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成功了~

第四十二章







这几天,钱花得像流水般哗哗地消逝,甄骏的伤势却未见多少起色。从杜家拿来的钱也花光了,甄可意又跟公司设计的同事这个一千那个两千地借到一笔钱。还顾不得冒昧跑去孟烨的茶楼想找他也借一点钱,但孟烨然不在,茶楼的人说他带着妹妹回台湾去了。她只得怏怏而返。

甄骏平时人缘不错,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保安部的同事们得知消息后也凑了一些钱送来。当初向甄骏借过钱的阿旺,不但赶紧凑了两千五还回来,还额外拿了一千块给甄可意,憨憨地说:“别嫌少啊。”

甄骏救的那个婴儿的父亲也送了一万块钱来,他说:“我知道不多,也知道报答不了他救我儿子的恩情。但我只有这么多,我实在拿不出来了。”

他新丧妻子,家中财物变被烧得精光。甄可意也知道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谢谢你了。”

甄骏大多数时间在昏迷,偶尔醒来也说不上几句话就在极度的痛苦下又气力衰竭地晕过去。医生说他实在伤得太重了,还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年轻身体底子好,恐怕早就不行了。但是目前的情况看来也坚持不了多久,医生也婉转地向甄可意建议放弃治疗。

“其实治疗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我们不过是在尽可能拖延他的时间罢了。这样子……既白白花了钱,让病人也非常痛苦。最后还是要人财两空。”

甄可意的理智告诉她要接受现实,她也知道甄骏非常痛苦。每天近两个小时的全身拆开绷带重新换药包扎,对他而言简直是一场剥皮般的酷刑。但他却从来没有呻吟过一声半声。这让医生都很吃惊,还以为他的声带也烧坏了。但是护士小姐证明,他清醒时能够和甄可意说话。他的声音并没有失去。

医院帐上预存的钱已经不足两天的医药费了,而甄可意再没办法筹来钱。甄骏最多只能在医院住一天,就要被迫出院了。

甄可意在消毒室里消完毒换上无菌服后进了无菌病房,在病床旁坐下,看着平躺在床上被白绷带严密包扎着的甄骏强颜欢笑:“甄骏,医生说你今天的情况要比昨天好多了。”

护士小姐今天加倍给甄骏注射了止痛剂,因为他的痛苦已经不是一般剂量的药物可以减轻平复了。甄骏略感好些,便竭力多和甄可意说几句话。

“让我死吧……我想死……”

“甄骏——”甄可意又忍不住想哭。

“我只求你……一件事,我死后……化成灰……你把它扬到开封去……”

甄骏说得断断续续,但他的意思甄可意明白。他来自千年前的大宋京都汴梁城,为今之河南开封市。他生前回不去家乡,死后化成一捧土也要撒在家乡的土地上。尽管这片土地已经与他相隔千年时光,仍然要树高百尺叶落归根。

甄骏这样交代后事,他显然很清楚自己的伤重不可医。甄可意哽咽着说:“甄骏,你别想死。你还欠我那么多钱,你死了我找谁要债去?”

“飞虹剑……留给你。它还……值一些钱。我欠你的钱……就用它抵了……”

飞虹剑那日跟着甄骏进了火场,也被烧得面目全非。木制的剑鞘已经乌焦一片,缠在剑柄上的丝绳更是在烈焰中化为乌有。甄可意把剑拣回来后一直放在家里顾不上收拾,此刻听甄骏这么一说,如梦初醒:是,那把剑可以换钱,尽管外表已经烧得残破,但剑依然是把锋利晶亮的好剑,更是古物呀!

医生虽然说治不好了,但安知是不是因为知道她拿不出钱来故意这样推搪她。不管怎么样,她只要还能筹到钱,就不能让甄骏迁出这间无菌病房出去等死。那样浑身伤口感染溃烂地痛苦死去。

“不要……我知道……我治不好了。就算活下来……也生不发死……我宁愿死……宁愿死。”

最后三个字,甄骏加重语气重复地强调一遍,说完半天都气息都喘不过来了。

甄可意知道甄骏的骄傲和自尊一向强烈,也知道他即使救过来又会变成何等可怖的模样。而且还会失去一大部分的身体若能,骄傲如他,怎么会愿意这样活着呢?

甄骏气息稍一平息,又勉强开口:“你不是……一直想……自己买房吗?飞虹剑……换成钱……给你买……”

他没有说完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又昏了过去。

甄可意眼泪已经一串串落下来,这个时候,他倒还记得她壮志雄心地表示过要自己在北京买房。他都快死了……不由伏在床边哭成泪人一个。

当初把甄骏从千年前的大宋朝误带入现在的北京,那样的英气逼人的年轻人,扬眉剑出鞘,其人其剑锋芒之锐都令人不敢逼视。她无论如何没想到,如今竟要替他办理后事。他还那么年轻,生命却步入倒计时。看着他僵卧在床上层层裹着的受伤身躯。她不由自主想起那个撒满阳光的窗前,那样青春健美的身体,宽窄适中的肩、光洁坚实的背、清矫柔韧的腰……如今火魔却把他变成这个样子。

“如果我没有好奇心去跑回宋朝去……如果我没有把他带到北京来……如果我那天晚上买了站票当机立断尽快回四川……”

世界上却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甄可意只能悔得肝肠寸断。

……

盛夏午后。

杜莎佳在酒吧吧台旁坐着,纤细的五指握着一个水晶酒杯。杯中金黄色的酒液在灯光下澄清透亮。她看着酒杯似乎在想些什么,迟迟不去喝它。

一身黑夜的周游走来在她身边坐下:“莎佳宝贝,欢迎回归。”

杜莎佳不悦地从鼻子里哼一声:“没劲,只有又回来跟你一块混了。”

周游莞尔一笑:“跟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我们从小就认识,彼此都熟悉又了解。再不会有那么多磕磕碰碰的方面要适应。”

“正是因为太熟悉,所以才觉得腻味。你让我没有新鲜感,周游。”

周游有点恼:“我知道那个甄骏让你有新鲜感,但那又怎么样,他还不是不肯和你结婚。”

“甄骏,他确实让我觉得很新鲜很刺激很诱惑。”

“所以你以征服他为目标。你显然是失败了,不然你怎么回到这里来。”

杜莎佳一声长叹:“我为了征服他费了多少心思呀!但现在……他肯和我结婚我也不要他了。”

“是他不要你了还是你不要他了。”周游语带讥讽。

“当然是我不要他了,他被火烧成一个活鬼样,我可不敢要一个这样的男人来当丈夫。”

周游一惊:“甄骏被火烧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以为是甄骏知道他和杜莎佳并没有发生关系后,坚决拒绝结婚,杜莎佳典型示范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垂头丧气跑来酒吧喝酒的。

“烧得那个惨不忍睹。”杜莎佳连连摇头,“我只看了一眼都吓得做了好几个晚上的恶梦。想想真可惜,没出事前,甄骏是我见过的最有吸引力的男孩子。你不知道他的身体多漂亮……”

杜莎仁说到最后一种叹息般的语气。她对甄骏的爱,或者说占有欲,是从他的肉身开始的。她喜欢他微微粗糙的掌心,喜欢他肌肤柔黄的颈,喜欢他挺拔如树的身体,喜欢他身上那种隐隐如醚香般的气息……而她所喜欢的一切,都被一场大火毁灭得一干二净。

一仰头,杜莎佳一口饮尽杯中酒。为自己曾经的迷恋干杯。

“说了这么多,甄骏最吸引你的原来不过是他的身体。”周游唇角轻扬,扬起一个魅惑十足的笑。他附在她耳畔声音压得极低,“我的身体也很漂亮,要不要看一看?”

“你——”

“跟我来。”周游不容分说地一把拖起她的手,带她出了酒吧。

深紫的丝绒窗帘紧紧闭合着,炽亮的金色阳光被窗帘过滤后仅余薄薄的丝缕微光。音乐似有若无地在一室微光里流动,玫瑰的香氛幽浮在空气中,天花板亮着几点星子般的银白灯光。

房间中央,是一张很大很漂亮撒着玫瑰花瓣的床。

这是某酒店专为情侣提供的情侣套房。周游一进屋就把他上身仅着的黑T恤脱下,信手往旁边一甩。他的身段确实也非常好,一身坚实的肌肉,没有半点多余的赘肉和脂肪。宽肩膀细腰身,自肩至腰是一个美丽的V字。肌肤是乌檀木般的亮黑光润,亦是一个好皮相的年轻人。

杜莎佳无动于衷地看他一眼,“周游,我又不是没看过你。打小就跟着你学游泳,你的身体我早看熟了。在我眼里不是风景。”

周游微微一笑:“可我的身体还是你有所不熟悉的部位。”

一边说,他一边把自己身体上剩余的衣物全部脱下来。

杜莎佳看着他完全赤裸的身体一震,眼睛飞快地在他双腿间一扫,红着脸想转过头,却又不肯服输地强自镇定自己直视他:“也不过就那样,没什么好看的。”

周游赤裸着身子走到她面前,抓起她的手放在他的胸膛。那结实坚韧的胸肌,有着滚烫如焚的温度。杜莎佳的掌心顿时被烫出一层细密的汗。

“莎佳,你的手好热。”周游低头在她耳畔细语,声音微微带颤。

“你的胸膛更热。”杜莎佳的声音比他还要颤。

年轻男孩强健而美的身体近在咫尺,而且周游是清醒的,爱与欲望都在强烈地勃发中。他的身体仿佛是座活火山,蕴藏了几千度的火红熔浆在皮肤下奔流,随时可能喷薄而出。

“我还有一个地方更热。”

周游握住她的手缓缓地往下移,移得很慢很慢……杜莎佳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你——好硬……”

“莎佳……”

而周游已经浑身颤抖起来,猛地一把搂紧她,狂热地对准她的唇吻下去……

杜莎佳双颊嫣红如醉地被周游送回家时,杜太太正好没出去,听到女儿再一次向她宣布:“妈咪,我要结婚。”

“什——么?你又要跟谁结婚?”

“周游。之前准备了差不多一半的婚礼继续准备,我要如期结婚,不过就是换一个新郎罢了。”

杜太太真是拿这个女儿没办法了,心血来潮之极。不过周游是她比较了解的男孩子,家境人品年龄性情都和女儿配得上。与其让她在外头找个不知根底的男人回来就说结婚,倒不如和周游结婚更理想。于是数落了杜莎佳几句‘头脑发热容易冲动’之类的话后,还是依她所言继续进行婚礼筹备。还好上次的结婚请柬没写成,现在新郎倌正好写上周游的名字向亲戚朋友们那里送。



第四十三章







孟炽然掐着甄可意发工资的日子去“讨债”。想起当初她宰他时那付‘磨刀霍霍向牛羊’的劲头,他决心今晚谭家厅一宴要吃光她当月的全部工次。吃到她脸色发绿为止。

可是奉他之命去十八楼点石广告公司提醒甄可意记得履约的秘书小姐回来后,却回复了一个令他吃惊的消息。

“甄可意家失火了?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多星期前发生的,听说火灾很严重,甄骏被烧成重伤在医院抢救。”

“甄骏重伤?!他身手那么灵活敏捷,从十楼爬下来都可以躲过一劫了,怎么会重伤呢?”

“听说是为了救一个小孩才烧伤的。”

孟炽然怔了怔,突然想起来:“甄可意住的那套房是我们公司名下的物业呢。房子的情况怎么样?毁坏严重不严重?”

女秘书迟疑了一下:“这个就不清楚了。”

孟炽然拍着桌子训:“不清楚!物业房失火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也没有人去现场查看一下?”

“对不起孟总,我马上安排人去查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

孟炽然开车去了发生过火灾的公寓楼,十楼的楼梯过道墙壁上焦黑一片,那是烈焰和浓烟经过时留下的痕迹。四户受灾人家的房门都是重门深锁,甄可意不在家。

孟炽然正独自立在过道中踌蹰着,电梯门叮的一响,甄可意从里面走出来。红肿的双眼一看就知道哭过。看见孟炽然,她显然很吃惊:“你怎么来了?”

“这房子是我的物业,闹了火灾我当然要来看一看。”

甄可意走到房门前,边开门边说:“孟总您放一百二十个心,贵公司租给我的这套房,是四户住宅中唯一没受到火魔侵袭的。只除了这扇门。”

这扇坚固的房门向着楼道那一面已经完全碳化了。用手指一戳就能戳出一个洞。

孟炽然跟着她进屋一看,果然室内完好无损,不像室外那样处处都是火焰留下的焦黑痕迹。

“你们在这屋里应该很安全才是,怎么甄骏会被烧伤?”

甄可意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把事情经过讲给孟炽然听,也听得他惊心动魄。听罢叹息连连:“这可真正是救人于水火之间。但甄骏这片侠义心肠可把自己害苦了,七月流火的酷暑天,全身重度烧伤,这番苦头可难耐呀!”

“真是非常痛苦,我有次去看到护士替他换药,绷带血淋淋从身上撕起来……”甄可意都说不下去了。

“其实这样严重的烧伤,根本没必要救了。”孟炽然实话实说。

“是,人人都这么说,连医生也这么说。甚至甄骏自己清醒时也这么说,他想死,他宁愿死。可是我……我平时其实是个最怕麻烦的人,也是最省吃俭用舍不得花钱的人。但是甄骏这次出这么大的事,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在给我添麻烦害我花钱。我真得很想很想救活他。”

甄可意一个人撑得太久,现在有了交谈对象,满腹的话都忍不住倒出来。

“甄可意,你一向只会从别人身上捞好处,对甄骏倒是宁愿倒贴。你和你这小叔公看来感情很不错。”

“那当然,在北京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他要是死了——不,我不能让他死。一定要救活他。”

甄可意跑进房间拿着一把剑再跑出来,对孟炽然说:“孟炽然,这是一把宋代古剑,虽然被烧焦了剑鞘,但剑还是完好锋利的。我把它押在你这里,你先借我一笔钱给甄骏治病好不好?”

孟炽然不在意地瞥了那把焦黑的剑一眼,这是宋代古剑?甄可意一定又想蒙他。不过看在她一心想为甄骏筹钱治病的情义上,他也就不取笑她了。只是正色道:“甄可意,我觉得你没必要这样子。你要是真对甄骏感情深厚,真的心疼他,就笨重他本人的意见放弃治疗吧。反正治不好了,何必让他痛苦那么久。”

“不治疗到最后一刻,怎么知道治不好呢?只要有钱让医生继续抢救先保住了性命,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也许再过几年,植皮术就相当先进,可以让烧伤患者痊愈如初了。”

“你还真会抱以希望。”孟炽然摇头。

“你是不是不相信这是宋代古剑,我试给你看。”

甄可意边说边抽出剑来,剑刃离鞘那一刻是脱颖而出,一道雪白寒光,凛冽锋锐地划入孟炽然的瞳,他几乎睁不开眼。甄可意持剑在手只信手一挥,根本没使什么力,一张椅子就一分为二倒在两半。

孟炽然愕然地把那剑接过来左看右看:“这么锋利,当真是古剑?”

“当然是,我若不是急着筹钱,才不会把它抵押予人。怎么样,我把剑押给你,你先给我一笔钱人医疗费。”

“你要多少钱?”

“这把剑最少值一套你们香溪花园的公寓房。你要不信,明天我们一起去大栅栏找个文物店鉴定一下。”

“好,如果鉴定确实值这个价,我马上开支票给你。”

“不过,抵押给你有个条件,将来我是要把它赎回来的。所以,只是抵押不是卖。”

“抵押多久,那你总得有个期限吧?否则我不可能无限期等你来赎。”

甄可意想一想:“十年。”

尽可能多争取一些时间,孟炽然却表现出精明的商人本色来:“五年,不然免谈。”

甄可意咬咬牙:“成交。”

……

孟炽然走后,甄可意随便煮了袋方便面把晚餐对付过去了。然后冲了个澡,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这些天她也实在累坏了,但因为烦恼重重忧虑重重一直没睡好。现在最头痛最伤脑筋的医疗费有了着落,她总算可以安心睡一觉了。

才刚刚朦胧睡去,突然客厅里有咚的一声响,又把她惊醒了。谁——谁在外面?别说这屋里,如今这层楼就只她一个人住着。十楼的四户人家,老夫妇的家和隔壁家烧光后再没有人住了,另一户本来就不在这里住。夜深人静中突然听到有异样动静,甄可意在七月暑天浑身发寒。下意识地想:如果甄骏在就好了,可以不用惧怕任何魑魅魍魉。

壮起胆子,甄可意蹑手蹑脚溜下床。拎起房中一张折叠椅当武器,走到门边小心翼翼打开一条缝察看客厅里的动静。外头没开灯很暗,借着窗口一点月光,她才看清黑暗中有个很高大很粗壮的人影在晃动,好像是在脱向上的衣服。是小偷吗?可是小偷为什么要在她家里脱衣服呢?

那个高大粗壮的人影一脱,倒像是脱胎去骨般脱出一个纤细身形来。那身形是甄可意熟悉的、朝思暮想过的,她大叫一声扔了手中的折叠椅冲出来:“程非非——”

程非非扭头看向她,嘴一咧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甄可意,想死我了吧?”

“可不是嘛,我真是想死你了。”甄可意打开客厅的灯冲上来抱着她直跳,“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没想到你这么快能回来。太好了,救命啊救命啊!”

甄可意此刻的心情,‘狂喜’二字都不能比拟其万分之一。程非非的出现简直无异于神仙下凡,甄骏一定有救了。

“你先松开我,我得先把这套太空飞行服送回去。”

程非非把她脱下来的那件似金属又非金属的衣服拎起来一抖,那件衣服马上就像充满气似的变成人形状在地板上立定。头部和胸部处有无数红绿荧光灯闪烁。她对着人形状头部一个最大的荧光灯按动一下说:“上面的星际旅伴们,我已经安全抵达地球,你们继续接着飞吧。”

然后她手指起落,飞快地再按下几个键,那人形状的太空飞行服嗖的一下,如流星过眼,迅速从窗口飞出去消失在茫茫夜空了。

程非非这才坐下来跟甄可意慢慢聊:“看到你的留言,说是从宋朝带回来一个人。人呢?”

“人在医院躺着呢。非非你回来得太及时了,你要救命啊?你一定要救甄骏的命啊!你一定有办法救他的命,你是火星人……”甄可意一见程非非出现,顿生绝处逢生感。激动得一时语无伦次。

“慢慢说,好好说,我有功夫听你细细道来。”



第四十四章







一夕长谈,程非非答应甄可意替她想办法救甄骏。

次日上午,甄可意和程非非兵分两路。甄可意去接甄骏出院,程非非说她去准备要准备的东西。约定一个时间在医院门口会合。

甄可意去接甄骏出院时笑容满面。把那位好心的护士小姐吓得不轻,跟医生直嘀咕:“昨天都在这里哭得泪人一样,今天怎么就一脸欢颜。该不是接受不了事实被刺激得有些神经失常了吧。”

但甄可意的办事能力却一点不失常,她跑上跑下动作非常麻利地办妥出院手续。接甄骏离开时还不忘叮嘱护士小姐多给他注射几剂止痛剂让他熟睡,免得他在转送过程中太过痛苦。

程非非神通广大,也不知从哪弄来一辆很拉风的中型旅居房车,在医院门口等着她。看到被抬上车木乃伊般浑身惨白僵硬的甄骏,她摇摇头:“地球人的身体真是太脆弱了。”

两个护工帮着抬病人上车,没注意听她说的话。甄可意听到,朝她作个噤声的动作,她一吐舌头转身进了驾驶室。

程非非并没有开着车回公寓,而是把车子开出了北京城,在一处荒郊地停下来。这是昨晚她们商量好的,甄骏不能上午浑身裹满白绷布抬进公寓楼,下午 又浑身毫发无伤地走出来。这样神速的痊愈能力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惊动的人一多,只怕会被某些机构找去当科研对象来研究。

程非非从驾驶室出来,钻进后面的房车区把甄骏看了又看。

“唉!烧成这个样子,都焦了。看来只有把身体换掉了。”

甄可意提醒她:“可是头部也烧坏了。”

“那只好连头一走换了。甄可意,要不我把他的脑电波——也就是你们说的灵魂导出来,咱们再上医院太平间,找具还看得过去的身体装进去如何?”

“啊——不要了,那样还是甄骏吗?非非求你了,你就想办法把他重伤的身体救过来吧。你一定有办法。”

“办法有是有,但是很麻烦。扒了这身焦黑皮肉再重新给他植一层,不如把灵魂随便换个躯体要简单得多。”

“非非好非非,麻烦你了,麻烦你了。”

甄可意一个劲作揖不已,程非非只得叹着气答应:“好了好了,我就替他脱皮换肉好了。”

程非非施展神通时不让甄可意在一边旁观,轰她下车四处走动,过两个小时再回来。

甄可意度日如年地熬完这两个小时,跑回车子里一看,程非非一脸大功告成状:“总算完成了,可把我累坏了。”

“好了?”甄可意看着依然被白绷带密密裹着的甄骏发问。

“好了。不信你拆开他身上的绷带看看。”

甄可意毫不犹豫地去拆绷带,从脖子那里开始拆,拆了几圈果然有柔润光滑的肌肤露出来,她却“啊”的一声大叫:“怎、怎、怎么……变成黑人了?”

甄骏身上的肤色油黑发亮,完全是黑人才会有的那种黑皮肤。黑得像新烧的木炭新挖的煤。

程非非探头一看也瞠目结舌,半晌方一折脑袋道:“唉呀!弄错了,你们是黄种人,我怎么弄成黑种人的肤色数据了。”

甄可意哭笑不得,这个程非非怎么老这么粗心大意呀!

“非非呀,拜托你赶紧纠正过来。”

“啊——还要纠正啊!这么麻烦的事情我不想再做第二遍,不如就这样将就吧。黑皮肤就黑皮肤,比一身伤疤强多了。”

程非非有心推脱,甄可意却不肯将就:“不行,一定要恢复原状。非非我跟你说啊!你不弄好我不依的,我天天缠着你烦死你。”

程非非没办法,只有苦着脸答应:“好了好了,我重新来过。”

甄可意又在野地里度日如年地捱了两个小时。再跑回车里去时,程非非一见她就先嚷嚷开了:“不干了不干了,这回我不干了,就这样将错就错吧。你要还逼我来第三次的话我立马回火星。”

又弄错了?甄可意提心吊胆地去看甄骏,不知又被这个粗心毛躁的火星人弄成什么肤色了。哎哟妈呀那个白呀!白得如雪花似棉花,完全是最纯正的白种人才会有的雪白皮肤。甄可意报之苦笑:“还好,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糟。那就这样吧,无论如何,已经比刚才的黑皮肤要强得多了。”

当下一鼓作气把甄骏通身的白绷带一层层拆下来,拆到腰下时甄可意忙不迭收了手,他是浑身赤裸地被绷带包着的。又掉过去拆头部,没拆两圈又是“啊”的一声大叫:“怎么……怎么头发变成金色的了?”

程非非假装没听见,甄可意却直问到她脸上去:“甄骏的头发怎么变成金色了?”

“这个……正常了,既然我重塑他的肉身时误用了白种人基因数据,那他自然是金发碧眼白皮肤了。”

“啊——还碧眼?”甄可意慌忙掰开昏迷中甄骏的眼皮一看,原本漆黑的瞳可不变成湛蓝了嘛!好嘛,多少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国人想当老外当不成,甄骏却轻而易举就上演了大变身。

程非非丑话说在前头不再来第三次,甄可意也一时嘴快答应了就这样。当下后悔不迭,又不好再出语相求。只得用无比哀怨哀求的眼神一瞬不瞬地盯着程非非看,看得她实在如坐针毡。

“好了,别再用那种眼神盯着我看了,大不了我再给他局部细节调整一下。重新再来我可是坚决不干的。”

甄可意总算到她松了口,点头如捣蒜:“白皮肤咱都认了,好歹你把这金发碧眼给换回黑发黑眸吧。”

……

甄骏醒来时,没有如往常一样感觉到浑身强烈的刺痛。下意识地一扭头,一直都僵硬不能动弹的脖子这次非常听话地扭到一旁,他看到伏在床边甄可意一张喜笑颜开的脸。

“甄骏,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我感觉……今天好多了。”甄骏很惊奇地说。他默察自己的身体,不但是强烈的刺痛没有了,而且那种卧床多日浑身僵硬的感觉也没有了。他深得身体的肌肉和关节都柔韧又灵活,随时可以如从前那样一腾而起。

“你当然好多了,我给你换皮换肉差不多换了三次,耗尽我的精气神,你再不好我都要累死了。”

说话的是一个大眼睛圆面孔的女孩子,甄骏从没见过,不由转头询问地看向甄可意。

“甄骏,这就是程非非。她从火星过来把你给救了,否则现在你只有呆在家里等死的份。”

“你就是程非非——”甄骏一听,激动得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原来盖在他身上的被单滑到腰间,他低头看见自己光裸的上身顿时愕住。原来那一具烈焰焚烧后体无完肤的身体,现在居然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他浑身肌肤完全看不出来受过伤,光洁雪白,柔嫩得好似婴儿的肌肤。

“吃惊吧?这都是我的功劳。”程非非在一旁笑吟吟地表功。

“是呀,要不是非非她从天而降,大展神通把你烧焦的皮肉换得焕然一新。甄骏你就算活下来也是一个钟楼怪人了。”

甄骏非常吃惊:“可以……换皮肉吗?”

“可以呀,其实地球也有换肤植皮术,但是没有他们火星这么先进。你这么严重的伤势让地球的医生来治,起码要动上几十次植皮手术,而且远远没有这种效果。非非她却只用两个小时就把你修复得完整如初了。”

甄可意说得程非非像个修复破损瓷器的手艺人。

“可是——”,甄骏看着自己一身粉雕玉琢般的白皮肤发愕,“我怎么变得这么白了?”

程非非接口道:“变得白有什么不好呀?你们中国古代不是有个美男子卫玠外号‘璧人’,意思是白玉一样漂亮的人。你如今可不费吹灰之力就抢了他的头衔了。”

“卫玠乃一介文弱书生,皮肤生得白一点倒也罢了。我将来是要征战沙场的,这样雪白如妇人,未必太没有勇猛将士的气概了。”甄骏显然很不满意他的白皮肤。

“那……你就学兰陵王,戴个狰狞可怕的面具去威慑敌人好了。”程非非出谋献策。

甄可意也给他做思想工作:“甄骏,非非能把你重创的身体救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无论如何总比你那般浑身焦炭状要强。你就别再挑剔什么太白不太白的了。”

这话入情放理,甄骏不好再说什么,便转而提起另一件大事。

“程非非,谢谢你救我。还有我回大宋朝的事……”甄骏说着突然停住看了甄可意一眼。

“对呀,非非,你回来了就可以把甄骏送回去了,他可是日盼夜盼天天都在盼着这一天呢。”

“拜托,你们俩好歹让我喘口气吧。甄可意你知道我刚才折腾了多久才把他治好。我很受累的,铁打的人也经不起你们这样使呀!我现在至少要休息个七天七夜才能恢复精力做别的事情。”

“那缓缓好了,你先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说。”



第四十五章







回城的路上,一处路口的岗亭旁,有个长相和身材都特瓷实的交通警察,满脸惊奇地拦下了他们的房车。

坐在驾驶座另一旁的甄可意很紧张了,不知道程非非有没有驾照?却见那位交警走到车窗旁开口并不问驾照,而是瞪大双眼问道:“小姐,请问你这车是哪里来的?是咱们国家的车吗?”

甄可意听得莫名其妙,旅游房车虽然以前只流行于欧美国家,但现在的北京也早就风行开了这种家居旅游两用车。国内汽车商瞄准商机纷纷推出了各自品牌的旅居车,在汽车市场的销售行情听说是日渐攀升的。这个交警怎么会说这种别致实用的车型不是自己国家的车?

于是不待程非非回答,她已抢先道:“当然是了,怎么不是。交警叔叔,中华民族已经站起来了,旅居车咱们民族汽车商早开发出来了。超英赶美赛欧盟了。”

“你别贫嘴贫舌,你下来看看车牌再说话。”

听这口气,是车牌有问题了。甄可意狐疑地看了程非非一眼,她低下头抹把脸不说话。她只有满腹疑问地跳下车去看车牌,甄骏跟着她一起下车看究竟。

那个车牌甄骏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甄可意却看得很是吃了一惊。整块车牌上愣没一个方块字,全是七弯八扭的英文字母。占据车牌正中央的大写字母是N&D-222,下面一行小写字母是vlctonla oh the move(维多利亚哦乔迁)。天――维多利亚!甄可意除了知道这是某一届英国女王的芳名外,还依稀记得澳大利亚有个州也叫维多利亚。那么,这这这……这难道是维多利亚州的车牌。程非非居然手眼通天到从澳大利亚弄了一辆房车过来?

“如果我没弄错,这应该是辆外国车,请问这是打哪刚空投下来的呀?”北京的交警同志挺有幽默感的。

甄可意答不出来,只有指着驾驶室:“问她,问她。我什么都不知道。”

交警同志又走到驾驶室车窗旁,伏下身看着车里的程非非,“小姐,请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程非非并不说话,只是看向他的眼瞳精光一闪,异彩流动。那个交警对上她的双瞳蓦地一怔,脸上原本咄咄逼人的神采突然换成一种梦游般的表情。直起身来他掉头离开这辆房车走进他的岗亭,什么都没有发生般的继续在十字路口指挥来往车辆。

甄可意忙扑到车窗旁问程非非:“你对他做什么了?”

“没什么,不过精神催眠了一下,让他觉得自己根本什么都没看见,一切都没发生。”

甄可意惊叹:“程非非你简直是超人啊!”

“不过这车不能再开了,我的能力也不是无极限的。给甄骏脱胎换骨已经耗了我不少精力,路上再多遇上几个警察要我应付我可就支撑不住了。你们俩自己回去吧,我去还了车再回来。”

“你要怎么去还车?真有本事,澳大利亚的车都被你弄来了。”

“我计划中要用房车,因为这种车国外更普及也更功能俱全。所以就突破时空到澳大利亚弄来了一辆。”

“佩服佩服。”甄可意只有五体投地的份。

程非非开着车一溜烟地走后,半响不作声的甄骏才问甄可意:“澳大利亚在哪?”

“很远很远,简直就是远在天边。”

甄骏吃惊不小:“那么远!那她怎么把这辆车弄来的?”

甄可意耸耸肩一摊双手;“天知道。”

……

甄可意和甄骏回到公寓的楼下时,正好和孟炽然迎面碰上。他跳下车来看到甄骏像看到了天外来客,一脸诧异到极点震惊到极点的表情。

“他――他不是全身重度烧伤吗?”

门口有两个保安也瞠目结舌地围过来看。那晚十楼发生的火灾,他们都知道严重烧伤了一个年轻人。而这个英挺的年轻人平时出入时他们也都见过,纷纷为他表示惋惜。怎么这个当日几乎被烧成焦炭的人会完全像没烧伤过一样站在眼前?

甄可意一看围过来的几个人的表情就知道这个谎很难编,但还是要编。她急中生智另辟蹊径:“孟炽然,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

此话一出,甄骏一脸愕然地看着她。

此话一此,孟炽然和那两个保安脸上震动惊疑的表怀纷纷转为释然。

“原来是双胞胎兄弟,我还以为那个年轻人被什么神医治好了呢。”

“那种烧伤哪里可能治得好,尤其是治得这样完好如初,除非是神仙转世。”

两个保安嘀咕着回自己岗位去了。孟炽然把甄骏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说:“长得跟他哥哥真是一模一样,就是皮肤比他哥哥要白。我还从来没见过男孩子长这么白的皮肤。”

甄骏老大不自然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真正是白得耀眼。

甄可意眼睛都不眨地继续编谎说:“他们兄弟俩是同卵子双生儿,所以长得一模一样。要不是那个黄皮肤这个白皮肤,简直连父母都认不了来。”

“知道哥哥出了事,你才特地赶到北京来的吧?”孟炽然问甄骏。

他只是仓促一点头:“是。”

“甄骏伤得很严重,甄可意正想办法筹钱为他治伤。对了甄可意,你跟我约好今天去大栅栏鉴定那把剑的,怎么失了约?手机又怎么打都没人接。”

甄可意这才想起来:“不好意思,手机忘带了。还有那把剑我决定不卖了,实在是对不起。”

孟炽然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你不卖了?你不是说要卖剑换钱去给甄骏治伤吗?”

甄骏闻言不由地转头深深看了甄可意一眼。

“是,我是说过,不过现在已经没必要了。甄骏他……”甄可意作沉痛状,“今天早晨已经不幸离开了我们。他弟弟子捷刚刚抵达北京正好赶上奔丧。”

甄骏一口气吸进去迟迟吐不出来。

“已经去世了!太不幸了!”孟炽然叹口气拍了拍甄骏的肩膀,“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甄骏心里别提多别扭了,却只能闷声配合:“谢……谢你。”

“你干吗咒我死了?”

甄骏一直忍耐到孟炽然离开,才不无埋怨地冲着甄可意发问。

“我哪里是想咒你,我这也是情非得已之下的一时权宜之策。”

甄可意细细跟他解释:“你这样重度烧伤的患者突然间痊愈得完好如初地回来了,这根本不是地球医疗术所能达到的水平。消息传出去马上会引起轰动的,惊动了科研单位非抓你去左检查右化验不可。所以我只能编瞎话,说甄骏已经伤重不治,现在他孪生弟弟来北京奔丧。过几天程非非送你回大宋朝,我还能有现成的说法,就说是你带着哥哥的骨灰回老家去了。你看我这个谎编得多好,承上启下呢。”

甄骏虽然心里依然有些别扭却也无话可说了。

“甄骏,这下你可放心了吧?”

甄可意没头没脑地一问,问得甄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放心了?”

“程非非回来了,她能送你回大宋朝。这下不用再担心老死异乡,过几天你就能重返大宋京都汴梁了。”

“是啊!”甄骏长长叹息一声,那是将积攒多日的沉郁之气排出胸臆的长叹。“终于可以回去了。可以见到爹、娘、哥哥姐姐们了。”

却又扭头看了甄可意一眼:“甄可意,我来北京这么久,多亏你一直照应。尤其这一次受伤……谢谢你。”

“客气什么,你是我带来的我当然要照应你了。现在终于可以将你完璧归‘宋’,我也算是善始善终。不过甄骏你要走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你。”甄可意发现自己心里突然间就充满了离情别绪感。“人啊,处久了就是有感情的,我可真拿你当自己亲人看了。甄骏。”

甄骏低下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我不会――忘记你的。”

“你肯定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我也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你也会一直记得我?”

“当然,这段时空游在我们俩的记忆中都将会永生难忘。这么离奇的际遇哪里忘得了。”

甄骏默然片刻,才点头附和:“是呀,这么离奇的际遇哪能忘得了。”

“你回去后替我向你爹娘问好,就说是曾曾曾曾……孙女给他们请安了。”甄可意跟他打哈哈。

甄骏弯了弯唇角,算是附合地一笑,但他的眼睛却没有笑,蕴满了复杂的神色。



第四十六章







甄骏伤一好,甄可意就销假上班。面对同事们七嘴八舌地关心询问,她再一次面带悲痛之色地向众人告知了:小叔公不幸辞世“的消息。赢来众人纷纷表达的安慰之辞。为了言行一致无纰漏,甄可意挂了一整天的哭丧脸,下班后回到家感觉脸都要僵了。

甄骏独自一人在家已经坐立不安一天了。

程非非昨日开着车走后,竟如黄鹤一去不复返,一直到今天日落西山时分都还不见人回来。

甄骏那个着急:”甄可意,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甄可意倒半点都不急:“她那样神通广大能出什么事,她不让地球出事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那她怎么一直没回来?”

“那天她不是说了嘛,给你动手术让她筋疲力尽,起码得休息个七天七夜才能恢复过来。我估计她应该是找了块清净地方躲起来休息去了。”

她这么一说,甄骏想了半天也点头:“是呀,她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下凡的神仙。神仙都是要修炼的、她一定是寻那种灵山秀水之地吸纳天地之精华,修炼修炼仙家法术去了。”

“是呀,等她把损失的仙家能力修回来,她就可以送你回大宋了。你别急,稍安勿躁等她七天吧。几个月都等过来了还等不了这几天嘛。”

甄骏白天独自在家吃了一天的泡面,晚饭甄可意决定带他出去吃顿好的。甄骏推脱:“就煮泡面好了。我住院你交了那么多钱,现在身上应该没什么钱了。”

“你出院那天医院退回了八百多块。咱们出去不吃大餐,随便吃两个菜还是吃得起。走吧甄骏,过几天你回大宋朝了可就别想再吃上北京的饭菜了。”

甄可意拉上甄骏去了一家经济实惠型的餐厅吃自助餐。九十九块钱一个人,她给甄骏下任务:“吃,猛吃,敞开肚皮猛吃,一定要吃回本来。”

结果他们俩还真是吃回本来了,甄骏的饭量是吃完一只烤鸭还能再吃饭,甄可意也不是怕发胖要减肥的女孩子。他们两个人起码吃掉一般顾客四个人的分量去了,看的一旁领班小姐心里直嘀咕:“这样的顾客要是多来上几个餐厅非亏本关门不可。”

酒足饭饱从餐厅走出来,甄可意又拉着甄骏去逛超市。

“牙膏快没有了,肥皂也快没有了,洗发水也快没有了,卫生纸也快没有了……”甄可意掰着手指头算,“今天要买的东西还真是多呀!甄骏,正好让你这个劳力帮忙拎回家。今天要再不抓你的差,以后你走了可就抓不到了。”

“那你多买点,把该买的都买齐,我全帮你拎回去。”

甄可意推着推车在超市里慢慢逛,陆陆续续装满一车的日用品。来了超市顺便还要采购一点零食,看电视时吃最好不过。甄可意其实对零食兴趣不大,只随便拿了几袋话梅瓜子之类。在货架上她发现一种葵瓜子的名字很强悍——葵花宝典。不由哑然失笑:“哪个哥们这么有创意呀!这瓜子男人恐怕是不敢吃了。”

甄骏不解:“这个名字很特别吗?”

“是呀,这个葵花宝典原本是一本武林秘籍的名字。被人套用到瓜子上来了。”

“那为什么男人不敢吃?”

“因为葵花宝典这部武林秘籍上的第一句话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甄可意一时最快畅言无忌,听得甄骏现实一愕,继而;老大不自然地转过头去左顾右盼。

甄可意也自觉失言,忙顾左右而言他:“买水果,买水果去。”

甄可意最喜欢吃水果。但超市的水果大多是进口货,价钱都不便宜。她平时很少会在超市买水果吃,除非有特价商品。本来只是为了岔开话题才起到水果柜台去,却一眼就看中刚到的美国新奇士甜橙。那橙子金灿灿得漂亮极了。拿在手里沉甸甸,闻一闻橙香扑鼻。实在忍不住这样的诱惑她便买了两个,一称刚好十块钱。两个橙子十块钱,她想想菜市场那些一块钱一斤的橙子不由要叹气。国产水果和进口水果价格真是两重天。

推着车子到收银台结账后,一车东西大大小小装了四五个袋子。甄骏两只手全拎了。甄可意只要挎着挎包跟在一旁走。

“真好,有人帮忙拎东西。现在的男人已经很少有人会这样做了。记得大学毕业那个月我找工作,一开始我到的一架公司,进去报到后人事经理派个男同事带我去宿舍楼。当时租的宿舍楼离公司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我拎着一个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走,他也不会帮忙拎一下。只是自己空这首在前面走,走几步就停下来等我跟上来后再走。”

甄骏很吃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多着呢。后来我在那家公司没呆半个月就不做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家公司的同事都和这个男同事相差无异。非常默然没有人情味。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跳槽离开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跳槽,从东城跳到西城,从南城跳到北城……”

甄骏突然截住她的话:“一个人在北京,你吃了很多苦吧?”

街灯莹莹,却比不上甄骏明亮的眼睛,他静静看定甄可意,眸中有深深的怜惜。

甄可意怔住,早已习惯一个人独自在异乡谋生的艰辛,学会事事亲力亲为,千斤重担一肩挑。此刻被甄骏用怜惜的目光看定一问,竟问得她从心底酸起来。

女人始终是女人,在如何要强坚强顽强,心底始终保留一块柔软的地方,软得经不起一句温暖话语的轻轻一触。

甄可意正立着发怔,有辆摩托车哔的一下擦着她的甚至飞快驰过,她忽觉肩上一轻,跨在肩头的挎包不见了。她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抢劫——”

她的全付家当都在那个包里,剩下的几百块钱要是都被抢去,那这个月只有喝西北风了。话音未落,身旁的甄骏已经丢下两手拎着的袋子,纵身追出去。

甄可意知道这包是追不会来了。摩托车抢劫劫匪在得手和撤退两方面都速度奇快,有些反应慢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风驰电掣般的车速哪里是人腿赶得上的。正想叫甄骏别徒劳无功地追了,却看着他奔跑的身影愕然地瞪大眼张大嘴,一副标准的瞠目结舌状。

不止甄可意,街上不少行人也都纷纷驻足,将视线锁定奔跑中的甄骏。看着他用飞轮般的双腿追逐着前面一辆疾驰中的摩托车,人与车之间的差距竟在迅速地缩短。满街人都一脸惊愕,屏声息气地旁观这场人与摩托车之间的速度较量。

摩托车上骑着两个人,一个负责驾驶一个负责抢包。驾手看着后视镜中风一般速度追上来的甄骏大惊,竭力推大油门加速,但甄骏的双腿虽然没有油门却比他加速更快,很快追上来和摩托车并驾齐驱了。车上两个劫匪从头盔中露出的双目满是震惊和害怕,坐后头抢包的那个赶紧把甄可意的包扔还给他:“哥们,包还您,您就高抬贵脚别追我们了。”

甄骏敏捷地接包在手,脚下本能一顿。摩托车趁此时机加速逃掉了。他一看包没打开过也没有再追,转身看向甄可意扬包向她示意不辱使命。甄可意站在街道那头距他约百米远处,从他开始起跑到追上始终保持高速疾行的摩托车,只有短短百米的距离。

一街行人都屏住呼吸看着甄骏——看着一个这样超级速度的人,眼睛里都是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色。片刻后有个四十出头的装饰男子从惊呆中回过神,大喊大叫着跑向甄骏:“天,你刚才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百米短跑的世界记录呀!我是国家体委的,我要马上抬你进国家田径队。”

一个人回过神来,更多的人跟着回过神来,都激动万分地冲着甄骏涌去:

“速度太惊人了,简直是世界飞人!”

“比刘翔还刘翔啊!太令人佩服了。”

“飞人,请你给我签个名吧。”

看着激动的人都朝着自己跑过来,甄骏满脸愕然,甄可意远远看着赶紧朝着他挥手:“快跑,快跑,赶紧跑啊。”

甄骏虽然听不明白她说的话,但能看懂她的手势,马上撒开脚就跑。一街的人都追不上只有徒呼奈何。那个自称是体委的男人还不甘心追着他跑了几十米:“你别跑……别跑呀!我真是国家体委的,我要特抬你进国家田径队备战奥运会。”

第二天的大小报纸都在报道头晚街头惊现的“超级飞人”,还刊登了路人用手机拍下的飞人照片。可惜晚上光线不好,手机拍照效果也一般般,加上又是远景,甄骏的脸混沌一片根本看不清。旁边到附了一张“国家体委”的清晰照片,他显然是在接受采访时拍的,报纸上有他呼吁群众帮助寻找飞人的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比人才更贵的是天才。这个超级飞人是百分百的天才,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备战奥运为国争光。”

甄可意把报纸看完一声长叹:“甄骏,你追贼就追贼了,还顺便破上一个世界记录。现在好了,全北京都睁大眼睛找你呢,多亏这张照片不清楚,否则你这几天别想出门。”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跑那么快,以前我的速度没这么快的。”甄骏自己都纳闷。

“你没练过那种水上飞草上飘的轻功?”

“轻功哪有那么悬,练了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速度要快一些。你说的那种不过是文人杜撰罢了。”

“那你怎么追上摩托车的?”

甄骏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一跑起来才发现自己突然可以跑得这么快了。当时我耳朵里全是呜呜的风声。”

甄可意不认识似的把他从头到脚细细看一番:“难道是——”



第四十七章







孟烨然让她考虑一下,但甄可意知道自己完全不必考虑。天上掉下个金龟婿呀!也许现在谈“婿”还为之过早,但机会毕竟在招手不是?这样有身家有地位长相人品都不差的男人来求爱,还考虑什么?现在只要考虑怎么拴牢他才是真的。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虽然她说不上多么喜欢孟烨然,但也不反感他。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两个人处得时间一久自然也就有感情了。至于爱情――科学家研究说爱情最多只有八个月。两个人死去活来地爱完了,剩下的还不是三餐一宿地过日子。

甄可意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龄。大学毕业那年,她风花雪月的校园爱情也随之结束了。她从此便清醒地不再追求那样虚无缥缈的爱情。她开始变得理智务实,更注重脚踏实地地实际生活。爱一个人爱得愿意跟他去要饭在她看来是毫无理智的行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甄可意很乐意接受孟烨然的求爱。但是有些时候是一定要矜持的,尤其是这种时候,草根女士遇上富家子的求爱,答应得太快了,会显得太过迫不及待。倒像小老鼠偷到油吃般得意忘形了。

在顶好的台子旁坐定,孟烨然点菜时,甄可意的手机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接起来一听,电话那边的声音是甄骏的;“甄可意,你怎么还没回来?”

下班前甄可意往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想同志甄骏不回家吃晚饭,让他自行解决。可是家里的电话怎么都没人听。

“我今晚不回家吃饭。打电话回家告诉你你又不在,你这是在那呀?”

“你不回来,又加班吗?我下午出门扔垃圾时不小心把房门锁了,钥匙又没带在身上。现在是在楼下便利店借电话打给你。”

“把自己锁在门外头,你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呀!我没加班,我在外面跟人吃饭呢,你等着我马上给你送钥匙来。”

孟烨然一旁听见,问;“是甄骏吗?他进不了门?”

“是啊,他把钥匙锁屋里了,等着我回去开门呢。”

“何必赶回去再赶过来,干脆叫他一起来吃饭吧。”孟烨然爱屋及乌。

“那也好,我让他过来。”

甄骏很快赶到,他在桌旁坐下时,孟烨然看着他怔了一下;“甄俊,你怎么变得这么白了?现在男孩子也流行增白吗?”

“哦――孟烨然,他不是甄骏,他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甄可意赶紧把那套谎话拿出来蒙他。

“甄骏的弟弟,拿甄骏呢?”

“甄骏他――”甄可意非常熟练地换上一脸悲痛状,可话还没来得及说,一个清脆的声音抢在她前头,带着满满的吃惊讶异;“甄骏――是你吗甄骏?你的伤完全治好了?”

甄可意抬头一看,一身红衣的杜莎佳立在一旁,两只眼睛瞪得圆圆地一瞬不瞬盯着甄骏看。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杜莎佳,甄骏顿时一怔。

“杜莎佳,认认清楚再说话。这不是甄骏,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甄可意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杜莎佳闻言把甄骏上上下下仔细看上一遍,完全不同的肤色让她对甄可意的谎言深信不疑;“你是甄骏的弟弟?太像了,简直一摸一样。除了你比他长的白。”

甄骏不想理她,反正现在是“甄骏的弟弟”这种新身份,也完全可以视同陌路般不去搭理他。

“子捷,”杜莎佳却熟络地叫了他的名字,“你知道吗?我是你哥哥的未婚妻。”

甄可意哼了一声:“应该说是曾经的未婚妻,在甄骏重度烧伤以后,她就唯恐避之不及地提出解除婚约了。直到甄骏重伤不治她也没有再露过面。”

杜莎佳脸一红,装没听见依然朝着甄骏极尽温柔地说:“子捷,你什么时候到北京的,要在这里呆很久吗?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我和你哥哥到底相爱过一场。”

“杜大小姐,子捷过几天就带上甄骏的骨灰回家乡去。就不劳您费心了!”

甄可意语意中的讽刺意味很浓,杜莎佳忍不住发作起来:“我和子捷说话,你一直在旁边夹七杂八地干什么?”

“没干什么,揭露一下你地真实面目而已。”

“是,甄骏受伤后我是离开了他,但是最初我是真正爱过他地,那时候我爱他像水一样深,像火一样热——”

甄可意飞快地接过她的话:“所以可怜的甄骏被你爱上后,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甄骏深以为然,觉得甄可意实在接得太妙了。孟烨然得唇角都忍不住挂上一抹笑。

杜莎佳被甄可意一语噎得半死,再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是脸红脖子粗地看着她直喘气。这时候有一个英俊的男孩子从洗手间方向那边过来,穿过餐厅时一眼憋见杜莎佳,走近她亲昵地腕上她的胳膊问:“亲爱的,你遇上朋友了吗?”

他边说眼睛边朝着桌旁一转,一看看到甄骏时,他的脸色顿时也变了。

“嗨,小周。”甄可意认得他,含笑与他打招呼。

周游看着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点点头,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睛又转向甄骏。甄可意第三次重复相同的话:“小周,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

“哦,”周游的眼光分明释然许多。

甄可意看一眼他挽在杜莎佳胳膊上的手,含笑问:“你们现在是一对吗?”

“是,我和莎佳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下个月,如果甄可意没记错,这应该是以前杜莎佳和甄骏定好的结婚日期。她倒是毫不耽误功夫,这么快又找了个新郎上。

“恭喜恭喜。”



第四十八章







回去的路上,杜莎佳一直若有所思的不说话。周游看了她一眼,也默不作声地开车。车过半程,还是双双默然,周游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莎佳,你在想什么?”

杜莎佳如梦初醒:“啊----我没想什么。”

“甄骏不在了,他弟弟又来了。你是不是见弟如见兄,又心猿意马了?”

“哪有呀!我现在最喜欢周游了。”杜莎佳朝他颊上印一个吻。

“真的?”

“当然是真的。”

“莎佳,我相信你。我们很快就结婚了,婚后我们要一起出国。我喜欢你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要闹出其他事情来。”

周游的父亲本来不愿意让儿子这么早结婚,因为他在国内根本无心向学,终日跟一群飙车族厮混,还想着送他出国换个环境去好好念几年书。但是周游坚持要结婚他也只有让步,条件是婚后小两口双双去澳洲留学。

“亲爱的,我都知道。你就放心吧。”

周游还想说什么,杜佳莎却已经用柔软红润的嘴巴堵住了他的唇。

……

“孟桦然为什么买衣服送你?”

回到家来,甄可意一个个地拆开那些漂亮的包装盒来看。甄骏在一旁看着那一件又一件漂亮别致的白衬衫,忍不住要发问。

“甄骏,因为孟桦然爱上我了。”

“你——”甄骏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是呀,我。怎么不行吗?我不值得人爱吗?”甄可意作横眉竖目状。

“当然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 甄骏赶紧声明,“只是这个消息太突然了。”

“是够突然的,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们俩兄弟都这样,喜欢搞突然袭击。上会梦炽然也是冷不丁送花来,当然他的所谓爱情只是一个游戏。”

甄骏沉默片刻:“那你——爱他吗?”

“我为什么不爱他,他有车有房有资产,我要是跟他结了婚这一切我也都有份了。起码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你爱他的就是这些吗?”

“这些已经足够了。甄骏,也许你会觉得我的爱情里太多死心杂念。但是现在社会,物质已经成为爱情的首要条件,BBS上现在有句名言叫“有钱人终成眷属”。”

“有“钱”人终成眷属,不是有“情”人吗?”

“现在社会,感情和金钱的较量往往是以感情宣告落败。所以情不如钱了。”

甄骏一瞬不瞬地盯着甄可意看:“你也是这样?”

“我也是这样。如果有个男人来想我求婚,我所考虑的最多的,无非是衡量他是否对我未来的生活更有益处。这一点孟桦然显然非常合格。至于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短短八个月的狂热期,所有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都迟早变成虚化。我不迷信爱情。我是理智型的而不是情感型的人,我看待事物每每只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现实早就把我教成经济学家。投入成本高于利益收获的行为,在经济学家看来是不划算的。"

甄可意坦荡荡的一番话让甄骏半晌无言,良久才低声道:"既然你是这么理智的经济学家,当初我被烧成重伤时,你为什么还要不顾一切地花钱救我?成本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这下换甄可意半晌无言,证了老半天才一拍脑袋笑道:“世事无绝对,像我这样的经济学家,也还是免不了有亏本的时候。”

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谈下去,甄可意跑去开厨房冰箱:“甄骏,我们来吃水果。”

她手里拿着一个金灿灿的橙子出来了。“这种美国橙子特别甜特别水分充足,你等着我剥一个给你尝尝。”

甄可意吃橙子并不用切的,而是拿一把水果刀像削苹果皮那样把橙皮一圈圈削下来。削净橙皮后的橙肉是一种晶莹透明的澄黄,看起来特别有人。她再把它掰成一瓣瓣的,分给甄骏一半:“尝尝。”

这种方法吃橙子甄骏还是头一回见:“你是这样吃橙的,我们都是用刀将橙切成片,佐以吴盐,渍去果酸后再吃。”

“我知道我知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你们那时候吃橙可是很诗情画意的。可是我的手够不上纤手,拿着这橙子也构不成那样一幅优美画面。”

她的手肤色微深如蜜蜡黄釉,右手食指和拇指皆有硬茧痕迹。甄骏看着问:“这是怎么留下的?”

甄可意自己看了一眼:“写字画画握笔时形成的。”再给他看双手手腕处,也都分别有茧。“这是打电脑键盘时形成的。现代职业女性,多半都没有纤手了。职场如战场,我们和男人一样冲锋陷阵,太纤纤弱质会被淘汰的。”

甄骏看着她的手眉头一蹩,想说什么又忍住了。他默然把手里的橙子塞一瓣进嘴里,极其清甜可口。

“这橙子好吃吧?”

甄骏点头:“如你所说,特别甜也特别水分充足。”
“这是美国进口的新奇士甜橙,虽然我从来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但我不得不承认外国的水果真的比中国的好吃。我尤其喜欢吃这种甜橙,虽然很贵,但是要在超市看见有新鲜空运来的货,忍不住总要买两个。”

“喜欢吃,就多买几个好了。只要喜欢贵一点怕什么。”

“我不老惦记着存钱买房嘛,多以平时总舍不得花的。但有时候想一想,这样苛刻自己,万一哪天有个三长两短很不划算哦?”

“好好的怎么说起这种丧气话来了?”

“并不是丧气话。世事无常生命脆弱,每一分钟都可能出现意外。也许我应该要改变一下生活态度,不要太节俭了。再说现在我有一个钻石王老五向我示爱,我应该可以奢侈了。”

甄可意说完哈哈一笑:“洗澡去,洗完澡试新衣服。”

看着她的身影,甄骏眼睛里又浮起那种满是怜惜的神色。
8226;8226;8226;
甄可意第二天便穿了一件新衣服预备去上班。这件精致优雅的白衬衫,立领小腰身,极好地勾勒出身体的曲线。虽然她的身材原始本钱不够,曲线一向并不凹凸有致,但穿上这件极合体的新衣,倒也颇有几分玲珑。她再洗个头,把一头短碎发耐心地用吹风机吹得柔滑如丝,飘拂在耳后,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多了。

揽镜自招,她笑:"都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果然是至理名言。打扮一下我看来还是蛮不错的嘛。甄骏,你看能打几分?”

甄骏认真看了她半天:“满分。”

“呀,这个评价高。不得了,我快要轻飘飘到天上去了,下不来可要找你算账啊!”

甄可意哈哈一笑出门去。到公司后一干同事纷纷作惊艳状。

“哟,这位美女是谁呀?”

“我别是认错人了吧。这位——是甄爷吗?”

小郭道:“什么甄爷呀——甄、小、姐。往后可都改了吧,别再叫爷,叫小姐。”

甄可意啐他:“呸,你才是“小姐”呢。”

一屋人正嘻嘻哈哈,设计室的电话响了,小郭接起来一听:“甄可意找你的。”

甄可意过来接起电话:“你好,我是甄可意,哪位?”


电话里的人慢条斯理地说:“甄小姐,记不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早过了你履约的时间了吧。”

甄可意一怔,半晌才会过意来:“当然记得,可是我现在很穷,没闲钱请你吃饭,再宽些日子行不行?”

“你现在很穷吗?"

"太穷了!去年贫只立锥,今年贫锥也无。你都知道,钱全给甄骏治病用掉了,我还欠着外债呢."

"这么穷的人居然还穿名牌货的新衣?”

孟炽然话里有刺,甄可意不说话了。

“我不管,今天中午你请我吃饭,下了班你在楼下等我。”

孟炽然圣旨一下,马上挂掉电话。

中午下班前,孟桦然也打电话来了:“一起去吃饭吧?我朋友刚介绍给我一家专做浙江菜的餐厅西湖春,据说里面很多西湖特色菜肴都做得很地道。”

甄可意听的不胜心向往之,却只能推辞:“不好意思,我中午......有事,走不开呢。”

“那......就晚上再去,怎么样?”

“好,晚上去。”

和孟桦然通完电话她再给甄骏打电话,交代一声中午和晚上都不回家吃饭。他闷闷地应一声就挂机了。打两个电话耽误了一点时间,再下楼时孟炽然已经一脸不耐烦地开了车等在门口了。劈头就问:“怎么这么慢?"

甄可意没回应他,直接把钱包翻给他看:“喏,我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如果你非要去谭家厅,恐怕不够的差价还得你补。”

“干嘛要我补,你不会叫孟桦然来补吗?他能管你的穿也能管你的吃呀!”

甄可意就知道孟桦然突然发飙肯定有原因,果然不出所料。

“你怎么知道他管我的穿了。”

“你昨天是被他接走的,今天你身上的衣服就换成了台湾货。不是他管的谁管的?”这么清楚,孟炽然真不知是有千里眼还是有顺风耳。

“是,衣服是他送的,但是没理由让他背我的债。孟炽然,你别把两处扯在一起。”

“你都穿上他送的衣服了,不迟早要跟他扯在一处。我先替你扯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孟炽然,他和孟桦然有嫌隙,拿她来煞什么性子呀!出言一点好声气都没有。甄可意索性再气气他:“何必要你来搭一把手,我已经在考虑做他的女朋友了。如果不是你突然跑出来要我履约,我现在都和他在西湖春餐厅吃午饭。”

“西湖春,哪家餐厅啊?很有情调的名字嘛,让我都很有兴趣去吃上一顿饭。甄可意,既然你今天的钱不够上谭家厅,就先请我去西湖春吃吧,当时付利息好了。”

他这么一说,甄可意只有应承下来的份。



第四十九章





甄可意没想到在餐厅会遇上孟烨然。他一个人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到她和孟炽然双双进来,脸上的表情一变。

甄可意怔住了,他怎么一个也来了?这下可好,她推脱说自己有事不能来,结果跟他这个冤家弟弟一起来吃饭。这下……

孟炽然却得意了,施施然走过去和孟烨然打招呼:“孟烨然,你也在这里呀!怎么一个人没人陪吗?我都带上女伴来解闷,一个人吃饭很没意思的。”

甄可意恨不得缝上他的嘴。

孟烨然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深深地看了甄可意一眼。她不能不辩解,否则误会闹大了就不好了。“孟烨然,因为以前甄骏的一点事情孟炽然帮过我的忙,所以我欠他一顿饭。今天中午他非要我履约请他吃饭不可,就只好推辞了你,你别介意啊!我跟他根本没什么的。“

孟烨然脸色缓和多了:“没关系,我们反正改约了晚上。”

“那你怎么中午一个人就来了?”

“我反正开车到了附近,又是要吃饭的时辰了,就干脆先来试试味道,晚上好向你推荐我觉得不错的菜式。”

孟炽然看了一眼孟烨然面前几碟已经吃动过的菜肴,插嘴说:“孟烨然,你已经吃了一半了,有什么好菜推荐给我和可意尝一尝?”

孟炽然这是诚心要给他添堵呢,孟烨然淡然地看他一眼:“西湖醋鱼和东坡肉都很不错。”

一位正好走过来替他换骨碟添茶的服务小姐接着推荐:“先生,宋嫂鱼羹也是我们餐厅的招牌菜,味道非常好。”

“好,这三个菜都给我来一份。可意,我们去那头坐下慢慢吃。”

孟烨然眉头不易察觉地一动,抬眸瞥了孟炽然转身离开的背影一眼,唇角浮起一丝似有若无的冷笑。片刻后,他起身买单离开。

西湖春餐厅做的浙江传统菜式确实非常有水准。宋嫂鱼羹以鲈鱼为原料,添加配料烩制成羹菜,色泽亮黄,鲜嫩滑润,味似蟹羹,故此又称赛蟹羹。西湖醋鱼选用体态适中的草鱼先在清水汆熟,装盘后淋上糖醋芡汁。肉质鲜嫩,酸甜可口。东坡肉肉色红润,汁浓味醇,酥而不碎,糯而不腻。甄可意最好吃,美食当前真是吃得不亦乐乎。

孟炽然一向嘴刁,但这次吃得很满意。尤其是那碗宋嫂鱼羹,被他一个人吃掉一半。甄可意不由笑他:“感情今天是吃我的,你吃得这么来劲。以前你花钱请吃饭的时候,可没见你这么猛吃过。”

“是呀,被你宰了我那么多,我得吃回一点来扳本啊。”孟炽然一边说一边干脆把剩下的鱼羹全部倒在自己碗里了。

“啧啧啧,太心痛了。”甄可意不甘示弱地把还剩两块的东坡肉都拨拉到自己碗里。“我也得猛吃,吃自己的更要多吃一点才不亏。否则都被你吃了我多不划算。”

两个人比赛似的猛吃,把一桌菜肴风卷残云般吃的一干二净。孟炽然拍着肚皮道:“不行了,吃撑了,我从来没这样吃过。”

“吃别人的你就这么狠,小心撑死你。”甄可意边数落他边抬手叫来服务小姐来买单,是时候去上班了。

结完帐,甄可意站起来;“你还不走?还想等我请你吃晚饭啊!”

孟炽然坐在椅子上不动,原本摸在肚皮上的手移到喉咙处来了,他脸色有些发白,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甄可意看着他的样子有些担心:“你怎么了?不是真吃撑了撑出什么毛病来了吧?”

孟炽然没回应她,他的呼吸更急促了,双手突然慌乱地在身上衣服裤子的口袋里搜起来。

“你找什么?”

我很费力地吐字:“药……喷剂……”

甄可意没听明白,紧张地俯身问他:“你说什么?”

这时邻桌一个两鬓斑白的中年男子被惊动,迈着大步走过来一看:“我是医生,他这是哮喘症急性发作的症状,马上打120叫急救车。”

甄可意听得怔住,哮喘,猛炽然居然有哮喘症?!来不及多想她赶紧拿出手机打120求救。

中年男子说完飞快地在孟炽然全身上下一搜,搜出一个小小的喷雾药剂掰开他的嘴对着舌根处喷上几下。他的呼吸急促略见缓解,却不多时又重新喘起来。那是一种几近窒息般地喘,甄可意吓得一颗心都揪得紧紧的:“医生,他刚才都好好的,怎么突然间会这样剧烈发作起来?”

那个医生看了看他们的餐桌,眼光在几个空碗碟中依次转过,最后定在那碗宋嫂鱼鱼羹的碗里,碗底还有一点点余汤和汤碴。

“这个鱼羹中有鲜笋末,对于哮喘患者——尤其是对致敏源非常敏感的哮喘患者来说,鲜笋的刺激性过强容易发病症,是禁忌食品要尽量少吃。但这道菜中的笋末切的极细游掺在汤羹中,他没有发现吃的比较多是不是?”

甄可意点头,猛炽然几乎一个人吃光了这碗鱼羹。

“鲜笋的毒性迅速引发了他的哮喘,症状也来得比一般发作更激烈,支气管痉挛造成病人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这个时候光吸入支气管扩张的气雾剂是不管用的,一定要马上送医院接受抢救,输氧并进行肾上腺皮质素注射,稍有延误都会有生命危险。”

说话间,120急救车的喇叭声恰好由远而近地来了。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一涌而入,各种急救器械摊开一地,输氧,注射,忙碌一番后孟炽然剧烈发作的哮喘症终于被控制住了。甄可意一口气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以汗透一身。

……

广叔接到消息赶来医院来时,孟炽然刚刚清醒过来。他浑身乏力地倚在床头,甄可意守在一旁。这段时间她进医院可真是串亲戚一般常来常往。

广叔像个祥林嫂,一直翻来覆去地问;“怎么会发作呢?怎么会发作呢?二少爷你这病治了这么多年,一直控制得很好,都已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别告诉我妈。”

孟炽然可能是因为虚弱乏力的原因,只叮嘱了这一句就闭上眼睛,懒得跟他多说话。甄可意只得跟他解释是因为不慎食入过多鲜笋末缘故引起的。

“二少爷平时饮食方面一向很小心的,凡是又刺激性的食物他都不吃。这回怎么就大意了。”

甄可意这才想起孟炽然平时的诸多挑食,原以为是公子哥胃口太刁,却原来是另有缘故。不过以前真看不出他有哮喘病,看起来挺健康一年轻人,和孟烨然打起架也挺强悍。

不由要轻声问广叔:“你家二少爷平时一点看不出有这毛病,怎么的上的?”

病床上的孟炽然睁开眼睛:“广叔,去医院对面的一品粥店给我买份清粥来。”

“少爷想吃粥,我马上去。”

广叔被孟炽然打发走后,他再看着甄可意:“你想知道什么,大可以直接问我。”

“我……没想知道什么,我就那么随口一问。我随便说说你就随便听听,你不想听我就换个话题好了。”甄可意跟他打哈哈。她从广叔的失言中听出了孟家这躺浑水一定极深,他是个外人没必要去趟。

“好了,你休息吧,我先走了。”

甄可意告辞,孟炽然也没多留她。只是临出门时冷冷地说了一句:“晚上你见到孟烨然时,麻烦你告诉他一声,我还没死。”

孟炽然的那句话,甄可意翻来覆去想了一下午。他似乎意指是孟烨然害他发病,可是宋嫂鱼羹是他自己吃下去的,又不是孟烨然硬灌下去的。不能怪到他头上去吧?除非他知道鱼羹里有笋末……甄可意脸色慢慢变了。孟烨然先吃了菜,他或许是可以吃出鱼羹的配菜里有笋末的,但是他却没提醒孟炽然。

甄可意心脏一紧,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了一下。孟烨然不会这样见死不救吧?到底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呀!或者,他不知道孟炽然有哮喘症。

傍晚下班时孟烨然开车来接甄可意一起去吃饭,她一上车就问:“孟炽然有哮喘症你知道吗?”

孟烨然简单的答:“知道。”

甄可意心一沉,沉得不知道那里去了。他似乎有所察觉,扭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他中午和你一起吃饭时哮喘症发作了吗?”

甄可意一瞬不瞬地看定他:“发作得非常厉害,如果不是刚好邻桌有个医生在,当机立断地为他喷药剂叫救护车。搞不好就有生命危险。”

孟烨然眉头一紧又松开:“这么严重?他这从小就有,但不是很严重。加上大妈为他四处求医治疗得很有效果,他现在已经不受病症的影响了。”

“医生说是吃了鲜笋的原因,宋嫂鱼羹里又鲜笋末,他没发现吃了很多,所以一发作起来特别。”

“这样子。看来有哮喘症的病人饮食方面真要多加小心。”孟烨然似乎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说下去,转移话题道:“中午既然去过西湖春了,晚上我们另换个地方吃饭吧?”

甄可意还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点点头:“好。”



第五十章







华打街头,甄骏一个人踱着步慢慢地走。身影在路灯下是一道长长的寂寥的影子。他不知疲倦地走着,走过一条又一条灯火煌煌的街,目光无意中一瞥,瞥见一个七彩流光的霓虹灯招牌。顿时驻足,良久良久地凝视。

“子捷,想吃冰淇淋呜?我请你。”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循声望去,杜莎佳笑盈盈地看着他。“这种冰淇淋很好吃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冰淇淋。”

甄骏掉头就走,杜莎佳亦步亦趋地跟。他答应过周游一心一意和他结婚,本来也不想再找‘甄骏的弟弟’。却又总是还想要再见他一面,就当是她最后再看甄骏一眼吧。那毕竟曾是一个令她如此迷恋过的男孩子。过几天甄子捷就要离开北京了,她得抓紧时间去见他。这天晚上借故早早结束了与周游的约会后,她马上往甄家赶,谁知半路上就偶遇了他,真是有缘啊!她自己在心里这么想。

“子捷,你不用躲我,我是你哥哥的未婚妻,我们以前很相爱的。”

甄骏不理他,只是闷声不响地走。

“你这性格,跟你哥哥还真是一模一样,也是不爱说话。你们走起路来也一模一样,大步流星的。你慢点,我都要跟不上了。”

甄骏现在很知道要怎么避开杜莎佳这种女孩子,绝对不能让她有机可乘,否则就如果小昆虫粘上了蜘蛛网,再难脱身离去。干脆跑起来,把他甩得远远的。他一跑,纵然不使全力杜莎佳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跺足不已:这个弟弟怎么比那个哥哥还要难接近。

甄骏回到家时,发现甄可意已经回来了,眼晴一亮:“你就回来了,我以为你没那么快呢。”

甄可意伸个懒腰向沙发上一倒:“甄骏,今天可把我累坏了,又送人去医院。我从小到大进医院的次数加起来都没有这几个月进医院的次数多。”

“出什么事了?你送谁去医院?”

甄可意把白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细细讲给甄骏听,把自己的猜想也讲给甄骏听,最后说:“虽然我很不愿意这样怀疑孟烨然。但是他又实在太具嫌疑了。所以晚上和他一起吃饭吃得很沉闷,一吃完饭我就提出回家了。”

甄骏听罢,沉吟良久方道:“孟烨然如果真的是这样不动声色就几乎害死了孟炽然,你还会考虑跟他交往吗?”

甄可意愁眉苦脸:“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他要真是这么有城府有机心的人,我可不敢跟他搅在一起。我最怕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了,一旦得罪了他,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倒没有完全被他的‘有车有房有资产’蒙蔽住双眼。”甄骏的口气大感欣慰。“还知道‘娶妻当娶贤,嫁夫应嫁德’。”

“品德当然是首选条件,嫁个老公千好万好品行不好,那样要吃的苦头可就多了。可是孟烨然的经济基础那么好,就这样放弃真的太可惜了。不行,我明天还是要问一问他。不能单凭我的个人猜想定人家的罪,法庭还给嫌疑犯申诉机会呢。”

甄可意言之有理,不能仅凭臆想单方面下定论,尤其是不好的定论。甄骏没有获出反对意见,但他听完整件事情后,直觉地断定这件事上孟烨然不清白。

第二天上班,甄可意还没想好怎么和孟烨然开诚布公又不伤感情地谈头天发生的事情,楼上的和兴地产闹哄哄出事了。香溪花园一二期高级公寓的业主们,一拨拨地坐电梯上去,群情激愤地要求退房。来得人太多,情绪也太激动,日新大厦当值的保安几乎全被召上二十楼去应付紧急事态。

好打听人士安娜跑上楼去打探消息,没多久回来说:“完了完了,这下和兴地产真是麻烦大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甄可意抢先发问。

“香溪花园号称高档住宅区,各个方面都精心设计打造。但是谁知小区旁边的空地被市政规划局决定建一个大型垃圾中转站。虽然说是全封闭式的,但每天一车车臭气傲天的垃圾拖过来,还算什么高级住宅区。人家业主花了买高档住宅的钱却没享受到高档住宅的环境,当然不干了,现在一呼百应地要闹退房呢。”

众人一听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

“这下和兴地产可麻烦了,就算这批业主不退房,剩下的三期四期他还能卖给谁呀?”

“真是糟糕,三期四期还都是豪华别墅,人家住得起豪华别墅的大老板,哪里愿意与垃圾站为伍。”

“可不是嘛,香溪花园这块牌子算是砸了。”

甄可意一言不发,她默默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看着电脑屏幕发呆……

中午下班甄可意去了医院,看望孟炽然。他正准备出院,看见她进来面无表情地问:“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呜?”

甄可意是来向他出谋献策的:“其实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了。市规划局准备建垃圾中转站毕竟还没有成为事实,你们应该去争取一下让他们另找地方建。业主们因为这个来你们公司吵也是不对的,规划局要将那块地规划成垃圾中转站也不是你们可以左右的事情。与其让他们找你们吵,不如让他们去规划局吵,转嫁一下压力。也方便你们和规划局谈改建垃圾站的事情,民众的呼声政府总是要考虑一二的。”

孟炽然看了她牛天,脸上的表情渐渐柔和起来:“你的建议很好,我会试着去做,谢谢你。”

顿了顿又道:“我也给你一个建仪,你和孟烨然不是一路人,别和他在一起比较好。”

甄可意困难地道:“你的……意思是……”

“他这个人害人不用药的。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当初把他撵出和兴地产时他半点争执都没有都走人了,原来留下这么狠的一招在等着我。”

甄可意大惊:“你是说这次香溪花园的事情是孟烨然设计的?”

孟炽然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不是他是谁,他来北京这么多年,搞房地产会不和规划局搞好关系?如果不知道整个城市的大致规划走向,盲目盖房子根本是死路一条。可是他……却给我理下了一条死路。香溪花园是本年初标地动工的,去年年中我爸爸刚刚发病,叫他回去过一趟。他一定那时就知道爸的病情拖不过半年,也知道我和妈一定会撵他走。所以故意标下这块地盖高级住宅区,融货贷款地大量进行前期资金投入,根本就是做好陷阱等我来钻。我也真是个傻子,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是一头钻进去,拼命加快工程进度地盖房子。”

“不会的,他那时候还让我提醒你,工程别进展得太快……”

孟炽然截住她的话:“他若不叫你来提醒我,我还不会进展得这么快。他再清楚我的脾气不过,想要我怎么做得反着来,越让我别快我越要快。结果工程进行得紧锣密鼓,提前进入三期豪华公寓的建设,这样损失能更大了。你知道豪华别墅区我投进了多少资金,还指望预售中可以资金尽快回笼。现在好了,全部砸手里了。”

甄可意细细一想,背上沁出一层冷汗。如果真是圈套,那这个圈套实在太过处心积虑了。

孟炽然越说越激动:“厉害,真是厉害,孟烨然,我不得不佩服他。跟他妈妈一样最是笑里藏刀。你知道我为什么得哮喘?都是那个女人害的。要不是我妈一直没生孩子、要不是她生了个男孩,她本来根本进不了我们孟家的门。母凭子贵进来后,她装得一付非常贤良淑德的样子伺候我妈妈,以此博得我妈的信任。我妈终于怀孕后,他更是伺候得无微不至,让我妈对她完全没有戒心。我妈是高龄产妇,生下我后身体一直不好,全部由她一手照料我。一开始她把我照顾得非常好,人人都夸她贤惠难得。半岁时发了一次烧,医生怎么给我治都不好。总是白天打针吃药后烧降下去了,晚上又热起来。你知道为什么?”

甄可意摇摇头:“为什么?”

“我发烧后,她一付任劳任怨的样子天天晚上守着我。每晚照顾我睡觉时,却偷偷在我的被单下放两块冰垫一一就是那种夏天炎热时人们普在枕头上用的冰垫。天亮前再拿掉。我在冰垫上睡一夜,能不持续发烧吗?而且医生怎么都诊断不出原因。”

甄可意听得子往:“不是吧,她怎么这样?”

“她太聪明了,知道我妈是高龄产妇,怀孕时医生和家人都很紧张她,那时候动手很容易被人识破。所以等我出生后再慢慢来用手段。有一天晚上我妈妈实在担心我担心得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看我。看到我又烧得满脸通红了,赶紧抱起我来要去看医生,她慌忙趁她不住意时拿掉冰垫。但是我妈虽然没发现,广叔却在门外无意啥到了。他偷偷告诉我妈,她这才知道都是那个女人搞的鬼。虽然她哭哭啼啼死活不承认,但我妈再也不会相信她了。决定以后无论身体如何不好也要亲自照顾我。我那一次反复发烧差点就死了,后来虽然医生治好了高烧,却从此留下了哮喘的后遗症。”

孟炽然的话,教甄可意实在听得齿冷。天底下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一个女人竟能狠毒如斯到对一个婴儿下手。孟烨然其人,是否果然一如其母?



第五十一章







这是一家漂亮的西餐厅,在一条绿阴清凉的小街上有着城堡般的砖红色墙和尖尖屋顶,大大的拱顶窗户镶着彩绘玻璃,窗台上摆满了深红的玫瑰花。餐厅里的墙壁上画满别致的壁画,桌椅有好几种不同风格的款式。靠墙是柔软舒适的布沙发,中间则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几何型的桌子椅子。整个餐厅的外在与内在环境都非常有格调有艺术氛围。

甄可意坐在这样漂亮有格调的餐厅里却心事重重,时不时抬眼看一眼对面的孟烨然。他正在温文尔雅地看着菜单,似乎没有注意她,却冷不丁问上一句:“可意,你一直在看我,为什么?不认识我了?”

甄可意一惊,他头也没抬一下就知道她在时时看着他,顿有一种自己一举一动在他面前无所遁形的感觉。孟烨然居然会给她这种感觉,奇怪,以前不会呀?难道是以前不够了解他的缘故。

“孟烨然,我有话想问你。”甄可意斟酌来斟酌去,决定还是开门见山得好,她实在不想绕圈子先说一堆废话做铺垫。

“那你问吧。”

“香溪花园旁边的那块空地要被市规划局用来建垃圾中转站,这一点你一开始知不知道?”

孟烨然非常镇定地回答:“知道。”

甄可意霍然立起:“你-知-道。这么说你是故意做这个圈套给孟炽然钻。”

“是。”

“你——”孟烨然这样坦然承认,甄可意倒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

“那块空地市容规划局有意要见垃圾中转站,所以香溪花园这边的低价算得相对便宜。我标下这块地后本来是预备盖经济型住宅,不必用太好的建筑材料,地价便宜造价也压低,面对工薪阶层一样有赚头。可是这个时候父亲查出了晚期癌症,我赶回台湾大妈他们都不让我和父亲单独见面,我就知道他们肯定要捣鬼。”

“他们一位我原则北京就不知道他们在台湾做的那些事情吗?他们动的那些手脚我一清二楚,串通律师改遗嘱想把我扫地出门。既然他们不仁我也就不义,想从我手里把和兴地产全盘接受,我就留个烂摊子给他们收。我不过是以牙还牙,你觉得我不对吗?”

孟烨然振振有辞,甄可意一时倒无话可说。想了半天,她才缓缓道:“你们家里的事情太麻烦,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遗产纷争引发的事情,我一个外人不知首尾也不能批评你什么。不过,孟烨然,你明知孟炽然有哮喘症,忌食刺激性强的东西。你却任凭他点那碗宋嫂鱼羹而不出言提醒,这就未免太有失厚道了。”

甄可意此言一出,孟烨然镇定的脸色方才微微一变:“我并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只不过是觉得他太嚣张,想让他吃点苦头罢了。”

他毫不否认,他理直气壮得完全不屑于否认。甄可意长叹一声:“可是你差点害死了他。”

孟烨然一脸冷漠:“他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甄可意无力地说:“你们到底是兄弟。”

“我没有兄弟,我妈妈只给我生了一个妹妹。”这兄弟俩如出一辙的语气。“而且要不是孟炽然,翩然也不会落下癔症的病根。”

“可要不是你妈妈——”甄可意话一出口便忙不迭住嘴。

但孟烨然已经怒了,手里的菜单重重合上,眼睛亮的慑人:“他跟你说什么了?说我妈用冰垫害他高烧持续不退是不是?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明明是大妈故意陷害我妈,借着他儿子发高烧的机会设计诬陷她,想让爸爸把她赶走。”

甄可意彻底愣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两兄弟各执一词,真不知道相信谁才好。这些陈年旧事早已无凭无据可查实,当事人都已经有人辞世,后辈们还在这里争论不休,如何说得清?

“爸爸没有听信大妈的一面之辞赶我妈走,孟炽然后来又把翩然差点弄成精神病,爸爸这才不得已另置了房子让我们搬出来住。可是我们搬出来不到一年,我妈就因车祸过世了。大妈还要说什么她是因为坏事做多了才不得好死,你说这是人话吗?”

甄可意看着他微红的眼圈,谨慎地道:“你们家里的事情太复杂了,孰是孰非谁黑谁白我搞不清楚,我不再发表任何意见。”

孟烨然定定地看了她一眼:“你持中立态度?”

“我不持任何态度,这是你们家里的事,我一个外人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甄可意拿定主意不趟这趟浑水了。

“外人,”孟烨然喃喃地重复一遍这两个字,眼睛依然直直地看定她,“看来你已经考虑号了不做我的女朋友?”

“是的,孟烨然,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孟烨然沉默片刻后,蓦地发问:“你不会觉得孟炽然更适合你吧?”

“当然不,你们孟氏兄弟都和我不是一路人。我是一个崇尚自然简单的人,基本上我希望生活越简单越好。而你们,显然更擅长把生活复杂化。只是和你们做朋友旁观你们的生活我都已经觉得很辛苦,更勿论加入其中。很抱歉,我只有谢绝你的求爱,尽管我也觉得很遗憾。”

甄可意说完站起来:“我先走了,请原谅我不能陪你吃饭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坐在一起吃烛光晚餐未免太没气氛了。与其彼此相对食难下咽。不如回家和甄骏吃泡面还要来得开心些。

孟烨然也没有挽留她。他咬紧牙关看着她起身拿包走人,虽然说过让她考虑,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考虑到最后居然是这个结果,他的骄傲被她伤害了。

甄可意转身离开时,孟烨然冷冷地说了一句话:“没关系,我会很快忘记你的。”

甄可意头也不回地回了他一句:“聪明人的生活态度理应如此,忘记过去,展望未来。孟烨然,我希望你还能忘记更多。”

……

甄骏正在用开水泡面时,甄可意回来了。边脱鞋边道:“放在那等我来煮,用煮的要好吃多了。”

甄骏又意外又高兴:“你不是和孟烨然去吃大餐了吗?这么早就回来了。”

“大餐没得吃了,只有回来和你一起吃泡面。”

“为什么?”

“说来话长。”

甄可意换好鞋子进厨房煮面,甄骏帮着她洗青菜鸡蛋地打下手。她边煮面边把孟家那些扯不清的麻烦事细细讲给他听,听得他也皱眉不已:“豪门望族中妻妾间的勾心斗角,有时简直足以媲美奸臣贼相乱朝纲。”

“可不是嘛,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豪门望族多半望不过百年去。三妻四妾一多,有异心的人就多。个人为着各自的利害关系尔虞我诈,不搅出乱子来才怪。看看和兴集团孟和兴才两个老婆就这么搞不定,再多娶几房那还了得。家和才能万事兴,可现在家不和,万事具废。和兴地产现在这个坎要是过不去,绝对损失惨重。”

甄骏很同情陷入困境的孟炽然,“你有没有办法帮帮他?”

“我有什么办法帮他,我又不是规划局头头。”甄可意一脸心有余力不足。

“程非非可以帮得到他吗?”甄骏想起那个神通广大的外星人。

“她!”甄可意摸着下巴想了想,“她神通广大没准真有办法呢,可是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再现身啊。她失踪都几天了?”

“今天是第五天了。”

“应该快现身了吧。咱们再等她两天好了。”

泡面煮好了,绿的青菜,黄的鸡蛋,红的火腿肠,雪白的面条,几种颜色配在一起非常好看,极其诱人食欲。两个肚子饿的人各捧一碗大吃特吃。甄骏那碗是大碗,可他几口就下去了一半,甄可意把自己碗里的再挑一些给他:“甄骏,你就快回大宋了,以后就没泡面吃了。赶紧多吃一点啊!刚来时你还很吃不惯这个,现在好容易吃惯了你又要走了。”

甄骏也怅然若失:“是呀,好不容易习惯了,又要走了。”

“会不会有点舍不得?”

“自然是有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怎么都会产生一定感情。”

“那要不别回去了,就留二十一世纪好了。我们这样高科技的现代化都市,还不比你们那千年前的封建社会要强?”甄可意逗他。

“那不行,梁园虽好非吾乡。我是一定要回去的。”甄骏一口回绝。

顿一顿,他看着甄可意想说什么却又犹豫不决的样子。她看出来:“想说什么就说呀,吞吞吐吐干什么?”

甄骏下定决心般地开了口:“甄可意,我觉得你们现代做女人太辛苦,不如你和我回大宋朝去吧。”

“什么?!”甄可意大吃一惊。

“在大宋朝,我——还有我父兄,我们可以照顾你保护你。你不必再抛投露面地挤公车上下班,也不必再加班到半夜三更才一个人摸着黑回家,更不用自己一个人百般克制节俭地存钱买房子。你留在我家,闲时跟我娘习字临帖绘画绣花就可以了,她平时就是那样打发时间的。衣食住行方面完全不用你来操心。我爹和我哥还有我将来从军后,我们的俸禄可以养活一家人,也能过得比较舒适。或者比不上豪富人家的奢华,但是食有鱼出有车是不成问题的。”

甄骏一口气说完的一大堆话,让甄可意半晌作不得声。他这么有诚意地提出来要照顾她,免去她一个弱女子独自在外谋生的百般艰苦,不是不感动的。可惜——他偏偏是来自千年以前。要是在现代,哪怕他回拉丁美洲她都跟着去了。

“甄骏,我跟你回宋朝,你打算怎么跟你父母还有哥哥姐姐介绍我?这是曾曾曾曾曾……孙女儿来给你们请安了?”甄可意默然片刻后,重新用轻松的态度和甄骏打哈哈。

甄骏却看着她认真地问:“你真是我们甄氏一族的后人吗?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程非非多神通广大你也亲眼见识过了,她推算出来的族谱你能不相信?”甄可意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悟,加强语气道:“甄骏,你必须要相信。怀疑这个对你没好处。”



第五十二章







七日之期一满,程非非果然出现了。甄可意一大早起来进卫生间刷牙时还没看到她,刷完牙一转头拿毛巾,她却已经冷不丁站在身后了。骇了她一大跳:“你怎么进来的?悄没声息的。”

“突破空间进来的,我直接一脚从澳大利亚踏入你家来了。位置没踏好,踏到卫生间来了。”

程非非边说边转身走向客厅,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躺下来。

甄可意胡乱洗一把脸就追出来问:“这七天七夜你去哪了,快说。”

“用你们地球人的话来说,修炼去了。”

“果然是修炼去了!你真是神仙级别啊!怎么个修炼法说来听听?”

“修炼的方法就是吸天地之灵秀,聚日月之精华。这个在古籍中不是早有记载嘛。”

“那些我只当故事看,难道还真有其事?”

“你以为前人留下的文字记载全是无稽之谈吗?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就算捕风捉影也首先总有个风影让他们去捕捉的。地球上早在千年万年以前就有外星人来过,他们与众不同的异行偶有落入地球人眼中,多多少少被记载下来一些了。”

“照你这么说还都是事实了,可是这个天地灵秀日月精华怎么个吸收法?”甄可意听得心痒难耐,“告诉我我也试试修炼成仙。”

“其实就是一个能量吸收,向浩瀚宇宙吸取能量。这技术一般人根本掌握不了,你——做你的凡夫俗子吧。”程非非毫不含糊地把甄可意划拉出局。

“那为什么你的能量吸收过程一定要七天七夜?很多与神仙呀灵异呀等相关的事情好像都与‘七’这个数字有关。”

“因为在地球上,七天七夜正好是许多能量完全吸收与完全释放所需要的时间,所以‘七’代表一个轮回。”

“哦,难怪圣经上说,上帝历时七天造物完成,又是七天天崩地裂 。看来也不是无的放矢。”

说话间,甄骏也起来了。开门出来看见程非非时,他眼睛一亮:“你回来了?”

程非非笑嘻嘻地应:“是呀,是不是等我等到你心痛?”

甄骏有几分尴尬,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别开玩笑了,人家心急如焚地等着你送他回家呢。你都已经饱吸能量了,今天送他回去不成问题吧?”

“今天就送他回去呀!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多住几天再走嘛!好不好甄骏?”程非非故意逗他。

甄骏迟疑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看向甄可意。她避开他的眼神推了一把程非非:“别在推三阻四的,人家来了几个月,现在归心似箭着呢。”

“他归心似箭吗?我不觉得,我倒觉得你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赶他走。他在这里是不是快把你吃穷了?这样巴不得他走得越快越好?”

她们俩斗嘴,甄骏局促不安地插一句嘴:“我先去刷牙洗脸。”

甄骏关上卫生间的门后,程非非压低声音:“可意,你好像真想快点赶他走,为什么?”

甄可意的声音压得更低:“他好像有点爱上我了,你说我能不赶紧送他走吗?”

“什么?他……”

程非非的惊叫声乍起,已经被甄可意一把捂住嘴,“拜托,别咋咋唬唬的,小声一点。”

程非非压低声音继续说:“他爱上你了,果然是日久生情。”

“可我跟谁生情也不能跟他生情不是?千年前的小祖宗啊!血统一脉相承下来的。我们俩谈恋爱那是乱伦吧?”

“这怎么算乱伦,你们又不是直系血亲,只是旁系亲属罢了。旁系三代以外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你和他都多少代了?都二三十代你还怕什么?你想一想,如果千年前的大宋朝,甄骐和甄骏两兄弟失散了,一居南一在北,后人一代代传下来,传到二十一世纪,后代中有人相爱了,他们会知道他们以前是同一个祖先吗?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

甄可意倒没想到可以这样解释,怔了怔,还是摇头:“不行,我知道他是远祖我有心理障碍。再说他不可能留在现代,我也不可能跟他去宋朝。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何必发展感情。你呀,快刀斩乱麻,赶紧送他回去吧。”

程非非一声叹息:“可是送他回去,这个有点难度呢。”

“什么?有难度,有什么难度?上次你弄那个时空任意门出来不见得你多费劲啊!”

“可意,我弄个时空任意门出来倒不麻烦,麻烦的是我不能准确无误地把他送回他来时的那一年。”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一点。”

“你也知道地球形成至今已经有几十亿年的时间。我上次追溯时光而上,在这么浩瀚如海的时光中,如寻找沙粒般找出某个朝代中某个人的生活片段,让你回去看一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你如果还要重新回到当时你看到甄骏的那个时间,我根本做不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看着甄可意还有些发懵的样子,程非非又接着解释:“就是说我现在如果再次追溯时光把甄骏送回去,我只能尽力将时间范围控制在他父亲甄雄甄英武的在世时间内,他好像活到五十八岁吧,也就是这五十八年内。也许他回到宋朝时他父亲才十八岁,也可能他父亲已经四十八岁。天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段,这完全看随机开启的时空任意门。”

甄可意这下子彻底弄明白了,甄骏可以送回去,但不可以准确地送回他来的那个时间段。或许更早又或许更晚,天知道他会具体回到哪一年。也许他回到宋朝后,父亲早已垂垂老矣,又也许父亲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年轻人。那他当如何自处?她不由愕然地张大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甄骏这时从卫生间出来了,敏感地察觉到室内的气氛不对:“你们在说什么?出什么事了吗?”

“非非,你负责跟他解释。”甄可意都不敢看他,匆匆对程非非交代一句,就抓起手袋去上班了。

……

甄可意一上午的班都上得心不在焉。老挂记着家里程非非不知跟甄骏说得怎么样,中间实在忍不住打个电话回去问,程非非在电话里唉声叹气:“他接受不了哇,整个人呆在房间里不言不语不传播活动。你赶紧回来开导开导他吧。”

可是甄可意手头上好几个主管交下来的设计活要做,她实在走不开,除非她不要这份工作了。

“他一向是这种脾气,就让他一个人先静一静吧,我晚上回来再开导他。”

晚上甄可意往天福号买了一斤酱肘子回来,预备借美食让甄骏开怀一下。可是程非非却说:“甄骏下午就出去了,一直没回来。”


“他上哪去了?”

“不知道,他没说。就说随便出去走走散散心。”瞥一眼甄可意有些不放心的样子,程非非又说,“嗨,他又不是小孩子,你担那么多心干吗?”

“去哪里担心了,他用得着我担心嘛。”甄可意不承认,“他本来就武艺高强,何况现在他还有飞人般的速度。对了非非,你给甄骏重植皮后他好像有了特异功能。”

程非非一拍脑袋:“我倒忘了这茬了,是呀,我用自身能量给甄骏重植皮肉后,他的新身体多少有了我的一部分异能。就像铁与磁铁接触后会产生磁力一样。不、不行,他一回来我得赶紧替他清磁。否则地球就要出现一个超人了。”

“就不能留着吗?”甄可意替甄骏惋惜,“留给他回大宋朝去叱咤风云好了。”

“你想得美,历史不容扰乱,我们只能作壁上观不能改变进程。”

“非非,那个时间问题……你真的不能再想想办法,让甄骏回到他来时的那个时间段。”

“这难度太大了点,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一万倍。我是做不到。你也知道我多粗心大意了,当初送你回去就计算失误了两次。何况你还想让我算出这么准确的时间度,不可能。”程非非一口回绝。

甄可意突发奇想:“那别的外星人行不行啊?”

“别的外星人……”程非非沉吟了一下,“要不我联系联系问问看吧。”

“拜托了拜托了。”甄可意朝着她直作揖。

“要星球大串联我一路问过去,可要耽误一段时间哦。”

“没关系,我想甄骏可以等,只求能得到好消息。”

“我可不能保证有好消息给你们。”

“但好歹也是个希望呀。”

说妥了由程非非向其他星球求助,精确追溯时间长河中最细微如水滴的一刻,甄可意心情轻松了一些,等等安慰起甄骏来也有了套说辞。她进厨房一边做晚饭一边等着他回来,可是他却迟迟未归,眼看天空渐渐转为深浓玫瑰紫,暮色即将敲窗,人犹未归。不由她有些着急了: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跑到哪去了?

甄骏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四处走,走到一个街心公园附近时,看到几个孩子在父母的带领下嬉笑奔跑着放风筝,不由怔怔地立住看了良久。有个小孩的风筝放着放着,被路灯杆一绊断了线,飘上高高的天空。他的眼光随着风筝飘出老远,从心底泛出痛来。觉得自己也好像一只断线风筝,漂泊无依处,阅尽天涯离别苦。

杜莎佳从车窗外一样瞥到马路旁那个熟悉的身影,马上让司机停车。

“子捷,你还没有回家乡去呀?”

子捷远眺天际的目光收回来,淡淡地瞥了杜莎佳一眼,并不回应她。

“子捷,你看上去心情很不好,是不是哥哥的死让你很难过?甄骏确实走得太早也太惨,但死者已矣,我们生者还是要尽可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继续生活下去,这样你哥哥九泉之下也才会瞑目呀!”

杜莎佳这番话说得很是漂亮,可惜听在甄骏耳朵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他低下头自顾自地走。

“子捷,你也是头一回来北京吧?对北京的印象怎么样?还好吗?你呀。和你哥哥一样不喜欢说话。别老闷闷的,我带你去玩,让你放松一下情绪好不好?”

杜莎佳跟在甄骏身旁说个不停,他不由加快脚步想甩掉她。

“子捷,你别走那么快。看你满脸闷闷不乐的,跟我去玩了。我正要去骑马,很好玩的,一起去吧。”

甄骏脚步一顿,蓦地回头:“骑马?”

杜莎佳看他陡然一亮的眼睛,知道他肯定很有兴趣:“你喜欢骑马是吗?那跟我来吧。”



第五十三章







八达岭长城西侧,康西草原。

康西草原为京城第一大草原。西邻官厅水库,北依海坨山,自然景色优美宜人。这里是天然的跑马场,有着专业性的马术俱乐部,专门为起码爱好者进行马术与骑术的教练。

骑马在古代是交通工具和作战工具,在现代却作为一项怡情悦性的时尚运动,越来越受到都市人的青睐。

杜莎佳穿着一套鲜红的骑装,骑在一匹雪白的高头骏马上,真是一派飒爽英姿。

“子捷,你会不会骑马?我教你吧。”

她的教练牵来一匹温顺的黑马给甄骏,他看了一眼摇头:“我喜欢骑烈马。”

那个年轻的教练一怔:“你有骑马经验?”

甄骏非常肯定地一点头。然后他自己朝着马厩走去。目不斜视地走过一排长长马舍,立定在最后一间马舍前。这件马舍中只单独拴着一匹马,它浑身的皮毛如锦缎般闪闪发亮,脖子处拖着长长的蓬松的红色鬃毛,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

“我要骑它。”

教练很吃惊:“对不起先生,这不是提供给客人骑的马。这是我们刚买来不久的一批品种优良的赛马,它性情刚烈,桀骜不驯,我们驯马师都还未能驯服它。”

“放出来,我替你们驯服它。”

教练一愣,杜莎佳也楞了一下。她看了甄骏一眼,他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马,眸中两点光芒亮如星辰。她对他顿生信心:“就让他骑这匹马,我加倍付费。放心吧,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就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让你们负责的。”

红鬃马被放出来,一出马舍它就嘶声一叫,挣开教练牵在手里的缰绳,扬鬃踢蹄如飞一般跑掉了。看来这马性躁又关的太久,得了奔跑的机会真是迫不及待。

那牵着缰绳的教练猝不及防被拖得带了个大跟头栽倒在地,眼睁睁看着马跑掉,正急得哇哇大叫,眼前有道人影一晃,甄骏已经纵身追上去了。

红鬃马的四条腿跑得虽然像旋风一样快,甄骏的两条腿却跑得一点都不比它慢。很快就追上它蹿上马背。他这样的速度让教练和杜莎佳看得双双发傻。

那红鬃马果然性烈无比,不甘被人骑在背上。它拼命地蹦啊,跳啊,想把背上的人摔下来,却摔不下,急了,刷的一下冲向草原。四蹄一扬扬成一道直线,纵驰如飞。未经驯服的马性子暴烈,奔驰起来也特别急骤快疾。骑在这等马的马背上是极度危险的事情,万一不慎摔了下来,断胳膊折腿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不少人是直接摔断脖子一命呜呼了。所以马场上其他骑术教练或是稍有经验的骑马者,看到一匹如此暴烈的红鬃马驮着人像狂风般朝前卷去时,都大惊失色:出事了出事了。

但很快,他们脸上的惊骇之色变成了惊诧之色。因为马背上的年轻人,并不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很快被暴烈的马甩下来。相反他的骑术实在太精娴了,无论马儿怎么撒野般地在草原上奔驰,时而跳跃、时而挺立、时而在急奔中骤停……他却始终牢牢地贴在马背上,人与马似乎已经合为一体。

烈马狂奔,驮着甄骏朝着草原与天云连接的深处跑去。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双手握牢缰绳 由着它疾驰狂奔。等到它折腾够了又累又饿后自然就会服帖了。

杜莎佳想追上他,另外还有几个骑术教练策马扬鞭来追他,奈何都没有红鬃马的追风速度。没追出多远,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一人一马消失在草原连绵的绿浪中。

七八月份的康西草原正是水丰草茂、繁花遍野的时候。天高地阔间一带遥遥远碧,阳光烈烈如熔金,熏蒸出一股清新草香。风吹草低时,可以看到浅紫淡蓝粉红嫩的各色野花冉冉绽放。甄骏征服了暴烈剽悍的骏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马的嘶鸣,生机勃勃;马的奔驰,激情奔放。他郁闷多时的心在这一刻得到了舒缓……

日落西山之际,甄骏才骑着红鬃马从草原深处策马归来。一轮红日正映在他们身后,衬得那奔驰中的一人一马是一个极为精彩的剪影。

几个骑术教练都围上他,看着他胯下已经变得安静驯服的红鬃马啧啧有声地叹:“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果然是快马当遇健儿才能一展雄风。”

其中一个偷偷模样的人特别问:“先生,你的骑术这么好,愿意加入我们俱乐部当马术教练吗?”

马术教练。甄骏一怔:“我……”他要回大宋朝去了,哪怕晚上几十年或早上几十年,他都是要回去的。那才是属于他的时代。

“可以呀,子捷,你就留在北京做马术教练别回去了。你喜欢骑马,骑术又好,天天和马儿在一起难道不好吗?你骑马的样子真是帅极了。”

杜莎佳的眼睛炽热地看定他,无限爱慕之情在其中。刚刚他驾驶烈马驰骋的雄悍英姿,实在是一个男人力量美的极致,她深深倾倒于那样的美。

“先生,要不你考虑一下再答复我们吧。我留张名片给你,考虑好了就联系我。”

甄骏回来说有个马术俱乐部请他去当教练时,甄可意双手投赞成票:“去去去,去当马术教练。这比当保安要有前途多了。”

“可是我都要回去了。”

“先别急着回去,让程非非再替你想想办法。尽量争取把你送回你来的那一年。”

“可以吗?”甄骏大喜。

甄可意把她和程非非商量的向其他外星求援的方案告诉他,让他再耐心等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你正好去做马术教练啊!天天骑着马在大草原上跑,日子也很好打发。比你闷在家里胡思乱想要强。”

甄骏当天就打电话回复了那个马术俱乐部,说好次日一早就去上班。

甄可意不胜向往:“那个马术俱乐部在京城大大有名,平时是会员制。入会就得先交个十万八万的,过贵族生活的人才能天天跑去那里骑马。我等草根阶级如果没有富朋友提携去开眼界是进不去的。甄骏,现在你在里头工作了,什么时候带上我这个家属去当当骑士可以吧?”

甄骏一口答应:“好,只要你敢骑。”

“我有什么不敢的。非非你有没有兴趣去骑马?享受风一般飞驰的感觉,很刺激的。”

程非非嗤以之鼻:“骑马那种速度对我来说半点刺激都没有,我在火星平时出门的交通工具都是飞机。”

“天,你们也太牛了吧。把飞机当成汽车一样使。那火星的天空岂不全是飞来飞去的飞机。”

“是呀,我们火星的街道在天上,来来去去的飞机穿梭。汽车在火星只是小孩子的玩具。就像你们地球上的儿童骑脚踏车一样。”

“这么多飞机会不会很吵哇?而且会不会很容易撞上?”

程非非点头承认:“经常会有飞机撞飞机或是飞机撞大楼的事故发生,就像你们地球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样常见。”

甄可意又吃惊又好笑:“好嘛,那你们那里岂不是天天都是911?”

“所以我们火星的有钱人都是住地下室。越是楼层高的房子越是卖得便宜。”

“可怜有钱人,住到地下室去了,黑不隆咚的。”

“我们的地下建筑可是相当漂亮的。规模之宏大设计之精美你们难以想象。但是金星人在这一方面比我们还要优秀。”

“哦,有多优秀?”

“你们中国古代有个秦始皇的地下陵宫,为地球人类建筑史上一绝是吧?”

“是呀,仅目前只挖掘出来的兵马俑就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了。”甄可意说得很自豪感。

程非非一句话就把她的自豪感粉碎掉了:“告诉你,那就是以前来过地球的金星人帮他建的。”

甄可意诧异得无以复加:“不是吧?那是金星人的杰作?”

“当然是,否则凭秦代那时候的科技水准能建成这么浩大精美的地下皇陵吗?就是放到你们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就建不出来。”

这话虽然不中听,却是事实,当下噎得甄可意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甄骏也听得怔住,良久后他若有所悟:“难怪,难怪。”

甄可意问他:“难怪什么?”

“难怪秦始皇曾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铜铸成各重千石的十二金人。他当时为何要耗费巨资,铸造这么笨重又没有实际作用的金人,史家一直众说纷纭。如今程非非这么一说,想来应该是纪念帮他修建地陵的金星人的缘故了。”

秦始皇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一统天下后,曾作出种种至今在世界上仍能令人叹为观止的壮举——譬如长城、譬如秦王陵。为后人留下了很多解不开的历史之谜,十二金人的铸造亦是其中之一。

十二金人最初铸成时。屹立在秦国都咸阳阿房宫殿前。是销天下之兵器铸造的大铜人,非常巨大和沉重。因为铜是黄色的,所有又称作“金人”。这十二铜人像都身着外族服装,雕满精细花纹,哥哥精神抖擞,英勇无比的样子。铜人造型之大,制作之精巧考究,为历史上所罕见,但随着秦王朝的覆灭,十二金人从此下落不明。再没有人可以一睹其风采了。

“聪明,可不就是那样嘛。当时地球上来了十二个金星人,很热心地帮着秦始皇设计和建造地下陵宫。当然这是极隐秘的,秦始皇都不太清楚他们的来历,只是将其奉为神人。地宫一建好他们就回金星了,皇帝就按地球人的习惯为他们塑像留下来以示纪念。”

甄可意想了想,“那金字塔该不会也是金星人的杰作吧?”

程非非竖起大拇指夸她:“你更聪明,还会举一反三。”

“我的神啊!你们这些外星人还真是把地球当后花园了。小孩子玩积木一样兴致勃勃地在这里盖这个建那个。不过也好,也算给我们地球人创造了福利不是。”

“那是,有我们在地球上常来常往着,你们的生活中多了很多亮点的。”程非非说着突然想起来,“甄骏,你跟我来,我得替你消磁。”

她边说边拖着甄骏往小房间里走,他莫名其妙:“消什么磁?”

甄可意朝他挥挥手:“你跟着她去就是了,她不会害你的。”



第五十四章







甄骏以甄子捷的全新身份加入骑马俱乐部做了马术教练,那真是如鱼得水。他是这家俱乐部唯一一个没有专业马术教练资格证的教练,经理去而在看过他驯服了悍烈的红鬃马后,当即就决定要聘请他。

这位不拘一格用人材的经理,很快就为他的好眼光而骄傲。甄骏不光是骑术精湛,而且他还非常熟悉马的脾性,懂得如何精心地喂养和训练马匹。得此一将,胜却千军。

剑眉星目的年轻人呢,一身蓝色骑马装穿在他标挺如劲竹的身上格外英姿焕发。即使是和一群同样着装的教练们站在一起,他也能被人一眼就挑出来。而他引人注目的还不仅是他年轻英伟的外表,骑马场上他的精湛骑术更是大家瞩目的中心。他为来学习骑马的会员,示范上马策马奔马等动作时,矫健灵活的身手漂亮得近乎飘逸。那种肢体动作的协调美和力量美,令旁观者有着极美妙的观感。男人为之深深叹服,女人则为之深深倾倒。

俱乐部里有很多女会员店名要‘甄子捷’做她的专业指导教练。经理便有选择的安排了了几个高级会员给他带,他带了几天后渐渐会意了她们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怎么都不肯带‘女弟子’了。否则宁可去喂马,也不愿再当教练。经理当然不会大材小用地让这么一块‘宰牛刀’去‘杀鸡’,干脆让他转做骑师,负责赛马。从看到甄子捷驯服悍马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定他是一块赛马骑师的好料子。

在古代,骑术和马术就是相当被重视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军队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唐代,军队马术训练非常严格,有一种“透剑门伎“,表演者纵马从利刃林立的门中疾驰而过而不伤分毫,令人惊叹无比。甄骏出身将门,自幼学习起诉,在驾驶马匹方面有着相当高超的本领。来到现代后只当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想到马术在现代社会居然还有市场。当他来到赛马场上纵马驰骋与别的骑师一较高下时,无论从经验还是技术方面,他都处于明显优势。

一时间,整个赛马圈,都知道杀出了“甄子捷“这样一匹黑马。

虽然不做马术教练了,但有一个女会员还是甄骏怎么也避不过去的,那就是杜莎佳。她天天到俱乐部来,像甄骏的影子一样跟在他海森后,真正如影随形。

甄骏很烦:“你不是快结婚了吗?怎么还有空天天来骑马。”

杜莎佳语出惊人:“子捷,为了你,我决定不结婚了。”

甄骏大吃一惊:“什么?为了我,我可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你是甄骏的弟弟,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如今他不在了,你来了,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现在取代了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子捷,我已经爱上你了。”

甄骏完完全全怔住了,这个杜莎佳,真是他的魔星灾星,无论他以甄骏还是以甄子捷的身份呆在北京,她都以爱的名义来对他纠缠不清。

“对不起,杜小姐,我一点都不爱你。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杜莎佳楚楚可怜:“子捷,我曾经是你哥哥的未婚妻。他走了我很难过,现在你来了,你为什么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温柔地对待他曾经的爱人呢?”

甄骏太了解她了,毫不为其所动:“你别装了,我……我哥哥根本不爱你,你是用卑鄙的方法逼他做了你的未婚夫,他一时不慎上了你的当,我绝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杜莎佳脸色一变:“谁说的,甄可意说的是不是?她根本是恶意中伤我,子捷,你不能听她的一面之辞。”

“杜莎佳,不用甄可意说什么,我自己就很清楚你干过什么。你用一杯黑咖啡迷倒我……哥哥,以此胁迫他对你负责人。其实那天晚上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你太狡诈了。我很不喜欢你这样耍心机手段的人,不,应该说我很讨厌你这种人。”

甄骏说了重话,本来他不想这样说一个女孩子。但杜莎佳这种女孩,不用重锤敲打敲打她是不行的。话一说完,他决绝地转身离开。骑上红鬃马朝着草原飞驰而去,每天只有他骑上这匹烈马的放奔的时刻,杜莎佳才没办法跟着他。

杜莎佳的白马脚力追不上红马,只有愤愤地看着驰骋而去的人跟马跺脚:“这两兄弟,怎么都这么难搞定啊。”

程非非要去星际大联盟之前,甄可意先把她带懂啊香溪花园别墅区。本来热热闹闹的售楼处此刻门可罗雀,小区看房的人更是一个都没有。

甄可意指着阳光下美轮美奂的一栋栋建筑物对她说:“你看看,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高级楼盘,你有没有办法挽救一下它们的命运,不要让它们和垃圾中转站为伍。否则卖不动的豪宅白白闲置在这里,实在太浪费资源了。”

程非非嘴一撇:“你不要把我当万能胶使,什么地方都想让我去粘合一下。”

“非非,我不是什么事情都照你的。这个事救命的大事啊,和兴地产的全部资产都押在这上头了,一个不好真会弄得孟炽然要跳楼的,你好心救救他了。”

“你跟他很要好吗?这样替他张罗。”

“我倒不是跟他很要好,只是我一时不慎,被他大哥利用,变相地让他在这个陷阱中陷得更深,我心里过意不去呀!”

现在甄可意才知道,当初孟烨然为什么知道她和孟炽然的‘交往’时,主动一再接近她。她根本是他的一步棋,他通过她曲折迂回地把那个异母弟弟更牢地套在他一早预设好的圈套中。

“非非,用你的神通力挽狂澜一下吧,求求你了。”

“好了好了,我要是不答应只怕耳根是不能清静了。只此一回,绝无下例。我们来到地球都是有行为守则规定的,不能在地球任意妄为,否则我会被总部召回去禁足。”

甄可意拼命点头:“你帮了这个忙,除了送甄骏回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再麻烦你其他事情了。”

“那我现在去见见规划局的局长,给他洗洗脑吧。”

话音未落,程非非的人就已经鬼魅般地不见了。

甄可意惊叹不已:“哇——瞬间移动。这样的人材真不是地球这小地方可以培养出来的。”

在日新大厦遇上双眉紧皱一脸焦头烂额状的孟炽然时。甄可意忍不住要替他宽心:“放心放心,没事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孟炽然勉强挤出一个苦笑:“承你吉言了。这几天我一直跑规划局,协商垃圾中转站可否转移修建的事情。局长始终不肯松口,说一早就有的规划预设,为什么我还要在垃圾站旁边建高级住宅区,只差没说我是咎由自取。”

本着对程非非十万分的信心,甄可意大包大揽:“我的话一定是吉言,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去,等规划局的好消息吧。”

孟炽然苦笑不已,根本只当甄可意是一番宽慰之辞。直到次日突然接到规划局的通知,说局里根本没有规划要在香溪花园附近的空地建垃圾中转站,和兴地产的负责人和香溪花园的住户们请不要再轻信谣言,天天一大群一大群地找来规划局干扰局里的正常办公了。

孟炽然再三确信消息属实后,激动万分地跑向楼下的点石广告设计室。他嘭的一声猛推开设计室的门时,一屋人被他吓一跳。他只目不斜视地冲向甄可意,一把抓住她的手不停的摇:“甄可意,真的被你说中了,规划局来了好消息。说是他们根本不打算在香溪花园旁边建什么垃圾中转站。”

甄可意跳起来,这么快就搞定了,程非非真是太神了。她简直想三呼程非非万岁。

“怎么样,我就说这道坎你能过得去吧。”

“甄可意,你简直是个喜鹊嘴,可以预先报喜讯。”

设计室里的一帮人这才回过神来,和兴地产的难关渡过去了,香溪花园这个项目保住了。纷纷向孟炽然表示祝贺。他眉目间一扫连日来的淫雨霏霏,喜气洋洋地接受大家的祝贺。

午饭孟炽然请甄可意一起吃,坐在环境幽雅的西餐厅,悠扬的钢琴曲淙淙清泉水般在耳中流过。他之前的激动已经平息,突然有很多疑问。

“甄可意,我觉得很奇怪呢。那个规划局的局长,一开始明明说那块空地建垃圾中转站是早已规划好的,怎么今天突然又说根本没有这个规划项目,真是太奇怪了。”

“嗨,你管他那么多,只要他们不建垃圾中转站就好。”

“我觉得更奇怪的是,你好像提前知道规划局的变化似的。”

甄可意一声干笑:“我怎么可能提前知道,我跟规划局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去。”

“可你昨天说得那么肯定的事,今天居然真的发生了。”

“我那时也不过就是想让你宽宽心,就随口说了几句安慰的话。谁知道还歪打正着地应上了规划局的最新通知。”

“这么巧?”

“当然是这么巧,不然怎么样,你难道以为我有通天神力,可以预知未来。如果我有,我马上去预知一下明天的彩票中奖号码是多少,立即买回来等着一夜暴富。我还天天挤公交赶来上什么班啊。”

孟炽然的一点疑惑就这样被甄可意的巧舌如簧给打消了,想想也是,她一个普通白领,怎么左右得了市规划局的项目规划安排呢,是他多疑了。

“甄可意,我这次咸鱼翻身,你说如果孟烨然知道了,会不会鼻子都气歪?”

甄可意只是摇头叹气:“你们这是什么兄弟呀?一个日子好过了,另一个就会把鼻子气歪。”

“他费尽心思让我不好过,我好过了他当然要鼻子气歪了。我真想马上去茶楼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看看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一定很好看。”

“千万别去。”甄可意一脸正色告诫他,“激得他恼羞成怒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做事情要稳重一点了,孟总经理。你现在是和兴地产一把手,做事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要想一出是一出。”

孟炽然凝视着她:“你这话很为我着想呢,而且句句金玉良言。甄可意,你实在是个很聪明也很不错的女人。如果你长得漂亮一点的话,我可能会爱上你的。”

孟炽然挑女人的首要标准时漂亮,他很遗憾甄可意在这一方面不达标。

甄可意一口咖啡几乎喷出来了:“得了吧,我要是长得漂亮还轮得到你,既有美貌又有智慧我早竞选世界小姐去了。你顶多只能在电视屏幕上惊鸿一瞥我的倩影。”

孟炽然哭笑不得。



第五十五章







甄骏在骑马俱乐部上了半个月的班后,甄可意以家属身份前来探班。

甄骏带着她四处观光这个贵族化的骑马俱乐部,对好奇的同事们含糊介绍她是他的远亲。甄骏虽然才来不久,但他不喜欢和女人打交道却已是众所周知的事。眼下却破天荒地带了个女孩来,大家都颇有些意外。意外这余,不免要打趣:“甄子捷,难得你会带女孩来,她是你什么远亲啊?是不是表哥表妹亲上加亲的亲戚呀?”

甄骏的脸微微发红,没有回应同事们的取笑,一把拉着甄可意转身就走。甄可意本来还想照样告诉那些人甄骏是她的小叔祖,可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身不由已地被他拖走了。

把整个俱乐部看完一圈,甄可意最喜欢的就是甄骏那匹神骏非凡的红鬃马。她一看就打心里喜欢:“甄骏,我能骑骑它吗?”

“它的性子很烈,一般的骑手都不能骑,何况你完全没有骑马经验。要不我挑匹温驯的马给你骑吧。”

甄骏挑了一匹温驯的棕色母马,先教会甄可意如何正确地上马、下马、握缰。等她正式骑到马背上去后,他用一条六米长的调马索挂在马儿的口衔旁边,牵引马儿以自己为圆心绕着走,再用另一只手拿着的调教鞭控制马儿的步伐与行进速度。让初次骑马的甄可意在他的协助下,学习如何控制马儿前进、转向、停止的方法。

甄可意头一回骑马,觉得太有意思了。虽然还只是由甄骏牵着马儿学习慢步走的骑坐姿势,距她想像中的策马飞奔还差得远,也兴趣勃勃乐此不疲。

甄骏教得非常耐心:“你的上身要挺直,且放松柔软,不要前倾。肩膀也要放松并张开,手臂放松但手指要紧握马缰。双腿尽量往下,脚跟不可以提起来。骑坐最重要的是平衡,轻松自然地伴随马儿的运动。”

甄可意有名师指点,学得非常快。渐渐觉得慢步走不刺激,想学习快步了。

“不行,不能那么快学习快步走,要循序渐进慢慢来。”

“可是我今天来骑马,就是想享受那种飞一般的奔驰感觉。这样坐在马背上慢慢地遛达,跟骑驴有什么区别。甄骏,我还是想骑你那匹红鬃马,它跑起来一定非常快吧。”

甄可意对那匹红鬃马仍不死心,完全不了解烈马之悍的程度。

甄骏正迟疑间,有个饱含怒意却又竭力按捺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来:“子捷,你不是不教女人骑马吗?”

杜莎佳,她又来了。骑着她那匹白色骏马小跑过来,死死盯着他们俩,目光中无限妒恨。甄骏顿时就眉心皱成川。

甄可意漫声一叹:“唉,某些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谁呀?”

“我没说谁呀,我指名道姓了吗?我对着空气说话你这么激动干吗?”

“甄可意,我忍你很久了!”杜莎佳怒气冲冲。

“彼此彼此。甄……子捷,我和杜小姐不太合拍,我杨离她远一点。我策马快步走好吗?”

甄骏却摇去:“不要,你下马。”

“为什么?”

“你不想骑红鬃马了?”

甄可意大喜,马上跳下来跟着甄骏走到红鬃马身旁。杜莎佳自然是驾驭着马儿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走,又羡又妒:“子捷,你居然让她去骑你的红鬃马。她一点骑术都没有,小心那匹烈马一下就摔断她的脖子。”

“呸呸呸,你这只乌鸦嘴,你留神别摔断你自己的脖子吧。”

甄骏先安抚性地抚了抚红鬃马火焰般的红色鬃毛,暴烈的马儿在认定的主人身边安驯地偎着。他再扶着甄可意让她骑上马背。红鬃马略略骚动了一下,但看了一眼身旁的主人又安静下来。甄骏接着自己也跳上马背,坐在甄可意身后双手握缰,足下一蹬。马儿驮着两个人四蹄翻飞地奔出去,奔向辽阔无比的天然跑马场——康西草原。

杜莎佳为之一怔,“甄子捷”居然带着甄可意一起骑马走了。两人同骑一匹马,身本是零距离接触,真正的耳鬓厮磨。强烈的妒火顿时在她心里熊熊燃烧起来,烧红她的眼睛。顾不上自己的马儿追不上红鬃马,就那样不顾一切地扬鞭追上去。

甄骏带着甄可意,骑着红鬃马奔驰在绿色的康西草原。

马蹄疾飞,正是甄可意想来体验的那种飞一般的速度。想像中这种追风的感觉,原来其实并不是那么的好。一个毫无骑马经验的人,根本受不了那种马背上的颠簸。马儿奔跑时一上一下的震动,将坐在马背上的她震得反反复复地一弹一落。最先吃苦的自然是她的臂部,然后腰也吃不住劲了,再跑上一程,她只觉浑身骨头都快要颠簸得散架了。哇哇大叫:“甄骏,不能再这样跑了。不然我这把骨头架子就要完蛋了。”

甄骏一勒马缰,红鬃马四蹄一定。甄可意几乎是逃一般地跳下马,在草地上坐下,摇头苦笑:“这飞一般的感觉真不是我可以消受的。”

甄骏也跳下马,放马儿在附近自由行走,他在甄可意身旁坐下:“我早告诉你了学骑马要循序渐进,经验不够是骑不了快马的。没有充分的技巧压住马儿,马背上的颠簸还是小事,被它甩下去就糟了。”

“果然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以后一定要听小叔祖的话。”甄可意边笑边四肢平舒地在草地上躺下去,“哇,真舒服呀!草很香呢。”

烈烈阳光蒸腾出的青草香薰人欲醉,闭起眼睛,她更加纯粹地感受着这种清新的自然气息。浑然不觉身边的甄骏,眼神在起着怎样微妙的变化。

甄骏看着躺在身侧的甄可意,浑绿草色,愈发显出她的衬衫雪白。经过之前的学习骑马和一轮烈日下的飞奔后,衬衫已然微湿贴身,雕出她身体玲珑的线条。喉头一紧,他慌乱地转过头去。却又仿佛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的视线一点一点拉回来……

甄可意惬意地闭目感受着清新草香,差一点要睡着时,眼前蓦地一暗,是太阳躲进云朵里去了吗?忽觉不对,睁睛一看,甄骏的脸近在咫尺,双眸闪闪地看定她。

四目相对,双双一惊。甄可意慌忙坐起,甄骏也一脸窘迫地直起身转过头去,根本不敢抬眼看她。甄可意也有些尴尬,却竭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你……是不是想看我睡着了没有?我还真是差一点就睡着了。那个……我们出来也很久了,不如早点回去吧。”

甄骏不说话,默默地起身,撮唇一吹,一个响亮的口哨后,远处的红鬃马便闻声跑过来了。

甄可意站起来看着马儿发呆,她提议要回去,是想避开这种旷野无人的单独相处,免得甄骏心猿意马。可是有过刚才的一幕后,两人再同骑一匹马,真是……很不自在呢。

甄骏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低声道:“你骑上去,我牵着马走。”

甄可意被他看破心事,倒有些不好意思:“没关系,一起骑好了。反正来时也是这么来的。”

甄骏只是摇头,缓慢而坚定地摇头:“不用,我想走一走。”

甄可意也就不再坚持,她不用甄骏扶,自己一个人踩蹬上马。人还没完全骑上马背,踩在足蹬上的脚尖一滑,哎呀一声,整个人摔了下来。站在马旁的甄骏本能地双臂一伸去接她,人虽然接住了,却被她摔下来的冲击力带得他踉跄倒地。

两人抱在一起倒在碧绿芳香的青草地上,仿佛陷进一床厚厚的绿毯。甄骏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拥在甄可意腰间的双手用力地扣紧,紧得几乎镶进她的血肉里。她还没来得及呼痛,他的唇已经带着燃烧般的温度烫上了她的唇……年轻男子原本按捺又按捺的激情与欲望,在抱住心爱女子的那一刻,如同火药堆里溅里溅进了一点火星,瞬间爆成一片轰天火焰。

一旁的红鬃马睁大眼睛好奇地把抱在一起的人儿看了片刻,似乎知道这里没它什么事了,摇摇尾巴自顾自地走到一边啃青草去了。

甄可意被甄骏吻住的那一刻,整个人都僵住了。

无比焦灼的吻,他仿佛渴极的人在寻求甘泉般吮吸着她柔软的唇瓣。起初她还想挣开他,但在他强有力的臂弯里,她半分都动弹不得,只有被动地任他亲吻。

甄骏是不嗜烟酒的男子,唇齿间的的气息干干净净,给她的是最热烈的纯净的吻。四片唇久久地胶合,反复地摩擦,让她渐渐明白,他其实并不懂得真正的接吻。僵住的身子在他火热的怀抱里一点点软一下去,最后连心也软下去。原本抵在他双肩的手环上他的颈,她开始回应他的吻。舌尖轻轻巧巧地滑入他的口中,舌挽丁香结——开在情人唇齿间的花蕾。

甄骏含住她滑腻的舌尖,气息更急了。他也试着把自己的舌尖也渡进甄可意的唇,唇舌交缠,他只觉得身体里的血全部沸腾起来。全身都在冒汗,额头上的汗水更是簌簌而下,一滴滴打在甄可意乌黑的发。

越吻越焦渴,越吻越燥热,怀中甄可意的腰肢如此轻软,唇舌如此柔腻。甄骏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想去解她的衣扣……

这一刻,却有马蹄声达达,由远而近地奔来。



第五十六章







纵然已经心靡意乱,甄骏仍不失为一个反应灵敏的将门子弟。他敏锐地感应到草地的微微震动,从而判断出有奔马正在靠近。心头猛然一警醒,绮思炽念顿时冰消,飞快地放开甄可意一跃而起。

“有人过来了。”

甄可意迷离的眼眸一凝,也从意乱情迷中回过神,赶紧起来。一张脸因方才的热吻晕满俏丽的玫红色,那颜色看得甄骏心中复又一荡。忙转过头去不敢再看,远远的,他看到一匹白色骏马正朝着他们奔来,马上的骑手是杜莎佳。

一点隐秘的怒火在甄骏眼眸深处闪动,这个女人真是纠缠不清。她凭什么这样纠缠他?

因为甄可意受不了红鬃马的追风速度,所以甄骏并没有骑着马跑出太远。杜莎佳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地寻寻觅觅,居然主她寻到他们。

看着甄骏和甄可意都是一脸绯红,发间衣上沾了不少草屑,杜莎佳顿然明白,脸色发白地叫起来:“你们……你们干什么了?”

甄可意十分讨厌她那种质问的语气:“我们干什么了,你管得着吗?”

“你们是不是在这里亲热了?你们这是乱伦,是乱伦。”杜莎佳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甄骏脸色一凛,眼睛冷冷地闪出剑锋般凛冽的寒光。沉声道:“你不要胡说八道,甄可意和我是三代以外的亲属关系。我和她在一起不是什么乱伦。”

说完这一句,他再不看杜莎佳。唤过一边吃草的红鬃马,先把甄可意扶上马背,自己再骑上来,不管不顾地策马离开。

杜莎佳快气疯了,不甘心地骑着马在后面追,疯子一样尖声喊:“甄子捷,三代之外又怎么样。论辈伦你是她的叔祖,你们在一起就是乱伦,就是乱伦,就是乱伦……”

甄骏的手紧紧地握住马缰,紧得手背上青筋直爆。他深吸了一口气,在甄可意耳畔喃喃道:“这个女人……虽然我一直觉得男人打女人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但有时间我真想狠狠地揍她一顿。”

“有时候我也想扇她两个耳光,从没见过这么惹人讨厌的女孩子。看她像疯狗一样跟在后面叫,甄骏你骑快点甩开她。”

“我怕你受不了颠簸。”

甄骏的声音极其温柔,甄可意心头一甜,复又成酸:这样可以刚强如铁也可以温柔似水的男人,为什么却是一个随时要离去的人?

“没关系了,我可以忍耐。”

“那好,我先放马狂奔一阵甩开她。”

红鬃马放足飞奔,杜莎佳的白马就拉下来了。看着前面越离越远的一对人,她极其暴怒,狠狠地朝着马腹一踢:“你快点跑啊,没用的东西。”

那奔跑中的马儿被她狠狠一踢,踢痛了它,顿时嘶吼着高高抬起一对前蹄,把马背上猝不及防的杜莎佳甩下去。只听到啊的一声惨叫,她整个人重重地摔在草地上,葫芦般滚出七八米远。

远处,在红鬃马飞奔的马蹄声声中,甄骏繁锐地捕捉到后面遥遥传来的那几乎已经细不可闻的马嘶声和尖叫声。一勒缰绳让马儿立马,他回头展望,看到白色骏马在草原上来回走着,但马背上却不见杜莎佳。

甄可意纳闷地问:“怎么不跑了?”

“杜莎佳好像出事了。”

“是吗?”甄可意回头一望,也发现白马上不见红衣女骑士。“不好,该不是被马甩下去了吧。甄骏,赶紧回去看看。”

杜莎佳摔得很严重,甄骏和甄可意返回去救她时,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四肢软软地趴在草地上,像个没有生命力的布娃娃。甄可意马上拿出手机呼叫急救车,甄骏则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身体调整为平躺的姿势,先大致地检查一下伤势。

“她怎么样?”

“手脚都没有骨折。”

“那就不严重了。”

“那说明她落地时应该是背部先着地,那样更糟,巨大的冲击力都由脊椎骨承受了,恐怕她的脊椎已经受了重创了。”

甄可意倒抽一口冷气,脊椎受伤的话,那真是更加糟糕。

在他们的交谈中,杜莎佳悠悠地恢复意识。听到自己的脊椎可能受伤时,她软弱地抓甄骏的手。泪眼汪汪:“子捷,我好痛,我是不是伤得很重?”

甄骏安慰她:“你忍耐一下,甄可意已经叫救护车赶过来了。”

“子捷,我可是为了你才摔伤的。我要是有什么意外,你可不能不管我。”

甄可意真是气结:“杜大小姐,这个时候你还想着要把责任往他身上推,又想赖上他吗?你搞搞清楚,我们可没有请你骑着马跟在后面穷追猛骂。”

杜莎佳完全不可理喻:“你们要是不跑,我会追……”

话没说完,她突然惨白着一张脸大叫起来:“好痛,好痛啊!”

她的双手死死地按住腹部,额头上一滴滴冷汗沁出来。甄可意下意识地用手去抚她的腹:“怎么了?是肚子痛吗?怎么会肚子痛呢,应该不会伤到这个部位呀。”

正纳闷间,她眼神一瞟,无意中瞟到杜莎佳两腿间的青草丛中,有血迹无声泉眼般地细细流动。蓦地一震:“你——你好像在流产呢。”

被她一说,甄骏也发现了草地上的血迹。鲜血其实已经浸透了她的马裤,只不过她穿的是红色骑马装,一时没有被发现罢了。

甄骏愕然得无以复加,还没嫁人的少女,倒先孕子了。怀着孕还肆无忌惮地纠缠别的男人。这个杜莎佳简直……简直……

他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她才好。

杜莎佳脸上和甄骏甄可意一样的震惊,剧烈的痛楚让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流产……我怀孕了吗?不……不可能……啊……啊……好痛……”

一声声尖锐的惨叫声中,救护车的喇叭声由远至近地过来了。

杜莎佳送进医院后,被诊断为“脊椎骨骨折”,严重的伤势有瘫痪之虞。同时医生宣布她早产了,夭折的胎儿还不足四周。

……

从医院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甄可意随便煮了两碗面,和甄骏一起吃。

“闺阁少女,未出阁而先孕子,这个杜莎佳真是寡廉鲜耻。”甄骏平时难得说人一句重话,足见他对杜莎佳印象之糟。

甄可意的手微微一颤:“甄骏,别用你们大宋朝的封建礼教来批判现代女人。在我们这个时代,这种情况非常正常。”

她竟帮着杜莎佳说起话来,甄骏一怔,敏感地问:“你不高兴?”

“我没有不高兴,我不过就事论事。杜莎佳已经成年了,她可以自由支配她自己,无论思想还是身体。就算错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别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甄骏一咬下唇,眼中有些迷茫,固执地道:“你不高兴,你非常不高兴,我感觉得出来。为什么?”

甄可意把面碗一放:“没什么,我不吃了。好累呀,早点洗完澡睡觉去。”

甄骏看着甄可意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一时不明白自己怎么惹她生气了。甄可意平时不是容易生气的人呀!难道是草原上他那个失控的吻,让她此刻才后知后觉地觉出冒犯之意来?可是她当时并不排斥他的吻呀!她还回吻他,那一点香软柔腻的舌尖……一念至此,甄骏心旌摇荡,从不知道原来舌与舌还可以这样纠缠打结。

甄可意从浴室里出来,看到甄骏等在她的房门前。脸色微红,眼神羞涩,声音几乎低不可闻:“你不高兴,是因为我……在草原上吻了你吗?”

“不是,一个吻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甄骏,草原上的事情已经在草原上结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甄骏脸色一白,甄可意视若无睹地继续说下去:“我可以理解你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而对女人时会有的冲动,但你要懂得克制自己。我们这样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若不能克制自己,我可就不敢留你了。“

甄骏的脸色随着她的话越来越苍白,半响方颤声吐出三个字:“你放心。”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紧紧关上门。一道分明的楚汉河界。



第五十七章






好痛好痛,这是杜莎佳朦胧意识中唯一的感受。

她觉得她的身体已经完全碎掉了,五脏六腑寸寸断裂,筋骨皮肉片生剥落。痛楚在无比凌厉地折磨她,而她却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她根本没办法移动自己的身体。腰以下部位互了一般的僵直沉重。

强烈的痛楚感中,她还依稀听到母亲的声音,带着哭腔:“医生,你说什么?她可能会瘫痪?不不不,求您救救她,她才十九岁呀,难道以后半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您一定要救救她。”

医生的声音充满了爱莫能助:“我们自然会尽力,尽人事听天命吧。”

杜莎佳脑中一嗡,什么都听不到了。

整整昏迷了三天后,杜莎佳才完全清醒过来。看到守在身旁的母亲一双哭肿的眼睛。她一醒就被痛楚折磨得呻吟不已:“好痛……妈咪……好痛……”

杜太太按铃叫医生过来,注射了一针止痛针后,杜莎佳略觉痛楚减轻了一些。勉强振作起精神问:“医生,我的伤能治好吗?”

医生模棱两可地答:“耐心一点,坚持长期的稳定治疗,相信越来越先进的医学发展会带来希望的。”

杜莎佳心一沉:“你的意思是,现在是完全没有办法了?”

医生说是很婉转:“我们会给你最好的治疗,你自己也要顽强勇敢地面对病魔,奇迹有时候是可能发生的。

杜莎佳绝望了,她想歇斯底里地发作,可是她根本没有力气发作。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眼泪一串串滚下来。

周游走进病房时,杜莎佳的眼泪犹未干。看到他她呜咽着朝他费力地抬起一只手,虚弱地说:“周游,你来了。”

她已经很久没见到周游了,起意要悔婚后,她用各种借口推脱他的约会,想尽一切办法避开他。但现在看到他,她有一种看到亲爱的的感觉。她腹中曾经孕过他的骨血,可惜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夭折了。

周游接住她的手,如此冰凉,触手如屋寒冰。相比之下,他的手暖如炉火,杜莎佳忍不住把另一只手也费力地放进他的掌心,想汲取更多的温暖。这一刻,无论是甄骏还是甄子捷,她都不再想了。她知道他们都是根本不会爱她的男人,一直以来都是她在强求。而周游——周游才是个肯爱怜她保护她的男人。此时此刻,她非常需要他的爱。

杜太太看着他们双手相握的柔情状,宽慰地拭一下眼睛,托辞走出病房,留他俩独处。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周游,我好难受哇!浑身上下都在痛,那个医生说我会瘫痪。我好害怕。”

“你也会害怕,你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吗?”

周游的话,和他温暖的手恰好相反,冷漠如冰。杜莎佳怔住了,眼睛中一丝丝浮起了恐惧。

“周游,你生我的气了?你一直是那么爱我的,你怎么会舍得对我生气?”

“你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却疯狂地追求着另一个男人,你说我会不会生气?”

“周游……我……我……我不知道我怀孕了。”

周游激动起来:“那你总该知道我们正准备要结婚吧?婚期在即,我的未婚妻却毫不顾及我的感受,天天追逐着另一个男人。杜莎佳,你完全不珍惜你所拥有的,总是奢望那些你得不到的。没错,我一直是那么地爱你,但是我的爱——已经被你的任性撕碎了。”

顿一顿,周游一字一句地宣布:“我不爱你了,杜莎佳。”

缓缓地,他松开了握住杜莎佳的手。杜莎佳惊惶地睁大眼睛,反手抓紧那温暖的双手不愿放,却终究无比绝望地感受到,那两片暖意一寸寸从她冰凉的掌心里抽离。

“不……不……周游,你原谅我一次吧。看在你曾经那么爱我的份上,你原谅我一次好不好?”

周游坚决地摇头:“杜莎佳,希望你以后会学习珍惜,我要去澳洲了,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再见。”

“周游——”

凄厉的唤声如杜鹃啼血,却唤不回那个已经对她彻底死心的年轻男孩了。

……

甄可意和甄骏现在简直就是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甄骏每天要赶到八达岭长城附近上班,单程就要转两趟车,天天披星戴月地出门进门。以前甄可意还会做好宵夜等他回来,一边和他一起吃宵夜,一边听他讲赛马场上的种种惊心动魄。现在她都刻意地早早睡下,基本上两个人没有见面的时候了。

偶尔几回甄骏搭同事的私家车早点回来,他们碰上面也是客气到了相敬如宾的地步。她的话不多,他的话更少,几乎和刚来时一样沉默寡言了。

甄可意拿定主意要和甄骏保持距离。明知没有结果的事情,何必还一头载进去。做人一定要理智一点,有些伤害明明可以避免就不要去自己找上门去。

她现在倒是如孟炽燃走得比较近,在同一幢大厦上班,午餐他时不时地叫她一起去吃。但只是纯粹地吃吃饭聊聊天,他们不过是一对谈得来的朋友。孟炽燃完全拿她当哥们儿看待。

“孟烨燃关了他的茶楼回台湾了,你知道吗?”

“哦,是吗?我一点都不知道呢。居然是关了茶楼走的,看来是不会再咽北京了。”

“不会了,他已经办好了加拿大移民手续。回台湾处理完一些琐事后,就要去加拿大定居了。”

“他要去加拿大定居,那他妹妹怎么办,独自一人留在台湾的夫家,他会放心吗?”

“正是因为孟翩然的夫家申请移民加拿大,所以他不放心也跟过去了。”

甄可意感叹:“孟烨然这个人,做哥哥还是相当不错的。”

孟炽然也难得地点头附和:“有时候,我都遗憾他为什么不是我同父同母的嫡亲哥哥,有这样一个哥哥在前头挡风遮雨,做弟妹的一定很幸福。”

“其实都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了,如果你们的家庭关系不是这么复杂的话,做兄弟是完全可能的。”

“可是现在已经是这样子了,什么可能都没有了。”

“你的口气有些萧索喔?”

“是,两房斗了几十年,现在他们突然一走了之,我还真有点……”孟炽然没有说下去,只是举起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以后没人跟你斗了,你还不习惯了是吧?”

“是呀,纵眼天下,寂寞无敌手。”

“什么寂寞无敌手,你当在上演江湖争霸呢,这下正好,让你人复杂的生活变得简单起来,不要再和那么多的阴谋诡计扯上关系了。”

“好,为简单的生活干杯。”

两只酒杯清响叮叮地撞在一起。

……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甄骏已经在骑马俱乐部上了一个月的班,拿回第一个月的薪水。他还在试用期,没有和其他同事一样直接去银行刷卡领工资。经理给了他一个厚厚的薪水袋,笑容满面:“好好干,下个月转正了还会更多。”

甄骏特意提前下班回家,把薪水带整个交到甄可意手里。她打开一点,数目领她吃惊。骑师这个职业收入相当高,除了比赛得到出赛费之外,还有丰厚的奖金。

若是以前,她一定会兴奋得哇哇大叫:“甄骏你发财了。”然后再拖着他出去大吃大喝。可是现在……她只是干巴巴地道:“我留一半,另一半你自己留着吧。你现在在贵族化的骑马俱乐部上班,要花钱的地方应该比以前要多。”

甄骏默不作声地接过她递回去的薪水袋,进了他的小卧室。甄可意很想问一句他吃晚饭没有,但迟疑半天后,终于还是一声不吭回了自己房间。

没一会,她的房门被轻轻敲响,开门一看,甄骏背着一只背囊立在眼前,甄可意不由一怔。

“我们俱乐部可以给部分员工提供宿舍。经理看我每天早出晚归地赶,替我争取了一间。我——搬到宿舍去住好了。

甄可意意外之极:“你去住宿舍,你不等程非非了?她去星际串联也有些日子了,可能随时会回来。”

“她回来了,自然找得到我。就算不能,你也可以带她来找我。”

他的去意很坚决。甄可意牙一咬,又很快地松开:“也对,那你去吧。程非非有消息我会通知你。”

甄骏深深看她一眼:“那——我走了。”

看着甄骏脚步沉重地走过客厅,走向大门。甄可意心如丝茧,丝线头被他牵着走,一点一点地抽空。挽留的话在她的嘴边徘徊又徘徊,牙关却紧紧咬住不肯放它出口。看着他的手拉开大门,身子顿住,似有留恋。她却只是一言不发地默然伫立。

甄骏的身形也在大门前默然伫立着,一动不动,仿佛一尊石像。良久良久,他终于走出门去,房门徐徐掩上。他自始自终没回头。

如果他回过头来,甄可意一定会看到他眼中渐渐浮起的晶莹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五十八章







甄骏走了,甄可意只觉这间小公寓一下子就空了。空得像万里旷的撒哈拉沙漠。多可怕,他不过是搬到宿舍去住了,她竟然会有这样强烈的失落感。如果他是回了大宋朝,那她岂不是更受不了。

仿佛患了虐疾般,甄可意坐在沙发上不停地颤抖,心如冰炭同炉,说不出的难受。那么刻意地避、刻意地避,以为可以避开想要避开的一切。到头来,才发现不过只是她的一场徒劳。不知不觉间,甄骏早已住进了她的心里。如今要剔肉切骨地把他挖出来,割爱——那是如珠离蚌般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既然这种伤痛已然无法避免,那么,趁着可以相爱,畅快淋淳地爱一场好了。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这一刻曾经深爱过。甄可意猛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打开房门就往外跑。她要去追甄骏,把他追回来。然后,爱他——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房门一拉开,甄可意就怔住了。甄骏还没有走,他还在门口站着。倚着墙壁,双目微阖,光洁有脸颊在楼道的顶灯下闪动着一层银白光晕,那是泪水折射出的光芒。

听到开门的声音,甄骏蓦地睁开双眼,泪水洗过的眸子格外清透明亮。他一瞬不瞬地看定甄可意,嘴唇微颤,想说什么,却又紧紧咬住下唇。雪白整齐的牙齿在唇边印下深深齿痕。

看着他这付欲诉还休的样子,甄可意从心尖尖上痛出来。扑上前,双臂揽住他的颈,踮起脚尖吻上他的唇。丁香般的舌尖撬开那紧咬的唇齿,温温软软地滑进去……

甄骏一颤,双臂下意识地环上怀中那具柔软的身体,最用力也是最温柔的拥抱。一个漫长炽热的吻后,他一把将她打横抱起走回房间。

薄软衣衫,飘起落下,他们彼此向对方敞开自己的全部骨肉。甄骏的身体热而硬,甄可意的身体烫而软,最柔软与最坚硬的缠绵在一起。他的喘息,她的呻吟;他的激昂,她的颤抖;男人与女人,肌肤与肌肤的相亲相属,原来可以如此美好。

锲骨温柔,抵死缠绵……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将另一个人完全地拥有。深透肌肤、深入血肉、深彻身与心地完全拥有。

平静之后,犹交预而卧,如鸳鸯。

“可意,”甄骏的声音还带着激情过后的微颤,“我爱你。”

甄可意伏在他赤裸的胸膛上,听着他胸膛里一下下有力的心跳声。“我知道,你的心告诉我了。”

甄骏的手轻柔地抚过她的发,再一次对她说:“你跟我走吧,我们一起回大宋。”

甄可意沉默片刻:“不。”

“为什么?”甄骏一个翻身,把原本趴在他胸前的甄可意压到在身下,定定地看着她。“我们都已纪……你难道还不愿意嫁给我吗?”

甄骏看来是希望她嫁给他后,嫁鸡随鸡地跟着他回宋朝去。甄可意伸手抚上他浓黑的眉,这么好的男人,真正可以配得上一个女人明明白白的青春,陪得起一个女人千山万水的旅程。她怎么会不愿意嫁呢?可惜,他们是两个不同时空的人。

“甄骏,你忘了我告诉你,在二十世纪,婚前性行为很正常,不一定非要论及婚嫁。”

甄骏急切地道:“不,我一定要娶你。我们虽然……虽然还没有成亲就……就洞房,可是我绝不是想白白占你的便宜。刚才……刚才是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可意,你是我的女人了,我就一定会对你负责。”

“甄骏,我不用你负责。”甄可意顿一顿,又缓缓说下去,“我并不是处女,我以前有过男人,也流过产。你根本没必要对我负责。”

甄骏整个人都僵住了,半响方不信任地摇头:“不,不,你骗我的,你骗我的是不是?”

甄可意推开他的身子坐起来,月光下她赤裸的身体莹白娇软如刚刚剥壳的荔枝。转身下床她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披,一边淡淡地道:“你不信的话可以检查一下床单。”

甄骏下意识地扫了床单一眼,蓝底白印花的床单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落红的痕迹。

突然他也跳下床,从背后一把紧紧拥住甄可意。“是谁?是谁这样欺负你?他既然得到了你,为什么不跟你成亲?为什么要让你去流产?”

以甄骏那套根深蒂固的大宋朝道理观念,甄可意只当他得知她也曾未婚先孕过后,纵然不会像说杜莎佳那样说她寡廉鲜耻,起码也会对她流露出怒其不争的神色来。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他只是心疼她,心疼她被人欺负。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从封建礼教思想严重的古代来的男人,只有他很爱很爱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不介意她的曾经失身,只怜惜她的遇人不淑吧?

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顷刻淌满一脸。听见她哭了,甄骏一下把她的身子转过来,手忙脚乱地替她擦。

“你别哭,别哭。告诉我是谁欺负你,我去狠狠地教训他一顿替你出气。”

“他不在北京,在美国,你是找不到他的。”

“美国。”甄骏来了这么久,对现在的地球上的国家分布有些了解。“他怎么去了那么远的一个国家?”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有机会去美国深造。马上义无反顾地走了。”

“那他走时,知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他留了一千块钱给我去做人流手术。”

甄骏愤然之极:“这个混蛋,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美国就那么好吗?非要离乡背井抛妻弃子地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美国,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天堂。”

“可意,忘记那个混蛋。以后你跟着我,我会照顾你。”甄骏慎重允诺。

“我已经把他丢到脑后头去了,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不会一直再想,人有时候一定要学会忘记。甄骏,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对我好。但是,你照顾不了我的。你迟早要离开这里回大宋朝去,除非——你能不走。”

本来甄可意只求和甄骏曾经深爱过,但是他对她那么的好,她突然舍不得失去。小心翼翼的,她试探他肯不肯留下来。

甄骏不假思索:“你可以跟我一起走哇。”

听他的语气,这对他而言完全不是一个需要在意的问题。因为在他来的那个朝代,女子一生都在依附男子,妻子总是要跟随着丈夫的步伐走。

“我不能跟你走,这里才是我的家。千年以前的那个朝代,相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我不会背井离乡抛弃国家跟你走的。其实,你来了二十一世纪这么久,都已经渐渐习惯这里了,为什么你就不能留下来呢?”

甄可意款款道来的一番话,让甄骏陡然明白他以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大问题。这个时代的女子,坚强独立,凡事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甄可意不但不肯答应和他走,相反,在婉转地要求他留下。

怔促良久,甄骏方道:“这里是你的家与国,你不愿离开。可是我的家国,却是大宋朝呀。”

甄可意尽量为自己争取:“甄骏,其实就历史而言,大宋朝已经湮灭了。千年以前的家国早成了故纸堆里的几册史书。你何必还非要回去呢?”

甄骏久久无言,甄可意屏声息气等他的回应。终于他低低地开口:“可是就时空而言,大宋朝依然存在。我的父母兄姐他们也都还在,我的家与国并没有消失。我是将门子弟,保家卫国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如果我为了一已之私留下,弃我的家国而不顾,那就是——不、忠、不、孝。”

中国古代社会,讲究忠、孝二字。忠是针对君王国家,要忠心耿耿不能背叛;孝是针对父母高堂,要照顾赡养老迈双亲。作为传统儒家精神的忠孝之道,一向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干。“大丈夫处于世,得忠孝两全,方不妄为人矣!”——这即是古代人衡量一个男人大丈夫的不二准则。

来自千年前大宋朝的甄骏,自然亦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他如何能够为了儿女私情而不忠不孝?

甄可意无话可说了,不忠不孝这顶帽子实在太大。甄骏就算能为了她留下来,只怕也会终生被这四个字压得不开心吧。算了吧,不要奢望太多。先满足于这一刻的可以相爱吧。

“甄骏,这些事我们以后再说吧。”



第五十九章







甄可意和甄骏过起了小两口般的幸福生活。

甄骏谢绝了经理为他安排的宿舍,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地赶公交上下班。每天上班前,他总是拖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家。下班后,就马不停蹄地往家赶。尽可能争取在一起的时间多点、更多点。

每晚归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做两件事——饮食、男女。总是在晚饭后,甄骏就迫不及待地把甄可意抱进卧室。初识她的身体,他惊喜无穷,欲望难耐。像个馋嘴的小孩子吃到了生平第一块糖,那种甜蜜的滋味让他忍不住想一尝再尝。

甄可意也如同宠溺一个小孩子一样,任他索取,从不拒绝,只是无比温柔地配合他。虽然她之前有过男人,但是甄骏才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的身体在他的爱抚下前所未有的光洁饱满。

激情过后,甄骏有时会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难为情:“我是不是……太纵欲了?”

说这话时,他脸上欢爱后的红潮还没褪尽。看着他的黑眸殷颊,甄可意凑上前响亮地亲他一口:“是啊,人要有所节制,不然对你的身体不好。你的工作是骑师,天天骑在马背上冲刺,要是因纵欲过度而手脚发软,摔下来就糟糕了。”

甄骏回吻甄可意一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眼睛湛湛明亮:“可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反而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没有身体疲软的感觉。”

甄可意微笑:“是吗?难道我是你的力量源泉?”

“不仅仅是力量源泉,我觉得你的身体里,有我要汲取的生命之泉。”

甄骏说完,低头吻住甄可意的唇。温热的舌尖强势地一下就抵开她闭合的唇齿,与她柔软的舌缠绕在一起。他已经学会了如何真正地吻一个女人。

随着缠绵的吻,他身体的温度又在节节攀高。真的是年轻啊!有着旺盛的精力打底,欲望的大潮又卷土重来。甄可意闭上眼睛,任由那股热潮将自己完全淹没……

再一次平静下来,甄骏喘息着问:“可意,我这样一次次地要,你会不会烦?”

甄可意温柔地拭去他额头的细汗:“怎么会。只要你要,我就给。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古代被封建礼教束缚的女人,尚且有这样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惜为情郎拼上一生,只求与他做一日夫妻效一日鱼水之欢。现代女人在风气开放的大环境下,献身给自己心爱的人更是毫无顾忌。

何况,甄可意很清楚,她和甄骏在一起的时日无多。眼下的种种柔情蜜意,都是从时间手里分秘必争来的。所以她愿意满足他所能满足的一切。甄骏可能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无比依恋在她身边的每一刻。但他们都很默契地不提这个话题。

“尽君今日欢。你只是为了要让我快乐吗?你是在忍受吗?我让你难受了吗?”甄骏非常敏感。

“当然不,甄骏,你让我也非常快乐。从没有过的快乐,我第一次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造物主的安排真是奇妙。”

甄骏嘴唇一动,似乎想问什么却没有问出口。甄可意猜到了他的用意,略一迟疑,还是轻声说:“之前,我和男朋友有过一次……那次除了痛以外没有任何感觉。”

甄骏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吻住她的唇,无比怜惜地吻。

……

现在每天傍晚一下班,甄可意就小主妇一样跑去菜市场买菜。在甄骏回来前,她总是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等他。

甄骏喜欢吃肉,喜欢喝热汤,因此甄可意烹制肉食和煲汤的本领与日俱增。今晚厨房煲上了一砂锅香浓的牛腩萝卜汤,一会他回来一定会一口气喝上三碗。想到他每每风卷残云般吃她做的饭菜时的样子,她就会忍不住微笑。

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就是想和他一起过日子,为他洗手做羹汤,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全部吃完,心中便无尽满足和快乐。

甄可意正用汤勺细细撇去汤面上的浮沫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地大叫:“甄可意,我回来了。”

程非非的声音,甄可意手一颤,手里的不锈钢汤勺咣当落地。

“怎么,吓到你了?”程非非捡起汤勺递回给甄可意,她接过时勉强一笑。

“甄可意,你好像并不高兴看到我。为什么?”程非非这个火星人的感觉真不是一般敏锐,更厉害的是,她一双眼睛雷达般的在甄可意身上一扫,就仿佛透过肌肉骨骼看到她心里去了。马上有答案。

“你爱上甄骏了!舍不得他走了?”

甄可意避重就轻:“非非,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去星球大串联要好一阵子呢。”

“星球大串联如果要一个个星球飞去问,那你得要等上我几万年。我不过就近去银河系的星球联络站,那里相当于你们地球的联合国,各星球都有人派驻在那里,集百家之长的寻我解决问题的办法。”

“找到了将时空误差尽可能缩小的办法吗?”

“一开始,我们火星有位青年俊杰说他也许有办法。但他突然闹失恋,女朋友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哈雷慧星人。他痛苦得独自驾上一架飞碟跑出银河系自我放逐去了。”

甄可意闻所未闻:“火星女跟着慧星男跑了!你们几个星球间已经通婚了吗?”

“我们几个科技发达的异星球间男女通婚,就跟你们地球上的异国通婚一样普遍。可惜了我们火星的那个青年俊杰呀!用你们地球人的说法他可是钻石王老五黄金单身汉。有房有车有飞碟,还自己开了宇宙飞船空间站,可是那哈雷慧星人更牛,他开的是激光束!跑到我们火星来一招摇,马上就把我们的美女撬走了一个。”

甄可意听得忍不住发笑:“敢情你们这几个星球的男女,跟我们地球上没什么不同。同样恋爱失恋和分手。”

“我一看这哈雷慧星人这么牛,就想办法和他套近乎,问他有没有解决时空误差的办法;他想了又想,说有个办法可以试一试。如果可行的话能够把误差控制在五年内,这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我回来报告你们一下,五年的误差可以接受不?可以的话就走吧。趁着这个哈雷慧星人日前在火星逗留,不然他一走,可就没有人再追得因来了。”

甄可意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甄骏就快回来了,等他回来你问他吧。”

她话音未落,大门处便传来甄骏雀跃的声音:“可意,我回来了。”

和甄可意一样,看到程非非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甄骏脸上的表情是陡然一僵。

这顿晚饭吃得特别沉闷,餐桌上的三个人,除了程非非,另外两个完全食不下咽。

程非非倒是吃得不亦乐乎:“可意,你如今做菜的手艺相当不错了。水准大增。美食也是地球上一大令我们依依不舍的方面。在我们的星球上,食物已经浓缩成一粒粒营养丸,吃上一颗能饱一天。虽然是省了一天三餐重复的洗菜做饭涮碗,但也少了很多乐趣。”

甄可意给她夹菜:“你喜欢吃就多吃一点吧。”

程非非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吃完碗一放,正色对甄骏说:“甄骏,情况刚才我都对你说清楚了。你今晚好好考虑一下,愿不愿意按受这五年的误差回大宋朝。如果愿意的话明天就跟我走。我带你去见那个哈雷慧星人,由他想办法送你回去。”

甄骏费力地问:“可以……迟几天吗?”

“听你的意思是要走的了。既然如此迟走不如早走,干吗还想迟上几天?长痛不如短痛嘛!”

“不是,我还有一丝事情没有办完。再给我几天时间好吗?”甄骏几乎是在央求。

程非非都被他央软了心肠:“你想迟几天?”

甄骏毫不迟疑:“七天。”

为什么是七天?甄可意不由向他投去疑问的目光。他并不看她,只是充满祈求地看向程非非,满脸的希翼。

程非非想了想:“七天,好吧。让我们漂亮的火星美女想办法,拖那个哈雷慧星人多陪她在娘家呆几天。甄骏,我可丑话说在前头。七天之后你若还想推迟,我看你也就不用回去了,就留在二十一世纪和甄可意过小日子吧。”

甄骏下意识地扭头看甄可意一眼,四目相交,又触电般各自转过头去了。



第六十章







晚饭后程菲菲告辞,甄可意口头上还挽留她,她抿嘴一笑:“你们二人世界可能也就这七天了,我还是不要夹在中间当电灯泡的好。”

真是一个知情识趣的火星人啊!

是夜,爱与欲望,比往日来得更加狂热激烈。甄骏仿佛恨不得把甄可意嵌进自己的血肉中,捆紧,再捆紧,一次又一次的要……沸腾的激情终是渐渐平息,他静静的伏在她身上,梦呓般的道:“可意,跟我一起走吧。”

甄可意良久沉默,她的沉默代表她一如既往的拒绝。

甄骏等待良久,似是终于绝望了。不再说什么,只是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肩窝。甄可意用手一下一下轻抚着他茂盛浓密的发,心里满是酸涩的柔情。

不是不爱他,却不能跟他走。回到那个时代,她一定是一尾缺氧的鱼,会窒息在哪个礼教森严的地方。甄骏虽然爱她,但他是以家国天下为己任的男子,他要征战边疆,留在她身边的时光会非常有限。她为爱走天涯,到头来的结果,可能只是眼睁睁的看着爱情一点一点被蒸发。最后点滴不剩。

曾经深爱过,也就足够了。人生如戏,最精彩最高潮的部分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出。这段爱情会成为她人生舞台上一场华丽浓缩的折子戏,永远在记忆 里宝石般璀璨生辉。

“甄骏,明天我向公司请假,你也别去上班了。我们在一起完完整整地过上七天。好不好?”

出乎意料的,甄骏却摇摇头:“不,我要去。”

七天光阴,如白驹过隙,很快就一闪而过。

这七天,甄骏一如既往地早出晚归。最后一天,他很晚才回来。甄可意已经把一桌饭菜热了又热,热了又热。这最后的晚餐,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凉透了。

甄骏回来时,又倦又累的表情。他不想吃东西,只是喝了一碗甄可意重新温热的汤,就冲个澡在床上躺下了。

甄可意偎在他身旁躺下,他抱住她轻轻一吻,无关情欲,只是一个纯粹的吻。然后他们静静地躺着,聆听壁上的挂钟在深夜里分外清晰的滴答声。那是时间的脚步在无休止的走。带走他们最后的相聚时刻……

“可意,对不起,我不能留下来。”

“别这样说,我既然不肯跟你走,又有什么权利要求你为我留下。你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

“可意,虽然你不肯嫁我。但在我心中你就是我的结发妻子,我回去后绝不会再娶了。”

“不,甄骏,我不希望你孤独一生,有合适的女孩子就接纳她吧。何况你终身不娶的话,以后就么有子嗣。我希望你会有子孙一代代传下去,我期待哪天在街头,我能蓦然遇见一张与你那么相似的脸。请你给我一个做梦的机会吧。”

听到甄可意的设想,甄骏不由自主搂紧怀中的人,声音轻颤:“可意,你说我们……会不会有孩子了?”

甄可意身体微微一震,半晌轻轻摇头:“不会。”

“你这么肯定?”

“是,因为……我以前的人流手术做得很失败,医生说我以后很难有机会做母亲了。”

“可意。”甄骏的声音是满满的怜惜,“你为什么不肯跟我走?为什么不肯让我照顾你?”

“甄骏,相信我,我们就这样结束时最好的结局。无论是你留下还是我跟去,我们都迟早会因为自己的牺牲而怨恨对方的。”

甄骏不再说话,甄可意也静默。他们就那样安静的拥在一起,看着窗外的晨曦一点点亮起来。晨曦刺眼,朝阳血红,他们的眼睛一起在明亮的光线下涩涩的痛 ,然后,双双坠下泪来。

和着泪的吻,拥抱……最后一次,他们彼此将对方深深拥有。然后甄骏缓缓松开手:“程菲菲该来了吧,你也该上班了。”

“我今天请假了。”

“不要,你去上班。我不想让你看着我离开。”

“你不想我留下来送你?”

“不,我宁可自己一个人走。”

甄可意静了半晌:“好。”

她如往常一般,起床梳洗更衣预备上班。但一连串做惯的动作在今早做来频频出错,挤洗面奶挤成了牙膏,刷牙时拿着口杯却半天不知道接水。勉强把自己收拾妥当了,心跳的狂乱,脚软的根本拎不动。

终于还是一步步地走出去了。每走一步,甄可意都想起《海的女儿》中,人鱼公主行走于刀锋之上的感觉。不同的是,人鱼公主是为了追求爱情而选择忍受这样的痛苦,她确实因为要放弃爱情。她不是为爱痴狂的人鱼公主,她做不到无怨无悔的付出。她害怕不惜一切追逐的爱,最后会变成海面上的泡沫……

听着脚步走出去房门关上的声音,甄骏闭上眼睛,甄可意走了,这一次,是从他的生命里彻底走出去了。

程菲菲出现时,甄骏已经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他重新换上 他来时穿的那套宝蓝劲装,腰束长剑,足蹬皮靴,浑身透着一派英武之气。静静地立在客厅中环视这套小公寓,眼神异常复杂。

“甄骏,你都准备好了。那跟我走吧。”

程菲菲向甄骏伸出了手。他最后看了这间他住了这么久的屋子一眼,再看向程菲菲额手……



甄可意在天安门呆了一整天。起初只是坐在那看别人放风筝,后来自己也去放。一只又一只风筝飞上天后,她就剪断线让它们飞走。她一个人几乎放光了附近风筝摊上的所有风筝。

那个摊主是个好心的老婆婆,最后忍不住对一再来买风筝的甄可意问:“小姐,你没什么事吧?”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还真呢。”

老婆婆却看着她摇头:“我看你的情绪不对,你是不是和男朋友闹别扭了?”

甄可意咧嘴一笑,笑的跟哭似的:“有什么别扭可闹,它们要走就走呗!一个接一个的走吧,走得越远越好,看不见更省心。”

甄可意索性把老婆婆剩下不多的风筝全部买下来,一只只地放飞它们,如同放飞群蝶。满天飞舞的风筝,在甄可意眼中都幻化成甄骏离开时的背影,在风中越去越远。她的心里浮起一阵阵牵心扯肺的疼痛,更有一种难以放手的依恋……

最后一只风筝飞上天时,甄可意迟迟下不了决心剪断引线放飞它。手中细细一线,仿佛系在她的心上。若让它飞,它会不会带着她的心一起飞走?

最后一只风筝,甄可意终是又把它收回来。这是一只精致美丽的蝴蝶风筝,让她想起以前和甄骏一起在这里双双放飞一对蝴蝶风筝的情景。甄骏的笑容,在夕阳下市那样莹心耀目。

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看到他的笑容了。巨大的失落感,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空了。空荡无所依,愿意提供肩膀给她依靠的人,她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转身离开。

这一刻,甄骏的声音仿佛响在耳畔,一声声,无比恳切,无比哀求:可意,和我一起走吧?

紧紧握住手里的风筝,甄可意的心动摇如初放的风筝,欲飞不飞,时而飘起,时而落下……到底要不要,比翼双双飞?



尾声







很晚很晚,甄可意才回到家。在楼下抬头望向自己的屋子,黑暗的窗如同盲人的眼睛般暗淡无光。屋里已经没有人会在她深夜归来时,为她燃起一盏等待的灯了。

推门进房,顺手按亮的电灯洒满一室清冷的白光。她没来由的就打了个寒颤,甄骏走了,这间屋子竟如此冰雪般寒冷吗?

房间收拾得很干净,甄骏走前似乎是替她细细打扫了一遍。桌椅几柜一尘不染,他是爱干净的男子。走近他住的小房间,床铺上整整齐齐叠着她为他买的衣服,衣服旁放着他的飞虹剑,剑下压着一封洁白的信。

甄骏留给她的信,刚劲有力的字迹,写满密密麻麻的三页纸。

“可意,下个月的十五号,是骑马俱乐部发薪水的日子,你去找经理领我这个月的工资和奖金,他已经答应了我会悉数转交予你。大概有四十二万左右。读到这你一定很惊讶,我这个月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吧?”

“可意,从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走的那天起,我就在想,要怎样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也能很好的照顾你。想来又想去,只有尽可能地为你多留下一些钱。你们这个时代的人都爱说这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你一个独自在外谋生的女子,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没有男人替你撑门立户,确实是万万不能没有钱的。所以,我尽可能地多赚一点。我争取每一场赛马都参加,可以赚到不菲的出场费和资金。速度赛马真是一项相当吸引人的赛事,很多你们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喜欢耗费巨资养马参加比扫,更有不少企业愿意一掷千金地赞助比赛。在重要的比赛中,骑师的奖金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这次我要求延迟七天,就是因为这期间有重要比赛,有的单场奖金就高达三百万。冠军骑师可以拿到其中百分之十的奖金额。我有信心拔得头筹,而我也做到了。我得到了这三十万的奖金,和之前一些比赛的奖金出场费加起来,我可以留给你四十多万。本来我想为你赚到一笔买房的钱,让你在北京安定下来。可惜没有时间了,我只能给你留下一笔仅够付首付款的钱。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把你的生活全部安排妥当后再走。可是偏偏没有时间了。临走前,我想了又想把飞虹剑留给你。这是我身上唯一值钱之物。他*****若有急需用钱的地方,它一定能解你一时之急。”

“冰箱里,我给你买了一些吃的东西。本来我早就想带你去吃的,但是为了更多的赚钱我没有时间陪你去。现在要走了,才匆匆想起。我一口气买回很多,可以让你吃上很久。吃完后你再自己去买,帮我买,买给你吃。不要舍不得,你有时候真的太苛刻自己。我希望你以后可以对自己好一点。”

“可意,虽然我不曾大红花轿地将你明媒正娶。但这一生,你就是我唯一的妻。我爱你,可意。”

甄可意看着看着,双手颤抖,眼睛朦胧,甄骏竟然为她努力赚了那么多的钱。他知道她不会跟他走,他并不抱怨,反而默默地为她的未来做着妥善的安排。除了钱,除了飞虹剑,他还在冰箱里为她留了什么?

打开冰箱门,冷藏室里每一格斗摆满了一只只金灿灿的新奇士甜橙,冰冻室里则整整齐齐地堆满形状不一的冰激凌盒,清一色的哈根达斯的商标。看着满满一冰箱的脐橙和冰激凌,甄可意眼眶里的泪水终于纷纷而落,她用水捂住脸,却捂不住那纷飞的泪水……

我的爱人啊!请原谅我没有和你一起走。你有你的家国,有你不能割舍的父母兄妹,我亦有我的家国、我的父母双亲无法放弃。相爱却是别离,这或许就是我们一早注定的命运。但我永生永世不会忘记你,这即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



程菲菲带走甄骏后,一直没有再,露面。后来,甄可意在电脑屏幕上收到她的消息回馈:甄骏顺利返回宋朝,哈雷彗星人果然将误差控制在五年内,他的亲人们都只当他意外失踪了五年,抱住他悲喜交加的大哭一场。我最近的活动太招摇了,总部勒令我立即返回火星。可意,我也就此跟你说再见。

宋朝人也好,火星人也好,都一起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

甄骏留下的那笔钱,发薪日子一到,那个经理就马上打电话通知甄可意去取。现金支票交到她手里时,他一脸惋惜:“甄子捷为什么要辞职?他这样出色的骑师,实在不可多得。俱乐部里有位英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会员都对他赞叹不已,还想邀请他去英国参赛呢。他却说走就走,我怎么都留不住。最后我对他说,只要他愿意,任何时候都欢迎他回来。你也帮忙劝劝他回来吧。”

甄可意勉强一笑:“他已经走了,我想劝业没处可劝去。”

“对了,前两天那个杜莎佳小姐还来俱乐部找过甄子捷呢。”

“她来找甄……子捷,她的伤都好了吗?”

“哪里就好了,坐着轮椅来的,听说半身瘫痪了。不过她家里人不死心,想转到美国去治疗。她来找甄子捷道别,说过两天就要去美国了。我告诉她甄子捷已经走了后,她怔了半天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

甄可意点点头,起身礼貌地告辞。经理送她出门时犹道:“你看到甄子捷再劝劝他回来吧。他是一个天才的骑师。”

甄可意拿着刚到手的现金支票,直接去了孟炽然的办公室。把那张支票摆在他的办公桌上。

“孟炽然,我想跟跟和兴地产买下我住的那套小公寓。这里是首付款,剩下的,我想分期付款,请你一定答应我。”

孟炽然定定看她一眼,思忖片刻:“好,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房子卖给你,不过不能分期付款,必须一次性付清。”

甄可意急了:“孟炽然你个奸商,不想卖给我就直说。干嘛绕着圈子逼我自动放弃,我哪有那么多钱一次性付清?”

孟炽然慢吞吞地拿起桌上那张现金支票。说:“这不就是嘛!你已经把房款一次性交过来了呀!”

甄可意怔住,半晌回过神来,犹不敢信:“你的意思是……那套房子四十多万就卖给我了?”

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这样的价钱简直便宜得近乎半卖半送。

“是啊,这房子我本来就要处理,你自己找上门来就处理给你好了。”孟炽然一付不值一提的口气。

甄可意难以置信地狂喜:“孟炽然,你真是太好了。这么便宜就卖给我。”

“甄可意,因为我要走了。你算是我在北京唯一的一个好朋友。我很乐意给你一点我能给的福利。”

“你要走了?”甄可意一怔。

“是,香港花园的项目已近尾声,把收尾工作一做完,我会结束和兴地产把资金全部转回台湾区。你知道我有哮喘症,北京这里的气候并不适合我久留。而且当初回到北京开分公司,也是父亲为长房做出的安排。现在已经不存在两房之争了,且北京的房地产也有市场饱和之虞,我和母亲商量一下,认为还是把资产转回台湾比较好。”

“也是,回到台湾,在自己的故里之地,对你的身体和公司发展都会更有好处。”

孟炽然站起来向她伸出手:“以后你如果有机会来台湾,记得来找我,我一定会当好东道主好好招待你。”

“好,一言为定。”



时令入秋了,阳光一如夏日般金灿,却不再带着咄咄逼人的热量,长安街上,无数深橙浅黄的落叶从枝头飞落,仿佛一个个远行的人。

昔日和甄可意同在一片蓝天下的人,无论爱人、友人或敌人,都要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了。甄骏,程菲菲,杜莎佳,孟烨然,孟翩然,孟炽然……走了,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还留在这座城市。但是她并不觉孤单,因为甄骏为她在这座城市中留下了一个家。更因为……她从手袋里拿出一纸医院的化验单,在阳光下打开。唇角是一个欣欣然的幸福微笑。

甄骏还给她留下了一个孩子,她曾经以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做母亲了。但是她却有了孩子,是她真正深爱过的人和她一起缔造的新生命。医生在详细检查后告诉她,胎儿很健康,她喜极而泣。

甄骏,你知道吗?你做到了你想为我做的事,你留下的钱让我有了自己的房子,我终于在北京安定下来了。而且,我们还有了一个孩子。如果可以让你知道这个消息就好了,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回到如今已经属于自己的小公寓,甄可意从冰箱拿出了一个甜橙坐在沙发慢慢地剥开吃。甜橙其甘如蜜,从喉头一直甜蜜到心头。甄骏走了,但他将冰箱贮成一座甜蜜的宝藏。一开始她根本都舍不得吃,现在要开始品尝了,和肚子里的宝宝一起。

次年夏天,甄可意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甄爱。

相恋一时,真爱一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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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很好很强大 -我家一哥- 给 我家一哥 发送悄悄话 (36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10:53:33

这个挺好看的啊,差点错过了。穿回现代蛮有新意的。 -鸽蛋圆子- 给 鸽蛋圆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0/2009 postreply 17: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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