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 作者:果贝

  昨是今非 作者:果贝

文案
跌宕的戏剧人生,因着一个骗局而开始,坠入悲愁中笑抹开艳若锦丽的刀锋生活。

君虽无情,奈何柔肠牵挂,

妾本佳人,难敌仇怨盖天。

到头来,无情仍被佳人误,丝萝乔木两重天。

内容标签:黑帮情仇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金凤(苏雨晴),凌森,付青云 ┃ 配角: ┃ 其它:

  01

  苏雨晴赶到车站的时候,吴晓还没到。熙来攘往的人群里,她紧张而又不安的四下张望,既要躲避家人,又要找寻吴晓,十九岁的生命里,第一次明白了惶恐的滋味。
  这一天是很普通的一天,可即便是很多年过去了,旧时伤痛已随着岁月平复在流逝中,她却仍旧强迫自己记住这一天。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这是个初夏的午后,阳光懒懒散散的投下来,别有种傭倦的滋味。虽然是一天中气温最高的时候,但对于苏雨晴来说,却瑟索得尤如置身寒冬。她不停地给自己打气:没什么好怕、好担心的。吴晓会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他会给她一个普通小女子最平凡的愿望——幸福,一定会幸福的,因为她有吴晓!
  至于父母那边,吴晓说了,过一阵子,等他们气平了,再回来斟茶认错。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一样的,也无不是之子女。爸妈会原谅她的,而她,也会得到爱情的。
  爱情!多美好的两个字,特别是,和吴晓联系在一起。世袭书香门弟的苏雨晴自适龄以来,身边从不乏追求者,可见多公子哥儿后,似乎并无视觉的麻木,否则,也不会在看到吴晓的刹那,心花徐徐绽放:就是他!
  就是他。
  很高大很帅气,不爱笑,也不爱说话,喜欢酷酷地斜着眼瞅她。每次他的眼光这样飞过来时,苏雨晴便象那次开灯时不小心让带电的灯绳弱弱地击了一下般,酥酥麻麻的感觉流遍全身。他不象一般男孩子那样老围着她献殷勤、送花送果蓝,他只是会在一块外出游玩时,不声不响地将西装上的帕结取下让她垫着坐;还会买荷兰水她喝,那是种市井小摊上不知用什么兑就的薄荷水,爹娘若是见着,别说喝,自街上遇见都要绕远点走,唯恐沾惹上蓬荜人家的俗气。可是,经他手端过来,别说还是杯清凉饮料,就算是杯毒酒,苏雨晴也愿喝。
  色不迷人人自迷,所以,她听不进父母的反对。
  “阿晴,那姓吴的说他家也是教书的,可你看他虎口上的老茧,使过枪还是锄,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才清楚。现在兵荒马乱的,帮派、堂口又多,我们规矩人家,不准去招惹那些身份不明的人。况且,你爹在教育局也算是有头有脸,苏家的女婿,家世、学历、人品,一件都不能少。吴先生那,你趁早死了这条心,爹娘是绝不会同意。”连平时宠她宠上了天的母亲也这样坚定地说,那一刻,苏雨晴知道,家里,不可能成全他俩的。
  “那就分手呗!你回去做你的孝顺女得了。”他说得轻描淡写,可是,苏雨晴舍不得。
  “再不就私奔!”他同样轻淡得就象是去城郊逛庙会,“去香港,我的事业在那边,还有个姑妈在那做药材生意,也算是富裕人家,她没有子嗣,从小就把我当亲生儿子来疼,我们去请她主婚,到时,等生米煮成熟饭,再托人向你爹娘告罪,隔个一阵子,两老气消了,咱们回来,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私奔?
  多刺激的一个词。十九个年头,苏雨晴在父母的羽翼下循规蹈矩,乍听这两字,“嘭”然一声心跳,有些害怕,又有些退缩。
  “所以,还是分吧。这个年代,虽然到处都鼓吹自由、爱情,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他嗤笑一声,一张俊脸显得格外冷峻。
  苏雨晴就是瞧不惯他那副轻蔑的模样。想她苏家本就是新派家庭,父母甚至开明到让她念书,还有什么是寻常旧式门户能做到的呢?他却偏要将她扫入另类。
  “私奔就私奔!”她赌气地说。
  他的手瞬时就握住了她。苏雨晴又是一下剧烈的心跳。那双手,那双又大又有力的手,暖暖地将自己的一双手包裹在掌心,那有些糙又有点硬的手茧无声地向她传递着男性的刚强与力量。刹那间,新潮得敢于去尝试那种苦苦的、涩涩的、名叫“咖啡”的苏雨晴,蓦然就想起了那句古词: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即便是受再多新意识形态的影响,苏雨晴的骨子里,仍是个地地道道的传统女子,渴望一生一世依赖着一个被称之为“夫君”的人,被他呵护,被他宠溺。
  就这样,真站在了车站。
  ……
  “雨晴!”一声呼喊打断了她的思绪,循声望去,吴晓正从一辆出租车里探出头来向她招手:“上车!”
  苏雨晴抱着小皮箱,有些发愣。
  见状,吴晓疾步下车,拉上她往出租车走去。
  “我们去哪里?”不是说搭车去广州,再转到香港吗?
  “广州呀,说好的。”
  苏雨晴惊呼起来:“你包车去?从宁城包车去广州?那得多少钱呵!”
  吴晓边拉开车门将她往里塞,边回答说:“傻妞,公车好晚点不说,一路慢慢摇,什么时候才能赶到呀?你老爹那有辆jeep车,一旦他发现不对追出来,说不定比警察还先追上我们。”
  他喜欢叫她傻妞。每听他这样唤,仿似是配合般,苏雨晴就傻笑开。可今天听着,她不安起来:他考虑得可真是周全、缜密!包车走,即便家里发现她私奔,也不可能追得上了。看吴晓平时大咧咧,却是连她家里有辆jeep车也是记在心里了的。
  “想什么想?”吴晓吩咐司机开车,见她在座位上频频扭动,伸手揽住她,“到现在了你又后悔吗?为着你大小姐,我可是连报馆的工作都扔了,这样回去,指不定还会被炒鱿鱼。你要说不去了吗?”
  他的脸色因她的犹豫而变黑,略带些凄苦的表情惹得苏雨晴难受得忘了其他。
  “哪有哪有,”她一迭声地说,“我只是有些担心爸妈早早地就看到了我留的纸条追上来。”
  他安慰地拍拍她的手:“那就好。你睡会吧,一觉醒来,我们就到广州了。”
  一觉醒来,苏雨晴十九年的家、亲人,就统统不见了,生活了十九的宁城也作别了!取而代之的,是这个认识了不足十九个月的男子。
  苏雨晴不敢再多想,她侧过头望向车窗外,熟悉的街景一一自眼前滑过,车驶出市区,驶过郊区,陌生的景色越来越多,阳光倒射在地上,回刺入她的眼,生生发疼。
  “吴晓!”她背着他低唤。
  男子正不停地回望着车后,心不在焉地自鼻腔里应了一声。
  “我肯和你走,自然就是铁了心跟你,答应我,不能欺负我、不许骗我!”
  没有应声。苏雨晴转回头。吴晓望过来,脸上的表情原来似笑非笑,却见已不知自什么时候始,她的泪水大颗大颗地滴落了出来。他有些愣住了。
  原来,她哭泣时,没有一点声响。
  吴晓见过很多女子流泪,有的真真哭得是如梨花带雨,悲艳绝伦。但从来没有哪个女孩,会哭得如此伤心却又没有丝毫声音和语言。瞬间,车内一片寂然,静得令他仿佛听见了泪水汩汩涌出、轻坠入地的声音。
  他扭头望向窗外,沉着脸:“你放心,打现在起,我不欺负你,不骗你。”
  汽车在蜿蜒崎岖的道路上颠簸,折腾得从不晕车的苏雨晴就差没把胆汁吐完了。
  天色渐渐入暗,夜色越浓,苏雨晴的一颗心,就如这辆车般,摇摇晃晃地坠入越来越黑暗、越来越深幽之地。为什么放着大道不走专挑羊肠小道走?看这光景,到广州定然已是子夜,加上人生地不熟,两人又该怎么办?吴晓……?她惶恐而又不安地望向他,沉沉暮雾中,只见他抿着嘴,一副冷漠轮廓。
  不知为什么,苏雨晴竟有些怕起他来。她扭扭身子,心道,等下到了广州,先找个地落脚,天一亮就给家里打个电话,或许……私奔这事,还是,冲动了一些。她有些刻意地叹口气,想吸引他的注意力,吴晓却是没有反应,于是,苏雨晴幽幽地再次长叹口气,暗自下了决心。
  凌晨两点,苏雨晴正歪着身子晕睡得迷迷糊糊时,被吴晓推醒。
  “到了?”她勉强睁开困乏的眼睛,打个呵欠,还没自恍惚中清醒过来,吴晓推开了车门,一股冰凉的夜晚风袭入,苏雨晴重重地打个冷颤。
  “下车,动作快点。”不知为何,吴晓显得很是着急,声音也再不复平时的温柔。他取下行李,付了车钱。苏雨晴听他在向司机打听去香港的车次,心里忍不住泛起怪异:他不是香港新时报的驻外记者吗,怎么会连往来香港的车次都不知道?
  思考是可怕的,苏雨晴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汗,她环顾四周,陌生的地方,头顶上有“广州车站”四个大字,然而,白日里熙来攘往、热闹非凡的车站,此刻却显得如此诡异而又狰狞,站门口孤伶伶地亮着盏灯,一排黄包车停在那,车夫们本都各自偎在自己车上打着盹,听见人声,纷纷抖擞起精神,将一双双贪婪、争斗的眼神投过来,指望着能听到要车的声音,有两人甚至还拖着车跑上前,围着他俩不停打转。好吓人!
  “师傅先别走,载我们去旅馆过一夜再说吧。”苏雨晴鼓起勇气,叫住了正要离开的司机。她想起车是宁城的牌号,也就是说司机是家乡人,在这人生地不熟之处,相比较边上这些个虎视眈眈的黄包车夫,他应该是可以信赖的吧。
  吴晓貌似亲昵地将她揽入怀里,他的臂膀是如此有力,苏雨晴使尽了全身力气都挣脱不出来。只听他对司机笑着说:“天一亮我们就可以转车去香港了,没必要浪费钱住店。你走吧,女人嘛,就爱瞎捣鼓。”
  他不能走!苏雨晴想喊,嘴却被吴晓捂在胸口处发不出一句声。耳听着汽车的轰鸣声渐渐远去,她颓然放弃了挣扎。一泄劲,吴晓也松了膀。
  “你……”苏雨晴涨红着脸,惊恐地望向吴晓。
  吴晓没有理睬她,一到广州,他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手指打个响哨,颇有气势地招来辆黄包车,将行李丢给车夫,自己径直拉上苏雨晴便上了车。
  “码头。”
  苏雨晴大骇:“我们不是等车去香港吗?到码头做什么?”她被颠簸得昏昏沉沉的大脑本能地觉察到了危险:“你……你要带我去哪里?”
  吴晓没有答话。
  苏雨晴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不敢看他,只怕那张曾经熟悉的面孔会令得自己崩溃所有的理智,宁愿失去思考也不愿失去对他的信赖。
  “吴晓,你不要这样子,我……我很害怕,求求你……”她突然说不下去了,求他什么?她甚至连他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吴晓仍旧一句话也没说。黄包车夫见惯不怪,拉着车呼呼往前跑着,车铃声在寂静的深夜响得格外碜人。
  没隔多久,苏雨晴听见了珠江水拍岸的声音,她又累又怕,却是除了流泪也不知能再做些什么。这趟路,似已将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得精光,还是换不来吴晓半句言语。她脑子里一片空白,想象不到这一天将给自己的一生带来何种变故,但仍是本能地挣扎着想跳下黄包车。见状,吴晓索性揽她入怀,外表状似亲密,实际上,无论苏雨晴怎么拉、怎么推,那只手臂却尤如铁腕般紧紧地制住了她。抓着他那一大块一大块冷硬的肌肉,苏雨晴顿悟:这根本不是文人书生的力量!
  吴晓指挥着黄包车夫在码头一处平房门口停下,半搂半拽地将苏雨晴拖下车,扬声高喊:“小四!阿威!”
  屋里闻声亮起灯,有人影闪出:“二爷,回了?”
  “哟,真带个了妞?我就说这么晚了二爷怎么会来这。”
  “不用说,又是让我们二爷那张冷脸迷住,自己贴上来的。唉,你说现在的女人,怎么就那么贱?赶明把二爷拐回来的妞编排去侍侯廖大胡子,反正她们喜欢被人糟痞。”
  两个男子说笑着替吴晓付了车钱,自他手中尤如捉小鸡般抓过苏雨晴,推搡进里面一间黑屋子,反手上了锁。
  昏噩中,听得这番话,苏雨晴死的心都有了。那个她一直拒绝承认的事实清清楚楚地摆在了面前:她被骗卖了,被她自己执意一生相托的男子骗卖到此!
  刹那间,泪水复如雨奔,她近似发疯般拍打着房门,用凄厉的声音一遍遍地喊着:“吴晓,放我出去!吴晓,你不能这样对我……”
  “没用的,他不会理你,不如省点精力想想怎样活下去吧。”一个女声在身后响起。苏雨晴惊恐地转过头,就着一格小铁栏窗外透进的月光,这才发现这间徒有四壁的房里,稀稀疏疏地坐躺着几名女子。
  苏雨晴颓然依着墙瘫坐下来,极力撑起已快涣散的精神:“你们……他是……”
  “都是被骗或掳来的,”说话那女子看上去略比她年长,虽说头发有些凌乱,但容貌端庄,“等够了人数,就装船卖去南洋做妓女。”
  南洋是哪里?做妓女?不要!苏雨晴双手抱肩,颤栗着软入冰凉的地板,她无法相信,早晨还温文尔雅的情郎,一天不到,就变成了推她入地狱的恶魔。天啊!她紧闭上眼,强迫自己相信这一切都是梦,梦醒了,她依然在自己家,倚着院子里那株香樟树,在含笑花香中,朗朗读书。
  不过是做了个噩梦而已。

  02

  天刚发白,昏睡中的苏雨晴便明白,不是梦,她真真实实地是被骗卖了。
  门锁扭开,一名男子用脚将她踢醒,嘴里嚷嚷着:“都起来,都起来,船到了,都给我上船去。”
  苏雨晴头疼欲裂,却还是一把抓住那男子的衣角:“吴晓,我要见吴晓。”
  男子甩开她的手,叱道:“什么吴晓,那是我们付二当家,吴晓,哼哼,笨婆娘,这样的假名都想不通,难怪被哄到这儿来。”
  是呵,吴晓吴晓,无人知晓。苏雨晴如醍醐灌顶,一时间,面容惨白,心上似被刀剜了般痛得连个“痛”字都呼不出来。却没等她有所反应,有人上前将她架出房间,拖曳着穿过码头,扔进一条破船的底舱。跟着,另几名女子也被如法炮制转到船舱里。一声脆响,他们锁了舱门板。
  苏雨晴听得头顶上传来皮鞋踢踢橐橐的声音,接着,马达启动,她强撑着又饿又倦的身子,攀着船壁凑到一个狭小的风口往外望。码头在江水的翻滚中渐行渐远,她已快看不见广州城了,更别提老家宁城。
  一场从未有过的真情挚爱,将她这个小家碧玉骗至南洋做妓,悔也罢,惧也罢,事实是这一切都发生了,她回不去了!
  这个结论令得苏雨晴的泪闸差点又要打开,她死死地咬住下唇,以至鲜血都涌了出来。不要哭,哭也没有用,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冷静,冷静,要活下去,活着逃出这里,活着将那个“吴晓”绳之以法。她想多一点爸爸妈妈,想多一点同学、蜜友,想多一点校园和阳光,生活,是应该那样过的。
  所以,一定要逃出去。不能让生命中的一个错误,毁了全部。
  再次深呼吸,感觉胸口涌上了些勇气,她开始回忆给爸爸妈妈留下的那封信,里面的内容能牵引着他们拯救自己吗?信上她说是要跟吴晓去香港,他们也一定能找到那个出租车司机,会顺藤跟到广州,可是……苏雨晴的心口骤然揪紧,吴晓!狡诈的吴晓也知道他们会跟来广州,所以,他故意问司机去香港的车次,故意一再强调去香港,那样,父母肯定会追错方向。
  香港,等父母在香港扑空时,她说不准已在南洋的妓竂出卖肉体了!
  苏雨晴的血渐渐变冷,绝望尤如根长在春天里的爬藤,快速地漫延过全身。难道,人生真的就这样了?一辈子,只为一个错误作代价?
  不允许!宁死不从!
  “宁城人?”这群似乎都已知结局、恹恹无语的女子中,传来一个声音,苏雨晴听出了是昨晚那名说话的女子,循声望去,果然是她,坐在不远处,带着关切的表情问。
  苏雨晴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听你口音象,我父亲也是宁城的。你叫什么名字?”
  “苏……”她犹豫了一下,缓缓吐出,“雨晴。”
  “被他们二当家骗来的?”女子脸上有些嘲讽。
  苏雨晴脸色赫然,想起昨晚那两个男子的奚落,心里一阵绞痛,错付情爱,也怨不得人羞辱、讥讽。
  “付青云是飞龙帮的拆白魁首,多年来栽在他手上的女子,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事已至此,没必要为难自己。”
  女子淡淡两句话,几乎又要惹出苏雨晴眼泪两汪,这一天一夜,对她来说,无疑是天堂到地狱的转折,本是连自己都不能原谅的迷恋,让她这一说,轻而易举地幻化成了委屈。
  她哽咽起来。
  女子挪身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不要哭,哭也没有用。”
  “你呢?你又是怎么到这里的?”苏雨晴抽泣着问。隔得近些,她这才看清女子容颜,倒也真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最难得的是,举手投足间自有股子从容淡定,令得苏雨晴的情绪也慢慢恢复了平静。
  “我家本来一直在广州做玉石生意,飞龙帮引诱我爹爹染赌,赔了家产不说,还卖了我抵债。”
  “警局就不管这些伤天害理的勾当吗?”
  女子嗤笑一声:“如今军阀割据,局势混乱,警察?警察还不是谁给他们钱就帮谁,哪管你是白是黑。”
  苏雨晴气馁,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是好。倒是那女子似乎颇为豁达,她拢了拢头发,起身用力拍打着船板大声地喊:“给不给人吃饭呀?饿死我们好拿尸体去卖吗?”
  不一会,甲板打开,自上扔下了十来个馒头,却没人答话。
  女子捡起馒头,挨个分发给舱里的人,一边发一边说:“不管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命运等着我们,不管还会不会有良人出现,各个儿呀,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爱惜各个,是啵?”
  她这话又引来舱里一片啜泣声,想象到来日如期的苦难,无人不泪垂。
  “你真的愿意去做……?”苏雨晴还是吐不出那个字。
  女子笑笑:“不愿又如何?落在这帮人手里,只怕没人敢说个不字。”
  “我们一起想办法逃出去。”苏雨晴急切之中,情不自禁地抓住她的手。
  女子顿了顿:“逃出去,怎么逃?”
  “我一直在听顶上的脚步声,算来他们也就四个人,我们这里有九人,等船一靠岸,大家分头跳水或逃跑,九个对四个,总可以跑五个,被逮着的,”苏雨晴黯了神情,那当中,也可能也包括自己,可总比束手待命的好哇!她咬咬牙,“那就自求多福吧!”
  苏雨晴这话引起了其他女子的注意,个个都重新睁大了希翼的眼睛望过来。
  女子认真地看着她:“你真想逃?飞龙帮在南洋这一带出了名的心狠手辣,逃得掉也就罢了,逃不掉的话,他管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何况,这是飞龙帮的地盘,逃得了今天,指不定明天就被逮回来。”
  “可总得一试呵!或许,你们可以认命,我不行!如果逼我进青楼,我宁愿死。”苏雨晴坚定地说。
  其他女子本来恹恹然似已真认命的,听了这话,相互间窍语开来,有两人甚至还站起来打量环境,寻找突破口。
  女子拿起个馒头,剥去沾了土的皮,递给苏雨晴:“傻女,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下去,才会有希望。”
  苏雨晴接过馒头,虽然饿得前胸贴后背,却还是没有吃的心境。她凄楚地摇摇头:“我爹爹在公门做事,讲究的是脸面名节,如果我真进了青楼,传回老家,只怕流言立马便会逼得他老人家吞枪自杀的。我笨、我蠢,那是我的错,大不了以死谢罪,我不能因此害了我爹娘啊。”
  女子不再说话,静静倚着船壁而坐。苏雨晴发了会呆,又流了会泪,想着终还是未到最后关头,看看那个馒头,慢慢地,张嘴咬了下去,合着泪水,艰难咽下。
  不久,有浓重的海腥味飘进,苏雨晴的心也跟着飘入苍茫的大海,她看不见彼岸,只知道,一定要倾力一搏,自己犯下的错,自己弥补。
  也许是中午时分了,甲板上的人开锁又扔进来一些干粮和淡水。那女子嚷嚷说底舱里空气不好,胸闷难受,要求给大家上甲板去放放风。于是,舱门又打开。
  女子带头钻出去,苏雨晴紧跟其后。这厢才想起一直忘问她的名字:“你怎么称呼?”
  女子转头,半个身子探在舱外,阳光在她脸上镀上了层金黄,晃得苏雨晴看不清楚她的笑容。
  “燕子!”
  燕子。
  苏雨晴一上甲板,便看见吴晓,噢,不,应该叫付青云,他正站在不远处与一名男子说话。满腹羞怒伤疼瞬时翻乱了强抑的镇定,苏雨晴直直走过去,充耳不闻边上的喝叱声。
  “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她的声音发着颤。
  付青云有些愕然她的执着,却仍是副懒于与她说话的神情,他扬扬手,边上的男子立马拖了苏雨晴欲下船舱。
  苏雨晴拼命挣脱开,扑将过来,双手抓住付青云的胳膊,凄声问:“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待我?这就是为你放弃父母亲人的下场吗?你有没有良心,有没有象我这样真心实意地爱过?”
  海风吹得她的长发散落飘零,丝丝缕缕拂过付青云的脸颊,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紧接着,他淡了表情,双手用劲掰开苏雨晴的手,递给边上的男子,转身欲走。
  “吴晓!”苏雨晴大声叫唤他曾给她的这个名字,使出了全身气力再次挣脱出来.她迈步扑到他身边,哭着自背后环抱住他:“不要这样残忍,我爱你,你答应过要好好待我的!”
  怀里的这个身体僵直而冷硬,他终于转过了身,附在苏雨晴耳边,一个字一个字、清清楚楚地说:“下贱的女人我见多了,没见过你这么贱的。让人卖了还说爱,你说你哪点象千金大小姐,分明就是个离不开男人的贱货!”
  这番话凝成一把犀利的匕首,直刺入苏雨晴心口,她的脸色刹时变得尤如死人般惨白。她怔怔地望着吴晓,看着他俊朗而又冷傲的面孔上写满了不屑、轻视。
  苏雨晴终于是完全地绝了望。
  一天一夜的惊恐,汇着这刻的哀绝,令得她眼前一片天旋地转,软软地倒了下去。
  醒来时,依旧躺在昏昏暗暗的船舱底。她大大的眼睛望向头顶上的甲板,不再哭,也不再闹,就这样静静看着。良久,弱弱地问了声:“燕子,你知道什么时候到南洋吗?”
  “应该是明天早上。”
  苏雨晴摸索着坐起:“有没有吃的?”
  边上有个女子递过来一个馒头,她低声道了个谢,也不管馒头脏不脏,拿起便往嘴里送,干涩的面食堵在喉咙处噎得她几乎喘不出气,却还是一口接一口地吃。
  燕子拿了小半碗淡水给她,苏雨晴红着眼,感激地冲她点点头,却也没说话。喝完,她靠着飘飘摇摇的船壁,双手抱腿,踡成一团,睡了下去。
  还有一个晚上,她得补充并保持体力、精神,明天……就赌明天了。
  昏沉沉睡到身子随着船舱猛地一震,苏雨晴惊醒,她望望窗外的亮色,知道应该是船到岸了。
  “姐妹们,醒醒。”她扬起头,挨个唤醒舱里的女子,一张小脸在微弱的光亮下显露出满荡荡的坚定,“呆会一上陆地,趁他们不注意,我们两人一组分四个方向跑,跑一截后再分岔跑……”
  她低声而又急迫地讲述着逃跑方案,女子们围拢了过来。
  “燕子?”苏雨晴的目光搜寻着这条船上她唯一的朋友。
  “在这里。”
  “我俩一组好不好?要死一起死,能活下来的话,你若是没地方去就跟我回宁城,从此后姐妹相待……”
  燕子一边听她说话,一边往舱门口走去,她用力拍打舱门,上面传来暴喝声:“找死啊!”,跟着,门被打开,见是她,外边的男子没了声气。
  燕子慢慢爬上甲板,半个身子探回来。天色尚早,阳光还未出来,所以,苏雨晴看见了她半是怜悯半是嘲讽的笑。当苏雨晴的心正慢慢向谷底沉入时,听见她说:
  “叫阿威去找条长麻绳来,挨个把这几个妞绑成串。这趟还遇着个拎醒的雀儿,我要没来的话,只怕都已经飞光了。”
  四周一片惊呼。苏雨晴手足冰凉:“你……你竟是……”
  “是呵,我在飞龙帮排行十一,玉红楼的燕十一娘正是区区在下。每趟货都有玉红楼的人安插其中开导那些路上想不开的妞,这一趟,哼哼,看来,飞龙帮的运数也就是苏小姐的劫数耶。不好意思啦,苏小姐,不过,你最好放聪明些,乖乖跟我们走,否则,我可不敢保证你苏小姐挂牌玉红楼的新闻什么时候上报纸头条哟,到时候,送几张到宁城苏府……”燕十一娘没再往下说,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上了甲板。
  原来,什么都是假的,爱情是假的,友情是假的;原来,什么都可以被出卖,爱情可以被出卖,友情可以被出卖。

  03

  这是哪里?
  一辆简陋的三轮卡车,载着苏雨晴在内的八个女子行驶在喧嚣、肮脏的街道上。青天白日下,几乎没有人对紧缚在她们手上的麻绳表示惊诧,偶尔有两个投来怜悯目光的,也在看到边上黑衫花裤、凶神恶煞的几名男子后,赶紧闪躲开了眼神。果然如燕十一娘所说,不管这是哪里,总之是飞龙帮的地盘,无人敢惹。
  天气很热,空气中流淌着潮湿的海水气息,街边的建筑多是欧式风格,行人也是肤色各异,街旁的招牌有中文也有英文,这使得苏雨晴一时之间也说不上来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不过,即便知道又能如何呢?她的爱情和友情统统葬送在了汪洋大海里,踉踉跄跄步上岸的那一刻开始,她孤独得,只剩下了自己。
  付青云与燕十一娘坐在前排,两人低低地不知在说些什么,他回过头来,目光自这堆女子中扫过,状如无意地看了看苏雨晴,继而转回去笑了起来。苏雨晴明白,他们又在嘲笑她的幼稚和愚蠢!她抿紧了嘴,再也流不出泪的眼睛木然无神。
  颠得七荤八素地,三轮车终于停在了一幢典型的中式楼房前,长木房匾用江南精细的雕工显露出青楼特有的风韵,上有烫金大字:玉红楼。
  男子们吆喝着下车,有丫环和伙计自屋里迎出来:
  “十一娘回来了。”
  “这趟辛苦了,十一娘。”
  “哟,二爷终于回来了!留下来用膳吗?”
  ……
  燕十一娘伸个懒腰,拿出了老鸨的架式,颇有些嗔怪地看着付青云说:“还说这趟没生意,当是去接二哥讨个乖。哪晓得撵回这么多雀儿,可是愁累不死我。算了啦,瞧着大家伙也是为玉红楼好,阿宝,叫人去请森哥晚上过来,今个我派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环应声脆答。
  接着,她指指那堆女子:“安排她们梳洗,吃饱喝足养好精神,等着森哥来发落。我也得赶紧去把这臭哄哄的一身洗了的。”
  说完,她正要抬足进屋,又似想起什么般扬手招来那个叫阿宝的女孩,指着苏雨晴,挑眉道:“这位苏小姐可是个拎醒角儿,你给我睁大眼睛贴身伺侯。”
  苏雨晴一双空洞的眼睛正不知望向何处。她由着那个阿宝自男子手中接过拴着一串女子的麻绳,象牵牲口般牵着她们进屋。
  浓重的胭脂味、香粉味扑面而来,苏雨晴生生打个寒噤。早晨的玉红楼除了几个佣人在打扫外,冷清而寂寞。她上下环顾一圈,低下眼眉,跟着这群人步入后堂。
  绑着的绳子被解开,勒得已现青紫的手腕骤然痛起来,有毛巾扔过来落在肩上,耳边传来阿宝的喝呼声:“进去,进去,给我好好地把皮相搓出来。”
  有女子哭起来,阿宝眼一瞪:“怎么着,怕?叫两个伙计陪着洗好不好?”
  也就是个比自己小不了两、三岁的小女孩,眉角间都尚未褪去稚气,偏就摆出付凶悍无比的模样。想自己似这般大时,还赖在父母膝下撒娇,人家却已谙了男女之事。苏雨晴低叹口气。
  “你,就是你,”阿宝继续瞪着眼,用手指着苏雨晴,“叫什么来着?十一娘交待了的,跟我来。”
  她架式十足地将苏雨晴单独带到隔壁浴房,屋子里只有一个大木浴桶。有人进来倒进开水,将舀瓢和衣物放在一旁,待到弄好,阿宝冲苏雨晴努努嘴:“脱啊!”
  苏雨晴惊愕,当着人面洗澡?自懂事后她就没过这种经历了耶。
  “你是……是不是……”她期期艾艾地说。
  “回避?”阿宝打断她,冷笑起来,撇撇嘴,“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脱!”
  苏雨晴涨红了脸。
  “你想我叫两伙计来帮你脱?”
  苏雨晴定定看着阿宝,终于,她慢慢解开衣衫,褪去已经又脏又臭的长裙,解肚兜时,手略微颤抖了一下,还是咬咬牙,一把拉开系绳,当着阿宝的面,裸身跨进木桶。水汽氲氤,很快在她脸上凝起珠雾。
  身后传来阿宝啧啧声:“果然是付好胚子,一会得告十一娘去,别稀里糊涂给卖糟蹋了。”
  阿宝瞧着这姑娘的自尊已给自己击溃下来,便悠悠闲闲地坐到一旁嗑起了瓜子。苏雨眉见这浴房里桌椅、零食、茶水一应俱全,心里有些明白不单是新人洗沐那么简单,总是会有人坐在这里用刀子般的目光剥去人性中最后的一丝尊严。除非死,否则,躲不开逃不掉避不了。
  她不要死,她要活下去,所以,她不躲不逃不避。
  这是苏雨晴来玉红楼的第一天。
  洗过澡,换了她们准备的一套素裙,阿宝又将她和另几个女子带到后院的一间大通铺里,老练地说:“你们暂且在这休息,等十一娘分派后,再另定房间。我把话说在前头,玉红楼是沙槟的红牌楼,在这里做,保证你们吃香喝辣、穿金戴银,样样少不了,可谁要是想不开,做些个傻事出来,死了倒是你的幸事,死不了,哼哼,那就等着慢慢领教我们十一娘的刑罚吧。”
  沙槟,南洋沙槟,苏雨晴记住了这个地名。
  又有女子开始啜泣。许是习惯了的缘故,阿宝看都不看一眼地抬脚离去,留下三个伙计监守着她们。
  苏雨晴没有哭,她最后一滴眼泪已经带着永远也忘不掉的咸涩,溶入大海,再也捡不回来了。她选了个最里面、离那三个伙计最远的铺位,一头倒进去,弓着身呼呼大睡。
  这一觉一直睡到阿宝进来摇醒她。
  “姑娘真是和别的女子不一样,”阿宝从未见过新姑娘有象苏雨晴这样既无悲伤也不惶恐的,“难得能睡得这么香,快些起来吧,十一娘叫都去偏厅。”
  苏雨晴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看见窗外已入黑,想是这一觉已睡了个通天,倒还是有些佩服自己。她捋了捋头发,见着桌子上有些糕点,也就不客气地拿着吃了起来。
  真是饿了。她狼吞虎咽地咽下几块点心,见其他女子已被推攘到外面,怕着短褂伙计的“熊掌”落在自己身上,赶紧拍拍手,理好衣裙跟上了队伍。
  入夜后的玉红楼灯火辉煌。养足了精神的苏雨晴此时才有了观察的兴趣,她四下张望,瞧出来是很典型的中国天井围院,前楼后屋,两边应该也是姑娘们的房间,中间亭台楼榭、天井假山,此刻,在大小灯笼点缀下,靡靡迷迷地畅流着青楼特有的气息。远远自前楼传来音乐声、嬉戏声,走得近些,听见一个曼妙的女声在翻唱古词《一剪梅》:“……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声音低婉缠绵,倒也将那种相思情难了的词韵绎得是淋漓尽致。想不到,青楼之中也有这般才情女子,苏雨晴暗自有些讶异。
  “算起来,十一娘也有些日子没亲自出来唱曲了。”边上一个伙计说。
  原来,是燕十一娘在唱歌。
  阿宝撇撇嘴应道:“二爷走了多久,十一娘就有多久没唱了。这会儿,肯定是二爷来了。哼,她整天说我们要多学洋文,侍侯洋主子,呆会倒要问问她去,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二爷,付青云?这名字象是把无处不锋利的刀,触一下,便鲜血直流。苏雨晴皱了皱眉,赶紧又掩饰着咳嗽一声,恢复常态。
  一群姑娘进屋时,恰好一曲歌唱完,屋子里响起了喝彩声、鼓掌声。藉着这空当,苏雨晴偷眼打量屋里人,只见七、八个男子包括付青云在内围桌而坐,对门首座上的男子约有三十岁,一张历经沧桑的脸似为刀雕般极富轮廓,他吟吟笑着,面上的表情温温和和,一双眼睛却是锐利无比。
  “……叫人去请森哥晚上过来,今儿个我派了……”苏雨晴想起燕十一娘白天说的那句话,直觉地相信,他就是那个“森哥”。
  “十一妹的小曲是越唱越有味了。”边座上有男子边拍掌边赞叹道。
  酒红色斜边排襟扣小短衫,下罩一件藏青色弋地长裙,此刻的燕十一娘容光焕发,哪还有半分船上的穷泊相。她没有多说客套话,看见阿宝她们,眼神略一示意,阿宝自是心领神会地让姑娘们围着桌子排成弯月状。燕十一娘含笑自边上的丫环手中拿过酒壶,走到森哥身边,一边给他上酒一边说:“刚从广州带回来的新姑娘,全是清倌儿,想听听大哥的意见,看是充实咱们玉红楼,还是调教好了之后送到总督府去。”
  听到燕十一娘最后一句话,苏雨晴打了个寒噤,她看看周围这群依旧茫然无措的女子,明白了没有人知道“总督府”这三个字的意义。南洋群岛很早以来就是英殖民地,所谓的总督府里,几乎全是洋人。难怪飞龙帮可以在当地只手遮天、为所欲为,他们分明就买通了政府。
  侍侯洋人,让父亲一向深恶痛绝的洋鬼子压在自己身上?苏雨晴只觉耳边嗡嗡作声。她看见那位森哥打量的目光扫射过来,所落之处,无一人不觉凉气飕飕。
  那人略作沉吟,看着坐在身侧的付青云说:“老二为着我和仇敬丹翻了脸,在外吃了大半年的苦;锡矿工人闹事,老五差点被扔进了炉子里。兄弟们都不容易。十一妹,我知道这批雀儿是你亲自解压回来的,你看能不能把这亏吃到底,将她们打赏给自家兄弟?或开苞,或作妾,由着他们高兴就好。当哥哥的在这也搁句话,只要有我们哥几个在、有飞龙帮在,玉红楼在沙槟的地位,永无他人可及。”
  这番话说得一桌人的眼都红了来。燕十一娘咳嗽一声,拿帕点了点颊,柔声道:“大哥这话说得可就见外了。别说是几个笨丫头,就算是玉红楼的红牌姑娘,哥哥们但凡有入了眼的,直接带人走就是。阿宝,给姑娘们挂牌,等几位哥哥挑好了叫丫环引到楼上自行喝酒、快活去。”
  一排女子瑟索着挤成一团。苏雨晴咬咬牙,拇指指甲死死地掐入掌心,她看了看桌上那几个已经色欲迷眼、跃跃欲起的男子,看了看自己恨不能剥皮噬肉的付青云,看了看周围几个孔武有力的伙计。终于,鼓起勇气,僵直着身体走到那个森哥旁边,带着比哭还难看的笑,一字一句、生硬地说:“森爷,小女子今晚,想伺奉森爷!”
  四周抽气声、鄙夷声、惊呼声四起,苏雨晴感觉到汇集在身上的诧异的、轻视的、嘲笑的目光尤如一道道利箭,穿骨破肉,密密麻麻,不留丝毫缝隙地,将原来那个自己刺得个粉碎,了无痕迹地消失在了这个纸醉金迷的青楼淫窟里。
  屋子里有那么几秒钟的沉静,接着,那人笑了起来,他一笑,带动着桌上的人也跟着笑起来,燕十一娘笑起来,边上的丫环、伙计笑起来。
  那人大抵觉得此事甚是有趣,越笑越大声,边笑边说:“好好好,你也算是有点眼光,可你知不知道我凌森已经有两个小妾……”
  “我愿意做第三个。”苏雨晴抢话,她想快点结束自己在这里蹩脚的表演。
  耳边的嘲笑声更大。燕十一娘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哎哟,我的天啊!森哥,照这丫头的法子,你的侍妾只怕都可以再开家玉红楼了。”
  苏雨晴紧咬牙关、面容坚定地望着凌森。在这群看多了妆颜与蜜语,也习惯了哄逗与敷衍的恩客眼里,她稚嫩得可以说是亵渎了“表演”二字,偏生她就是敢演。站在那,恐惧得连嘴皮都在发抖,却连每个毛孔也写满了认真。
  不用问谁,凌森一眼就看出来她是个清倌。抿口酒,咂巴咂巴嘴,饶有兴趣地回忆起自己征服的女子,主动的有,被动的有;配合的有,被□的,也有。真还没遇上个明明又怕又恨,却要放手一搏的雏儿。他倒让这女子撩起了些兴趣。
  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凌森又抿口酒,老白干在心胸里燃起了一把火。“叫什么名字?”他问。
  苏雨晴一滞,继而回答道:“金凤,金子的金,凤凰的凤。”
  燕十一娘与付青云对视一眼。
  金凤?好恶俗的化名,不过,蛮有些意思的。凌森笑笑,放下酒杯,冲燕十一娘做个手势。
  “阿宝,”燕十一娘扬声唤道,“带金小姐去森哥的厢房候着。”

  04

  我是坐在这等他好还是上床等好?
  我需不需要先脱衣服?
  他进来的时候我是不是装睡要适合一些?
  坐在凌森房里,苏雨晴状似无恙地捧着一杯茶,太阳穴上的青筋突突地跳出来,扯着手筋控制不住地抖,圈圈点点地荡开杯里的茶水。她无措地搓动着手心里的茶杯,想不出该如何在即将来临的劫数中,将命运的航向尽全力向最好的方向偏靠。
  空寂的房间里不时飘过楼下传来的划拳声、笑闹声,她有些企盼那个什么凌森能就那样玩过、醉过之后,忘记掉她的存在,让她可以清白之躯完完整整地奉献给生命中那个心甘情愿执手百年的少年朗。还可以吗?与一个温儒的良人举案齐眉,花前月下,吟诗作画,一起担负起岁月中的快乐与忧伤,一起变老,生同衾死同穴。可以吗?
  门突然“吱呀”一声,响落在心坎上,一双脚踩着她的希望象个肥皂泡般破灭在眼前沉沉的人影里。
  “你?”男子略有醉意,看见她时一愣,眉头刚皱起,又似回想起来般笑开,边往床上走去边说,“那个……金什么?给我倒杯茶来。”
  “金凤,”她喃喃地又报了遍这个对自己来说也是陌生异常的名字,吸口气,勉力撑着站起。如果,一切都无可避免,那么,就让恶梦快去快来吧。
  凌森喝多了酒,头有些晕,他坐在床边,恍惚中只见那女子娉娉婷婷走过来。她穿着玉红楼清倌儿的素花裙,高高的、瘦瘦的,茶在手中,手在胸前。胸前?他想起她迫切地说“我愿意做第三个……”呵呵!凌森忍俊不禁。
  呷了口茶,将杯子放到一边,他懒懒地问:“多大了?”
  “十九。”
  “哪里人?”
  “……”
  凌森的眼瞪了起来。
  “广州。”她微微一颤。
  “以前做什么的?”
  “念书。”苏雨晴低下头。
  “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爹,娘。”苏雨晴的眼睛泛起了红润。
  “想回去吗?”
  苏雨晴猛地抬起头,见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与燕十一娘如出一辙。于是,心慢慢凉开,淡然说:“想不想都回不去了!家里,容不得……”
  她的话没说完,凌森却是懂的。拿家门颜面威胁新姑娘,这是燕十一娘最阴绝的一招,难得是这女子能通透如斯。他玩味的神情里带上了几丝认真,看她形单颜素,面容虽憔悴,却于结郁中隐含着熠熠的坚强。便是这一点点与其他女子的不同,令得凌森的兴趣又浓了几分。他仰入床中,翘起脚。
  苏雨晴有些愕然。
  “给我脱鞋。”女孩显然不会侍奉人,他只好自己开口。
  苏雨晴一震,瞬时间心念百转,分不清是羞是惧,下定了千百次的决心在他这个暗示下分崩离析。
  “怎么着,后悔了?也行。你出门,右转,下楼,叫十一娘换个姑娘上来。”凌森调侃道。
  “没有。”苏雨晴深吸一口气。凌森是飞龙帮的龙头老大,唯有依附上他,方能绝境逢生,更何况,就算她拒绝了他,燕十一娘又怎么可能让她拒绝大厅里那群色欲熏心的恩客呢?真应该谢谢老天爷在这种境地之下还给了她选择的权利!想到这,她咬咬牙,双手抱着他的腿慢慢将皮鞋脱下。
  瞧着她那副“壮烈”无比的模样,凌森憋笑憋得都快喘不过气来了,他从没想到自己也会有顽皮心,可是,看着这个笨笨的、呆呆的女孩,他忽然觉得,有个人能捉弄,也是件很快乐的事。
  鞋脱了,女孩复望着他,她全身从上到下都写满了“顺从”,可从下到上都不知从何做起。
  凌森笑着噜噜嘴:“脱衣服!我是不喜欢动手的,你自己脱。”
  苏雨晴闭上眼,照他话一颗一颗地解开自己襟前的盘丝扣,衣裳、裙子、肚兜……她的身体褪去了最后一丝遮掩,就这样□着站在夏日的子夜,瑟瑟发抖。
  “睁开眼睛。”凌森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他扭扭身子,强捺下生理欲望,享受着另一种从未有过的顽愉。
  苏雨晴扑闪着睫毛,异常艰难地将眼睛睁开一小条缝。甫一看见自己的裸体,她大羞,双手自然而然地抱遮在胸前,两腿瑟索着合拢紧闭。
  如此动作令得凌森全身的热度高了几分,他咽下口唾沫,哑声说:“喝口茶。”
  苏雨晴不明就里,却不敢违抗他的吩咐,只得一只手遮也遮不住地挡在胸前,另一只手端过已经变冷的茶水,抿了一小口,“咕嘟”咽下。
  凌森气结,就没见过这么蠢的女人!
  “你……我是要你含一口在嘴里。”
  苏雨晴只好又端起茶抿了一口。
  “喂我!”他亮出一个充满诱惑的笑容。
  闻言,苏雨晴吓得“咕嘟”一声,将那口茶又吞下了肚。
  凌森气恨至牙痒。
  “我再喝。”凌森的脸色由红变白,由白转青,苏雨晴很自觉地指指茶杯,再次抿含一口。
  看到女孩鼓着腮邦,胸口一起一伏地匍匐着爬上床,凌森觉得体内的那股灼热已快燃裂成火了,他张开嘴,等待着与她一起含暖那口冰凉的茶水。
  ……
  “你把茶水喂进我鼻子里了。”凌森冷声对贴在面前的那人说道。
  苏雨晴惊骇睁开眼,乍见睫毛前的脸,吓得“扑哧”一声将口中的茶水尽数喷了上去。
  凌森呻吟,唯觉二十九年之最失败便是今日。若是面前有一把枪,他只怕忍不住会杀了她以保全自己的“名誉”。
  女孩蹦跳着扯过枕巾擦拭他脸上的茶水,胡乱擦了两把,一看不对,放下又准备另外去拿手巾。
  “够了!”凌森咬牙切齿说道,一把抓住她。掌中她的手腕冰凉且发着抖,令到他有些怔然。
  “森爷,”苏雨晴静下来,跪在床上,垂着头,“我……终归是第一次,您多包涵,别见气,也别不要我,往后,往后我多跟姐姐们学就是。”
  她的声音里带着些鼻音,低婉哀怜,凌森不说话,她也就跪在那动也不动。寂静中,凌森看见什么都没有动,却很奇怪地听见了水花绽落的轻响。他拿起那条枕巾擦干脸上的茶水,一把拉熄床边的灯绳,环手将她扑倒入床。
  “你总是……得给着我的。”他趴在她身上,附到耳侧,半是解释半是告之般。边说着,边脱下衣服将□贴在她冰冷僵硬的小腹间摩挲,还未等苏雨晴反应过来,他一个挺身,忘乎所有地进入了她的体内。
  苏雨晴之前所有的犹豫、痛苦,包括幻想,就这样猝然地统统埋葬在了那片撕裂中,她一声尖叫,手指用力地抓紧了被子。清冷的白月光自窗外投进来,将凌森的影子层层压入她眼眸。这就是苏雨晴的第一次!刚刚还苦恼要怎样去迎合、怎样令到他满意,这一下,都不需要了。
  这是他的王国,打从苏雨晴站在他面前伊始,便意味着她承认了他的统治,所以,痛不痛,直不直接,都没意义;他喜欢,才最重要。
  ……
  天色亮白,凌森醒来,慵懒地打个呵欠,坐起身,忽见窗边有人影,猛地一惊,再细看,原来是苏雨晴已经洗漱完毕,正定定地倚那。
  “早!”她素面朝天,欠欠腰,斯斯文文地向他致了个礼。
  小酸丁!凌森是江湖人,见她这般周全,反倒浑身都不自在。他暗笑一句,正准备下床,却见零乱的枕被上,星星点点布着些暗红,不多,远远低于他以往带上床的清倌儿的出血量。
  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挣扎、反抗。
  她自第一次始,就把对自己的伤害降到了最低。
  “要吃点什么?”她走过来,脚步还是有些艰涩,一抹勉强的笑容摇摇欲坠地挂在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上。
  凌森摇摇头,一边套上衣服一边说:“我得回帮里去了,等十一妹起床你自己去找她用点药……”
  “你……你不带我走吗?”苏雨晴惊惧地抓住他的手臂,紧张得连指甲掐进了他的肌肉里都不知道。牺牲了那么多,还是逃不掉卖笑的结局吗?
  “不了。”凌森复摇摇头。这丫头虽有些稚笨,可颜丽质清,有十一妹悉心调教,过些时日,必是玉红楼的头块红牌,偶尔来玩玩便也是了,没必要挖自己帮中姊妹的墙角。话音刚落,只觉手臂吃痛,他颇有些恼怒地盯向她,正待喝骂两句,甩手而去,却在她凄楚的面容前嘎然止住。
  “求求你,带我走好不好?我什么肯做,求你,带我走,我会一辈子都忠诚于你,求求你啦……”
  苏雨晴只觉绝望的浪潮已经快将自己整个人都吞没了,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用,只好一遍又一遍语无伦次地哀求他。
  这女子可以帮玉红楼赚钱,玉红楼赚钱,就等于飞龙帮赚钱,飞龙帮赚钱,就等于自己赚钱,没理由真带她回去,不仅赚不到钱,还要供她吃穿,怎么算都是笔赔钱买卖。再说了,家里那个阿冉虽是侍妾,仗着是总督府史密斯先生所送,吃起醋来连十一妹都得让她三分,这要连鸟带笼拎回去,只怕玉红楼又有些个日子不得安宁了。左思右想,凌森摇摇头:“不……”
  苏雨晴无声无息地跪了下来,抱住他两条腿,哽了声音,却清清楚楚地说“森爷,您今日带了金凤走,金凤这条命也便就是您的了。打从今儿起,金凤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永不背叛森爷。若违此誓,甘愿受人辱鬼欺,世世为娼,永无超生之日。”
  闷湿的亚热带空气在阳光的烘烤下自窗外流入,凌森原本还觉得热来有些透不过气。听了苏雨晴的誓言,没由来地,他打个寒噤,已滚到舌尖的话似被冻住了般再也说不出来。
  “求你,求求你!”苏雨晴仰起小脸看着他。
  凌森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想不通是什么样的信念,撑着一个女子可以发下如此毒绝的誓言。单单只是不想呆在青楼吗?
  无论如何,他换了话:“自己把东西收拾好,我去给十一妹吱一声……”
  苏雨晴颓然瘫倒,涔涔汗水大颗大颗地自脸上滴落。谢谢,谢谢!她在心里一遍遍地默念,能出去就好!逃开这个淫窝,才意味着有希望。

  05

  “你要带走金凤?”
  燕十一娘有些不敢相信地重复了一遍凌森的来意。别人不了解这个飞龙帮的龙头老大、她的结拜大哥,她还不了解吗?他打小醉心权势霸业,十四岁时就领着街头一帮甚至有比他还大的泼皮四处争抢地盘,多年来与帮中弟兄从帮派势力过渡到产业经营,各种黑白生意同举且越做越大,他最喜欢的就是斗战江湖,斗战难以拉拢的军阀、难以吞并的帮派。至于女人,不过是他解决生理需要的工具罢了,何曾在心中留有半分地位。大侍妾徐阿冉是总督府洋人送的,他不要也得供着;二侍妾玲珑心计是有,偷偷地怀了他的骨肉上位,奈何造化弄人,孩子终归流成了一摊血,自己好算不算地做了侍妾。
  对凌森而言,没一个女人是他放在眼里的,或许可以这样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拥有一个女人。所以,他这次开口,显得格外突兀。
  “大哥喜欢这丫头?”她试探着问。
  的确也还只是个丫头。想到她那傻傻笨笨的样子,凌森笑了起来。对着十一娘,却摇摇头:“谈不上喜欢,她求了我半天,嫌麻烦,只好答应她。”
  你若不愿,哪个女子能求上你半天?你若真觉得麻烦,只怕她此刻已经在柴房里被鞭子抽得死去活来了。金凤,苏雨晴?燕十一娘的脑子里浮现出那个在船上抱着付青云哭喊着说爱他的女子,一时之间,说不上为什么,却是有些犹豫。
  “十一妹,我知道随随便便开这个口太亏着你了,这样好不好,我照规矩赎……”
  这话都说了,还能不放吗?燕十一娘叹口气,打断他说:“森哥,我是那号人吗?人,你想带走就带走吧,只不过,”她有些想把苏雨晴的底细告诉凌森。话在唇边打个旋,终还是决定先问过付青云再说,“也罢,先就这么着吧,哪天她若是冲撞了森哥,还请你打发回来我替你教训。”
  言下之意,你要是玩腻了,就让她回玉红楼吧。
  当晚入夜,十一娘打了盆热水,一边给付青云洗脚一边絮絮地将凌森要人之事告诉了他。付青云大半年没在沙槟,一回来凌森就把锡矿厂给他负责,这两天正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工夫听十一娘碎牙。他不耐地挥挥手:“苏雨晴,苏雨晴,打从把人交给你,就没让我省过心,昨天是你让她见大哥的,今天也是你把她送给大哥的,还能说什么?一雏儿而已,哪来那么多故事!”
  “那样,需不需要告诉大哥人是你带回来的?”十一娘出了名的泼烈,也只在对着付青云时,才如此柔顺。
  他冷眼睨来:“你还嫌着故事不多咋的?”
  “还有,”付青云又补上一句,“她不喜欢叫金凤吗?再以后,苏雨晴这名,也都别再提了。她现如今是大哥的人,能忘的,都忘了吧。”
  能忘的,都忘了吧!
  只是,不知道以前的苏雨晴,现今的金凤,能不能忘。
  凌森将她带回府邸后,也只是叫来徐阿冉、玲珑,简单地作了个介绍,交待几句。之后,跳上车自忙自事去了。
  面对突然之间多出来的“三妹”,玲珑倒还比较沉得住气,一直好脾气地笑着。徐阿冉却是气结得跳脚:“又是燕十一那娘们做的好事!平时拉着森哥喝喝花酒、遛遛雀儿,我也就算了,这好,连鸟带笼送上门来。瞧着我徐阿冉好欺负是不是?珠儿,走,去找那小娼妇算帐去!”
  边上一个丫环听唤上前两步。
  玲珑一看她要来真的了,赶紧拉扯住:“大姐,别!知道的说你脾气急,不知道的,还说我家大姐姐凶悍成性。再说了,十一娘是谁?自小陪着森哥打刀尖上滚过来的,会由着你们两个妇道人家占便宜?算了算了,这人都来了,还能退回去吗?早些安排了省得森哥回来责怪的。”
  金凤瞧着那两人年龄似差不多,左右都二十来岁,显然性情却是大不同。特别是徐阿冉,气咻咻站那,一双异于常人的蓝色眼睛似要喷出火般,她的头发如旧式妇人那般梳成髻,留海却跟着潮流裹成卷,整个人给金凤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幸好那位玲珑看上去似乎温厚得多,否则,真不知自己会不会才出狼窝,又入虎穴。
  玲珑这番话提醒了徐阿冉,她横眼扫过金凤,见她一副怯生生的模样,拎着个小皮箱打进门就不敢多说话、多挪动,心里的恼怒倒让轻视替代了几分。这样的丫头,想来,若不是燕十一娘撺掇,哪有本事让凌森带进家?她轻哼一声,说道:“珠儿,给她腾间房出来,把府里规矩告诉她,别以为森哥没妻室这家里就可以妄为的。”
  说完,她一甩衣袖,进了屋去。
  玲珑笑着走上前拉住了金凤的手:“金凤是吧?今年多大了?”
  “十九。”金凤低低回答。经过了燕十一娘那场自己自以为是的“友谊”,无论对方有多和蔼,她都油然而生一种警惕。
  “十九?小我两岁,那正该姐妹相称。阿冉的父亲是英国人,她性子里自带几分洋人的直爽,在家里也是有名的刀子嘴豆腐心,你千万别被她外表吓着,我就更是好打发,所以呀,没什么担心的。森哥常年不着家,平时这府里就我和大姐,还有几个佣人,说句真心话,你来了还更热闹些。珠儿,交待下去以后都称金凤妹妹三小姐。把二楼向阳那间客房整理出来给着三小姐用,再找个伶俐点的丫环来伺候。对了,三妹,十一娘向来精打细算,这次肯将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割爱给森哥,对你来说,总是做了桩善事,需要设个家宴请她来表表谢意吗?”
  原来,徐阿冉是混血儿,难怪见着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头发还打着卷。金凤这才明白过来。玲珑一番话娓娓道来,她本是听得心里热乎乎的,却在最后一句上收回了神。
  “等森哥回来听听他的意见吧。”她谨慎地说。自己能进凌府,天知地知是怎么回事,阿冉与玲珑误会是燕十一娘捣的鬼,解不解释,她一时还未有主意。
  “也好。”玲珑依旧盈盈笑着,“那你先跟珠儿去安顿吧,吃饭时我着人叫你。”
  珠儿是阿冉的贴身丫头。许是凌森侍妾少的缘故,佣人们没什么大户人家的势利,她为金凤收拾好房间之后,又交待了些情况。两楼一顶的独幢洋房,带个小花园,常住着的:凌森,贴身保镖阿威、小武;徐阿冉,侍婢珠儿;玲珑,侍婢小娟;管家陈嫂……凌森好在家议事,所以,经常有帮中弟兄或生意伙伴过来小住。金凤边听她说边默记着府里的人头,悠悠的,耳边飘过一句:“这间房是客房中光线最好的,付二爷每次来都喜欢住这儿,森爷一般都不让安排其他人住。”
  付二爷,付青云?金凤愣住,怎么到哪里这人都跟阴魂不散似的?他住过的房?她抬眼望着屋里的檀木家具,想象他在这里穿西服、打领带,对镜演练冷岸的表情、斜飞眼神……瞬间,脸色苍白。
  “你不舒服吗?”见着她的表情,珠儿有些担心。
  “珠儿,能不能帮我换……”她急切地一把抓住珠儿,刚想问能不能换间住房,蓦然,生生在唇边咬住。初来乍到就如此挑剔,别房没换得了,反惹得大家嫌弃,再说了,他住过又怎么样?这一生,还能抹掉他的烙印吗?不,不逃避,相反,要用这些无处不在的“提醒”,强迫自己永不忘记。
  终有一天,你加诸给我的耻辱,我要你百倍、千倍偿还!
  “三小姐,换什么?”
  听了珠儿的问话,金凤勉强笑笑:“没什么,你帮我把窗帘换了吧。天气太热,换成蓝色的清爽一些。”
  三小姐?珠儿离开房后,想着这个称谓,金凤对着镜子冷笑开来,无名无份,难怪会用“小姐”概称。镜子面前,另一个淡淡倦倦、已经有些陌生的自己悄然出现,这几天几夜的折磨令得她面色灰黯,曾经的青春与明媚也如昨日花黄,悄悄败在了沙槟这个以前连做梦都没梦见过的地方。
  付青云!她再次咬牙切齿地念叨了一遍名字。
  晚膳只有玲珑与她两人吃。两人都是斯文人,边吃边聊,金凤这才知道,凌森是很少很少回府吃饭的。南洋夜生活丰富,习惯晚睡晚起,通常情况下,下夜两、三点钟才回,对他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有时甚至还不回。
  “那他去哪里睡?”话一问出口,金凤就后悔了。
  果然,玲珑捂嘴轻笑:“三妹到底是年轻,远的不说,这玉红楼呀,专门就给森哥设着有正房、厢房,那地与这里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大姐。”
  大姐?提起阿冉,金凤这才想起:“对了,大姐呢,她也不出来吃饭?”
  玲珑摇摇头:“不在家。”
  吃过晚饭,金凤正在房里看一本自家里带出来的书,珠儿敲门进来,她的身后,很怪异地站着玉红楼的阿宝。
  “这往后阿宝姑娘就派给三小姐使唤了。”珠儿礼貌而疏淡地说完,留下阿宝转身而去。
  “看什么看,眼珠瞪那么大小心掉下来的!”阿宝悻悻地睥她一眼,大刺刺地进了屋,自己给自己倒杯茶,没好气地坐了下来。“十一娘可真没错看你,一夜之间你就能央着最是没心没肺的森爷进了凌府,还害得十一娘今儿个给那徐阿冉堵在门口骂了整整一下午,居然还蛮不讲理地要玉红楼出钱给你买丫环。哼!话说回来,这要不是看在森爷的面子上,十一娘怎么会忍得下气?”
  阿宝看看金凤那张还没反应过来的脸,冷哼一声:“所以说,蚌鹤相争,渔翁得利。金小姐,我家十一娘说了,你若是就此认了这阿仨的命,那我立马掉头就回;若还是她船上认识的那个……那个金凤,那我就得留下来,至于有没有机会上位,就看你自个儿的造化了。”
  金凤这才明白,敢情是徐阿冉去玉红楼挑衅,燕十一娘明着没有发火,暗地里却是借机派来八面玲珑的阿宝搭伙自己拾掇她。
  这……她略一迟疑,碰着阿宝扔过来的轻视的目光,是呵,在她们眼里,自己一定是有够笨拙、有够青涩的,否则,又怎会连一个小丫环都够资格教训她。话说回来,阿宝是燕十一娘调教出来的丫环,浸淫玉红楼那种上下品人通吃、妙媚色艺之处,别说腹藏识人达意之丘壑,便是普通的举手投足,也自有寻常女子难以齐肩的韵味。确实是目前的她之最需求。
  要不要这样的“帮助”?
  还用想吗?她吸口气,盈盈走到阿宝面前,提起茶壶稳稳往她手中的杯里续上热水,浅了声气说:“阿宝姑娘,还请代金凤谢过十一娘。这往后,人前委屈你做个丫环;背地里,我再补称‘先生’。”
  阿宝就着这只杯子喝了一口茶。眼前的金凤果然是块还未雕琢出来的璞玉,聪慧得一点就通、一通就动,她要是再长进点,恐怕连十一娘都看不出深浅来的。到那时,自己可真就只有给她提鞋的份了。想到这,她笑起来:“不敢,三小姐,叫声‘阿宝’就好。再怎么说,你是森爷的女人,来了凌府,这往后的日子,还得请你多多照应。”
  “好说!”
  凌府三小姐的生活,也是好说二字。她在家习惯了早睡早起,而凌府上上下下、包括阿宝,却跟夜猫子似的,天黑就来精神,天亮则不睡至日上三竿不起。于是,金凤黎明即起,没有长房、正室请安的繁琐,府中一派清静,或看书,或在小花园里喂喂金鱼,随心所欲。
  来了这些个日子,她从未在晚上见到过凌森,大多数时候,是中午正在吃饭时,他略带着些刚起床的惺忪出现,冲大家笑笑,然后,匆匆地扒两碗饭,匆匆地带着保镖阿威和小武离去。留下的人该干嘛干嘛,只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徐阿冉会对着他的背影尖酸地嚷两句诸如“家花没有野花香”、“外面的女人是宝,家里的女人是草”之类的话。
  金凤的到来没有给这幢女人成堆的府邸带来多大影响,她倒是因着没自阿宝的到来中受到影响而觉得有些诧异。那丫头不是应该教她吹拉弹唱、风情妩媚吗?怎么每天除了指点着她保养皮肤、画画淡妆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
  “你想学什么?”在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质疑后,阿宝一边仔细地涂着指甲油,一边懒懒地问。
  “嗯……譬如说行走姿势呀、语言动作呀……”
  她话还没说完,阿宝“扑哧”笑出声来,引得指甲都涂坏了一块:“我的三小姐,你可别说你长这么大还不会走路的。”
  “不是这意思,”她涨红了脸,急急摆手,“我是说,如何才能走出风韵,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充满魅力。”
  阿宝涂完指甲,将双手举高,在阳光下前前后后翻了两遍,放低。复问道:“你觉得我这个动作美吗?”
  金凤愣住,她还真不能用美或丑来形容这个非常普通的运作。
  “玉红楼四大花魁,水姑娘最是俏皮,总是蹦蹦跳跳,从来就没有好生走路的时候;云姑娘身子不好,没有丫头扶着定是出不了门的;冬儿姑娘性子冷傲,连带着到哪里头都是昂得高高的;佟姑娘最规矩,只不过,她喜欢穿洋人的高跟鞋,所以,个子稍矮的恩客,大都不敢与她同行。若她们都象三小姐这样依着条不变的规矩行动,玉红楼的四朵金花可就变成一朵了。”
  阿宝炯炯的目光投向她:“只要没有不雅的动作,你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正因为你是随着自个儿的性子做出来的,举手投足,才全是你三小姐特有的韵致。就象我刚才那个动作,独一无二,喜欢阿宝的人就觉得美到了极致;不喜欢阿宝的人,视同未见。所以,十一娘说,女子之最美,在于她自己相信自己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一个!”
  自信!
  这个词国文老师教过、强调过,但是,金凤真正悟到,却是由一个比她还小的女子嘴里说出。

  06

  傍晚时分,金凤正和玲珑在小花园里散步,忽然见着凌森的车亮着白晃晃的灯光进院。她俩有些愕然:今天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急忙迎上去,正好见着他与阿威搀着肩膀上裹着纱布的小武下车。凌森满脸怒气,一双眼阴冷深沉,令得金凤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这一刻,才明白他这飞龙帮帮主之位,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见他身上点点血迹,她勉强压下害怕,定神问道:“怎么回事?您受伤了吗?”
  玲珑悄悄自身后扯扯她的衣角。
  却还是迟了。凌森挑高眉,紧抿着的嘴唇厌烦地吐出两字:“滚开!”
  金凤呆怔住。
  屋内的人闻声出来,管家陈嫂似是见惯不怪地赶紧扶过小武进屋。凌森随后,冷声问阿威:“通知老二、老三、老五了吗?”
  “已经着人叫去,应该快到了。”
  “来了叫他们直接进书房,安排……动作要快,我他妈倒要看看,是……”随着一行人往房里走去,凌森咬牙切齿的说话声越来越小、越来越远。金凤却仍然定定站那。
  “他是这样子的,平时还算好,遇事脾气就出来了。森哥的心思里,除了霸业,便是兄弟,女人……!”玲珑半是解释半是自怜般摇头叹说。
  金凤醒来,强笑道:“没事,时间不早了,我也该休息的,二姐请自便。”
  说完,她转身往自己房里走去。一直跟在身后的阿宝走到无人处,冷着声气自言自语说:“整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又吃,活脱脱就是只猪!”
  “你……!”金凤转身,有些恼怒地盯着她。这丫头想说什么?
  “不是吗?你早说你进凌府就只为做只猪,也免省了我在这里的苦差事。”
  “那好,你告诉我,我能做什么?”金凤直直地望着阿宝,然后,故意嗲了声音说:“森爷,今晚我想侍侯您;森爷,让奴婢帮你脱衣服好是不好?”
  夏夜闷热不堪,可听了这话,阿宝却似裹入了阵寒风里,冷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她撇撇嘴:“玉红楼最低级的姑娘都不会说这种蠢话。”
  “三小姐,十一娘常教姑娘们:若要男人迷上你的美色,你只需天天打扮得光鲜照人即可;若要男人迷上你的才艺,做到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便行;可是,若要男人爱上你、甘心情愿在你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银子、甚至不顾家中发妻寻死觅活也要赎了你从良,所花的心思、所下的功夫、所受的煎熬,自非常人可言。可你看看你自己,打自做上这个阿仨后,每天躲在房里,要就看书,要就望月,别的什么也不做。也罢,今天话也说到这儿了,你就给个实话吧,也别把我耽误在这,你到底想不想出头,想不想骑到徐阿冉的脖子上去?”凌府的生活沉闷而枯燥,哪比得上玉红楼闹热鼎沸,阿宝早就已经不耐烦呆下去了,巴不得她说个“不”字好脚底抹油开溜的。”
  想不想骑到阿冉的脖子上去?金凤心里一声耻笑。她也有她想做成的事、想达成的目标,虽然,理想与过程一直模模糊糊在心里塑不成形,但是,绝不能就认为是那个徒有一副凶悍外表的徐阿冉。
  “阿宝,既来之则安之,我不是个会亏待人的主,往后,但凡我有的,也都是你的。只不过,你话虽有理,可落在实处,究竟该怎么做呢?”金凤有些苦恼地停在房门口。进去,就又过了一个太平日;不进,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呢?
  “我也不知道?”阿宝耸耸肩。
  凌森与几个兄弟议完事出来,天已经开始有些发白了。听见声响,书房外大厅里,正踡在沙发中浅寐的金凤惊醒过来,揉揉眼:“森爷,你们忙完了?”
  “你还没去睡?”凌森依旧沉着脸,眼里布着丝丝血红。看见金凤,他惊讶万分。
  “以为你们谈不了一会,在这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你找我?”
  看见凌森后面跟着的一群人,她显得有些局促,抿着嘴小声地说:“我见您衣服上有血,不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受伤,所以……”
  她的话引来这帮人善意的哄笑声,一下子打破了自书房里带出来的沉闷。
  “森哥,还不脱了让三小姐看看伤在哪里!”
  “就是就是,森哥,脱呵!”
  ……
  “我……我去给你放水冲凉。”说完,金凤红着脸慌慌张张地跑开。
  身后,几个粗鲁的汉子更是乐开:
  “还不快去呀!”
  “森哥,小心越冲越热哟。”
  ……
  凌森跟着笑起来:“也是,都辛苦了。大家就在这洗个澡,睡一会吧,反正也不急这一、两天的。”
  踩着越发放肆的笑声,凌森走进浴房。鑫凤正往木桶里掺热水,见着他,刚褪下去的红晕又爬了上来。她那番不带丝毫做作的害羞落入凌森眼里,自成派风情。
  “您没受伤吧?”
  凌森摇摇头:“没有,那是小武的血。妈的,仇敬丹!”他恨恨地念出个名字。仇敬丹?金凤皱皱眉,这名,好熟! 蓦然,她想起在玉红楼时凌森说付青云得罪的,就是此人。一个愣神,手顿在了那。
  “晚点你去帮我看看小武那有什么需要照应的。”凌森没有瞧出她的不妥。
  “喛!”金凤应道,将毛巾搭在他肩上,“您自个洗着,我去帮您弄点早餐。”
  天色过早,连陈嫂都还未起床,金凤只得亲自去看看厨房有什么可以弄给他吃的。
  在沙发上踡了一夜,自觉定是蓬头垢面。金凤去厨房之前想先回房间理理梳妆。一推开门,她就见着付青云正愣愣站在房里。
  瞬间,天地黯色。
  “这是……你的房?”付青云先反应过来。他昨日在锡矿厂忙了一天,晚上又被叫来商量对付仇敬丹,真还是觉着有些累了。本想去自己常住的那间客房休息一会,不料,进来却见屋子已是大变样,正感惊愕,看见了金凤。
  两两相望,再见是什么?
  对付青云而言,她只是他众多猎物中的一个,别无其他。
  对金凤而言呢?
  是恨!
  是犹如噩梦一样夜夜纠扯着她的心四分五裂、痛不欲生的恨!
  只不过,她再不会做出在船上时的那种傻事!
  “付二爷!”金凤轻启红唇,弓身浅浅地向他施了一福。
  她不再是那个曾经单纯得尤如一张纸般透白的苏雨晴了!付青云有刹那间的失神,脑海里一个女孩笑得天真而炽热:“吴晓,你笑一笑嘛,今天我生日哟,就想你笑给我看看……”那不是现如今的金凤!眼前这女子,不过只是盈盈一礼,便告诉了他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已被隔断;也不过是淡淡一句,同样告诉他两人从今陌路相行。
  她不是雨晴,雨晴做不到如此深沉。
  “付二爷,需要我叫丫环引你去客房吗?”
  她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将付青云自恍惚中拉回来。他有些郝然,自己是谁?是飞龙帮的拆白魁首,居然让一个刚出道的小丫头给惑住,说出去真让人笑掉大牙的。
  “不好意思,我以前住的是这间房,陈嫂没告诉我已经换给你了。”眼见屋里的女子装饰与气息,他立刻明白自己走错房了。
  那怎么还不给我滚出去?见他依然脚步停滞,金凤心里暗骂,面上却不敢有半分表露。她擦身越过他入内,在镜前拢拢头发,见他仍旧若有所思地望着自己,无由来地,做了个这几日她天天在镜前演练的动作:表情似笑非笑,本是定定然的目光,忽然,随着眼珠一圈灵转之后,斜斜地飞落在他脸上:“付二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恰似万籁俱寂中,听得一声长锁轻扣,记忆中那个浑身散发着书卷味、蕴纯藏雅的女子,就此被锁入当中。唯余眼前这个带着稚嫩却已夹上了风情的飞眸,令得付青云似被冻住了般连呼吸都觉得冰凉透肺。
  他说不出话,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得点点头,落荒而逃去。
  痛快,真是痛快!金凤就象在夏日午后喝了杯凉自深井里的酸梅汤,从头爽至脚。她没想到如今的自己居然还会有欢乐,而且,来得这么快、这么多。
  付-青-云!她笑着,一字一字清楚地念。
  凌森冲过凉出来,金凤已经把早餐摆上了桌:两碗清汤鱼丸面,一壶袅袅冒着热气的苦丁茶也在晨光乍现中泛着透亮的清碧。凌森的记忆里,早餐总是与午餐合为一顿,至于晚饭,要么是在刀光枪影里被取消,要么就是歌舞声中一大桌子人大杯喝酒、大碗吃肉,他就没有早茶、早餐的概念。然而此时,看着桌上的热乎,看着她斟茶递水,他竟然有种微妙的欢喜。
  原来,清晨自成番美丽,只不过,他一直没有留意到。
  “幸好我平时好早起,厨房里总给备着材料,要不,还得委屈你候着我到外面去买。好吃吗?”
  就金凤说这两句话的功夫,凌森已经狼吞虎咽地把自己那碗面下了肚,抬眼意犹未尽地望着她的碗。她笑着将只吃了两筷子的面推给他:“森爷若是不嫌……”
  凌森毫不客气地接过来,一边大口大口吃面,一边含糊地说:“别老是森爷森爷地叫,那是外边人的称呼,跟着大伙叫森哥吧。”
  “您怎么说怎么好。”她递张手帕给他。
  凌森接过,胡乱擦擦嘴,将空碗一推,起身正准备去躺一会,目光交错的一瞬,见她眼里也是密成一片的红丝,这才想起她也陪等了一夜,侍奉至今。于是,心中升起阵绵软,想到打她入府以来自己也没给过她什么,多少还是有些欠疚。便打衣包里掏出一沓钱放下:“我平时太忙,你约着玲珑四处逛逛,喜欢什么买下便是,不够再说。”
  金凤一愕,继而笑开:“多谢森哥赏赐,不过,能不能换样别的?”
  她淡淡然略有些调侃的语调令得凌森心里有些不自在。给钱不好吗?每到给月钱的时候都是阿冉和玲珑最开心、最漂亮之时,难不成,她还要他买好来递到手心里?
  “说。”
  金凤起身,将桌上的钱卷好放回到他衣袋里,柔着声音说:“森哥,这可是您同意了的,若是不愿,不给便是,千万别生气。昨夜我见您衣上有血,担心着您受了伤,自自然然地问了一句,您却……您不要这关心也就罢了,却还……却还骂了人家,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讨您要句‘对不起’?”
  凌森惊得嘴都合不拢,这才回想起昨晚他烦着仇敬丹伤了小武,满身怒火,似乎……好象……是冲着她吼了一句,但那只是他习惯性的言行,几乎身边每个人都遇到过,也都没觉得有什么受伤呀,怎么到她这就计较起来?
  “不给也罢,您去休息吧!我帮您冰一碗酸梅汤,起床您自个儿去厨房喝。”看他脸色,金凤吐吐舌头,转身欲逃,却还是没拿他的钱。
  “等等,”他喝住她,见她一颤,猛然发现自己的声音似乎真有些过于威严,便自觉调低了问:“你……你真的只要这?”
  金凤回转身,认真地望了望他,没带火气。于是,点点头。
  “那……”他挠挠头皮,女人真是麻烦!“对不起!”
  金凤笑开,小脸在阳光下绽放出花样美丽,她冲他一个九十度的鞠躬:“谢谢!”
  酸、酸、酸!酸死个人的酸!凌森双手搓着肩膀,逃一般地冲回房。

  07

  “森哥,不对劲!”车刚驶进府邸,阿威就警觉地提醒道。
  凌森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他已经注意到了,夜夜三、四点钟归家,府里别说人,就连金鱼都睡了,整幢楼向来是漆黑一片,即便是月光也剔不亮路影。可是,今天,楼下大厅的灯黄灿灿地亮着在,明显异于往常。他悄无声息地自腰上摸出手枪,拉上膛,敏捷地向窗口奔去。阿威如法炮制,奔向另一个窗口。
  “呯”的一声,凌森一脚踢开窗户中栓,身如闪电已在一个漂亮的翻滚中近了沙发,--他踹开窗的刹那就看清了人影在沙发上。
  “不要动!”他喝叱道,说时迟,那时快,瞬息间他的枪就抵在了那条人影的头上。
  一声女人的惊呼响起。凌森细看,金凤苍白着脸正惊惧地望向他,转眼环顾四周,正常。阿威也已将周遭检查了一遍,点点头:无异!
  “这么晚了,你不去睡觉在这搞什么名堂?”凌森收起枪,本想吼她一顿,脑子里忽然闪过她讨要“对不起”的情景,头皮一紧,轻了声音。
  楼上有被惊醒的声响,阿威赶紧上去安抚。
  “我……我……”金凤放下正看着的书,拍着差点蹦出来的心脏,吓得话都说不连贯了,“我等您。”
  “你,等我?”
  金凤好不容易缓过气,站起身:“您中午不是在抱怨夜里回来黑灯瞎火的,楼梯扶手把腰给撞疼了吗?所以……”
  “所以晚上你就开着灯等我?”凌森嗤笑一声,收好枪,“别傻了,我又不是天天被撞。再说,你也只需要把灯亮着就行了,没必要坐在这傻等,害我以为窝被人端了。以后不用等我啦。”
  “我让陈嫂熬了酸辣汤,要不要煮点什么宵夜?”
  听到她这句问话,凌森的肚子“咕噜”作了声答。正在下楼的阿威摸着肚子:“酸辣汤?有没有牡蛎?”
  “有有有,”金凤忙不迭点头,“现成的牡蛎肉,再加点海带好不好?森哥也来一碗吗?”
  闻言,他的肚子又咕噜噜叫了两声。废话!他懒得作答,直接冲着她翻个白眼。
  两碗不腻不油的酸辣汤下肚,凌森的额头冒出了细汗,真是解馋!
  一方手帕递到他手中。她在耳边碎语:“洗澡水给您兑好了。听陈嫂说您晚晚回来都是冲凉水,虽说解暑,可那必竟是井水,太凉了对身体还是有影响。我给您兑了些热水,若洗着好以后就把这习惯改过来吧。”
  凌森没有吱声,他正饱得舒舒服服的,连话都懒得答。
  洗澡水温热,他差点就在桶里睡着了的。
  似想起什么,他扯过毛巾胡乱将身子擦了两下,套上大裤头,□着上半身,连蹦带跳地出来。厅里,已然漆黑一片。浴房的灯光在后面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却还是没够上她回房的步伐。凌森挠挠头,左转,准备往她的房间去,走了几秒钟,停下来,掉头,回自己卧室,没走两步,又颇有些恼怒地啧了一声掉转身。
  她的屋内有灯光透过门缝泄出来。还没睡?凌森心里暗喜,敲门:“金凤!”
  隔了有一会,门“吱呀”一声打开,她穿着套自家里带过来的粉色丝袍出现,面色沉静无状,只是一双明眸中,隐隐带着些紧张。
  她有所明白般默默闪过身,他跨步而入。
  以前付青云偶尔住在这里时,凌森经常进此屋与他聊天议事,自从金凤搬进来后,他便再没来过。蓦然之间,见房间已满是女儿气息,蓝丝床帐蓝纱窗帘,以前的彩色玻璃灯罩也被换成了蓝色的毛边纸,纸上绘有一幅古装仕女图,夜晚风自外拂入,吹动着悬吊在半空中的灯泡摇摇晃晃,仕女随同婆娑,倒叫人似是浸入了海岸深处,心境悠扬。
  这般情致中的女子,是不应该在这里的!
  凌森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一步,他突然为自己这身“居家装束”觉着不好意思。
  “喝水吗?”她近身递上杯茉莉花茶,茶香、花香扑鼻而来的同时,凌森嗅到股牙膏的味道。
  她晚上睡觉前还要漱口!
  不知道为什么,凌森有些局促起来。他咳嗽一声,接过茶,佯装看灯避开了她。
  那张仕女图灯罩上隐约有几行娟秀的小字,不仔细看真还看不到,凌森凑近了些,有些好奇地念起来:“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他望她一眼。金凤心一跳,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是好。
  “画也是你画的?”还是他打破了沉寂。
  金凤点点头,低眉说:“闲着没事,打发时间而已。”
  “什么时候帮我也画一幅呀。”
  她抬头,见他脸色和煦,一颗心也晃停下来,宽了眉心:“我随时效劳,就怕森哥贵人事多,没得闲陪着折腾这些小玩艺儿。”
  凌森放下茶,走上前一把搂住她,感觉小小的身子在怀里一抖,跟着,变得僵硬。他佯装未觉,拥着她走至床前:“一家人,说话不用那么客气。时候不早了,睡吧。”
  “喛!我把床帐放下。”话音刚落,小身子象躲什么般闪出他的手臂。说着,她熄了灯,掖好床帐,轻手轻脚躺下。
  她怕着在!抑或,上次的力度还是重了些?再怎么说,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凌森暗想,钻上床。枕边有几朵新鲜的茉莉花,花香幽幽入鼻,熏得心都软了下来。
  “金凤。”他的呼吸粗重起来,伸手搭入她胸口。那小身子又是一抖。
  她应了一声,黑暗中,紧紧地闭上眼,肌肉僵硬,手指下意识地抓紧了床单。
  月光清清凉凉地照进来,照着她缄默地压下了痛楚的表情,以及,发白的手指骨关节。凌森的手在她胸口上动一下,她的眉头就皱一格。
  要么,就霸王硬上弓,看一份柔弱与无助在他的刚强中碾碎成泥,让征服与被征服烙为彼此永生不掉的印记;要么,月自发光花自涌香,等着她慢慢完全绽放开来,将她能体验到美妙的那一瞬,作为自己的至高追求。
  月色中,凌森的笑闭着眼的金凤看不到。她只听见他调均呼吸,手拍了拍她的脸,夹着烟草味的嘴唇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睡吧!”
  她惊讶地睁开了眼,他却已仰入枕中,闭上了眼。
  “晚安!”她长舒口气,轻声说道。
  海水,铺天盖地的海水,涌入嘴里、鼻子里、耳朵里,堵得她喘不过气来,胸口又闷又痛,人越来越晕眩,越来越难受。就在可以预见的死亡即将到来之际,有只手伸过来,她抓住了那只手,头浮出水面,于是,她看见了那张永不会忘记的面孔,他很难得地笑着,只不过,是狞笑!他俯在她耳边狰语:“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能活下来时,死去!”接着,她的手被他重重地甩出……
  “啊!”金凤惊坐起,气喘吁吁。
  “做恶梦了?”凌森醒觉,跟着坐起来。看见月光衬照着她的脸惨淡无状,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说不出由来的,他一把搂住了她,“不怕不怕,有我在这。”
  金凤大力地呼吸几口空气,冷静下来。他的拥抱令得她有些慌乱,又有些迷茫,她抬头凝眸,眼光落了一个温和的笑容里。
  “梦而已,不怕!”他顺手扯过枕巾为她擦汗。看到枕巾,不由想到玉红楼那晚,女孩惴惴不安地侍奉他,小身子也象今日这样瑟瑟发着抖。不是已经所愿离开玉红楼了吗?她还怕着什么?
  “对不起,森哥,扰到您了!我自己来。”她接过枕巾,心神不宁地道歉、拭汗。
  她拘谨得令他冷起脸,抽回了抱着她肩膀的手。
  女孩没有觉察。强行扭转自己的起居习惯迁就他,本就已是非常疲乏,再加上这夜夜挥之不去的噩梦,脑子里早就晕成了一锅粥。她木然倒入床中,想到他,又睁开眼,喃喃又道声“对不起啊”,踡起身子,往木床最里面缩去。
  这番动作落入他眼里,感觉就象是不经意间咬到一个青皮橙,酸酸涩涩涨满心田。瞧着她斯文雅致,分明就是大家闺秀气蕴,也不知怎么会着了十一娘的道,颠沛到沙槟,受尽惊吓不说,还得受他这样的粗人喝吼。念及此,凌森怜惜地低叹一声,将滑落的薄毯轻轻覆在她身上。
  “老二,哥几个里你读的书是最多的,有首诗你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呀?”议完事,凌森拿出盒大雪茄分派给办公室里的三个人,状似随意般问。
  付青云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一边示意他说,一边捋了捋本就油顺的头发。他那相,咋看咋倜傥,俊得连男人都妒嫉,偏还好玩诗词音律。凌森有时喜欢开他的玩笑:幸好这飞龙帮里全是男人,否则,只怕这龙头老大的位置早就被他的崇拜者夺去送将给他了。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这几日凌森老见着金凤在屋里转动着灯罩出神,早就对那诗好奇不已了。
  付青云略一默,想了起来:“这不是诗,是唐朝温庭筠的名词《梦江南》,写女子月夜思情人,幽怨凄苦。”
  他简要说出大意,拿出火机点着雪茄,很难得地开了句玩笑:“大哥又收到哪位姑娘的情帕啊?”
  屋里另两人哄笑。
  凌森蹙眉,原来,她是怀念被骗卖之前的旧情人?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转念想到她的“初夜”,便放下了不快。她气质高纯,所谓的“情人”估计也就是有些个暧昧的情愫罢了,再怎么说,她的第一夜给的是自己,现在能把她握在掌心里的,也还是自己。
  这样一想,他释然开来,吸了口雪茄烟,豁达地说开:“金凤把这写在她房里的灯罩上,天天瞧。我哪懂那么多,只见着头两句:‘千万恨,恨极到天涯’,我的娘!恨一个人真要恨到天涯海角这份上,只怕不死一个是完不了事的。我还怕是这丫头心里怨极了跟着我。幸好你今儿个给说明白了。”
  另两人大笑,其中一人戏侃道:“大哥,若真象你理解的那般,那可得先下手为强,免省哪天夜里被金小姐抢了先,可就真是牡丹花下死,做个风流鬼啊!”
  帮派里整日打杀,人人都在当中淡了生死,凌森也不忌讳这些。他吸口雪茄,陷入一种想象,继而摇摇头:“一个小娘们,即便是给她枪也端不稳的,怕她作甚?”
  付青云面色涑涑然,没参与谈笑。苏雨晴写“千万恨,恨极到天涯”?他恍然出神,想起石榴树下,他捉了她的手,一笔一画地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阳光晒出她身上的清芬,贴鼻绕过,有她的声音含羞带涩地念:“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吴晓,吴晓……”
  “……老二!青云!”
  有低吼声在耳边响起,付青云茫然:“你……你叫我什么?”
  凌森一巴掌轻拍在他头上:“想什么那么出神?跟你说话来着,晚上我有事,不跟你们去玉红楼了。”
  “那你去哪里?”他仍有些慒懂。
  “森哥!”未等凌森回答,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大家闻声望去,金凤袅袅站在门口,手指轻敲大门。
  “门开着在,你进来就是,还敲什么敲?”凌森就是看不惯她那副有礼有节的模样。
  阿威侧身进来将车钥匙递给凌森,说道:“大小姐追着问是不是你吩咐的只接三小姐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答什么答?我欠着她还是该着她?”凌森眼一瞪,不耐地挥挥手。懂了金凤那阕词并不是记挂着他的脑袋,心里颇是轻松,冲她招招手:“过来!”
  金凤依言走到他身边。
  “老二,付青云。”凌森手向一指,为她介绍道。
  付青云愕然:凌森从未主动把兄弟们介绍给他的女眷的。还没想好该如何打招呼,金凤已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幸会!”
  他无声呻吟,终于懂了大哥对那阕《梦江南》的理解才是最正确的。只不过,对象不是凌森,而是他!
  记忆中,女孩说:“还记得我们认识那天的情形吗?你找我握手喛!你说‘幸会’,还握人家的手握了那么长时间,害得回去被妈妈责备,说不应该在公众场合和你用那么西式的方法。你是故意的,你坏死了!”
  她也是故意的。她刚刚从绝望的沼泽地里爬出来,便迫不及待地亮出了复仇的血刃!

  08

  “您特地叫我出来逛街?”金凤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她的目光灼灼投过来,直接得令凌森居然又有些不自在。女人不是都喜欢逛街吗?阿冉总趁他好心情时缠着他去单水下街,那里的金银首饰是她的最爱,就连玲珑,一听说可以去买珍珠饰物,也会高兴得手脚都不知放哪里好。
  “我见你髻上的簪子都有些旧了,正好今天没什么事,带你去买几只新的吧。”
  凌森提到她头上的簪子,金凤心口一闷,那是付青云送她的。离家时匆匆忙忙,就只带了这么一根,想不绾都不行。换新的?也好,她不要再有他的任何印记。再说了,她来沙槟这么长时间,真还没出过门,连东南西北都摸不清,更谈不上别的。想到这,她点点头:“谢谢您,森哥。”
  这女孩真是啰嗦,上趟街也要说谢。凌森心里暗自发笑,跳上驾驶座,冲她扬扬眉:“上车吧!”
  这里,可是没有绅士为自己拉开车门的。她暗叹一口气,自行开门上车。
  汽车驶向越夜越闹热的单水下街。
  突然,凌森听见她急迫地喊:“停!停下!快停车!”
  他一脚刹车猛踩下去,尖利刺耳的摩擦声中,车陡然停下。搞什么名堂?她总是有办法刺激他的神经!凌森竖起眉毛横她一眼。却见她掉头回望,继而,抓着他的手,满脸希翼地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罗密欧与朱丽叶!森哥,我们不去买什么簪子了,我们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好不好?”
  凌森将车倒后几米,只见星光大剧院门口,一张巨幅海报里,一男一女两个洋人深情对望。
  西洋剧、金玉发簪?凌森脑子有些堵塞:两张剧票花不了五块大洋,而一根成色稍好点的簪子没个大几百的票子可是拿不下来,两者几乎没有可比性。偏就是她看着那海报的模样,却比戴了满头的簪子都兴奋。
  “你确定看这个罗什么和什么来着?”他还是没想通。
  她尤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在学校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的,结果正赶上考试,气死我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错过。”
  话音未落,忽然醒悟到自己现在的身份与处境,脸色刷地变白,如同一个被现捉住的小偷般怯怯缩回手,往后靠了靠:“噢,那个……对不起,森哥。我,我只是,我不是……我说说而已,不是真要去。”
  说完最后一句话,她悲壮地看了看那幅宣传画,然后,硬生生转回头,:“走吧,您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凌森再次尝到了青皮橙的滋味,一点一滴的酸涩自心里泅浸入全身。他身边历来不乏女人,看多了她们或真实、或修饰的性情,早已麻木了自己或用貌、或用钱便能获取到的身体。偏生这女子不同,他从未见过这样不为钱财不为名位隐忍内心最真实喜好的人,淡淡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怜惜如渐升的月华般漫入眼眸。
  “想看就看呗,簪子明天再去买。”他故意粗声粗气地说。
  进剧院不到一刻钟,凌森便酣然入梦,他的呼噜声象浪涛一样起伏均匀。顶着四周围投过来的嫌恶目光,金凤饱含着热泪看完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她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奢求到如此一份忠贞爱情了!但是,却并不妨碍她怀揣着美好去向往与欣赏。
  两大家族的眼泪、懊悔、和解,依然唤不回最挚爱亲人的生命,却在观众们雷鸣般的掌声中将悲剧效果推到了最高潮。
  “完了吗?”凌森被吵醒,揉着惺忪的眼睛跟着起立,长长地伸个懒腰。
  金凤心里那个愧与羞啊!恨不能地上有条缝钻进去都好,又不敢竖起眉毛鄙视他,只得含混地应一声。
  出得剧院,天已经黑透了。凌森在里面美美地睡了一大觉,此际精神倍好。
  “肚子饿了没?去侯记吃烧鹅吧。”他建议道。
  “嗯。”金凤随口一应,目光却自缓行的汽车中飘落到一家西餐厅的明亮招牌上。宁城少有洋人,仅有的一家西餐厅也是挂羊头卖狗肉,金凤记得她和付青云在里面吃蕃茄牛肉汁捞饭时,付青云绘声绘色地描述正宗西餐厅里的烛光、钢琴,还有,滋滋作响的牛排……
  “想吃西餐?”
  “喛!”金凤口对心答,蓦然,反应过来,转头看着凌森,脸涨得通红,“不是,森哥,对不起,我不是……随便吃什么都好,不吃也无所谓的……”
  她多大?似乎告诉过自己的,记不起来了,不过,看模样也大不到哪里去。本应象都督府里的那株兰花草,养在花室中不食人间烟尘,然而,她却在这竭力隐忍不该这个年龄隐忍的喜和忧,藏起自己,挂着应付的面容淡看别人的故事。
  “我带你去沙槟最有名的西餐厅。”说完,他不视她的忐忑,一脚油门踩下,汽车带着重重的轰鸣声提速而去。
  这本是个糜靡音乐流行的年代,收音机里经常传出的都是女星们故意放得很低柔的声音,造作地唱着情啊、爱啊什么的。而沙槟,或许是长期英殖民的缘故,许多西方文化渗入其中,对打小呆在内陆的金凤来说,倒也别样新鲜。就说吃西餐吧,她也只是听父亲和付青云描述过,真正坐下来,看着眼前的刀啊、叉啊、勺子什么的,完全可以用“无措”二字来形容了。
  凌森则不一样,长期与洋人打交道,西餐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来,象我这样,左叉右刀,牛排帮你点的是七成熟,应该能接受。嗨,不是那把刀,那是切面包……”
  金凤有些羞涩、有些拘束又有些兴奋地按着他的指导操作。凌森坐她对面看着她一副手忙脚乱相,颇为满足地笑起来。老实说他不喜欢吃西餐,照他的胃口,那样一小块牛排一口就能吞进去,偏得斯斯文文地切成小块嚼,哪比得上在玉红楼那样自在?可他喜欢看她眼下这模样:每想尝试一样菜都要先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他,见他示范一遍后才怯怯地照做。就象现在,她已经盯那盘薯条有好一会了,比划着刀叉似乎自己也知道不是夹那的工具,只好挤出个讨好的笑探寻地望向他。
  原来,能诗能画,晚上睡觉都要漱口的你也有要求着我的时候呀?凌森大为得意,伸手入那盘子抓起根薯条大嚼特嚼。
  就……这么吃?金凤目瞪口呆。
  凌森大笑:“难道你以为用筷子夹?”
  金凤窘红了脸,两片红霞上亮晶晶的眼睛随着眉毛垂下来,偏又还含羞带郁飞过来一个眼神,砸在凌森身上,轻柔柔、软绵绵。
  这个晚上,凌森很快乐!他吃得不多,只是笑望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葡萄酒。金凤见过父亲斥责偷喝酒的司机,怕他喝多了酒开车不安全,便学着邻桌的做法,切开一个面包,往里抹上果酱,递给他:“森哥,少喝点酒,吃点东西吧。”
  他接过,就这样想起了从前。“有钱后吃遍了山珍海味,可是,你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吗?”
  她有些不敢相信:“你不会说是面包吧?”
  真是聪明!他的目光中荡出了欣赏。
  抽出支雪茄,点着,吸一口,仰面吐出串连环圈:“从小就靠偷、抢过活。一帮孤苦无依的流浪儿,有了点钱便大鱼大肉;没钱的时候,只有靠在窑子里做丫环的十一妹偷馒头来吃。有一次窑子里请了个洋厨师来做糕点,十一妹偷出来的就是面包。那是我第一次吃面包,那味道,香得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她却为这事被老鸨子打得个半死,背上的鞭条现在都留有印。所以,人马拉起来后,我们灭了大刀帮,就把他们名下的玉红楼交给了十一妹打理。现在一看见面包就想起那时候的情形,十一个孩子,青云、陈彪、阿威、小武、利生……都有名有姓,单单只有十一妹只记得亲娘姓燕,我们便依了排行,叫她十一妹,她也是我们十一个结义兄妹里最小的一个。”
  听到付青云的名字,金凤忘却了面包、安全。她手指略有些颤栗地握住酒瓶,往凌森的杯子里添上些酒,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阿威、小武、十一娘我认识,还有你今儿个介绍的二哥付青云、三哥陈彪、五哥方利生,另外四位呢?都在外地吗?”
  闻言,凌森手指间的烟一颤,抖落半截烟灰。他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在哪里?黑木是生病死的;金大力是抢钱的时候被巡警逮住活活打死在牢里的;笑天最无辜,原本他们要对付的是我,就因为那天他开了我的车出去,结果……;小鱼,小鱼常说他家是打渔出生,被大刀帮砍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要我们把他葬在海里。四个兄弟,说没就没了!在哪里?除了小鱼在海里,黑木、大力、笑天,他们都在土里。”
  金凤又往他的杯子里续上酒。病死的、打死的、砍死的、孤儿、抢钱、巡警……她的身子因着这些字眼冰冰冷冷。
  这哪是她应该触及的生活?她父母双全,自幼被视如掌上明珠,阳光中无忧无虑地长大,本应顺顺利利地念书、工作、恋爱、结婚。却,因着他——付青云而完全、彻底地被毁灭,被推落入世道最黑暗、最凶残之处!生生死死,也不再是情爱中的盟誓,而是连同刀光血影成为了身旁最稀疏平常的事。
  全拜付青云所赐!
  她的牙不知触及了何处,嘴中尝到了腥甜的味道。
  “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眼见着她本来恢复了些灵动的脸色又渐渐黯淡下来,凌森以为是为着他的这几个作古的兄弟的缘故,自觉断了话题。
  “森哥现在权势盖天,放眼这沙槟,还有谁敢忤逆您吗?逝者若有知,也当瞑目了。对了,小武受伤那事完结了吧?”她低头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偷眼见他的手因着最后这句话而攥紧。
  “仇敬丹!”他愤愤然吐出三个字。金凤心一跳,感觉自己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他是谁呀?”
  凌森用力将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提到这名他的脸便黑了下来,没有注意金凤的额头上已渗出了细细一层汗。喝多了酒,他的话也多了起来:“他们仇家是沙槟的原居民,大姐嫁给了史密斯总督做二姨太,仗着军方有势力,一直想接管我们飞龙帮的锡矿生意。有一次谈判时他设埋威逼我,被闻讯赶来的老二把枪架在了脑门上,结果,我倒是安全出来了,觉着受了奇耻大辱的仇敬丹把这笔帐记在了青云头上。他有军兵背景,我们也不想完全撕破脸,只好让青云去广州避避风。这一次,这一次若不是小武顾着大处,以他的身手,怎可能被仇手下一个小喽罗找碴刺伤。”
  “小武很聪明,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再说了,强龙难斗地头蛇。”她随意吐着话引子。
  “是呵,兄弟们都这样劝我。我们黑白道上的生意都与总督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全然不顾他们的影响,非要与仇敬丹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候,只怕是三败俱伤。”凌森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无意识地端起酒杯又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恰逢她嚼着一块牛肉抬眼,目光对碰,她礼貌地笑笑,是的,是礼貌,一种疏离中夹带着敬畏的礼貌。凌森有些困惑:难道她不是因为想了解他更多才往这些话题上聊的吗?若是,怎有这种表情?若不是,又为何来?刀尖上滚爬过来的凌森,眼神在那瞬间划过一丝凌厉。而她,却慒懂地左右四顾,新奇于餐厅中央一个吹萨克斯的金发小伙子。
  自己多虑了!凌森释然。不是因为忆起了她是十一妹亲自带回来的,而是在看到她原本疏淡的表情在投向餐厅、萨克斯后,复变得兴跃、灵动之时。他有些郝然自己的看走眼:这个痴傻得只顾着流连情调的女子呵,别说仇敬丹,就算是个手下门生都跑得差不多了的三流小帮会,也断不会派她来做眼线。

  09

  连着近一个星期的暴晒之后,南洋的雨季如期来临了。雨绵绵柔柔地下,高兴停时,忽攸一下闪没了影;悲伤起来,几天几夜都听着它的泪水淅淅漓漓地落满房檐。
  付青云敲开凌森办公室的时候,后者正准备走。
  “有事?”凌森挑眉问道,眼睛顺带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下午六点。
  付青云有些诧异,按他们的时间表,现在正是工作的时候耶。“你有饭局?”他问。
  凌森的表情略有些不自然:“咳,咳,那个……有什么事吗?”
  “雨下得太大、时间又长,南山区的矿窖已经开始有些渗水了,南山是我们的主矿区,可是停不得工。”
  “需要我做什么?”
  “多调些人手过去加巩设施。”
  凌森苦笑着摊开手,略有些调侃地说:“云哥,你一接手矿厂就和廖大胡子签了笔大合同,今年帮里上下全指着你分花红的,哪敢有不支持?可条条人马你都数得过来的,我总不能让兄弟们去矿上做‘猪仔’吧?”
  这也是实情。付青云皱起了眉:“要不行,只有明天让老五辛苦一趟,去广州城附近的乡下‘找’些苦力过来。”
  所谓的‘找’,他俩都明白,不过是说得好听些罢了,实际上,勿如说是‘骗’更准确。
  “好!这些事你定了就行。”凌森拍拍他的肩膀。
  付青云愕然:看他那模样,似乎还是想走。“森哥,雨季是锡矿场事最多的时候,老五这一趟,跑哪几个点?带多少‘猪仔’回?除了南山,上九、新佛的矿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些问题。”
  凌森挠挠头皮,瞟了一眼挂钟,接着,眼睛一亮:“叫上老五,一起去我家商量。”
  故意取掉了消音器内胆的吉普车呼啸着穿过街道,两旁的行人看见这辆熟悉的霸王车,忙不迭地躲开。
  “停,停!”凌森突然拍拍开车的阿威,汽车嘎然而止。他推门跳下来,“你们等我一会。”
  付青云见着他钻进沙槟那家有名的侯记肉骨茶店,不一会,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瓷盅汤出来。
  上车,凌森叮嘱阿威:“开慢点,泼没了拿你的骨头熬。”
  “大哥喜欢喝这的汤,我们不如就这在吃了再回去吧。”老五方利生闻着那香味,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凌森佯装没有听见。但是,付青云却敏锐地发现他的脸上呈现出些许尴尬。
  车速慢了很多,终于,晃到凌府。留了点心思的付青云故意走在最后,他看见凌森端了汤盅下车,想想,又将汤盅放在车上。
  听见汽车进院的声音,金凤着正装,拎着手袋,推门而出:“您回来了?是现在就走吗?”话音刚落,看见付青云一行,她怔住。
  “帮里有点事,今天去不了了。”凌森赔着笑解释。
  “哦,好的。”闻言,金凤很干脆地答。没有失落的表情倒是让凌森有些失落。
  他仔细研究她几秒,确认她的确没有半分不豫,只好讪讪地自己招供说:“我给你带了一盅回来,在车上。”
  “呃?那谢谢了。”她的表情依旧没有多少改变。
  付青云静静地在侧边看着这一幕,看着凌森自见到她始,便没再转移的目光。看着她明明发现了自己的关注,却依旧无变容色,自自然然地吩咐阿宝去车上取汤,自自然然地挽了凌森进屋。
  “二哥,发啥愣咧?”方利生走到他身边,暧昧地笑着说,“你也看出来了?难怪森哥最近天不黑就嚷着要回府的,玉红楼也几乎没去了,原来,是三小姐的鲜味对上他的口了。”
  那个宁城的学生妹,对上大哥阅尽春色、已可以说是刀锋般冷酷的心性?
  凭什么?
  “吴晓,我们去放风筝吧……”
  “吴晓,你陪我下棋好不好……”
  “吴晓,我要喝荷兰水……”
  “吴晓,吴晓……”
  那个羞红着脸,总是喜欢缠他的女孩,总是他在答应后欣喜难掩的女孩,坐在草地上,由着他将她的两根发辫拆散,胡乱挽个髻后,将一根最普通不过的玉簪子绾上去。她摸着簪子,乍惊乍喜地在回头间抽出,一头黑亮的长发散落开,自他的脸颊拂过,软软绵绵。
  “你,送给我的吗?”玉簪子在她手中,狂喜在她眼中。那时那刻,他看得见她心深深底最真实的喜与羞。
  现在,现在的她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凌森的爽约对她来说无关要紧,特意为她带回来的肉骨茶也同样没有吸引力。她说话、微笑,貌似无恙,却想止也止不住将一份浓浓的深沉如屏风般树在她与众人之间。
  晚餐因着金凤独有的一盅肉骨茶而显出了些异样,特别是徐阿冉,虽然不敢当着凌森的面发飙,可是,她那张脸臭得,满桌的人几乎都闻到了味。倒也怪不得她,细究起来,真还没人见过凌森特特为谁如此上心。他的性子,历来粗疏,于公于私都只着眼于大处。却因着这盅汤,令得大伙儿都明白到,凌森不是没有细腻,只不过,看是对着谁。
  “还是森哥想得周到,这肉骨茶呀,也算是南洋的特产,滋补提气,尤其是侯记,味道更是一绝。三妹初来沙槟,理应好好体验一下这的风土人情,明天我陪你四处逛逛可好?”玲珑笑着道,夹了只鸡腿放凌森碗里,又挑出一只,放金凤碗里。
  “谢谢二姐。”金凤点头致谢。看着碗里那只油腻的鸡大腿,微微有些定神。
  她向来就不吃这种肥腻东西的。付青云挟了块鸡肉扔嘴里慢慢嚼,想起以前两人一块吃饭,他给她挟回锅肉,她又挟还给他,眨巴着眼睛调皮地说:“如果一定要有人吃,那就你吃吧。”
  这一次,看你又还给谁。大哥?他揣度地瞟了一眼凌森,后者正抓着鸡腿大快朵颐。回眸,付青云愣住:金凤在狠狠地、一口一口地咬食那只鸡腿。
  如果,没有人可求助,那就,改变自己来适应环境。她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深深明白了这个道理。整个人,变得,用“陌生”这词来形容都显得太过肤浅。
  付青云嘴里的鲜肉骤然无味,甚至,还有些苦涩。
  徐阿冉“叭”地一掷筷子:“我吃好了,你们慢用。”掉头而去。站在一侧的阿宝笑开,招来阿冉一双充满怨愤的目光火辣辣地射在金凤身上。
  金凤没有觉察,她仍在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那只大鸡腿。一边吃,一边象饮水般咕噜咕噜地喝肉骨茶。
  “好喝吧?”凌森显然很高兴她的捧场。
  “好喝,谢谢森哥。”
  餐毕,凌森合着付青云他们进书房议事。隔了个把小时,阿宝端着壶茉莉花茶敲门进来。凌森眉一挑:“怎么是你,金凤呢?”
  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听了凌森的问话,阿宝扑哧笑开:“森爷,阿宝真还没见过这么迂的人,喝不惯那汤就直说呗,硬撑着喝下去,这会正在屋里吐得连胆汁都快倒出来了。”
  付青云只听见木椅啪啦的倒地声,凌森疾速的身影在转瞬间便冲出了书房,只余下股轻风绕着屋里剩下几人面面相觑。
  还好,总算是坚持到回房才吐开的。金凤抱着木桶,软软趴坐在桌子旁,虽然恶心的感觉并没有随着已吐得空空如已的胃而减轻,却还是有些庆幸自己没当众失态。听见门口传来响动,她以为是阿宝替她奉了茶回来,有气无力地挥挥手,弱着声气说:“屋里太臭,你也别呆这,我好些了自己会收拾。”
  有只大手笨拙地抚拍她的后背。金凤抬眼,骇然道:“森哥!”
  “不喜欢喝那汤,为什么硬要喝完?”他的声音里带着暴雨欲来前的阴闷。
  “没有没有,好喝,好喝,只不过,我第一……一次喝,有些不习惯。”金凤吓得本就发白的脸色都快变来透明了。即便是她全身都扑在了木桶上,却还是盖不住空气中浓重的馊臭味。“您……您别呆这,好臭的,您,您快出去。”
  凌森强捺下奔涌而来的咆哮,厉声用整幢楼都能听见的声音大呼:“阿宝”。掌中的身子闻声一抖,扯出他说不上是自哪里始、却纷乱得已控制了理性的心疼。
  他自她怀中夺过木桶,将她打横一抱,步入卧床。
  恨不能给自己那张快嘴几巴掌的阿宝兢兢进屋。阿冉、玲珑、付青云也闻声站在门口。
  凌森视而不见,他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床上那个有些发抖的小身子,冷着声吩咐阿宝:“把这儿收拾了,拿条湿毛巾进来,叫厨房煮点酸梅汤。”
  阿冉冷哼一声走开。
  玲珑扯过阿宝,赶紧照他话忙乎。
  付青云双手抱肩,站在门口,看着几人忙前忙后,看着凌森粗鲁地自阿宝手中抢过湿毛巾,温温柔柔地为金凤擦脸、擦嘴,后者几次想接过毛巾自己做,都被他固执而又沉默的推开。
  一通折腾,金凤消停了呕吐,倦意上涌,令得她有些迷糊地放松神经,恹恹闭上眼,嘴里不知嘟囔了句什么。凌森怕惊吓到她,也不敢问,只是低头凑近些,听她蹙着眉、再次咕叽了句“好热呵”,急忙抬头,喜着脸无声冲阿宝做了个扇扇子的动作。阿宝伶俐地取来蒲扇,被他一把抢过,呼呼扇到金凤蹙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这才递交给阿宝,拭了把额头上的汗水起身离开。
  走至门口,见付青云倚墙静看,凌森这才觉着有点脸赫。付青云也没有说话,陪他走至中庭露台。夜色中有层淡淡的雾气弥漫,空气湿闷得任谁都知道一场暴雨即将来临,但是,偏又猜不到是深夜,抑或,凌晨。
  “我从未见大哥如此在乎一名女子。”终是付青云先开了口,他的声音无辨情感。
  凌森自兜里摸出包香烟,抽出两根,一起点着,一起吸了一口,递给付青云一根:“老二,这么多年,栽你手里的女人,与十一妹相比,你觉得十一妹哪点好?”
  两个红亮点一闪,便自空中滑开。付青云接过烟,他看得见凌森嘴里的那点红亮,却看不见自己的,凌森,亦然如此。“十一妹从不过问我和她们之间的事,也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和她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他淡淡回答。
  黑暗中,付青云看不见凌森眼中的迷惘。只听他说:“是应该这样!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看不惯她藏起自己,一门心思地迁就我、讨好我。就象今天,我说带她去吃肉骨茶,她说好;我说去不了了,她也说好;她明明是不喜欢喝那汤的,可她宁愿吐得命都去了半条,也不肯对我说个‘不’字。你知道吗?我其实就想她象阿冉、玲珑她们那样,会缠人、会发嗲、会绞尽了脑汁儿向我讨要喜欢的物件,偶尔还会有些小脾气,”假想着金凤发嗲的模样,凌森笑起来,跟着,他叹口气,烦恼地说:“唉,真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她不怕我;无论心底想着什么,都肯告诉我。”
  “大哥,一个女人而已,用得着去管她心里想什么吗?”付青云沉声提醒道。
  不去理会她?凌森出神。夜空中有闪电无声地撕出耀眼的光亮,马上就会打雷了。他想起那夜打雷闪电,她惊醒过来,怕得小身子一个劲地往他身上拱。偷眼发现他被扰醒后,赶紧缩回到床另一边,扯过被子紧紧抱着。他故意武着声音问:“你把被子全拿走了,我盖什么?”话音刚落,一整床被子就落在了自己身上。就这么一个动作,气恨得他一把掳过女孩抱在怀里,将被子搭在两人身上。雷鸣声中,她在他怀里由忐忑渐变安宁,呼吸慢慢平和,最后,主动伸出手臂环着他的腰酣然入梦。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需要他!但现在,老二叫他不要去理会她?
  雷声炸开,凌森惊跳起来:“老二,你自便。金凤最怕打雷了,我得去看看。”

  10

  “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付青云捧着凌森交给他的白纸,一字一句地念上面这首诗。
  其实,她练字向来喜欢写行书的,尤爱临王羲之《兰亭序》,临着临着就开始叹气、开始埋怨自己:“真是笨呵!拿别人的顶峰之作来练,不是越练越没信心吗?苏雨晴,我看除了吴晓,这天下也找不到比你更笨的人了啦。”自语一番,再偷眼看有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见他若是不睬,便会装出一副楚楚相:“吴晓,你来教我写好不好?”于是,他捉了她的手,扬扬洒洒地写下“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便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了出来!
  败在他这八字之下的女子,不计其数,以她的稚纯,怎可能逃得掉。所以,她来了沙槟,在异域灰暗的雨季里,换了草书写“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她用草书,还是笔势绵延的狂草,今儿要不是他熟这首诗,保不准真还认不完整。她谨慎得即使是练字,也不要人识了一份心思;不要人懂得,即便是放弃生命中最熣灿的颜色,她也要傲然挺立于风霜雨雪。
  “老二,你既然念得全就应该说得出含意吧?”凌森有些着急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没什么深意,无非是勉励自己要象海棠花那样不怕风雨,坚强而又美丽。大哥,”轻描淡写地解释完,付青云话锋一转,扬着手中那张皱巴巴的纸,“这应该是她练完字随手便扔了的,你可别说你是特特拾了回来寻个究竟?”
  凌森没有否认,他起身至酒柜中开了瓶白兰地,倒出两杯,一边递给付青云一杯,一边将自己那杯整口吞下,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付青云止住他准备继续往嘴里送酒:“大哥,酒烈伤身,浅尝就好。”
  凌森端了酒站到窗台前:“我今天出门才想起忘了本帐册在家里,掉头回去,见着阿冉把她堵在房里辱骂,所骂的话,连我这边上听着的人都气得发抖,阿冉还不准下人近她、给她午饭吃。我问玲珑,说但凡我哪天对她好一点,阿冉便会这样折腾一整天,直到自己累了或是我晚上回来为止。可她从未向我提过半个字!我把阿冉拖到厅里,拿鞭子抽了一顿,一干人哭的哭、劝的劝。你知道她干嘛?阿冉骂她时她不气,我抽阿冉时她也不喜。由始至终,她就趴在桌上写这些个字儿,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似乎除此之外的任何事,都与她不相干。”
  她是谁?金凤!自己给自己起了个最恶俗不过的化名,却在举手抬足间流露出最雅致最文静的气质。凌森突然对她的真名产生了好奇:我不能,就这样叫她金凤一辈子吧?他笑,就这样,想到了一辈子。
  “你抽了徐阿冉?”付青云倒吸口冷气。徐阿冉是史密斯总督所赠,眼下与仇敬丹的矛盾正需要这帮洋人从中斡旋,他倒好,为着一点后院琐碎不顾不管大计。
  “大哥,你……唉,叫我怎么说你好!人伤得怎么样?叫大夫去看了没?”
  趁他不注意,凌森仰头又吞下一杯酒,望着那张纸说:“看什么看?我把她锁在房里,不许任何人过问,也不许给她饭吃。哼,我倒要她自己尝尝这番罚人的滋味。”
  “大哥!”付青云顿足,“你疯了?真闹出人命来,我看你怎么向史密斯先生交待。走,叫上大夫一起回去。”
  “不去!”凌森傲然道,“一个侍妾,我有什么需要向谁交待的。”他自付青云手中拿过那首诗,细细抚平,伸出食指逐笔逐划临摹,再懒看他半眼。
  一个侍妾而已,难道他忘了,金凤也只是个侍妾而已。付青云来不及嘲讽他,眼下,大局为重。
  付青云带着大夫赶到凌府的时候,金凤正在苑里摘茉莉花。每天就只摘那么三、四朵,与茶同泡,享受她的人生里难得的清香。
  见他心急火燎地冲进楼,她转转眼珠,想了片刻,将花放在井沿边,跟着进屋。
  付青云叫人为徐阿冉开锁。因着是凌森下令的缘故,闻讯出来的玲珑、陈嫂,甚至阿冉的婢女珠儿,都不敢应。他焦燥地在房门口来回踱了几步,想着兹事体大,便咬咬牙,飞起一脚将房踢开,示意大夫进屋。
  他很在意徐阿冉?这倒令金凤有些意外,不过,似乎,甚好。正可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
  虽然只挨了几鞭子,却也让徐阿冉吃尽了苦头,躺在床上哀哀直叫。浓重的药膏味,加上几个女眷在边上七嘴八舌的劝慰声,付青云只觉头晕脑涨,交待了两句便赶紧退了出来。
  “二爷,喝茶吗?”刚下楼,金凤如鬼魅般不知自何处闪到身边,笑吟吟地递上一杯茶。
  在此之前,付青云从不知道,会有一种笑容,让他感觉到如刀锋般尖锐。
  端着茶,跟她步入花苑中,金凤四顾无人,拾起刚才放下的花朵,悠悠闲闲地坐在井沿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格外晴朗,隐隐有丝彩虹扬练不远处。
  “你应该知道,大姐是因着我被森哥抽鞭子的。”她没有看他,依旧笑望着那抹彩虹,真漂亮!
  付青云不语。
  “她几乎每天都要骂我、欺负我,和她生活在一起,真的好痛苦。”金凤按着心口,脸上却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倒想试试看能不能央着森哥,将她逐出府去。”
  付青云眼皮一跳。她聪慧如初!然而,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能将这种聪慧静悄悄隐匿在时机之后。呵呵,大哥没说错,她果真把自己藏起来了,只不过,并不仅仅是悲喜。
  他苦笑:“说吧,你想怎么着?”
  “说服森哥,让我和燕十一娘一起打理玉红楼。”她语调轻快、稳定,显然这主意蛰伏心里不是一两天了。
  付青云心中巨震,脱口道:“怎么可能!”
  “不行?噢,那就算了。我明儿个就去揽桩糊火柴盒的事,让森哥知道大姐总克扣我的月钱,或者,喂自己吃些泻药啥的。付二爷,坑拐欺诈,您是个中高人,能否点评一下金凤这些小伎俩的可行度呢?”言毕,她斜斜飞睨过来一个眼神,在他身上弯了个弧度后,情致万千地落回原处。
  如果那眼神里有子弹,付青云已经被命中了。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不为她的那番话,只为,她演练得越发熟稔的媚眼。
  “雨晴……”
  “不要叫这个名字!”她厉声打断他,脸色忽变狰狞,咬牙切齿地说。
  大哥说她柔顺、说她隐忍、说她楚楚怜人;自己认识的她,天真、活泼、落落斯文。而此时的金凤……是的,她再不是苏雨晴,苏雨晴已经在来南洋的那条船上、在他一口一句的“下贱”、“贱货”的折辱声里,化作海面上的泡沫,破灭入空气。
  多年来,飞龙帮众兄弟在凌森的带领下,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涉黄、赌、军火,黑白两道同行,才有了今日的势力和影响,才有了兄弟们不愁吃喝的生活。付青云凭着一副俊朗冷酷外型,为玉红楼成就无数艳莺,生意冠压沙槟。他从不觉得帮派行为做事有什么错,也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因为,所谓的对错,也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而已。但是,现在,看着一个全新的金凤冷傲而又深沉地站在面前,付青云后悔了!
  “我当日说那些话,不过只是要你死心而已,并不是……”他艰难解释道。
  未等他说完,金凤冷笑一声:“是呵,你达到目的了。付二当家运筹帷幄,呵!真的是‘帷幄’里哟,决胜胭脂群。似我等愚笨女子若还敢不‘死心’的话,难道等着‘死人’吗?不过,付二爷,你大可放心,金凤落难南洋,所思所想不过求一处庇身所,断不敢、也没有资格与你或是十一娘一较高下。”
  付青云随着她的目光,望向那片逐渐散开的彩虹,缓缓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想办法送你回宁城。”
  这句话惊呆了金凤,她怔怔而又有些研判地自他脸上读自己需要的讯息,一分钟之后,她懂了,他是认真的。
  回宁城?多大一个诱惑!日日夜夜,这不就是支撑着她熬下去的念想吗?回宁城,对父母说自己错了,洗个澡,抱着她的大洋娃娃在白丝绒床垫里美美地睡一觉,醒来,是她十九个年华里从不曾挪移过的生活。真的,可以吗?她留言父母要与他追求“自由”和“幸福”,父母会报警寻索,亲戚朋友、父亲的同仁门生、同学……举城皆知她失德败行。她可以,就这样回去让最亲、最爱她的人陪着她再次承受无休止的嘲讽、讥笑、轻蔑吗?金凤一个恍惚,眼前的彩虹已消失殆尽,徒余白得碜眼的天空。
  这个男人,哄骗她背叛父母、家庭,令她不贞,毁灭了她原本比彩虹更绚烂的生活,而现在,他以为可以淡淡然抹去这一切,将彼此轨道还原。
  金凤本无波澜的面容慢慢绽开一个凛冽的笑。
  于是,付青云颓然明白了自己的天真。
  “不管你怎么想,我是真心想补救……”他的话,虚弱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谢谢,谢谢二爷终于肯放过我,只不过,金凤觉得,肉骨茶真的比荷兰水好喝多了。”她努力很真诚地看着他说,掌心里,已揉碎花朵成泥。

  11

  金凤与付青云交谈后的第三天,凌晨三点多,凌森带着阿威和小武回到家。金凤照例在厅里看书等他。
  “接老五的船,刚刚才忙完。以后太晚了你就不要等我了。”他仿似自语般解释一句,接过她递上来的酸梅汤,咕噜咕噜畅快下肚,满身的暑气顿时松解不少。
  “不要紧。”她笑容疲倦,却依旧雅致,“水给您放好了的,我隔一个小时便加瓢热水,温度应该正好。”
  “阿冉这几天没再找你麻烦吧?”凌森骤然想到此。
  金凤略微怔了怔,眼珠转动两圈,接着,摇摇头。这番动作可以理解为没有,也可以,理解为恬退。
  看来,青云说得有道理,以阿冉的跋扈,玲珑人如其名的圆滑,她每天在家受了多少欺负,只怕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力。凌森点点头,有了决定:“老二说最近玉红楼的生意是越发红火,十一娘一个人撑总有些顾不过来,你想不想白天去帮帮她的忙,也可以打发打发时间?”
  他总算是守了承诺!金凤心松口气,却还是,眼睛澄亮地看着凌森:“您要说可以去,我就去。”
  今天方利生带回来三十多个“猪仔”,一下子解决矿厂劳力问题,带动着他心情大好,不由起了促狭的顽念:“我不说,我要你告诉我你想不想去。”
  她埋下头,牵了他的手往浴房领,走了两步,回眸,嫣然一笑:“谢谢森哥!”
  正所谓色不迷人人自迷。凌森近来已很少去玉红楼过夜,虽时常留宿她房里,总见着的,都是她逆来顺受的无奈。眼下,可说是她这长时间以来第一次由衷地将心底的欢喜表露。见她复垂下头,耳边的一缕头发半遮住了已弯成圆弧的唇角线,他有些忍不住也笑起来,反手用了些劲将她拉入怀抱,另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果然,见着她的笑靥绽放如茉莉花般美丽,一时心神大动,索性将她打横一抱,大步往浴房走去。
  她红了脸藏头在他的颈窝里,几缕发丝夹着幽幽清芬拂过他下巴,酥痒得直渗入心底。
  “你好重呵!”抱了她上楼,难免有些气喘,他趁机附她耳畔调侃道。
  平素偶尔也有被他戏言时,她一般都是抿嘴挤出个敷衍的强笑,难得是今儿起了些兴致,她轻声应说:“再重也不过是片蒲苇,您一根小手指就捏碎了,噢,不,蒲苇纫如丝,森哥若是不想要了,索性一扔,还更方便些。”
  “你又说混话!嗯,什么纫如丝?”凌森低低叱她一句,赶紧找个由头转移开她如烟万千的愁绪。
  就这样轻易就达到了去玉红楼的目的,她虽已极力在藏,却还是任了些高兴流露出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来,您跟我念,君当作磐石。”
  “君当作磐石。”
  “妾当作蒲苇。”
  “妾当作……嘿,这诗绕得我舌头都大了,不痛快。我教你个痛快的吧。”
  “好哇,森哥请赐教。”
  凌森咳嗽一声,换了秦腔武声高唱,也不管会不会惊扰到屋子里其他人:“驸马爷近前看端详,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状告当朝驸马郎,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杀妻灭子良心丧,逼死韩琪在庙堂,将状纸押至在爷的大堂上。咬定了牙关你为哪桩?呔!呔!呔!”
  呔着呔着一脚踢开浴房门。金凤在他怀里已是笑得花枝乱颤,怕着不稳,两手下意识环绕着他脖子,颦动间不停摩蹭着他的脸颊、颈窝,愣是将一种情绪刺激了出来。他吸口气,俯头见她笑靥明媚,低哑了嗓音说:“不洗了,走,回房去。”
  金凤瞪眼:“不洗澡?脏死啦。”
  她竟在不知觉间丢开了些许顺从。凌森心湖一荡:“那你……陪我一块洗!”说毕,俯头她胸前,还未等金凤反应过来,他已经咬住了她的睡衣,头一抬,“嗤啦!”一声,睡衣已自领处被撕开。
  金凤惊呼一声,本能地将手盖在胸前:“别闹!”
  盛夏天气,加上此刻蠢蠢欲动的情绪,凌森顾不得脱衣,直接抱了她迈进浴桶,水哗啦啦溢出一层,金凤破开的丝衣随水漂离开她的身体,光洁的肌肤牵引着他的目光越来越缠绵迷离……
  次日,凌森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闻到房间里氤氲的茉莉花茶香,以及,淡淡然的墨香,他有些满足地咂咂嘴,闭着眼睛叫一声:“凤!”
  “喛!您醒了?”她搁下手中的毛笔,为他倒了杯茶端过来。
  为什么她总是起那么早,自己一睁开眼,便能见着她收拾得清清爽爽地站在跟前?不管为什么,反正,他是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眼瞅着女孩以异于平常的积极为他取来折熨好的衣物,他忆起了昨夜粗略带过的事。
  “你真的要去玉红楼?那虽是飞龙帮的产业,可也算得上龙蛇混杂,你心里掂过这些吗?”
  金凤以为他要反悔,眼神闪过一丝惊惶。她没有答话,只是停了手中的活,怔怔地用一双无助而又哀求的目光望着他。
  凌森顿时泄气:“算了算了,你想去就去罢,我找个身手利索点的兄弟陪着你便是。”
  伸个懒腰,他看看挂钟,白她一眼:“几点了?还不叫陈嫂准备午饭,下午你不想去开工的。”
  闻言,她的眼光熠熠闪耀出灵动。
  同一时间,付青云和十一娘也是刚起床不久。想到昨晚安顿好劳工后已近凌晨,也没给老五接风,便让十一娘安排晚上在玉红楼设宴。说到凌森,不自然地想起金凤。付青云直觉地相信:只要是她想做的事,不管有没有他帮忙,凌森都一定会答应她。
  “金凤,可能会来玉红楼做事,你,心里有个数。”犹豫片刻,他还是觉着应该先给十一娘通个气。
  十一娘未语,她勾选好晚上的菜肴,张罗着下人或去准备材料、或去捎口信,利索地打点好之后,这才笑吟吟回转身:“大哥同意了?”
  付青云若有所思:“只怕他想拒绝都拒绝不了。”
  “那女子,一直搁家里,也真还可惜着她了,”阿宝好歹也算是十一娘的人,由此,凌府这段时日的风波,一桩一件自然逃不过她的法眼。“话说回来,想打玉红楼的主意,哼,怕是她活得有些不耐烦了。”十一娘冷哼一声,别的位置或许说不准,玉红楼,这绝对是她燕十一娘生死予夺之地。
  “你千万别造次!”付青云厉色叱说。
  “二哥,这丫头是令得你我有些介怀。不过,说是我气不过徐阿冉的跋扈也好,是你授意也好,总是给了阿宝去提点她。浮生万般皆是命,我们当年凄苦悲惨时,也没有怨尤过任何人,她若是非要将这笔帐记在你我身上,我倒觉得,趁现在大哥还未对她完全上心,不如……”
  “你敢!”付青云声音不大,却冷冽得令十一娘生生打了个寒噤。“对着个小雏儿也喊打喊杀的,你就不怕折了自己的身份。”
  “可是……”
  “不用说多。你就给我死了这条心。”付青云扬扬手,表情决然,“自个儿顾好生意,她若真来了,保持距离,有什么情况先知会我。嗯?”
  他即便是生气,也绰然蕴韵,令得就算是过尽风月的燕十一娘,也有些抵挡不了地叹口气,点了点头。
  下午,姑娘们或午休、或练曲。十一娘正坐在前厅喝茶,眼瞅着凌森的车霸道地停到门口,他下车,重重地关车门,疾走几步,又回转头:阿威、小武,阿宝都已下得车来,唯有副座上,金凤纹丝不动。凌森挠挠头皮,无奈走回去为她拉开车门:“这就是你说的‘绅士’的行为?”
  她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车,在午后的阳光里扬起小脸,面容因此镀上了层明亮,两颗乌黑的眼珠骨碌碌流转在他脸上,试探地寻找着有没有晦气:“是您自个儿说的要我帮着您做个‘绅士’的呀。”
  “我现在后悔了。”
  “哎呀!那真是对不起,森爷,小女子愚钝,适才多有冒犯,还请森爷……”
  “够了,青皮橙!再说这些犯酸的话我真要罚你的了!”他在喝叱她,脸上却挂着宠纵的笑。
  十一娘呆呆将全幕看完,这才发觉自己的确是小瞧了她。自她来,时间过了多久?雨季都还未完,她便能令得徐阿冉吃鞭子!说是偶然,又有谁知,若非这个偶然,只怕她外表的懵憧还可以哄惑一段时日。
  这个居然能负着万千心计却走得袅袅婷婷的女子,青云读懂了吗?懂了她,又懂凌森多少?十一娘想起凌森讨要她时,摇头不胜其烦地说:“谈不上喜欢,不过是嫌麻烦。”麻烦?他为着这个‘麻烦’鞭了阿冉;为着这个‘麻烦’亲自送她来染指玉红楼。
  思绪翻江倒海,人却已在咫尺之间。
  “十一妹!”刚才一番调笑,凌森心情大好,不自觉地牵了金凤的手迈进门。
  十一娘如梦初醒,含笑迎上前:“森哥!”
  “十一娘,好久不见!承你将阿宝割让,金凤感铭于心,一直都挂记着向你道谢,迟至今日才来,还请十一娘海涵。”金凤弯腰福礼,眉宇间一派自然亲近。
  “三小姐!”十一娘大大方方受她一礼,还未等她回些个客套话,凌森已在一旁嚷开了:“十一妹,别和她犯酸,我今儿来找你有事的。”
  “那三小姐先随意。”十一娘一顿首,示意丫环奉茶,转身随凌森进了正房。
  阿宝回得玉红楼,自是比谁都兴奋,随便向金凤交待了两句便跑得人影都找不到的。阿威和小武历来肃穆,金凤与他们也少有话说,越坐越觉枯味,索性起身漫步往后院踱去。
  自午后始,便陆续有客人来吃酒、听曲,围院四周有些个嘈杂,金凤闷闷地挥着手帕引来些许凉风,穿走长廊。忽见中院烈日下,有两个小姑娘正在练压腿。其中一个或许是腿伸不直的缘故,被绑了脚在横木上,女孩痛得汗泪交加,却又不敢哭出声,眼巴巴地望着边上一柱记时香,似是在渴盼它燃得快些、再快些。
  她看着看着,就看出了神,一动不动。直至凌森和十一娘找来。
  “姑娘们练舞而已,有什么好瞧的?”远远的,凌森就见她神情异样站那,赶紧几步上前一把揽过,感觉她已许久未曾有过的颤栗又在小身子里发作,心里惊怒,顺着她的眼神望去,却是姑娘们再平常不过的练习,不由与十一娘交换了个疑惑的眼神。
  十一娘摊开手心:莫名其妙,不知道她哪根筋断了。
  “她身上有烟烫伤。”金凤低声说,连声音都带着颤。
  凌森与十一娘双双望去,夏日姑娘们都着纱衣,轻透见肌,那绑腿的女子手腕上、腰上,隐约可见烟头烫痕。
  “她侍侯过廖大胡子,别说烫痕,下身还被咬得血肉模糊,也是刚刚才结痂。”十一娘向凌森解释道。廖大胡子是什么人,他们心里都有数。
  以为她是心善见不得虐伤,凌森松口气,装模作样地对十一娘说:“你也是,等她的伤完全好了再练嘛,着什么急。”
  “森哥,这里的女子,有几个好命能象三小姐的?”十一娘苦笑,冲压腿的女子噜噜嘴,“她年龄虽小,练舞却已算迟,还不加紧功夫舞出一袖天地,到最终,只怕妓寮都不见容于她。”
  “……赶明把二爷拐回来的妞编排去侍侯廖大胡子,反正她们喜欢被人糟痞……”接船人的话当时没感觉,现在,活生生的伤害放在眼前,金凤这才吓得瑟瑟抖索。三伏天,她竟冷得缩入凌森怀里想似是要找寻温暖。
  “你到底怎么了?”凌森这才觉得不是善良那么简单。他轻拍着她的背问。
  金凤抬眼,眸光竟比压腿的女子还哀哀:“当日,她与我同船到沙槟。他们,他们说过,要把我送给廖大胡子……”
  凌森与十一娘俱愣。
  “森哥,噢,不,森爷,金凤发过誓,永不背叛森爷。”她藏脸在他胸心处,凌森的心,就这样沉入到了海深深底。“我会很乖很听话,为您做任何事,求您,求您别不要我,不要把我送给……送给别人。哪天您若是厌了我,就一枪打死我……”
  “不会的,你别怕,你是我凌森的女人,现在是,将来也是,一辈子都是。我绝不会抛弃你!”凌森柔柔地哄着她。目光却沉沉地盯着十一娘,直将她盯入隆冬。
  你方才说青云跟你提过金凤来玉红楼的事;
  你知道我们要来;
  你故意刺激她!
  这番谴责夹裹在目光中袭来,刺得燕十一娘连个痛字都呼不出。

  12

  “……你没见着大哥当时的模样,手上是没有鞭子,否则,他真有可能会抽我一顿。我就搞不懂那妮子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一见着她可怜兮兮的模样,大哥只恨不能把心都掏出来哄她笑。”十一娘气得双手抱肩在房里走来走去,回见付青云似是若无其事般坐那看书,更为恼怒,嗲了声音过去,“二哥,你……”
  “事实上,那出戏原本也就是你安排的。”他抢话说,声音里辨不出喜怒。十一娘却了解:他生气在!
  原来,什么都瞒不过他的。十一娘心虚坐下:“我,我也不过是想提醒她惜福罢了。”
  “结果呢?”他一直看着那一页书,看至现在,书未翻页,连眼皮都未抬。
  结果?十一娘垂头。结果,结果凌森抱了她回府,眼看晚宴时间就要到了,打电话不接,派人去请也不睬,阿宝偷偷回电话,说他一直呆金凤房里未出。就在一干人以为得不欢而散时,他的车又轰鸣着驶到,更出人意表的是,他带了金凤来。当着飞龙帮众兄弟的面,他说她是他的女人!
  于是,包括十一娘在内的所有人,毕恭毕敬地起身敬茶,称她“大嫂”!
  “我哪料到大哥这么紧张她。”十一娘嚅嚅地说,有些泄气。
  付青云突然将书扔到地上,“啪”的一声脆响吓得十一娘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她这两个哥哥性子迥异,凌森爱憎分明,喜怒哀乐一眼可见;付青云却是冷傲深邃,极少将心思流于言表。刚才这个动作,自是已恼怒到了极致。
  “二哥,我……”
  “我提醒过你,你却偏要给她亮个下马威,这下好啦,人家借力打力,高下顿分。你丢不丢脸?丢脸也就罢了,我之前的种种努力也让你一并扔进了大海。她还有可能放下心中的怒恨吗?她若是放不下,这往后你叫我和大哥如何相处?你又和大哥如何相处?”付青云越说越气,愤然起身,一掌拂落桌案上的茶具。
  十一娘呆住,额上有涔涔的细汗渗出,她不是个没脑子的人,只是过于轻看了金凤。
  “不做也做了,要不,今儿我亲自去接她过来?”她有气无力地说。
  付青云气至无语。
  屋外丫环敲门传话:“十一娘,金姑娘来了。”
  “跟她们说,统统给我改口称‘太太’,别以为是大哥就真可以不讲规矩的。”付青云摞下话,正要甩手而去,眼角余光瞟见她又羞又恼地坐那,终有些不忍心,停了步子,放缓语气说:“十一妹,我知道你做事一向周全,这次也是为着我才……不管怎么样,总是我对不住她在前,想她一大家千金,那晚却当着众人面跪在大哥面前求作侍妾,换作是你,这番羞辱也只怕是毕生难忘。她恨极了我,也是应当,恨就恨吧,总比……算了,别的也不说了,我不惧她恨我,你也别再为我生事。”
  说完,他抬脚出门。十一娘苦恼地揉揉眉心,想到金凤在前楼等着,也只得强提起笑,自屉子里拿出一只盒子,跟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入厅,见阿威站立一侧,金凤正拿着茶水与阿宝说事:“……就算是普洱你也得给我加茉莉花!这里没有?这里没有就给我回府拿去……”
  见状,付青云暗笑:到底是个小姑娘,一朝得势便迫不及待地将尾巴翘上了天,恨不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藉着大哥,已站到了权威的高峰。
  “大嫂!”他点头示礼。
  “大嫂!”十一娘在后施礼。
  金凤自鼻腔里“唔”了一声,继续挑剔那茶。
  付青云本想打个招呼直接去矿场的,现在,他迟疑了一下,走到阿威身边问:“大哥指你跟着大嫂?”
  “他在挑人,让我先顶一段时间。”阿威是结拜兄弟,说话自带熟稔,他冲金凤噜噜嘴:“我还说怎么可能没脾性,这不,全出来了。”
  付青云一掌拍到他后脑勺:“你的脾性也是越发三八的!我可告你,别去瞎嚼人家的是非,大哥那更不能乱说。”
  “你当我病着在?”阿威讪讪笑道。他与小武是亲兄弟,杂耍戏班里的两根小苦瓜,幸而被凌森接了出来,打那后,两兄弟便一门心思随了他做保镖,这么多年下来,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轻轻一点便明。
  她真是个被一点胜利冲昏了头的小孩子!付青云见十一娘将她视若珍宝的那只翡翠玉镯拿出来求和,她却别转头看都不看一眼,禁不住皱起了眉。
  “阿宝!”不耐十一娘的言语,金凤接过镯子正要转递给阿宝。付青云疾步挡在她和阿宝之间,抢话说:“大嫂!这往后玉红楼就靠着你和十一妹了,不如,我们带你四处转转,熟悉熟悉环境吧?”
  这话引来十一娘与金凤双双诧异眼光。他佯装未视,兀自往后楼走去。
  我倒要看看,你们还敢玩什么花样!金凤不屑地昂头,跟了出来。
  “……我们刚接过玉红楼时,也就单单一幢楼,后来,生意做大起来,就买下了后面几块地扩建。设计师是我特地从北京请来的,因为我喜欢京都建筑的恢宏大气,不自觉地,想把它仿在咱们的玉红楼里。你也看得着,按说沙槟的炎热天气,应该多用小天井来组织住宅空间,‘四水归堂’,把热空气往上拨,增加通风量,可这样就会令得院落很狭窄,住在里面,难免让人觉着压抑。我和设计师商量后,把天井改成了围院园林,凿池引水,将假山、游廊、亭、桥、甚至房间,都绕水布置,既弥补了气温的缺陷,又增加了美感……”付青云不顾金凤故意做出来的倨傲,指点着景观侃侃而谈,他渊博的知识慢慢吸引了金凤的注意力,她的眼睛开始随了他的手指而流动。
  十一娘嘴里有些发苦:想当年,他定了便建,却从未与她说过这些典故。
  “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吗?”冷不妨,他指了楼墙角处处处可见的硕大的水缸问。
  金凤一愣:真的,这是做什么用的?她探头那比自己矮不了多少、足可容下三、四人的大缸
  “小心!”付青云怕她跌进去,一把抓住她的胳臂。
  借他手的劲,金凤悬着身子看清了那满缸水里除了游着几尾鱼以外,什么都没有。
  “给厨房供鱼的?”她答得有些不敢确定。看见付青云似笑非笑的表情后,心知露丑,一急,脸红了起来。这才发现他的手还抓着自己在,赶紧绷上层恼怒甩开。
  “十一妹,晚上不如就让厨房煮了这些观赏鱼给大嫂品尝吧。”
  观赏鱼?金凤大惊,脱口而出:“你又骗我,怎么可能有这么肥大的观赏鱼?”她再次探身去看。付青云只得再次捉住她的胳臂。想起以前自己捉弄她,她也是这般冒冒失失地上当,唇角情不自禁地扬了上来:“这叫白写锦鲤,说贵不贵,只不过,寻常人家没那么大的位置饲养,故而,你见得少。”
  “这土窑水缸就是用来养观赏鱼的?”她难以置信地啧啧两声,一派小儿女态。
  “也不完全是,最主要是用来防火。沙槟天干物燥,起火是常事,有了这些缸水,不等警局的人来,我们自己就可以处理。”
  原来还有这作用?她趴在缸沿边比划着大小,兴趣盎然,不舍下来。反正,他拽着她在,安全也没问题。
  “雕栏画栋倒是些平常物,”见十一娘脸色渐变,付青云暗叹口气,捉了她往前走,“只不过,你也见着了,这里的民居建筑都是很质朴的,讲究点的人家,大不了也只是在木雕上作些精巧功夫。你觉得咱们这楼面有什么不同吗?”
  有什么不同?金凤四下打望,蓦然惊呼:“墙绘!”
  她这才注意到,几乎每面墙上,都绘有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孟姜女哭长城、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简简单单几脉线条,偏就勾勒出了玉红楼的别样风韵。
  “都是你绘的吗?”看见画,她有些痴了。
  “我哪来这番闲情,全是交待给画师做的。对了,你不也好画画吗?十一妹,明天就叫伙计把墙全刷了,大嫂高兴咋画就咋画。”
  一声“大嫂”将金凤叫回了魂,她这才发现自己由着付青云拽走了好远。瞬间,脸涨得通红,一掌挥去,拂落开他的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也到目的地了。付青云装作不知,指着后院最深处一口盖封了的枯井自说自话:“那地儿大嫂平常就不要去了。”
  金凤瞟了眼那口连带着四周都显得有些枯败的井,强忍良久,还是好奇地问:“又有什么说法?”
  “那里埋着咱们的一个花魁,她是十一妹亲自调教出来的,傍上个小军阀后以为可以学我们样夺玉红楼,结果,就进了那里面。至于那小军阀,我不知道大哥怎么处理的,反正,自那后再没见过他。”付青云的声音阴森得似自地狱里飘出来,骇得金凤连连后退。“还有个女人,是大哥亲自扔进去的。她原本是个唱曲儿的,跟了大哥后恃宠生骄,跑到这里来找怀了大哥骨血的玲珑闹事,孩子是如她所愿没了,大哥也就地将她扔进了井里。”
  金凤脸上的血色在付青云的话语里一点一点地褪去,他说的是凌森吗?是那个会抱着她卷着舌念诗的凌森吗?是那个只要她一苦了眼神便会百依百顺的凌森吗?怎么可能?
  又怎么不可能!付青云定定看着她,一双深邃的眼睛里传递出比言语更严酷的事实:他不仅仅是你的森哥,他还是飞龙帮的龙头老大、还是我付青云和燕十一娘的结拜大哥,他叱咤沙槟十余年,靠的,是铁血而不是柔情;他与我们十余载的兄妹感情,你以为,靠你那点小小的道行就可以弹指湮灭吗?
  至此,十一娘总算明白了付青云的用意。她深深深深地看他一眼,退了开去。
  美丽的女人是花,只开一季;聪明的女人是丝,眷绵一生一世。
  “红颜未老恩先绝,为什么?因为她以为有了大哥的宠爱便有了一切,因为她以为大哥对她的爱真的会天荒地老、生死不渝。浅薄、幼稚如斯,想不死都难。”他鬼魅般俯首她的耳侧冷语。
  尤如一瓢冰水自头淋下,浇灭了她刚刚才冒出点嫩芽的倨傲,也浇熄了星星点点闪耀出的火花。付青云说得没错,那是凌森,宠你一些可以、惯你一些可以,但绝不会被任何一个女子牵着鼻子走的凌森。若不是这口井真真实实地摆在眼前,差点就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他的全部。
  金凤轻笑一声,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居然会在这般氛围里笑出来。
  见此模样,付青云明白她已领悟,默然转身欲走。
  “我只是,恼着十一娘在船上骗我,恼着阿宝逼我脱光衣服,就只想,在她们面前摆显摆显出口恶气罢了。我说过,我没想过要与你和十一娘一较高下。”她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地说。
  她也是,憋闷得太久了!付青云无声地叹口气,懂了就好。至于她的后半句话,可是应了花魁大赛时玉红楼贴出来竞猜的那句歇后语谜面:阎王爷贴告示——。
  下句是:哄鬼!

  13

  海水,慢慢漫入胸口、脖子、嘴巴……淹过头顶,绝望中,有船驶过来,父母在船上微笑、交谈,他的手,徐徐伸来。可是,她抓不到,每次只差那么一点点时,他就将手缩回去。船离她越来越远,父母的面容越来越模糊,唯见他噙着冷冷的笑向她挥手道再见……
  金凤在这般梦魇中悚然坐起。
  “又做噩梦了?”凌森惊醒,有所备地递给她一方毛巾,“你天天做噩梦,到底梦见了什么?”
  金凤接过毛巾试去额上涔涔冷汗,不安地看他一眼:“对不起,森哥,我老是扰着您也睡不好,不如,往后,您就别在我这儿过夜了。”
  这又扯到哪里去了?凌森烦燥:“你说你到底是真做了噩梦还是不待见我?”
  “没有,森哥,没有……没有不待见你,我怎么敢?”
  雨夜,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光线可以让他看见她的脸庞,可是,他感觉得到那份惊惧。答应她去玉红楼后,眉色也就飞舞了不到两天,转瞬间,便又恢复了如初的怯与慎。她坚决不允许下人称她“太太”,依旧尊阿冉和玲珑“大姐”、“二姐”,对他的谦恭,尤比之前更甚。
  也就是个二十不到的小丫头片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份荣辱不惊?凌森想不明白,也就在这份探求里,越发执着。
  “睡吧!”他叹息一声。身边的人影,倏地便躺了下去。
  她一躺下去便纹丝不动,倒是凌森辗转反侧再难入眠,想想念念,他披衣起床:“我回屋睡去。”
  在厅里抽了支雪茄,他转回她的房间,轻轻推开门:果然,幽蓝色的灯光里,她呆呆伫倚窗栏,如已石化。
  她心事沉沉,却压根就没打算过将他当成那个能分担的人!从未真正谙通情爱的凌森在这一刻有了丝刺痛,又在这丝痛楚中,隐隐谙到些情愫。
  “你也睡不着?”他捺下脾性,柔声问。
  金凤一惊,转身,讷讷难言。
  “那就陪我聊聊天吧!”夜凉如水,他将自己的外衣披在她肩上,也懒得将手放下来,就这样,搂着她一起站在窗台前。“在想什么?”
  见他没有计较的意思,金凤恢复了些自然,赶紧解释说:“也没想什么,只是梦醒就睡不着了。”
  “在玉红楼还好吗?”他循序渐进地寻找她的郁结点。
  她点点头:“学到很多东西。”
  “就譬如,象那个扭着屁股走路呀、一说笑就拿丝帕捂着嘴?”凌森皱起了眉。却逗笑了金凤:“我哪有?”
  因为里面有他的心思与努力,所以,她的笑烙入他眼里,格外美丽。
  “对了,森哥,跟您商量个事好不好?”
  “你只管说。”他喜欢她用“商量”这词,异常喜欢。
  金凤拿出了十一娘送她的那个翡翠镯子:“这个,值不少钱吧?”
  “十一妹的镯子?她送你的?那妮子,还算她机警。”凌森一见那个十一娘爱极了的镯子,就明白她是籍此向金凤赔理。一个是他的女人,一个是他的妹子,能和气相处,自是最好,就不知金凤肯不肯释怀。
  “十一娘硬是要给,我若不收的话,只怕她心里难安,可是,凭白收人家一份大礼,我心里也是不安。森哥,我能不能将镯子押你那,预支一年的月钱,买件象样的首饰回赠给她呀?”
  这女子说话,总是让他心里五味杂陈。难得她懂得有来有往解开与十一娘的芥蒂,偏又一个“押”字划出了气节、以及,两人间的距离。
  “选中什么让阿威帮你付帐就是。”他淡淡地说。
  “谢谢森哥,那这个镯子就先给着您。”
  凌森见她满不在乎却又彬彬有礼地将那个贵重的翡翠镯子递过来,神态与平时接拿过他为她买的种种首饰如出一辙。于是,再无法自欺说她的不在乎只是缘于不清楚那些首饰的价值。
  就这样想起听戏时“烽火戏诸候”那段,隐隐感觉:只要她肯给他一份在意,即便明了结局,自己,同样也有周幽王那般不惜犯天下的霸气。
  原来,两千年的变迁,湮灭不了的,依旧是个情字。
  入夜,玉红楼的喧嚣,与冷清得只闻雨声淅漓的大街小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不到五点钟,凌森便让小武打电话说要过来吃饭,十一娘早早备好菜,谁知,等到付青云都回来了、天也黑透了,都还未见着他的人影。金凤左右是等习惯的,不觉有所谓,兀自拉了阿宝在大厅里听姑娘们弹唱,倒是十一娘有些心急,来来回回在大门口已经张望好几次了。
  “还没来?”付青云走近身,“打电话去帮里,说已经走了有近一个小时了。”
  十一娘蹙眉:“是呵,按说也就刻把钟的路程。”
  转头,她看看正嗑着瓜子、一脸听曲听入了迷的金凤,面露忧色地说:“这还不是我最担心的。二哥,你说她就有什么好?”
  付青云不用问,便明白十一娘这话的意思。有一段时间,因为金凤在凌府,所以,凌森几乎自玉红楼绝了迹,每天将事情一忙完便记挂着回家;现在,因着她在玉红楼,于是,他又颠儿颠儿地往玉红楼跑。
  是呵,她有什么好?总是那么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笑,既不说讨巧的话,也不带寻常女子的粘缠,偏就能令着凌森纵是百炼刚,也乖乖地化为了绕指柔。十一娘亲历有天晚上结帐时,发现金凤经手收的一笔单短了十块钱,凌森只不过半调侃地说了句“你居然也会犯这种糊涂?”话音未落,她便双膝跪下:“森爷,对不起……”惊得凌森蹦跳起来,一把将她抱起:“你这是干嘛,这是干嘛,我又没怪你,有事无事你跪什么跪!”……打那后,十一娘明白,玉红楼的人也明白,别说短了帐,就算金凤有心吞款,凌森也不会说她半个不字。
  有这么好吗?她想不通。
  “森哥不是小孩子,他知道他要的那杯茶是什么味道。”付青云安慰她说。
  “十一娘,好久不见哇!”一声沉浑、略带轻浮的男声打断了他俩的谈话。见人,付青云面色一僵。
  “仇老板!”十一娘微微一怔后,立马回过神来,换上付职业化的笑容招呼道,“这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
  “胭脂风,哈哈哈!听闻玉红楼这最近新来了不少佳丽,馋得我是魂也牵来梦也系,十一娘不会不做仇某人的生意吧?”那位被称为“仇老板”的男子调笑着走近,眼睛却锐利地往里搜索。
  十一娘含笑侧身让出道,不卑不亢:“玉红楼开四扇门做八方生意,更何况是赫赫有名的仇大老板,就算十一娘想拒人,也拒不了仇老板的钞票啊。”
  “厉害,厉害。”仇姓男子口里敷衍,脚却不停地往里走。他的两个穿黑绸衫的随从紧随其后。
  厅里的金凤慢悠悠地转过头往这边望。其实,门口的这番动静不算大,充其量也就是场稍稍有些繁琐的寒喧,按她悠然神往的听曲相,应该是不太可能注意到的,除非,她暗地里就一直在关注。
  是的,她人在听曲儿,心却随着付青云、燕十一娘在动。打从十一娘称“仇老板”始,她便开始了打量:瘦高个,皮肤带着土著黑,上好的白丝质衬衫卓显出主人的富裕与讲究。他嘴里开着调情的玩笑,目光里却闪着精明和干练,露在外面的胳膊上,与凌森、付青云同样结实的肌肉更是悍然宣告其功夫身手。
  曾几何时,自己也会了打量与思考。金凤心里苦笑,面上却依旧是心不在焉状。
  她的眼睛流转着对入他的眼。仇姓男子定住,他已能肯定:自己找的,就是她!就是她,美丽得既不惊艳,也不庸俗,自身的清雅八分,胭脂楼的媚巧两分,十足一个卷帘销魂人。最撼神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会说话!
  “这位姑娘……”仇姓男子笑眯了眼,抬手欲去捉金凤的手。
  付青云的手瞬间扣住他的腕脉:“仇敬丹!”
  仇敬丹的两名跟班跟着掏出枪对准了付青云。
  “仇老板,误会,她不是姑娘。”十一娘挡在手枪与付青云之间,急了声音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玉红楼的老板娘,我们飞龙帮的大嫂,金凤;太太,这位是仇氏家族的当家大少爷,仇敬丹。”
  果然是她!仇敬丹嘴角扬了起来,他挥挥另一只手,两名随从放下了枪。付青云确定他已明白金凤的身份后,慢慢松开手,他在仇敬丹一个快速的、充满仇恨的眼神里昂起头,傲然不理。
  果然是他!金凤点点头,弯身施礼:“仇老板,久仰!”
  她说的是“久仰”!仇敬丹心头一动,嘴里却打起了哈哈:“唉呀,原来是大嫂,你瞧我可不止唐突佳人这点罪过,该打、该打!不知者不罪,还请大嫂万勿见怪,改天仇某再登门致歉。”
  “入门是客,往后仇老板多来照顾生意即好,千万别再说客气话。”金凤眸光流动: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仇敬丹点点头,两人相视一笑。
  “十一娘,仇某久未来玉红楼捧场,介绍位苏州姑娘来段评弹可好?”
  见仇敬丹放弃找茬,十一娘松口气,赶紧将他引领入厅中安排。
  仇敬丹一挪身,金凤赫然看见凌森站在门外。其实,并不是仇敬丹拦住了凌森,只不过,金凤一门心思都在前者身上,她根本就没听见那辆一发动起来整条街都能听见的汽车轰鸣声,也没注意到凌森的出现。
  雨密得似张网,凌森已经被淋得全身透湿了,他手里握着包油皮纸包着的东西,脸冻得比生铁还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那,静静地望着金凤。
  “森哥!”金凤拾裙迎到他面前,雨水打在她身上,凌森眉头一动。
  付青云暗呼不妙:适才那两人的眉来眼去定是被凌森全囊入眼底了!虽然他自己都尚未从金凤的暧昧中回过神来,但相比此际大哥落汤鸡般的透湿,以及,气极至无语的郁怒,后者的后果,显然要严重得多。
  “大哥,回来了?快进屋吧,大家都等着你开饭呢。”付青云自伙计手中取过把纸伞,撑开,举至凌森头上,若无其事地说。
  付青云与金凤都沐在雨中,尤其是金凤,已经有水珠开始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滴了。凌森见状,将一口气、合着口水,生生咽下喉。甩头谁也未理,冲进了屋。
  金凤颇有些懊恼地咬咬唇,尾随凌森而入。
  张罗完毕过来的十一娘回见三人的异样,一愣,接到付青云一个暗示的眼神后,她绽开笑容,迎上凌森:“大哥今怎么回得这么晚?瞧给雨淋得,先去换身衣服吧。咦,这是什么?”她接过他手里的那个油皮纸包,好奇地打开。
  “书?《基督山伯爵》、《玛尔戈王后》、《茶花女》……大哥,你买书干嘛?”十一娘惊讶地问,马上又恍然大悟,“哦,是给大嫂买的!”
  凌森依旧阴鹫着脸,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也不再管那包书,撇了众人往自己房间走去。
  金凤愣神:他给她买书?蓦然记起自己曾经跟他提及,说中国名著大多读过,西洋文学却由于翻译、购买渠道的原因,涉猎很少,其中,尤对大仲马、小仲马父子的著作充满憧憬。就只是浅浅地提了一句,他就放在了心上?
  她听见小武在与付青云嘀咕,说那谁谁临去上海时凌森派了他带书,说今天船回,凌森在码头候了有近两个小时才接到船拿了书。
  难怪他回来得那么晚!金凤心里轻叹一句,自己今天,是不是显得特轻浮?难怪他要生气。他生气,因为他在乎她!
  男女之间,谁爱多一点,谁受的伤,便重一点。自己曾经遍体鳞伤,就只因为,曾经全身心地爱并付出。
  金凤跟着准备进凌森的房间。在门口被刚从里出来的阿威拦住:“森哥让我现在送你回府,吩咐打今儿起,三小姐在房里禁足一个月!”
  包房里,仇敬丹的随从为他洗过茶后,满上一杯,征询道:“仇爷,那位凌太太那,安排谁跟?”
  仇敬丹摆摆手,端茶,俯身嗅了嗅,优雅地抿一口,说:“不用了。”
  不用了!万花丛中,她本不显山不露水,甘做其中最寻常的一朵,虽有风华清冽,却倦怠舒展。然则,就在两人双眸对视的那瞬,她那双眼睛,就这样,令仇敬丹自一派鬓香与莺啼中,回到了子夜独看昙花开时。一片清宁,一朵花开,一席美丽,单单,只为他仇敬丹!
  凌森的女人?金凤!他复笑起来,又抿口茶,吩咐随从说:“回头,去宝祥银楼叫钱掌柜亲自给我打一支凤凰金钗,钞票不是问题,但钗一定得精致、凤凰一定得美丽。还有,给我在钗头刻一个‘仇’字。”
  这样一个对他初见钟情的女子,如果一定要安排人跟梢的话,就把这个‘艰苦’的活派给自己吧。

  14

  “打今儿起,三小姐在房里禁足一个月。”
  凌森下的令,没有理由。玲珑只不过惊讶地嚷了句:“怎么会这样?”立刻便听见一只高脚玻璃杯摔落在身侧墙面上的脆响声,吓得她的眼泪当时就涌了出来,泣泣着被婢女送回房。凌森铁青着脸负手而立,边上,再没有人敢问一字。
  换了是金凤,她不会有好奇心发问;即便问了、甚至被玻璃砸中了,她也不会哭。最多,几不可闻地叹口气,然后,叫干嘛就干嘛。就似,在玉红楼听见阿威传达禁足令时。
  那当口,凌森在房里等着她推开阿威进来解释,等着她认错、讨饶,想,哪怕她只是进来软了声叫他去吃饭,能罢,便罢了。
  可是,他等到的,是一声只有他才听见了的叹息,以及,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若是其他女子,他早就一脚踢下去,然后,扔给十一娘发落了。可她是金凤!所以,他可以冲着玲珑发火,可以在花苑坐望她房里的灯光亮了熄、熄了亮,却,什么也不敢再做,即便,当天他的确被惹火了。
  已经过去三天了,金凤忠诚地执行着对她的惩罚,甚至连房间都不出。除了阿宝进进出出送饭、清洁,再无其他人敢去接近她。凌森看不着她,也不知道她每日在房里做什么、想什么,倒是有些后悔那日盛怒之下吓退了玲珑,否则,以她的圆滑,定然能在中间穿引着和解。而不用象现在这样,早早地回了府,却巴巴地围在她楼下踱来踱去。
  “森哥,吃饭吧!今天陈嫂给你熬了鸡肉骨茶。”玲珑找过来,怯声道。
  肉骨茶?凌森眉头皱起来,她迄今为止都还吃不惯那东西,厨房知道给她另做吗?一边想一边随了玲珑进屋走到餐桌旁。看见桌上的几盘荤菜,眼珠转转,眉头皱得更是厉害。
  “阿宝!”他扬声唤道。
  在厨房里正准备大快朵颐的阿宝赶紧放下筷子跑出来:“森爷?”
  “你是不是把菜全留给了阿凤?就剩这么一些,叫大家怎么吃?”
  一众人看着几大满盘菜面面相觑。阿宝更是郁闷:“没有哇!三小姐就没要我送晚膳去。”
  “她没吃?”凌森的眉毛全拧在了一块。
  “她着了凉,一直没胃口,中午也就只要了个馒头、一碗酸辣汤。”
  “她病了?什么时候的事?”他的脸全黑了下来。
  “您要她禁足的第二天。”阿宝已经瞧出了异样,回答得战战兢兢的,“我说过请大夫,三小姐却说她最怕是喝药,让熬两天看看,不行再说。”
  禁足的第二天?也就是自玉红楼回来的次日!是的,那天她跟着他淋了些雨。沙槟天气虽热,总也是过了立秋,一场秋雨一场寒,湿热交替,不病才怪,病了还不吃药!凌森的拳头攥紧起来,他恶狠狠地剜了阿宝一眼,顾不得其他,虎步往楼上走去。
  门没有上锁,一则是金凤自觉不出门,二则也是除了凌森,没人敢与她较真。他推开门,如旧墨香迎面袭来,拂湿心间荒芜了三日之久那处,于是,凌森忘记其他。
  白纱床帐里,她半躺着斜倚在床头柱上已然入睡,手里拥着本书垂落于床,一袭薄毛毯没有盖在身上,而是折成块枕在背后。凌森看得有些心酸,家里不是没有靠垫,只是她傭懒得连去要的兴趣都没有。
  轻轻自她手中取出书,一看,正是自己拿回来的那本《茶花女》,她喜欢?挺好。凌森蹑手蹑脚将书放到书桌上,乍眼却见桌上整齐地压着一沓写满了字的纸,练字打发时间?她倒蛮会自取其乐。凌森失笑,顺手拿起来,只见一沓纸上全是两句诗: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
  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
  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
  正正规规的小楷细秀地爬满了素白纸,看得凌森怔然失神。诗辞歌赋他虽不精通,但如此明显的闺怨却不用任何人指点。
  他回望她有些蹙眉的睡容,胸腔处好似有个秋千在荡,忽上是柔情,忽下是苦涩。她的心里,是不是也有个秋千?渴望一处永恒的避风港的念头刚扬起来,各种试探、打击、误会、伤害便拖着所有的憧憬落了下去。
  念及此,凌森口中一苦,想也不再想便抬手拥她入怀,她的额头抵在自己的下巴上,感觉一股潮热,这才想起阿宝说她病着。
  “唔。”金凤惊醒,本能地挣扎。
  “别怕,是我。”他想象得到她此刻会表露出来的惶恐,想象不到的是自己居然连看的勇气都没有。“要睡也不是你这样子睡啊。想吃点什么,我让厨房做给你吃了再睡吧!”
  看到是他,小身子在怀里顿了顿,慢慢滑出来想向床里头缩去。“森……森爷,我不饿。”
  她一被吓着,就立马改称他“森爷”;一听她称“森爷”,凌森攸地便软了下来。这会儿,他已经将禁足令抛到了九宵云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哄着她吃饭吃药、如何哄着她再改口叫“森哥”。
  “那我叫阿宝请大夫来给你开剂退烧的药。”他紧了紧胳膊,不让她溜出去。
  “不用不用”金凤打小就听不得谁提及那种黑乎乎的、苦苦的汤药,忙不迭地说,“我挺好的,没病。”
  “没病?没病额头这么热?”
  她还是想往外滑。
  凌森恼了,索性一把抱起她往自己房间走去,边走边冲着厅里目瞪口呆的几人扬声唤道:“阿宝!熬剂退烧药,再叫厨房煮点白粥,炒盘青菜送我房里来。”他低头望向她:“你还想吃什么?”
  金凤略微犹豫,终还是舔了舔舌头,说:“酸辣汤。”
  “行!酸辣汤,给你煮牡蛎好不好?” 凌森大笑,没想到她来沙槟后别样不习惯,倒是爱上了酸辣汤。他久未有闻的笑声回荡在楼苑里,令得一众女眷呆呆傻傻,没人见过凌森这样细耐,更没人见过他眼底眉角的一派温情。
  金凤皱眉未语。
  “那就剁些个花蟹煮里?”
  金凤连眼皮都耷拉下来了。
  “嗯,”凌森沉吟,看着她脸色又问:“海带?紫菜?”
  她怯怯地抬起头,小模样令凌森恨不得咬她一口,却又不得不软着声音唤道:“阿宝,酸辣汤用鲜虾蟹肉熬,除了海带、紫菜,别的什么都不要放。”
  众人吸气。
  痴缠恕恨,原本就不关风月。
  金凤本就只是场小小的伤风感冒,将息两天便好。凌森每日接送她去玉红楼,再不提所谓禁足令之事。阿宝将这番动静告之十一娘后,后者摇摇头,瞟见一旁的付青云虽状似无意地看着手中的帐簿,却丝毫没留意到手指间夹着的香烟已灼及至肉。
  又过了大半月,宝祥银楼的伙计送来只礼盒,指名要亲交金凤。十一娘未见,单听了阿宝说,那木盒一启,映照着金凤的脸也顿现金光灿灿,她自盒里取出一支凤钗,有多好、多贵重的凤钗?用阿宝的话说:“我在玉红楼呆了那么久,精巧玩艺见多了,可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凤钗!”
  金凤当即冷了脸色不收,伙计恭敬垂手:“大爷说就知道姑娘会这么着,让带话说,他也不过是心慕姑娘凤翔九天、非梧不栖的志气,若姑娘不喜欢的话,随意打发给下人、或是扔了也好,他总是不敢见气姑娘的。”
  阿宝说,就是这句话,原本冷淡的金凤怔然,趁这功夫,伙计鞠躬离去。
  凤翔九天,非梧不栖;士生乱世,特行独立。得亏阿宝跟着十一娘与付青云良久,否则,真还可能说不全这句话,若没有这句话,付青云又怎么可能确定送礼人是谁、金凤凭何以收下如此贵重的礼物呢?
  仇敬丹,他这一个月,可是没歇着!定然是将金凤的来历脾性打听得个清清楚楚,才敢演这一出。好一句“慕姑娘凤翔九天,非梧不栖”!若没个象阿宝这样的耳目安插在飞龙帮、在凌府,他怎扔得出如此笃定的一句打动金凤?付青云冷森一笑,一股凶枭的气息自身体散出。
  “二哥,大哥还不知道这事。”十一娘拿不准该不该告诉凌森。
  付青云指指阿宝:“再不许给任何人说。”自然包括凌森。
  阿宝点点头,付青云扬手示意她离房。
  十一娘不解:“二哥……?”
  付青云深锁浓眉:“告诉大哥从不将他的馈赠放在眼里的金凤转瞬间却收了仇敬丹的厚礼?你想要金凤死就直说。”
  你想要护着她,也不妨直说!十一娘气恼:“真是仇敬丹送的?二哥,那姓仇的故意招惹金凤,你明知没好事,还不让告诉大哥,这万一真要惹出桩风流来,你置大哥颜面何处?”
  “金凤,”付青云喃喃念这名,脑子里重重叠叠有她从前的羞与娇、而今的眸光斜飞,不知不觉,声音带上了悲哀:“十一妹,你以为,没死在我手上的金凤,现如今还会死在仇敬丹手上吗?”
  十一娘滞然:“那,大哥那?”
  “大哥有他该知道的,但,不是这些。”他目光里慢慢漫上一层凶冷。背了十一娘,淡漠地说:“十一妹,青云生性不羁,这些年来,与你……这般,很好。若是认了真,倒不如做兄妹的好。”
  十一娘身形往后一倾,他是提醒她,提醒她不要对感情认真,不要,越了界。
  三天后的中午,金凤正在玉红楼学姑娘们玩一种格子棋。阿宝匆匆走过来,附身说:“内堂,大小姐电话找。”
  “徐阿冉?”金凤讶声问。自从阿冉为着她吃鞭子后,即便是面对面,阿冉也不再理睬她,这会,怎么会遥遥打来电话?她挠头,却还是起身前去。
  “喂!”
  “金凤?”那头的徐阿冉声带急灼,语无伦次,“你快回来,快,再晚就来不及了,我求你,你不会见死不救的!”
  电话骤然挂断。金凤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想阿冉必竟是大姐,倘若真有个什么事找着自己却又没帮忙的话,只怕凌森那里不好交待。来回走了两步,还是叫上阿宝和阿威往凌府赶去。
  入院即见着凌森的车也在,她有些诧异地推开门。
  凌森、付青云、小武,一众女眷,齐齐在场。中间,跪着个女子,金凤细看,竟是阿冉的婢女珠儿。
  “你怎么回来了?”见着她,凌森一愣,他特意为避开她挑的这个时间。
  还未等金凤想清楚该不该说是阿冉叫她回来的,阿冉已经扑了过来,一把抓住她:“三妹,珠儿只是不懂事,你借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出卖大家的,你……你劝劝森哥,给她一条活路。”
  金凤无措,这是怎么回事?她将疑惑的目光投向凌森。
  “珠儿卖消息给仇敬丹,那是我们飞龙帮的大敌。”付青云言简意赅地一语拖过。
  难怪,有仇敬丹亲自到玉红楼来摸底?金凤悟过来,什么“卖消息”,付青云说得含混,分明就是凌府埋了个仇氏的内奸,将这家中大大小小的事透了个底朝天。自打自己来,阿冉吃鞭子在前,赤手空拳入主玉红楼在后,对方若没兴趣了解才怪。
  只不过,任谁也没想到,其实,我也在等着他的到来。想念间,金凤眨了眨眼。
  “你们要怎么处置她?”望着地板上瑟瑟发抖的珠儿,金凤轻声问。谁是谁的心腹也好、内奸也好,总也算得上是被她所用、助过她一臂之力。
  凌森过来帮她扯开阿冉的手,“你不要管这事,我陪你去看电影好不好?”
  “森哥!”阿冉颤声哀求,见他毫不动容,复转向金凤:“三妹!我,我就这一个贴心丫头!看在大家都是女人,同侍侯一个男人份上,你……请你帮我求求森哥。”她眉下眼里,再不现往日的骄横与跋扈。
  金凤望向凌森。
  “大哥,要不送去玉红楼?”付青云唯恐凌森一个心软,想着先缓和缓和,等那婢子真去了十一娘那,只怕,死,也成了桩便宜事。
  凌森的目光扫过大厅里一众人。他只不过是对金凤上了些心,便引来仇家的重视,若不杀一儆百,将来他若真娶了金凤,难保有人会叛卖主母,到时,她的境况更是堪忧。“不用,”他阴沉了脸说,“就在这里,我要所有的人知道,背叛家主,是什么下场!”
  “阿宝,带三小姐出去。”付青云怕她经受不起那种血腥。
  “不用!”凌森想通了,他搂了金凤入怀,让她的头倚在自己肩上,正好能看见跪在地上、已瘫软成一滩泥般的珠儿。“既然来了,就当是磨炼。我凌森的女人,注定要在刀枪里,学会坚强。”
  于是,金凤见着付青云目光复杂地看她一眼,自腰间摸出手枪。内心的恐惧暗示她应该闭上眼睛,可是,凌森充满力量的拥抱却又驱散开了那些恐惧。她趴在他肩上,看着付青云向珠儿走去,看着他的枪举到珠儿头上,她大力地咬住凌森的肩膀,将最后几丝害怕与不忍附入他的血肉里……
  一声枪响!

  15

  “再怎么说那是府邸,怎能见血?可他偏就不信这邪,他特特要在家里警告我、警告所有人:不准打金凤的主意!你不在场,没看见珠儿的血漫流出来,浸湿了整张地毯,流了那么多的血,她却还在抽搐,一下,一下,象鞭子一样抽在我心上。珠儿,至死都没说半个字,我的珠儿……”徐阿冉饮泣着捶打胸口,她的身边,坐着仇敬丹。
  屋外,大雨倾盆,锡矿场最怕的就是下雨、下大雨、长时间地下大雨。凌森和付青云应该有够忙,却还是抽得出时间清肃内室?仇敬丹笑起来。他不耐面对阿冉那张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花脸,示意边上的丫环递去张手帕,敷衍着安慰说:“我再给你找一个手眼拎醒的。”
  “敬丹,”徐阿冉的脸上显出他不愿见到的胆怯和退缩,“凌森……我是真的怕了他,那个男人,心就是铁铸的,无论对他再好,说翻脸便翻脸,我,我不敢再和他……”
  仇敬丹嗤笑:“这话金凤没来之前说,我还信,现如今?”想到阿冉还有存在的意义,他转了口,“你再忍忍,帮着我灭了飞龙帮,我保证全沙槟都无人敢欺负你。”
  “可是……”
  “你不相信我?”仇敬丹挑眉,“就象你以前也不信凌森会有被女人迷住的时候?”
  倒是如此。阿冉默认,转过念来,擦干眼泪,嗲着声音喊:“敬丹……”
  若换了从前,仇敬丹还会耐了性子陪她玩玩,现在,显然金凤在凌府的作用比她大多了,更何况,那女子明眸轻睐,卓然生色,一想到这,仇敬丹全身都热了起来。“天不早了,你先回去,以免被凌森觉察。害到珠儿我都已经很难过了,若你再有什么不测,我这一生都不会再有快活。”他柔声望着她说,背手招来丫环送客。
  一天中玉红楼生意最萧条的时候,就是中午开张之时。姑娘们一个个都仿似还未从睡梦中醒觉般,懒懒地游走在廊前亭下,连空气中,都氲氤着慵倦。
  吃过午饭后,金凤喝了杯茉莉花茶,精神得与整个楼面格格不入。她看着这帮做什么都透不出生气的姑娘,焦燥一点一点地聚集起来:已经过去那么多天了,他怎么还不来?他若不出现,自己是不是就真的没法子了?这一辈子,便得从了命,流徜在这萎靡之处,做“三小姐”,学了十一娘当“妈妈”,百年之后,顶着“金凤”这个名字埋骨荒丛?
  不!绝对不!她下意识握紧了拳头。
  不能着急。就象他钓鱼,无论她在边上如何括噪,他总也不理,凝神望着湖面,在鱼竿的微微一颤中,疾风般提腕,所以,他的鱼篓里,总能装得满满地回来。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动静结合,敌不及拒。”这是他曾经说的话,当下,她叨叨默念,慢慢放松了肌肉与表情。走至桌旁,将杯里剩余的凉茶尽数咽下,浇熄心口点点火星。
  付青云,吴晓,可想着有一日,我会用你所教,回击于你?金凤静静伫立,午后的萧索,缓缓散尽。
  心境开朗,这才听得厅院里有琴声传来,曲音似乎很是熟悉。金凤倾耳细听,渐渐,合了上去: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凤求凰?
  厅院里有人一遍遍地弹凤求凰!
  金凤惊神,蓦然想起凤钗,想起有人说“凤翔九天,非梧不栖”,她朗朗笑出声:仇敬丹,你终于来了!我没看错你,能让付青云与凌森视为对手的,果然不是等闲辈。
  当下整理容妆,取了那只凤钗细细别于发髻。听着那琴声一遍遍悠然轻奏,但觉这是她听过的最动听的曲音,万千心绪也跟着蹁跶起舞。原来,一步步接近目标的过程,美妙得令人无法想象。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花园中亭走廊,一派烟雨,一纸伞,一佳人,合音清唱,袅袅踱来。仇敬丹勿需回头望便知是谁。他微笑,为歌声拍掌,自椅中起立,跟着,为来人拉出一椅:“凌太太,好久不见!”
  这才是绅士!付青云告诉她的:男人的高尚就体现在时刻照顾他身边的女性。付青云,你可是,把我照顾得很好!
  “仇老板,叫我金凤便好,别的,不敢当!”心念嗟感,却大大方方坐下。
  “金凤,金凤,”仇敬丹咬嚼这名字,摆摆手,示意弹琴的姑娘收声。人既已来了,还弹个劳什子曲。他的目光掠过她的发际,看见那只凤钗,笑意,更浓。
  “钗子好漂亮,是吧?”金凤顺着他的眼神抚了抚头钗,“可是我却不知道是谁送的。”
  “凌大老板?”
  “他?”金凤捂嘴轻笑,一个“他”字说得轻蔑淡漠,“森爷侍妾成群,再加上玉红楼胭脂无数,小小一个金凤哪在他眼里。”
  你故意暗示我,你未将他放在心上。仇敬丹眼前一亮,他佯装沉吟:“不是凌大老板。嗯,不肯报自己的名字,却又花心思取金凤小姐‘凤’之意境送礼,说句轻狂的话,看来此人对金凤小姐,可是仰慕得紧呵。”
  “唉,金凤身世飘零,但求一乔木托附便足意,哪敢说什么仰慕不仰慕。”
  你倒是胆儿大得很!仇敬丹喜极。他历来张狂,听了金凤这番话,只觉浑身每个毛孔都热了起来,一时任性,俯身她脸前,正要说些个挑逗的话。不料,猝不及防之下,金凤本能地侧身闪避,脸复厉色。
  做都做了,才意识到反应过大,她只得干咳两声,抽出手帕捂至嘴边掩饰。
  她并不属意他。这个认知令得仇敬丹一愣:那她煞费苦心地诱他来干嘛?
  见着他的表情,金凤心里暗叹口气,还是生涩了些,没两个回合便被人家识穿!不过,也好,本不擅长这些个暧昧,倒不如把话说开,大家各取所需,事成之日,诀为陌路,不歉疚、不牵绊、不伤神。
  “仇老板,喝茶。”她取了桌上的茶壶,俯头他眼前续茶水,目光逐个自随侍的姑娘丫头们身上扫过。
  她说她有话要说,但此处人多眼杂,不是说话之地。仇敬丹接过茶杯,怏怏地喝了一口: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的。五彩斑澜的一个肥皂泡还没闪亮到天空,便被疾雨刺穿,叫人好不扫兴。一时间,他淡了脸色。
  “唔,这茶叶,好是好,不过,总象是有些寡味。仇老板,金凤晒了些茉莉花,给您加点在茶里,可好?”
  仇敬丹颌头,等她的下文。
  “阿宝,”她唤道,“去我房里取些茉莉花来,对了,顺便,把廖……廖大胡子送的锡茶具也拿一套过来。”
  她要做什么?仇敬丹上了些兴趣。
  未等片刻,阿宝捧了东西来,金凤接过,随意地扔了几朵茉莉花在仇敬丹的茶杯里,倒是凝望着那套锡茶具,目光大有深意地说:“这是飞龙帮矿场自产的精锡,我从没想到那些灰不溜秋的疙瘩,经廖老板加工出来,放上台面时可以美仑美奂如此。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仇老板的,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仇老板笑纳。”
  她一脸郑重,眼光沉沉,递上锡茶具盒时,仇敬丹甚至还用上了一分气力,都没有将盒子抽接过。
  好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仇敬丹暗赞,如此耳目众多的场所,她居然可以明明白白地传情达意至斯。“那我就不和金凤姑娘客气了,谢谢,谢谢!”说着,仇敬丹双手接礼盒,打开,面露惊赞。“果然是锡中上品,这番厚礼,仇某真是受之有愧,不知道金凤姑娘有什么心头好,仇某当竭尽所能为你取了来,方能释怀啊。”
  那也得你仇老板半斤八两匹配,才不至聪明反被聪明误呀。金凤嘴角上扬,心里松了口气:“仇老板言重了。金凤一弱质女流,得一栖身之所足矣。”
  这话令得仇敬丹有些摸不着头脑,莫非,她还信不过他,不敢提要求,抑或,碍着周围耳目?
  金凤却已抬头顾左右说:“咦,怎么没见阿威跟来呢?”
  边上的阿宝气结,阿威是谁,是森爷的结拜兄弟,只不过因为短人手先过来帮衬她几天,这女人倒是使唤上手了。“你问八爷?”她故意换了调子说,“他昨晚在帮里议事到天亮,觉都没睡今晨就送你过来的。这会,估计在厢房睡着吧。”
  “对了,他是飞龙帮的八爷,”金凤似有些怅然地说,“森哥说暂时缺人手才委屈着他的,我还真把人家当成随侍跟班了。唉,阿宝,回头你帮着我向他解释,一旦找着人,我是不敢再麻烦他的。”
  说些废话。阿宝背着翻个白眼,若不是森爷指派,当谁喜欢跟前跟后的。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仇敬丹心念兜转,一时没会过来。见金凤眼神已变得散漫,知道她该说的都已说得差不多了,便起身弓礼:“雨停了,这曲儿也听得差不多了,金凤姑娘,仇某告辞的,改日再聚。”
  再不散,十一娘就会起疑心啦。金凤点点头,起身相送。一席话,懂不懂,懂多少,全凭造化。
  依旧是在金凤自顾自时,阿宝钻到十一娘房间里。一边为她涂指甲,一边絮絮地聊着凌府的琐事、金凤的琐事。谈及当日与仇敬丹相遇,阿宝有些找不着话,他们也就是闲聊,许是金凤猜到了凤钗的出处,回赠了他一套锡制茶具,仅此而已!若是让她将他们的对白一一复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相当无趣。阿宝甩甩头,顺带着将那两人那些个无聊的客套话扔到了脑后。
  “十一娘,嘿嘿,我什么时候能回玉红楼啊?”阿宝谄笑着在十一娘的指甲上勾出朵金色梅花。她习惯了在这儿大着嗓门叫客、与姑娘们开一些荤调玩笑、自醉熏熏的恩客怀里摸个几枚小钱,相比之下,与整日看书写字的金凤呆一起,日子实在是太沉闷了。“你看连八爷都给替换出来了,我是不是也该……?”
  她嘴里说着话,手下却没闲着那番精致活。
  “噢,阿威没跟金凤了?难怪我看这几日跟进跟出的那小伙眼生,是帮里的人吗?”十一娘漫不经心地问。想到那女子终不是个能令她放心的主,便故意没答阿宝的话。
  “不是。森爷矜贵着金凤,怎么着也要挑选个功夫了得的拎醒伙计跟她,要不,哪会拖了这长时间。也算巧,那日森爷开车带她去听戏,路上撞伤了位小伙,治伤时谈及他也是个孤儿,被军阀捉去当了三年兵,苦不堪言,与别派军阀一战后,他们几近全军覆没,索性,逃了出来,一路流浪到此。”
  “就是如今跟着金凤的那伙计?”十一娘不相信地瞪大眼,“森哥会拿一个流浪儿打发咱们的三小姐?”
  “这您就有所不知了,那个冯文辉在军队里跟着帮老辈子练过功夫,又会使枪,森爷连试他几个回合下来,赞不绝口,本来想安排到帮里去的,结果金凤只轻轻说了句:‘不如拿他替下八爷吧,也让我安心一些。’得!就这一句话,森爷就指给了她。”
  “她叫阿威‘八爷’?”十一娘有些诧异,凌森最受不了她的就是那番谦卑口气。私下里曾与青云说过,一听她称“爷”,心都给揪紧了。
  “是啊,金凤就是这么说的。”
  十一娘唾她一口:“一口一声金凤,你当金凤是你叫的!对了,你说那男子叫什么名字?”
  “冯文辉。当日在医院问他姓名时,他就象答长官问一样,大声武气地说:‘小姓冯,二马冯,可不是凤凰的凤!’十一娘,这人肯定脑子不好使,你说他怎么会认为大家以为他姓凤呢?”
  十一娘突然打个激灵,手一抖,阿宝正为她勾着的那朵梅花便斜斜地刺出了一笔。

  16

  冯文辉敲门的时候,金凤正在看那册《基督山伯爵》。买书人拿回来的是英文原版,害得她放了几大本字典在边上,却还是读得一个头两个大。纵然如此,她依旧喜欢这套书,相当喜欢。
  冯文辉没有说话,指了指她房里的挂钟位置。
  “知道了,就走吧。”金凤合上书起身,转念,又将书拿在手上。她去飞龙帮接凌森,想到他长期浸淫英殖民者环境,还说得一口流利洋语,去那正好可以向他请教书中晦涩难懂的地方。
  走过冯文辉身侧时,她停步道:“衣裳掀起来让我看看。”
  冯文辉有些发窘,却还是依言转身掀起衣摆,露出后背腰,被车撞伤的位置仍旧青紫一片。
  “你怎么不按大夫吩咐抹药?”金凤恼怒。仇敬丹可是会挑人,找来这么一个不茍言笑的男子,令她一见此人便联想到付青云,气不打一处来。
  冯文辉没说话。跟在后面的阿宝捂嘴笑起来:“三小姐,他后面又没长眼睛,自己怎么抹得了呢?”
  闻言,男子脸红,表情越发局促。
  金凤也是失笑,见阿宝一双眼滴溜溜地围着冯文辉转,心下一动:以前出门可从未见她这样积极主动地跟上来。有些明了,也便升上些顽皮的念头:“哦,是这样?那么,阿宝,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帮阿辉抹药吧!”
  这话一说,面前立刻呈现出两个大红桃,金凤嘿嘿笑起来,打她俩身边掠过:“你们快点呵,我还赶着出门的。”
  少女情怀,总是想掩也掩不了。就象自己,也曾经在人声喧哗里突然就呆呆发愣,在静悄悄的自习教室里无由来地嗤嗤傻笑,就是这样,才很快地让那段恋情被父母、蜜友知道了吧?原来,都有过的,都有过那般怦然心动的时候,只不过,那些个沉静女子、听父母规劝的女子,只遇良配;而自己,却不得不沦陷在算计与血泪里,熔炼自己的错误。
  阿宝自屋内走出,眼角眉梢全是藏也藏不住的笑,她碰了碰金凤,温柔礼貌地说:“三小姐,可以走了吗?”这番态度,若换了从前,想都甭想。金凤心知,斜眼望去,果然,冯文辉无声跟在后面。
  飞龙帮的总部距城市中心广场不远,旁边就是条华人街,再远点,就是热闹非凡的单水下街。金凤来过一两次帮里,没留意,后来有一次与凌森在单水下街逛,抬头见着飞龙帮巨大的“义”字标嵌在周遭最高处的教堂的塔顶,这才醒悟过来,问凌森:“你把飞龙帮设在教堂里?”
  “唔。当时相中了这地方,半买半抢拿下的。”
  金凤失笑,他倒是坦白。
  凌森见她虽不再说话,眼下却是笑意盈盈,便有些渴望分享她心里的有趣:“笑什么?说出来我听听。”
  她不吱声。凌森索性就在大街上双手揽了她的腰,故意竖着眉毛:“你说不说?”
  他知道她最怕这招。果然,金凤惶恐地看了看熙来攘往的人流,遮了脸小声道:“说说,说,你放开嘛。”她咳嗽一声,又有些胆怯地扫他一眼:“这可是,你要我说的。我虽然不信西洋教义,但多少还是知道他们劝人向善,不杀人,不奸淫,不盗抢。你……咱飞龙帮可好,做的都是人家反对的,偏还在人家的神灵府里做。森哥,可是胆大得很!”
  你的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了。凌森气笑,放她腰上的手却随她如何扭都不再收回来。
  “就是。一个我,一个老二,我俩常说,这万丈红尘,啥都有,就是没天理。一辈子的锦绣辉煌,哪里是‘从善’便可得到的。生逢乱世,不杀、不抢,便是被人杀、被人抢。与其做别人脚下的一根枯骨,不如,踩着其他人的枯骨成就自己的宏图、护卫自家的珍宝。”说完,他望了望她,目光似有深意。
  是啊,万丈红尘,什么都有,就是没天理,否则,我也不会来这!金凤遥遥出神,自己的声音,更似自天外飘来:“森哥,您信不信报应?”
  “不信!凌森不信鬼神,不敬天地,信自己,信兄弟。”他傲然答。
  “我信!”金凤的声音似是虫吟。
  她信,所以,她在那似要刺破云天的教堂顶尖下,学着洋人,虔诚地划个十字,心下静默:不管您是中国神灵,或是西方神灵,请您,赐予我坚定的信念与力量,让天道与因果循环,在人世间得以张扬与传颂;让昭昭您眼皮底下的罪恶,为如期到来的报应冲洗干净。请您……
  “这是基督教堂,要先祈祷,再在胸前划十字,完了,还要说声‘阿门’。这样,愿望才能传到耶稣主那里去。”身后一番话骇断了她今日如旧的“进门仪式”,转身,付青云静静伫立,一双眼睛高深莫辨地看着她。
  他似乎,永远都读得出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思想。“付二爷!”金凤弓身一礼,没接他的话。
  “来找大哥?”他也未继续那处话题,先身步上那几道台阶,为她拉开大门。
  不知这个时候,他是把她当作苏雨晴来体贴,还是,当作他大哥的女人来尊重。还未等金凤自怔神中恢复,身后又传来一个粗犷的男声:“哟,付老板,这么漂亮的小妞也给咱家引见引见呗?”
  一股烟雾侧面喷来,金凤被呛得连声咳嗽。她听见冯文辉叱道:“大胆!”
  “廖老板!”付青云厉声止住喷烟人,又掉头佯声喝斥:“阿辉,放肆,还不快给廖老板道歉。”说着,他将金凤揽上台阶,隔在她后方说:“廖老板,这是我家大嫂金凤。”
  “凌大当家的女人?”
  金凤厌恶的望向那声音,对上的是一张四十来岁、充淫着色欲的干瘦脸庞,他的唇上果然挂着两道八字胡,此刻,正瞪大了一双惊讶而又惋惜的眼睛啧啧打量着她。
  “你们先进去。”付青云低声对金凤说。
  金凤抬脚进楼。廖大胡子,令玉红楼的姑娘们闻名发颤的廖大胡子?沙槟最大的锡加工场场主、与飞龙帮的原产锡密不可分的合作伙伴廖大胡子?她听凌森提过,他送来的锡制品也曾让自己啧啧称奇,没想到如此一个残虐心性之人也铸得出精致如斯的锡工艺品。现在,人就在面前,那股粗鲁与好色笼罩在她看不见的凶悍外,不用付青云提醒,她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应该退避三舍。
  “瞧这娇俏俏的模样,啧啧,果然是个灵秀角儿。姑娘叫金什么来着?”廖大胡子捋着他的八字胡迈上台阶,跟着走近她身边。
  金凤没有说话,冷冷地瞅着付青云。
  “廖老板,我大哥在里面等着在,咱别误了正事。”付青云有些着急。廖大胡子是什么样人他可是比谁都清楚。
  “不要紧不打紧,反正收货单已经签给你了,凌老板邀我来也只一块去喝酒取乐。取乐?嘿嘿,金姑娘……”廖大胡子涎着笑腆脸过来。
  金凤这才注意到付青云手中的公文包,里面有他们交货的签收单?
  “廖老板,玉红楼多的是姑娘任你挑选,这是我们飞龙帮当家大嫂。”付青云重重地强调“当家大嫂”四字。他拉着金凤退后几步,皱眉示意阿宝和冯文辉将她带进屋去。
  金凤在阿宝的推搡中离开了那两人,远远地,还隐约听见廖大胡子在语:“凌大当家……喜新厌旧的习性,不亚于咱家,……定要用……讨换了来。”
  不来飞龙帮,是不是就可以躲避开这些个粗鄙男人的垂涎;廖大胡子那是噩梦,自己现如今的处境,又是美梦吗?凌府的三侍妾;玉红楼的老鸨相;白日里衣裳齐整,入夜却裸尽肌肤由着男人摆布。沙槟之大,飞龙帮之强,统统固不住她一颗凄凄惶惶、无地依傍的心。
  想念间,已走到凌森的办公室前,他喜欢敞开门做事,此际,见他正在转椅上翘着腿打电话,嘴里叼着支雪茄,黑色马甲褂闪亮着江湖帮会老大的派头。而自己,世代书香门第、幼承经德庭训的知性女子,是他的一个侍妾,而且,排行末位。天理,有没有?滑不滑稽?金凤想笑,却又笑不出来。他身后窗户上贴着的彩纸神主像扬手垂眸,凝望的角度恰好落在她身上,那般哀伤而又慈悲的眼神望来,化尽她的心事为水,却是,涌不出一颗泪。
  “来啦?”凌森看见她,起身迎上前。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时日她突如其来地喜欢上了来帮里接自己回家。踩着点到,坐了一旁安安静静看报纸,等他忙完了便一起离开,若他说有事或应酬什么的,也不会埋怨白跑了一趟,自行又和阿宝她们回去便是。凌森不愿干涉她,也渐渐地有些不想令她失望,倒也开始推了应酬来将就她的喜好。
  “晚上有个饭局得去,我打电话回家时说你已经出来了。”凌森自己都不知道自什么时候始,习惯了解释。见她唇色灰白,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金凤本来想把遇到廖大胡子的事告诉他,求他保证不会拿自己去交换利益或美女。话在嘴边打个旋,又咽了回去。身如浮萍随水流,他若真有此心,又岂一个诺言可以保证。倘若,倘若躲不开此劫,只有求避仇敬丹了,那个男人,最起码,闻弦辨音,会风雅吟颂“凤求凰”,也会很绅士地为她拉椅让座。她暗自定了主意,摇摇头:“没事。那您忙着吧,我先回去了。”
  “等等。”她恍惚的模样令得凌森有些担心,想到廖大胡子也称得上是老朋友了,偶然失次约也不甚打紧,便唤住她:“也罢,这几日喝酒喝得舌头都大了,我跟你回去吃点粥。”
  正说着,付青云带了廖大胡子进屋。见着金凤,廖大胡子又是眼睛一亮。
  “你们谈事,我去外屋等。”金凤强笑着对凌森说,不待他答话,兀自低头出房。她的眼角余光瞟向付青云的手,没有公文包,也就是说,他已经放在自己办公室了?
  出门即招来冯文辉:“我要去付青云房里找件东西,你帮我盯着外面。”
  “让我去。”冯文辉毫不迟疑地说。
  金凤摆摆手,正待往付青云房间走,冯文辉一把拉住了她:“来时,爷交待过,既然是凤姑娘的侍卫,无论哪种情况下,当以您的安危为首要责任。再说,这些事,我比凤姑娘有经验。说吧,什么样的东西?”他的语气里有不容置疑的坚定。
  仇敬丹说无论哪种情况下,她的安危是最重要的!金凤鼻子一酸,有多久没有这般的感动了?她吸吸气,想到冯文辉说得也没错,他的身手与经验,与自己完全是两重天。环顾四周,阿宝在楼外与阿威闲聊,二楼付青云与凌森的办公室过道上无人,楼下大厅里的三两人应该看不到楼上的情形。
  “他回来时手里拿着的公文包,里面应该有份收货的签字单,你帮我取了来。”她附到冯文辉耳畔压低了嗓门道。
  话音刚落,冯文辉便敏捷地闪身到付青云的办公室,轻轻一试,门没上锁,他悄无声息地进入。金凤手抚胸前,压下似已要狂跳出来的心脏,颤巍巍地挪到门口。还未等她进入掩护者的角色,冯文辉已出得房来,差点与她撞个正着,又吓了她一大跳。
  “拿到了?”她的声音在发颤。
  冯文辉没有回答,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结果。他用身体推着金凤往前行,然后,恭敬地低下头:“森爷!”
  “啊!”金凤失声惊叫,这才发现凌森站在走廊上。他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有没有看见?她的脸刷地一下白得碜人。
  凌森刚刚迈出房门,其实什么都没留意到,他见金凤脸色惨白,以为是因着廖大胡子一事,笑起来,握了她的手:“瞧这小手凉得,怕什么?有我在,我答应过你的。”
  惊吓之余,金凤没会过意来,无措地被他拥入怀。“我说过,你是我凌森的女人,一辈子都是,我绝不会抛弃你。”

  17

  凌森没有和金凤回家喝粥,他带了她去海边渔村坊。渔船老大为他们摆放好烤鱼虾、炒两小菜、温一壶酒,又在炉子上将艇仔粥煲上后,悄然退下。飘飘摇摇的小渔船上,只剩下他俩。
  气温还是不低,可空气中,已然带上了冬季的萧索,风从船蓬隙中灌进来,隐隐有些凉气。金凤没有多少食欲,她抱了来时带着的那本《基督山伯爵》,想收货单、想廖大胡子、想付青云,心情恍惚。
  廖大胡子肯定向凌森提到了她,可是,凌森却不言及。他把玩着小酒杯,浅饮低酌,显得颇为高兴。金凤有些忐忑:不会是,拿她换了什么心头好吧?念及此,瑟瑟轻颤一下,仿似要搂住依靠般将怀里的书紧了紧。
  “你怎么随处都带本书呀?”那番动静落入了凌森眼里,他问。
  “看不太懂英文,说拿来向您请教的。”她答得斯斯艾艾。
  凌森失笑:“你可真是看得起我,中文字儿我都认不太全,何况是英文字。”
  “可是,您说英文很流利呀!”金凤不太相信,她听过凌森说英语。
  “会说不会写,这地方的人,大都如此。老二的中文和英文厉害,帮里无论什么文的合同,都是他在做,你可以找他教你。对了,你天天看这书,到底写的是啥玩艺啊?”
  金凤看了看书皮,低声答:“一个复仇者的故事。”
  这种普通得甚至有些褛褴的渔船,是凌森打小就熟悉的环境,呆在这,他很习惯、很放松,没怎么去关心她的伤感。独自一人拨拉下几乎所有的菜食后,这才发觉金凤只啜了小半碗粥。
  “不喜欢?那我带你去吃西餐。”他知道她有些小小的喜欢那即使燃着蜡烛、依旧黑不隆冬的地方。
  金凤强打起笑脸:“不用了,您如果吃好了咱们就回吧,天也不早啦。”
  凌森气笑,霓虹灯初上,正是一天好时光,偏偏这小古怪从不沾此风情,恨不能天一黑便洗漱上床的。当真这“恶习”就改不过来了吗!他磨牙。却在她倦淡着面容,不强求,只是用一双闪熠着询问的目光投来时,短了气:“那就回罢。”
  回吧!汽车的轰鸣声响至凌府,雪亮的大灯照射下,付青云在院里倚柱抽烟,身边地上,已是满地烟头。
  见他们,他灭了烟,打声招呼:“大哥,回来了?”
  自打金凤来后,付青云甚少向以前那样来府邸过夜,兄弟间除了公事以外的交流越发稀少,见到他,凌森格外高兴:“哟,来了!吃过饭了吗?”
  “不饿。”付青云淡然应道,“先去洗个澡吧,大哥,回头我找你有点事。”
  越夜越精神的凌森想到哄着金凤睡后有付青云陪自己聊天,来了劲:“好,你先坐着,我去洗澡。”
  随后的金凤想跟着上楼,付青云似是无心地挡在了她面前,说:“阿宝,去帮我把睡房收拾好,热碗粥,二爷我还没吃饭。”
  门洞口就只剩了他和金凤、冯文辉。付青云看着她,低着嗓声冷然说:“把收货单交出来!”
  金凤如遭雷击,感觉就是一个初次行窃便被逮个现行的小偷。不用摸,她已经感觉到了尤如火炙般的脸烫,呐呐不成句地说:“你……你凭什么说,说在我这。”
  你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告诉说:就在我这!
  付青云埋下头,不让她看见自己已快强忍不住的笑,等了一晚上的恼怒就在她的这份稚嫩中渐渐散去。他伸出手,故意粗了声音说:“别犯傻了,交出来,这次我不告诉森哥,再有下次,哼!”
  “我……我没拿!”金凤涨红了脸。冯文辉站在后面,也是不敢越俎代言。
  时间不多,一会凌森就会出来了,何况,凌府人多眼杂,任谁知道此事都不妙。付青云开始不耐,手伸到她面前:“我的耐心不多的。晚上你和大哥呆一起,东西应该没送走,快说,在你身上还是冯文辉身上。”
  他连阿辉的底也知道了!金凤目瞪口呆。冯文辉全身都进入了戒备状态。
  “很奇怪吧?不奇怪,因为我查不到他的底。能够让飞龙帮查不到底子的人,来头,可是不会太简单。更何况,他自称所在的那支队伍的确已全军覆没,根本就找不到证据戳穿他,安排精密,哪是普通人可以做到?”付青云似看得穿她的心事般,面噙讥笑地说,接着,又蒙上了戾气:“交出来!否则,你的死活大哥发落,至于他?信不信就算我现在一枪崩了他,也不需和任何人交待?”说着,他比划着做了个枪击的动作。
  冯文辉屹然未动。金凤惊恸:“不!”
  “那就拿出来!”付青云视若不见她的楚楚,再次将手伸到她眼前。金凤有些承受不住地晃了晃。
  “给他!”金凤咬牙挤出一句。付青云说得出就做得到的,手段之决绝她已不需要再验证第二次了。
  冯文辉缓缓自内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递给了付青云。付青云瞟眼看去,果然是那张收货单,暗松口气,往自身衣袋里一放。正待转身而去,不巧,凌森冲了澡出来,见三人异样站立,吃惊地问:“你们……?”
  “森哥,付二当家的说我现在住的那间房原是他的,要我还与他去。”金凤冲口而出,通红的一张脸配上这话中的意思,倒也有些似模似样。
  付青云惊得嘴张来都可以塞得下一整个鸭蛋了。他万万没料到金凤会说出这种使性子的气话。
  凌森大愕:老二?怎么可能?
  “我去把衣被抱出来。”金凤决意将适才所吃的瘪自冲动的缺口处放开。
  付青云气苦:这女子,怎么就没个成熟的时候?
  “凤!”凌森皱眉,老二怎么会去计较一套房间谁是谁住,他想先将两人分开再问清楚缘由。“你先回房去,我和青云还有正事要谈。”
  “我去把衣被抱出来。”她的话语里竟带上了坚持。
  “胡闹!”凌森带笑轻斥一句,“青云怎么会与你争房间,你先回屋休息,我晚点过来。”
  你不信我?你口口声声说但凡我想要的、都可以给着我,可是,在我与你的兄弟之间,你问都不问就选了信任他们。金凤定定的目光投向凌森,隐忍了有近半年的委屈、酸楚,在这一刻化作了执拗:“我去把衣被抱出来。”
  屋子里的空气僵冻住了。一时之间,付青云也不知说什么是好。
  “好!你抱,你抱出来之后就去院里跪着。”凌森变了脸,咬牙切齿地说。本来后面还有一句“没我同意不准起来”的,被他卷着舌头吞了回去。
  付青云的头嗡嗡作响。
  金凤的心里,尤如有个小锯子慢慢地、来回磨锯,一丝一丝的钝痛随着血脉流向全身。原来,他的宠爱,是必须用柔顺换来的,象只小哈巴狗般地依着他,无反抗、无违逆。否则,尊严、乃至性命,都不过是他随口一句话而已。
  “森爷,夜凉露重,三小姐身子单薄,我代她去跪。”冯文辉垂着头说。
  凌森正要借坡下驴,却听金凤冷声说:“不用!阿辉,你去帮我把衣被抱放到柴房。”说完,她噔噔噔走向外院。
  留下三个男子面面相觑。文辉退下。付青云与凌森两两相望,两两苦笑。
  “刚才……我是有和她商量住回那间房,对不起,大哥。”付青云艰难地承认,“我去劝她进屋。”
  “怎么会一下子变得那么蛮不讲理?”凌森苦恼地拍拍额头。她刚才的固执与平常判若两人,纵然他也曾希望能帮着复原她的本性,可瞬息间如此大的转变倒还真有些令他接受不了。
  夜风自洞开的大门吹起来,凉凉地刺着他打了个喷嚏,这才发现自己冼完澡后还只是套了条大裤衩。转上楼披衣,手却在提起外衣的一瞬想到了她,冯文辉说得没错,夜凉露重,自己在屋里都觉着冷,她现在尚在外院。忍不住,自窗户探头望去:咦,怎么没人?
  敲门声响起,金凤绷着脸站在外面,硬声说:“森哥,对不起!金凤以后再不乱发脾气了!”说完,她僵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后面,付青云双手抱肩,表情忍俊不禁。
  “你……你,你如何搞定的?”凌森差点就没惊掉下巴。
  如何搞定的?很简单,付青云就对她说了两句话:“我已经安排人带信去宁城告诉你父母你在香港生活得很好,勿须挂念。现在,你给我乖乖去向大哥道歉!”
  就这两句话,有安抚,有威胁,有她无法抗拒的命令。说完,他挺直了腰背一任她带着无以复加的仇恨目光宛如刀剑般刺来,侧身为她让出一条路。
  “还好,”付青云云淡风轻地告诉凌森,“我就劝了劝她,说你今为着她,拒了廖大胡子的金条不说,还当场驳了他的面子。这般的重视,大哥从未曾给过别的女子,做人,惜福最好。”
  “就这?”凌森大异,他为她做的,岂止今日这一桩?且不说鞭挞阿冉的事史密斯总督至今耿耿于怀,隶属警局已经连着扫了两个赌场示威;单论强行将就她入主玉红楼,引来帮中兄弟们非议一片,连带着自己的威信都大打折扣。桩桩件件没见着她有分毫感动,反倒让廖大胡子给“征服”了?他挠挠后脑壳,想想,觉得还是付青云的语言感染力高明。
  “你厉害!”他冲付青云竖起大拇指,“就数你对付女人有法子。老二,往后,你还得多教我两招。唉,你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灵秀是她,发起脾气来,灵异也是她。”
  付青云安慰般拍拍他的肩:“女人嘛,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她不也给你道过歉了吗?算了。”
  凌森摇摇头,苦笑:“我倒想算,就怕她不算。”

  18

  “金凤姑娘说,以付青云项上人头,换襄助仇爷得飞龙帮锡矿场。”冯文辉站立仇敬丹身侧,恭声传话。
  仇敬丹大笑,原来,她的心愿是杀付青云!女子丽姿浮现脑海,聪慧兼狡黠,只不过,火候不够。送了个忠厚的冯文辉去,加上三两句窝心话,她便卸下了防御,道出心思。
  付青云,呵呵,其实,就算没金凤,仇敬丹也不会放过他。驰骋沙槟多年,还没有谁敢用枪指着他仇敬丹的脑袋,除了这个姓付的!所以,此仇,与金凤同偿。他捏紧了拳头,又松开,招手示意冯文辉走近:“回去告诉她,仇某必为她一偿心愿。只不过,付青云是飞龙帮的二当家、凌森的生死兄弟,公然动他,就是摆明了与飞龙帮为敌,以凌森的为人,断不会罢休。鱼死网破的事,咱没必要做。要做,得请金凤姑娘先行离间他二人,最好能逼走付青云,如此,行事就方便简单了。当然,这期间仇某必举全力助她。”
  离间凌森与付青云?话意带过来,金凤愁意锁上眉,说得容易,仇敬丹可是没见着那两兄弟的亲近模样,哪是可以离间的。
  “仇爷说,付青云明知我的身份却没有揭穿,而且,咱们这次偷了收货单的事,他也没有计较。当中,必有可以利用的隐情。”冯文辉直视着金凤。
  隐情?隐情就是他付青云亏欠着我!金凤心痛,复在“可以利用”四字中心跳。姜,必竟是老的辣,仇敬丹幌眼便看出了破绽,找到方向。利用?她怦然心动。
  有人点拨,果然胜过自己兜转无果。
  纸醉金迷的玉红楼至此在金凤眼里彻底失色,本来就只是为迈出凌府而临时找的块落脚石,在成功完成认识仇敬丹的使命后,被她象扔一张练写满毛笔字的废纸般,轻飘飘地放手。转战,飞龙帮。
  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喜欢去飞龙帮,去骚扰——付青云。
  明明进凌森的办公室她都要敲门,偏偏,去付青云那时,她径直推门而入,随意翻看他的文件、物品。于是,帮里时常上演这样一幕:
  “交出来!”付青云将她堵在自己的办公室门口。
  “什么?”她眨着状似无邪的眼睛。
  付青云也不知是什么,只知道,她演练得越发老练的无辜表情之下,隐藏着有辜。
  “交出来!”
  “难道你以为我偷了你的东西吗?”她张开双臂,凑近来,“没有呀,不信你搜!”
  付青云倒退两步,至走廊,瞟见已有人注意到,赶紧加快时间止住闹剧:“够了,再不拿出来我动真章的!”
  这样,她才懒懒地自怀里摸出一份合约,或是,一册帐本。撇撇嘴:“你动,你动,你不动我走的。”说着,粉掌推开他,往凌森房里步去。
  她还,挑衅性地将一本《基督山伯爵》扔到他面前:“森哥说要你译成中文念给我听。”
  “收工再说。”
  “现在就要!”
  “金凤……”付青云忍无可忍地自书桌上抬头。
  她打断他:“叫‘大嫂’,我是你大哥的女人。”
  ……
  于是,当凌森走过来寻找他失踪的小女子时,只见目标人物美滋滋地睡在长形沙发里,身上搭着付青云的厚毛衣,而堂堂飞龙帮的付二当家,则坐在一旁,手撑着头,大拇指按在太阳穴上,满脸苦恼相,却温声念书。还没容他自这幅图画中反应过来,付青云一副看见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的表情,长舒口气,悄然起身,哈腰作揖,凑近了他低声哀恳:“大哥,拜托你再莫给你家这只书虫买英文原版书,再莫谬赞青云,如此,二弟自当为你树个长生牌位!”
  就在凌森刚有些释怀之际,金凤打着呵欠醒转,满脸讶异地望着身上的毛衣:“哎呀,我怎么会睡着过去?二哥,衣服是你帮我盖上的吗?有劳有劳。”
  付青云当即宛如石化。在两个男子的缄默中,金凤起身,直接自付青云手里取过书,周全地致谢,欲走,复又似想到什么般打开书:“对了,这里有处我翻遍了词典也不得其解,二哥,你帮忙看看。”边说边朝付青云靠去。
  看了金凤作上记号的位置,付青云闷声念:“永远不要忘记,在上帝揭露人的未来以前,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希望!”
  “二哥真了不起。金凤所见人中,就数二哥学识最为渊博,更兼风流倜傥,将来也不知哪家姑娘有幸嫁得入门。”她扑闪着大眼睛,动人地盯着付青云。
  满屋静谥,凸显凌森越发粗重的呼吸声。付青云勉力遮掩的种种暧昧,在她的“天真”中尽数流露,他在心里暗叹口气,终还是咽下了一切,默然不语。
  从无知到明了,一纸之隔,一步之遥。他知道凌森在那端等着他迈过去解释。可是,看似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到达的彼岸,付青云举步维艰:告诉他她曾是自己的“猎物”?告诉他充溢她心间的,没有爱而全是恨?告诉他她背后已有沙槟的另一帮势力倚仗……?会怎样?
  付青云的答案任谁都不能分享。他静默地独自背负起了一切。将办公室里的重要契约、帐薄全锁进了保险柜;尽量多呆在矿场;帮里聚会、外厢应酬,身边总能见着十一娘的影子;……如此,妥了吧?
  妥不妥,由来只看凌森。凌森……无恙。大咧咧的性格令得他别说细致观察金凤的改变,就连付青云之后的异样,似乎都没留意到。他照旧叼着雪茄翘起二郎腿与兄弟们议事,照旧与金凤成双出入。有一阵子金凤突然对开车来了兴趣,于是,长街小路上,便时常可见他那辆吉普车歪歪斜斜地行进,时停、时走、熄火、又轰鸣。而驾驶座上,金凤坐在凌森腿上,两人尖叫、嬉笑。
  那应该是金凤来这儿后最为快乐的一段日子。付青云躲着她、让着她,凌森宠着她,帮内、府内无人敢招惹她,外面又有仇敬丹派人护着她。
  如果,时光一直都这样,也许……也许自己会淡了恩怨也说不准。可是,将来的事,当时,谁个又知道呢。
  虽说南洋四季变化不明显,可是,一丝丝冷暖,还是能在各自的细细体会中捕获。春天,在越来越浓郁的绿意中渐渐走近,阳光也开始跳跃着越发明艳。时临午后,金凤本说喝杯茉莉花茶,唤了几遍阿宝都未得应,估摸着这小丫头又是去缠着文辉了,心下好笑,也懒得计较。刚吃过午饭,身子泛热,便脱了薄毛衫到花苑晒晒太阳。瞅着自己种下的茉莉花又开出一茬,在熠熠阳光下辉香交织,心底,也似这小花蓓,慢慢漫出清芳。
  凌森总说花茶是女人喝的玩艺,今天就摘个几朵,下午去帮里时放他杯子里,看他能奈自己如何。想念间,偷笑。听着汽车声驶入府,她握着茉莉花,懒于化开的笑容就这样直接印入了凌森眼里。
  “今儿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还去吗,我跟着一块行不行?”她就穿了件长灯笼袖丝质衬衣,在春日和风下,衣袂飘飘,摇曳到他跟前。
  他却脸色铁青。
  再看着肃然自车上下来的十一娘、阿宝、阿威,金凤愣住了。人人眼色各异,却交织在一起,齐齐投在她身上。
  她被这番的目光推得接连后退几步。正待开口问,凌森一把捉了她的手,自牙缝里崩出:“跟我进来!”
  手被捏得骨头都似碎了,却来不及呼痛,便被他抓着踉踉跄跄地跌撞入大厅,手腕上的劲道一提、一甩,她落入沙发里。
  “阿宝说她帮你收拾房间时发现的,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凌森自衣包里拿出个小纸袋,递到金凤眼前。
  不用看,单闻着那味,金凤便知道是什么了,心下一沉:阿宝!
  “告诉我,这是什么?我要你,亲口告诉我!”每个字,对凌森而言,都似自刀尖口划出,说得,既艰难,又痛苦。
  阿宝和十一娘一直冷冷地看着她,阿威、文辉站过来,阿冉、玲珑……凌府上上下下、连后院打杂的小工也闻声跑过来看热闹。这些个夫妻之事、床帏之话,尤如外面的阳光,亮堂堂地布于这房中哪怕最阴暗的墙旮旯。金凤打了个寒噤,她不是怕,她只是觉得冷,好冷,冷得仿似没穿一件衣服。
  “我不知道,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她低声道。
  “你……”凌森气得发抖,上前几步一把扯过金凤的衣领,不想,丝质衣裳不堪这般力气,“嗤”的一声便自她胸口处破开。
  “不!”金凤一声惨呼,涨红了脸,双手瑟瑟地捂住胸口。她又悲又愤又无奈地望向他,眼里似已有浪花翻滚,偏偏,宁愿咬破嘴唇也要用血筑上一道堤墙。
  凌森愣然松开手,继而,恨恨地背转身去。
  十一娘见阿宝探身,明白她想去为金凤拿披衣,便偷偷伸手冲她做了个“不行”的动作,阿宝止步。见阿宝都不动,别的人就更不愿出声了。金凤颤巍巍地环顾一圈,凌森负手背立,一双手攥紧得已可见指骨;关键时候,文辉不知去了哪;徐阿冉更是恨不能搬张椅子坐着看戏;玲珑怯相依旧;而十一娘,十一娘模样高深莫测。所有的人,都有意无意地等着看她自荣宠的顶峰跌落入万丈深渊时的惨状!
  “说,东西是不是你的?”凌森道。
  金凤紧闭着唇,双手护胸踡在沙发里。
  “你……!玲珑,拿鞭子来!”瞧着她那般蔑视相,凌森肺都快气炸了。
  众人一凛。玲珑不敢违抗,抖抖索索地取来马鞭,递给他。凌森转头,用鞭棍指着金凤,森然说:“你信不信我今儿就打到你说为止?”
  也是,打落我所有的阳光和花香,还有憧憬!本不该属于我的东西,就让它在鞭子下,嘲笑我的幼稚吧。金凤张开手掌,出神地望向手心中已然揉碎了的花蓓,带着丝贪婪,深深地吸了一口,复而,将花扔在地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你……你……”看她那样,凌森气极至无语。女孩平素未及他动怒便已讨饶,今儿却当着众人面倔强如斯,令到他一番恐吓想不作数都难。他扬起鞭子,顿在半空,“我再说一遍……”
  “大哥,作甚么?住手!”付青云的声音自门口传来,他的身后,跟着冯文辉。
  冯文辉一把抱住凌森,取下鞭子:“森爷,您消消气,有话好说。”
  见着屋子里的情形,付青云皱眉:“都没事做吗?没事做就去矿场帮工。阿宝!”他噜噜嘴,阿宝也不敢再看十一娘脸色,赶紧去找来披衣搭在金凤身上。屋里余人,纷纷尤如风卷,自厅里散去。
  “大哥,天大的事,都你两口子的事,关起门来自个儿慢慢理,何苦让下人看笑话。她……嫂子是读书人,端的是颜面尊严,你把她这样……这样羞辱,还想过将来吗?”
  正被阿宝和文辉裹了披衣扶回房的金凤,耳边飘来付青云低声劝解凌森的话,不由一颤,回望他半拉半搡地拖了凌森向卧室走去,终忍不住百感交集,红了眼圈。
  “倒还是我不对了?你看这是什么?”凌森将手中纸袋伸到付青云面前。一股异香扑来,付青云脱口而出:“麝香!”
  “你也知道是麝香。哼!阿宝说她每日一粒,不管我去不去!”凌森握紧了那包小药袋,声音幽凉似水,“老二,这么多年,你是知道我的,我盼着有孩子,却又怕着有孩子。阿冉的由来谁心里没数,我自是不可能让她有后;玲珑不说了,我会好好待她,可是,这一辈子,也就仅止于此了。金凤没来之前,我有时也想,咱这刀尖上游走的生活,要什么老婆、要什么家,兄弟们一起打拼出今生的富贵辉煌就是最重要的。我没有宗祠,没有族谱,赤条条地来,无牵无挂地走,未尝不是件幸事。”
  “可是,她来了!不用我说,你也看得出我有多喜欢她,为什么?我自己也搞不懂,只觉着她就是个精怪,你别瞧着她模样柔顺,骨子里,倔强得让人牙痒,你惹了她,她不跟你急也不跟你吵,只冰冰凉地看你一眼,感觉就象那年我在上海遇着下雪,冷得来分不清身体里的血和外面飘着的雪有什么区别。我总想捂暖和她,总想她不再把心事儿写在纸上,而是,说给我听,信着我能护她一辈子,我就想她信我!”
  凌森的话越说越沉,越说越慢,他将头抵墙,一下一下,闷闷地撞。付青云叼一根烟,摸出盒火柴想点火,一个哆嗦,满盒火柴棒洒落地上,他蹲下,捡起一根,就着火柴皮划了几次,那点火药皮都划脱完了,还是没着,他又捡一根,来回几次划燃,小火焰妖冶地跳跃着烙红香烟。他狠狠地吸一口,没提防到烟气过浓,涌入肺里呛到他重重地咳嗽,咳得眼泪花儿一闪一闪。
  “之前我不是不奇怪,年纪轻轻,又处了大半年,怎么会没信儿?我还开她玩笑,说她屁股小了,不好生养。不过,没就没吧,我没恼过她,也没想过再带些个老四、老五回来。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她是故意不要!”
  凌森的声音里带着付青云从未听到的、无以言喻的椎痛。
  “一边,她发毒誓说跟我一辈子;一边,她却绝得来不给彼此留任何一个可以维系的藉口。我完全不懂她,她也不让我懂。老二,世上怎会有这样的女子?怎么会?我发火,不仅仅是气她私自用药,我气她嘴里说的,跟心里头想的,完全就是两个样,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和我有结果。我对她再好,她也仍是个心不在这儿的主。”
  凌森的头继续死命的撞着墙。付青云抽支烟出来,燃着,递给他,然后又给自己续上一支,劝道:“大哥,她是和一般女子不大同,你呢,也别着急,总不是你的人,又飞不了,慢慢来。不过,千万别使鞭子,打在她身上,伤着的,可不仍是你自己。”
  凌森狠吸了一口烟,长吁出气:“我就没打算真打!她那性,这一鞭子若是下去,只怕留下的伤痕,永世都无法愈合。我见着文辉偷溜出去,他那么顾念阿凤,一准是想办法去的,只是,我没想着他会去找你。”说完,他若有所思地望向付青云。连文辉也嗅出来了,自己,应该没估错。
  付青云强挤出个笑容:“你自个儿说说,这里里外外,除了我,还有谁招呼得住咱们的凌大当家!”

  19

  夜里,金凤熊熊地发起烧来。独自撑身起床,没点灯,也没叫阿宝,摸索着出房、下楼,临到最后几阶时不支摔倒。动静惊醒了众人,凌森和付青云也奔出来。阿宝想扶起她,被她软软地扬手拍开,凌森只是刚刚凑近了些身子过来,也同样被她别转脸、拍划出一间距离。她越来越模糊的目光绕过一干人,落在冯文辉身上,甩甩头,凝住最后一丝清醒向他举起手,弱声弱气、但却是清清楚楚地叫了一声:“阿辉!”,便晕了过去。
  她绕过随侍的阿宝,绕过凌森的卧室,下楼就是要去下人房找冯文辉求助。这么大的凌府,这么多的人,她谁也不信,谁也不作指望,单单只因冯文辉一个尽忠职守的举动,她便满心满意地认定了他的忠诚。原来,要她信赖一个人,说难,也简单!
  凌森与付青云对望,互于对方无奈的眼神中明了。
  这场病发得突然,且来势汹汹,传来的大夫不明就里,只得归究于天气乍暖还寒、衣裳没备周全引至,下了几付退烧的汤药,也就再做不了多的。阿宝与文辉自去忙碌,凌森在她的房门外走走站站,不知觉中,天已大晓。
  接下来的几天,凌森就没在帮里出现过,付青云知他操心着金凤的病情,也便挺身前面替他挡下了各类公事与应酬。不想,已有近一个礼拜过去了,仍是见不着他人影,付青云犯起了嘀咕,在办公室踱了几个来回,正盘算是不是应该和十一娘一起去探视一番,凌森出现在了眼前。
  乍看到凌森,付青云吓一跳,也就是五、六天的功夫,他整个人仿似苍老了一截,下巴上一茬青须短桩,眼睛是红的眼圈却是黑的,人还未站到跟前,就闻到了浓浓的一股香烟味。
  “大哥……”付青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凌森没说话,一屁股坐下来后,示意付青云倒杯酒给他,自己又自怀里摸出烟,点着。
  “大嫂的病好点了吗?”付青云没理会他要酒的意思,拉了椅子坐过来。
  “青云,你帮我,劝劝她吧!”凌森自说自话。
  付青云未语,暗松口气。
  凌森吐出个烟圈,满脸的疲惫:“明明是她做错事,反倒比谁都还委屈。不说话也罢了,问什么也不给答,除了阿辉,谁也别想近得了身,自己病得跟个鬼似的,你一走近些,她那眼神,恰才象是见到了鬼,抱着被子直往床角缝里缩,浑身筛糠一般地抖。我不懂,实在是不懂,就吼了她那么两句,所有的心思和努力,全部都扔进了大海里。对着我,比听见廖大胡子的名字还紧张。”
  “你帮帮我!”凌森的眼神尤如两潭深井般邃暗,付青云的身影映进去,仿似是那里面唯一的一点光亮。“我想过了,有些东西,求不着盼不来,只要她好好的呆在我身旁,别的,也没什么可以计较的。”
  这还是他那个豪情万千的大哥说的话吗?付青云的心一点点缩小、缩紧,女子的惊怯模样,偏在眼前不断地放大、再放大。
  “走!我们现在就回去。”他蓦地站起身,抓住凌森的手,决然说道。
  汽车呼啸着驶入凌府,未等停稳,两人便跳下车。凌森疾步迈上楼,却在房门口前生生止住步。
  “我……不进去了。看不着我,她还,没那么怕。”凌森声音沙哑地说。
  付青云正要举手敲门,听见声响的冯文辉端着碗汤药自屋内出来,看见他俩,他冲手中满满的一小碗药汁努努嘴,摇摇头。
  “又不喝?你说病怎么会好?”凌森冲付青云皱起眉。
  付青云接过托盘:“我来吧。”想起她以前吃药时,总要缠着他先买来蜜枣,便吩咐冯文辉:“去厨房拿些个蜜饯来。”
  屋里多了扇双面绣屏风,付青云摇头,大哥到底还是给她弄来了!那日不过是在闲谈时提及,金凤说上等的双面绣件即便是一小幅也有价难求,凌森顺口说:“那有什么,你若喜欢我给你弄块屏风大小的回来。”金凤微笑不语,脸上一派不信。
  而今,那么大一扇精致的双面绣屏立在跟前,就算大哥不善表白,这番情义,她体会不到吗?付青云沉步,手中托盘里的瓷匙与瓷碗撞击出叮叮咚咚的脆响声。
  “谁?”她在床上弱着声音问。
  他回神,稳了稳手,走进去,把托盘放在桌几上,端起药走近,但见她果然又厌恶又警惕的抱着被子往床角里面挪。
  “你来做甚么?”
  他伸手她额头上,烫着呐。
  她恹恹打落他的手,不知是病还是厌,显得连说话的气力都没有。
  付青云慢慢用药匙搅了搅汤药,试着温度差不多,递到她眼前:“把药喝了。”
  金凤别过脸,吐出两字:“出去!”
  “那麝香是怎么回事,你没兴趣说吗?报复心那么强的人,你就舍得罢手不计较了吗?”付青云一句句地问。
  金凤一怔,鼻头一酸,眼泪几乎就要扑漱漱地落下来了。她有些不敢相信地望过来:怎么会是他,怎么就会是他找得着那个结不说,还想着要解开它?
  见她模样,付青云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他的心往下沉了沉,却还是冷静地说:“先把药喝了,天大的事,我自会给你一个交待。”
  金凤想了想,缓缓卸下戒备,接过碗,垂着头嘟了声:“这是你说的!”
  瞧着她病得来碗都端不住,偏还吡牙咧嘴、一付怒多过屈的模样,付青云叹气摇头,想起那碟果脯还在桌几上的托盘里,转身拿过来,却见她已咕嘟咕嘟地将那碗药喝下。
  “你……”他有些吃惊,那药不苦?连自己都不太可能吞得这般爽快,她这是……?
  金凤将喝空的碗放下,举过手来:“帕巾?”见他呆愣,以为他是想说话不算数,鄙声说道:“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不过,无论你管不管,我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别人加诸给我的屈辱,我一定原样奉还。”
  付青云叹口气,拿过张手帕顺手将她唇角边的药汁擦去:“是的,是的,你不罢休,先把口水擦了再去‘奉还’好不好?”
  她不禁气笑,一笑一气之间,骇然惊觉彼此间的暧昧,立马竖眉,伸手拍开他的手。淡蓝色的锦帕轻轻扬扬地飘落入地,异样情绪漫漫袅袅升起。
  付青云咳嗽一声饰过,自地上拾起锦帕:“你怎么懂得用麝香避孕?”
  这话题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金凤恨恨道:“我哪懂这些事,当日分明就是阿宝主动提及,她说玉红楼的姑娘们怕怀孕,柿蒂粉、麝香、水银……什么法子都试,最安全的就是麝香。玲珑在边上和她一唱一合,说也就只有麝香普遍,很容易地便能在药铺里买着。不错,我的确不想和他……和他有更多牵绊,但是,没有她们故意指点,我怎么知道该咋做?最可恼不是这些,是她们设下圈套骗我钻!这方教我用麝香,转头跑到森哥处告密。那天你也看见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人站在边上,等着看他抽死我。哼!想得是挺美,只不过,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她们想活得舒服,可就难了!”她的手随着情绪攥成拳头,指骨凸现,愤愤然说完,看了看付青云无表情的脸色,泄气:“你不会信我,你和她们,是一伙的。”声音哀婉凄绝。
  付青云没有辩解,将装了果脯的小碟递到她眼下。金凤摇摇头:“不要!”
  “你不怕嘴苦?”
  “怕,很怕!我还怕伤、怕病、怕疼,可没得说因着我怕,便躲得开避得了,相反,我越怕,它们,就越是找上门。”她深吸一口气,吸回已氲氤在眼眶边上的水雾,小脸现出了坚毅,“我只有迎上去,挨个挨个地经历,早死早超生,我倒要看看,等我越过自己所畏惧的一切之后,还有什么能打倒我!”
  你能令大哥牵挂如斯,已经不能被打倒了。付青云心想,嘴里却问道:“为什么不把实情告诉大哥?”
  金凤冷冷一笑:“告诉他,能做什么?阿宝背后是他的十一妹,十一妹的背后是他的二兄弟;玲珑娇柔温良。我以一敌四,胜得过你们吗?何况,你们做得那么高明,总不是我自己去买的麝香,是我自己要吃,是阿宝检举的,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即使是我说出来,又有人信吗?不,我不说,做不到一击成功,我宁愿当它是药,一口吞下。”
  所以,你楚楚可怜地踡在这里,默默然以近似自残的方式揪扯着大哥的心忘乎所有地沉沦进去。付青云直直地看着她尤带三分病容的小脸,把所有情绪埋入了面具后:“好好养病。不管你心里怨着谁、恨着谁,大哥是无辜的,他待你如何,你比任何人都清楚,使使小性子也便罢了,不要伤害他。”最后几个字,他说得特别重。
  金凤嗤笑:“你这样周全地护着他,有时,真搞不懂你们俩谁是大哥。话说回来,众人眼里,你可是比他精明多了,不如……”
  付青云一把捉了她的手,覆上怒气的脸直抵入她的眼眸:“我告诉你,雁鸣罹灾,这些个话从今往后都给我收敛好,再让我有听见,天王老子都保不住你!”
  他的模样太吓人了,金凤收了口,瑟瑟往后倾。见着她害怕,付青云缓下神情,松开手:“这次的事,到此为止,你别再深究,我自会处理。大哥一直在外面候着,呆会进来,给他服个软。那药也不能用了,否则,终有害着自己的那天,女子身体体征都有周期之说,你若真不想有孕,我会找位英国大夫来详细教你。”他一桩一件有条不紊地交待,她竟说不出个“不”字出来。
  临着都走到门口了,他停下来,背对着她:“好生对大哥,不单单只是为着回报他,更有,他是你在这里,唯一的庇护。”
  徒留金凤怔怔地想他为什么和她说这番话,想自己怎么会象被施了降头般把着心里的话统统都告诉了他。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凌森无声无息地走近,吓得她差点惊呼起来,凌森赶紧摆手说:“别怕,别怕,我这就出去便是。”
  金凤望向凌森,这几日她又屈又恼又气,端了付怯生生的模样护着自己谁都不想理,现在打量他,整个人明显地瘦了一圈,偏那投向自己的眼眸中,盛满了忘我的担忧和关切。付青云说得对,他待自己,的确很好,否则,各方矛头齐齐指来的麝香风波里,换了是别的女子,休想退得这么容易。
  念及此,金凤软了心性,声若蚊呐地唤道:“森哥!”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站在那,未动。
  金凤头疼地伸出手,立刻,便被一只大手握住,那只手暖暖的,糙硬的皮肤带着力量传递过来,令到些许别样情结依附了上去。她的另一只手复握上去,拉了他坐到床边,正想说什么,他却先开了口。
  “你不用认错,不用。”凌森重重地摇头,“你说着违心,我听着,也揪心。青云说得对,你还没长大,你还不懂……算了,今儿不说这些了,我让厨房给你煮点粥吧?”
  简单几句说完,他转身出屋,仍是徒留她咬唇发呆:付青云帮着她向凌森说好话?

  20

  “我说过不准去招惹她。”付青云静静地望着燕十一娘说。
  在此之前,十一娘不是没考虑如果被戳穿了怎么办,她准备好了死不认帐的,无凭无据,你凌森和付青云能奈我何?但是,当付青云似是若无其事般将这几字锤入她耳膜时,她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了!付青云定罪,不需要证据,也不管你认不认。
  她冷汗涔涔,却不得不挣扎着说:“为什么要纵容她,明明知道她暗地里接上了仇敬丹,明明知道冯文辉是对头的眼线?是的,我们对不住她,可如果条条人命都要赔个天道世理,只怕咱们都该下十八层地狱的。话又说,若没这一劫,她不过就是个小城里的普通女子,一辈子埋汰在小巷油烟中,怎么可能博到飞龙帮大嫂的称号?而今,帮中上下,谁敢不看她脸色?祸兮福倚,再多的恨,也该平了吧。她不,她非要拧着性子欲置我们于死地而后快。二哥,由着她这样下去,可就真到了你死我亡的时候了!”
  见他沉默未语,十一娘感觉到了希望,她咽下一口口水,接着道:“阿宝说她公然将仇敬丹送的那支簪子戴在头上,大哥问及时,她直接了当说不知道,还说送簪人没有具名,她见着好看就戴了。谈笑间坦坦白白地将这桩我们原本可以拿来作罪证的事张露了出来,还逮不着她一个不字。现在就如此聪慧,再有些时日,只怕你我想办她也办不了的。二哥,庙堂高远,江湖,却就在眼前,十一妹不能由着你和大哥被这女子迷惑,养虎成患,坏了咱们飞龙帮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啊!”
  一口气说完,燕十一娘这才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已颤成了一片。
  “她这样做?”付青云沉吟,“当时大哥怎么说?”
  “阿宝说大哥从她头上取下来,单手折断,然后‘哎呀’一声:‘我手劲太大了’。金凤自是不敢吱声。岂料没过多久,大哥就给她订了支羊脂白玉簪回来,白玉晶莹剔透,一缕如意穗雕工精细,自是玉中极品。单这一桩事,你就看得出大哥有多宠她。”
  大哥折了金凤来历不明的凤钗却没作丝毫流露?付青云有些意外,转念又回来正题上:“十一,大哥的家务事,轮不到你我操心干涉,这次你和阿宝以下犯上,设计大嫂,依帮规,判你俩死在万刀之下也不为过。”
  十一娘白了脸色,惨然说:“二哥,你知道我是为了谁。办了她,大哥不过是一时之痛,于你、于整个飞龙帮,有百利而无一……”
  “啪”的一声脆响,付青云愤然挥掌击烂了桌几一角。相隔数米,十一娘感同身受他的凛冽寒气,不敢再说一个字。
  “你当真是无法无天的了!要我给你说多少遍,今时不同往日,她是大哥的女人,是飞龙帮上上下下一干人的大嫂,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替帮主、替大哥清理门户的?你逼着我罚是不?好!打今儿起,你就好生呆在玉红楼思过吧,没事也别去帮里晃悠。至于阿宝,”他面容冷峻,声音尤象是从冰天雪地里破出,“恶仆噬主,罪不容恕。我会着人将她送去南区妓寮。”
  “不!”十一娘惨呼一声,瘫软着坐入椅中,入妓寮的命运,她自是比谁都清楚。
  “从今以后,谁敢再打她主意,无论是谁,我一定,依帮规处理。”付青云说得轻描淡写,十一娘听着,却是如雷轰顶,她清楚,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调头,付青云便指派了一个叫阿月的女孩子替代了阿宝。“阿宝不适合服侍大嫂了。”这就是他给凌森的解释。而凌森,点点头,居然,连原因也没问。金凤想象不到,需要怎样一种深不可测的信任,才会令着凌森连家事都放手付青云处理!仇敬丹离间二人的主意浮出脑海,一时间,只觉机率飘渺如海面上泛白的泡沫。
  可是,无论如何,还是要去做呵,总不能,因着个难字,就对自己说放弃吧。放弃,这两个字哪怕只是想想,都是泡沫破开般灰飞烟灭地难受。
  “太太,该喝药了。”阿月怯生生地打断她的思绪。小女孩刚来不久,仍不敢抬眼多看她,端了药碗,低着头,紧张地站立身侧。那模样使得金凤仿似看见了刚到沙槟时的自己,一时间,倒起了些怜悯。
  “多大了?”
  “十六。”女孩瑟瑟地往后缩了缩,小声答道。
  十六,与阿宝一样的年龄,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抽剥出后者无法比拟的质朴与敦实。
  “她们从哪里把你挑出来的?”接过药,金凤抿了一口,温度刚好。看来,女孩做事倒也算细心。
  “我阿爹在矿场做事,之前,我常去送饭……”
  果然与玉红楼没了干系,还算付青云想得周全。金凤点点头,将喝空了的碗递给她,再看过去,小女孩眉目清秀,倒是入眼了许多。
  自觉身子骨已好了七八,金凤撑了身子欲起床,躺得太久,她早就贪念着室外的春色与阳光了。见状,阿月赶紧伸手搀扶。
  两人默然下楼,走至后花苑。春意里,嫩绿色的新叶衬在斑驳的老叶中,盎然带动起勃勃生机。世间生物,即便没有谁垂怜、眷顾,都总还是不肯放过属于自己的那个季节,何况,她是万物之灵的人。金凤深吸一口初春暖融融的空气,偏转头,微露笑容。
  二楼书房朝着花苑的窗口,凌森站在帘后,望着楼下的她,也笑起来。
  “想到法子了?”窝在真皮沙发里的付青云以为他已有了主意。
  “回眸一笑。”凌森不自觉地低低吐出四字。
  方利生凑过来,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咧嘴:“我说大哥咋会文绉绉地来一句。”
  凌森醒转,尴尬地挠挠头皮,自我解嘲般笑着说:“很久没见着她笑了。”
  屋里一干人宛然,不用看已知他瞧着了谁。
  付青云咳嗽一声,将众人的思绪拉回来。他慢吞吞地开口说:“大哥定然是不会将大嫂送出去的。”
  凌森桀傲地冷哼一声。
  总督府开今年的税会,忽然提出锡矿产税提高10%,摆明就是眼红飞龙帮的锡矿生意。他和付青云带了重礼去拜谒史密斯总督,原本想私相授受,平了这桩子苛税,没想到,史密斯居然说什么仰慕金凤已久,只要凌森愿意割爱,他负责处理加税一事。最可恼是他的二姨太——仇敬丹的大姐在边上一口一声“三妹”地叫开,似乎金凤进门已是铁定了的事,气得凌森拂落满桌礼盒,气咻咻掉头就走,两方不欢而散。
  税,左右是加定了,这还是其次,关键是与史密斯总督公开撕破脸,再往后,飞龙帮必会大受制肘。几兄弟想起这就头疼,此际,正关在书房商量着。
  “咱们的史大总督既没见过大嫂,屋里二姨太又是个悍主,想当初,若不是他家老二撒泼,怎么可能将原本是自己相中的徐阿冉转送给大哥。”付青云呷了一口茶,慢慢咽下那略带苦涩的滋味,继续说,“这次居然敢当着二姨太的面向大哥提出纳大嫂,必有蹊跷。”
  “史密斯的二姨太是仇敬丹的大姐,历来容不得人的一个主,此番这么大度帮他纳妾,分明就是受了仇敬丹的唆使,一来试探大嫂在大哥心目中的重要程度,二来,故意挑起飞龙帮与总督大人不和。就是仇敬丹捣的鬼。”连一向大咧咧的方利生都说得如此头头是道,凌森的神情肃穆起来。
  “大哥!”付青云刚唤出一声,凌森便扬手止住了他:“你不用说,我明白,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金凤送给他,碎了仇敬丹的阴谋,还可以和史密斯重修旧好,保全咱飞龙帮的矿场收入,一举三得,正算反算,都不该为着个小女人损了大业。”他顿了顿,望向花苑里春光下,倦倦怠怠地展露着笑容的女孩,几丝柔和爬上了脸庞。“史密斯点谁,我都可以考虑,唯独,她不行!”
  他淡漫,却坚定地说。屋里几人面面相觑,说不出一句话。不是因为他的答复,而是,为着那种决绝,一份没得原因、不计后果的决绝!
  “就算大哥肯,我们几兄弟、飞龙帮上上下下几百号人,也不会答应。”付青云在凌森乍喜的注视里,慢悠悠地说:“兄弟们叫过‘大嫂’的女子,去给英国人作妾,得亏他们想得出这个糟否飞龙帮的法子。我们商量过了,只要你敢点头,我们就一枪杀了她,叫他们抬尸体进门。”
  方利生、阿威、小武,包括付青云,嬉然笑开。凌森的眼睛有些发涩,鼻头酸酸涨涨,嘴嚅嚅着,五官揉巴揉巴良久,才哑声说出两字:“谢谢!”
  兄弟情,帮派义,十余载生死结谊,全然凝在了这句“谢谢”里。
  付青云起身,走至窗边远眺外面的世界:“沙槟在南洋这一带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么多年来,总督府也是藉着英国人在南洋的殖民势力作后盾才得以展开统治,但是现在,党派、军阀、帮会,各方力量并起,南洋这片土地上,英国人过得并不安宁。我们之所以一直隐忍,主要原因还是军火力量不够强大。否则,别说仇氏入得了眼,就连总督府,与他划地而治也不是什么难事。”
  凌森眉毛一扬:“壮大军火,割据势力范围?”
  “甚好甚好!”方利生摩拳擦掌,“那帮洋鬼子的气我早就受够了,组建军队,看他们还敢不敢来矿上榨油水。”
  “乱世造英雄。倒不单单只是为了避免他们找碴,大哥胸襟广阔,义盖云天,理当在这般时局中趁机树宏图霸业。”付青云的声音充满了激情,他目光灼灼地投射在凌森身上,“青云不才,愿追随大哥左右直至马革裹尸。”
  一番话震得满屋俱寂。只听得墙上的挂钟嘀嗒嘀嗒走了上十下,凌森笑起来,一开始只是咧开嘴笑,渐渐,笑声大起来,跟着,越发响亮、欢畅。屋里的人都静静地看着他笑、大笑、狂笑。
  “老二,你说得那么斯斯艾艾的,我还得嚼半天才尝得出那味。你就直接叫我争霸沙槟便是。好,很好!我以为你惯了享受风月,现在才明白你心底志向的高远。好!大哥就与你一起树番宏图霸业。”他猛拍一下窗棂,满脸的激赏与憧憬。
  另几人互看,笑开,齐齐抱拳,朗声说道:“我们愿追随大哥左右直至马革裹尸!”

  21

  与总督府破裂的谈判,相反却激起了凌森和付青云的霸王心。他们当天便开始部署:锡矿场的生意仍由方利生打理,付青云和阿威专门负责新军团的组建和武器装备。担心一番动静惊起仇氏与总督府的反应,加上,所购军火数量的过大,付青云建议绕开当地受总督府监控的武器商,直接去上海找渠道。这主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至于去上海谈此笔巨额买卖的人选,自是非凌森与付青云莫属。
  飞龙帮多年来与军火的关联,仅仅只限于满足自身对辖区生意场子的管控即可。如此成规模地运作枪支弹药,涉及到的资金、安全、人手筹划,林林总总的问题令得几个兄弟继续关着门没日没夜地商议。
  金凤不明就里,单只是从凌森这段时日的忙碌中,隐隐觉着,有大事要发生。
  再大的事,却也不妨碍凌森每天必来看看她。即使是通宵达旦的议事后,他也会顶着疲惫,悄悄走进,在她床前站上几分钟,再转回自己房里。他以为金凤不知道,却不晓一向浅睡的她只是装作不知道。
  春雷在这个季节如约而至。
  临近下半夜,几兄弟已将上海的卖家排列出主次,正说着要去玉红楼吃吃花酒,天际边传来轰隆隆的雷声,挟着疾风,呼啸而至。凌森已走至房门口的脚步滞下,他有些犹豫地望向金凤的房间。
  “明天就要出发,大哥就别跟我们闹去,早些休息吧,”付青云看出了他的心思。
  凌森不好意思地笑笑,也懒得解释:“那你们玩好。”
  一众兄弟的嬉笑里,他轻轻推开金凤的房门。原以为在熟睡的她,竟然捧着杯茶坐在窗沿前,瘦瘦小小的身子踡成一团,头抵在茶杯上。听见响动,她抬眼望来。于是,暗暗夜色里,凌森就这样,读出了孤寂。
  他知道她不快乐,打从她站到他面前,抖着嘴皮叫“森爷”始,不管她有没有笑容,凌森都知道,她从来就没快乐过。
  这认知尤如那根马鞭,在她强作的逢迎里,冷不防地抽过一鞭,痛得他呲牙咧嘴只恨不能将她遣得远远地图个眼净。可真若如此,只怕,那鞭痕会痛得他一辈子都生不如死。凌森不想尝试,所以,他只好,宁愿她不快乐。又在如此“宁愿”里,希翼着,奇迹。
  她活动着踡得有些发麻的腿起身。凌森走近,自她手中取过茶杯,杯凉,里面的茶也凉,她的手更凉。
  “都几点钟了,还不睡的?”他揽过她一样冰凉的身子,轻叱说,往床中步去。
  她没有说话,表情在雷电的映照下显得有些木然。
  “我明天去上海,想我给你带点什么?”他轻轻搓揉着她浸得出水的冰凉肌肤,在她恍恍惚惚的神情里,男子正常的□伏在了父性的护爱之下。
  “上海。”她喃喃地复述了遍,心思渐渐自十万八千里外游戈回来。“你去多长时间?”或许是觉到冷意,她将手伏在他胸前,倚了头进去。
  “不一定,快就六七天,慢则两三个礼拜。”他抱着她的手紧了紧,胸口处她的鼻息象是一支支温暖的箭,准确地把她整个人,都射了他心里。
  “上海?”她再次喃喃念叨一遍,抬起脸,“我,你带上我一起去好不好?”
  举眸时的那一支箭错开心扉,竟然令到他有种说不出的失落。他伸手压了她的头重回胸口:“好。”
  不要原因,她肯开口求他的一切事,他都愿意为她办到。
  他明白,付青云同样明白。故而,第二天在码头看到她俏生生地站在凌森身后,他也只是愣了那么一瞬间,便恭敬地打招呼道:“大嫂!”
  只不过,付青云坚定地拒了冯文辉和阿月的跟随。他将凌森拉到一旁说:“你带大嫂去我不敢有意见,但咱们这次是谈军火买卖,兹事体大,阿辉和阿月不能去。”
  除了金凤,凌森什么事都可以依他这个二弟。
  三人,先乘船到广州,再坐火车去上海。火车上的金凤是有近一年来,凌森见到的最接近于真实的她的模样。打从看见那条巨大的钢铁长蛇始,她便紧紧地攥着凌森的手,上车,找头等包厢,搁行李……片刻未有放松。怕便怕呗,她还好奇,不住地探头探脑打望两头车厢。火车一声长鸣、动起来的那瞬,凌森明显地感觉到手中一紧。他想笑,又恐惊吓到这只雏儿,憋得满脸通红,被金凤发现,怜悯的目光投来。
  她凑到他耳边,悄声问:“你也是第一次坐火车吗?其实,我也怕这个铁家伙。”
  凌森大笑,笑得眼泪花儿都涌开来,笑得她狐疑的表情慢慢似明白地来般变成羞怨,笑得连坐在对面、一向不茍言笑的付青云也露出了笑容,这才勉强止住。从来没有哪次出门,似这次般令他如此快活,哪怕不说话,只看着她,也都会有的快活。
  火车由暮色驶入夜色,金凤终于在千篇一律的窗景中倦了兴致,她脱鞋,踡入床中侧脸朝里睡去。
  见状,付青云起身,欲往自己的包厢走去。凌森没有早睡的习惯,本想由着她睡,和付青云去他的包厢聊天。不料,正要起身,忽觉衣服有些绊扯,仔细一看,原来她攥了自己的衣角,佯装熟睡不放。心下乍笑乍喜,倒有些后悔没早些带她出门。
  “就这边坐吧!凤,我们聊天不影响你的呵?”凌森冲付青云说,转头又问金凤。
  她哼哼两声。
  “到上海后是先去拜谒金荣生还是洪啸天?”凌森问道,两家都是上海滩的大军阀、大军火商。
  床上的金凤睫毛微微一动。
  付青云皱了皱眉,他本不打算在金凤面前多谈此事的,转念,有凌森,还有什么是她想知道而又打听不出来的呢?这样一想,便坦然地说:“新军的洪啸天吧!我查过,这人祖籍大马,和我们多少可以拉上点渊源,而且,他人脉广,讲义气。如果顺利的话,这次去上海,我想敲定他。藉着这个考虑,之前我就有与他联系,临来时他也一再要我们告之车次,以便作安排。双方对这些个接触都非常满意。”
  凌森拍拍他的肩膀,由衷地说:“老二,所以说你才是飞龙帮的魂儿……”
  “大哥,”付青云疾声打断他,“这种话万万说不得。”
  “怕啥!如果外间传个什么话都能离间我们兄弟感情,那就不是……”凌森不以为忤。
  付青云扬手,再次打断他:“大哥,亲兄弟也有长幼主次之分,外面说的咱不管,你我之间,切不可有这些生分话。”
  见他如此较真,凌森不再开玩笑。床中佯寐的金凤隐隐奇怪,她可是瞧出来了,付青云非常忌惮此类话题。难道,真有什么隐情在里面?
  火车晚点,原本是下午的到达时间,实到时已是晚上了。同是初春时节,上海的气温却比沙槟低得多,金凤一出车厢便打了个冷颤。漆黑的苍穹下,环境陌生,人也陌生。这种熟悉的陌生令到她不由自主地想起被付青云骗到广州时,也是入夜,也是一样无依无傍的心情。相似的场景将她的惊惧牵引出来,怔然滞在那。
  “怎么了?”凌森问。
  她举眸,正好见着他一双关切的眼神直直投过来。她仿似回到了当初,凄楚无依,徬徨失措。那份关心,刹那间重要得尤如一个溺水者唯一的依附!于是,她投入他的怀里,埋首温暖的胸口,双手绕过他的腰勾在一起,闷闷地说:“不要,不要抛下我!我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你了。”
  一句话击溃两个人。
  凌森手中的皮箱呯然落地,周遭一切瞬时荡然无存,他的眼里、脑里、心里,就只有她的依赖,以及,那句凄苦的要求。他抱紧了她,承诺的话满满荡荡地充溢在唇间,却,说不出一句。他只好,紧紧地抱着她!
  付青云的脸色在听见她那句话时,忽变青白,紧拥着的两人没见着他的手伸出、又落下。他将暗暗沉沉的神情隐匿入黑夜,不动声色地打开皮箱,取出一件厚绒风披,递给凌森。
  凌森这才醒觉。他尴尬地冲付青云笑笑,接过风披披在金凤身上:“傻丫头,我怎么会抛下你?不会的,你舍得,我都舍不得。”说完,也不待她答话,将行李箱递给付青云,依旧拥了她,半抱半扶地往站外走。
  他叫她“傻丫头”,就象曾经,有个人叫她“傻妞”。一样的称呼,在她经霜历雨后这么久,终于,听出了昵爱宠护的区别。原来,情深情浅,两三个字,便听得出来。金凤抬出头望向付青云。那人正在召唤挑夫,面容漠然。
  还没走到出站口,他们便见着一醒目的“新军接站处”牌匾下,有两个军兵举着写有他俩名字的木牌在人流中张望。付青云走上前搭话,不一会,两人跟了他迎过来,对着凌森敬了个礼,其中一个恭恭敬敬地说:“凌帮主,一路辛苦了。洪军长知道你们今天到,特令我二人在此接站,我先带你们到饭店稍事休息,洪军长另安排有人替你们接风洗尘。”
  凌森含笑谢过,三人自随了他们的引领。一路上金凤的手都被他紧紧牵着,牵着绕过人群,牵着走到汽车旁边,军兵为凌森拉开前车位车门,凌森示意付青云坐进去,他自己牵了金凤坐到后面,坐上去之后,他复将另一只手垫在掌心里那只小手之下,两手之间,潺潺涌流出丝丝缕缕的温柔,密密浸入她肤下,随了血液渗入全身。奇怪,她竟不再冷、也不再怕了。
  饭店套房也是早就为他们订好了的,只不过,原以为就两个男人来,房间也就只备了一间,现下见凌森带女眷同行,军兵赶紧跑去再给付青云多开一间。金凤转进内间洗漱。趁这会儿无人,付青云细心叮嘱凌森:“大哥,洪啸天说他要亲自过来给咱们接风,这人名字粗莽,实则是个儒将,你若不带大嫂去倒也罢了,若是带她去,给洪军长介绍时,得称她‘内子’。”
  “啥意思?”凌森一听见这些酸瓜字眼就头痛。内子,与“我女人”、“老三”有什么区别?
  “内子,就是你的妻子、你的媳妇。内地人的交际应酬大多是带自己的正妻,侧室、侍妾则很少露面。”他怕凌森计较这些名份,又补上一句:“只不过是敷衍场面的话,不用当真,大嫂……她也应该明白的。或者,你就让她自己在饭店早些休息,她不去也没关系。”
  不过就是几个字儿,能有这么大的区别?凌森心下一动,内子!还没容他想清楚,只听金凤自里间唤他。
  “你有看见我带出来的一本书吗?”她换了睡袍,正撅着屁股翻找着行李箱。
  “一会就要下去吃饭的,你怎么穿成这相?”凌森愕然问。
  金凤头都没抬地说:“哦,我不饿,就不去了,你们吃好。”
  “胡闹!由得了你说不去就不去的?”凌森竖眉。付青云也就只是提个醒的细节,因着她此刻佯装糊涂的回避而凸显关键。适才没想清楚的地方他也懒得去多想了,反正,他要带她一同出席。

  22

  “新军的洪军长!”酒店包房内,凌森依旧牵了金凤的手,施施然替她作了引见后,回转手心指向她:“内子,金凤。”
  金凤真恨不得地上开个缝可以钻进去:哪有既称是自己老婆又报其闺名的?低了头正羞忿难当,只听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凌太太,幸会。”
  在此之前,金凤从未想到过,会只是一种语调、一句话,便能化开羞、怒、恼……种种难堪,令人如沐春风。她不禁抬头望去,只见一中年男子绰然儒姿站在眼前,年约四十,虽是一身便装却依旧难掩戎马刚仪。“洪军长?”她哑然失声问,话已出口,方觉自己的冒失。不过,她就是难以相信嘛,难以相信这样一位尤带书卷气的知性长者会来自血与火的沙场。
  “正是在下。”洪啸天点头。边上一体态娇小的女子笑着说:“金凤?凤翱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可真是名如其人,人配此姻。似凌太太般斯文灵秀的女子,也只有凌帮主这样的磊落男儿才当得起呵。”
  好好一席话,听在凌森与金凤心里,均是五味杂陈。
  “内子。”洪啸天介绍说。那女子点头示好,淡淡薄妆下,掩不住一派祥宁。
  人家这才是雅达。一听说凌森带了家眷,便对应着携眷同往。
  一番寒喧后,落坐。男人们饭桌上喝着酒、谈着事,金凤有一搭没一搭地敲了筷子玩。她的座位正好在洪啸天与其夫人的对面,眼见得洪夫人自己没吃多少,却是不停地给洪啸天夹菜;而洪啸天貌似全付心思陪了客人,却在夫人偶尔的轻咳中回眸眷顾。郎情妾意,斑斑显现,所谓鹣鲽情深,也便如此了吧。
  金凤怅惘,自己曾经的心愿,也便是做对如此情致夫妇罢了,夫君卷书弄画,她则磨墨添香,岁月静好,流年潺芳。
  终是,无此际遇了!一出梦中的画像里,流淌着的,却是他人相濡的经典。而自己,纵也曾高心境,还是没逃掉——做个莽夫的婢妾。
  她手中的象牙筷落在金瓷碗上,于旁人,不过是几不可闻的一声脆响,对自己,却是敲在心间的一记重锤。止不住的钝痛眼看就要冲开忍耐的极限夺口而出了,她紧咬牙关,环顾一圈相谈甚欢的几人,带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悄然起身,步入阳台。
  上海的夜晚,好冷。她心间的痛,撕扯入冰凉的黄浦江风中,碾落成末,翻转入江。舒服多了!她吁出一口气,手掌下意识地按在胸口,没有!心脏位置,空空荡荡。
  连心也一块沉没了。
  “凌太太以前来过上海吗?”与洪啸天同样温和的声音在身边响起,金凤转过身,洪太太漾着笑,将她的厚绒风披递上。“我也是说出来透透气的,你先生让我把这带给你。”
  “谢谢。”金凤接过,望着不远处的黄浦江说:“很美丽的城市,我是第一次来。”
  “那样?不如由我作个东主,这几天陪凌太太逛逛大上海吧。”
  金凤与洪太太的目光相对,那里面一派清澈与真诚,她很久没有看见如此的纯净,几乎都已不再相信它仍有存在了。如是,她仍然没敢肯定,低了头,说道:“谢谢洪太太的好意,不过,我只怕麻烦到洪太太,森哥和洪先生那儿,会有不高兴。”
  “怎么会?啸天就是嫌我不喜走动,至于你家凌帮主,”洪太太举帕遮了嘴笑,“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只怕着你不高兴,哪敢说半个不字。”
  “您说笑了,洪太太。”
  “我和啸天结婚二十年了,夫妻间的厚薄疏离,还有看不透明的么?不说别的,你瞧,”隔着镂空木格屏断,洪夫人手指向里间的凌森,他正叼了根雪茄谈笑一片。“我敢说凌帮主的烟瘾定是不小,可人家偏就候着你不在时才抽,还不是吗?”
  金凤心下一动,忆起是曾经有在他抽烟时蹙眉烦厌,只是没想到他不声不响就依了她的习性。饶是如此,嘴里却说:“哪里,巧合而已。”
  瞅着这对小儿女扭捏作态,洪太太顽劣性起,捉了金凤的手往里间边走边说:“巧合?那咱俩试试?”
  果然,见二人入屋,凌森忙将刚抽了两口的烟掐灭扔掉,扑扇了两下空气里的烟味,继续与洪啸天侃事。对面的洪太太促狭地冲她眨眨眼睛,金凤抿笑,相比之前,心情好了许多。
  第二天早上,金凤在凌森悉索的起床声中睁眼。春寒料峭的上海与沙槟天气迥异,许是有些不适应的缘故,她象是着了凉般的头痛。恹恹地揉着太阳穴坐起身。
  “你多睡会吧,晚点再打电话叫服务生送早餐。我约了洪军长有事,中午回来接你。”见她无精打彩,凌森一边穿衣一边说。
  金凤没有说话,兀自取了他要穿的衣物呈过来。凌森一直就最烦她状似自甘为婢、偏又抖擞起清冽相。他握拳、磨牙,憋了半天也想不出该如何应对这些儿女情结,索性弯腰抱了她往床中一放,呲齿说:“叫你睡你就睡。”
  冷不妨被抱起,金凤惊呼一声,两手本能地搂住他的脖子。不过,她也是真的还倦着,清晨的惺忪夹在她已经在很多个夜晚里熟悉了的气息中,滋生出无由来的依恋。索性闭着眼,含混地“嗯”了一声,感觉有温暖的绒被落在身上,越发舒服地往那处熟悉位置挪了挪。
  这样睡了不知有多久,门外响起敲门声,隔了一会,付青云的声音传来:“大哥。”
  “就来。”他低着嗓门应了声。金凤听得回答声就在耳侧,迷迷糊糊地扬手拍了拍他睡的位置:“你还不起床吗?二哥叫你呢。”
  “你这样子,叫我如何起床?”凌森的确是没时间纵容她了,只得笑将起来。脖子伸得有够久,酸酸涨涨,带动着说话都有些喘。
  金凤睁眼,只见凌森弯着腰,两手撑在她身际,半身在床上,半身站床边,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与她贴脸相视。正要发问,突然察觉:自己居然就是他这奇怪姿态的始作俑者!她一只手牢牢地缠在人家的脖子上,而另一只手虽然没在,却很显然是刚刚才挪将开的。嗯,也就是说,打自凌森把她抱上床,她就这样,就这样一直搂了他在睡?
  她骇然放开手,瞬时间小脸通红。凌森揉着酸涩的脖子笑着立起身。
  “你再等我一小会。”他冲门外的付青云大喊一声,回转,对她说:“我真得走了!你收拾好就在房里呆着,别乱跑。等做完正事,我自会留两、三天时间带你游玩。”
  金凤拉了被子盖住脸,窘得大气都不好意思出。听着他洗漱完毕,本应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却似又停在跟前,心下莫名慌乱,忐忑间正不知如何是好,被头忽被掀开,入眼,是他的笑意似有还无。
  “你……你要做什么?一大清早……付……付二哥还在外厢等着,你……你可别……”她通红着脸,说话结结巴巴。
  凌森笑着俯身她唇际,淡淡的剃须水味暧昧地钻入鼻孔,金凤只觉全身上下就象那次发烧般烫了起来。
  “我只是告诉你,蒙头睡不好,你以为我要做什么?”凌森戏谑道,一张脸在她的瞳孔里逐渐放大,睫毛都已经快与她自己的睫毛缠绕上了。
  “大哥!”付青云又在门口叫唤。
  金凤这次的羞怒别样生动,令得凌森几乎都有些把持不住。在付青云的催促里,他沮丧地摇摇头,伸手握了握她抓住被头的手,笑着说:“你想好,晚上告诉我,你以为我要做什么?”
  金凤顺手抓过边上的枕头砸向他。凌森将头伸过来:“砸,你再砸!”
  “你,你怎么这么赖皮?”她都快哭起来了。
  他叹口气,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在她额头上印了个吻,低低地说:“凤,我喜欢你!”
  无视她呆若木鸡状,起身离房。金凤只听见他在外面暴吼:“鬼叫什么,迟一些会死人吗?”

  23

  凌森与洪啸天所议军火买卖的事非常顺利。几次交道打下来,各自于对方的性情都有了了解,洪啸天果如付青云所言,胸藏丘壑,见识广博。他的文渊与付青云不同,付青云习惯负着一身学识缄默地陪在凌森身旁,若无需要,从不显露一鳞半爪;而洪啸天不然,他善言健谈,毫不掩饰乱世硝烟中自己独立特行的书卷气。凌森与他谈军械、谈队伍,付青云应对他的文采,三人融融。几天时间下来,买卖敲定不说,连带着一份友情,也自然而然滋生。
  男人们谈了多少天的公事,洪太太也就陪了金凤多少天。从喧嚣闹市至黄浦春江,在十里洋场漫步,看那檐角飞扬的维多利亚建筑风情万种,珠光脂气萦鼻绕身……大上海,一如金凤想象中那般活色生香。
  只是洪太太似乎身体不太好,游玩时间稍稍长一些,她的脸上便显露出疲色,遇着些爬坡上阶的路,更是走不了两步便喘起来,挥手示意侍女扶她。“上了年纪,精气神比不上你们年轻人了。”这是她的解释。金凤心下不安,可提了好几次不要她再来陪游,洪太太均未理会,也就只好却之不恭了。
  到所有的事都忙完,定货、结算、发运,一一敲定。临着凌森一行要回沙槟的前一天晚上,洪啸天设宴饯了行,又提议去“大华”乐府跳舞,见凌森眼望金凤,他与太太会心一笑,都知那才是定事的主。
  “‘大华’虽是舞厅,格调却极为高雅,那里的舞女也都仅伴舞而已。何况,我们一起去,谅他们也做不出什么事来。”洪太太轻声对金凤解释说。
  “洪太太误会了,我没意见。”金凤明白他夫妇的顾忌,俏脸粉红。
  洪啸天笑,拉了凌森说:“趁你家夫人没反悔,咱们快走。”
  众人皆宛然。
  入夜时分的“大华”,霓虹灯闪烁得格外辉煌,昭示着它一日中最鼎盛的时候。他们到的时候,歌舞已经启场,双双对对的人影漫游在舞池,光与影,摇曳生姿。
  第一曲,自是夫妇同舞。凌森的手伸过来时,金凤略一犹豫,她想推说不会跳,奈何光线下,凌森满脸期盼,当她终是将手递过去的瞬间,她见他如释重负。
  “我以为你会说不会跳。”他在她耳畔低声说。
  那舞步似是旋转在刀尖上,金凤吃痛,不想作声。她瞟眼看付青云,灯光太暗,只能见到他的目光定定投射舞池,却瞧不清脸上的表情。
  是付青云教会她跳舞的。当她终于能够蹁跹凭曲舞时,她笑着对他说:“吴晓,从今往后你只和我跳,我也只和你跳,好不好?”
  除了他,她从没想过要和别的人跳舞!”
  却也是,为了你,差点人尽可夫!
  金凤的脚步在这番回忆里停滞下来,拖着凌森站在场中。
  “怎么了?”凌森诧异地问。
  她醒转,强笑着挪步,感觉脚底已被刺得血肉模糊。凌森见他不说话,也没再追着问,搂了她的腰至怀里,默然游旋。
  乐曲再次响起,洪啸天走过来,扬手弯腰:“凌太太?”
  “下一曲行吗?我答应了二哥这曲和他跳。”金凤柔声道歉,往付青云坐的方向伸手。付青云微微一怔,却还是起身。
  付青云的舞步明显僵硬,他生分地与金凤隔着舞伴间能有的最远距离,脚不合拍地乱踏。
  “你可是,比从前跳得差了许多耶。”金凤讥笑他。
  付青云的眼光冷冷投过来:“这不是你发神经的地方。”
  她驻步:“付青……”
  “云”字还未来得及吐出,却见付青云脸色大变,原本放在她腰间似有还无的手蓦然搂紧她,错开人影,往着舞池最边沿的一处角度旋出个漂亮的华尔兹。
  却还是迟了。两条早有提防的人影贴近,金凤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只觉腰间一件硬物抵近。
  “奉劝两位最好不要动。”边上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在说。
  “不怕。”突变之际,付青云未等辨明缘由,先自语宁如常地对金凤说。
  舞台上歌者依旧,舞者依旧。金凤靠在付青云的怀里,看见坐在台下的洪军长和他带来的两名随侍军兵身侧,也不知在什么时候被一群人围了起来。
  “乖乖跟我们走!”耳边有低叱声。
  付青云抓紧金凤的手,随了那两人走下舞池。在拐角的楼梯口,她看见原本也在跳舞的凌森和洪太太在那、洪啸军和他的两名军兵在那,周围,上十个着便衣装的壮年男子。
  似乎所有的人、包括洪太太都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面色沉静依旧。唯有金凤惶惑。凌森想走近她,腰间的一支枪却使力戳过来,他不得不停下,眼睛望向付青云,后者示意他放心。握着金凤的手,又紧了紧。
  几人被推搡着上了二楼一房间,摁坐入沙发。不一会,门又被推开,一个秃顶的中年男子搂了位妖冶的年轻女子走进来,懒洋洋地说:“嗨!凌帮主、付帮主,二位好大的架子呵,来了上海没说让金某人尽尽地主之谊也就罢了,一请再请,还是不来,当真不把金某放在眼里了吗?”
  “金老板,千错万错都是付青云的错,与他人、特别是两位女士无关,万事好商量,请金老板放两位女士走……”付青云话还未说完,凌森沉着嗓音接了过来:“放她们走,我们三人留下来,今天一定给金老板一个交待。”
  姓金的转着眼珠,没有说话。空气静默地流淌了两、三分钟,他挥挥手。各自站在金凤与洪太太身侧的男子收起了枪。
  “你们,”洪啸天指着自己的两名军兵说,“送太太和凌太太回军营等我们。”
  金凤忽觉掌中付青云的手,一片温湿。他这种刀尖上打滚的人也会怕?她疑惑地想。
  “快和洪太太回军营。”付青云简洁地说,推了金凤往军兵身边去。将她的手递给洪太太:“洪太太!”
  洪太太拉了她,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及到门口,洪太太停下,没收住脚的金凤差点扑在她身上。
  “把两辆车都开过来,不要熄火。”洪太太吩咐了那两名军兵后,对金凤说:“我们,就在这里等他们吧!”她这话,与其说是征求意见,更勿如说是决定。
  “呃?洪太太,这里好危险,还是照他们说的回军营等吧。”
  洪太太神情安宁,刚才那番险境仿似与她无关般淡然地说:“就是因为这里危险,所以,我才要在这里,等他。”
  金凤未懂。
  “丈夫在枪口之下,做妻子的,又怎么可能有平安?黄泉碧落,我总是和他在一起的。”她声音幽柔,却坚定无比。
  “那……那你方才为什么要走?”回想她的绝然惘顾,金凤更迷糊了。
  “男人的世界,作妻子的帮不上忙,但至少,可以不给他添乱。他以为我不在,心里没了那份羁绊,想做什么,去做便是。”说着,洪太太望向她,“你不是这么想的吗?”
  我是怎么想的?金凤的心潮一点点泅开,人家是上穷碧落下黄泉,生死与共。而自己,自己梦中的那个结发人在哪里?倒真是应了“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我不是凌森的妻子。”楼上箭拨弩张,楼下两个女子,却似闲庭信步般娓娓道开心事。金凤从没打算与他生意场上的人有交结,更没想过要在这个比沙槟更陌生的城市寻一知己倾流心事。但,这个晚上,这个尤带三分喧嚣的大歌舞厅门口,她却轻而易举地,由着身边这个坚贞的中年女子,抽剥出凝结成茧的愁丝。
  洪太太没显出太多意外,她这个年龄的女子,还有什么阅历没有呢。她只是,牵住了金凤的手,同性间的信赖、理解,脉脉涌流过去。
  “我不是凌森的妻子,我只是他的一个侍妾,还排位老三。”金凤自嘲般笑道,“的确,如果不是他,我已经倚笑青楼了。可他毕竟不是我的良人,一白一黑,一文一武,怎可能真有一生一世?若不是……若不是我心里还容有其他事,倒勿如,由着那位金老板给颗枪子儿,也胜过在命运的舞台上,演如此丑角。洪太太,洪军长与您情深意重,你爱已所爱,当是无怨无悔。对我来说,生同衾死同穴,嗤!金凤……不是不敢,而是,没有这样的福气。”
  洪太太摇头,她细看眼前这个细眉锁怨的女子,恍惚间,如同昨日的自己重现。“我和啸天,情深意重?”她象是在问金凤,又象是在,问自己,“那年,我十五岁,他大学毕业,和父母到我家来玩。我和二姐一起爱上了他,他却对二姐情有独钟。我本要死了这条心的,可是,二姐不幸病逝,他痴痴傻傻地抱着我叫二姐的名字,我……我实在是舍不得他,宁可由了他把我当成二姐。西伐彭系的时候,对手捉了我威胁他,当时我想,如果,两个人之间非得死一个,那样,就让我死吧。我迎上枪口,子弹击穿了我的肺,奄奄一息之际,是他抱着我不停唤我的名字,将我唤了回来。打那以后,我的身子骨就没利索过,也就因为这,这么多年,他对我,可谓是百依百顺。直到今天,我都分不清他究竟是爱我,抑或,怜我?人人羡慕我福气,然则,直到今天,我也分不清是真的幸运,抑或,只是他在归还一份欠疚?”
  金凤听呆了。
  “不过,都不重要了!我打心眼里感谢老天爷让他陪了我二十年,并且,还将继续陪下去。因为感激,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很充实。凌太太,我把你当自己的妹妹来交心,凌帮主待你,饶是个傻子也看得出他的真情意,听姐姐一句劝:珍惜眼前人!”
  金凤没有言语,她的目光,穿过洪太太,望向“大华”门口。
  有个男声颤栗着说:“珍惜眼前人!小妹,啸天是不是很笨?这世上怎么会有象我这么愚的男子,爱自己的妻子爱了十五年,却一直没有告诉她!”
  洪太太泪水纷飞着回眸。洪啸天,凌森、付青云,直直站在门口。凌森走向金凤,一句话也没说,直接将她拥入怀里。金凤没有反抗,她的全付心神都还在洪氏夫妇身上。
  而那厢,拥抱的速度,几乎与他俩相当。
  “没有,天哥,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洪太太哽咽着说。
  “可我怪我自己!你知道吗?你中枪的那次,我抱着你,心里想的是,万一,你若是有什么意外,我也不要独活下去了。就在那时,我清清楚楚地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小妹,我爱的是你!阿蓝她走了,逝者如斯,你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对不起,我竟然没有告诉你,对不起!”
  “天哥!”洪太太悲喜交集的呜咽声,令得边上人听得心中酸酸甜甜。
  “珍惜眼前人。凤,你对我来说,也是最重要的。我现在就告诉你!”凌森低沉而坚定的声音合着心跳,就这样,敲落入金凤的心间。

  24

  所谓的金老板,就是付青云原本安排作军火交易的备选商金荣生。因为和洪啸天洽谈甚欢,便回绝了与他的合作,没想到这位金老板不待见到口的肥肉飞走,索性拿了霸王本色出来硬抢。这才出现了之前一幕。
  “那后来你们是如何谈妥的?”晨光乍现,金凤一边梳头一边听凌森道明缘由。昨晚自‘大华’出来后,洪啸天担心他们走之前再发生变故,便留了他们在军营过夜。她倒是立马便洗漱休息了,几个男人估计通宵未睡,因为,凌森回房的时候,她分明就听见了军号响。
  “洪啸天主动让了三分之一的量给他。”凌森漫不经心地答,“对我们来说,只要货品有保证,价钱一样,和哪家做都是做。只不过,这次金荣生跋扈得过了头,洪啸天不会罢休的。两军火拼,迟早的事。”
  梳子在金凤的头上顿了顿,要打仗?那位温婉纤弱的洪太太,那份缱绻缠绵的爱情,枪炮的硝烟中,顾得了,多少?留得住,多长?
  失神中,一双手自后环抱住她,凌森贴在她脖子窝,粗硬的短须扎着她说:“凤,嫁给我吧!”
  金凤吓得全身一哆嗦,梳子失手而落。“森哥,一大清早开什么玩笑!”她强笑着借拾梳子推开他。
  “你不愿意嫁给我?”凌森的手僵直住,背身坐着的金凤没有看见他的瞳孔里,掩不住的失落。
  军营中的号声再次吹响,将凌森有些疲惫又异常欢欣的大脑吹醒。昨晚,当手枪抵在他腰间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人是她,见她无恙,心方安定下来;当洪太太拉了她不顾而去的瞬间,虽然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这是最正确的做法,可是,还是忍不住,忍不住身体里的一份温暖,被生生扯落;到最后,迈出死界看见她恻立风寒中等待,耳中尤如醍醐灌顶般刻入洪太太的一句“珍惜眼前人”,他便,再也不愿搁浅自己的心意了。
  他要娶她。凌森要三书六礼、明媒正娶这个叫金凤的女子!他要象她临摹的字贴里那句所道: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这应该是他能给她的,最深沉的爱意和承诺。结果,却不是她想要的。为什么?
  “为什么?”他还是忍不住问了。
  金凤曾千万次地设想过自己的命运,单单,里面不包括和凌森结婚,她也从未料想到凌森会提出结婚。一时间,有些惶措,躲闪着避开他的怀抱起身,胡乱搪塞说道:“森哥,金凤出身青楼,命格低险,实在,配不上您的身份和地位。就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您大可不必,不必为了我这样的女子上心。将来,自有名门淑媛匹配您。我,我作仨儿,也习惯了。”她结结巴巴,堆砌出的理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些什么内容。
  总之就是一句话:我不想嫁给你!
  凌森点点头:“好,很好!你记住今天,记住是你自己心甘情愿作妾的!”他眼中分明盛满了怒气,说出的话,却不带一丝波澜。
  金凤松了口气,垂头,这才发现自己紧张得握紧着梳子刺出一排血孔。
  “瞧瞧,”凌森上前抓起她的手,力劲大得差点令她痛呼出声。“又不是要你去死,干嘛怕成这相?”
  他缓缓取过她襟前的帕巾,擦去她手上的血印,冷冷地说:“收拾好就去吃饭,下午的火车,回头还要回饭店取行李。”
  张弛收发,以他的历练,瞬间便自如如常。只是,这样一个早晨,凌森懂了,他心爱的女子,宁愿作妾,也不愿冠上他的姓氏站在他身边。
  也许是心情激动了的缘故,洪太太一早起来便在咳嗽。她坚持要和洪啸天一块去送他们,金凤反复劝说无效,只好由了她病怏怏地跟着到了熙来攘往的火车站。
  “凌帮主!”眼瞅着金凤跟了付青云上车,洪太太终于得机唤住凌森。金凤自车窗里见她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知与凌森谈了什么,后者似有所思地抬眼望过来。她有些心亏地缩回头。待到挥手辞别,火车缓缓出站后,她问凌森:“适才洪太太和你说什么来着?”
  “……凌太太聪明灵秀,这几日下来,我和啸天都很喜欢她。也看得出,她被你们宠护得很好,这种保护在太平之家不是坏事,奈何她和我一样,注定要与你们交溶入铁血中。恕我多言,凌帮主,得闲还是应该帮着她多些历练,教会她明白如何去爱,如何被爱,籍着爱的力量,坚强而卓越。如此,方才是英雄美人,佳话流传……”
  洪太太一番话说得凌森心潮起伏。这些天与洪氏夫妇一场交往下来,他也曾暗自艳羡洪啸天的家庭、钦佩洪太太纤弱之躯下一份坚贞无畏的爱情。推人及已,他不是没有怅惘,只不过,现在才知道,其实,他亦如洪太太所言,还未真正领悟如何去爱。
  爱她,并不仅仅是宠溺。
  “嗯?”金凤伸手将他自沉思中戳回。凌森敷衍地说:“她邀请我们有时间再来上海玩。”
  骗人!金凤噘噘嘴,却是抬眼望向车厢外,灰蒙蒙的天空下,上海,筛落走了她在沙槟所有的耻与痛。
  她还会来的,一定会,她坚信不疑。
  火车上凌森仍是自与付青云商量接下来的军火验收、军兵训练事宜。金凤想着回沙槟就提不起多少兴致,懒懒地靠着车壁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洪太太送的海棠糕。耳边拂过付青云说二月初七码头接洪啸天发运过来的军火,心下,如弦动。
  左右也只走了个十来天,凌府仍是那个凌府,上下人等,对金凤皆是礼多于亲。唯有阿月这丫头得付青云指点,对她的心眼实诚亲厚。见她回来,满脸欣喜,围在身侧不停叽喳:“房间天天都有打扫;听说你们这几日回来,我每天都有摘了茉莉花搁您桌上;还有您的画儿……”
  “好啦好啦,我不在期间你这丫头没说过话还是怎的,一见面就叨个不停?”南洋的初春暖暖洋洋,带着金凤心境都开朗许多,也会了些昵责。
  阿月吐吐舌头,跟在她身后拎了皮箱往楼上走。
  “文辉呢?”换下衣服,金凤问。
  阿月干活的动作停下了来,颇有些为难般地说:“在花苑。他这几日,象是心情都不太好,问他,总是不说。”
  呃?金凤走到窗前,果然见着文辉独自一人落寞地坐在后院中亭。在这座府坻,她义无反顾地信任、关心的人,其实,也就只有冯文辉。
  “发生了什么事?”金凤水都未喝一口,先自来到花苑过问冯文辉的事。
  听见她的声音,冯文辉急急站起,忙不迭解释说:“三小姐回来了?本来说去码头接您的,八爷说车坐不下,所以……”
  “我问你出了什么事?”金凤打断他。
  冯文辉卡音,想了想,咳嗽一声,还是极力淡化着说:“阿宝自尽了。”
  “阿宝?”金凤重复一遍。
  “你生病的时候,付二爷和燕十一娘闹僵了,阿宝知道付二爷会对付她,她求我带他走,可是,我,我做不到。后来,他们把她卖到妓寮,几天前,她悬梁自尽了。”
  阿宝。那女孩以自己浸淫的老练提携过她,却也曾,毫不留情地欲置她于死地。金凤叹口气:“阿辉……”
  “我没事。各为其主,死得其所。”文辉摇摇头,“哪怕再重来一次,我还是不会答应她。‘老板’说过,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位置。站她的立场,她有她要尽的忠;在我的立场,我有我要守的职。各安天命,无怨无尤。我只是,有点难过,毕竟相识一场,她在的时候,有事没事总喜欢粘我,我理会她的时候,很少。现在想起来,早知道她的生命如此短暂,我当时,还是应该多给她快乐。”
  他淡淡地说,漠然的声音,自带几分摧心的哀伤,仿佛自己也理不清那份似有还无的情愫。
  金凤静静地站了会,也不知说啥好。默然转身,略顿,抬眼四顾无人,回头冷声说:“初七晚上,凌森和付青云要去码头接军火,告诉他,金凤拿这批军火跟他换付青云的命。”
  “好!”冯文辉答得果敢而又冷酷。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金凤也希望,在这个季节,重拾自己的春天。
  两天之后,冯文辉带话来:‘老板’说了,定教三小姐一偿夙愿!
  一偿夙愿?从此,再不要夜夜噩梦,同时,解开仇怨如蛆附骨?金凤呷口茉莉花茶,倚在太妃椅中缓缓闭眼。
  “哚哚”的硬梆底皮鞋声急促地由远及近,凌森推门而入:“阿月打电话说你不舒服?”同时,大掌落在她的额头上。
  “还好,没发烧呀。”他舒口气。
  金凤睁开眼,起身,握了他的手:“森哥,若是我骗了你,你会如何?”
  凌森一怔,瞧着她好好的,似乎的确是装病哄了他回家。上当了,如何?吼她一顿、抽她一鞭?若然如此,只怕往后她连真话都不会再和他说!
  他叹了口气,看看表:“骗我很好玩吗?没别的事吧?没事我陪你早点吃晚饭,晚上我和老二还去要码头接货……”
  “我今天生日!”
  凌森一窒。相处快一年了,她从未对自己的身世、过往有过半句提及,他几乎都快绝了步入她的世界的念头,没想到,万万没想到,惊喜,却不约而至。
  “生日,”他喃喃重复一遍,脸上的表情,欢喜得有近无措,“满多少岁?你想要什么?只管说,但凡我取得到的,都可以送你。”
  话音刚落,她的身子便偎了过来,带着扑面而至的茉莉清芬,象只小狗般埋了鼻子在他胸口处悉悉地嗅上一气。凌森很奇怪地发现,自己的心,竟然先于耳朵听见她妩媚的声音:“我什么都不要,就只要你陪着我!”
  若然她关上了将来的大门,那么,就尽力珍惜现在吧!
  凌森进书房给付青云打电话,象做错事的小孩般嚅嚅解释晚上不能一起去码头接货。付青云满口理解,笑着让他陪好大嫂。挂了电话,考虑付青云要他去买一大捧玫瑰花的建议,心下泛起旑旎。转回金凤房间,她正在对镜整妆容,镜里见着凌森,妩然一笑,俱有欢喜流淌。
  金凤央着凌森带她去吃了西餐,看了场话剧,又来到岛城西边最偏的一处沙滩,她说这里人少、安静,许愿的时候老天爷听得着。凌森看看表,笑话她都过了十二点了才想起要许愿,跟着,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用向老天爷许愿,想要什么,只管告诉我。”
  那当口,金凤正定了眼珠望着满天繁星,她没有说话。凌森静静地陪着她又坐了良久,她回眸,嫣然一笑:“回家吧,我想回家了!”

  25

  平时,金凤总是嫌凌森开车猛,似匹无缰的野马般直扑目的地而去。可是,今天,不可名状地,她竟期盼着凌森的车能快些、再快些。她的心揪扯着一些痛、一些乐,还有一些怅惘和失落,在车飞驰过漆黑寂静的码头时,终于,映红了双眼。
  是不是,真的都过去了,她一切痛苦、耻辱的源泉?
  “凤!”凌森大声叫她,声音与他洞开的车窗外呼呼风啸一齐震来,“不管你许下什么愿望,告诉我,我一定为你实现它!”
  她笑,低低呢喃:“回家,我想回家。”
  汽车的轰鸣声、风声,夹杂在一起,凌森可能是没听清楚她的说话,扭头倾耳过来,见她不再说,也没往下追问。笑着,挪出一只手来握在她的手背上,说:“凤,我答应你,从今以后,你的每个生日,我都陪着你,一起过!”
  金凤别过脸望向窗外。
  当天幕下宛如黑塔般暗褐的凌府出现眼前时,金凤的心想摁也摁不下地狂跳起来。
  阖府上下,一片沉寂,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鸡飞狗跳。大厅里的灯亮着,看见他俩回来,正闷坐着抽烟的阿威和小武起身。
  “大哥,晚上接货时出了点小意外。”阿威不太自然地说。
  凌森一惊:“什么?”
  “有票人马想吃黑,幸好二哥临时抽了人手过去帮忙,对方约二十来人,我们有近他们的一倍,而且,家伙齐备。他们见讨不着便宜,虚晃了几个回合便撤了,货物安全。”
  “人呢?”凌森沉声问。金凤见他的手慢慢攥成拳头,明白这是他愤怒的先兆。
  “四……三个兄弟挂彩,伤势不重,十一妹把他们安置在了玉红楼,我们也是刚刚忙完那边的事才回来。”
  凌森皱起了眉:“老二呢?”
  阿威和小武互望一眼。阿威咽下一口口水,说:“在玉红楼。”
  “我问他没事吧?”此际的凌森,象一把出鞘的剑,浑身上下都散发出金凤不熟悉的寒气,令得她瑟然后退了几步。
  “没什么。”阿威掐灭了手中的烟。
  凌森转身大步向外走去。
  “大哥,你去哪里?”小武急急唤住他。
  “玉红楼。”
  “森哥。”金凤轻唤。
  凌森略一停顿,感觉衣角被扯住。
  “我跟你一起去。”金凤的声音很少这样急迫,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会有如此冒失时。
  凌森没有回头,他背后就似有双眼睛般,准确地甩手牵住了金凤的手,说:“走!”
  金凤被他忽一拉,踉跄冲出。
  到玉红楼的时候,天际已微露曙光。曲已终,人自散,收拾场子的几名丫环见着突如而至的凌森,正有些愕然,却不及禀引,他已象阵风般朝着燕十一娘的房间奔去。
  “青云!”凌森毫不顾虑拍打房门。闻声,里面有灯光亮起,不一会,门“吱呀”打开,十一娘双手各拉一扇门,挡在凌森前面。
  “老二呢?”凌森准备拂开十一娘的手臂进屋。不料,十一娘不仅没闪开,反倒似生了根般横在门口,面带不愉地说:“大哥,这是青楼销魂窟,可不是你们议事的飞龙帮。”
  十一娘从未这样疏离地与他说话,凌森一怔,这才发现她发丝蓬乱,身上虽罩着件睡袍,但透明得隐约可见里面的胸衣。他大窘,本迈进去了的一只脚赶紧缩了出来。虽是如此,却还是没有罢休的意思。凌森转过身,背对着十一娘说:“我有急事找老二,让他到我的房间去。”
  “大哥,有什么事明儿个再说吧,天不早了,二哥他也是刚刚才睡下,容他……”
  凌森哼了一声:“妇人之言!你别管那么多,叫他起来便是。”
  这当口,十一娘看见了凌森身后的金凤,又听着凌森的话,她的怨忿爬了出来:“是呵,可也就是咱们飞龙帮的龙头大哥,听了句妇人之言后,连兄弟都不顾而去……”
  “十一!”一声威严的低叱止住了十一娘的讥讽。凌森回转身,只见付青云穿着件长袖风衣出来,许是折腾了一晚上的缘故,他的脸色青白。
  “你没事吧?”凌森拂开十一娘,迈进房间握住付青云的双肩,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没事。”付青云淡定如常,“回来后有点累,便早早歇息了。大哥有事就先去厢房坐坐,我收拾一下便过来。”
  凌森点点头,转身往自己房间走去。身后的金凤正欲跟上,眼角余光忽见付青云身子一颤,她滞了脚步,看到十一娘眼疾手快地扶住他,心里,更是疑惑。
  “今天都怨金凤不好,”她索性不走了,摆开唠嗑的架式,逼近付青云说:“生日嘛,哪年不都是过,不应该藉此耽误了森哥和二哥的正事。”
  金凤不停眼地上下打量付青云:额上有涔涔细汗,这天不冷,偏却穿着长袖大风衣,大风衣?下身是条大裤头,下面……“噢!”她望着付青云垂着的左手处一滴一滴正往下滴的鲜血,骇然轻呼一声。立刻,付青云的右手覆在她唇上,他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重重地,一下、一下地摇头,一双深得看不透底的眼眸中,满是她读不懂的语言。
  “说去呀!大哥知道他的好兄弟受伤,怎么可能不追究此事?我也想搞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捣鬼。”十一娘的声音阴冷。
  金凤盯着付青云。他依旧没有说话,依旧摇头。
  “还不给我滚出去!”碍于付青云,十一娘发作不得,只能咬紧牙关恨声低喝,伸手将金凤推搡到走廊,“呯!”地一声关了门。
  他,到底受了伤!伤在哪里?致不致命?金凤心脏缩紧,想起他那缓缓自手臂流下的鲜血,还有,早先凌森进屋搂住他那有力的一握,应该,伤在手上。
  没及要害!她长吁口气,转而,又是一阵失落。种种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掺揉在胸口,堵得满心纷乱,乱得连最初的那只线头都似已找不着。
  他一定要死!背抵廊栏,金凤默语。他的死不能改变她的命运,却可以,让她对自己被扭转的命运,有个交待!
  付青云换了件外套开门出来,应该是处理了伤口的缘故,左手没有血再流出来。他看看面色惨淡的金凤,再回头背后满脸盛怒的十一娘,伸出右手推着金凤往凌森的房间走去。
  “十一妹不是良善之人,你以后,少来玉红楼。”付青云边走边说。见金凤怀疑的目光射来,硬了声气补充说:“我不想,大哥夹在你们之间难做。”
  单单只是为这?金凤心惑。他应该是看穿她的伎俩了的,否则,也不会在凌森被调走后临时增加人手。可是,看样子,他并不打算揭露此事,相反,还交待下去,隐瞒自己受伤的事。难道,真的是为着维护凌森?
  想不通,那就勿需再想。她捧了杯热茶,坐在榻前,听付青云向凌森讲述经过,分析对手是仇敬丹,商量组军事宜……不知不觉,天已露白,手中的茶,凉透掌心。
  凌森没有瞧出付青云的不妥。他一直都沉浸在对自己没在场保护兄弟们的自责,以及,动手反攻仇敬丹历次侵扰的计划中。接下来的日子,他变得忙碌了许多,每日回府都是在天色有近洗亮之时。只是,无论多晚,他都不再在玉红楼留宿,也坚决不再要金凤留门相候。总是自己洗漱之后,蹑手蹑脚地和衣睡在她身侧。三、五个钟头之后起床,吃过早餐,喝一杯金凤泡的茉莉花茶,又勿勿出门。
  仇敬丹对码头失手一事极为恼怒。不用金凤细说,他自己也清楚飞龙帮大量采购军火的用意,新患旧仇,在他得知是付青云洞悉先机早作防范后,除去付青云、卸掉凌森得力臂膀的决心,强势地压倒了一切。
  奈何付青云精明狡黠远在他的想象之上,平素又好藏锋敛锐,仇敬丹不明究里,几次伏击都未得逞不说,反倒挂了两个得力手下,心里头的那个结郁啊,真是倾一波海水都洗不尽。此际才明白,飞龙帮的头角儿,哪是昏噩庸碌之徒。无奈,只得嘱咐冯文辉转告金凤多留意那头的动静,伺机再动。
  金凤没伺到机会,反倒是因着付青云的两次被袭令得凌森联想到了她。自己不可能时时在她身侧,若是仇家将主意打到她头上……?单只是想,凌森的头皮都一阵阵紧痛,索性强行安排她跟着一块学练一些基本的擒拿、格斗、枪技。最初的想法,不过是由着她懂些皮毛,不谈伤敌,只求能在关键时分护着自己等到援手。不料,金凤却是个不做则已、作则要做到最好的性子,她象个新兵犊子般肯学肯吃苦。一些个时日下来,虽说瘦了些、黑了些,身手,却是伶俐了不少。短袖马裤,皎皎然英姿飒爽,比起凌森初识时的柔媚,令他又添了些新鲜钦爱。
  第二批军火发来的时候,天气已入二伏。凌森记着第一次的教训,不仅亲自接船,还多备了人马应急。轮船晚点,一帮人在码头摇着蒲扇喝粥赌钱消遣,候了整整一个通宵,直至天际亮白才听到船靠岸的汽笛鸣声。
  一边指挥着大伙装卸,凌森一边在货箱里翻找。付青云见他拿着货目单逐箱比对,终于,手指敲落在一个箱子上面,三两下撬开,找出个小木盒,如获至宝地拿在手里抚摩。
  忍不住好奇,付青云湊上去:“什么宝贝东西?”
  “女式小手枪。她的手小,现在使枪都得两只手端,我特意请洪啸天帮我定了一把女式的。你瞧,多漂亮,她见着了肯定喜欢。”任谁都知道凌森说的“她”是谁。
  “嗯,是不错!”付青云一把抢过去,啧啧称赞,“大哥,十一妹跟你我都说了好多次了,也是要把这样的小枪。想来大嫂也不知道你帮她定有枪来着,不如,这把就先给小妹使,下趟……”
  凌森一拳向他挥去,回手时就势抢回木盒。夏日初升的旭阳将两兄弟的笑容映照得绚烂熠目。
  将装备送回帮里,安顿好之后,凌森急轰轰地拉了付青云:“走,去靶场看看吧。这时间,她保准在那。小酸瓜最近迷射击,没事就往那跑,还拉着我和阿辉比试。你说我俩哪敢惹她,要和她较真的话,那张脸臭来,指不定让你闻个十天半月的。所以呀,她自以为天下第一,这段日子跩来尾巴翘得比人都还高了。你无所谓,走走走,去帮我教训教训她,最好是送她个大鸭蛋。完了之后,你再来一句:就我这枪法,还不及老大的一半!哼,羞不死她才怪!”
  付青云才是羞倒,差点没让凌森这番孩子气的话给呕吐血。自己无胆,拉了兄弟当恶人不说,还得暗托出他的“萃拨”形象,有这样当老大的吗?
  他一脸气笑,凌森只作未见,自顾发动了车开到他身边。想着也是有段时日未见到她了,单只听大哥天天念叨她练功如何上心、心疼她给摔得鼻青脸肿,终是没亲眼所见。心绪抽动,付青云难得地应合了凌森的顽念。
  隔着老远就听见了金凤的笑声,凌森和付青云的笑意跟着流淌出来,他俩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她见着那把小手枪时乍喜的容颜了。
  “森哥,我又打了个……”瞧到他,金凤刚雀跃着打招呼,转瞬便滞在了他背后的付青云身上。她的声音开始变得阴阳怪气:“哟,二哥也来了,稀客呀!”
  “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凌森扬起手中的木盒。阳光在盒子上打个旋,折射入金凤眼里,她借机翻了个厌烦的表情,别过脸,佯装躲闪光线。
  凌森兴致勃勃地打开盒子,一边装枪,一边自得地说:“洪夫人说女孩子都喜欢自己的东西别致独特,所以给你挑了把白色的小手枪,你看,可是比这傻大黑柄的漂亮多了!”
  金凤有口无心地“唔唔”应和,取过来,握在手里比划着射击状东瞄西瞄。
  “我给老二说你的枪法如今练得可厉害了,他愣是不信,这不,想就着你使这小枪应手时,比试比试。”
  凌森说着,冲付青云眨眨眼。却不料这话使得金凤正瞄着付青云的举枪姿势没有放下来,她微微扬起眉,说:“哦?二哥今儿来是教训金凤的?”
  那人在她的枪洞下脸色越来越沉郁,恢复冷陌如常。
  枪械的凶硬在金凤心里激起一股异样烦急:为什么,为什么花了那么多心思,依旧无损他分毫?还得等多久、忍多久,才能奠平灵与肉的耻辱?挑拨不了他与凌森的情义,仇敬丹安排的伏击又屡次不果,这样下去,只怕等不到他死,自己就已先气死。不!金凤眸光闪酷,恨难平带出的狠劲跨过理智的坎写在了脸上。
  “早听说二哥枪法了得,不过,金凤得森哥所授,也是不差。”说着,她拉开枪栓,沉气提腕,举枪瞄准远处的靶心。只听“叭”的一声轻响,十环!
  凌森鼓掌,咧嘴笑望着付青云。付青云没有说话,摸出手枪,同样瞄向靶心,手一扬,“叭”,十环!
  金凤笑,意料之中的结果。她没有再比,而是,拿了边上茶桌果盘里的一个苹果,端端放在自己头上。说:“天天都是射靶,闷都闷死了。再者,森哥也常说:真正的高手,是以人为靶时指哪打哪。二哥,今天你陪我换个刺激点的玩法好不好?咱们以已作靶,比谁能击中对方头顶的苹果。二哥为长,加之这个主意是金凤提出来的,为显公平,金凤愿请二哥先开枪。”
  一番话她说得云淡风轻,凌森和付青云听着,俱是心神大震。
  打见着她看见自己时的第一个反应始,付青云心中本就淡然的顽念彻底蒸发在了阳光下。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将心事纷呈,渐渐覆上的狰狞,以及真敢付诸行动的孤勇,令得,付青云体味到了从未曾有过的绝望。刹那间,他辛苦得无以复加的心带着累至极致后对解脱的一种向往,抹去了脸上的最后一分颜色。
  他静静看着她挑衅的笑容,慢慢走过去,取下她头上的苹果,转身走至不远处,将苹果放在自己头上,淡淡地说:“大嫂先请!”

  26

  “请你个头!”凌森醒悟,怒吼,两步上前一掌挥落付青云头上的苹果,“什么不好玩你陪她疯活人靶?你俩谁活腻了?说呀?说出来我成全他、赏他一颗花生米!”
  凌森腾地掏出手机指向付青云,又指向金凤。他被这两人怪异的比试气得真有够呛。
  付青云抓住他的手取下枪:“大哥,一场玩笑,别当真。”
  “玩笑?这能开玩笑的吗?”凌森脸色冻成一片。他看看强装笑颜的付青云,又看看紧抿着嘴的金凤,似是悟到了什么般微微后退两步,顿足,复走近金凤,凝了语气说:“我和老二一晚上没合眼,取了枪巴巴赶过来,就图个哄你开心。你说,什么坎过不去?逼了老二比试活人靶?”
  什么坎过不去?这话如同他的那条鞭子,抽过金凤从未曾愈合的伤口,翻开的皮肉间,又添了抹鲜血。她的脸色越来越透明、越来越凄厉,就在满腔的仇怨宛如一座火山孕育着血红滚烫的熔浆即将爆发之际,付青云在凌森背后大喊:“大哥,都说了不过是儿戏,你干嘛弄得似生死抉择般严重?”
  一语惊醒金凤,她硬生生地吞回了所有的情绪,努力试着将脸上僵硬的肌肉一块块放松,长呼出一口气,说:“你们平时老说他枪法好,那人家心里不服嘛!”
  凌森直直地望着她,良久,手一伸:“把枪还给我!”
  金凤微愣,接着,木然将乳白色的小手枪递给他。上面湿湿的汗水渗入凌森的掌心,令他想相信没事都难。不过,他没再说话,接了枪,连付青云都没顾,转身离去。
  待见他已远得不见了,付青云走近金凤,反扬手掌,正欲扇下,忽见她惊悸恐惧的眼光里,虽然没有泪水,却是心伤悲绝得与他拐骗她那日同样凄戚。一瞬间,百感交集,那一掌终是弯了个弧度颓然收回。他也不再言语,掉头往凌森的方向追去。
  怎么会反倒象是自己错了!金凤孑然伫立,目送凌森与付青云的身影越走越远,全身罩入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中,她想唤住他们中的一个,却又不知该唤谁,或许,谁都可以,抑或许,谁都不能。
  那之后,金凤似是换了个人,书看得少了,字也没练那么勤了。她依旧常往飞龙帮跑,但是,不再捣乱,总是安安静静地双手抱肩坐在凌森或付青云的办公室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或是他做事。凌森不管她,倒是付青云常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提醒过、甚至撵过她很多次,她照样进出随性。逼得急了,她满脸迷茫地说:“我只是想找回我自己。”
  一句话,付青云哽然。明知自己并不是感性之人,终还是莫名地由了她飘浮在帮里室内。
  只不过,金凤可以无视,他却,不得不过凌森那一关。
  自靶场回来,凌森缄默了许多,每天忙完手上的活,他便关了门在办公室里抽烟,一根接一根,抽得满屋烟雾,甚至付青云这样的吸烟人进去,也是一推门就被迎面扑出的烟味呛退。他有意无意地回避付青云,哪怕仅仅是闲聊,目光也游离着闪避。
  所以说,除了心,这天下哪还有瞒得住的秘密?付青云摇头嗟叹,敲开了凌森的房门。
  “大哥!”
  凌森仰头椅背顶,双脚交叉着翘在桌上,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弓着手指若有若无地敲着额头。听见付青云的声音,他懒懒地扭头看了一眼,略一扬手,示意他坐。却是没改姿势。
  “我不是有意瞒你,我只是怕,惹得你夹在中间难做。”既然决定说了,付青云一来便开宗明义。闻言,凌森睁开眼,立起身,显露了些与这几日不一样的精神。
  头已开,想不说都已不可能,再者,看凌森的模样,也是不可能会给他反悔的机会。付青云就这样站着,娓娓讲了自他避仇敬丹至广州始,如何因为无聊应聘入了家报社,又如何在宁城采风时认识了金凤,接下来……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付青云苦笑,他拟出了故事的开头,却续不出故事的结局。
  不长的述说听得凌森心神俱震,连自己什么时候放低了脚、正身坐直都未发现。
  “没想到,我真的没想到是这样!”凌森喃喃自语,“难怪……难怪我老觉得你俩别别扭扭的,我还以为……喛!”他猛地一拍脑门,似是自一个死胡同中步出后顿悟生天。付青云原本就打算到此止住,正好,收了口。
  “呵呵,”凌森傻笑,“老二,哎,我那个……不好意思,我……我想歪了……”将金凤面对付青云时那些矫情的表现串联,千头万绪,聚在一处豁口,他竟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付青云摆手止住他:“大哥,你不用多说,我懂!”
  凌森心潮一阵澎湃,老二的淡定象阵和风抚过,心海慢慢平了波涛。他起身走近付青云,斜倚桌子,拉起他的手,哑声说:“老二,对不起!”
  “大哥,你我之间,不必说这……”
  “一定要说!”他紧了付青云的手,“我现在才懂,不说这三个字,实难表达心里的欠疚。阿凤待人疏淡,唯有在面对你时,才流露情绪。我想问,又不敢问。我舍不得放开她,又不忍心伤害你,男女情,兄弟义,勒得我喘不过气来,却不知你才是三个人中,最痛苦、最无奈的那个。倘若她没跟着我,你杀她、卖她,都好,轻而易举便可除去心头患;偏偏,她成了我的女人……我,我现在才明白,她在你面前为什么那么偏执。说到底,你的累和苦,没人能够体味。我却误会你至今!你为什么不早说,不早说?”
  话至结尾,凌森音已至哽咽。但不知,他的一字一句,已似一记记重锤,狠狠地、敲得付青云的心,粉碎。
  付青云无颜以对凌森的道歉!
  待到金凤到帮里时,凌森以她想象不到的挚情拥抱她:“凤,我求你,求求你,忘掉过去吧!这么多年,名义上我是飞龙帮的大当家,实际上,老二才是最负重的那个。他不是故意要拐骗你,他只是逃不掉飞龙帮二当家的责任,逃不掉一众兄弟、十一妹的生计压力。你原谅他,求你!我愿意倾尽所有弥补你的创伤,一辈子宠你、对你好。请你相信我,相信命运的这个折点并没有令你损失什么……”
  他的话柔柔地在金凤耳边回响,金凤有刹那的迷惘。跟着,她僵直了背,“命运的这个折点没有令你损失什么”,她的脑子里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缓缓地,想起香樟树下,她甜笑着唤“吴晓”;想起他俯身耳语:“没见过你这么贱的,让人卖了还说爱”;想起她的第一次、那么粗暴地被压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下;想起那一个个恶梦连串的无尽长夜;想起……不!她在心里狂呼出来,没有损失?那如今这个在江湖黑帮老大怀里的女人是谁?那个纤纤巧巧、斯文雅致的苏雨晴去了哪里?卿本佳人,奈何作贼。而现在,凌森居然说没有令到她有损失?
  金凤气至想哭,发出声来的,却是笑。她笑声哧哧,虽然自己都有够奇怪会笑得出来,但必竟,她是在笑。
  “森哥,我是你的女人,你说怎么好就怎么好!”她说,心上,有一只脚,狠狠地碾碎了曾经的幻想。原来,她已找不回自己了!找不回那个曾经的苏雨晴了!
  凌森不敢看她,只是,更用力地搂紧了她冰冰凉凉的小身子。
  都是他的至亲挚爱,他一定要,化解两人间的恩怨仇恕。凌森下定了决心。然而,就在他决定将决心付诸行动的那一瞬,便注定了所有的改变。
  他和金凤的话题越来越多地往付青云身上转,打从小时两人一块在街上厮混,到二十余载的血肉相溶,细细描述哪怕是曾经的一起挨揍、一起分享一个馒头……
  “没有谁天生想着要去害谁,只是,在善良和生存之间,我们选择了生存;在亲人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之间,我们选择了亲人。你恨他,可他在我、在十一妹、在帮中兄弟心目中,偏值得以命相交。”
  对于向来大咧咧的凌森居然能说出这番细腻的话,金凤颇有些意外。她想反驳:如此,我不是更应该理直气壮地讨算我的血债吗?心念兜转,自己是谁?这番话说出来,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吗?黯然失笑,将连自己都认为苍白无力的话咽回。
  暗地里,冲冯文辉发狠:“‘老板’接不下这活?那金凤只有另请高明了。”
  不日,冯文辉带话回:“十五,晚上八点,‘老板’请金凤姑娘移步城南旧钟楼,有事相议。”
  十五,廖大胡子约了凌森和付青云商量今年的锡矿买卖续约事宜。因着是廖大胡子,凌森断不会带她去,她当然可以空出时间去见仇敬丹。只不过,凌森与廖大胡子有约一事仇敬丹如何得知?金凤心想,一种来沙槟后自腥风血雨中培养起来的多疑升出,她直视冯文辉问:“阿辉,自打你跟我,金凤待你如何?”
  冯文辉躲闪开她的注视:“很好。”
  “我的境地你很清楚,别说在这幢屋子里,就算是在沙槟,除了你,我也是再无亲人。”一句话,她说得情真意切。
  她把他当亲人看!冯文辉心下一颤,埋头不语。
  月到十五分外圆。太阳尚未完全落山,胶白的圆月就升了上来。仇敬丹简简单单一句“有事相议”,使得金凤再次看到希望。她心不在焉地陪着凌森用毕晚膳,送了他们出门,回转身便与冯文辉往钟楼奔。
  赶到钟楼,天色已黑尽。三层楼的钟楼每一层都有仇敬丹的军兵把守,他们荷枪实弹、神情肃木,而脚下木楼梯的“吱嘎”声也在静寂的钟楼里越发诡异。这一切令得金凤心里有些打鼓:不说只是“议事”吗?怎么是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她看向身后的冯文辉,后者垂着头,一阶阶细数楼梯。
  “金凤姑娘,好久不见!”楼顶的仇敬丹坐在张小几旁捧了杯茶浅抿,衍然相候已久。看见金凤,他笑晏晏起身为她拉开对面的椅子,“请坐,喝茶。”
  金凤点头致意,坐下,一旁的侍卫拎壶为她泡上茶,茉莉清香四溢。他还记得她的喜好!
  “还早。”仇敬丹看看表,自语一句,抬头笑着对她说:“闻听金凤姑娘才艺雅达,不知有没有兴致与仇某下盘棋?”
  金凤这才注意到小几上搁着盒象棋,显然仇敬丹这趟叫她来,消遣的成份远大于他所说的“议事”。她皱了皱眉,反观冯文辉仍旧心无旁鹜地欣赏着自己的皮鞋尖,只好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
  “那就请仇老板赐教!”她略一点头,伸手打开棋盒。
  中国象棋考的是运筹帷幄、攻守兼备。金凤心思慎密,加上自小就在父母的熏陶下以才情出众为任,所习所长正是这些雅致玩艺,故而,也就一柱香时间,仇敬丹不得不拍手起身,啧啧赞道:“厉害,厉害,观棋识人,人才似棋,金凤姑娘步步为营,有勇有谋,仇某甘拜下风。”
  “哪里。仇老板是做大事的人,疏离这些消遣之物理所当然,金凤承让。”即便只是下盘棋,她也以赢为力争。盈盈浅笑着说完这番话,她松口气,这才惊觉周遭的气氛不对劲。
  蓦然发现,不知何时,付青云在几名仇氏军兵的押解下,站在楼道口。
  “你……”金凤失声叫道,惊骇起身。
  却是这声惊呼,付青云原本绝望的脸色上,闪现出一丝安慰和柔和。他走近她,极尽温柔与昵护地将她额前一缕垂落的发丝夹至耳后,以诀别的口吻说:“以后,无论做任何事,记得,不要再太过于专注,认真得走至偏执时,赢,其实就是输。”
  说完,他背转身:“仇敬丹,你知道的,如果她有一丝一毫的损伤,我大哥势必铲平整个仇家。你的目的已经达到,让冯文辉带她走吧!”

  27

  “哈哈哈!”仇敬丹仰天大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阿辉,你果然没说错,咱们飞龙帮的付二当家呀,对他家这位大嫂,可是情深意重得很。为着她单刀赴会不说,死到临头了,还挂记着别碍了她的眼。只不过呀,付青云,你想不到吧,仇某煞费苦心安排好的这出戏,恰恰就是为着演给你的心上人看呵!”
  仇敬丹一迭声啧啧感叹中,有军兵附到他身边说:“一个人来的,搜过身了,没有武器。”
  金凤看着冯文辉,问:“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来这里?”
  “仇老板带信给他,说劫了你在钟楼相候,如果他九点之前不敢只身前来,就……就杀了你。”冯文辉低声回答。
  金凤一窒,看向付青云,他背立于她,晚风拂起半幅衣衫漱漱作响,拓落身影说不出的凄清。仇敬丹假她之命威胁他,结果,他居然真的只身来了……难道,真如仇敬丹所说,他对她,情深意重?忽然之间,抑不住的惶惑爬满心头,茫茫然复跌坐入椅子里。
  “冯文辉,倘若你还有一丁点儿人性,带她走。”付青云的声音虽哑,依旧充满着威严。
  冯文辉略一犹豫,正要伸手拉起金凤,另有一只手比他更快地伸了过来。仇敬丹,将一把乌黑锃亮的手枪递到她眼前:“金凤姑娘,你交待的事,仇某可算是为你办到了!只不过,没想到哇,万万没想到,仇某煞费苦心地伏击了他那么多次,却不知金凤姑娘你才是他的真正死穴。给!枪在这里,你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后续事宜自有仇某为你收拾。”
  手枪!射入付青云心脏的子弹!那是她每次练靶时脑子里浮现出的场景,所以,她才打得那么准。现在,不用再假想,也不用再预演了,曾经渴盼的一切都在眼前唾手可得。金凤一咬牙,接过枪,熟练地一掂,子弹是上了镗的,拉栓,扬手对准付青云。
  付青云背身而立,未动。
  “转过身来。”她厉声说。能祭奠她这般屈辱生活的,便是亲见他永远地、痛苦地闭上眼睛。
  付青云暗自叹口气,稳稳地转过身,他的脸上无惧无痛,一双在微弱的灯光下依旧熠熠闪亮、清澈得能让金凤在里面看见自己的眼睛,深深地、深深地凝望着她。
  就这样,她的手一软,枪也似握不稳般垂下来。
  突然,“叭”的一声枪响吓到了金凤,闻声望去,仇敬丹手中的枪青烟徐冒。而枪口所指处,付青云表情痛苦地捂着胸口,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流出。
  “不!”金凤狂呼,有种那颗子弹射中自己的巨痛袭来,她忘乎所有地奔到付青云身边,将手覆在他捂住伤口的手上,热热的鲜血迅速濡湿了她的手,那是付青云的血!她曾经发誓要用它洗净肉体与心灵的耻辱,可是,当它真的流将出来时,金凤心中的悔怕,竟压倒了一切!
  “送佛送到西天。金凤姑娘质本清洁,这个恶名,还是让仇某为你背吧。”仇敬丹不耐再磨蹭下去,更怕凌森察觉后赶到横生变数,索性,抢先开枪。
  “你……”金凤正待发作,却见付青云胸口的血花越绽越大,心下慌乱,也顾不得其他,抓了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撑起他的身体,咬牙说:“走!我送你去医院。”
  “三小姐,这开不得玩笑。”冯文辉急了,他知道仇敬丹的脾气,事已至此,仇敬丹不会给金凤反悔的余地。
  果然,仇敬丹走过来,挡住她俩的去路:“金凤姑娘,你可以走,他不行!”他的话中带着恼怒和坚决,显然极为生气她的举动。
  金凤略怔,听得付青云“唔”的一声呻吟时,她心下凛冽,手中的枪一紧,下意识地使出凌森平素教她的招式,一手扣住仇敬丹的手腕拍落他的手枪,另一只手持枪抵在了他的颈动脉血管位置。
  “仇老板,金凤得罪,可是,我一定要带他走。”她的语音颤抖,但是,语气同样不容置疑。
  “你……!”仇敬丹简直要被气疯了。他是练武的行家,明白女子由于身高限制,持枪胁对男子的颈动脉既专业又凶险,下手即无半分容让之心。除掉付青云他虽是志在必成,但时间上提前得如此仓促,多多少少有为着金凤的缘故。然而,万万没想到,关键时候她居然反水,而且反得如此决绝。
  “不要动,都不要动。仇老板在他们手上,谁也不许妄动!”冯文辉大声呼止住几个跃跃欲试的仇氏亲兵,“放他们走!”
  人影缓慢闪开。金凤胁持着仇敬丹,付青云借力她的肩膀,强撑着跟上,三人蹒跚行至钟楼外的汽车旁。付青云打开车门,爬上驾驶座,金凤噜嘴示意他往副驾位置挪,这厢方想起,她有意无意地、学会了开车。
  “金凤姑娘,你这是摆明要与仇某为敌了?你可知现在你放过付青云,回到飞龙帮,会有什么样的命运等着你?”仇敬丹见自己的部下无人敢造次,那两人立马就要逃离生天,心底的怒火腾腾烧炼出两句阴森森的问话。瞟眼看金凤,她满头大汗,一双明眸却骨碌碌地紧张环顾四周,显然,她根本就没顾及这些话,而是直接拖过仇敬丹挡在自己与军兵之间,叭叭两枪准确打爆另两部汽车的车胎后,抽身上车,发动汽车。前后几个动作加起来不过十秒,手枪自仇敬丹的颈间抽离、回位、再抽离,每次间隔时间不到一秒,最后,又顶在了他的后颈动脉上。
  “仇老板,之前是金凤主动,但这次,你利用我引来……他,咱们两相抵消,互无拖欠。飞龙帮那,自有金凤一力承担,绝不拖累仇老板。但是,现在,还请仇老板切莫赶尽杀绝,否则,金凤将死之人,不惧以命相搏。”她见付青云靠着车门大口大口地喘气,血染全身,只得哀了声气儿说话。言毕,脚下油门一踩,收枪握住方向盘冲出。
  有军兵跑上前恶狠狠地叫追,仇敬丹一个巴掌扇过去,吼道:“追?你试试看四条腿撵,追不追得上人家一个轮子!”他憋气地捋了捋头发,走了两步,忽然一个转身,飞脚踢凹进一块车门:“他妈的怎么我就得不到这种傻得什么事都敢做的娘们!”
  而车上,金凤心急如焚。凌森教过她一些伤医常识,她清楚地知道付青云受伤位置的严重性。她一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伸过去拍打他的脸,急灼地说:“付青云,付青云,你应我、快应我!”
  付青云低低地唔了声,勉强扭了扭身子。
  “你撑着呵,我们马上就快到医院了,你一定要撑住。你的命是我的,我没同意,你不准死。”她的声音已然带上了哭腔。
  “……雨晴!”付青云突然唤道,声音里包含着的万千情意潺潺流出。
  金凤情滞,他是爱她的!否则,以他的果敢,不会宽容她那么多次为难,不会维护她,更不会明知有诈依然为了那个“万一”犯险,也不会,不会心甘情愿死在她手上……由心到魂通透这一点,金凤悲恸得几不能自持。她只手拉过他靠在自己身侧,见他胸前那只无力的手捂不住鲜血喷涌,赶紧扯下自己的薄纱巾捏成一团使劲按在他伤口处。
  付青云吃痛,神志有些清醒过来,他吃力地撑起身子,说:“大哥那,就照仇……仇敬丹的说辞,他,他掳了你,本想……诱大……大哥去,被我,咳,咳!被我截了消息……”呼吸一窒,他闷闷咳嗽,嘴角涌出一缕鲜血,头垂落在她肩上。
  他命悬一线,仍旧顾着她如何向凌森交待!
  “付青云,你醒来,”金凤抓着他,“你别吓我呀,我好怕的。你撑着,我们马上到医院。”她又轰了一脚油,汽车急驰入街市。
  忽然,眼前晃过几个熟悉的身影,金凤嘎然止住车。一声刺耳的轮胎擦地声中,路边上也已发现了她的人影疾奔过来,未及车停稳,车门已被拉开。
  “阿凤!”是凌森。
  金凤乍见他,这才惊觉自己全身已被冷汗湿透,她抓了凌森的手,似濒绝之人找到唯一的依靠般再也不肯放松,嘴唇张张合合,却是哽咽难语,只得指着付青云哀了眼神。
  “阿威,你来开车,快,去医院!”经过那么多次血与火的经历,越遇大变,凌森越显镇静。看到付青云的模样,他瞳孔一缩,不及问事由,先行安排救人。然后,对其他兄弟说:“通知老五他们,人找到了,大家伙撤回去吧。”
  金凤翻身入后椅,将驾驶座让给阿威,同时,放低付青云的车椅背,令到他平躺。她没有顾及跟上车的凌森,而是忙不迭地脱了外衣再次堵在付青云涌血的伤口上,抱着他的头兀自一遍遍唤:“付青云,你撑下去啊,我不许你死!”
  几分钟,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凌森冲将出来将正准备抱付青云的阿威一推:“快去叫医生准备。”说着,自己小心翼翼地自金凤怀里接过付青云。
  一通折腾令得付青云苏醒过来,他皱着眉微睁开眼,定神看清是凌森后,努力抬手抓到他的衣领,喘着气说:“大……哥,是仇敬……仇敬丹,不关……不关雨晴的……事。”
  不关雨晴的事。雨晴是谁?昏迷中的付青云不自禁,神思恍惚的金凤没留意,可是,凌森想到了。他一顿,语带笃定地说:“我明白,我都明白,你放心,顾好自己。”
  哗然间来了一堆人,转眼便拥了付青云入手术室。金凤乍然自纷杂喧嚣中还复空寂,这才回觉乏力,她栗栗抱紧双肩,颤抖着蹲下身。有披衣罩来,她惊惶抬头,凌森阴沉着的脸,在触及她那番容样时,更显暗霭。但是,他一句话都没问,只抱起她坐入长椅,默默候在手术室外。
  那是一个温暖的怀抱!金凤伏在里面,由最初的惊恐中走出,心神逐渐平静。凌森没问,她也就没说,两个人静默无语地偎在一起。直至手术室门打开,大夫鱼贯而出。
  “子弹取出来了!好险,距心脏就那么一丁点儿的距离。”一个大夫试着额上的汗水说,“家属呢?”
  金凤与凌森同时站出来。
  大夫看看表,说:“麻药效力有六个小时,打现在开始,六个小时之内,你们不能让病人睡着,否则这觉睡下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他看看天亮,又自言自语地说:“六个小时,天就亮了。”
  不能让他睡着了!金凤抓到这句话,未等大夫说完,便先于凌森扑进室内付青云的病床,连披衣脱落在地都没发觉。
  “付青云!”见他紧闭双眼,脸色苍白憔悴,她的心瞬时痛得来忘却了周遭所有。她大声唤他,俯身他面前轻轻拍打他脸颊,“付青云,你给我醒来,醒来。”
  良久,床上的人蹙起了眉。
  这个细微的动作令得金凤身心一松,喘着粗气笑起来:“你还活着,真好!”
  有人在后面为她披上衣服,摁着她坐入一张椅子里,她没有回望,兀自凑近付青云的头,抓了他的手说:“你不要睡,醒来,跟我说话呵。”
  付青云弱弱地咳嗽两声,嘴唇蠕动了一下。金凤没有听见,贴脸过去:“你要什么?”
  “水,水”
  水,哪里有水?金凤抬头,四下张望,有人递了杯水到她手中,金凤握着杯子,只手伸入付青云后颈,试了几次想抬起他的头都没那么大的劲,反倒弄得他吃痛呻吟起来,想想,她放弃了这个方法。转而自己含下一口,俯头附到他唇边,将自己嘴里的水慢慢喂入他的嘴里。耳边有抽气声,她没有留意。
  如是几口下去,付青云渐渐恢复了些神志,他睁开眼,印入眸中的,全是她乍惊乍喜、如初娇媚的笑容。恍然间,似回到初识那时。
  “雨晴!”付青云低低地唤了一声。
  “喛。”她应道,握紧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他的手主动摩挲她的脸颊,冰凉的掌心激溢出曾经的满腔情愫。
  “你不要睡。”
  “好。”付青云难得地笑起来,更难得笑得如此温尔。
  “和我说话。”
  “好。”
  金凤也笑起来
  他有些贪婪地凝视着她许久未曾有过的笑靥,手指艰难地为她试去脸上沾有的他的血迹。
  “雨晴。”
  “嗯?”
  “雨晴……”他就这样别的什么也不说,只是喃喃地唤着她。神志虽然仍是模糊,但,多少记得,她是大哥的女人。该说不该说的,都不用说了吧。只要,能这样将心里辗转着的呼唤喊出来,就好。
  但金凤却忘却了所有。自付青云中枪的那一瞬始,她就褪下了全部伪装,还复为宁城那个爱憎分明的小儿女,她打不开心底的情结,也再不想去打开。唯一的念头:付青云不能死!仅此一念,别无他顾。
  “你一直欠我一个答案,告诉我,你爱我吗?”她颤声问。
  付青云闭上眼,满脸笑意。依稀仿佛,旧时时光重现,也是这样,她跃跃然、鼓起勇气带着颤栗问。那番小模样,多美,多招人疼!只是,那时他的心里,只有帮会、兄弟、责任,没有,爱情。
  “我说过,大……”
  “大音希声嘛,”金凤撒娇,摇着他的手埋怨,“就知道你会说这句。不行不行,这次你一定要明确回答我。”
  她的憨媚、痴烈一如初时,以前每次他这样敷衍她时,她的抱怨与现在一模一样。而这个问题,重回沙槟的四百多个夜晚,他问自己的次数,也是,越来越多,只不过,没一次敢答。
  “说呀,说呀!”金凤不敢由着他沉默着睡去,只得找些个强刺激的话题聊下去。“如果我下一刻就会死去,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我一直想的答案?”
  如果她在他眼前死去?付青云冻了他迷倒群芳的笑容,揪结起眉:“不!你不会死,付青云活着一天,就会保护雨晴一天。我对自己说过,我会守护在你身边,倾尽全力减轻你的痛苦和创伤,令到你重展笑颜。你说,我怎么舍得让你死?不,宁可我死,我也再不会让你有丝毫损伤。你不会死,要死,也是我先死……”
  生生死死,揪扯着付青云本就模糊的神志混乱起来,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时而声大,时而声小,有时含糊地金凤都听不清楚。其实金凤也不在意自己听不听得见、听不听得懂。只要他说话,表示他没睡,就好。
  金凤由着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感觉他喘着粗气、有些接不上趟了,就含几口水慢慢喂到他嘴里,接着鼓励他说话。好几次,付青云累得宁可死了都好,但听得金凤在耳边苦苦哀求:“你答应我不睡的,求你,求你和我说话,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他的意识又慢慢聚起来:雨晴不让他睡、雨晴要他活下去,那样,他就不睡、就挣扎着活下去吧。
  “……你恨我,一枪了结我也就罢了,我知道自己系着太多太多的情债,报应在你身上,我心甘情愿。可是,我忘了,情债情偿!”付青云哀伤而又绝望地睁开眼睛,万般眷念地看着她。他本再无资格说这句话,可是,是雨晴、苏雨晴求他说的。
  应城的那抹朝霞,在经过风与雨的洗礼后,绚烂盛开在沙槟的天际。只不过,那片美丽,于他而言,却成了夕阳下追也追不回的晚霞。是与非、对和错、曾经的坚持,统统在她掺揉着恨愁的娇俏中褪色、消失。
  明知她已逶身为了一杯毒酒,仍是豪饮入口,蚀骨穿心,与身俱存。
  “……雨晴,你赢了,我爱上了你!”付青云语音颤抖地说完这话,长叹一声,缓缓闭上眼,歪头倒向枕侧。
  窗外,晨光乍现。

  28

  付青云这一觉,足足睡了两天一夜。
  金凤衣不解带寸步不离。她什么也不做,就只是握了他的手,似是为他抓住人世间唯一的眷念般。足足,握了两天一夜。
  小小的病房,除了医生、护士,就只有阿月进出侍奉金凤。她倦极而寐时,感觉到身边有叹息声,有大青叶做的蒲扇扇来的凉风里特有的草香味。可是,睁开眼,却只有病床上付青云细微而又均匀的呼吸。背上披有带着熟悉气息的夹克衫,散乱的发丝也被一缕缕捋在脑后,用一支羊脂白玉簪绾了来,还原她别样精致。
  “人到情多情转薄,如今真个悔多情”,会在这句词里,凝视付青云苍白却冷清俊朗的脸庞,将他幻化成另一张一看见她便会溢出笑容的脸。然而,每每这种情况出现,金凤便死命握住付青云的手,摒开一切杂念,一遍遍地低吟:“你好好的,只要你好好的,就只要你好好的。”
  终于,付青云象只是睡了一觉般,睁开了他那双流转着精练与光亮的眼睛。虽然整个人看上去还很虚弱,但至少,他可以澈明地望着金凤,蕴满了厚厚重重地情愫长唤一声:“雨晴!”
  她还是他的,苏雨晴——吗?
  他熟睡的这两天一夜,不影响苏醒后对现实的接受;她守候了两天一夜,不等于此生此世的相守。
  两人都是如此地聪明而又清醒,什么也不用说,就在胶结着舍不得分开的眼神里,涩涩地明了所有。
  “我,想喝点粥?”付青云艰难地、舔了舔嘴皮说。
  金凤强笑道:“好,我去叫阿月拿来。”说完,转身欲出门。
  “雨晴!”身后又是一声长唤。金凤身子一晃,他也知道,迈出这门,他和她,回还现实?
  金凤潸然转头,用绝望而又贪婪的目光重重投向他,化不开的纠葛中,那两束目光,同样贪婪而又绝望。
  门口,正倚在椅子里假寐的十一娘听见那声轻微的启门声,直觉地醒来。见是金凤,她愣了一下,慢慢走上前,不顾身后的几位飞龙帮兄弟,扬起手,重重地一巴掌扇在金凤脸上。
  “叭”的一声,五根红印顿现。
  “你欠这一掌,已经很久了。”十一娘咬牙切齿地说。
  金凤垂了眼,没有反抗,没有情绪,只是低低说了声:“他要喝粥。”
  “五哥,你们进去看看吧。”十一娘说。
  几条人影越过金凤,进得病房。金凤抬眼四顾,他呢?
  “阿月,送她回府。”
  听到十一娘的吩咐,阿月怯怯地走近金凤,看她没有反驳的意思,便扶了她的手臂说:“太太,您也累了,咱们先回家吧。”
  回家吧,她终是要面对他的。金凤暗叹一口气,随了阿月。
  凌森去了上海。
  路上,阿月告诉金凤,那一晚,凌森陪在病房里直至付青云脱离危险后,下令不让飞龙帮任何人去看望他,甚至连快急疯了的十一娘,都着人拦在病房之外。下午,听大夫说付青云苏醒过来后,直接从医院去码头奔上海出公差。
  “走之前有说什么吗?”金凤恍惚着神情问。付青云入院那晚他一直都在病房?也就是说,他俩舍生忘义掏心挖肺表白时,他全都听着在?
  “没说什么,只是交待五爷和八爷顾好帮里,顾好二爷,顾好……太太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阿月有些迟疑。凌森当时的语言和表情,分明就是要他们软禁太太。
  金凤看向开车的阿威,后者正沉霭着脸色用一双阴鸷的目光望过来。
  都不喜欢她、都恨不得她死了才好!十一娘是这样,阿威是这样,府坻里的徐阿冉、玲珑,哪个又不是?也许,除了凌森和付青云,这里,就没有人待见她!然而,她差点害死了付青云;至于凌森、——明白所有真相后的凌森会如何,她更是一无所知。金凤瑟瑟地打了个冷颤,这么久以来,终于发现,在这片天空下,自己,固守一份执念的结果,是一无所获、一无所有。
  回府休息了一天,金凤再来医院,付青云的病房门口多了两名守卫,拦了她说:“二爷叫不让任何人打扰他养伤。”
  他可是,真的清醒过来了!听了这番话的金凤没有强求,也没有离开,兀自站在房外,尤如一具没了思想的行尸走肉。十一娘自病房里出来时见到她,静着神态将手中的木盆递给守卫,然后,走到她面前,“叭”地一声,又是一记耳光扇来。
  身后的阿月见金凤都生受下来,也是不敢吱声;如影随形的阿威没有吱声;守卫没有吱声。那情形,令金凤想起了四个字:众叛亲离。
  她的亲人,在哪里?
  “他在里面,去向他哭述吧,他会处罚我的,杀了我也有可能。等大哥回来,苦了小模样央着他抽我吧。这些能耐,你都有。有道是‘情债情偿’,人欠着你的,你欠着人的,一个字:该!你也没错,时至今日,没谁挑得出你的错,也没谁敢说你有错。可是呵,金凤,噢,不,应该叫苏-雨-晴,我燕十一娘就是恨打不醒你、打不死你!”十一娘带着椎骨的恨,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打吧,可劲儿地打吧。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反倒让金凤的心清凉清凉地舒坦起来,她甚至有些想再受几巴掌,将空落落的魂念儿扇回来,驻守来世不会再有的今生的情牵。
  也许,自己更欠的,是凌森的一顿鞭抽。抽完了,两人,是不是就可以结清了?
  凌森,凌森在哪里?凌森什么时候回来?该来的,总是要来,却是为什么,当她准备面对一切时,他却躲开了?
  十二天之后的夜晚,金凤绻在大厅沙发的一角,捧着本书昏昏欲睡。忽然,听见了熟悉的马达轰鸣声驶进院子。她簌然醒转,丢下书光着脚丫子便跑出房。
  室外,凌森坐在车上怔怔望着满室灯光。
  “大哥,”小武将车熄火,拎了行李出来,“我先进去了。”
  他在外一定很辛苦吧,否则,怎么会象刀削了般,整个人清减得从形到魂都不复再有曾经的丰盈?就这样直直地坐在车上,夜风吹乱了他的头发直一处、斜一处地纷乱,再配上那张生冷得似是永远也不会再有笑容的脸,完完整整地不停放大着印入金凤的双眸,涨得她,似乎连泪水都快挤压了出来。
  “森哥。”她张开嘴,鼓足力气唤了一声,却连一个音符都没听见。
  凌森没有应她。眼光自灯火处回转到她身上,注视良久,默默下车,越过她,往房里走去。
  金凤随后。
  走到自己房间与金凤房间的中间楼梯口时,他略一顿足,身后的金凤不察,一头撞上去,身子在反作用力影响下眼看就要跌下楼梯,凌森敏锐地反身抱住她,将自己垫在她与木扶梯之间,抓稳了扶手。
  那个怀抱,烫热得有些异常。她顾不得仍然弥漫在两人间的不尴不尬,抬起脸:“你在发烧?”
  凌森仍旧没有说话。放开她,自行往自己房间走去。金凤想了想,紧步跟上。
  迈入房的那一瞬,她才发现,自己,从来没进过他的房间。
  和他相处了快两年,却从未踏入过他的房间!这个认知使得她有些惭愧,佯顾左右转开思绪,蓦然,更震惊地瞪大了眼:硕大的一面墙上,挂满了裱得漂漂亮亮的、她打发时间、画完便扔了的画。一幅幅甚至还有没作完便丢弃了的画,裱在比画还精致的框架里,错落有致,纤尘不染。而他的书桌上,一盏琉璃台式小洋灯盏外,俨然是她题画的一幅仕女图灯罩。西洋灯,古装画,再配上那阕“千万恨,恨极在天涯”的词,不伦不类不说,最令金凤震撼的是,她清清楚楚地记得,这灯罩本来是自己房里用着的,后来灯泡烧坏了,凌森着人给她新换了一盏。至于旧灯台,她以为早已被扔入大海,没想到,他罩在了自己房里。
  “森……”她刚喊出一个字,便哽了声气。
  “我该叫你,苏雨晴,还是,金凤?”
  这是她渴盼了十二天的声音。他以前说话,要么,带着笑,粗了嗓门象吵架似地高声嚷嚷,要么,怒火里藏着疼到骨子里的昵柔。从没象今天这样,冷冷地、淡淡地,无愠无喜,就象对一个陌生人般。
  金凤生生打了个寒战。见他屈了只手在腰背上揉捏,忽然想起刚才他护着她、却将自己的腰硌在了扶梯了,倒也顾不得答话。走过去,自然而然地伸手他背际:“怎么,刚才扭着腰了吗?让我看看。”
  凌森推开她的手,眉宇间闪过一丝痛楚。
  “森哥!”那声音,可怜兮兮。她知道,只要端出这付怯怜模样,凌森就什么辙都没了。说着,她又将手伸到他背上。
  “不用!”凌森有些粗暴地再次推开。
  金凤愕然僵在那。
  “我去了宁城。”凌森接下来的这句话,震得金凤的脑子嗡嗡作响。
  “苏雨晴,宁城教育局苏红问副局长的独生女儿,两年前与香港新时报的驻外记者吴晓私奔。这事本闹得满城风雨,苏家颜面扫地。但是后来,吴晓托了新时报报社的副总编会同宁城三位名绅帮忙斡旋、赔罪,更携了四人具保,在报上发表声明,称与苏家小姐两心真爱,愿誓一生一世一双人。一生一世一双人!”
  凌森重复了一遍,苦苦笑开。这几日连续长途奔波,休息不好,加上一桩桩真相渐浮水面带来的打击,使他在回来的路上熊熊发起烧来,撑至现在,终于是有些抗不住了。他扶了床柱慢慢倒进去,身体烧得象块红炭般,心却冻得尤如千年寒冰。
  “他骗了你、毁了你,你仍然爱他;你联手仇敬丹、冯文辉差点害死他,他仍然将你眷顾周全。你们原本才是一双人!是我笨。我明明感觉到你心里有人;明明猜到你和仇敬丹有不妥,否则,何以你那支来历不明的簪子里会刻着个‘仇’字?可我就是傻,不傻也装傻,把一线希望寄托在你的毒誓里,你说:‘金凤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我揣着这句话,哄自己说,她发过毒誓的,她一定会与我,生死相随。
  结果,我还是上了你的当!你是苏雨晴,不是金凤。发毒誓的,是金凤,不是你,苏雨晴!”
  设想过很多次直面凌森的情形,以为他会吼她、拿鞭子抽她,或者,在她楚楚堪怜的模样下原谅她那些对他来说也许是模模糊糊的错误。所以,在他已然早就有所洞悉的坦白而又平淡的语气中,猝不及防的金凤被惊得怔怔然不知该说什么好。
  “苏雨晴,”凌森又念了遍这名字,冷笑,“你借力仇敬丹,是想要他帮你杀青云吧?仇敬丹那人一向是无利不往,你拿了什么与他作交换呢?”
  金凤急了,不自禁地走近,握住他的一只手,骇然于掌心里那异样的热度时,还是先行辩解说:“森哥,没有,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我不过是骗他而已,只是……”
  “就象,骗我一样?”凌森端着一双从未落在她身上的精练眼神望过来,打断她的话。
  他已不屑于听她解释。金凤终于体味到了自己以前不屑于解释时,对方那种深浓得几欲抓狂的感受。
  “你和青云纠结着相爱,又纠结着相互伤害,那是你们俩的事。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把我招惹进来?招惹也就罢了,为什么要那么决绝地以毒誓斩断我所有的犹豫,就这样完全、彻底地,把一颗心交了出来?现在,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你是苏雨晴,是青云最爱的雨晴。一边是我的女人,一边是我的兄弟,我放不放?我若是成全了你们,那谁又来成全我?”
  “森哥!”金凤的唇际,已然咬出了一排带血的牙印。凌森从未用这样透彻而又哀绝的口吻与她说话,然而却象最深重的惩罚,令到她有种天崩地裂般的恐惧,这种恐惧,完完全全压倒了对他所作决定的兴趣。她不假思索地扑上去抱住他,刚要表白什么,却又陷入他体热的担忧里。
  “森哥,你,你烧着在,我还是先叫大夫来,有什么,等你病好了再说。”辗转心念,金凤还是咽回了本急于澄清的解释。扶着他平躺入床中,又拉过薄被子替他盖上。凌森也是乏极至有些迷糊了,闻着她身上依旧沁鼻的茉莉花香,头耷拉下去,由了她摆弄。
  “凤!”金凤正要出房,凌森在后喃喃一声轻呼,她滞步。
  “我是真的累了,好累,好累!”
  窗外月光,清亮如水,照见金凤已近透明的面色,唇上斑驳的血印又见加浓几分。她垂头,扬起,轻轻走出门后,疾步冲向小武的房间:“小武,小武!睡了吗?快请大夫,森哥发高烧来着……”

  29

  凌森这场病来势汹汹,唤来的大夫摇着头下了两剂猛药方后,想了想,又再三嘱咐如果一两天内高烧降不下来的话,最好还是送西洋医院医治。
  由来还少有中医大夫说出此等不自信的话,听得金凤倒把自己的一腔纷乱愁绪扔到了边上,转而替代以他的病情将脑子里的每一处细微隙缝充盈。
  她印象里的凌森,就象佛经里所云的金刚神:盖一切如来勇健菩提心所生。强健、充满生气与力量。他怎么能病倒,怎么能?看到他恹恹地昏睡在床上,平时总是跃跃然飞扬着帅气与活力的眉毛揪着眉心重重的皱纹,尤如一双落锁的翅膀,金凤没由来地感到一阵阵凄惶。她按医嘱端来温水,将他扶坐起褪尽衣衫擦拭身体降温,清凉的手指触及他结实而又湿热的肌肉时,仿似被灼到般,惊然弹跳开,于是,失去倚扶的他眼看要摔入床中,金凤赶紧又伸手过去,一个不自觉,人已落入她怀中。好重呵!她在吃力中觉悟,原来,拥护一个人,竟会沉重如斯。而他,抱着她、护卫着她,已近两年。
  当中又有多少涩和苦,她一直没有觉察?
  温湿的毛巾自指间游走在凌森胸背上深深浅浅布及的伤痕上,金凤第一次发现那些她几乎从未留意过的伤痕竟是如此多、又是如此惊心。这么多年,他自一个流浪孤儿,走至今日的一方雄枭,跌跌撞撞、血汗交织中,咽下了多少倍于她来说也许根本就不堪承受的辱与痛,但从新痕复旧伤的印迹中,便可窥得一斑。
  可是,他依然有朗朗天地的气概与笑容!
  “凤!”昏沉沉中,凌森喃喃地唤了声。经历了那么多,她还是,他的凤吗?金凤酸楚地想,无意识地,托了他的头在自己颈窝,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轻柔地揉拭他腰际那块淤青。
  有敲门声响起,金凤扯过毛巾毯盖在凌森身上,低低应声:“进来!”
  是阿月熬好了汤药奉入。见金凤已将凌森扶坐起,她用小勺搅着药汁坐到了床边。
  “我来吧!”金凤说,腾出一只手就着阿月捧过来的药碗,舀了勺药喂到凌森嘴里。感觉耳边的呼吸声粗重而又无规律,她想他一定醒了。可是,望眼去,那双落锁的翅膀下,睫毛虽微微在颤动,眼睛却始终没有睁开。
  “晚上叫厨房做点什么上来?”喂完药,阿月离房之际问道。
  嗯,他喜欢吃什么?金凤一愣,这才想起迄今为止,她还真不清楚凌森的口味。
  “肉骨茶吧。”她有些含糊地说。
  阿月的脸色颇有些迟疑:“肉……对病人来说,会不会油腻了一点?”
  “你让厨房看着办吧。”金凤惭愧地别头凌森额上,佯装探视他的体温。连阿月都能考虑到的细节,自己,可是被宠惯得只剩下自我了。
  待阿月离去之后,金凤将凌森放倒入床中,一边甩动着有些酸涨的胳臂,一边听着他的呼吸声渐渐变得均匀,料想他又睡着了过去,这才踮着脚蹑步出房。
  她原本只是想去拿本书进来守着他打发时间的。经过厨房,略一顿,唤了管家陈嫂来问:“给森哥做什么?”
  “熬点荷叶粥可好?”陈嫂探寻地问。
  荷叶粥?粳米的软糯配上荷叶的馥香,清淡又爽口,漫说病人,就是自己听了,也来了些食欲。金凤点点头,忽然就起了兴致:“你叫阿月去守着森哥,我来熬粥吧。”
  除去目的性很强的讨喜,她的确甚少花心思为他做些个什么,娴静时扪心自问,他说得没错,是自己招惹的他,祈佑着他的庇护,到最后,也是自己,伤害了他。
  万千恨,本该是她苏雨晴的宿命,却不想,转落了于他的头顶,遮住了阳光。
  在她怔怔然的凝望中,凌森辗转着眉结睁开了眼睛,金凤来不及收转眼神,便纳入他尤如海洋般深不可及的黑瞳中。
  “你醒了?”她讪讪地问。见他挣扎着想起身,便垫厚了床背将他扶坐起,“再喝一剂药吧,喝了药吃点粥。我……我给熬的……粥。”见凌森依旧锁着眉漠然模样,她红着脸加了一句。
  “太太,那个……那个,是先吃饭再喝药吧。”一旁的阿月好意提醒道。
  金凤的脸又是一红,她除了识字作画,普通生活常识,竟不及一个小丫头。
  咳嗽一声掩过尴尬,她自阿月手中接过粥碗,用勺子搅拌着散了散热度,正准备自自然然地喂入他嘴里,凌森的手伸过来接了碗:
  “自己来。”他哑着声音说。
  金凤手中一空,呆了呆,心中,也有种被挖空了一块的感觉。她看着凌森慢吞吞地舀了一勺粥入口,唇际一紧,表情有些说不出的怪异。他望眼于她,似是想说什么,最后,却是什么也没说,一勺接一勺地吃完了那碗粥。
  跟着喝了药,金凤见他扭着身子勉力想下床,估计是要方便的缘故,赶紧伸手相扶。凌森却软软地拍落她的手,唤道:“阿月!”
  金凤四周的空气僵在了阿月接过去的人影之后。她听见凌森依旧沙哑的嗓音问:“阿冉、玲珑她们呢?讨要月钱的时候恨不得比胶水还粘乎,我这一病连人影都见不着了?”
  阿月不敢吱声。凌府上下皆知凌森冷落那两位侍妾早已良久,这厢提及,分明就是有心示意。
  自己的女人在边上,他却要一名丫环侍侯方便。屏风后夜壶里清脆的滴水声令到金凤又羞又忿,忽地立起身,掉头出门。
  廊下凉风一吹,金凤复变意兴阑珊,自什么时候始,清洌谪雅的她也会吃一个小丫环的醋了?真是可笑!倦倦然转回房,与收拾完毕准备转回厨房的陈嫂错身,忽想起一通忙碌下来,自己倒还没顾得上吃点东西,不提则已,提及,肚子也咕咕叫开。
  “陈嫂,给我盛碗荷叶粥送房里来吧。”她扬声吩咐。
  陈嫂犹豫一下,还是实说道:“那荷叶粥不能入口咧。”
  “嗯?”她亲自煮的荷叶粥,荷叶鲜净,粳米饱满,不能吃?
  “鲜荷叶得先用清水渌去涩苦,再和米煮,否则,熬出来的粥就是苦的。那一锅……在这呢。”陈嫂抬了抬手中准备拿去倒掉的一钵鲜粥,恰然就是金凤所煮的荷叶粥。
  呃?原来,清香爽口的荷叶粥并不是将荷叶与粥合在一块就行了的,金凤愣住。可是,刚刚才盛了满满一碗给凌森,他不仅吃完了,而且,什么都没有说呀!
  不信!金凤就着陈嫂手中的锅勺尝了一口粥。嗯,哎!真的,又苦又涩!她眉毛、眼睛全皱在一块地看向陈嫂。后者忍着笑,勉强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都怪我忘了给您说。”
  呆立片刻,金凤拨足往凌森房里奔去,推开虚掩的门,听见阿月正在问他:“……我去请二太太过来照应您吧?”
  “不用。你去看看金凤,她还没吃饭。出去后先把那锅荷叶粥倒掉,就说是你不小心打翻了。另给她温一碗酸辣汤,什么都别放,揪点馒头搁里就行……”
  站在门当口,金凤的小身子慢慢抖开,甚至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是激动还是忧伤,反正,就是,抖得向来自恃深沉的她无以为控。
  知道她的饮食一贯素淡不足奇,但是,要怎样一份“情愿”,才能令他即便走到今时今日,依旧把她的饱暖牵挂在心深深处?同样,医院里还躺着的、尚未全愈的付青云,又是怎样一种“心甘”,让他迎着子弹的威胁,脉脉然伫立她的身际?
  一份相思,两处情愁,端端是无计可消除,便只唯有,悄然隐匿吧?
  趁他们没发觉她,金凤瑟瑟退出。
  第二天中午,又服了两剂药,感觉烧已退下大半的凌森吃过午饭,正准备去医院看付青云。尚未出门,脸色苍白的付青云已在十一娘和方利生的搀扶下,虚弱不堪地站在了他眼前。
  两两相望,曾经亲如一人的异姓兄弟,逾越生死界沟后,不得不,直面红尘爱恨。
  “十一妹说你回来的当天晚上,连家都没回,就先来医院看我。只是,我当时睡着了。”付青云伤未全愈,说话仍有些气喘。
  “我让她不要惊动你的。”凌森替下方利生扶着他进房,躺入榻椅。
  付青云挥挥手,十一娘垂头退出去。
  “大哥!”
  “老二!”
  两人不约而唤,闻对方话而成噎,空气中流动着令人郁结的悲情。静默良久,付青云勉力浮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我是为‘她’来的。”
  “我也正想为‘她’去找你。”
  “大哥……”舍得、不舍得说的话,在付青云唇齿间辗转匍伏难以涌出。
  凌森作手势止住他,艰涩成言:“你什么也别说了,等你伤好之后,你们……你们去宁城、去上海吧,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人生有所得,便有所失,以后,再不要回沙槟了。”
  “不!”付青云大呼,激动的想自榻椅上起身,撑着胸前裹着的层层纱布上隐现几丝鲜红。他吞下几大口空气,说:“大……大哥,你别误会,我和她之间,什么事都没有。此等……此等不忠不义之事,付青云,也断不会做。大哥,之前瞒着你,是我不对,不过,我也只是不想多惹是非……”
  “老二,你不用解释,”凌森打断他的话,摁他入椅,用思虑已久的平静口吻说:“这么多天,我一直呆在宁城,佯装是你俩的朋友,听她的父母、同学、朋友谈她。你说得对,她是个读书人,读书人的世界,与我凌森是两重天。她爱你,当初才肯舍生忘情地随你私奔,或许,你当时不爱她,但是,当我知道你携乡绅名流为她恢复名誉时,即便你不承认,我也知道,你已经爱上了她,否则,你不会为她做那么多。
  我想不承认,可我必须承认,你们俩,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说‘举案齐眉’,我不懂;你暗吟‘东边日出西边雨,倒是无情却有情’,我听了无数遍,迄今才知,那里面嵌着的,是雨晴二字。”
  凌森的语气既无愤怒,也无指责,淡淡倦倦宛如述说他人的故事。听在付青云耳里,却是字字椎心。
  “不要以为你们伤害到我了,没有,”他重重地摇头,“就算没有你,她也不会爱上我。她,怎么会爱上我?所以,你们走吧,离开沙槟,虽然她没说,但是,我知道,她从没有喜欢过这个地方,甚至,她应该很厌恶这里。你们去宁城、去上海,去成就你们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帮里、十一妹那,我自会解释。”
  “我不会跟他走!”
  “我不会带她走!”
  付青云的回答带着坚定的女声回旋在房里。他与凌森齐齐愕然地望去,金凤倚着虚掩的门,目光沉静地投射在付青云身上。

  30

  她怎么可能,跟他走?那些个伤害,毕生难忘,纵然她狠不下心杀他,也不等于,她俩可以,重新开始。
  金凤的眼睛,流淌着语言望向付青云。
  午后的阳光将空气中哪怕最末小的微尘都映射得清清楚楚。付青云微微点头,嘴角噙了丝涩涩的苦笑。他怎么不明白?就算不明白她心中所想,也摆脱不了她已是大哥之最爱的现实。情深难奈缘浅,终是,没有未来可想。
  “谁让你进来的?出去!”凌森以她很少接触的凌厉喝叱道。奇怪的是,金凤竟然没有害怕的感觉。她不仅没走,反而跨入房,迎着凌森的目光,灼灼燃烧着怒意地说:“你凭什么说我不喜欢这里?你有什么权利安排我和谁在一起?”
  凌森注视她良久,没再发火,而是用一种怠倦至极的神态自怀里掏出张纸,递给她:“仇敬丹着人送过来的。”
  提及仇敬丹,金凤的心沉了下去,接过纸,打开,是一封电报,上面寥寥几字:学校已接洽好,欢迎随时来沪。落款:洪太。
  薄薄一纸电文在手中簌簌作响,宛如千斤巨石扯拉下她的头不敢再仰起。是的,她暗地里接洽洪啸天的太太为她寻了份教师工作,计划杀了付青云后离开沙槟、去上海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为恐防消息泄露,所有的信函往来一直都是通过仇敬丹交由冯文辉转。这一次,自己反水在先,原也不应怪他们翻脸借凌森之手挑事,只不过……当得知凌森知道的那瞬,心上,还是有丝抑止不住的悸痛。原本,其实是不想亲见他受伤的。
  金凤颓然长叹,付青云欠她的、她欠仇敬丹的、凌森的情、该着洪太太的义……终是,破开重重云层亮白在了所有人面前。如此,还有什么话说?
  “不关洪太太的事,是我死缠着她帮我的。”她继续低垂着头说。
  “是的,的确是你以‘死’相缠。你说,如果继续留在沙槟,你一定会窒息而亡。”凌森转身,咽下一口唾沫,随同咽下的,是满腔的悲凉。
  其实,早在金凤致信洪太太求助后不久,他就接到了洪太太的电话:“……凌帮主,按说我是不应该掺和到你夫妻间的,只不过,凌太太信中言辞哀恳,我担心,即便我不帮她,她也会另想他法。凌太太书卷意气,行事难免迂稚,与其让她去胡乱闯荡,不如,交到我这儿来暂时由我为您看管,多个她信赖的人在身边开导她,解开纠结,意义定远胜过现如今强留下她的身子。您说是不?……”
  这番话令到他思前想后,压下满腹酸涩,在不舍与不能不舍之间徘徊游走。万没想到,为了怕他发现,她竟然宁用仇敬丹这条线!
  金凤眸中的怒火,已经完全被哀绝替代,她无力地放低手中报文,象是对他说,又象是对自己说:“你全都知道了,全都知道了!是的,我不能呆在这里,这里的一石一瓦、一草一木、甚至就连空气里,也全是我挥之不去的屈辱和羞耻,我怎么能一辈子,呆在这,任凭你、他、十一娘时刻提醒我永生都不敢面对的残酷经历?凌森,你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恳求你,放我走吧。”
  这是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就只为告诉他,彼此的世界,格格不久!
  凌森自牙缝里挤出两个“好”字,重重地点了点头:“你我的世界,格格不入。很好!苏雨晴,现在就去收拾好你的行李,趁我后悔之前,立马从我眼前消失。我说的是,马上。”
  金凤绝然转身出房。
  “大哥!”付青云急呼,正要撑身起来阻止,蓦然见凌森虽脸似铁青,神情却沉毅坚定。多年来联手征战的经历使他醒悟:这不是凌森的意气之话,而是,他故意为之。
  真真,已到无言可述一片心的死角?付青云赶紧自决然转身而去的金凤身上调转目光,看向窗外,碧海蓝天,朗朗一线却在他眼前越来越模糊,终于,湮没在无尽的黑暗中。
  万籁俱寂里,一声馈耳的轻响敲落在付青云的手背上,居然,连心都浸湿。他喉咙发紧,又不得不问:“何苦,大哥?”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兀头兀脑地,凌森嚼出两句诗,跟着,潸笑开:“雨晴!”
  金凤是第三天下午由小武、阿月陪同离开沙槟的,没有人向她解释缘何一介弃妇的她仍有随从相伴,她也勿须多此一问。
  临走之际,驻足凌森房门口,心下明知他在屋里,但是,绕步来回,终无跨入的勇气,最后,只得将一狭长纸盒托付阿威转交于他。慨然出楼,拗不过一种无声的呼唤,再次回头抬望他的窗户,叠叠纱帘相隔,待她想透过纱窗努力将里面瞧个仔细时,厚重的内帘合来,遮绝了她心底突然冒出来的千万种难言缱绻。
  到达码头,刚下车,十一娘不知自哪里冒出来,抄着双手冷冷地说:“二哥在楼上等你。”
  她的眼中,依旧有着浓郁的怨尤。
  金凤没有应话,举目眺望乱哄哄的码头、边上叫卖着各类碎细物品的小贩、不远处悠悠荡荡的打渔人家……她终于,可以和这一切真实的梦魇挥手作别了!
  涤尽内心的悲郁,不知为何,非但没有想象中的舒畅,相反,沉甸甸的,倒象是有坨秤砣压得呼吸都觉着难受。是因为没杀付青云的缘故吗?不,当那颗子弹穿入他的胸膛时,金凤悟开了那句话:“较真较得走到偏执时,赢,其实就是输。”没错,她以为自己想要他死,最终,却叫所有人都看透了她内心的爱。
  仇已不再是仇,耻与恨,也都扔在南洋吧!大上海在等待着她重新掀开生命中新的篇章,待在那安顿下来,将生活的轨道并至两年前的宁怡后,恋爱、结婚、生子,找个理由向父母解释与“吴晓”分手的原因,接父母聚首……
  她将,忘掉沙槟,忘掉凌森、付青云、玉红楼,忘掉这两年的刀光血影,重返单纯人生。
  思绪,在清脆的高跟鞋声中敲落到站台的二楼雅间。还没容金凤意识到,放眼,便看见了付青云仍没有多少血色的面容上,强提起的虚弱笑容。
  “回宁城?”他轻声问。
  金凤摇摇头。两年的光阴荏苒,经历了乃至生与死的考验,宁城,小小的县城里,纵然有如初的笑靥相候,也,已不再是她孜孜求取的天地了。
  “这根项链里,缀了四颗钻石,面上已经处理过了,看起来,就和普通的挂链差不多,价值,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戴在身上,即便是小武和阿月,都不要知会,遇到变故,随便取一颗去变卖,也可以保全自己生活无虞。独自在外,不要随便使性子,不要轻易相信人,真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时,大……大哥……和我,还在这里。”付青云既没有出言挽留,也没有问她的去处,推了只匣子过来,极力抑制着话语中的情愫。
  金凤死死盯着那个盒子,炯灼目光似要将它烧为灰烬,她抖籁着嘴唇想说什么,良久,长叹口气,什么也没说。
  “我力气不够,你自己过来拿吧。”付青云佯作未视。
  金凤踌躇,思想在抗拒,脚步却慢慢移过去。她本不是贪金之辈,不知为何,手指却覆了上去悉索打开。
  “给我。”付青云伸手过来。
  金凤仿似受了蛊惑般,听话地将链子取出给他,同时,垂下头。付青云解开链扣,提口气,颇有些艰难地举手想为她戴上。见状,金凤蹲下身,由着他细心而又缓慢地为她系上项链。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露白。”他说。
  金凤幽幽的摸着链子:“恨你的时候,我把你所送之物,统统都扔了,这也算是,唯一的、最后的一件。”
  言毕,她起身向外走去。
  身后,付青云迟疑地唤:“雨晴!”
  她驻足,却没有回转身。
  “我只想知道,只不过就只是想知道而已,你……你还爱我吗?”那声音里,有种卑微的祈求。
  即使两人间情浓意蜜之最时,他也未曾问过这个问题,不仅自己不问,还烦她问;他总是以“大音希声”来逃避她的提问,最终,他还是答了,不仅答了,该问的,还是问了!
  金凤涩涩漫开思绪,继续抚着那根链子,眼见轮船驶入码头,马上,自己就要走了,这一别,此生再会无期。念及此,他话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象是剜在心上的一把把钢刀,痛得她,忙不迭地狂着点头,冲出隔间。

  31

  光阴是首停不了的歌,无论你喜不喜欢,仍旧潺潺然流唱下去。
  眨眼之间,金凤到上海,已逾三月。来的时候,时值盛夏,即便是位北如上海,也是烈日炙晒得令到她如若不是在南洋呆过,一定早已被那高温烤化。可是,转瞬间,已是落霜染红枫叶,秋意瑟瑟。
  洪太太如她所愿为她寻了份教语文的中学老师工作,本来应该直接搬去教工宿舍的,奈何洪啸天夫妇不让,硬是腾了自家闲置的一处行苑给她住。金凤本要力拒,岂料,洪太太一句话卸了她全部坚持:
  “你可以住宿舍,叫阿月和小武住哪里?”
  她差点忘了,自己的上海新生活之旅,还拖着两条旧时人影。
  叫他们回南洋吧。阿月听了,怯怯地望小武,小武脖子一强,粗声粗气地说:“你以为我们想留在这里?”
  也对,以她在南洋不招人疼、不招人爱的莽横举动,若没有人安排,谁会这样令她窝心温暖地留下来?
  可是,她和他,不早已了断旧缘,南北分张了吗?
  离开沙槟的轮船上,迎着猎猎海风,金凤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向往。她扔开了仇恨,不再是谁的侍妾,在另一个无人知晓她前尘往事的崭新地域,迢迢教书,潜心向学,多好!
  多好?有没有比,她和他一脚接一脚地轰着汽车油门,在沙槟的马路上横行无忌、笑晕一滩鸥鹭的好?
  大上海车虽多,可是,几乎就没见着有女子开。其实,就算是沙槟,估计她也是唯一的一个,那也不过缘于凌森宠她,漫说开车,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愿撑杆为她一试。
  上海的月亮,照不照得出,他现在在做什么?
  金凤举头望月,时近中秋,澄黄的月亮光如白昼般洒落身上,空气中有桂花的暗香扑来。这个时候,若是在沙槟,陈嫂已经在张罗着做月饼了。晚上,等他忙完帮中事务,在院中摆上几案,一碟散碎月饼面,一壶茉莉花茶,浅啜慢尝,再吟两首被他戏谑为“安眠曲”的酸诗,摇着大青叶蒲扇,扇来恻恻凉风中一双糙糙的手拂去她唇间的月饼渣,然后,不管他什么“不能在屋外睡觉”、“湿气重”之类的唠叨,直接趴了在竹板躺椅上将眼睛一闭,反正,醒来时,肯定是在自己的闺床上。
  如此……
  “太太,洪夫人来了。”阿月敲门,将她的思绪打断。金凤无奈摇头,跟她说了不下百遍,不要称劳什子“太太”,这丫头应承得挺快,一说话,仍是顺溜溜地滑出来。
  自窗栏边转身下楼,在拐角处瞟了眼墙上的挂钟:八点一刻,广州来的火车又晚点了?
  “阿凤,”洪太太倒是不再与她客套,不过,仍是以她自取的化名相称。她示意下人将搬进来的一个木箱放下,一边打开一边对金凤说:“吃过了吗?啸天的部属送来些上好的貂皮褛子,有得多,我给你拿件过来了,试试看合身不。”
  金凤但笑未语。洪军长的部属?过冬的貂毛褛?她接过来,贴脸蹭过,皮毛软软地、带着股熟悉的烟草味掸过肌肤,就象是曾经的一个怀抱,依稀仿佛……她一惊,止住幻想,将褛子递给阿月收好。
  “洪太太,又让您破费了。”她没有推辞,说笑着招呼对方入坐。
  “姊妹间,就别说生份话了。司机在外面等我,你明儿个也还有课,我先走的,改天再聚。”
  “洪太太,”金凤唤住她,示意阿月取来备好的两包月饼,“快过中秋了,我自己习着做的桂花月饼,您尝尝看是否入口。多的一包,多的一包送人……也无妨。”
  曾几何时,她也习惯了,隔着层薄纱说话做事。金凤微窘,幸而洪太太全不在意,她笑眯眯接过月饼,挥手离去。
  她应该,全明白吧?金凤怅惘。在门口遥送她的汽车渐渐驶远后,转回房间,开柜,满眸琳琅。发簪、旗袍、丝巾、绣花鞋……吃穿日用,四季应品,全是洪啸天夫妇的“部属”、“朋友”送给他们的“多余”之物,三天两头往行馆里送,甚至还有门口停着的那辆崭新的汽车,也是洪府里“闲来再不用就会全锈烂了”的、拜托她无论如何要帮忙给磨合磨合的“老爷车”。
  即便是再要好的多年好友,也不可能如此周全吧?更何况,她不过只是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合作方之侍妾。这番际遇与金凤曾经的设想大相径庭,初时,她不过就指望着洪氏夫妇能搭把手帮她寻一份稳当工作就已感激涕淋,谁曾想会变成现如今的景况。
  而且,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名义上是位普通的中学教员,然则,回到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甚至连她自己都觉着好笑,也不知单凭自己那几个微薄薪水,是如何养活家里这三个人,还吃燕窝、戴金玉,活得倍儿滋润的!
  总不过是……以她的聪明,哪有参不透其中奥妙的道理,不过,不敢往下想而已。辜负的总归是辜负了,放弃的已然言弃,曾经的渴盼虽然有些变质,但必竟,终是由了自己握在手中。她还要怎么着?还能怎么着?真要还复一种孑然相向的清贫和无依才叫尊严吗?
  她越想越觉混乱,越是混乱,似乎,就越有理由不去梳理。握着阿月刚放进去的那件貂皮褛,心下黯然,听到挂钟在九点处敲响,似是得到个不用矛盾的藉口般,长舒口气,不早了,就象洪太太所言,明天还有课,洗漱,睡了罢。
  明天,最好快些来临,免去,静谧长夜她避不开无梦无傍地凄清。
  次日清晨,小武送了她去学校。两堂早课讲下来,回到办公室,金凤咕噜咕噜灌下大半杯水,这才感觉嗓子舒服了许多。
  办公室是间大房,三个年级的主科教师都在此,忙时还较清静,若是遇到众皆无课时,整个办公室闹哄哄,倒比学生课间还热闹。想来也属正常,这是间有名的中学,上点年纪的老教师大多熬到了教导主任、特教以上的级别,有了自己的单间办公室,剩下的,无外是帮资历浅的年轻人,甚至有的小老师,比学生都大不了几岁。大家年龄相当、志投相似,共处一间房,哪还有安生的主。
  譬如现在,就有几位男老师或站或坐,聚在一块不知在嚷嚷什么。金凤听得其中有人不停叫“金老师,金老师”,抬眼看去,是同一年级教英文的赵向前在向她招手。
  这两三年来,金凤虽内心疲痛,却从未吃过真正意义上的苦处,本就娇好的容颜在富足生活中完美地守护着她的年轻与丽逸,加上太多太多的经历沉淀下了曾经的稚嫩,她的性子和言举,在同龄女子中更显蓄婉。刚来没多久,她便成了众多男老师打听、追逐的对象,然则,随着汽车、裘衣、金玉种种高档品在本应寒酸的职业中张扬出她的异于常人后,许多老师打了退堂鼓,独有这位赵向前,为人一如他的名字,顽强地坚持向她表露自己的爱慕。
  金凤敷衍地笑笑,没有应声过去。见状,赵向前只得走过来:“看今天的报纸了吗?”
  她摇摇头,一早上课到现在,真还没得着看报的时间。
  “新军的洪啸天昨夜零时与金荣生火拼,姓金的当场毙命,残部尽被新军掌控。这下好,堂堂大上海,除了洋人,就是新军坐大了。”赵向前等的就是金凤说不知道,他殷勤地拿来报纸放在她面前指着新闻解说。
  赵向前身上有股浓浓的发油合着香水的味道,刺得金凤不自禁地将身子往后挪了挪。她微微皱起眉,想起凌森身上的气息,那也是种味道,烟草、汗渍揉合在一起,令到她在强大的男性阳刚气场中,承认自己的娇弱。
  洪啸天本就是名壮志凌云的儒将,昨伐今攻,打下无数军阀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只不过,作为上海滩冉冉升起的新强势力,记者们总是喜欢将焦距对齐过来,满足象赵向前这样的斯文先生们对铁血世界的想象。
  早已见惯不怪的金凤无意识地顺了赵向前的手指溜过一眼报纸上的图片,骤然,瞳孔放大,刚喝过水的喉咙一阵阵紧缩,她忽站起身,怔怔然愣了两秒,又坐下,再次举起报纸又仔细地看了看。这模样吓得赵向前刚要开口发问,她忽然起身,抓着报纸,连皮包都没顾上拿,便疾步往外冲。
  停车场,小武正无聊地一下下扔着飞镖玩,只见金凤踩着橐橐的高跟鞋声跑过来,一把攥住他的手,急喘着气说:“走,洪府!”

  32

  时未至中午,洪府已是车水马龙,道贺的、朝贡的,人流络绎不绝。
  幸而守卫识得金凤是这段时日洪帅的座上嘉宾,直接将她带入内室。焦灼不安地踱了两圈来回后,听到脚步声传来,金凤急迎上去:是洪夫人。
  见金凤模样,她笑吟吟了然样:“看到报纸了?”
  金凤略窘,抵不过心里的关切,嚅嚅说道:“他……他昨天来了?”
  洪夫人点点头。
  “我,我见着照片上他捂着胳臂站在洪军长旁边,他……他受伤了吗?严不严重?”
  洪夫人故意蹙起眉:“唉呀,我也是今儿早上刚得到的消息,还没来得及去看呢。这个,情况嘛……”
  “他在哪里?”金凤抓起洪夫人的手,问话里带上了些颤音。她可没本事再次承受付青云伤重那夜的恐惧。
  见她是真的急痛,洪夫人不敢再开玩笑了,拍拍她的手:“放心,没什么大碍。我这就着人带你去。”说着,招来边上一个侍女为她带路。
  穿廊过亭,侍女停在一扇紧闭的房门前,扬手替金凤敲了敲门,里面响起一声雄厚的男音:“进!”
  是他的语气,甚少斯斯文文地加个“请”字。
  侍女退去。金凤伸手按住又开始乱跳的心脏,踌躇间,竟觉着似是有些近而情怯。她做了两个深呼吸,鼓起勇气,推开门:
  “森哥!”
  迎窗的书桌旁,雾暗的天色透进来,映得满屋晦涩。清减了一圈的人影正显得有些吃力地拎着茶壶在倒水,听见她的声音,凌森身形一滞,茶壶盖滑落地,清脆地响了一声后,绽开在两人脚上。
  他的眼中如旧有她在触及的刹那会隐隐牵出欢喜的情愫,虽没说话,遮不住倦色的脸上却欣欣然亮开悦色。然而,转瞬间,又莫名地黯了下去。
  “你来做甚么?”未等金凤开口,他先自语气冷淡地问。
  是呵,她来做什么?金凤也问自己这个问题,她痛下决心要忘掉曾经遭遇过的一切的,其中,当然包括凌森。
  可是,他又来做甚么?帮洪啸天?仅此?满心的惊疑终被他缠着纱布、吊在胸前的右手臂吸引,她垂着头走过去,接了他手中的茶壶,倒杯水,递到他未受伤的左手中,跟着,手指轻抚过他受伤的右手:“没什么大碍吧?痛不痛?”
  她也会关心他痛不痛?这话问得凌森心下大痛,掌中的水杯里,荡开一圈涟漪后,被他重重地放在桌上,激起水花四溢。
  “没事。”他强抑下心绪。
  “你……昨天来的?”她没话找话。眼神游离着避开他,这才看见桌上放着一包她昨天给洪太太的桂花月饼,打开着,其中一个被掰成了两半,有半块边上已呈椭圆状,显得象是在手中揉搓了很久。金凤取过半块,掰下一点,放入嘴中。其实,自闹出“荷叶粥”的笑话后,但凡是经自己手出来的东西,她都会亲自尝一尝以保无虞。现下,不过是藉些个动作掩饰心境而已。
  嗯,虽说比不上陈嫂的手艺,好歹,也算说得过去,淡甜中有桂花粒的清香盈齿,可以入口。她又掰了一小块,习惯性地递至凌森嘴边,说:“学校的余主任教我做的,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话说手都已经伸到人家嘴边了,金凤这才醒悟自己这个动作有多暧昧。昨是今非,她已然不是某某人的侍妾,再也用不着摇摆着尾巴献殷勤啦。
  哎,这……真是!拿着月饼的手举起,伸也不是,缩也不是,金凤的脸上,腾起两片红云。见状,凌森微微俯头,自她手中咬出月饼,一边嚼,一边,目光深深地看着她。
  “你是特地来帮洪军长的?”金凤找了个话题转开注意力,说完,才想起,这话言下之意,难不成还以为他是“特地”来找她的?
  颊上又飞起两抹晕红,幸而凌森没有领会。
  “飞龙帮要想争霸沙槟,就一定要学习、积累军队指挥和作战能力。老……老二,”提及付青云,凌森瞟眼过来,“说这方面洪啸天是行家,所以,除了军火生意之外,我们又把训练军兵事宜交给了他。新军去沙槟的教官已经到了,我是洪啸天答应亲带的第一人,等我有所获益后,再换了老二、老五和阿威他们轮流来。”
  原来如此,并不真的是,“特地”而来!金凤的心里,说不上是喜是憾,抑或,担心。她将桌上的茶端起递给他,低了声音说:“还是,安全第一。”
  说完,又觉得这话说了也是白说,他们要的,本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又怎会,为着她只言片语驻步。
  “嗯。”他却是,沉沉应了一声。初见时的郁结,渐渐暖化在了她一个接一个自然而然的亲昵中。他呷口茶,那句话在舌尖滚动良久,终还是说了出来:“你,在这还好吧?”
  如此周全照拂之下,怎么会不好?金凤点点头,又自他话中牵引出这段时日以来的种种际遇,特别是许多新奇之物,所触之时她就曾想过:真有意思!这要是见着森哥,一定要告诉他。
  静默了多年之后才明白那种叫“分享”的东西,初时,她只当是份顽皮心性。
  “森哥,你买过奖券吗?我们学校好多老师都买,有一天叶老师在办公室举着他的彩票狂叫‘中奖了、中奖了,我中奖了’,请大家伙吃了顿大餐后去兑奖,这才发现不是那一期的票!……还有个学生姓付,你猜他叫什么名?单名一个清字,付清、父亲,呵呵,老师们没谁敢连名带姓地叫他,连课堂抽问都叫他‘小付’……”
  金凤的脸上流动着在沙槟时几乎从未曾有过的生动,她时而回忆,时而睁大了黑白分明的眼睛娓娓述说,说得口干舌燥了,就端过凌森手中的茶大喝几口后继续讲。凌森的神情也是越来越柔和,他不时嗯嗯应和,趁她不注意时取回杯子添上茶水,然后,自己抿上一口,又递到她手中。
  空气中的气息逐渐与窗外的阴晦天色形成了强烈反差。就在一个说得、一个听得如痴如醉时,有侍女敲门,述洪帅在外庭摆了庆功宴,邀凌森与金凤前去。
  金凤这才醒觉,双手促促不安地搓了搓茶杯,放下,敲敲自己的脑袋:“不了!森哥,你去吧,下午还有课,我,我先走的。”
  说着,欲往门口抬足。不防,身子被一把揽了过去,惊呼之下,未及反应,整个人已落入他的怀抱。金凤本能地想挣脱开,怎奈那个臂弯是如此强硬、有力,即便是她的胸口重重地压住了他受伤的右手臂,也未见他放松半分。
  “别动!我只是,只不过是,就这样抱抱。”凌森埋头她发间,疲软的声音尤如一碗温吞吞的酸辣汤,浇熄适才的兴趣时,均匀而又透味地洒在金凤心上,酸酸辣辣的感觉涨溢出来,淹没了她所有的语言。
  觉察到僵直的身子在他的轻抚下逐渐变得绵软,凌森的唇跟着自发际游走了下来,额头、眼睛、鼻子……触及,嘴唇。他先是试探性的轻点,见她恍恍惚惚心神已然不知飞往何处,暗喜,索性忍了痛将受伤的右手自绷带中脱出来,双手搂抱住她,伸舌长驱直入她的唇际。
  那里是他压抑多时的相思源!舌尖挑起她畏畏缩缩藏于齿后的细舌后,脉脉将从未曾改变的心事传递,那一刻,金凤感觉她高高筑起的防御,竟然有些象海滩的沙堡般,轻轻一个海浪打来,便溃塌于无形。
  “唔!”金凤口不能言地呻吟了一声,原本是想提起最后的抗争,相反,却激起凌森的手自腰间掀起她的衣褛。
  冷空气忽攸随了那只硬糙的手贴背冰凉,金凤打个寒噤,清醒过来。“不!”她一声怆呼,使力挣脱开他的怀抱,退后至墙边,脸色半羞半怒。
  不?说不你叫什么叫?
  凌森大力呼吸几口空气,勉强抑下冲上去使强的欲-望,他握手成拳,背转身,却听身后也是一派极力想平复如初的喘息声,一时,说不上是该气还是该笑。
  “我,我先走了。”金凤低语,朝门口挪去。
  “等等,”凌森唤住她,“庆功宴是洪帅给自己的部下所设,与我无关,我也很久没见小武了,你们等我去向洪帅打声招呼,中午,咱们一起吃饭吧。”
  和他共进午餐?金凤眼珠一转,跟着,亮色:“我请你去吃城隍庙的小吃,小笼包,可好吃啦,我和阿月就可以吃一笼,还有馄饨,呵呵,你一定喜欢的。就走就走吧,那边离学校远,回来晚了会误我上课。”
  凌森摇头:自己就一小女生相,还叨叨念着要给别人上课。话说真还想象不到她面对台下几十号学生时,会是如何一番端庄。想念着,自觉成趣,却没耽误伸出好好的左手握住她:“走,一起去向洪帅告假。”

  33

  凌森其实是很疲倦的。昨晚一到上海就参加洪啸天的行动,通宵未眠。
  凌森其实是很黯然的。金凤的兴致越高,就意味着她回头的机率越小。
  但是,他还是强忍着伤痛,嘴角挂着一丝微笑陪她吃那些填不饱肚子的小吃、听她一桩接一桩滔滔不绝地摆谈鸡零狗碎事。人的精神世界真的是个很奇怪的空间,明明生理极限已至,偏偏,在她灿若春花的微笑和熏熏然惹人陶醉的眼神里,他就可以一直坚持到送她回学校。
  下车,替她拉开车门。小家伙说过:她崇尚这样的绅士风度。
  “我进去了。”金凤咬唇忍住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今天这是怎么啦,嘴碎得比学校做清洁的大婶都更甚不说,再小的事也讲得兴致盎然。反正,就是高兴、高兴,见什么、做什么都高兴,包括,他还记得为她开车门。
  “好。”凌森含笑。
  “对了,”她突然想起,有些不自然地顿了顿,还是,问道:“‘他’的伤,不碍事了吧?”
  凌森一时没绕过这个急转弯,等他明白过来时,脸色刷然变暗:她巴巴赶过来,又摇着尾巴讨了一中午的喜,就只为,哄了他开心好打听“他”的消息?瞬时之间,周身冰凉,有些抵不住疲累般倚身车门,用尽全身力气自牙缝里逼出几字:“已经,好了。”
  那就好,金凤颇有些轻松地点点头,举手看看腕表,快到时间了,可不能再耽误。她掉头进校门,走了几步,又回身,想再问问凌森能不能呆到过了中秋再走。却见他已经上车,玻璃窗内,以手撑头,闭了眼似乎不胜其累的模样。于是,猛然惊醒他自打到沪后就一直没休息过。
  懊悔排山倒海地袭来,金凤反追上去,可是,小武已经发动了汽车驶走,眼瞅着这头追不上,那头课时又到,她只得怅茫茫停下脚步,心情,一下子败回上午看见报纸的那一刻。
  深而又深的自责与牵挂影响到她那两堂课都讲得心绪不宁。下课铃一打响,她比全班最贪玩的学生都冲得快,三两步跨回办公室完了剩余的活,赶紧收拾了东西,气喘吁吁跑到停车场。还好,小武在那。
  “送我去洪府吧。”
  “又找大哥?”小武很难得地出言顶撞她,“你已经不是大嫂了,何必还纠缠不清的。”
  金凤一愣,是她纠缠不清?
  “我……我……只不过想去看看他手伤得怎么样而已。”好不容易找出个理由搪塞小武和自己。
  未等小武反驳,不远处传来呼喊声:“密斯金,密斯金!”
  除了那位一瞅着机会便会摆显他的英文水平的赵向前,还会是谁?金凤头都懒回,正想佯装未听见拉了小武离去,小武却附身过来,低低地说:“你也会教孩子们什么叫‘饮鸠止渴’,其实你自己就是大哥的一杯毒酒。关心他?你若是真关心他的话,就不要再去接近他了。当是,我替飞龙帮求你!”
  这番话钝钝地敲开脑子,似一股寒风灌进去,冻得她连思想都陷入了停顿。
  “史斯金,怎么跑那么快?追着叫了好几声都没听见吗?晚上有没有时间?有空的话,我们去‘瑞香斋’赏桂吃蟹可好?”
  赵向前裹着香水味的问话一句句追来。这要换了以前,金凤依旧会一句接一句的推辞顶回去。可是,现在,她看到小武噙着讥讽的笑,双手抄肩、一副冷恨相。蓦然间,凌森、付青云、仇敬丹、阿宝、冯文辉、燕十一娘……张张乱她之心、弃她而去的脸孔如同过电影般自脑海闪过,的确,过尽千张,没有谁是她能留驻在心间,回味一番美好的人!
  爱不能爱,恨不能恨,留下的,两两相厌。
  如是,小武没说错,只不过,这番话从来没人敢对她说。
  金凤颓然垂头,复抬起,先是给赵向前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真心微笑,接着,静静地对小武说:“我和赵老师去吃蟹,那边……我就不去了。他初来乍到,这段时间,不如你就留在他边上有个照应的好。”
  说完,没再理会谁,迈步向校门口走去。赵向前万万没想到这次会如此轻易地就约到她,心下是相当后悔为了博佳人好感夸出了“瑞香斋”这种高档消费场所,奈何的是牛皮都已吹出了口,只得亦步亦趋地跟着金凤而去。
  小武冷哼一声,这可是她自己说的,要他去照顾大哥。忆起中午送大哥进洪府后,使力想把一上车就昏睡过去的大哥摇醒,他却,依旧闭着眼,皱眉,万般怠倦地喃喃说出一句:“好累!让我睡会,只一会,就起来陪你。”
  这还是他那个总是精神昂扬、豪笑啖险阻的大哥吗?小武心酸不已,再见金凤,自是愤懑难抑。盯着她俩一前一后的背影,倒有些想,编导了一段“才子佳人”的绯闻绝了大哥的凭寄。
  可以吗?他的眼皮忐忑一跳,扬手挥散隐隐绰绰飘浮着的几丝心虚:总得试试呀,不试,飞龙帮的大哥,可能就真会没了。
  他这厢的念头,无独有偶,倒是与金凤满怀凄凉之下努力想说服自己尝试的内容相同。就了餐厅明亮的堂灯,她头一次认认真真地打量赵向前,自动忽略掉他油光水滑的头发,以及,隔了张桌子都能嗅到的浓郁的香水味,优点?优点……嗯,是个男人,是个很精致的上海男人,有份正经工作,虽说很喜欢卖弄自己那一口从未曾与洋人对过话、国内土生土长的英语,但是,至少,他能够成就自己对平凡人生的追求。不妨一试吧,试着与他交往;试着,藉了他真正地、与前尘往事道再见。
  这样……如此……那么,就是他……
  “密斯金,”赵向前突然凑身过来,打断了金凤正要下的结论。“这个季节的大闸蟹是最好最贵的咧,你一定要慢慢吃、细细品哟。”
  他声音那种嗲嗲的希罕味令得金凤有些啼笑皆非地皱起了眉。大闸蟹而已嘛,有什么矜贵的?她在沙槟时,就因为驳了凌森一句“海蟹没湖蟹好吃”,结果,他山长水远地找人运来一堆林林总总、她甚至连名都叫不上的湖蟹,餐餐都蒸几个硬要她吃了来作比较,结果,弄得那段时间家里总飘着股蟹腥味不说,逼得她拱手求饶了才作罢。现如今,漫说大闸蟹,听见个蟹字,她都没了胃口。
  “密斯金,听说过AA制吗?”赵向前一边小口小口地吮着蟹脚,一边颇有些小心地瞄着她问。
  金凤点点头。凌森知道她喜欢看书,隔三岔五总会有随船的带回时尚、流行的小说和杂志,在南洋,她对外界的认知,甚至比在老家宁城时更为多全。
  “那个……你看,咱们是不是也学学新潮……”赵向前吞吞吐吐地说。
  金凤摆摆手:“这样最好。”
  赵向前长舒口气,这才有了品尝蟹鲜的心情。见金凤久久不动自己面前的那只,关切地问:“不喜欢吗?”
  “中午吃得太多,现在没什么胃口。”
  居然有人会面对大闸蟹都无动于衷!赵向前顾不上追问缘由,伸出还沾有蟹黄的食指,指向她的盘碟:“这样……会不会,太浪费了?”
  金凤赶紧将自己那只蟹端给他:“你请你请,当是,帮我一个忙。”
  赵向前心花怒放:“那,我就不客气啦。”
  两只大闸蟹被他精益求精地吃来只剩一堆净壳,在接连几个用餐巾遮掩着的饱嗝声中,招来侍者会帐。见金凤尤自在出神,赵向前轻敲了敲餐单:“密斯金!”
  “什么?”金凤回魂。
  赵向前指了指餐单。
  “噢!”金凤这才明白过来,赶紧掏出钱包。
  “密斯金,”赵向前偷眼见她的皮夹里一沓花花绿绿的钞票,心里又拨开了小九九,“要不这样,你请吃饭,呆会咱们去三楼的舞厅跳舞,舞票钱我请。这也是一种AA制呀。”
  金凤歪歪头,她倒不是在盘算那两张舞票钱值不值得了一只大闸蟹的蟹脚,而是,一想到赵向前那两只沾满蟹腥味的手会搭在自己腰上……
  切!
  “赵老师,金凤来学校这几个月承您多有照顾,这餐饭就当是我的一点谢意。至于跳舞,那就不必了。对了,餐后还有道甜品,您慢慢享用,别浪费,我还有点事,先告辞的。”说边,边冲侍者递上钞票。
  岂料,一只手挡来,同时,头顶响起凌森对侍者的说话声:“吃饭哪能让女士掏钱?给!零头不用找了,就当小费的。”
  在侍者更加殷勤而又礼貌的鞠躬中,凌森俯身她颊边:“我终于明白了,难怪你教我要有‘绅士风度’,其实就是指着我给你买单。”
  他的话声音不大,可足以让周围一圈人都听见。赵向前脸色欲白却红。细长的手指握紧,放松,又握紧。
  金凤憋了笑不敢抬头,她连将赵向前介绍给凌森的勇气都没有。还是凌森自己慢悠悠地直起身,冲着赵向前微微点了点头,自我介绍道:“凌森,未请教……”
  “Oh,Mr. Ling?My name is Zhao xiangqian。”赵向前倨傲而夸张地口吐洋文。
  “哟,说英文?”凌森扬眉,来了兴趣。
  金凤的头埋得更低了,她双手捂脸,本以为能遮掩住,然而,终于在凌森一连串流畅而又纯熟的英文口语中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刚开始是吃吃地笑,接着,嘿嘿笑,在看见赵向前无言以对的狼狈相时,终于良心发现,轻轻地拍了凌森一掌,示意他收口,然后,看着自己的鞋尖说:“赵老师,我朋友开玩笑的,别和他认真。你慢用,我们……我们先告辞啦。”
  边说边拉了凌森往外走,那家伙还在不停地往外扔英文,直至金凤走出大门哈哈大笑地抱了他旋转着说:“森哥,你真是太厉害了,你怎么能这么厉害!”
  恻恻秋风吹开了她本就绾得松松散散的头发,随着她情不自禁的抱拥扬散在他的眼下、耳际,她的笑容与亲昵来得如此自然而又挚纯,仿佛从未与他有过生分和别离。
  单凭了这一刻,凌森便将过往种种蚀骨浓伤忘得个干干净净。

  34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蓦然,金凤想到什么,停了下来,肃穆表情说。
  不远处,小武倚车抽烟。看看小武,又看看凌森,眼珠转转,金凤松开了环在凌森腰上的手,后退几步,该不是,小武故意带了他来“捉-奸”的吧?
  “怕什么怕?不错,我是想下套坑你,可还没等开口,大哥一见我没候在你跟前,立马就把我臭骂一顿,连晚饭都没顾上吃,便出来寻你。我掂了掂,就算这套下下来,坑着的,除了大哥也不会再有谁。”小武猛吸一口烟,粗声粗气地说。
  她再望去,他依旧定定站在那,带着一天一夜的憔悴。一时间,有种软绵绵的心疼牵扯着她的手又抱了上去:“森哥!”
  万千无法言喻的心绪,就凝在了这声呼唤里。
  当晚,凌森没有回洪府。他本来只是说去行馆看看金凤的居住条件,到那,往沙发上一靠,刚顺了她的话答了句:“喝粥”,转即,眼皮便耷拉了下去。金凤静静地在边上坐了十来分钟后,听着他酣酣沉沉的呼噜声起,便叫阿月抱来枕被,扶了他睡在沙发上,熄灯。
  天刚有些蒙蒙发亮时,踡脚在另一只沙发里寐倒的金凤醒转,发觉身上盖着本应盖在凌森身上的被子,桌上暖炉里煨着的粥碗已空,沙发上,人影不现。她赤足楼上楼下找了一圈未得,意兴阑珊地抱着被子倒入沙发,睁着眼睛直至上班时间到。
  接下来的几天,凌森再没出现。日子仿似回来了他没来之前,上课、下课、回家、睡觉。他悄悄然现身在她的新生活中,又默默然离去。除了报纸上那张图片,金凤找不到任何他来过的痕迹。
  也许,若非无意中被拍下来,他甚至连见她都不会。是这样的吗?金凤不愿意相信,又在一天天的企盼与失望中,不得不相信。
  不见就不见!她近似负气地抛开了去洪府找他的念头,捺下性子潜心教学。
  日历一张张撕落,再翻一页,就是中秋。洪太太老早就打了电话过来要金凤去洪府过节。按理说,她不应该扫人家好意,但是,一想到凌森的冷淡,金凤心里就别扭得慌。去或不去,她已经犹豫了好几天,仍然,拿不定主意。
  难不成,真要掷铜钱决定?
  金凤叹口气,怏怏地拎包出校。教历史的黄老师临时换了她的两堂课去抽考学生,得以提前走。只不过,这么早,小武肯定是还没来的。想到学校离行馆并不是太远,她想叫辆黄包车自己回。
  下午三点多钟,街上人不多,她随意招了辆车,上去后报了地址,继续陷入去不去洪府过中秋的纠结中。不防,黄包车骤然停下,金凤掀开挡帘,正待询问,只见一短衫青袄、状似苦工的魁梧人影挡在车前。定晴看清拦车人之后,乍惊心跳,跟前,欢喜跃下车,迎了他上去:“文辉!”
  不顾矜持,金凤忘形抓了他的手臂:“文辉,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
  他应该是她在沙槟唯一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人!
  正待絮语,金凤忽觉不对劲。冯文辉就这样双手抄在衣袋中,冷面相向,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她的同时,兼顾四周。
  自己怎么差点忘了,他是仇敬丹的人!凌森在上海的这个节骨眼上,他也出现在上海,哪有那么巧的事?
  “文辉,你,你是来对付森哥的?不要,不要!”金凤紧张得变了声,手指不自觉地抓得更紧了些。
  “别动!”冯文辉低声叱道,右手自衣袋里贴近她的腰,一截硬物同时抵紧。
  “不要出声,跟我走!”冯文辉不敢再与她对视,压低鸭舌帽,左手佯装亲热状搭着金凤的肩,右手始终不离她腰际。
  “去哪里?”金凤迅速自惊慌中恢复镇定。凌森教过她,越是危急,越要冷静;越是冷静,才越容易寻找到机会。
  冯文辉没有答话,拉了她再次钻进黄包车里,给了车夫一个离金凤住处很近的旅馆名称。
  “你住那?”金凤问。既然住在她家附近,那样看来,目标不是凌森。她松了口气。
  冯文辉还是没有说话。
  “阿辉,仇敬丹要你来杀我的吗?”如果冯文辉是来对付她的,那倒好办许多。钟楼那晚,冯文辉有多少不忍与隐护,她心知肚明,只不过,时过境迁,就象仇恨一样,她把友情和感铭,同样遗弃在了沙槟。
  再见文辉,纵然已是刀戈相向,她仍感欣慰。
  “阿辉,我现在,已是案上鱼肉,你总应该,让我死亦死个明白吧?”
  她一口一个“阿辉”,终于唤起冯文辉脸上些许暖意。他略微抬高鸭舌帽,将挡帘掀开条缝看了看两旁,缩回头:“仇老板,哪是会容人持枪顶头的主?何况,你暗算付二当家之后,居然可以全身而退,是人都猜得到你在凌帮主心目中的地位。现如今,飞龙帮逐步坐大,仇老板……总是要用些个法子的。”
  “用我去威胁凌森?”金凤惊叫。自冯文辉眼中读出默认后,泄气地靠入车背,自言自语道:“仇敬丹啊仇敬丹,做事就丢不开这些个鬼魅伎俩。”
  冯文辉抿紧了唇,目光茫然投射在帘布上。
  车轮辘辘,在行入碎石路段时有些颠簸,晃摇中金凤被他一直抵在腰间的硬物硌疼,轻轻呼出一声。她感觉那东西往回缩了缩,不由,偷眼瞟去。
  那人脸上,不辨喜怒。
  “文辉,那夜我们逃了之后,仇敬丹没为难你吧?”她柔声问道。
  “嗯。”他压根就不想提背上仍历历在目的鞭印。
  “你真打算,这一辈子就这样跟了他做‘马仔’?”一边聊,她一边状如无意地捋捋头发,用肘关节试着触及他的手。脑子里拼命在回忆凌森有没有讲到过,在这种情形之下,如何自卫。“仇敬丹不是个善主,瞧瞧他做的这些个事,哪桩哪件称得上是大丈夫所为?你犯不着为这样的人卖命。”
  冯文辉没答话。
  “这么多年,飞龙帮用实业筑起实力,现在的情形,不用我说,你肯定也知道,森哥他们扩张军火,已见规模,主导沙槟,指日可待。文辉,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你年轻有为,兼负一身好本领,何苦硬要陪了仇敬丹与飞龙帮为敌?”
  “阿宝是付青云害死的。”冯文辉一个字一个字清清楚楚地说。
  金凤愕然,原来,他没说,并不代表他的心里没有阿宝,只不过,重回当日的处境,他有心无力罢了。
  “他也,骗过我,扭曲了我一生。”回忆往事,依旧拂不去椎心疼痛,金凤说得,颇为艰涩:“可是,文辉,活着的人无论如何要继续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我们若是不能学会遗忘,那和死人有什么区别?”
  她大声地说,说给文辉听,也是,说给自己听。
  无数个长夜无眠,她将那份恨爱缠绵掰开揉碎细细咀嚼, 除了在伤口上层层累摞上一道道更疼、更深的牙齿外,带不下其他任何好处。
  “所以,你选择接受他,起码,可以过一份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文辉的话中,有着讥讽。
  “我不可能原谅他!”金凤摇摇头,用一双澄明清澈的眼睛盯着他说,“只不过,杀了他,我也不会比不杀他更快活,而且,我仍然回不去从前。文辉,假如你是因为阿宝的事要报仇,那么,你把我一块杀了吧。阿宝监视我、和十一娘设计陷害我,我也曾想过要致她们于死地。你杀了我,帮着仇敬丹杀了凌森、付青云,就等着阿威、小武他们去找你的父母亲人报仇吧。冤冤相报,到最终,哪还有对错之分;同样是杀戮,又怎么可能有善恶之别?”
  她一刻未放松的警惕在捕捉到文辉眼中的一丝挣扎后,趁机敏捷地抓出他抵在她腰间的手高举。冯文辉万万没料到她敢反抗,也是使力想控制住她。
  车上的吵闹和挣扎惊得车夫停下了车,见两人四只手高举着跳出来,半空中,一只乌黑的手枪锃亮,吓得连钱都不敢要,端起车撒腿便跑。
  大街上,已经有人在围过来了,冯文辉有些慌乱,低声喝道:“放手!我没想过要伤害你。”
  “好哇,那你把枪给我。”金凤喘着粗气说。凌森告诉过她:信任的前提是自己的绝对安全。
  “你再不放手我真开枪了。”眼见着人越来越多,冯文辉急了。
  “照她说的话做。”小武阴冷的声音在边上响起,同时,一只手枪抵在冯文辉的太阳穴上。
  冯文辉僵住。金凤乘机夺过手枪,弯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走,上车!”小武架着冯文辉,迅速往一旁的车上走去。大上海不比沙槟,再呆一会等警察来了就麻烦了。
  汽车往城外驶去。冯文辉看着边上金凤指过来的黑洞洞的枪口,苦笑:“你这女子,真象仇老板所说,诡计多端,口口声声讲情,下手,却毫不容情。”
  “金凤所言,句句由衷。”她温言说。转头看了看外面,狐疑地问:“小武,我们这是去哪?”
  小武没有答话,将车开到城外一荒凉处,停下,掏出手枪指了冯文辉说:“下车。”
  眼见四周人影荒芜,大不妙自金凤心里升起,她抢身下车,挡在冯文辉面前,急切地对小武说:“不要!我不许你杀他。”
  “真不识好歹。要不是我刚巧去接你的路上碰上,指不定你都已经是黄浦江上的一具浮尸了。让开!”小武心里有些后怕,她若出事,还不知大哥会变成啥样。
  “要杀他你就先杀了我。”
  “你……”小武恼怒,“别当我真不敢的,你以为你还是飞龙帮的大嫂吗?”
  “那你就回去告诉森哥,我的尸体在这乱石岗中。”金凤知道什么是她的依惮。
  果然,小武恨恨然垂下枪:“你……你,哼!你保得了他一时,保得了一世吗?他这样回去,仇敬丹照样不会放过他。”
  金凤转身,但见冯文辉一脸淡然生死的神态。她怔了怔,把枪扔给小武,拉起冯文辉的手柔声说:“阿辉,死者去矣,活着的人,只有活得更好,才对得起曾经的深情。好男儿志当存高远,你我都还年轻,正是建功立业时。既然,仇敬丹那容不下你,飞龙帮这,愿敞开怀抱欢迎你。”
  她听见小武在后面一声嗤笑,不由脸面飞红,是呵,她有什么资格代表飞龙帮代作应允,就凭着是曾经的“大嫂”?不对,是她了解凌森,她看得透那落拓不羁的身影之下,有着怎样宽阔辽远的胸襟和气度。
  “这……这只是你……”冯文辉神情中的动摇越来越重,他吞吞吐吐地挤出几字。
  金凤咬牙,强提起笑说:“我和付二当家……闹得满城风雨,可现在,你瞧瞧,我不好好的,付二当家同样也是好好的。你放心,森哥用人,唯才是举,他不会对你有什么偏见的。”
  眼见冯文辉脸上最后一丝怀疑已经释去,她拉了他便往车上去:“走,我带你去见森哥。”

  35(卡出来了)

  金凤领了冯文辉真奔洪府,是洪夫人出来接待的,说凌森与洪啸天一大清早就带着军兵们城外拉练,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金凤与洪夫人没寒喧上两句,见冯文辉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担心他反悔,便抽身过来陪着他。
  “森哥晚上回,时间还早,我们花园喝茶,一边叙叙一边等他吧?”金凤笑吟吟对冯文辉说,端起茶递杯给他,然后,自顾往花园走去。眼角见小武一副担心模样欲跟上来,偷偷地,冲他摆了摆手。
  用人不疑,这仍是凌森说的!有时候静下心来,撇开恩怨仇恕,她不得不承认,凌森,在一直感觉如沙漏般绵延而又晦涩的日子里,教会了她,很多东西。有时,是无心;但更多,却是有意。这些知识与技能、甚至还有生存哲理,与曾经所受的传统教育迥然相异,却,庇护着她在这个混杂着暴力与血腥的动乱时代,渐渐,坚韧、睿智。
  金凤没有延续先前游说冯文辉倒戈的大道理。她与这帮儿男相处了那么长时间,清楚地知道他们心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铁血心志,看上去冷硬,其实,最奈不过,柔情的侵蚀。
  如同,凌森……
  想到凌森,她笑起来。顺手撸下几粒花园里桂树上的桂花,分洒在她与冯文辉的茶杯里,然后,就着大青石凳坐下,紧了紧身上的大披肩,娓娓与他追述曾经共同拥有的岁月。
  总是她说得多,捡着他在她身边时、哪怕最细微的关切,慢慢聊,慢慢看他的神情随了回忆放松、再放松。
  “……你虽然是仇敬丹派过来的,可是,我从未把你当别家人相待,……有时想到你把我的事告诉仇敬丹,心里免不了,还是会有些难过……可是,我知道,十五那晚,若不是你,我们跑不掉……文辉,我说过,你是我的亲人!金凤没有兄长,从今以后,你就是金凤的亲哥哥。仇敬丹心胸狭窄,行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岂是可以长相追随的明主?我们一起,忘记过往种种已不复存在的苦难、屈辱、甚至铭心爱恋,珍惜眼前,珍惜年轻和前程,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学这词儿,为自己、为活着的亲人,拼打出一个美好的将来……”
  一番情义并茂、有理有利的话,她说得,连自己的血都热了。
  冯文辉脸上的神情由钢转肃,由肃变红。他定定地看着她,眼底眉间谈不上很大的变化,但是,手中的茶杯里,却激出了叠叠涟漪。金凤心下一松,这才有些确定,自己是真的说服了他。正要聊聊其他无关痛痒的话题,只见冯文辉目光落在她身后,不尴不尬地咳嗽一声:“凌……凌帮主。”
  蓦然转身,凌森负手桂树丛中,一身戎装,仆仆风尘满面,却是不掩半分俊拔。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金凤张口结舌。
  凌森含笑未答,他迈步上前,双手握住冯文辉的肩:“刚一回来就听小武说了,很好,很好!飞龙帮十一个结义兄弟,散断到现在,的确应该续延上了。文辉,今年实岁多大?”
  “二十三”冯文辉讷讷回答。
  “二十三,肖蛇?那只比利生小一岁咧。”凌森拍着他的肩,“我就先叫你一声‘老六’了!至于帮中规矩和仪式,在外从权,等回去再铺派不迟。”
  “凌帮主……”冯文辉满脸震动。
  “还叫凌帮主?”金凤笑吟吟打断他的话,端了茶杯起身,“恭喜六哥!金凤以茶代酒,先敬你一杯。”
  她站至凌森身侧,举高茶杯,抿下一口。凌森的手臂越肩揽她入怀,怦然心慌,当了冯文辉的面,又不便挣脱,只得,强作镇定地与他二人谈笑成一片。
  只是,到吃晚饭时间时,瞅着随后过来的洪啸天夫妇、以及小武看她与凌森的眼神越来越暧昧,甚至冯文辉也以“大嫂”相称,顿感不妙,便藉口明日有晨课欲早早告辞。心理上,似乎相处时间越少,大家的误会,也才越小。
  她若走,小武自然也得随同。这一牵扯,当下就惹得小武呲牙:“好歹我今天也算是救了你的命,你就不能让咱痛快痛快?”
  “你们聊,我自个儿回去便是。”金凤摆手说。
  还没等凌森反对,冯文辉便岔进来说:“不成。就拿我说事,仇敬丹派我上来其实已经有些天数了,这要不是每天有小武随你进出,说不准,你都被我掳回沙槟了。边上,还是得有个人的好。”
  难怪,他会让小武一直跟着她!一时之间,她的心里,说不出是甜是酸、是感动还是沉重。瞅着凌森笑望过来的灼灼目光,也不敢迎视。草草夹了两筷子菜,什么味都没吃出来。听得洪啸天在招呼丫环取酒添菜,知道这帮男将们又要伺机寻醉,更是怕着会象在沙槟时那般,挨着个的拉了她敬酒。左思右想,头大如斗。
  真真是怕什么便来什么,两壶酒倒满一桌人的酒杯,金凤正为难地揉着头穴,洪啸天先自举杯伸过来。
  不久前还是洪军长,转瞬,并下了接近三分之二的华界地的新军势力,已然将洪啸天推上了“洪帅”的势称,他的酒,可是不能不干的。金凤心道,咬牙端了杯子起身。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洪啸天轻拍她坐下,拉来凌森,“刚才听小武说了下午的事,女流之辈,临危不惧,还兼着帮阿森收服一员大将,真真不简单得紧。这杯酒,我和阿森干了,当是敬你;你抿一口,意到即可。终归是女儿家,不用勉强自己豪迈似儿男。”
  说着,将手中酒一饮而尽,空杯推掌还复温儒微笑。
  即便为帅为王,洪啸天知性依旧。
  金凤在他的一席话里红了眼圈,她头一次爽爽快快地将自己那杯酒喝空,心甘情愿地咳笑着说:“谢谢,洪帅!”
  一杯,只此一杯,也就,够了。
  她滟滟淡笑,却温温婉婉地拒了接下来的所有敬饮。趁一帮男将觥筹交错、洪夫人排菜招呼之际,抽身出了饭厅。秋夜冷润,湿落神思恍惚。
  告知楼外的丫环待席罢之后再去陈述她已离去,恐防惊动屋里的人,金凤连车也没开,出府唤了个黄包车,直接回了行馆。
  一番洗漱,本想早些休息,奈何心事重重,赤足在房内缓踱了几个来回,又喝了半杯热茶,更是难以入眠。索性,披衣着鞋,上了顶层露台,见霭云密布的天际,只有几颗小星星暗暗地发出微光,丝毫没有中秋月亮圆之势,情绪更败,恹恹躺于摇椅中,轻寒侵身,却懒得连使唤阿月的声都提不出去。
  迷糊中听见汽车驶入的声音,想是小武畅饮归来,也没在意。跟着,空空寂寂的露台上传来动静,以为是阿月,金凤嘟噜了一句:“我睡不着,你自己歇息去吧,不用管我。”
  接下来,却有浓郁的酒气迎面扑来。金凤愕然睁亮眼,哪有阿月,分明就是连军服都没换下来的凌森。
  “怎么声也不吱就走了?不记得文辉说的话了吗?”他俯身半蹲下来,声音柔和。
  她怔怔然有些说不出话来。
  凌森伸手拨开她额前的垂发:“谢谢你!”
  “谢什么?”她明知故问。
  “谢谢你帮我收服文辉,谢谢你肯放下仇……”
  “森哥,”金凤打断他,举头望向无月的夜空,如果,注定再也不能共度中秋,她宁愿,选择依从心气。“你不用谢我。这么久以来,你对金凤的宽容和宠纵,金凤就算无心感应,也有眼入见,包括许多割舍,金凤都懂。”
  她这话令得凌森面露喜色,秋夜凉风,扑面也清新。
  “可是,”她哽了声气,可是,无论她心中有多少不舍与挂牵,那根刺,都已经与她的血肉粘连在了一起。“我是苏雨睛!”
  她不敢看他,一寸一寸凝结起全身的勇气埋头说:“宁城苏氏,父母赐名雨晴,取‘东边日出西边雨,倒是无晴却有情’之意,高堂见证鹣鲽情深之余,祝愿爱女一生有爱依傍。幼承庭训,世袭书香。怪自己年幼无知,贪恋少年风情,行差踏错,失足铸下终身恨。悠悠两载,恨怨痴缠,却在生杀予取之间舍弃,不是雨晴甘愿沉沦烟花血腥之地,而是,雨晴真心地爱过……他。虽然已过百年身,毕竟,也……有爱。雨晴狠不下心,以生命祭奠清白。”
  她越说越哽咽,到后来,几不成句。有手臂无声地环她入怀,那个她曾经很熟悉很温存的怀抱,此时此刻,却尤如股推力,将那根刺,更深更尖锐地,刺入肉体。
  她慢慢地、坚定地推开了那双手臂,自摇椅中起身,在凌森不解的表情中,站远立定,继续说:“可是,森哥,宽恕,不等于接受;放弃,是因为,不能回头。过往属于金凤的种种,都是苏氏门第、以及雨晴,不能接受的。”
  凌森依旧维持半蹲着的姿势,只是,表情由喜转惑,由惑变惧。他舔了舔舌头,似乎有些艰涩地说:“你说的话,我听不太懂,凤,你不是对文辉说你都已经放下仇怨了吗?我亲耳听到的,不会有假……”
  “森哥,事急可从权,那只是我,为了说服他的一番权宜之词。你待金凤的深情厚爱,今生今世,苏雨晴当结草衔环为报。就今日之事而言,不过是区区几句巧言,实难还你云天恩义半分。”
  寂旷露台,两人无语对视。黑暗中她看不清他的脸色,唯有粗重的呼吸声,越过风云星辰,隐现雷霆电火。
  静默了不知多久,凌森开口,声音苍凉得甫一出声,就令金凤打了个寒噤:“你文绉绉地说了那么多,其实,无非就是想告诉我,你恨青云欺骗了你,恨我玷污了你的清白,恨那段做‘金凤’的日子,恨你不得不负担的情爱。有多恨?就象你誊的那首诗,万千恨,恨极,到了天涯!对吧?”
  她盼他懂,说的话,又不想他懂,终于,他懂了一切,她却后悔让他懂。
  “苏雨晴,”凌森慢慢嚼出这三个字,“幼承庭训,世袭书香,而我凌森,不过是一草莽匹夫。你说过的,你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是我傻,是我痴心妄想,得你点回护便忘了自己姓什么。”
  他起身,后退两步,再次用金凤感觉比那根刺扎得还要痛的目光望了她一眼,转身下楼。走到楼梯口,凌森略顿:“我以前只是怀疑,今天才相信,你最恨的人其实是我。我夺了你的清白,却又不象青云那样令到你有报复的理由;我在你身上烙下的属于‘金凤’的烙印最多,却令你不得不委身依赖。你想还我的情,同时,也想伤我的心。苏雨晴,恭喜你做到了,而且,做得很成功!”
  说完,他隐入楼口。
  金凤满头冷汗,瘫软倒地。胸腔里有声音在发狠唤他,嘴里,却说不出一个字。

  36(6.10更)

  中秋节是除凌森之外所有人的节日。下午上完课出来,小武阴沉着神情告诉金凤:凌森坐上午的火车回沙槟了。
  “原本没排得这么急的。”众兄弟中,小武和阿威跟在凌森身边的时间最长,感情最为亲厚。凌森这一走,他格外难舍。
  因为她决绝地说“不能接受”、“不能回头”,所以,他也就决绝离去,连告辞的话都不说一句?如此的成全,金凤的心情,说不出是轻松,还是变得更加沉重。
  洪啸天夫妇俩设了家宴与麾下核心军兵及金凤她们共度中秋。宴罢,移步后花园赏月聊天。大家信谈风花雪月,漫议军势国情,一个二个都小心翼翼地绕开凌森这一话题,包括小武,喝了几杯闷酒后,他也强抛去结郁,腆着笑与冯文辉商量换他留下来护卫金凤。
  “那也得森哥同意呀。”冯文辉笑答,说完,意识到失言,不安地看看金凤。
  就象小武所说,她是凌森唯一一杯止渴的鸠酒,人人都知道。
  “小武,”仰望晈洁明月,想到此际独自在火车上过中秋的他,金凤满嘴发苦,浑身无力,趴在石桌上,低声对边上的小武说:“回去告诉十一娘,请她留意着帮森哥物色一位品性俱佳的女子吧。”
  “你以为我们没劝过、没试过?晚了!大哥都说,你已经是他戒不掉的鸦片了!”
  象是有什么尖锐的东西猛然自金凤的心上划过,拉得又长又深的伤口延伸出密密麻麻的溃痛。她是鸦片,是他想戒却戒不掉的瘾。
  “苏雨晴,恭喜你做得很成功!”冥冥中,有熟悉的声音传来。金凤惶惶然抬头,寻声四顾,入目,皆一张张欢颜,唯有小武与她,瞻明月千里,余人茫茫。
  中秋节过了没多久,阿威和方利生抵沪。阿威替下小武,而方利生,则是依约来跟随洪啸天的新军学习军事布防。他们除了照旧给金凤带来许多的应用物品之外,还带来了飞龙帮的近况。
  军事进行得不太顺利。即使飞龙帮已经很低调了,毕竟动的是军势,总督府的大忌。这些时日以来,找碴的事儿没少接,飞龙帮名下的产业更是连连被扫,几方都箭拨弩张,战火,一触即发。
  “这是明面上的,暗地里,总督府还召集沙槟大大小小的锡矿加工主,不许他们找飞龙帮进货。廖大胡子与大哥多年交情,不肯做这等不仗义的事,结果,被仇敬丹派人暗杀了。这样一来,剩下的小加工场场主更是不敢忤逆他们,宁愿毁了生意都不得不停掉与飞龙帮的合作。开采出来的锡卖不动,源头资金受掐,大哥、二哥为这事整夜不睡,商议到天亮。别的兄弟们看着都心疼,奈何全是帮莽汉,敲破脑子也帮不上忙。本来依顺序这趟该二哥来受训的,你瞧这情形,他哪敢走?”
  阿威一如闲聊的说话听得金凤愣怔半天。甫时她正在他的指导下练压腿,一字状迈坐在地毯上。
  “起来吧,再压下去腿就受不了了。”阿威提醒说,伸手试探她腿部肌肉,颇有些惊讶的说:“很有韧劲,你一直都有练功?”
  是的,金凤从没荒废凌森教她的一些基本功技。白天为人师表,晚上,换下衣服跑步、伏卧撑、踢腿……飒爽生姿。其实,她知道都已经再无此必要,也应该就此割裂掉。可是,想是容易,停止却难。潜意识中,她不得不承认,再也断不开与那番铁血生涯的牵绊了!
  “嗯,他们说停下来腿会变粗。”随口敷衍一句,她转回神问:“你刚才说什么?廖大胡子被仇敬丹杀了?”
  “是啊。凶手当场被捉,押到总督府去,莫名其妙地死在牢里,灭口无证。大哥带了众兄弟在廖大胡子灵前歃血立誓:廖家老少划入飞龙帮的保护,务必抓到真凶祭奠他在天之灵……”
  阿威后面絮絮说着些什么,金凤没再留意,廖大胡子,那个听闻过很多次他的残虐、却只见过一次的精瘦男子。他是姑娘们口中的“淫-虫”、“魔鬼”,可是,紧要关头,他却用生命选择了“义”字。无论他人如何评价他,在飞龙帮看来,廖大胡子堪与天齐。所以说,这世间哪来什么绝对的善与恶,皆因人与人间的亲疏、爱恨而异。
  “那样,廖大胡子死后,廖家的锡矿加工是谁接手了呢?”金凤收腿起身,拿了毛巾一边擦汗,一边佯装漫不经心地问。
  这倒问愣了阿威。“呃!这之后……廖家也算是缺了主心骨,好多老师傅、有技术的工人都开始往外散了。”
  “廖大胡子有儿子吗?”
  阿威不懂金凤怎么盯着这事问,想了想:“好象有两儿一女。”
  “大儿子多大了?之前在做什么?”
  阿威挠挠头皮:“这……真还不太清楚。此事刚发生不久我就来上海了。你问这干嘛?”
  “廖家一直是沙槟最大的锡矿加工场,廖大胡子虽然死了,但他厂子的规模、机器、生意渠道依旧都放着在,如果,飞龙帮扶持他的后辈继续运作加工生意,一则,有飞龙帮公开庇护,上上下下都看得着森哥是如何在兑现灵堂上的承诺,不仅能提高他的威望不说,外间,也无人敢来欺负廖家的孤儿寡母;二来,咱们不正在愁总督府禁令之下,开采出来的锡矿如何加工、如何变现吗?”
  一口气说完,金凤的心怦怦跳。这是她第一次挣脱自我的约束将思想中睿性的那面为飞龙帮表露出来,连自己都不知道是对或错,只得,藉着喝水的动作掩饰激动。
  阿威还在金凤的“一则”、“二来”中绕圈子,冥思半响,猛一拍头:“对呵!森哥的誓言做到了,飞龙帮的锡矿不愁着落了,廖大胡子的加工场还就此落到我们手里,极是极是,这就是二哥常说的什么一箭几只鸟来着!”
  金凤“扑哧”一声喷出口中水,看着阿威,哭笑不得。
  “金凤姑娘你真是聪明!”飞龙帮的难题得以解决,阿威由衷佩服。
  金凤也是大为高兴。这帮人以前个个都怨她、厌她,即便是被凌森迫了来照顾她,心里也是极不情愿。难得阿威终于肯认同地赞扬她一句,虽只有一句,她也觉到了收获的甘美。
  “还有……”金凤咬咬唇,有些犹豫当讲不当讲。
  阿威心凛。眼前这女子只身入沙槟,原本是作妓的命,短短三年不到,她入得大哥眼另算;说要报仇,作生作死都迫着二哥挨了一枪;到最后,抬脚全身而退。这还没算上她收降冯文辉,气得仇敬丹暴跳如雷,成了近段时日以来飞龙帮少有的一格亮点。
  她,应该是很有心计的,只看愿不愿说而已。
  想到此,他单腿下跪在金凤面前,正色道:“金凤姑娘,这是你坚持要我们这样称呼。按说,你曾是飞龙帮的大嫂,这一拜早就应该行了,之前怨阿威不识礼,得罪大嫂之处,请大嫂海涵。你不在沙槟,不知道飞龙帮被总督府、仇系左右夹击,眼下已是生死存亡之际。求你看到也被飞龙帮一众兄弟称过‘大嫂’的份上,如果有解救之法,一定赐教。我阿威愿在此立誓:从今以后,只认你一个大嫂!”
  金凤失色,急忙扶搀说:“阿威,你这是干嘛?快起来,快起来。我都已不再是……”
  “大嫂,大哥眼下最是人手短缺时,可是,他仍旧坚持要我来保护你。你什么都不用做,就动动嘴皮子,当是,回了他的情。行不行?”
  阿威言辞悲恳,震得金凤接连后退好几步。凌森、付青云、阿威、小武……一张张面孔逐个自她脑海中转出,都是这几年来与她朝夕相处的人、最维护她的人,层层叠叠,压越了是非的界线。
  “你起来说话。”扶起阿威,金凤肃然:“兹事体大,这个法子,你一定要森哥和……和他仔细商量,但凡有丝毫闪失,都不能用。”
  “你说。”阿威急迫。
  金凤走到门口,拉开门,证实无人,转身反锁上房门,缓慢而清晰地说:“杀了史密斯总督!”
  阿威倒吸一口凉气。
  “他的二姨太是仇敬丹的大姐,这层姻亲关系注定他不可能与飞龙帮成为朋友,而且,仇系的利益,就代表他的利益,仇系与飞龙帮不共戴天,自然,他就与飞龙帮势不两立。不除掉他,飞龙帮就算起事,也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何况,眼下摆明了就是他们想趁现在飞龙帮力量还不够强大之时痛下杀手,与其见招拆招,不如化被动为主动。”
  “可是,”阿威被金凤大胆的想法震撼到了,“他毕竟是英国人派来的殖民地官员。”
  “所以我说兹事体大,而且,就算是要杀,也不能明着杀。设场意外,一定不能和飞龙帮有任何干系。”
  “那样?英国人会不会公开翻脸开火?”
  “理由?除非他们能证实人是我们杀的。”
  “仇敬丹那呢?”
  “他虽有军兵力量,但无论如何也不能代替英殖民政府执法呀,师出无名。”
  “史密斯死了之后会出现什么局面呢?”
  “英国人再派人来。新来的总督与仇系、飞龙帮都没有干系,对沙槟的情况也不甚了解,绝不会冒冒然与谁亲厚,也不会公然与谁为敌。而我们正好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做好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等到新总督过了适应期,就算他有胆不顾忌飞龙帮,以我们那时的实力,已然可以放手一搏。到时,连同早已失去总督府倚仗的仇敬丹都可以不放在眼里。”
  一问一答,阿威赞为闻止。左思右想似乎也只有此计能解飞龙帮眼下困境,一个激动,上前抓了金凤的手说:“大嫂果然是足智多谋,阿威佩服。要不咱们现在就回沙槟把这主意告诉大哥他们。”
  回沙槟?金凤吓一跳,挣脱手出来:“阿威,你,你别着急。就算真有心要做,也得从长计议……”
  “不管怎么着,总是得回去才行的,难不成在电报里喊杀喊打?”阿威倒也不笨。
  金凤苦笑,只得实话实说:“阿威,我既不会回沙槟,也不会,再做你们的大嫂。我好不容易才脱离开过往种种,你以为,我还会回头吗?”
  阿威呆住,继而,实在地问:“大嫂……”
  “我说过,这个称呼,以后就不要再用在我身上了。”
  “我真不明白,你既然依旧痛恨二哥、不愿意重回大哥身边,那为什么心心念叨着帮咱们想法子?”
  阿威问倒了金凤。她自己也曾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没有答案,对谁,她都给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你不用问那么多,反正,我不会和你回沙槟。你自己回去,告诉他们:一、将廖大胡子的加工场收纳回来;二、杀了史密斯。”
  “那……大哥若是问起你呢?”阿威迟疑地说。
  “我很好,我喜欢目前的生活,永远也不会再改变。校园里的朗朗书声,以及,宁静而又平凡的日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追求!”

  37

  一周不到,阿威就返回上海。给金凤带回个小木盒,打开盒子,是她曾经的那把乳白色的小手枪。
  “不要。”她后退。仿佛握住它,就握住了从前。
  “我这趟私自回去,被大哥骂得狗血淋头,他说他什么劳什子主意都不要,只要你平安。无意中,他还说漏嘴,打从仇敬丹派文辉袭击你之后,他三天两头做噩梦,梦见你被仇家捉去。我想,你收下手枪,或许,他的噩梦会少一些。当然,你硬是不收的话,我也只好着人送回去还给他。”阿威淡然地说。再一次将木盒举到她眼前:“要不要?”
  金凤想说不要,手,却慢慢地伸了过去……
  至此后,沙槟方面再无消息传来。金凤不时会牵挂,可是,天遥地远,她无法知道。不时,洪太太照例会送些连藉口都懒得再找的物品过来。金凤用得少,把玩时多,发展到后来,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把一堆珍珠链、金银发簪、宝石耳环铺在床上摩挲半天。看满床珠光宝气,吓得阿月赶紧把窗帘合上,可劲儿地埋怨她“露财”。
  不过,自打新玩艺儿——一套锡制茶具到后,阿月就再无此担心了。金凤赏玩金银的兴致尽失,吃过饭后,总是笑岑岑唤一声:“阿月,帮我泡杯茶,花茶”。初时阿月不晓,依旧用之前的茶杯为她泡,被金凤纠正:“以后换那套新拿来的茶具”,再看她捧着新茶杯的欢喜,心下恍然:原来,太太宝贝着的,不是财,是“那里”送来的,所有。
  尤以这套锡茶具为最爱。
  再跟着,陆续有锡花瓶、锡笔筒、锡碗具等等送到,金凤脸上的笑容随之越来越多,终于,当洪夫人将一个谈不上精美、甚至还有些粗糙的锡镇纸放在她面前时,金凤的震撼与惊喜达到了来上海之后的最顶点。
  “真的是他……?”金凤呐呐不能成句。
  洪夫人点头:“你果然聪明得紧。我刚开始看见时,还好一阵奇怪,怎么会巴巴送一拙得应回炉的东西来。正好啸天和付二当家的在打电话,Curiosity killed the cat(好奇心害死猫),我索性岔进去问二当家是不是搞错了,结果,付二当家说呀,这是咱们凌帮主第一次做出来的锡具。第一次喛!”
  瞅着金凤含羞带喜的表情,洪夫人捂嘴轻笑。
  时季已入冬,天空中常是片灰暗的冷白,不时,还有雪花飘飞。难得当日放晴,软软柔柔的阳光投下来,照在那枚锡蛇镇纸上,剔透的金属光泽在蛇头蛇尾迎合着阳光的亲吻,发出熠目光彩。
  金凤丁巳年生,生肖属蛇。
  零零碎碎的物件虽小,传递过来的消息却清楚直白。金凤将那案镇纸带到学校,压在学生们的作业本上,不时看上几眼,神思便飞出了校园,飘飘扬扬,自己都有些说不出着落。
  “密斯金,”赵向前挥手她眼前扑断了发直的眼光,“晚上有时间吗?鬼天气这么冷,反正回家猫着也是冻得连自己都不想管自己,不如,一起去吃点热乎东西吧!”
  没有被金凤的富足打败的赵向前,原本退却在了凌森的灼灼光彩里。这段时日,瞅着凌森没了踪影,人如其名的执着又附了上来。金凤本打算照旧谢绝,可是,一句“回家猫着也是冻得连自己都不想管自己”,触及她的伤心琵琶弹开。是呵,回去干嘛?就算是壁炉里烧得红红火火,依旧暖不开满屋冷清。真还不如,和一个同样闲极无聊的人凑合着打发打发时间。
  她默允。
  傍晚时分,空中又开始飘起了雪花,天太冷,化不成水,只好凝成冰反射出街灯的凉光。阿威将车慢慢驶到城边上一家看上去生意并不咋地的饭店,他和金凤都有些搞不懂赵向前怎么会舍近求远、巴巴要求来此。
  车停到门口,赵向前先下车,撑开一把伞,跟着,再为金凤拉开车门。他的动作自然而又娴熟,果然是个精致的上海绅士。相比之下,凌森虽为她教了很多次,却还是不时会忘记这一套,等他醒悟来看到她噘起嘴坐在车上不下时,偶尔会摇头皱眉叹气重做这套流程,更多时,则是不耐地将她打横抱出,坏笑着在她耳边说:“Very Private Gentleman(私人绅士)”
  他向来是不惮在任何场合调戏她的。金凤的唇角,羞羞地弯了上去。
  “货真价实的纯貂毛!”车上灯光暗,赵向前没看清楚,这时才看见金凤披着的,是件油光水滑般亮色的貂皮褛,惊赞之下,不自觉地伸手过来摸。
  “赵先生!”金凤敏身闪开,肃声提醒。
  赵向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讪讪收手:“不好意思,这等毛质,很难见着的。来来来,里面请。”
  坐下来之后,见赵向前自包里摸出几张剪自报纸的广告花,金凤与阿威相顾无语,难怪他绕山绕水地要来这。
  “凭这报花,他家的米酒今天买一送一,相当划算的。”赵向前显然很满意自己的精算,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对座那位不识相的阿威先生。一个接一个的不待友好的眼神砸过去之后,阿威烦了!当他喜欢跟着来这的?
  “你们吃,我到吧台那边玩玩飞镖。”阿威甩身离开。
  “你家司机脾气不小咧。”
  “他不是司机,是我朋友。他在哪里,我就该在哪里。”金凤愤愤语,其实,更恼的是自己。后悔一时之间受不了寂寞的侵扰和姓赵的出来,虽说是在上海,可再怎么说,阿威也是飞龙帮响当当的“八爷”,不该为了她受这份闲气。
  “好啦,好啦,算我说错话了不是。呆会等米酒温好了,我亲自给他端过去还不成?”赵向前但求达到目的,过程倒可以忽略不计。
  金凤闷闷,端了送上来的米酒一杯接一杯往肚里倒。这酒酒中带甜,加上店家焙得温度适中,倒也入得了口,只不过,必竟是酒,喝得多了,金凤的脸上泛起红晕,眼神也变得恍惚起来。
  阿威在一旁得见,冷冷未出声,继续掷自己的飞镖玩。他倒要看看,自家的这位大嫂,今天准备玩出朵什么样的花样来。
  “密斯金,”赵向前凑上前,女子薄醉,腮红肤白,朦胧眸光流转生彩,照得他心痒痒,试探着说:“米酒也是酒,不要喝太多,醉了就不好了。”
  “醉了?醉了才好,醉了不用想太多,纠结太多。你看我这一醉,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空白,真好!”金凤喃喃。温润的米酒在腹中激起醉梦生死的渴望,刹那,恩怨情仇,真真抛到了九霄云外。她趴入桌上,把玩着喝空了的酒瓶,浅笑嚅唇,脉脉一派醉酒风情。
  赵向前吞了两口口水,偷眼瞄阿威,那人现出一副事不关已的模样。他给自己壮了壮胆:什么朋友,不就一司机兼随从,不用在意。眼前这个漂亮又多金的女子,约十回应不了一回,难得今天肯来,肯把酒言欢,可不能随便放过机会啦。
  “金……凤,”赵向前颤巍巍伸手至她脸颊。金凤目光一聚,谁在唤她?若有若无,象极了他每天清晨醒来时那声散漫而又亲昵的轻唤:“凤!”
  “达令,你,你真美!”他的手握住了她的下巴。
  阿威还在考虑需不需要等等再出手,醒觉过来的金凤已是大怒,她扬头而起,还没容那两个男人反应过来,双手已敏捷地抓起赵向前的那只咸猪手反扭至他的后脑勺。
  “啊!”一介文弱书生赵向前为外力帮助他完成的如此高难度动作痛得哇哇大叫。
  “赵先生,请你自重!”金凤低叱,推他踉跄着摔了好几步才扶着边上的桌子稳住身。
  “你,你这女子!”明堂之下,自诩又不是做了多大件见不得人的事,却被她异于寻常女子的身手推倒。赵向前羞怒难言,抱着被扭疼了的那只手,说:“如此泼辣,你说你哪有为人师表的斯文,简直……简直就象个女土匪。”
  听得此言,阿威一只飞镖差点没戳在自己手上。
  再看金凤,被赵向前的这句话震得怔怔立于堂中,他说她不待为人师表,说她不斯文,说她泼辣,最最关键的是,说她象个……女土匪!天晓得,当她矫手运技之时,有多自然,有多畅快。
  而这,似乎,好象,仿佛,真不应该是位教书先生的反应,和,心态。
  “走吧。”阿威取过貂褛递给她,轻声说。
  “阿威,”金凤腮上的醉红还未完全散去,便罩入惨白的脸色里。她迷惘地看着他:“我真的,没有做先生的样?”
  阿威笑:“除你之外的所有人,早就知道。”
  千里之外,史密斯总督宴饮醉酒,归途中下车至海崖边小解,司机久候不得,待寻到时发现其已溺毙于海中。沙槟各路角色闻讯齐聚医院送行。飞龙帮凌森与付青云致礼完毕,开车回家路上,凌森问:“司机那儿,都安排好了的吧?”
  “嗯,”付青云一边开车一边说:“放心,他女儿在我们手上,绝不敢乱说话的。我答应他等风声过了之后,送他一家三口去香港过衣食无虞的生活。和他谈过几次,其实生活好不好他倒不在乎,关键是,保证他妻儿的安全。”
  “你抓他的软肋还真是准呵。”大功告成,凌森高兴万分。
  “派去盯梢的人回来报告,说看见他出工时间溜出去给女儿买退烧药。史密斯待下人一向克薄,这样他都敢偷溜出去,证明女儿在他心目中的份量非同小可。”
  “所以说,千万不能将爱憎写在脸上。”凌森感喟。
  “嗯,这方面大哥堪称楷模。”
  凌森一拳锤向付青云,兄弟俩笑开。湿湿的海风自车窗灌入,缓解了沙槟终日的炎热。凌森探头出窗,望漆黑苍穹轻语:“听说,上海已经下雪了。”
  付青云的眼光象刀一样刺出前档玻璃,碎碎地落在车灯照不见的地方。
  “青云。”
  “嗯?”
  “我们几兄弟冥思苦想才能想出的法子,你说,她用了多少心思在里面?而且,平素连进飞龙帮之前都要先祷告一番,居然也会了硬起心肠夺人命!我了解她有多聪明,可做梦都没想到她会允许自己往这方面动脑筋!在上海时,天天挂嘴边的是:‘我还有课’、‘学生们的作业还没批完’,就不知道她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教小孩什么;她确定她一生最大的追求真的是宁静而又平凡的生活吗?”
  付青云不想再听下去了。他一个急刹,停下了车,目光炯炯看凌森:“大哥,象我这样,忘掉她吧。你和她之间,就象我和她一样,缺的,不是醒悟,是命,是能在一起的命!”
  忘掉她?凌森涩涩默语,仰头看车窗外满天繁星,眸上,似有无尽雪花漫眼飘飞。

  38

  金凤病了。
  她请了假,把自己关在家里,从早至晚,捧着锡茶杯由着里面的热茶从沸点到零点。心事如水,渐凉渐冰。
  洪太太是第三天得知消息过来的。进得屋时,金凤正在把玩一把腊梅花。那是阿月摘来原本要为她放茶叶里的,被金凤所见,伸手要了过来,纤薄的梅花瓣早已失却枝头上的傲岸,恹恹地躺在她手里,了无生气。
  “阿凤!”门虽然开着,洪太太依旧轻轻敲了敲门才进,“听说你身子不舒服,有看大夫吗?”
  金凤起身,强撑出笑容:“劳您驾了!其实没什么,阿月不懂事,惊动了您。”
  洪夫人看她如同手中梅花般失色的脸,以及,瘦来越发尖薄的下巴,扶了她坐入椅中,叹口气:“你呀!好好一个灵醒女子,却弄得来,比我还虚弱。”
  “没什么,上海的冬天太冷,还不太习惯,过两年就好了。”她敷衍道。
  洪夫人高深不辨的目光直直望过来:“阿凤,你确定想在上海定居?”
  月黄色的腊梅花在金凤手中微微颤抖,却没等她回答是或者不是,洪夫人又悠悠开口:“知道我是怎么着知道你病了的吗?”
  “不是阿月多嘴跑去说的吧?”金凤疑惑。
  “阿月是多嘴,不过,不是多嘴告诉我。中午凌帮主打电话给我才知晓。这段时间战事多,民用电话据说三四个小时能拨通都已属稀少,我不清楚凌帮主拨了多久,两头杂音大,我只听着他扯着沙哑的嗓子喊了声‘拜托,来日必重谢’……!”
  金凤忽地站起来打断她:“洪太太,您……您别说了。”
  洪夫人未睬:“我是过来人,想想,我苦恋啸天二十年,当年他其实早已明知自己的真心意,可他不说,二十年的岁月蹉跎,是的,我说我不怨他、也不怪他,可是,必竟我们浪费了二十年,二十年!”她语声中有无尽沉痛,“阿凤,你希望,你们浪费多少年?”
  边上人颓然坐下。
  “假如你真觉得回不去,就让他死心吧!啸天军中不乏英武才俊,我宁愿拼了得罪凌帮主,渡你俩早日走出生天。阿凤你认为可好?”
  炉火燃尽,在金凤的眸中扑朔出最后一丝挣扎后,熄尽颜色。青烟袅袅散开之际,满室冰凉。也是,该说的、该劝的,哪句没道尽?走不出,不是没醒,而是,强闭着眼不愿醒。
  总得有一个先步全全绝念,不是吗?
  “雨晴谢洪夫人撮合。”哀冷的声音将房里残余的暖意噬尽。
  当天晚上,自洪夫人走后又将自己关了大半天的金凤把阿威叫来:“我快要嫁人了。”
  头一句话便将阿威震得瞪大了眼。
  金凤苦笑,盲婚哑嫁,不是自己打初始就应该得到的命运吗?无非也就是由父母作主变成了洪氏夫妇撮合,有什么区别,尤其是对现如今的自己?
  “阿月是买进来的丫头,跟谁都是跟,她的去留,不急这一时半会。你不同,你是飞龙帮的八爷,委屈在我这里无外是森哥的安排,留在这,无论在我出嫁前还是出嫁后,瓜田李下,难免有嫌,左右都是要走的,宜早不误。至于这房子和……”见阿威回过神张嘴想说话,金凤止住他,“别打岔,其实我早就知道,这房契是森哥过在我名下的。房子和这些年打你们这得到的金银珠宝,我也不说矫情的话,就留下了!至于森哥什么时候想要,你告诉他,务请随时来拿。洪氏夫妇替我张罗的夫君,左右差不到哪里。你回去,请森哥放心……”
  讲到这,金凤语音渐轻:“转告他,万般皆是命,从来不由人。这一生,……就当金凤已经死了,或是,从未存在过吧!”
  “大哥知道你要嫁人的事吗?”阿威与众兄弟都盼着他俩有个了结,待到真要了结时,他又急了。
  “知不知道又有什么用?最好是不用知道,回不了头,不如,两相分张。”
  “不行!兹事体大,我得……”
  “阿威,我走之前森哥就已经说他很累了。眼下,总督府的事、与仇敬丹的争斗,还加上我,你希望他,累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一句话击飞阿威万千顾虑。眼前的女子与大哥纠缠了多久,他们就恨了多久,现如今,真的可以回不了头便两相分张?她宁愿盲婚哑嫁也已决意要解脱大哥?
  “等你的婚事定下来我就走。”阿威低头,终于选择了金凤需要他选择的那项。
  “随你。不过,在此之前,这些事不要泄露给森哥!切记,切记。”
  第二天,金凤销假开工。
  没过几天,洪氏夫妇宴请军中未婚高职文武将,金凤以洪夫人干妹妹名义入席尊位。宴后的party中,有青年军官随兴闹着要跳舞,等到舞会布置起来后,不少军官上前邀请一直盈盈浅笑着的金凤共舞,虽然,她都以脚痛为由一一婉拒,但是,礼貌周全的微笑却由始挂至终,以至很多人都觉得那番的周全,也是种难度。
  就在金凤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的时候,阿月拿了报纸慌慌张张跑入。彼时,她正裹了件刚刚才随船送来的、比雪还白的狐毛大衣将夜晚的星辰数变为白昼,狐毛衣有价,那根根竖立着的纯白呢,价值多少情义?
  “太太,太太。”阿月惊慌叫唤着将报纸塞到她手里。
  金凤皱眉,一边顺了她的手指看报,一边埋怨说:“阿月,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太太’……啊!”
  金凤的眼睛瞪在了那行黑亮标题上:“新军元帅下月迎娶教师平妻”!

  39

  怎么回事?“新军元帅迎娶教师平妻”,也就是说,洪啸天要娶金凤为平妻?
  由于涉及的是上海滩大军阀新军元帅,报章写得颇为含糊,又以“金女士”替代了金凤的全名。但是,明眼人仍是一看便知是谁。
  待金凤入得学校,以往相处融融的一帮师生、包括校长,待她的态度皆变来恭敬、畏惧三分,只有在她手上吃过亏的赵向前,不阴不阳地用她能听见的声音评议:“难怪就那点薪水还能把她养来珠光宝气的,只怕也是捱了多少年的气才能扶大的吧?赶明儿得和校长说说,这样的女子,也配为人师表吗?”
  那番话引来一众制止嘘声。金凤身处绯闻中心,神思恍惚,只待上完课后去洪府问个究竟,也懒得理会人前背后的非议或异眼。只是,下午被校长叫去的一番谈话尤如瓢冰水,生生浇熄了最后的几丝挣扎。
  “……必竟您来也是洪太太的举荐,想说你们之间没牵葛都难。只不过,学校虽小,却是教书育人之地,风气尚正。既然金先生已熬到苦尽甘来,想必这区区一份当初遮掩身份的活计对您也成了鸡肋,不如……”头发花白、神情恭谦的校长,自认所斟酌出的词句已是委婉之致,仍然还是被金凤恨绝无尽的脸色吓住。
  “金先生,金,金老师,我……我不过是建议而已。”他结结巴巴地解释。
  金凤长呼出一口气,四顾皑皑白墙,这是她打小就为父母灌输来曾经立志要从事的行业,为人师表,教书育材,自她入此中始,无一日不规矩,无一天不兢业。然而,不过就是一纸婚刊、一纸莫须有的婚刊,便抹去了她的种种努力。反倒是赵向前之类的宵小,在此间游刃有余!
  念及此,她哼哼嗤笑。一时间,心如蒙尘明镜得擦,透亮泛光。“很好,我会尽快将辞职书递上。”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去。踏着浓冬的雪花,金凤在校门口站了站,仰望宁城方向,心语:父亲,您的世界抛弃了女儿,从此,我要走向我自己的世界了!
  “你觉不觉得这两天象有人跟着咱们似的?”车上,阿威不确定地问。金凤前后四顾,一切正常啊。
  “你跟着留点心,希望是我敏感了。”他追一句。想到那则莫名其妙的婚刊,金凤头紧:“多半是一帮找不着事做的无聊记者吧。”
  “一早就着人问过了,报社说是有人寄了啸天和……的婚柬给他们。”洪夫人甫一见她,便知道是所为何来,赶紧说明。
  “那人是谁?”金凤问。
  洪啸天摇头:“报社那边答应明天就登致歉启事。阿凤,真是对不起你,洪某戎马一生,手上血债无数,无论明枪还是暗箭,都未曾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你被无辜牵扯进来,我和夫人俱是万分欠疚……”
  “洪帅您千万别这么说,”金凤打断他,“我所遭遇之事中,这已算得是微不足道之最,没关系,只要您和夫人心中清明就好。”
  洪啸天与洪夫人两两相望,晒开心底最默契的微笑,萦绕着他们绽放开的光华,刺得金凤的眼,涩涩发痛。
  “我不介意,你介不介意?”洪啸天问夫人;
  “我不介意,你介不介意?”洪夫人眨眨眼,问金凤;
  金凤摇头。
  “无外是些见不得光的鼠辈,那就由他们爱泼什么水就泼什么水吧,只不过,小心别犯我手上,否则,哼,洪某人的枪法,可是百发百中。”洪啸天朗朗笑开,眉宇间却是温儒依旧。
  如果对方只是为了诋毁洪啸天才拖上自己,金凤不担心。但是,沉下心想,她又隐隐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一则婚刊,洪帅娶平妻,虽为报社捕风捉影,必竟洪啸天的势力坐大,文章也没敢写得过于夸张,对几方名节也无中伤之处,能达到什么效果?金凤抱着锡茶杯,思绪千万,明知有结,却抓不着点。
  阿月端了盆热水进屋,准备为她拆妆漱洗之时,见金凤仍在对着那张报纸发呆。
  “太太,该休息了。别呕气,致歉启事不是都已经登出来了吗?漫说上海的报纸到不了沙槟,就算到得了,看到致歉书凌帮主也会明白是那帮人搞错啦。”阿月以为她是在为凌森是否介意而生气,出言安慰道。
  金凤苦笑:“傻丫头,与森哥有甚相干,他……”突然,她惊跳起来,凌森!怎么把他忘了?这出闹剧当事人一戳即破,可是,凌森远在沙槟,他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如果让他看见这则婚刊,以他关心自己的程度,会如何?金凤顿觉全身如浸冰水,她终于明白了个中缘由。
  “阿威,阿威!”金凤掉头往外冲,撞飞阿月手中的水盆,不顾泼水满地,一迭声地唤道:“快,开车,去洪府。”蓦然,又止步。阿威说感觉已经被人盯上了,如果真是自己猜想的那样,这么晚了再去洪府,会不会让对方知道计划已经暴露?那样,他们又会怎么办?假婚刊登出已有四、五天,而从上海坐火车到广州、再乘船至沙槟,最快也就三天,换句话说,凌森已经看到了报纸!
  想到此,金凤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再睁开,一头雾水的阿威和阿月正焦灼地站在面前。噢!不能急,不能慌,考虑周祥。她握拳抵额,森哥看到报纸会怎么样?他会明白只是个陷阱吗?就算他明白,会怎么做?
  想了想,金凤扑向电话,颤抖的手欲快却慢地拨至洪府:“……洪太太,阿凤呵。这几天你们有没有接到森哥的电话?您没有,那洪帅呢?劳您驾快去问问,快!好,我等着。……什么,没有!确定?是的,战事频繁,那边的天气也不好,是很难接通……我就问问。对了,您告诉洪帅,请他明天早上在府上等我,……是的,有要事,务必等我来……”
  “出了什么事?”阿威显急。金凤作了个不要打岔的手势,埋头以手扶额,陷入沉思:森哥问不到情形,会如何?会跳将起来只身来上海,会和洪啸天翻脸,会不问缘由地杀入新军军营,会……而每一种可能,都是将他致命的命脉暴露在已经做好准备的敌人面前。
  不可以!
  金凤使劲按止住太阳穴位剧烈的胀痛,摒弃所有杂念,专心思考现如今的局势之下,为着这三个字,她需要怎么做。
  壁钟轻轻地在零点敲响,以往这个时候,她已经就寝了。屋外盯梢的人知道吧?
  “阿威,坐这,我有重要的事和你谈。阿月,地上的水别去管它,象平时那样熄了所有房间的灯,去睡觉。”金凤抬头吩咐。阿威在她惨白而又坚毅的脸上,沉淀下了所有的疑问和焦躁。

  40

  “你是说,这件事其实是那个姓仇的冲着凌帮主和我来的?”洪府书房,洪啸天的眉宇间纠结着金凤的话,皱起一脸肃杀,现如今居然还真有人敢打他的主意?
  金凤点头:“我和阿威想了一夜,仇敬丹应该知道,森哥和付青云都不是会轻易上当的主,他们势必得拿了报纸回去才能骗到森哥。森哥……森哥他说归说,可是,真若以为我要嫁人,他……定然是要亲见我一面才罢休的。”话越说越含糊,但是,在场的洪氏夫妇、阿威都听得懂。
  “你这话倒提醒了我,”洪啸天回转身,沉思了会,说:“前些日子有沙槟来人打听军火价钱,初时我以为是凌帮主派来的,还诧异地问他怎么会没看协议书。那人说话东拉西扯,不多会就告辞走了。如今看来,并不偶然。”
  “也就是说,仇敬丹已经能确定您就是飞龙帮的军火供应商。”金凤的手重重地敲了敲桌子,分析道:“仇敬丹也是个做大事的人,他不会为一已私怨不计后果,否则,我和付青云得罪过他那么多次,早就闹得鱼死网破了。他搞这纸婚刊,主要目的应该是希望飞龙帮和新军翻脸,飞龙帮失去洪帅的军火支持,这样,才能方便他行事。但是……”想到结点,金凤紧张抚额,“就算他们把森哥骗了来,咱们一碰头不就全拆穿了吗?根本就不可能象他想的那么简单啊!除非,还有什么阴谋是咱们没想到的。”
  这话说愣了屋里其他人。洪夫人蹙眉,对当中的阴谋阳谋还是没怎么领会,她无奈地笑笑,帮他们续上热茶水。自己的生活历练是比金凤丰富,然而,谈到智谋,似乎还有些比不上那丫头,如此,倒不如安安份份地坐这,看有什么是自己能为他们做的。
  突然,洪啸天目闪精光:“那家伙,不会大胆到想趁我们聚头时,一口气同时灭了新军和飞龙帮吧?”
  太惊悚了!在场所有人都惊诧。金凤猛吸一口冷气,与洪啸天四目相对,良久,不用多说一个字的,齐齐点头。
  将凌森骗来,趁几方同时在场解释误会之时,一网打尽!
  好大胆!
  好毒辣!
  “我去车站候着森哥,得赶紧通知到他。”阿威急了。
  洪啸天摆摆手:“不急,谋定再后动。”
  “飞龙帮重续锡矿生意、灭了仇敬丹的倚仗,他也只此一计铤而走险,才有机会绝地逢生!更何况,一击得手后便撤回沙槟,任谁都想不到会是他们干的。”金凤咬牙,汗涔涔地承认,若她是仇敬丹,也会用、也只能用这招。
  洪啸天想得更具体:“会安排在哪里动手呢?咱们来猜猜:他们骗凌帮主来,凌帮主心里搁着事,下车就直奔洪府问个究竟……嘶!莫非,他们要在这儿动手?他奶奶的,居然敢端我的窝!”向来温儒的洪啸天开骂。这仇敬丹还真是狠,军兵们大多在军营,府里就几队亲兵,如果对方准备充分的话,凭这点人数,输赢真还有待商榷。
  他想到的,金凤也想到了,脑子快速转开:“无论森哥先去哪里,我和洪帅才是中心,也就是说,他们只需盯死我俩,森哥就跑不掉。我们已经戳穿了他们的计谋,要做的,就是将计就计找个稳妥的地儿反伏击。这当口,还不需要去接应森哥,否则,反倒会被仇敬丹瞧出端倪。”
  阿威点头。
  “稳妥的地儿?”洪啸天设问:“军营?”
  金凤摇头:“实力悬殊过大,他们不敢去那。”
  “但我的部队都在那。”
  “附近有没有适合的?”
  洪啸天想了想,脸色变喜:“我和夫人在那边上有幢小洋楼,因为当时队伍弱,知道我们那位置的军阀多,唯恐被其他派系伏击,这才搬了出来。事隔多年,今天应该能派上用场。”
  “大好!如果我没猜错,仇敬丹现在就在外面亲自监视着洪府的动静。咱们带少量亲兵引他去那,另外着人通知军营,里外夹击,将他们一举歼灭。只不过,现在我们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身出府,万一……万一仇敬丹发难……”金凤话没说完,但言下之意,俱懂。
  洪啸天看向夫人,后者给他一个生死相随的坚定眼神。他再看金凤,女子无畏地摇摇头。
  “那行,凌帮主来肯定是直扑府坻,我安排人在这接应他。至于咱们几人,就去演出引蛇出洞的好戏。”洪啸天笑。他的笑与凌森的笑不一样,他的笑里全是刀光枪影,是征战、屠血、死亡的兴奋;而凌森……凌森的笑容里,她看见的,总是窝心的温暖。
  “阿威留在这等森哥。”金凤说。
  “可是,大哥要我寸步不离陪着你。”他显得非常迟疑。
  “森哥只见着报纸,不明就里,你得向他解释清楚,以免横生枝节。”她怕凌森冒冒然冲撞到洪啸天。
  金凤此话一说,阿威不作声了。
  当下,金凤挽着洪夫人的手臂出得院子时,天上漫漫飘起了小雪花。她正眼都不瞧上一眼街上茶寮里、报摊旁、橱窗边的各色人影,诚挚地对洪夫人说:“洪太太,阿凤给您告个罪,婚姻二字,阿凤还想多想想。”
  洪夫人抿嘴笑,翘目望着慢慢驶过来的汽车里的洪啸天说:“我还以为,你真会笨得等着出嫁那天才会说。”
  于是,茶寮里一身短工打扮、毡毛帽拉来低得盖住了脸的仇敬丹,只见两位风姿绰约的女子在雪花的轻舞中谈笑生彩,汽车驶近,卫兵为她们拉开车门,洪啸天亲昵地拍拍夫人的手……三人影影绰绰似是真的成就了报上的谣言:洪元帅左拥原配、右搂平妻,坐享齐人之福。
  “看样子,他们根本就没发现咱们的计划。”边上同样短工打扮的随从凑到仇敬丹耳边说。
  嘿笑,仇敬丹再将毡毛帽拉低:“算算日子,姓凌的今天也该到了。叫兄弟们把招子放亮,备好的汽车、黄包车全部出动,所有人马都以洪啸天和金凤为准心。哼哼,今天势必与他们拼个你死我活。走!”说完,他立起身,与两名亲随坐上一旁准备着的车,不紧不慢地跟了洪啸天的车而去。
  而洪啸天的车上,洪夫人和金凤突然发现,除了开车的亲兵外,后座还有两名亲兵躲在车窗帘后。
  “你们,和他二位对换衣服。”洪啸天指了亲兵说。
  金凤一愣,转念便懂了洪啸天的意思。“洪帅,这……”她呐呐地说。
  洪啸天淡笑:“阿凤,就算我不顾念你,也要顾念太太呀,怎么可能真让你俩以身犯险?何况,战争,必竟是男人的事。呆会我们进楼之后,亲兵会带你们去军营,你俩好生在那等着我们拎了姓仇那家伙的头回来,晚上痛痛快快地和凌帮主喝酒。”见金凤还想说什么,他止住她:“换成是凌帮主,他也会这么做的。不必多说!”
  凌森。这名字自心间划过,缓缓唱响一种渴盼与期望。她负他良多、伤他良多,可是,事过境迁良久,却是连仇敬丹都仍然坚信她能牵制他。凌森,这次见到他,一定要告诉他:不错,她“恨”他,“恨”他在自己满身满心上,都烙下他的名字。

  41

  军营离别院果然很近。亲兵放下洪啸天和伪装的“金凤”、“洪夫人”后,载着伏身后排的两名正主,不到十分钟便到了军营。进到门口时,金凤看见,一队队荷枪实弹的军兵正整装出发。
  到达正是中午时分,有亲兵为两人端来饭菜,洪夫人取食,见金凤满腹心事样、愣愣望窗外雨雪,安慰般走近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么近,按说能听见动静的,怎么一直没声气呢?”金凤蹙眉,惴惴不安地打圈绞着衣角。看见洪夫人的平和,有些惭愧,又有些疑惑,“洪太太,见笑了。”
  洪夫人明白她心中所想,笑笑:“我心里也担心。你只忧胜负,我却还要牵挂啸天的安危。只不过,”说到这,她的脸上浮起一层无奈,“身为女人,我能为他做什么?除了不成为他的负累,便只有,静静地等候他的归来。倘若……我也只有等待,等待最终的宿命。”
  房间里充盈着难言的悲哀。金凤强笑,拉了洪夫人的手:“我俩多虑了,洪帅兵强马壮,指挥若定,仇敬丹断不是他的对手。吃饭吧,吃饱了晚上才有精神为他们开庆功宴。”
  不知道洪夫人吃着这顿饭是什么滋味,金凤如嚼烛蜡。
  饭罢后洪夫人找了本书状似悠闲细看,金凤昨晚一夜未眠,撑至现在,疲累交加,实在忍不住,以手撑额闭上了眼。感觉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突然,听见枪声响起。她忽地立身:打起来了!
  枪声时密时疏,跟着,有震天的轰响。金凤来回踱步,眼下一片焦虑。
  “阿凤!”洪夫人希翼用自已的淡定影响她。
  “我就在门口看看。”金凤边说边往外跑,她说不出自己担心什么,一切都是直觉使然。
  军营里倒是井然有序。金凤倚门眺望枪声深处,失望的是,皑皑雪花遮盖住了滚滚烟尘。
  “回屋去等吧。”洪夫人走近,将金凤那件貂毛褛披在她肩上。
  “我……”金凤不及应答,只见有亲兵开着车由远驶近,待她看清边上坐的是阿威时,脸色骤变。
  她终于知道了自己担心的是什么。
  “森哥呢?”望后座没人,金凤颤声问。
  “你在这?太好了!”阿威的脸上有明显的巴掌印,看见金凤,他大松口气,“大哥到洪府听说你以身犯险,当时就要亲兵带他去别院。我,嘿,反正,我不敢再离你左右了。”
  “你是从那边过来的?他……他怎么样?”金凤的脸色已透白。
  “洪帅的军兵告诉他你在军营,他不敢相信,让我先过来瞧瞧,他在那边参战。不过不要紧,里外夹击,而且我们的人数数倍于仇敬丹,这一仗,我们赢定了。”
  阿威想往营中走,金凤却一把抓住他:“走!带我去那边。”
  “阿凤,不要去!”
  “你疯了,大哥怎么可能让你去?”
  洪夫人和阿威齐声阻止。
  金凤不应,抽身掏出那把精致的手枪,抵在开车的军兵太阳穴上:“下车!”
  所有人瞠目结舌看她。
  “不下车我真敢开枪的。”金凤再次厉声说。军兵看看洪夫人,她点点头。
  “你去是给他添乱。”洪夫人平静地说。
  阿威见她心比铁坚相,自知留不住她,急忙跃身副座。金凤在驾驶位上发动汽车,看着洪夫人,笑,很期盼很任性的笑:“可我就是想和他在一起。”那笑容成熟而美丽,令到一向自诩坚毅的洪夫人突然升起种妒嫉,冲动地说:“等等。我……我也去。”
  上得车来,洪夫人发现,所有的担心、忧虑,都随了这句话蜕离身体。原来,爱情,似乎也并不是由了对方去做他想做的事,而是,无论对方在哪里,身边,总能看见自己的影子。
  金凤晒笑,车如脱弓的箭,披着雪雨,往别院急驶而去。
  到那,枪声已近停止。车还没完全停稳,三人便奔出来。
  “啸天!”看见正在清扫残局的洪啸天无恙,洪夫人欢呼一声扑过去。洪啸天一愣,继而,伸臂拥住她:“傻瓜,你来这干嘛!”
  金凤环顾四周,皆是洪啸天的队伍在逐片清场,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她的心随了每一个转圈而下沉。忽然,肩上有手抚过,惊喜回首,却是洪啸天肃然神情:“我们也在找他。外面的军兵要他等破了缺口再进,他不理,提了两把枪往里冲,很快……就没见着他的人影了……”
  “元帅!”别院□处有军兵唤。金凤似有所预感般拨足狂奔过去,气吁吁扒开人群,她的身子,随了眸中无限扩张的血色浸去支撑。
  “森哥!”那声悲怆的呼唤,惊刺入所有人的耳膜,不管有没有过情事经历,在场的人,都在那一瞬,懂了何谓情深。
  凌森仰面倒在雪砖之中,肩上有伤洞在流血,但那些血,远远比不上他脑后汩汩涌流得比他身子还长的血河。
  血红雪白,强比对的画面密不泄缝地盖住金凤的眼睛,她双腿一软,便跪趴在他头侧,耳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统统无睱顾及,只是发着抖、千转万念想着该如何止住那些仍在自他头部涌动出的鲜血。几乎是一种本能般,她解开貂毛褛,颤颤巍巍扶起他的头将褛子垫在脑后的伤口处。很多血,上等貂毛上、她的手上都浸满了血。有人过来抱起凌森,有人似乎想扶走她。金凤粗暴地只手推开妄图接近她的任何人,兀自只顾摁着褛里的凌森头上的伤口,任谁来也不放。
  上了车,她还在抱着。有人伸手凌森鼻处想试试呼吸。“走开!”金凤大力地拍开那只手,她不要,不要任何她不想要听的结果有说出的机会,包括她自己,除了乍见他时情不自禁的一声呼唤,她咬紧牙关再不唤他。
  如果人生注定有这一幕发生,她宁愿做一个无耻的逃兵,用自己想接受的方式来接受。
  心神恍惚地到了医院,她还不想放。是阿威熊抱着箍了她两手,在耳边颤栗着说:“让大夫救他。”救他!这两个字眼、也只有这两个字眼,才击溃了她不停粉饰着的世界。颓然松手,却在凌森即将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终于忍耐不住地恸呼一声,冲上前,将自己惨白的脸贴在同样白过床单的脸上,带着刺骨锥心的痛楚哽咽:“凌森,求你,给我机会让我说爱你!”
  两串滚烫的泪水,夹在话里,滴落在凌森冰凉颊间,瞬间,便透过他粗糙的皮肤渗入脑髓。
  ——三年,整整三年间凝熔了无数凄惶与悲苦的金凤(苏雨晴),揉着血汗将标志着孱弱、无能的眼泪生生掩埋在心深深底。她以为她已无泪,她以为她将永不再哭,岂料,哀绝、无助之至深处,仍旧唯有泪水相合流。

  42

  那是场枪响即无须再争议输赢的战事。仇敬丹带来的部下被全歼,他本人,也死于乱枪之下。新军这边,如果,不算上凌森的话,没一伤亡。
  凌森?按阿威及边上军兵的说法,什么叫“关心则乱”,那天,他就是关心则乱。明明可以随了队伍打开缺口再进,他只身强行往里冲,肩中一枪,后脑,为流弹击中。洪啸天连夜召请全沪的脑颅名医,恳请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二十个小时的手术做完,精疲力尽的主刀医生在几人搀扶之下走出,宣判:“弹片已取出,命是捡回来了,视神经受损,眼睛,……再也看不见了。”
  活着,就好!这是金凤在听见大夫说完后的第一个、唯一一个念头。
  幽静的私家病房,墙边壁炉里的火焰散发出的热气使得金凤有些承受不住般试了试额际的汗,可是,枕在她腿上的这个人,还是那么冰凉。做完手术已经两天了,凌森一直没醒,她也就这样,足不出户、衣不解带地,陪了两天两夜。
  “等大哥醒来,知道自己的眼睛……真不敢想象他会怎样!”阿威的这句叹息象一张密密的箭网,刺得金凤的心,千疮百孔。他是那样爱笑、爱热闹、又跋扈张扬的一个人,双目失明,等于斩断了他所有的志向和生趣,从今以后,他不仅永远都得生活在黑暗中,更将注定与他最不屑的依赖为伴。
  他会怎样?金凤不敢想象。他眼上的指宽白纱,也层层叠叠地隔断了她曾经凭之能读懂所有心语的窗户。
  不过,相比现在,都不重要!眼下,她只想知道:凌森,你什么时候醒来?
  已经快三天了。大大小小的各式瓶吊药水、血浆,通过似乎从未取下的液管源源不断地流入那个身体,却似乎,刺激不出丝毫生气。手术后,高烧、抽搐……该经历的苦痛与折磨她陪着他一一历尽,现在,该醒了吧!
  “太太,”阿月在门口轻唤一声,进屋,“大夫说森爷可以吃点流食了,我熬了碗燕窝……”
  “给我吧。”金凤扬手欲取碗。
  阿月指了指凌森枕在金凤腿上、裹满绷带、被剃光了的头:“昨晚就是这样,您早上也只歇了一会,这又已经枕了大半天了,要不,放下来吧,您休息休息,我看着就是。”她指的是凌森正后脑勺的伤口。大夫让他侧身睡,说压到伤处不利于愈合。只不过,那是理论想法,这几天凌森烧得全身抽搐,稍不留意头就仰了过去,疼得即便是在昏迷中,也兀自不停地呻吟。金凤索性以腿为枕、以手支架,整天整晚地固定他的睡姿,不让伤口受丝毫挤压。
  不说也罢,阿月这一提,倒真还让她找不到自己还有腿的感觉。叹口气,她轻轻托起凌森的头,慢慢抽身出来,阿月赶紧放下碗来帮忙。
  “阿威呢?”使劲捶着几近没有知觉的腰腿,金凤问。
  “二爷发电报说今天到,他去车站接人去了。”
  付青云要来?金凤眯眼,心里盘算他这一来,沙槟留谁守帮里呢?转念,又想起仇敬丹已死,飞龙帮在沙槟,可以说是只手遮天,又需顾忌何人?这一天曾经一直是凌森和付青云最大的梦想,只可惜……!她看看昏迷中仍旧蹙紧眉头的凌森,心下大痛。
  慢慢喂凌森吃那碗燕窝时,走道有纷碎而又急促的脚步声走近,跟了,房门推开,阿威轻咳一声:“二哥来了。”
  付青云!金凤手上的碗一颤,急急立身望去,果然,是他走进来。后面跟着燕十一娘、小武。
  金凤与付青云,一双一对只是赤红程度不同的眼睛就在这一刹那互落入对方眸中。
  轻脆的碗坠声炸裂了金凤这几天所有强作的镇定和坚强,她嘴皮发抖,软软地扬手,却还未等举起,身子便软了下去。付青云箭步上前扶住她:“大嫂!”
  这一瞥、一扶、一语,自是千帆过尽,往昔不再。
  金凤伏在他身上,“哇”的一声哭开,多日来积压的全部情绪如洪水倾泄。
  所有的人都被她的哭泣震倒。
  付青云见过她流泪、见过她伤心、见过她凄惶,却从未见她悲恸得如此摧心摧肝而又怆凉无助。
  身后的十一娘在金凤毫不加掩饰的依赖中怔怔失神。来的时候,一路上她都在愤恨金凤害惨了大哥、害惨了付青云,但现在,金凤宛如鬼魅般的残瘦、悲摧的哭声却将她全部的恻悯与愧悔都牵引了出来。才情达斯,奈何造化弄人,爱不能爱,恨无法恨,究因追底,也确是自己身上的一笔债。她黯然垂下头,嚅嚅吐言:“大嫂!别哭坏了身子,人在,就好。”
  “没事了,没事了,大哥在这儿,哭坏了身子,心疼的,可不是他?别哭了,大哥不会怪你的,能守护你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他不怨不悔。”付青云象个哥哥般拍着金凤的肩膀,安慰说。他的目光,带着羡慕投向病床上的凌森:大哥,你能看见、能听见的。这女子打自你认识始,倔强而又骄傲,但现在,她在怕、在担心,在为你哭泣。你的付出没有白费,她爱你,象你一样,比爱自己更甚。
  “太太!太太!”阿月惊惶的呼声尖锐传来,异样得连哭得天昏地暗的金凤也勉力顺了她的声音望去:病床上,凌森虚弱地喘咳,嘴唇张合。
  “森哥!”金凤象是刚被注射了强心针般扑过去,附耳他嘴侧,“醒了,你醒了!你说什么?”
  “凤!凤……!”凌森反反复复,只说这一个字。
  一场酣畅淋漓的哭泣伴随着凌森的苏醒,彻底撕裂了金凤与“苏雨晴”间残余的联系。她终于承认了自己是飞龙帮的“大嫂”、是凌森的女人!
  “森哥,都是我的错,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这是凌森苏醒后听清的第一句话。当下,吃力地举起被金凤握着的手,一块放在自己的心口处。
  金凤明白,他告诉她,他把这话刻入了心间!
  只不过,当凌森得知自己双目失明时,却突然地、下意识地,想抽手出来。金凤紧抓不放:“森哥,我就是你的眼睛,我会永远做你的眼睛,永远,永远!”
  她越是这么表白,掌心里的手,越是冰凉。
  付青云看见凌森的伤情稳定之后,顾及帮中事务,急急又要和十一娘往回赶。临行前一天,金凤安排好阿月照看凌森之后,与付青云在医院草坪约见。
  “说登婚刊的报纸是徐阿冉给着森哥的?”她问。
  付青云点头:“我们都觉着有阴谋,可是,往上海的电话挂不通,电报也来不及,大哥说……洪啸天学问渊博,文武双全,正是你心中仰慕的类型,他怕得,明知是个圈套,也要亲自来最后再问你要一次回答。”
  天凉胜水,浸湿金凤双眼,光阴荏苒着游玩彼此的感情与心境,兜兜转转,患得患失,到后来,终是,少了一个回答。懊悔再度漫遍全身,她打个寒噤,干咳几声转回眼下。
  “怎么处置徐阿冉?”金凤问得直截了当。伤害到凌森的人,她绝不放过。
  付青云静默片刻,说:“听凭大嫂吩咐。”
  他一遍遍地带头唤她“大嫂”,从今后,两人也真就叔嫂名份?金凤看他,光影下,付青云面色霭沉。两人目光一碰,又快速闪开。爱恨轰烈一场,没想到,还会有在他怀里歇斯底里痛哭的时候,虽然,是为着另一个男人。金凤晃头叹息,跟了,俏脸覆冰:“玉红楼的那口枯井盖还能打开吗?”
  “……能。”
  那就这样处置吧!金凤转身欲走。
  “大嫂。”
  她驻足。
  “转告大哥,安心养伤,兄弟们,等着他带领咱们叱咤沙槟。”
  “回沙槟?”金凤转身,歪头,笑:“不,森哥不回沙槟,他会陪我留在上海。你们,有空多上来坐坐就好。”
  闻言,付青云脸色一僵,但见金凤已显得有些焦急般瞟望凌森的病房,眉梢眼底再不见往日寒芒,心念数转,终不忍泼瓢凉水在她刚刚沸腾的情怀上,唯有垂首:“珍重!”
  回到病房,阿月正在收拾,见到她,忙不迭笑盈盈表功般说:“森爷刚刚吃下了一小碗燕窝粥。”
  有食欲,就好。金凤心喜,见凌森斜靠在床头,便使劲搓热在外面冻凉了的双手,将凌森露出的手握放入被子里,问道:“森哥,还想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凌森低低应声。受伤后的他相比以前缄默了许多,由于脑后的伤口,连带着他的眼上仍旧蒙着白纱,可是,很奇怪的是,金凤却总有一种一直在为他注视的感觉。
  “十一娘和青云他们明天回沙槟……”
  “我有点累了,你扶我躺一会吧。”本想陪他闲聊几句,不料,凌森却连听下去的兴趣都没有。
  金凤“哦”一声,虽有些受挫,依旧只手拥着他,只手抽去他背后的垫被。突然,凌森的身子在她怀里剧烈抖动起来,金凤低头,只见他脸色灰白,四肢抽搐,口中有白色的痰沫涌出,跟了,是血沫。
  “坏了!”她惊叫一声,不及多想,唯恐凌森晕癫中咬伤自己,直接将右手强伸入他口中。一阵钻心的噬痛袭来,“唔!”金凤痛呼出声。
  “太太,您的手……”边上的阿月惊叫。
  “快去叫大夫!”金凤强忍住痛,拼尽气力摁住凌森说。怀中人全身不听使唤地发抖,但是,偏偏意志尚未全失。他知道自己的牙齿咬着了什么,也知道那股慢慢流入喉中的腥甜来自何处,他想骂她、想拉出那只手、想控制住牙齿的咬合,可是,他做不到,憋得脸色发青、满头冷汗也做不到!
  杂乱的脚步声渐近,有护士取针兑药,有大夫欲帮金凤拿出手。她摇头,咬牙:“我不要紧,先给他打针。”
  ……一剂针药下去,渐渐的,凌森平静下来,他无力地喘着粗气,满身大汗在床上呢喃:“凤……手,你的……手?”
  “没事,没事,你摸摸看,很好。”正在裹伤的金凤一边安慰他,一边招来阿月,拉了她的手递给凌森。
  凌森不明就里,死死地抓着那只手,昏昏睡去。
  医务室,金凤顾不得手疼,扯着大夫问:“怎么会这样?弹片不是取出来了吗?眼睛都看不见了,还要怎么样?”
  “凌太太,大脑皮质……高级神经活动中枢……”大夫一堆专业、非专业解释混杂,金凤听得晕头转向。不过,有几个刺得她心口痛无可痛的词句尤如一把雕刀,生生细刻在了她的“高级神经活动中枢”里:后遗症、脑神经痛、癫痫……!

  43

  “又不吃?”见阿月端着参粥自凌森房间走出,金凤怔然,她的手里,正端着刚熬好的汤药。还说等他喝了粥就吃药的,这下倒好,完全可以混一块吃了。
  阿月锁眉摇头,一下下,似钟摆,重重敲落金凤心间。
  推开门,入眼便是凌森精神委靡地坐靠在床头,眼上的纱布已经取下,一双眼睛,恹恹睁着,了无生气。这次受伤之后,他的身体大不如前,出院已经好几天了,仍是虚弱得下不了床,不时还会青白着脸用掌腕击打太阳穴。然而,问到他时,却什么也不说,淡淡的“很好”二字带过。他也不爱说话了。金凤记得在沙槟时,自己总是嫌他咶噪;现在,换成她叨个不停,而他,总是问十句答不了一二,听得多,索性将眼一闭:“我有些倦了”,懒得再理她。
  金凤理解,失明,对他这样心气的人而言,确实可谓残忍至致,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的世界,从此被颠覆。如此,又怎么会不带来性情上的阴郁?
  金凤因明了而痛,痛来宁愿倾尽所有,换回他如初的生气涤去自己身上那份无法言语的蚀骨苦楚。
  她强提出个笑容,接过阿月手中的粥碗坐到床边,极力洋溢起阳光与妩媚:“森哥,不吃早餐的习惯可不好。这粥是我一早起来特地为你熬的,还害得人家的手都给烫了个泡,不信你摸摸。”她握握他的手,掌心里的冰凉没熨平那个小水泡,反倒激得心里一寒,别脸说道:“阿月,把壁火烧旺点!新来的丫环是怎么做事的?”
  阿月诺了一声出去。
  金凤舀了勺参粥贴到自己嘴皮,嗯,还热乎着,再将那勺粥伸到凌森唇际:“森哥,趁热吃。”
  凌森面无表情,感觉到嘴边的粥勺,他木了几秒。粥勺一直不动,他慢慢张开了嘴。金凤笑,就势喂完了那碗粥。待到阿月添旺了壁火转头过来,正碰上金凤扬起空碗,得意偷笑。阿月冲她树起大拇指:还是你厉害。
  两个小女子正在俏皮,却听“哇”的一声,凌森已将刚刚才吃下的一碗粥尽数吐出。他脸呈痛苦状,只手捂着嘴,稠白的粥液渗出指缝滴落在被面,却象是硫酸灼过金凤全身。
  她取下他的手:“想吐不用忍着,吐吧,吐完才舒服。”
  凌森再无遮掩,张大嘴哇噢哇噢地吐得满被皆是秽物,等他好不容易喘着气停歇下来,金凤这才将被面一裹,递给阿月“赶紧换张新的,叫丫环兑盆热水、拿毛巾上来。”
  “对……对不起。”虽然看不见,但单凭想象,凌森也知道自己给别人造成了多大的麻烦。他的胃还是有些难受,抑着说话的声音里都带着痛楚。
  金凤失神,他不说话,她难受;他说话,为什么她觉得更难受?也就是那么一瞬,她清醒过来,举了巾帕细细擦去他唇边的污秽,带着笑说:“森哥,记不记得有次我吃肉骨茶,也是吐得满屋子臭味,你帮我擦试,还喂我喝酸梅汤,天热难眠,可那天,一直有你为我扇着凉风入睡,真好!更好的是,我很欢喜有一天,我能将你为我做过的一切,也为你做到。”
  一席话漫出满屋温柔,竟在顷刻间,驱尽房中的酸臭。凌森本要推开她手的手僵落,本要继续道歉的话冻结回喉,依稀间,悠悠过往闪现在已经全是片暗黑的眼前。原来,她都知道,原来,她也都不曾忘。
  不一会,有丫环端水进屋的声响,他听见她温柔地说“不用了,我来”,有湿热的毛巾一遍遍游过他的脸、手,新棉被的清香细细密密地将暖意烘焙出来……真好!两个字在凌森的心尖打了个滚,他咬紧牙关才没吐出来。
  “你休息会,我去厨房看再弄点什么吃的来。”金凤的声音,柔如一潭春水。
  带了阿月和丫环出房,下楼。猝不及防间,金凤挥掌扇向刚才在屋里端水递毛巾的丫环,跟着,冷声叱道:“跪下!”
  小丫环懵懵懂懂地跪了下去。
  “阿月,去把婢子、厨子都叫到厅里来。”金凤的笑意与温存已隐去,眉间全是怒意,“还有阿威。”
  大清早,阿威、阿月,以及因着要伺奉凌森方便而新添的两名丫环和小工、厨子,满脸茫然地聚拢,望着金凤主母,以及,跪得委屈万分的小婢。
  “花钱买你们来,只为把森爷伺候如意。他是天,是主子,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的衣食父母,你们把他照顾周全,月钱、红包,自是份份比外间丰厚,但凡有丝毫嫌弃、怠慢,我今儿就当众把话往狠了说,”金凤目露凶光,走近阿威与他站在一起,“轻则体罚减金,重则……哼哼,你们去洪元帅府打听打听,飞龙帮的金凤和八爷,可有让人舒坦的。”
  众皆噤声。
  扫视一圈,自觉话已见效,金凤挥手:“就这,都做事去吧。至于你,”她指了厅中正跪着的婢女,“知道自己错哪了吗?”
  只因新来的丫环刚才端水近凌森身边时,不经意地对他周身的馊臭皱起眉,露了副嫌避样,便被金凤拎了出来以儆效尤。
  “太太,小莲知错了,小莲下次再也不敢了,求您饶了我吧!”婢女以头伏地,瑟瑟告饶。
  “跪到午饭时才准起。”金凤硬起心肠说。她不要任何人有胆轻漫凌森。
  “你去森爷房里候着,看他有什么需要。”金凤指了另一女婢吩咐说,对方赶紧躬身领命而去。
  阿威和阿月默然看着她。金凤苦笑:“我也不想发狠……”
  “这才是我们飞龙帮的大嫂。”阿威轻飘飘的一句话掠过耳际。举眸,有阿月赞同的目光,经事阅世,就连一个小丫头也懂了何谓势必为之,聪慧如她,又何须纠结于不过也就是个字儿眼的“善”与“恶”呢。
  举天之下,大不过自己最看重的、要维护的!
  一盏茶的功夫,金凤托着碗酸辣面入房,挥退看候的丫环,见凌森不自觉地耸鼻轻嗅,她脸上浮起丝得色,却还是小心翼翼地说:“森哥,我煮了碗酸辣面,你试试看能不能入口?吃不下不要勉强,我再换别的做便是,只不过,阿凤手拙,做得不好你多担待些。”
  阿凤!是他的金凤?反正,不是苏雨晴,苏雨晴“幼承庭训,世袭书香”,苏雨晴恨他玷污了她的清白、恨一段做“金凤”的日子,苏雨晴……与他的世界,格格不入!她是金凤,是肯为他挽袖入厨、低眉矮眼的金凤。想念得心头一热,凌森颤颤扬起手,茫茫然触不到她,这才记起自己的失明,空手落下。
  正在为他挑面的金凤没注意到,仍旧全神贯注地夹了一筷喂到他嘴边:“尝尝看好不好吃……”

  44

  阴冷了好几天的天气终于放晴。
  清晨的阳光亮堂堂穿窗射进来时,金凤正将最后一片棉絮贴入布帽沿。南方人大都不会做这些冬日的物什,就一顶普普通通的棉绒帽也是洪太太的侍女过来了好几趟才教会她的。女子说贴完后得用米浆糊粘,这样帽型才能硬朗挺括,金凤依话做好一个,给凌森戴上后,他倒没说什么,只不过,单见他在床上不停扭头甩脑,她就心知不妥,伸手摸试:嗯,硬了些,定是硌得他不舒服了。拆开重做,将米浆糊换成棉絮片,虽然看起来就象块包头布,可是,触手暖和又柔软。缝合完毕,自己洋洋得意地举在晴空下欣赏半天,听见凌森在床上发出声响,这才颠颠走过来。
  “森哥,醒了?”金凤轻手轻脚将棉帽罩在他头上,又细心地帮他把耳朵也折进去,歪着头欣赏一番,满意笑开,“觉得暖和些了吧?”
  床上的凌森睁着双无神眼睛,动了动嘴唇,有些嚅嚅般说:“你……半夜就起来,只为做这个?”
  “说这天晴不了两天又要下雪的,人家怕你冻着嘛。”金凤取衣为他穿上,想到他的话,一怔,“我起床时吵醒你了?”
  凌森没再应声。
  壁炉里的火噼噼啪啪地燃着,屋里的暖意熏得窗户上都蒙了层水雾,可金凤擦碰着凌森的脸、手时,依然冰凉一片。
  昨夜寒虫鸣,惊回金凤千里梦,睁眼良久,自觉再难入睡,索性蹑手蹑脚爬起,赶做那顶棉绒帽。她能确定由醒至起凌森都没动弹过,他的呼吸声,也很平稳。她以为没惊动他,不曾想,若不是这一句失言,他才是,没惊动她。
  他到底,是整夜无眠,抑或,被她惊扰失眠?
  金凤深吸口气,决定从今晚开始,就算是“挺尸”也要“挺”到天亮。
  “森哥,今儿天气不错,去花苑晒晒太阳好不好?”帮着他洗漱完毕,金凤问。
  “好。”凌森的话是越发简扼稀少。
  摆一张竹藤躺椅在花苑,又着人在上铺了厚厚一张绒毛大毯,金凤和阿月扶了凌森躺下。难见的阳光刺得金凤略有些睁不开眼,眯着条缝看凌森空洞的表情对外界一切均无反应,心下沉痛。将自己身上的外裘取来搭在他胸前,对阿月说:“去看看汤药好了没有。”
  阿月诺声而去。
  金凤搬了张椅子坐至他身侧,慢慢揉捏他躺僵了的肌肉,小手自颈间一下一下捏至肩臂,想象这些夫妇间早就该有的亲昵若是在他失明之前就已领悟该有多好。自己,终究是迟了!她咬牙将那声叹息咽回,在阳光下展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她知道,他看得见。
  “森哥,快过年了,我让厨房打了糯米浆子做汤圆,你喜欢芝麻馅的还是红豆馅的?”
  “随便。”
  “不嘛,我要你选。”她开始撒娇。
  手下的肌肉一硬,跟着,又软下来。
  “森哥……”
  “阿凤,”凌森打断她,“我过了年回沙槟。”
  金凤手一紧,掐痛了凌森,他微微皱了皱眉,但是,表情如旧。
  他想回沙槟,而且,没有问她要不要一起回,也没有与她商量的意思。金凤有些无措,正好阿月端了药汁过来,她接过药,挥退阿月,一勺一勺地搅着,待那碗原本滚烫的药在冬日浸凉的空气中变来温热,三两分钟,对她来说,宛如三生两世。
  她盛了勺药喂至凌森嘴边。
  “自己来。”他说,伸出手欲取药碗,她递给了他。凌森就碗咕噜咕噜地三两口喝完,打算将空碗搁下,目不能视,他的手在碰到椅角时以为是台面,就这样一松手,瓷碗“啪哒”一声摔落,在泥地里溜溜转了圈后,停在金凤脚下。她没有管,取了粒蜜枣喂入他嘴里,凌森呆了呆,还是张口接入。
  金凤以帕试去他唇际的药汁,遥想起因麝香一事自己恼恨成病时,他苍凉而又憔悴的模样。现在,躺下的人换成了他,倘若,他能看见自己此际的相貌,还会不会这样沉静地说要走呢?口中发苦,胸间有隐约的抽痛在昨今的比对中渐渐强烈。为什么,为什么初时她会如此慒懂而又不知珍惜?倘若人生真有轮回,为什么,为什么瞎了眼的那人不是她?
  “森哥,上海的医疗条件比沙槟好,等你身子康复了,我们找一家专科医院治你的眼睛,一定能治好的,相信我。我们……就留在上海好不好?”金凤放弃做作的娇媚和轻松,正了音容,哀求他。
  她放手在他的掌心,透过薄如翼的皮肤,指骨轻而易举地硌痛了他的手。这段时间,她一定消瘦得厉害!凌森心叹,想起她的泪水、以及,他一直在盼望、却在死生关口方才获得的“爱”字。倘若,没有那一劫,能听见那个字吗?倘若,他的世界能光明重现,她还会在他身边吗?
  “出来很久了,帮里……”压下椎心的痛,凌森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她将他的手举至颊边,突如其来的、成片的湿润就这样堵住了他想说的话。
  “森哥,我知道你以为金凤是因为欠疚才说爱你,我也知道我现在的表白对你已经失去了意义,可是,”她哽咽着,自己也不懂泪水曾几何时又成了她的标志,“还是要请你相信,我真的爱你!
  不错,如你所说,你夺了苏雨晴的清白,却又让她无报复之理由,苏雨晴恨凌森,可你知道吗?她最恨的是、是她居然甘愿冠着‘金凤’这个曾经令她不齿的名字,享受着她最恨之人带给她的点滴回忆!”
  凌森的手在不自禁地捏痛了她之后,松开。金凤抓回,她宁愿痛,也不愿他放。
  “森哥,是我错,我早已经看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可我不敢承认也不敢面对。现在,求你原谅我,我们一起将过往种种完全忘掉,在上海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好不好?”
  “不是樽前爱惜身,佯狂难免假作真。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凌森会诵这首诗,不是转性,而是,经常见付青云练字就是写此两句。那当时,付青云写得缄默落拓,他在旁却是连望文生义也不解当中含义。如今,一向旷达的他,在金凤宛如准备良久的话语里,突觉有种淡淡的悲伤爬上心间。原来,情多果然累已累人。
  难怪付青云放手!
  就这样忆起阿威在他醒来后讲述的种种:她浑身是血的当着所有人的面说爱;她整夜整夜地以腿为枕固定他的睡姿,以免触裂伤口;她在付青云怀里失声悔哭;她……听得他心肝脾肺全揉捏在了一块,却还有一丝清醒留下来想问她:手心里的那汪泪泉中,可有一滴,会在他失明前落下?
  思忆成狂,凌森忽觉颅中一阵钝痛袭来,他垂头,发出声呻吟,还不及有所表示,口中便有帕巾塞入,他的抽搐已被她瘦如柴的手臂限制住。
  “阿月,阿月,快拿针药来,快!”
  她急促而尖锐的声音在他耳边盘旋时,凌森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他的金凤,任性而娇弱的金凤,什么时候始,能这样理性得一边说爱、一边顾及到他身体的任何一个微小变化?
  由来都是爱,只不过,当金凤说出口时,时移事易,凌森的世界,已陷入黑暗中。
  金凤懂,冰雪聪明的她在凌森被那块弹片击伤时,也被同一块弹片击开了一直闭紧着的窍门,无论迟晚,她已注定沦陷。
  只是,能不能,在沦陷之余,避开沙槟这个如烧红的烙铁烙下般、令她逃不开痛抹不掉印的名字?
  金凤不敢说明。今时今日,她哪还有挑选的权利。她只有以甚之更甚的细腻、温存、关心,化开凌森刚刚铸就起的冰城,让他安于有她的日子,而不管是在哪里。她知道自己做得到,因为,凌森爱他!男女之间,谁爱谁多一点,宽容与让步,同样也就多一点。念及此,她抿嘴笑,虽然凌森的眼睛看不见,但是,她做作的嗲媚还是经常魅惑着他轻而易举地迁就她。
  知道自己所爱之人比自己更甚地宠你、爱你,真好!

  45

  趁金凤不在之际,凌森和阿威谈及了他想回沙槟之事。没想到,阿威的态度居然和金凤一样,他挑眉诧异地问:“这时候怎么能回沙槟?大嫂说得有道理,上海的医疗条件明显比沙槟好很多,何况,你的伤都还没好利索。大哥,这次我帮大嫂。”他笑笑又说:“知道大嫂今去哪儿了吗?她好不容易找到位早已收山的老中医,打算说服他帮你施针灸治眼睛,又怕漏了口风却请不到人害你空欢喜,千叮万嘱要我们保密。大哥,你向往已久的爱情这才刚刚开始,干嘛要回沙槟?”
  连阿威都不站在他这边,别的人,更甚。府里的一众丫环、工人,虽然尽皆是围绕着他转,甚至连厨师也是金凤特特请的位南洋师傅,但是,人人毕恭毕敬伺候他的背后,他比谁都清楚,是金凤严酷的训斥与处罚。
  这般环境里,谁可以作他的同盟?凌森苦笑,便似乎有些理解了金凤在沙槟时、高高在上的孤独。
  但他还是想走。
  大年三十在一场漫天细雪中到来,晚上,在洪府吃罢年夜饭,也就才说笑了一会,金凤怕着凌森身子泛乏,便要告辞,大家都明白凌森的情况,相互真心颂祝新年福安后,送别至门口。等阿威去开车之际,洪夫人见金凤撑把雨伞将雨雪尽数阻隔于凌森身外、而丝毫不顾自己,一时感念,笑着对凌森说:“恭喜凌帮主,小阿凤经世历事,终成涅磐凤凰,与你双双对对,成就英雄美人。”
  众人晒笑。凌森忆起第一次与金凤同至上海、洪夫人车站相送时的嘱语,弹指成箴,他也算是教会了她如何去爱,只不过……
  金凤弯唇羞笑,手腕挽入凌森臂膀,心里盘算着开了年就与凌森回老家。自己可以不介意,但爹娘那边,总是要他三书六礼过完婚嫁文节的。
  除夕夜,外面四处都是爆竹声。金凤虽早早将凌森拾掇上床,却也明白这般热闹之下,他定是睡不着的。扔了几块柴木进壁炉,将火拨旺之后,热气腾漫房间,她解开盘扣想将夹袄换成睡袍,脱衣之际,忽见灯光下,凌森柔着表情仰靠床头,一双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仿似在看着自己,莫名,喉间便有些发干。
  夹袄已脱,睡袍未换,任炉火再旺也烘不走她的喷嚏大大地打出两个。凌森听见,拧了眉头:“你在干嘛?着凉了是不?”
  话音刚落,一片温软便夹着股魂牵梦萦的体香钻入了他的被窝。
  “是啊是啊,好冷呵!你……帮着给暖暖吧。”金凤埋头被窝窝里,闷声说,脸已羞红得胜过壁炉火。自他受伤以来,两人虽是同室,却未共寝。初时是凌森伤重,金凤为方便照顾,着人抬了张小床睡在他床侧,挪移至今,一门心思仍全系在他的安康上,哪还可能有别的闲情逸意?
  今天……现在……这些时日下来,他身上林林总总的后遗症因着自己下力的中西医各方求治,明显好转了许多,就连之前常犯的癫痫,也是久未有犯。应该……他又作何而看?金凤左思右想,算前顾后,趴在他的腰侧紧张得一动也不敢动,自觉额上已渗出了细细密密的一层汗雾。
  漫长得如同两个世纪般的两分钟过去,凌森未动,金凤着实羞恼,探头出被窝,正待跃下床,却见他虽然面色沉霭,不辨悲喜,但是,一只手却悬在拥与不拥她的半空中一动不动。此情此状,瞬时便软化了金凤并不坚定的赌气。她长叹一声,伸出上半身够到他颈窝,抓了他的手臂放在自己肩上,吐气如兰:“森哥,我冷!”
  有厚实的棉被被拉上来搭在她身上,未待那只手缩回,便被金凤捉至自己唇际,她吻手指、吻掌心,跟了,吻他的额头、眼睛、唇,他的舌尖在刚要跃入他的嘴里时停住,头偏了出去。就在凌森以为那样的绮旎如梦来又如梦去时,他听见床前几案上有杯响声,跟了,有湿湿的舌尖挑开他的嘴唇,轰然不及中,满腔茶水由金凤口中似江河汇入海洋般涌入他口里,海面上,还有海豚跳跃着往他的喉腔深入探寻依恋的源头。
  “唔!”凌森一声呻吟,浑身似被火源点着,初见金凤的那一晚乍现脑海,他要她褪尽衣裳衔水相喂,处-子-之躯匍伏在他身上……历历往事清晰得令到凌森几欲不敢相信自己真已失明。他长咽下那口茶水,只手揽她伏入自己身下,只手扯开她的睡袍系带,喘着粗气说:“你……总是我的。”
  “是的,我是你的。”女子却不复初时的艰涩,她笑着迎上他的爱-欲,如同一朵向阳金葵。多年来被沉沉心事压抑着的情感在她主动的挑-逗中,象是被海平面的惊雷撕破了宁静,狂涛骇浪一波接一波地袭来,她在苍茫海面不停地叫喊着凌森的名字,而每一声呼唤都让凌森对怀中之人的真实拥有感更甚,每一声呼唤都令到自己在力量与温存的结合中,幸福得流泪。
  ……
  云雨齐霁,凌森带着男性的满足与自豪阖目入睡。金凤自他臂弯里抬头,替他将被子盖好,指尖悬在他脸庞上空慢慢勾勒线条,她几乎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认真观描过他,想到指下这个刚毅而又痴情的男子将陪伴她今生今世,只觉心湖又有波澜泛起,缱绻意自难平。
  她力争没有丝毫动响地下床,却在刚抽起身时,被他一手揽过:“还不睡觉?”
  “你没睡着?”金凤吃惊地问。
  凌森未答,近来对他越发了解的金凤却是知道其实他心情正好,现在的他,可以得寸进尺地欺负,也可以,由了她恃宠生骄。一时间,心生顽念,也不顾冷,伸了裸-露着的、如象牙般细嫩的手臂环在他颈间,够到他额上啄下个吻,媚了声调说:“相公,长夜漫漫,奴家,奴家睡不着!”
  说完,自己都被酸得扑哧一声笑将起来,只觉他的身体一挺,骤然变得僵直。吐吐舌头,想到确还有事在身,也不敢再玩火,抚慰般拍拍他的脸:“你好好休息,一会阿月来照顾你。我在大明净寺捐了颂安室,今夜要和阿威去那边守岁,明晨才得回。”
  “哪里,干嘛?”凌森没听懂。
  “大明净寺,祈福许愿。”金凤起身穿衣,说念间,心弦自动,又笑着伏到凌森脸侧,“森哥,你说我求菩萨赐个男孩好还是女孩好?”
  凌森向来不信神不理鬼,但这一刻,分明有梵音清清扬扬在心间催开万朵佛花。
  当新年钟声悠鸣时,一众高僧的喃喃经语中,金凤伏首叩天:“信女金凤,原名苏雨晴,求我佛悯情怜义,还我夫君凌森大光明世界,得见佛航慈悲,佑他此生健康平安。所有天理彰显的惩戒、报应,金凤愿一力承担!”
  同一时间,凌森双手合十:“菩萨,凌森自小丧亲,粗鄙无教,神厌鬼憎,菩萨大可不用理会。但我老婆阿凤良善可人,求菩萨保佑她一生平安、快乐、幸福。为此凌森甘愿以命相换!”
  一路走来,各自都庆幸:还有爱,还能得到爱!
  毕竟是过年,凌森似乎也难以再用之前的郁结抵挡满屋洋溢着的喜庆。他的脸上渐渐恢复了些曾经的笑意,与金凤一起拜年、发红包、听戏、吃饺……其乐融融,仿佛已将要回沙槟的想法抛到了九宵云外。金凤看在眼里,美难自抑,但觉此生风云,已全在掌心。
  正月十五刚过,凌森就主动要求大家帮着他学习自理生活。“你们都很关心我,只不过,我总不能从现在开始,就此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人了吧?”
  金凤与阿威对视,心知他说得没错,也就安排了下人为他备盲人棍,习着辨音、摸物、识人。不时,凌森还会在苑里压压腿或做做伏卧撑,虽然整个人显得还是有点少言寡欢,但精神和身体却是一天天地在恢复中。
  仲春月初,刚带上些暖意的上海忽遭寒潮侵袭。起初只是冷,待到金凤与阿威要去接老中医来为凌森施针灸的这一天,早上刚要出门,阴暗天空竟簌簌飘起了雪花。金凤暗自骂了声怪天气,不知为何心头乱跳,隐隐竟有不安的感觉。
  “要不,你就别去了吧。”阿威发动汽车,见金凤脸色有异,劝说道,“路也不远,我一人去就好。”
  “不好。刘大夫的脾气就象头牛,稍微有些不恭敬,他下针时重一点轻一点,遭罪的可不是我。”未等金凤应话,凌森冒出来笑着插嘴。
  本来还有点犹豫的金凤听得这话,点点头:“我跟阿威去。”
  她转身握握凌森的手,嗯,还算暖和。“外边冷,你快进屋去,让阿月把炉火拨旺,帮你洗了头发等着我们。”他将凌森往屋里送。
  “阿凤!”凌森笑着,没放松她的手。
  “唔。”金凤随口答应,准备抽手出门,连试两次凌森都未放,她问:“你,不想我去?”
  凌森深吸口气,松手:“不是。叫阿威慢点开车,路上注意安全。”
  “喛。”
  “阿凤!”凌森又唤。在金凤探询的话还未说出口时,他笑:“早去早回。”
  车已经驶上大道了,金凤依然看见凌森一动不动站那。她伸手按住莫名乱跳的心,说:“阿威,开快点,接了刘大夫咱们赶紧回。”
  苑里,凌森摸索着回房,唤阿月:“你去趟帅府,告诉洪夫人这周末的聚会我和阿凤有事不能参加了。”
  阿月挠头:“森爷,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叫你去就去,啰嗦个什么。”凌森已经很久没这样疾言厉色了。
  阿月不敢违抗,又想起平素金凤叮嘱她照看好凌森的话,嚅嚅地说:“那……我叫小莲跑一趟吧。”
  “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要-你-去!”
  ……仔细听着阿月交待下人的说话声,铁门张合的吱嘎声,甚至,她呼唤黄包车声。凌森松口气,拿了盲人棍,又取出自己的皮裘大衣,在金凤平常放钱的抽屉里胡乱抓了两把放包里,踱出屋。一众下人各做各事,也不敢过问他。
  “森爷,您这是去哪里?”一个小丫环见他独自向大门走去,怕金凤责罚,壮了胆子开口问。
  “你忙你的,我散散步。”凌森摆手。支开了那三人,剩下的,都是些唯命是从的佣工,很好打发。
  他凭着记忆拄着拐杖由正门直走向大路。按说这条岔道上黄包车很多的,凌森试着唤了两声,没人答应,他只得继续往大路走。左转,应该是个三岔口,那里肯定能叫到车。凌森拄棍敲试着路面前行,雪花落地成水,滑溜着棍底给他黑暗里的摸索增添了不少难度。
  有车铃声响,“黄包车。”他唤道。
  车铃声朝了他的方向响过来,凌森迎向而去。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在他身侧响起,未等凌森反应过来,右腿如遭锤击,巨大的力道推了他重重地摔倒在地,盲人棍也不知滚到了哪里。
  “呀!出事了,先生,你怎么样?”与黄包车铃响在一起的声音,应该是车夫。
  “先生,我……我不是有意的。”另有惊惶的声音在耳边说,应该是撞伤他的司机:“不好意思,我送你去医院……”
  “我……我……的棍子。”忍着右腿钻心的疼痛,凌森摸找他的盲人棍,那是他唯一的依赖。
  “你,你看不见?”司机的声音变得迟疑,之前扶着他的手也慢慢放了开去。
  “那谁,你撞了人咧。”黄包车夫的声音,“别跑。”
  没有回答,汽车的发动声响起并远去。
  凌森四下自摸,右腿特别是小腿部疼得厉害,手掌有灼痛,估计是摔倒时擦伤,别的,似乎还好。他咬牙自兜里抽出张钞票,凭直觉喊:“黄包车!”
  “先生,你……还好吧?”那车夫犹豫着说,“你叫我时我是要过来的。你,你是瞎子?难怪那司机撞了人也有胆跑啦。你住哪里……?”
  “送我去火车站。”他冲他递上钞票,慢慢撑起身。
  有手上前扶了他坐上车,取走那张钞票。“先生,你这相……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火车站。”他无力地仰入车椅背。
  颠簸了二十来分钟,他感觉黄包车停了下来,四周围人声鼎沸,汽笛的鸣叫声此起彼伏。
  “先生,到了。”
  凌森又掏出几张钞票向车夫递去:“大兄弟,麻烦你去帮我买一张到广州的火车票。钱应该有多,你都拿去。”
  “先生,你的脸色不太好……”
  “一张今天去广州的火车票,谢谢。”凌森大力地甩钱。
  等了不长时间,车夫转回,将一张车票递到他手上。
  “谢谢。”凌森强提起气拖着右腿下了黄包车,勉力站直,正待相询,那车夫的手搀过来说:“先生,我扶你去检票口坐着等吧。不过,你确定你今天要……”
  凌森拍拍他的手,再一次打断他说:“有劳大兄弟扶我过去。”
  好心的车夫将他送到最靠近检票口的位置。凌森竖起皮裘帽遮住脸,双手下力按住发痛的右腿,他正有些犯愁呆会能不能自行上车,忽然,心弦一动,就这样在嘈杂喧嚣得几近连自己的说话声都听不见的车站里,听见了那熟悉的高跟靴声嗒嗒嗒由远及近。

  46(完结)

  金凤是在去接大夫的半路上折回来的。
  那种微妙的不安感觉打出门就伴随着她,本想藉着和阿威聊天分解,岂料,阿威闲闲的一句“这恐怕是年头的最后一场雪了吧”,如同一根冰针凝聚所有的忐忑直刺心头。她听不得“最后”二字,即使是说天气也不行!
  拉了阿威往家赶,果然,人去楼空。她不停地拍着胸脯宽慰自己不要生气,他无非就是回沙槟、回飞龙帮了嘛。一个残废人,走了还好一些,省得她从早到晚伺候得辛苦……可她就是气得控制不住自己地拂落了一桌杯盏后,狂骂道:“混蛋,统统都是些混蛋!阿月守在家里,我和阿威去火车站,男工去汽车站,女工在家附近,分头给我找,找不回来就都别回来了。”
  一路狂飙,一个票口一个票口地找,终于,她看见了他。熙来攘往的人网中,他以帽遮脸安安静静地坐那,外套上有水有泥,湿漉一身。他就这样坚定地坐着,沉淀下了金凤残留的几丝幻想,但是,她却发不出半分脾气。
  “找到了。”阿威也看见了他,以为金凤没得见,惊喜地抓了她胳臂说。
  金凤回拍他的手,示意自己已知道。她的眼睛仍然停留在凌森身上,看他纹丝不动坐那,冷肃得象座冰山。这不是他的风格,也不是她喜欢见到的森哥。难道,勉强他留在上海果真是自己太自私了?爱与害,怜和伤,一步之遥?焦灼与疾跑中积累出来的热度在一个个提问中渐凉渐冰,直至周身浸寒。想象他赤-裸着上身、单穿条大裤头,在烈日下将精紧的肌肉逐块张扬的模样,金凤被激出了阵痉挛,这北国阴冷的繁华呵,的确遮住了他灼目的健傲。
  “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金凤低声对阿威说,眼底漫过片苦涩的温柔,“他想回,你就送他回去吧。”
  阿威惊诧望她,女子的愤怒急来急去,此际徒余茫然,只将幽深的眸光凝聚在那一个焦点。
  他摇摇头,走向凌森:“大哥,你真在这?叫我好找。”朗声若无其事地说,大力拍拍凌森边上坐着的一老者,凶着脸挤走对方。
  “你来了?”凌森言词淡定,仿佛在这里遇到阿威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真要回沙槟?”
  “嗯。”凌森作答时,就这样听见了几米之外指骨的脆响。
  “那好吧!谁叫我们是兄弟呢,我就陪你一块回去吧。”阿威故作轻松地说,扬手拍向凌森肩头。他自觉力度并不大,但凌森的身子明显不胜其力般颤抖了一下。
  “嗯。”
  两人,噢,不,三个人,就这样站的站着、坐的坐着,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等到一个矮胖矮胖的男子提着大喇叭四处召唤去广州的客人上车时,阿威擦擦额头的细汗,长吁口气,他就搞不懂,为什么左边站着的那个女主角镇定、右边坐着的那个男主角也淡定,偏偏他这个连配角儿都算不上的会紧张到现在。
  “走吧,大哥。”阿威侧头自包里掏钱准备补票,没留意到凌森起身时的迟滞,他的耳边好象飘过一声压低了的痛呼,抬眼之际,金凤的身影已如箭射来,一把搀住颤颤欲倒的凌森。
  阿威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金凤撑着凌森的身子,她这才看清他满头冷汗、青白的面容上是藏也藏不住的痛楚。“你怎么了,头痛吗?”她焦灼地问,全然忘了自己要隐藏起来的初衷。
  这下,真的是走不了了!凌森强笑,声音,却虚弱:“腿……”
  “阿威你扶住他。”金凤尖声说。如梦乍醒的阿威这才忙不迭地答应着,将凌森半搂半抱。
  金凤腾出手,蹲下,咬咬牙,卷起他的右裤角。刚卷上小腿肚,她和阿威、以及周围看见的人便发出无可抑止的惊呼:凌森的右小腿、单只是右小腿,已几近全部青肿!
  她瘫软得跌坐地上,立马,又起身,冲阿威狂声咆哮:“还愣着干嘛?快背他上车,去医院。”
  一场出走风波,以凌森遇车祸、右腿多处骨折、重回医院告终。
  手术后,凌森自麻醉效力中醒来时,自觉只是微微皱了皱眉,耳际便有金凤温柔依旧的声音:“你醒了?”
  “我的腿……?”他弱声问,感觉全身上下除了握着他手的那两瓣小手掌之外,都不属于自己。
  “还好,三处骨折,大夫给打了钢钉,外面用钢板夹固定着。两、三个月吧,下不了床。”金凤腾出一只手替他捋了捋垂到额前的头发,他在这也呆得有够久了,连剃光了的头发都长来遮住了眼。“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或者,想吃点什么?”
  凌森摇头:“凤……”
  她的手轻轻捂在他嘴上,“想回沙槟是吗?好!等你出院了我陪你一起回。”
  “阿凤!”凌森失声惊呼,念念已久的渴望来得这么容易,几疑是在梦里。
  “你赢了,我和你回沙槟。”她轻描淡写地说,“不过,你要答应我配合治疗,等腿伤好些了咱们再走,成吗?另外,先说好,明年估摸着还得来一趟,得把钢钉取出来呀。”
  “阿凤。”凌森看不见她的表情,心下忐忑,努力撑身想靠近她求证一份真实。
  她温温存存地摁他入床,嗔怪道:“乱动什么,不说了要好好配合治疗吗?”
  “你说的是真的?”他抓住她的手。
  金凤叹口气:“我倒是想说假话,可心脏太弱,经不住你这样折腾呵。森哥,”她俯身抱他的头入怀,软峰之间随话音一起颤栗的回鸣令凌森终于相信了那份真实,“以后你想做什么请一定直接告诉我,我向你保证必定无一不答应。求你,再不要这样吓我了!”
  这已算得上是自凌森失明之后,金凤对他说的最重的话!
  阿威则要直接得多:“大哥,你可真是害不死人不罢休。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打自你受枪伤始,眼瞅着大嫂就象被竹刀在削一般,一天一天地瘦下来。你昏迷时,她哭;你醒过来,她还是哭,边哭边要阿月煮燕窝、红参给她吃,说她不能倒,她若是倒了,你的性命更堪忧。哭来两个眼睛红肿象桃子,在你面前还得当没事般。之前多娇弱的女子,批改作业多了都要叫累的,为着你,我就没见着还有她没做过的活计。你自己去过细摸摸她的手,有被你咬伤的痕,有烫着的疤,有针扎的眼儿,还有冰水里浸出来的冻疮……都不让我们告诉你。你出走那天,跳着脚跳着脚地一路骂咧,怪我没坚持留下她、骂阿月比猪还笨、家里那群工人应该吊起来用鞭子抽……那股刁蛮劲,估计连十一妹都吃不消。可一见到你的消沉相,蔫得别说回沙槟,估计你就算是要上天入海也会随你。
  消停消停吧,大哥!
  老实说,来上海之前,我也不待见她。比泼烈,她不如徐阿冉;比娇柔,她不如玲珑;论心窍灵媚,她不如十一妹,偏就能让你和二哥爱得死去活来。私底下,我们还开玩笑说她是不是会蛊术。现在我明白了,难怪你们肯舍生忘义地去爱她,因为,当她爱上的时候,能回报出来的,绝不会比你们少半分。”
  连阿威都看出来了!就算没人看出来,凌森也知道,简单一句“你赢了,我和你回沙槟”,浓缩在里面的,就是爱情。
  他沉下心治病,很配合地把自己的冷热酸痛告诉金凤;和她一起大口大口地吃那些无味涩口的燕窝;把诸多治眼睛的、治腿的汤药当白开水般咕嘟咕嘟饮下……
  转眼,已是春末夏初。鲜茉莉花茶泡了两茬,凌森终于可以下床了。看到金凤扶着他一瘸一拐地在花苑里晒太阳,府中上下、包括阿威,都是长松一口气:这对秤不离砣的公婆,再不用整日在房里用声音残害他们的心灵了!
  凌森眼伤未愈,又添腿伤,除了躺在床上和金凤、阿威比试拆装枪械为趣之外,就是听曲、唱曲。他喜欢秦腔或京剧,偏偏金凤受母亲影响大,好请黄梅戏、越剧红伶来家唱。于是,一干人经常这厢听见清莹莹的越腔缓漫吟出:“……人说四月春将去,我看是,正当美景和良辰……”,“天啊,你收了她去吧!”凌森的莽嚎那头杀猪般响起,吓得戏班女伶好说好歹再不敢上府。
  等到金凤难得恩准家里叮叮咣咣敲锣打鼓嗯啊时,却也带要求。
  开锣前:“阿月,森哥的天麻炖猪脑好了吗?去给他端来,吃完再听。”
  收鼓后:“阿月,森哥的龙眼蒸牛蹄呢?凉了就不好吃了。”
  据阿威和阿月初步估算,三个月里,凌森差不多已将他一生能吃的猪脑、牛蹄全吃了个够,哦,还有龙眼。自然,给金凤开方“以形补形”的那位大夫,全家上下几近被凌森尽数“问候”。
  整整有够九十天,戏锣的铿锵声,金凤叫着吃药、吃补品的威逼利诱声,凌森渐显生气的诅咒声、哀叹声……声声慢漫,将众人的耳膜刺穿,直蛰心脏。承受力不好的如阿威,经常见他都是以手塞耳、皱着眉在楼上楼下寻找最隔音的房间。
  现在终于能缓过劲了!特别是听到医生嘱咐要多走动、别再老呆屋里时,大家脸上的欢喜竟有些比过年还浓郁。金凤看在眼里,暗笑不语,再过些时日,估计他们又要哀叹冷清了。
  再过些时日……
  即便是有阿月的搀扶,凌森走了一圈下来,仍是疼得冷汗涔涔。听见阿月依他所嘱在看见金凤走近时低低提醒一句:“太太来了”,他赶紧就手中的毛巾胡乱擦了把脸。
  “这有我,你忙别的去吧。”金凤挥退阿月,扶着凌森坐入花苑的石凳上,抽出巾帕细心将他发际边残留的汗渍擦净。
  身侧的小丫环奉上刚泡开的茶,甫一开盖,幽幽茉莉花香盈鼻。
  “大夫说你的腿伤已在康复期,按时吃药,多走动就好。虽然要完全恢复正常还很漫长,但我觉得接下来的治疗在哪里都能进行,所以,我们明天回沙槟吧。”
  凌森手中的茶水一荡,茉莉花香在脸上拧了个结后,悠悠散开。难怪这几天老听见下人们忙忙碌碌收拾物什的声音。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他也明白:相反,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但是,她依了他。
  行李果然已经打包备好。下人们该发钱遣散的、安排留下值守的,人人都已有数,包括阿威。看来,金凤安排这事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假如……只是假如,我说我又不想走了呢?”临上火车之际,缄默良久的凌森兀头兀脑地问一句。
  金凤尤如没听见这话,与阿月扶了他进车厢,安顿下,又嘱咐阿威顾好行李,这才正儿八经地回了一句:“森哥,无论你想去哪里,阿凤都陪着你。”
  有此一句,足矣。
  火车朝着南国广州疾驰,道旁的景色渐由苍黄显劲绿,待到他们登上去沙槟的轮船时,金凤已经为凌森全部脱去了厚绒冬衣,换成了单衣薄裤。凌森不顾甲板浪大,硬要出舱一吸那股湿闷潮热的海风,金凤晕船,胸口犯恶心,便让阿月和阿威陪他。想想又觉不妥,还是跟了过去,正好听到凌森对阿威说:“能回家,真好!”
  想到他口中的那个“家”,恰是她的噩魇之源,金凤心中一翻,赶紧捂了嘴别转身大吐特吐。阿威和阿月看见,懂她的忌与爱,唯无言低脸。
  接船的人很多,付青云、燕十一娘、冯文辉、小武、方利生……飞龙帮的众兄弟齐聚码头,在看见凌森的刹那,人人心中感念不一,但是,悲喜交融,却是相同。
  “大嫂。”付青云率众向金凤致礼。垂抬首之间,想起几月前她笑说凌森会陪她留在上海的笃定,情天爱海,盖不过,她陪他回了沙槟。再看凌森那双无神却有韵的眸子,钦佩之余,恍恍然怅惘自己相比大哥,终究少了份执念,而不是,幸运。
  趁众兄弟与凌森叙话的空当,付青云拉过金凤说:“一接到你的电报十一娘就着人收拾府坻,照你吩咐添了些人手,将楼上楼下连家具在内的棱角处作了包裹,已经妥当。”
  金凤点点头,环顾一圈后,问:“怎么没看见玲珑?”
  “她知道大哥的心不在她身上,央我给了笔钱回乡下老家去了。”付青云神态如常地回答,见金凤一双眼不停回顾被兄弟们抬着在走的凌森,心想电话里大哥千叮万嘱叫瞒着她、别说玲珑是被撵走一事实在无甚必要。今日的金凤,又岂会为是非对错忘情弃爱。
  没再说话,无喜无怒的表情之下,金凤反反复复地转动着脖子上一直挂着的付青云送的项链,直到快上车之际,她这才突然低着声音,莫名其妙地说了句:“谢谢。”
  本定在晚上聚于玉红楼的接风宴,金凤担心凌森舟车劳顿经不住折腾,发话让改到了明日。见凌森确实精神有些萎靡,送他回府后,兄弟们纷纷告辞,只余付青云被凌森留下叙话。
  “大嫂放心,也就闲聊几句这些时日帮里的活什,等大哥睡下就走。”与金凤一起扶凌森回房躺下时,见她微噘起嘴,付青云心知何故,赶紧作声解释。
  金凤有些不好意思:“我哪有见气你,是气他一个高兴就不管不顾自己的身体。”
  “那是大哥心知有你疼着、顾惜着,这才敢放肆。”付青云调笑一句。目不转睛地看金凤放稳凌森半躺在牛皮席床垫上后,手脚利索地帮他拧来湿毛巾擦脸,又取出张薄毯覆在他胸口,跟着唤阿月熬药、吩咐下人去侯记老字号买肉骨茶……桩桩件件,有条不紊。
  “跟着以前比起来,大嫂象是换了个人般。”他感慨地对凌森说,“老大永远是老大,无论帮里还是家里。大哥,也教兄弟两招吧,别让我们空看着你享福呀。”
  凌森笑,回来之后他的话虽然还是不多,但笑容却一直带着。听了付青云的话,唇际的笑度更深,他带了些故作的惊讶问:“阿凤,你待我真的很好吗?。”
  听到付青云拿她以前对凌森的冷淡作比较,金凤心里正恼,又被凌森调侃一句,羞涩顿生。遥想凌森过往种种的隐忍、宽容、成全,比对仍有些芥蒂的付青云的拐骗,她冷哼着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付青云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一怔,一苦,接着,大笑起来:“好一个‘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大哥,大嫂说你是个杀狗的!”
  金凤说完就后悔了,指望着能打个马虎眼带过,不料付青云居然会咬了不放,一时大窘,恨声继续上付青云的套:“你是‘读书人’吗?脸皮真有够厚的,一说胖你就喘起来……”
  付青云笑声更甚。
  凌森忌惮金凤,不敢明目张胆地笑,但心里却是乐开了花:他的女人、他的兄弟,终于晒然而又磊落地将过往情节张扬在了空气中随阳光蒸发。他再不用怀疑,也不必忧虑,从此,女人是女人,兄弟是兄弟。
  突然,凌森的脸色不易察觉地一变,马上,又复回原样。“阿凤,我有点事和青云商量。”他说道,言下之意让她回避。
  付青云微有些愕然:大哥还有什么事会背着大嫂吗?
  “好哇,不过,只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哟。”金凤脆声答着,往门口走去。
  十分钟,十分钟够谈什么事,付青云惑于金凤此际的不解人意,接下来所看,他更是惊掉了下巴:金凤打开门,却没有出屋,她一边蹑手蹑脚地脱了高跟鞋,一边朝付青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跟着,“啪哒”一声故意大声地关上门。人却仍在屋子里。
  关门声一响,凌森踡作一团,垂头颤栗。
  “大哥!”付青云震惊,下意识地上前抱住他,“怎……怎么了,你这是……”
  凌森抬头,脸色苍白,汗水自额头沁出,由小变大。他表情痛苦地以一只手掌击头,另一只手抖抖索索地试着抬起、又无力落下。
  “你……”付青云正看得心焦,金凤已无声走近身侧,捉了他的手伸向凌森胸前的衣袋。“什么?你……你是要药吗?”他触到了药包,赶紧取出来。
  “药……药,两颗……”凌森已是痛得话都说不利索。
  金凤拿了两粒,示意他喂给凌森。这厢他刚刚把药塞进凌森嘴里,金凤又取了边上的茶递到他手上。
  “大……大哥,喝……口水。”饶是付青云见多场面,也被他俩的诡异骇到了。他只能凭直觉信任金凤,按她的指示喂凌森就茶吃下两颗白色大药片后,看他大口大口地喘粗气,渐渐缓了表情,身子也停止了战栗。
  “你这是?”付青云问凌森,眼睛却落在金凤沉静脸上两汪汩汩反射着泪光的深潭里,后者周身流露出的痛楚,似乎并不比方才的凌森少多少。
  “不要,不要告诉阿凤。”凌森摁着太阳穴苦笑着说,“受伤后的后遗症,治不了,每次发作时只有吃止痛药才好一些。”
  “你……看你发作起来这么痛苦居然也不告诉大嫂?”付青云瞠目,明白了他方才为什么要把金凤支走。看金凤眸中的泪水已经无声滴落,幽叹口气,同样也明白了她为什么要装作离去。
  “阿凤……她已经很痛了。”凌森茫茫然抬手。金凤赶紧捉了付青云的手将他一直没放下的茶水递过去。凌森喝了两口,打起精神笑着说:“老二,你也觉得阿凤不一样了吧?我告诉你啊,别看我现在眼睛看不见,腿伤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全愈,可说句心里话,我……快活得很。真的!苏醒之后,那丫头说她再也不会离开我了,说她就是我的眼睛,当时我真恨自己为什么要醒转,为什么要象一笔债成为她不得不偿的负担。特别是她小心翼翼地委屈着自己侍侯我时,就象是有把钝刀在锯我的心,你知道吗?我宁愿和她天涯海角永不再见,也不要她因为欠疚留下来。
  所以我想离开她自己回沙槟。
  那种情绪说不清楚,我贪恋她的音容笑貌,做梦都离不开她,可是,我却连做梦都想知道她不再离开的原因里,几分是爱,几分是为了还情。
  我知道沙槟是她的心结,她在这里失身,在这里由一个小家碧玉蜕变为帮派妾属,在这里有你——她想永生逃避的人!”
  说到这里时,付青云扭头看金凤,她的眼睛大颗大颗地往下滴,却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床中人。
  凌森继续说,“她可能宁愿死,也不愿再回沙槟。可到最后,她回了。因为,我说我想回,所以,她轻飘飘地放弃所有坚持。我这才相信她没怜我也没觉着欠了我,她是真的爱上了我!”他笑,淡淡的、压抑着痛楚的语气里是浓得化不开的自信和骄傲。
  “咳,咳,”付青云用咳嗽声化开语气里的湿润,替金凤问:“那你为什么还瞒着病情不让她知道,你没听说过‘夫有千斤担,妻担五百’吗?”
  凌森涩涩摇头,再次用手掌拍了拍太阳穴,“阿威帮我打听过,后遗症,没法治好。之前发作起来连阿威都吓不过,让她看见,指不定会痛得比我还难受。所以,索性让阿威帮我开了些止痛药放兜里,难受时就避开她吃两粒。你也别担心,更不要告诉阿凤。她……她在我面前故作轻松,私底下,怆惶柔弱,我不想她生活在恐惧之中。话说回来,我们都是刀尖上滚过来的人,这点痛怕什么?我不痛,我只要一想到她觉得很舒服、很快乐。青云,你相信感觉吗?我虽然看不见,可是,总感觉她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我、关心着我的一举一动。譬如象现在,明明她已经出去了,但我感应得到她的气息和守护就一直在身边从未离去。真好!能闻着她身上的茉莉花香,牵了她的手到老,真好……”
  他喃喃地说,头慢慢仰靠入床背。付青云不知道,金凤却是晓得他痛累极了。吸气抹泪,走到门口悄悄穿上鞋,金凤装样敲了敲门。
  凌森赶紧又坐直身子,提出一个精神百倍的笑容。
  金凤开门、关上,脆生生地说:“到时间了喽,你们聊完了吗?”没等两名男子应话,她又说:“没聊完也不给时间了。森哥,是不是觉着热?瞧你,一头的汗。”
  她拿了毛巾仔细试去凌森方才痛将出来的汗水,扶他躺下,说:“知道你俩兄弟情深,聊不完的知己话,只不过,咱们又不走的,来日方长。现在嘛,森哥,你给我好好睡一觉,卸了这几天的疲惫再说。你乖乖的,晚上我请你吃侯记的肉骨茶好不好?”
  “好,睡醒再吃。”凌森也真是累了,“老二,那你自便,我歇息会。”
  不多时间,凌森的轻鼾声便在金凤的蒲扇微风中响起。
  金凤这才招手付青云出房,唤来阿月进去守看后,她与付青云踱至花苑。满园茉莉花簇簇拥香,并没因她不在而荒芜。
  “我一直想向你说声谢谢。”金凤说。
  “不用。”付青云坦然回应。
  金凤看他,目光清澈,“就算你懂,我还是要告诉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认识森哥,如果想得到一份挚爱真情一定有代价,我很庆幸到最后我仍然能叫你一声‘二哥’。”
  到最后,尘埃落定,虽有情无怨,却也是份坦荡天地的叔嫂之情、朋友之谊。
  付青云极目远方海云天,声音,不似从自己嘴里飘出:“你总算是认清了自己的心。其实,看见你留下那幅为大哥所作的画像时,我便已明白。都是看不到结果地爱上了、你又躲开了,我以为横在你和大哥面前的阻碍更多,只不过,大哥不象我,他不怕被伤害,也不怕没结果,他的爱就只是很单纯地希望你平安、快乐,所以,他放你走,由着你做你爱做的事,在你需要他的时候象神兵天将般护卫在你身边。所以,你肯抛却尊严、身份,抹掉过往种种,只求与他静好今生。原来,就算是再尖锐的刺,即使刺得再深,只要你肯执着地去帮她拨,一点一点,总是能拨出来的。大哥,他比我们任何人都配得到幸福,而你,现在的你,甘愿倾尽所有令到他幸福。大嫂,付青云衷心祝愿你与大哥鹣鲽情深,白首偕老。”
  一番话道尽金凤心中种种,听完,她已是泪流满腮。遥想凌森央着自己画幅画送他,初时不肯,待到临走前暗喻心事时,甚至连自己都把它作为一种终结的凭寄。付青云说得没错,一步步认清爱、承认爱,都是缘于凌森无怨无悔地从不放弃。
  她擦净脸上的泪水,深身一福:“出来很久了,我得去看看森哥。”
  悄无声息地推开门,阿月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为凌森摇着蒲扇。接过来,摆手让阿月退下,独自怅然若失地呆望着墙上那幅装裱精致的凌森的画像。与付青云的暧情事发、凌森独去宁城之时,她凭记忆画就的。离开沙槟当日装在纸盒里让阿威带给他,以为是诀祭,岂料兜兜转转,凌森坚韧不拔地将它变成了盟情信物。盟情信物,四字令得金凤小脸蕴红,说不说山盟海誓又有何益,只要,画在他身边,人在她心中,就是一生一世。
  “凤!”床中人懒懒唤出一声,金凤含笑上前:“醒了?”
  ……
  后记,次年阳春三月,金凤在上海产下一子,起名凌海天,她自是为取志高远,而按凌森的说法,不过只希望儿子能似无际海天无拘无束。
  凌海天周岁之际,凌森腿已全愈,行走与常人无异。视力在坚持中医针灸及药物治疗之下,大致能见着近身之物,隐有好转迹象。
  凌海天两岁时,金凤带孕携其与凌森回沙槟,与一直主理飞龙帮帮中事务的二当家付青云、燕十一娘两口子聚会。当时,燕十一娘已有八个月身孕。两家人一本正经要指腹为婚,却在凌海天蹒跚着扑上前拍着燕十一娘的大肚不停歇手之际,笑作一团。
  如此,当是一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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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不热,作者也不是很有名,可我觉得还是蛮好看的 -画眉深浅- 给 画眉深浅 发送悄悄话 画眉深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4/2009 postreply 11:19:39

谢谢.确实很好看. -也爱潜水- 给 也爱潜水 发送悄悄话 也爱潜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4/2009 postreply 20:32:06

情节一般,文笔细腻,好看 -北42- 给 北4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25/2009 postreply 03:41:02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 -blalala- 给 blalala 发送悄悄话 blalal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7/2009 postreply 04:24:46

这篇我最喜欢的是前面几段,告诉我们生活是现实的,骗子是很多地,后面就是传奇了:) -画眉深浅- 给 画眉深浅 发送悄悄话 画眉深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7/2009 postreply 13:09:29

我看的有点起鸡皮疙瘩 -出喝酒- 给 出喝酒 发送悄悄话 出喝酒 的博客首页 (58 bytes) () 08/27/2009 postreply 19: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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