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人世浮沉 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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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领

  “这份文件复印三份,一份交部长,一份还给我,剩下一份送到楼下设计部,要快。”

  一份东西“啪”地丢在我面前,正打在我拿着鼠标的手上,硬塑料的文件夹打得我很疼。

  扭头,就看到安妮站在我的桌子前一脸嚣张。

  有没有搞错?我是部长的秘书,不是勤杂工,凭什么我帮你复印送文件?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对我了,人总是这样,柿子捡软的捏,现在只有这个女人还是经常针对我。

  还有将近一个小时才是午饭时间,而我已经没有什么工作要赶了,既然如此……

  我拿起那个文件夹朝外走,安妮得意地在我后面补充:

  “动作快些,这份文件很重要!”

  我也不理她,不紧不慢地绕到文印室。

  新换的复印机我还真是不太会用,正好有个小技术员也在那里,这小伙子长相普通,性格也老实,不过人真是不错,不仅帮我把文件印得好好的,还主动提出帮我送回去。我欣然同意,告诉他我的办公室位置叫他交给安妮之后,自己一步三晃地捻着那份文件进了设计部,完成了我的使命。

  “真服了你了,上班上得跟逛街那么悠闲。”

  罗李从我手里接过文件,爽朗的一笑。他是除了恬佳,我在设计部唯一认识的人了,是个不错的人,就是有些八卦,公司里的大小事情问他准没错。

  “哪儿有!逛街的话我会积极得多。”

  朝他眨眨眼,我转身“逛”到恬佳的位置上把她拖走。

  “吃饭,吃饭!我饿了!”

  原本期待的一顿午餐吃得我索然无味,恬佳居然也开始学人家减肥了,自己不吃,也不准我好好吃,不仅一个荤菜也不要,素菜也都少油少盐,寡淡无味!

  回办公室的路上正巧又碰到那个小技术员,他看到我挺高兴,咧嘴一笑:

  “嗨,你的文件我帮你送过去了,不过你的那些同事都好忙啊,我叫了好几声也美人理我,我就直接放那个名牌上写着“安妮”的桌上了。”

  “辛苦了,谢谢啊。”

  我也朝他一笑。小伙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摸摸头转身跑开了。

  刚走进办公室,就见安妮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一副要吃人的架势:

  “我不是告诉你了,那文件很急?你居然到现在也不给我送来!耽误了事情,你要负责!”

  其他人听到她的叫喊,都停下来看向我们这边。我瞥了安妮一眼,径直走到她办公桌前,用下巴朝她桌上的一份文件夹指了指:

  “先看看这是什么再朝我叫。文件午休前就放在你桌子上了,你自己没看见,可怨不得我。”

  安妮愤愤地打开文件夹,随即脸色变得五彩缤纷。

  “那你也应该在拿过来后告诉我一声!”

  “你弄清楚自己是谁没有?我是部长的秘书,可不是你的秘书,哪条章程规定我要替你跑腿复印然后通知你了?做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否则什么时候摔死了都不知道!”

  拖着长长的尾音,我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桌,身后很响的“呯”的一声,好像是文件夹砸在桌面上的声音。忽然间,我原本因为那顿淡而无味的午餐而低落的心情又重新飞扬了起来。

2. 花心

  心情好不能当饭吃,下午上班的时间还没过一半,我就又觉得饿了。拉开抽屉,才想起来里面没有零食了,撇撇嘴,我将抽屉推上。没了就不吃了吧,其实对我来说,与其说是饿,到不如说是馋,一个借尸还魂的妖还要吃什么饭呢。

  “噘什么嘴啊?你把安妮气的脸都绿了,怎么倒好像受了委屈似的?”

  我抬头,就看到张一鹏侧着身子站在我的桌子前,一只手支在桌面上,倾着身子对我笑。

  这人是三个月前跳槽到这里来的,长相不赖,工作能力也强,他的到来,让原本稳占部门男性业绩和人气并列第一的宋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如今两人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

  原本,宋伟还凭借有个市场部之花的女朋友安妮胜张一鹏一筹,可前阵子张一鹏不知怎么,居然对一向最不屑花花公子的恬佳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因此又把宋伟的风头压下去了,而恬佳减肥的原因,也正是为了这张桃花脸。

  “我当然委屈了,有人中了邪要减肥,连带我也不能吃饱饭呢!那人就在楼下设计部,听说还是你女朋友。”

  我没好气地对张一鹏说。这家伙,根本是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对付女人的手段多如繁星,一向强势的恬佳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我说呢,原来是没吃饱啊。等着!”

  张一鹏朝我潇洒地一笑,转身朝他自己的办公桌走去,很快又转了回来,递给我一个东西。我接过来一看,是个相当漂亮的小盒子,打开来,一排精致的巧克力镶嵌在格子内,造型各异,一看就很有档次。

  “这是一个朋友出国带回来的,瑞士的手工巧克力,给你吧。”

  我心里嗤之以鼻,肯定又是哪个女人讨好他的。不就是借花献佛吗?不吃白不吃。

  捻起一颗放进口里,巧克力特有的香味立刻充满口腔,淡淡的苦味刺激着味蕾,随即,一股软滑的细流溢出,带着榛子的香醇味道,如丝缎般细腻柔软。闭着眼细细体会着巧克力美妙的口感,直到口中的滋味消失,我才睁开眼,立刻近距离看到张一鹏的脸,吓我一跳。

  “光看你吃东西的样子都是一种享受。”

  张一鹏露出笑容,这种笑容我太熟悉了——****,挑逗,引诱。

  忽然间,我的胃口全无,嘴里泛起酸涩的味道。正巧张一鹏的手机这时响了起来,他转身接手机,我则顺势放下手中的巧克力,打开一份文件装模做样地工作。

  晚上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恬佳的电话。难得啊,自从和张一鹏恋爱起,她很少主动找我,标准的见色忘友。

  恬佳约我去逛街购物,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做,自然应允。来到购物中心,我提议先去顶层的美食广场吃饭,却被恬佳坚定地拒绝了:

  “我现在不能吃晚饭的,你先陪我逛吧,逛完之后回家,你自己想怎么吃都行。”

  恬佳双手合十竖在嘴前方,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得我牙痒痒。

  “唉!服了你了,快走快走,你到底要买什么,赶快!”

  恬佳其实没有特定的目标,她的要求就是所有能让她看起来“更有女人味儿”的衣服、饰品和化妆品,不用说,又是为了张一鹏。

  “恬佳,张一鹏交往过的女人似乎挺多的哦?”

  “你什么意思?”

  恬佳一听我的话,立刻满脸的警惕,死死盯着我。

  “没啦,我只是想提醒你,他过去也算是个花花公子了,所以你小心一点。”

  我被恬佳那如同捍卫自己领地的母兽般的样子吓了一跳,只好尽量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担忧。

  “很少有人能在第一次就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他也不例外。他说过我是他生命中的唯一,我愿意相信他。”

  恬佳转过脸去摆弄货架上的衣服样品,口气强硬。

  我见状叹了口气,感情上的事最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一旦栽进去了,就什么也听不进去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要提醒恬佳:

  “如果这样最好不过。我只是希望你警惕一点儿,我不希望看到你受伤害。”

  “你不要因为宋伟不要你的就把所有的男人都当成负心汉!”

  恬佳忽然转头面对我,厉声尖叫。她尖锐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我也愣住了,没想到恬佳会说出这样揭人就疮疤的话。她话说出口,自己也后悔了,一时间似乎也不知如何是好。

3. 画皮

  我忽然有些生气,转身出了那家店,恬佳忙跟着我出去。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恬佳好像下定决心似的扑上来拉住我的手: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说,一鹏跟宋伟不一样,他不是宋伟那种烂人。”

  见我不吭声,她又接着说。

  “宋伟那种男人,不要才对,你看,你现在多好?跟脱胎换骨似的。多少男同事私下里说,以前居然没注意你真是瞎了眼呢!别生我气了,我请你吃晚饭,现在就去,原谅我啦——”

  恬佳见我还不说话,索性拉起我的手开始撒娇。我瞪了她一会儿,终于还是泄了气,一甩头,拉着她朝着通向美食广场的电梯走去。

  晚上回到家,我顺手把手中的购物袋扔在沙发上。狠狠敲诈了恬佳一顿大餐后,我们又逛了很久,除了帮她选衣服,我自己也忍不住买了些。

  环视了一下这间房,住了几个月了,越发感觉不喜欢起来。之前因为要适应这里的生活,一直也没顾得上,而今天恬佳说的话更坚定了我的决心,一定要搬家。

  洗澡出来,打开的电视,里面正播着电影,讲的是披着画出的美丽人皮的女鬼的故事。屏幕里的女鬼正小心描画着,旁边的镜子里映出一张可怖的鬼脸。视线从电视转到墙角立着的穿衣镜,镜子里清秀的女人穿着真丝睡衣,紫色的丝缎镶着蕾丝花边,低开的领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居然也流露出性感而妩媚的风情。

  我不由得冷笑,镜中的脸便也跟着微微扬起嘴角,竟有透出另一种妖异的感觉。占了别人的皮囊,也算是画皮了吧?

  当年打发走了青鸿,我又恢复了四处游荡的日子,转了几年发现没什么有趣的,索性找了个僻静的山洞,闭关。就这样,闭关个几十年,醒来后四处转转,腻了再闭关,一转眼,沧海变桑田。

  记得刚下山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着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山下原本土黄色的道路如今变成了一条灰白色的大路,一排一排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铁盒子在路上跑得飞快,人就坐在里面,有些坐得多,有些坐得少。我在民国的时候也见过个差不多的玩意儿,叫洋车,样子黑漆漆的没这些盒子好看,跑起来也没那么快,“突突”地冒黑烟。

  跟着那些盒子进了城,我更吃惊了,我对着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瞧个不停。

  这世道变得可真快!

  记得民国的时候,男人最时髦的就是一身黑漆漆的“中山装”,硬梆梆的领子死死卡在脖子上,为这我笑了好久,脖子粗的男人穿它可真是活受罪。女人倒还穿旗袍,可是样子变了不少,不再是大清时候那种宽宽大大的样子,变成紧紧裹着身子的样式,把身形都显了出来。脚上穿的也不再是绣花鞋了,她们管那叫 “皮鞋”,后脚跟戳上一根细长的棍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

  现在更了不得,到处都是象山那么高的大方盒子,外面还镶着一格一格的琉璃,人就在里面进进出出的。街上的人什么颜色的头发都有,穿得也很古怪,男的只穿一个坎肩和一条底裤就敢出门,女的更要命,一个比一个穿得少,坦胸露背地在大街上走;一男一女就这么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地,起初我还当自己到了花街呢。

4. 名字

  边逛边看边学,三年时间足以让我弄懂现在的“社会”。没有了皇帝、大臣、军阀,却有了汽车、楼房、时尚。他们在“写字楼”里工作,挣的是“薪水”,吃饭去“快餐厅”,衣服去“购物广场”买,在街上看到人不理不睬,却对着“手机”有说有笑。

  “绮罗!这边,这边——”

  一天,正在街上乱晃,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叫喊,喊出来的那个名字居然让我全身一震。

  绮罗……多久没听到有人叫这个名字了?还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却没想到再听到有人叫,居然还是揪心。

  绮罗,我那书呆子父亲唯一赋予我的东西,我曾经的名。自从进了沁芳楼,这世上就再没有绮罗,只有蝶舞了。

  一时好奇,我寻声找了过去,想看看那个“绮罗”。

  街角一家店门前,一个长相丰满的女孩儿正用力招着手,不远处,我看到一个衣着素净的女孩儿正小跑着朝她去了。

  “恬佳,抱歉,抱歉。宋伟忽然打电话来说想喝乌鸡汤,我只好先去买来炖上了。”

  那女孩儿跑到丰满女孩面前,忙不迭地道歉,但她的朋友似乎并不接受这样的理由。

  “我等了你足足两个钟头耶!你都快成宋伟的保姆了,他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你这样不行的,早晚被他欺负死!”

  身子一荡,我就飘了过去,绕到丰满女孩儿身后,仔细打量那个“绮罗”。

  素面朝天,长发垂肩,肌肤还算白皙,却不够通透水嫩,身材瘦小却不够袅娜。容貌充其量可说是清秀,带着几分小家碧玉的温婉,眼睛里却又透出些沧桑世故。没办法,在这种大城市里讨生活的人,有几个还能单纯?一身素白的连衣裙,脚上中规中矩地配着丝袜和凉鞋,不显山不露水,乖巧,却缺乏个性,好像一盘忘了加盐的凉拌豆腐。

  品评完毕,我叹口气,这么个女子配上“绮罗”这样艳丽的名字,有点儿不搭调啊。

  心里叹息,却还是忍不住跟着她,想看看“绮罗”的生活。作为普通人的绮罗的生活。

  不看还好,看了,我更加叹息起来。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现在的世道多有意思?好玩儿的东西那么多,女人出门也不受管制,可她偏偏把日子过得象白开水一样。

  我跟在她身后两个月,每天看着她在那个一室一厅的斗室里重复同样的生活。早上六点准时起床,洗漱之后给那个叫宋伟的男人打电话叫对方起床,顺便听取今天的点餐,认认真真记下来,然后进厨房忙碌,烟熏火燎地忙上尽两个小时后,她将做好的菜小心地装进保温桶,外面还用一层层的毛巾包裹好,再放入袋子。

  那个宋伟还真能折腾人,一个月,他的菜谱是唯一每天变化的。红烧肉、糖醋鱼、老鸭汤、乌鸡煲……,除了每天按照他的要求准备午餐,绮罗还每隔两天去帮他收拾住处。恬佳没说错,她就是宋伟的保姆。

5.无趣

  上班的时间快到了,绮罗慌慌张张地冲进房间换了身衣服,也顾不得再梳妆,随便梳了梳头发,抓起桌上一个冷馒头就冲出门去,当然不会忘了拎上宋伟的午餐。

  随着门被“呯”地关上,我施施然地飘到沙发上落座,挥手打开电视剧,我最近迷上了一部狗血电视剧,虽然中间插播的广告很烦人,但是我没办法去租碟片,所以只好忍耐了。好在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所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跟着绮罗两星期后,我就放弃再和她一起去上班了,完全毫无新意。她的生活,就象她都性格一样,平淡无奇。

  绮罗的工作是营销部的部长秘书,比不得那些个精明强干的销售代理,人家做成一单生意就有大笔的提成,她却拿的是死工资,还要负担平日的衣食住行,日子早已过得捉襟见肘。再加上她又不擅长修饰打扮,在营销部那些衣着光鲜精心修饰过的俊男美女之中,原本还算清秀的绮罗立刻成了“鸡立鹤群”。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长相不出众,性格又腼腆,好欺负,营销部里谁都使唤她,嘲讽、取笑更是家常便饭,对于这一切,她也只能默默隐忍。

  电视里正播着狼心狗肺的男人为了自己飞黄腾达抛弃糟糠之妻的桥段,我换了个坐姿,眼睛扫过茶几上的一个相框,里面是两个人的合影。

  对绮罗来说,宋伟几乎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就如恬佳说的那样,她“像个黄脸婆似的”整天围着他转,按照他的喜好买菜做饭、包揽了他所有的家务。

  而宋伟,那个同样在营销部工作的男人。高大、英俊、聪明,嘴里总象抹了蜜一样,业绩一直很好,似乎还很有希望被提拔,公司里的不少女性都对他青睐有加。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在绮罗家过夜,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们是恋人。

  绮罗为什么会喜欢宋伟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宋伟呢?从他的表现,我不认为他有多喜欢绮罗,这样一个在女人堆里很吃得开的男人为什么会选择绮罗?也许是因为绮罗很好用又省钱。

  现在的女孩子已经不像过去那样要讲什么三从四德了,她们一个个都成了公主千金,要男人宠,要男人哄,要他们花大笔的钱陪自己花前月下,买零食买玫瑰买礼物,可我从没看到宋伟在绮罗身上投入丝毫的精力和金钱。

  绮罗用自己的工资给宋伟买他喜欢吃的东西,偶尔还会节衣缩食省下钱来给他买礼物,比如昂贵的手表什么的。可宋伟在公司几乎不会主动和绮罗说话,即使看到有人欺负她也会置之不理。他心安理得地享用绮罗为他准备的丰盛午餐,坐在旁边的绮罗则一脸幸福地扒着五块钱一份的盒饭。

  不仅是绮罗的好朋友恬佳,连我都觉得有些看不过眼了。相对于这个“男朋友”,恬佳这个“朋友”要可靠多了,如果被她碰到有人欺负绮罗,她一定会挺身而出,和对方吵得不可开交。平时想尽办法提点绮罗,对那个桃花满天的宋伟更是不假辞色的样子,逮着机会还会讽刺他两句,让我相当的欣赏。

  这小妮子的脾性倒是很泼辣,很对我的胃口。不过她也算是白操心了,这男女之间的事儿,谁也做不得主,周瑜打黄盖啊。

  一直看的电视剧今天总算播完最后一集,挥挥手,关掉电视,我从沙发上飘起来,象游泳一样滑出去,直接穿过阳台的窗户,离开了房间。

6. 天劫

  凡是修行者,必要历劫以脱去凡胎重塑根基,小劫百年一次,只要稍有修为自然轻松度过;五百年一个大劫,只要经历此劫,从此超脱轮回长生不老;千年一次天劫,要承受九重天雷的考验,修为稍差的,可能被天雷劈得形神俱灭,而勉强承受住雷劫的,即便保住性命,也要修养很久,不过恢复之后必定修为大进。

  师父说过,我是得了观音露成妖的,所以与一般修炼的妖不同,我没有百年和五百年的劫,但是千年的天劫必定躲不过。算算日子,我的天劫也快要到了,所以我要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准备应劫。

  那一次的九重天雷打得山崩地裂,我几乎难以招架,勉强接下最后一记雷击后,虚弱得几乎维持不住魂魄的形状。

  本想就在山里靠着天地之气修养,却没想到不到两个月,突然来了一对人马,吵吵嚷嚷地,又是伐木又是挖山,说是要盖什么度假休闲山庄,几天时间就把好好的山水糟蹋得面目全非。

  我看着眼前一派乌烟瘴气,不由叹息,这里我是不能再呆了,否则,别说是修养,只怕魂儿都要被他们弄出来的噪音震碎了。怪不得现在妖精这么少了,如今人的势力越来越大,想要找一处干净的地方修行,实在太难。

  左右我也没什么地方去,于是还是决定回绮罗那里去修养算了。那姑娘虽说无趣,却好在也安静,平日里也没什么人去找她,正适合我静养。

  内伤未愈,我只能慢慢飘,花了三天才飘回城里。正盘算着今晚差不多就能到绮罗家时,忽然听到前面传出一阵金属碰撞墙壁的声音。紧接着一阵混乱的脚步,一个醉醺醺的女子便跌跌撞撞地从交叉的小路里踉跄而出,一个不稳人就摔在了地上,手里拎着的塑料袋掉在地上,几罐啤酒顺势滚了一地。

  我停在空中看着那女子,觉得有些眼熟。直直的长发、素白的衣裙、丝袜和白色凉鞋……

  正想着,就见那女子一边抽泣,一边就在地上坐下了,完全不管自己身上的白裙子,还顺手摸起靠近自己的一罐啤酒,“咔”地一声打开,仰头朝嘴里灌下去。

  绮罗!

  看她哭哭啼啼借酒浇愁的样子,不用说,我都能猜到出什么事了。

  绮罗哭了一阵,将手里的罐子扔了,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又朝前走。我看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犹豫要不要做做好事送送她。

  还没等我考虑好,前面就传来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接着“呯”的一声。再看时,绮罗已经倒在地上。

  肇事的摩托车主是个小伙子,撞了人,他也慌了,跳下车跑到倒在地上的绮罗身边,小心翼翼地靠过去,蹲下身子轻轻碰了她几下,见没有动静,又壮起胆子将侧翻的人体翻了过来。

  我也跟着凑过去,借着昏黄的路灯下,绮罗惨淡的面孔呈现在眼前,额角撞出一大块淤青,脸上已经一片死气,那一撞显然伤了内脏,她的口鼻都在往外渗血,随着气息的进出,一串串血腥的泡沫从嘴角冒出来,又顺着腮帮子往下滑。

  那小伙子颤颤巍巍地伸出手在绮罗的鼻下探了探,便好像被烫到般猛地抽回手,腿一软就坐倒在地上,然后连滚带爬地后退,攀着自己摩托车站起来后,便慌张地发动,四下张望确认没有人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冷冷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又转回视线到绮罗身上,那汹涌的血泡沫已经不再增加,只剩下一些残存,凝聚在嘴角,暗红的一陀,衬着腮帮子上的一道血印子,就好像她嘴角叼了一朵枯败的红花一样。

  绮罗还没死,她的眼神还在挣扎,手指偶尔还有一下两下的抽搐。想必是很疼吧?瞧这模样,应该是骨头断了扎进肺里。

  我犹豫着,好歹相识一场,要不要帮她一下结束了痛苦?

7. 附身

  “哟,小姑娘,好久不见你了,专程来等我们的吗?来来,让无赦哥哥和必安哥哥好好看看你。”

  身后突然冒出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回头一看,原来是久违的黑白无常。如今他们两个也换了行头,两人都剪了短发,黑无常身穿黑色体恤衫,下面一条黑色牛仔裤,脚上一双运动鞋,仔细看能发现,还是耐克的。白无常还是一副斯文打扮,考究的真丝白衬衫外套乳白色毛衣,下面一条米色休闲裤,配上白皮鞋,活脱脱一个青年才俊。

  “哟!这是怎么了?魂魄这么散,风大一点儿都能吹散了!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必安,必安,你快来看看啊!”

  黑无常一看我的样子,大惊小怪地直叫。白无常已经收起了绮罗的魂魄,不紧不慢地过来看我一眼。

  “恭喜你度过天劫。”

  我点头还礼,余光看到地上那具肉身。看着那仍望着夜空的空洞双眼,忽然心中涌上一阵悲楚,不管是哪个绮罗,都死不瞑目啊。同病相怜之下,我移身过去,将手覆上那双睁着的眼,想把它们合上。

  背后忽然一股力道推过来,我猝不及防,被推得头冲下栽了下去。只觉得眼前黑了一下,紧接着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弥漫全身,让我忍不住大口抽气。

  一些画面潮水般涌入脑海。

  推开房门,宋伟和另一个美艳的女人正在床上亲热,见有人进来了也不慌不忙。那女人我有印象,也是绮罗公司营销部的,叫安妮,平日里最喜欢对绮罗颐指气使。

  画面一转,两人已穿上衣服,宋伟毫不顾及地搂着那个女人,一脸厌烦地说着什么“黄脸婆”、“整天满身油烟味”、“分手”,那女人不住地冷笑。

  再来,便是夺门而出。

  眼前又一跳,成了公司里。秃脑门的部门主管正怒气冲冲地咆哮,将手里的几份文件甩在办公桌上:

  “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我看你做完下个月不用想再续约了!”

  拿着文件出门,又看到宋伟和那女人公然地出双入对,安妮投来轻蔑的一瞥,嘴里不忘挖苦:

  “长得不好偏偏脑子又笨,这种女人倒贴都没人要。”

  绮罗,这是你最痛苦的记忆了吗?居然刻骨铭心到了魂魄抽离仍镌刻在肉体中!

  当眼前渐渐恢复清明时,我看到了黑白无常两张居高临下的俊脸。

  “小姑娘,魂魄附体的感觉如何?”

  黑无常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倒好像在邀功。

  是你推的我?!

  我心里大骂,却无奈口不能言,全身疼得好像要裂开一样,胸口仿佛被什么东西紧紧箍住,连呼吸都觉得困难无比,每呼吸一次都象被刀子割一下。

  “你怎么光看着我不说话?”

  那边,黑无常还在呱噪,我心中怒火更盛,却又不可奈何,只能强打精神继续用眼瞪他。

  “笨蛋,那肉身受了重创,伤及内府,你就这么把她推进去,只怕她现在正疼呢,哪儿有办法跟你说话?”

  白无常踢了他一脚,伸手在我身上抚了抚。我只觉得一阵暖流包裹住残破的身子,疼痛顿时减轻了不少,耳边清楚地听到体内骨骼喀喇喀喇地响,应该是在接驳断掉的肋骨。

  疼痛终于停止了,我松了一口气,慢慢从地上站起来,飘将近一千年了,又一次体会到脚踏实地的感觉,很奇怪。

  瞪了黑无常一眼,他竟还好像受了冤枉般,一脸委屈。

  “我不是看你经过天劫元气打伤,连魂魄都快散了,正好有具现成的肉身,你附在上面魂魄就有了依凭,多大的风都不怕了,到时候你就慢慢修养,多好?这肉身跟你前世同名,也算是有些渊源,早早死了这么可惜,你全当替她活一遭好了。”

8. 回家

  他这话倒是让我心中一动。

  刚才脑海中看到的情景着实让我生气,绮罗也是个可怜人,她心心念念都是宋伟,一颗心全扑在那男人身上,到头来却错爱了中山狼。

  也罢,事已至此,再生气也于事无补,我现在法力尽失,也做不到魂魄离体,索性认命了吧。

  我心中打定了主意,不再理睬黑无常,转头向白无常行个礼,算是谢他助我疗伤。白无常倒是心安理得地受了,又嘱咐我加紧修炼以恢复法力,就拖着不情不愿的黑无常离开了。

  因为脚上的凉鞋有一只鞋跟已经折断了,我被迫赤着脚在路上走了近一个小时才拦到一辆出租车。那司机被我的狼狈模样吓了一跳,虽然白无常修复了这肉身的创伤,可脏污的衣服还有脸上的血污却还保留着。

  我看他一脸的惊疑,便说自己遇上劫道的了。那司机倒也是个热心肠,当时就说要送我去派出所,被我拒绝了,报了个地址要他送我回去。

  一路上那司机不住地偷眼看我,我只假作不知,自顾自闭目养神,刚附体,我还很不习惯,操纵着肉身走了半天的路,很是辛苦。

  好不容易,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车子到了地方。拜绮罗的好习惯所赐,她的连衣裙口袋里好好地装着百来块钱还有家里的钥匙,否则我不想引人注意都难了。将口袋中的那张百元钞票递给出租车司机,他却一脸同情地退回给我:

  “姑娘,算了,你遇上这种事情够倒霉了,我怎么能再收你的钱?就当我做回好事吧,你自己想开点儿,保重啊。”

  我说自己被抢劫,却又不肯报案,他八成把我当成是遇到****不愿被人知道的女人了。哼,随他想去吧,我若是跟他实话实说,还不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不说话,朝那司机笑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朝绮罗的住处走去。

  熟门熟路地进屋,我倒是没忘记关门落锁,打开灯,打量了一下久违的房间,这里现在是我的家了。

  转进卧室拿了换洗的衣服,一路朝浴室走,一路就把身上脏污了的衣衫全扯了,顺手把茶几上那张两人的合照卷在衣服里,一齐丢尽垃圾桶了事。

  进了浴室,站在镜子前,先前昏暗的路灯下也没看得太过细致,现在在日光灯下近距离看这张脸,我才了解自己看起来多糟糕。

  原本还算垂顺的长发如今已经乱糟糟地纠结起来;额头一大块脏污,还有不少血痕,估计是被撞倒时在地上蹭的;脸色发青,也是,死人嘛,气血都不流动了;鼻子和嘴角的血沫早已凝结,成了一大坨干涸的血块;脸颊边有一道顺着嘴角留下来的血迹,可能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撩头发擦到了,晕成一大片,触目惊心。

  迅速清洗了一下自己,我虚弱的魂魄再也支撑不了许久,挣扎着爬回卧室后就倒在床上睡得人事不省了。

9. 友情

  再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了。床头柜上的手机一个劲儿地振动,我随手拿起来,摆弄起来。看过不少人用,操作也不算复杂,所以弄了一会儿我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手机上显示了二十多条短信,还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我躺在被窝里看短信,全是恬佳发来的,每隔一段时间就问一次“你去哪儿了,赶快给我回电话”,看起来颇为着急。

  又转入手机语音信箱,还是恬佳的留言。

  “绮罗,你在哪儿?怎么没来上班?”

  “绮罗,出什么事了?为什么不接电话?快给我回电话!”

  “绮罗,你到底怎么了?急死我了!快回电话!”

  “绮罗,都中午了,你到底跑哪儿去了?立刻给我回电话!”

  “绮罗,宋伟那个混蛋那样对你,你可不要想不开啊!他不值得的,绮罗……”

  “绮罗,我晚上去你那儿找你,你可不要有事啊,你一定不要有事啊!等我,听到没有?我一下班就去找你!”

  ……

  恬佳的声音越来越焦急,到后来已经有了哭腔。我脑海里出现那个丰满的苹果脸的女孩儿爽朗的笑容,心头不禁一暖。

  绮罗,其实你比我幸运,你不在了,却还有个好朋友一直惦记着你。

  听完全部留言,我找出恬佳的号码按了个回拨,部长就让他不安去吧,反正明天去上班他就知道了。

  电话刚响了两声就接通了,恬佳的声音急吼吼地透过话筒冲了过来:

  “绮罗!你个死东西,一天的时间死哪儿去了!”

  就是死去了!

  我把话筒从耳朵边拿开一段,翻了个白眼,等那头恬佳的声音停了,才又拿回耳边,不急不忙地解释:

  “我昨晚喝醉了,又受了凉,所以今天睡了一天,手机响了也没听见。”

  “你生病了?严不严重?要不要去医院啊?吃药没有?”

  恬佳一听我说受凉了,立刻忘了生气。

  “我今天要加班,没办法提前走,一下班我立刻去你那里。”

  “不用,不用。我没事,已经吃过药了,我还想睡一下,你不要过来了,我没事的。”

  我连忙阻止她,开玩笑,我现在全身无力,走动都成问题,要是她来了,看我这幅样子,搞不好一着急就把我弄医院去了,到时候被医生发现一个大活人有呼吸却没心跳,岂不是热闹了?

  “可是……”

  恬佳还不放心,我忙不迭地保证。

  “我真的没事,睡一觉明天就全好了。你要是不放心,明天到公司一看不就知道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恬佳打消了来看我的念头,我放下手机,再次缩回被窝,继续久违的睡眠。

  第二天凭着记忆里的路线来到公司大门口,立刻看到等在外面的恬佳。见我出现,她明显地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拉着我上下打量。

  “老天,绮罗,你终于出现了。没事吧?”

  她紧张的样子让我心头一暖,于是回给她一个微笑。

  “绮罗,你真的没事?确定?”

  恬佳看起来还是不放心,一边拉着我往电梯走,一边问。

  “不过你今天看起来挺精神的。”

10. 做人

  电梯的数字变成十三,金属门打开,整个营销部里已经在忙碌了,销售代理们或走来走去或忙着打电话。

  面带微笑、昂首挺胸,我拎着包走出电梯,迈步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途中有些人会停下来看我,有男也有女,然后露出些意外或吃惊的表情。对于那些目光,我一律回以点头微笑,我是绮罗,可不是以前那个畏畏缩缩、孤僻内向的绮罗。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如今我既有了这个新肉身,就好好在这世上活一回吧,好好做一回“绮罗”。

  绮罗原本在公司里就不起眼,所以也没有人注意到我已经桃代李僵。我有意识地逐步做出改变,用了半年的时间让属于我的全新绮罗出现,恬佳常和我泡在一起,她虽对我的改变有些吃惊,但都被我以受了失恋的刺激决心脱胎换骨搪塞过去了。看了那么多狗血电视剧,也不是没有半点儿用处。

  秘书的工作,说起来也没什么太复杂的,起初我还做不顺手,时有出错,但所幸都不是什么大问题,装装可怜就混过去了。过了一个多月,我便掌握了,电脑操作、公文处理这些事情。现在的人真是幸福,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等,按几下按扭就全搞定了,哪象过去,全靠手写。

  才安稳了没几个月,张一鹏就来了,都说女人是祸水,我看男人也差不多,不仅让恬佳神魂颠倒,连带着我也跟着倒霉。

  第二天上班,部长要我去复印开会的文件,我来到文印室没一会儿,那小技术员就冒了出来,自觉地开始帮我干活。我谢他,他腼腆地咧嘴笑: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呢,好久没人象你这样愿意跟我说话了。”

  中午恬佳打电话,约我和她还有张一鹏一起吃饭,我想想张一鹏那张暧昧的脸,便找个借口拒绝了。

  下午部长去外面开会,我也没什么事情做,于是自己给自己提前下班。想想还早,于是拎着包去古玩市场淘货,想看看有没有能配得上我的宝贝梳妆台的好东西。

  说起那梳妆台,还是我遇上绮罗不久时,她被恬佳拖去旧物市场,难得的一次奢侈买下的。晚清的风格,镜子周围一圈古色古香的红木雕花,是最常见的花开富贵。因为花式和雕工普通,本来应该是铜面的镜子更被换成了现在的镜子,所以算不上值钱的古董,卖家似乎也急于脱手,加上恬佳砍价的功夫,硬是两百多块就拿下了,还搭配了一个圆凳。

  过去的绮罗一门心思在宋伟身上,自己整天素面朝天的,不仅像样的衣服没有两件,梳妆台上的东西同样少得可怜,除了一把断了两个齿的梳子还有一瓶润肤霜,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白白糟蹋了这梳妆台。

  这样的梳妆台,要摆上景泰蓝或青白玉盛着的各色胭脂膏和瓜棱白瓷的香粉盒才不会辱没了它。左手角上应该立一个上好紫檀木的小筒,里面插上眉刀、碳棒,各式软毛的小刷子更是不能少。右手边还需加一个蝴蝶戏牡丹的红木梳妆匣子,就像我当年在沁芳楼用的那样,上下两层,带抽屉和拉门,顶上的镜子可以支起来,里面放些常用的珠宝首饰。

11. 屏风

  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台子,我心里就有了这样的规划,如今这梳妆台已经是我的了,自然要仔细搜罗到配得上它的宝贝。

  经过几次扫荡古玩店,我已经如愿地找到了粉盒和紫檀木的筒子,但梳妆匣子却始终没有遇见合意的。

  逛了几家店,我又挑到了一对儿青白玉的小胭脂盒子,玲珑剔透的煞是可爱。扭头的功夫,居然看到一个仿的西汉青铜龙凤纹薰炉,虽是仿制品,却也做工精湛,巴掌大的小东西上纹理清晰,阴阳镂刻做得极好。那老板也是个精明人,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立刻过来趁热打铁,我被他说得动了心,好在是仿制品,价钱倒也不算离谱,于是就买了。

  接连淘到几样好东西,我自然心情大好,脚步轻快地朝最后一家店走去。那家店我去过好几次了,老板人不错,对家具类古董很有研究,我曾拜托他收货的时候帮我留意一下,是否有合适的梳妆匣子。前两天他给我打来电话,说是收到一个,让我来看看要不要。

  走进店里,老板似乎正和人看货,另外还有两个客人在随意走动着看着陈列的古董。我用眼扫视了一圈,似乎没看到我想要的东西,于是想等老板谈完生意亲自问问。

  “你看这刀工,还有这木质,绝对是上好的老紫檀!”

  他们在看的是个紫檀屏风,造型华丽,样式也不错。我对家具古董并不了解,但对书法字画倒是有些研究的,见那卖家说得口沫横飞,直将自己的货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也生出几分兴趣,索性看个明白。

  紫黑色的三扇屏风上正刻着王羲之《兰亭序》的三段内容,字迹清晰,笔法流畅,可见工匠手艺超群,的确是难得的佳品。

  “这些还不算呢。您再瞧瞧这上面刻的《兰亭序》,这可是按照正宗的王羲之真迹刻上去的!你看这‘之’字……”

  卖家还在说,我看看那屏风上的字迹,微微一笑。

  我自幼家贫,小小年纪就被卖身青楼,虽不能说是艳冠群芳,却也算得上一块大红大紫的头牌。

  现在的人只当妓女就是些以身侍人,朝秦暮楚的可怜女人,“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却不知要做一名成功的妓女,也是不容易的。

  当年人牙子把我们那一批年纪相当的三十来个小姑娘,挑了二十个出来,一齐领去给沁芳楼的妈妈挑,妈妈又对着我们横挑竖瞧,从头发到脚趾头打量个遍,最后只选了八个留下。我们一起被各种师傅教导,学些身段、步伐、眼神、笑容之类,然后再淘汰下去,最后只剩下三个,便被安排在后院各自独立的小楼里,每日学习歌舞弹唱、琴棋书画、诗词曲艺,凡举大家闺秀会的,我们都会;可她们不会的,我们也会。

  名妓,不仅要相貌美,还要有技艺,有内涵。

  “我要的不是光有张漂亮脸蛋儿的呆美人儿,我要的是水灵鲜活的名妓!”

  妈妈尖锐的声音到现在还在耳边回响。

  “你们不仅要美艳妩媚,还要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无一不会、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不错,你们的身份比那些良家妇女要低、要贱,可你们比她们美、比她们媚、比她们聪明、比她们有趣,所以男人才喜欢你们!”

12. 人情

  十四岁挂牌,我做了三年的清官儿,每日里和那些文人雅士谈诗论画,品评书法,倒也雅致,不敢说火眼金睛,也认得些真迹。

  我看眼前这屏风上的字迹,笔法雄秀、潇洒自然,二十八行,行行有力,三百二十四字,字字珠玑,的确是件佳作。可惜……

  这屏风是件好东西,若真是王羲之的真迹,二十八万的开价不算高。但若不是,价钱可就要打折扣了。原本买卖之事,双方自愿,外人没什么可插嘴的,但这老板为人不错,我又有求于他,思前想后,我还是开了口。

  “老板,我看这字似乎不是王羲之的笔风啊。”

  老板本来已经心动,可听我一说,又犹豫起来,有些茫然地看着我。那卖家一听我要坏他的买卖,自然不干,瞪起眼睛冲我喊:

  “小姐,你不懂就不要乱说!”

  我不懂?我当年同当朝状元郎饮酒赏月论兰亭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别说这刻在屏风上的,真迹的拓本、摹本我也没少见。

  “王羲之的行书向来如行云流水,潇洒飘逸,骨格清秀,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后人评曰‘飘若游浮云,矫如惊龙’。《兰亭序》凡三百二十四字,每一字都姿态殊异,圆转自如,说极尽用笔使锋之妙。不说别的,单是钩,就有竖钩、竖弯钩、斜钩、横钩、右弯钩、圆曲钩、横折钩、左平钩、回锋减钩。我看这上面的书法,有些运笔之处似还有些涩,只怕不是右军亲笔。”

  对于这“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我不敢自称了如指掌,谈论起来也能如数家珍。见我滔滔不绝,那卖家也知道遇到行家了,不敢再造次,呐呐地看着我。

  老板见我说得丝丝入扣,有情有理,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君小姐,那依你之见,这屏风值不值得买呢?”

  我虽不想老板破财,可也不愿坏人生意,平白招人怨恨,况且那屏风也算是一件好东西,于是朝那老板微微颔首,笑道:

  “老板,您这可问错人了。说到檀木家具,您才是行家,这屏风值不值,我又怎么说的准?不过要说这上面刻的字,虽说不是《兰亭序》的真迹,我看倒也不是次等货。”

  听我这么一说,老板和那卖家都来了精神,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连旁边那看东西的客人也凑了过来。

  “这字,前十三行行距较松,后十五行行距趋紧,前后左右映带,攲斜疏密,错落有致,通篇打成一片,用笔俯仰反复,笔锋尖端锐利,时出贼毫、叉笔,极有王羲之天下第一行书神清骨秀的墨韵之妙,与真迹极为相似。若我猜的不错,应该是冯承素钩摹的神龙本兰亭序,也是难得的精品。”

  响鼓不用重锤,听我这么一说,老板心里自然有了小算盘。千叮咛万嘱咐地要我一定等着他,自己拉着那卖家到旁边划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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