甜头的他,竟然还打着“舆论监督、伸张正义”的旗号,四处鼓吹自己能够通过在境外发表文章“告洋状”解决“问题”,甚至诱骗多名女性访民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种种,令人不齿。而这样一个盗窃犯、骗财骗色的宵小之辈,竟被博讯网视为金牌记者,其网站成色也可见一般。 

 

互联网上的谣言、谎言已成公害,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得而诛之。试问造谣制慌者,当你在互联网上点邪火煽歪风,肆意抹黑我国政府形象、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权益的时候,你的居心何在,良知何在,公民基本的社会责任何在!连最起码的爱国情怀都失去了,我们中国没有你这样的公民! 

 

互联网也从来不是纯粹的虚拟空间。它与现实社会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越来越紧密。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上的行为与现实社会的行为一样,必须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任何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都不会容忍谣言、谎言的肆意传播。现实世界也好,虚拟空间也罢,都有道德和法律的边界,每一个参与者都要担负道德和法律的责任。笔者认为,向南夫的这种行为,远远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与卖国贼有何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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