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八十五夜~第一百零一夜 全书完

第八十五夜 狼凝
  十月初四,忌行葬动土,宜远行。
  久未曾接到那个男人的消息了,像风一样的人总是让人难以捉摸,猛然间失去了那些刺激的事情过着普通的生活,让人觉得如同缺盐少料的菜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最近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不大,只有两个烟盒大小。
  邮包还夹带着一封信,这次没有用电子邮件呢,我拿着信有些莫名的兴奋,向来觉得摸在手上有着光滑木香质感的纸张才是真的信,那些1和0代号组成的东西,已经悄然把我们传统的文化吞噬了。
  纪颜的字很漂亮,不过他的信和他的人一样,向来是略去那些无关紧要的枝节,直奔主题。
  (下面是信的内容。)
  原谅我许久未曾联系你了,因为我对那个神秘的制作脸谱的人越来越感兴趣,虽然我只是大体知道他的去向,但我相信,只要沿着这个方向,总能遇见一些奇怪的事。
  一直沿着北走,我来到了一座生长着茂密树林的大山,这里的山路不像南方那样崎岖坎坷,北方的山比南方的大气许多,只是非常陡峭。不过,当我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并非第一次爬山,更不是初次看见树林,但却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不同,树很多,却很稀疏,而且都是桦树,一片片的白桦林很漂亮,但总觉得有些异样,于是我和李多停下来看着那些树,脚底下踩着厚实的落叶。
  偌大的林子里非常安静,连风声都没有。我发现,似乎每棵白桦树的皮都被剥过,俗话说人怕伤心树怕剥皮,既然种了树,何必去剥皮呢。而且这些树大都有十余米高,少说都是种了好些年了,灰白色的树干和几乎光秃秃的枝杈让我觉得有些荒败。
  可是当我仔细查看时,发现那些枝杈并非光秃秃的。
  向外延伸的枝杈上挂着一个个灰布袋子,有新有旧,但大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棵树上都有,整个树林犹如结满了“果实”一样。
  我和李多当然十分好奇,想知道那些袋子里究竟挂了些什么。袋子似乎很沉,几乎把树枝压弯,但白桦树质坚硬富有弹性,就像本来就是用来挂重物的。
  这“果实”究竟是什么?好奇心让我们在这一带停留了下来,既然想知道真相,自然要询问当地的人。
  在这里过活的人以猎户为主,北方山林里的活物不少,手艺好的猎人多半是饿不着的。
  不过人烟到底稀少了点,我们走了很久才看见少许炊烟。
  一座有些简陋的普通木房外面,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他半披着一件花斑兽夹袄,里面套着一件灰色粗棉袄,正在整理房子外面晒的干肉条和玉米棒子。他长着粗黑的络腮胡子,大嘴时不时地朝外吐着白雾,一双薄扇大的手非常灵活地整理着杂物。我在他身后喊了声大哥,他一激灵转过身来,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
  高大的北方汉子看见我有些惊讶,可能很少看见我们这样穿着的人,突如其来的客人让他很高兴,却也有些慌乱,这反而让我和李多不好意思了。
  “很久,很久没和外人唠了,瞧我舌头都有点不利索了。前些日子冷得忒邪乎,我和孩子娘就在房子里窝了起来,反正前些日子打的獐子和风干的鹿肉还很多,这不你们来巧了,我炉子上正炖着山蘑菇汤呢,喝了暖暖身子吧。”他很高兴,兴许的确是很少与人接触了,显得非常热情,我和李多推辞不过,只好喝了些。这个山里的猎人自称顺子,顺子的老婆刚下山去取那些过冬的衣物。
  “我们是过路人,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向顺子解释道。顺子望了望我和李多,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您知道这一带的树上为什么都挂着一个个袋子么?”我将汤放下,笑着问道。
  顺子的脸色变了变——虽然他的皮肤被山风吹得如同冻裂的柿子,但我仍然觉察到了一丝不快浮现在他脸上。
  “这是我们族的规矩,我虽然跟您不熟,但看您的样子也是个敞亮人,您既然到这地界了,遇见我,算是我俩的缘分,有缘份就是哥们儿,您既然问到这事了,我也不和您打哑谜。摊开了说,那些袋子里装的都是娃,都是未满三岁就走了的娃娃。”顺子的话让我很吃惊。
  “那为什么不埋了他们,则是吊在树上?”李多奇怪地问。顺子摇摇头,抖了抖身子,狠狠地吸溜了一口浓浓的蘑菇汤,长吐出一口热气。
  “这您就不懂了吧。我们老祖宗都是满人,赫哲族,未长大的孩子死得早,是不能埋土里的,大家一般用桦树皮把孩子的尸首包起来,然后放在袋子里持在白桦树的高杈上。因为孩子魂嫩,钻不出土来,埋了的话以后就生不出来了,挂高高的,是好让孩子的魂早点散开,去别家投生去。”顺子一边说着,一边黑着脸瓮声低头念叨着,越到后面声音越小,犹如即将熄灭的蜡烛。
  这时候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我看着那白桦林觉得不树,那苍凉的感觉不像树林,倒像是一座座坟堆,一株株坚硬的白桦,仿佛是那些早夭孩子的墓碑一般。
  “山里就您一个人?这都冬天了,不冷么?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动物活动啊。”我问顺子。
  “我不是在打猎,我是在等人。”顺子忽然冷了声,板起脸站了起来。我见他不再说话,只好闭嘴。
  山里日头沉得快,尤其是冬天,仿佛白天的时间只有一下子。很快,入夜后寒气更加溢出来。顺子出外看了看,建议我们留下来,虽然衣物不够,但是好歹可以生火驱寒,否则这种天气下山,一定会冻出事。虽然顺子的表情老大不情愿,但他实在不放心我和李多这样下山,还是让我们留宿。
  我和李多同意了。
  当最后一抹光从天边擦去,我望了望那远处的一片片白桦林,枝头的袋子依然醒目。
  我们三人围着热腾腾的火炉,喝着蘑菇汤,聊着天。顺子告诉我们可能他妻子没那么快回来,要等到明天早晨。
  顺子的木屋摆设很整齐,并不大,最多不过十几平方米,东西很少,只是在地上铺了层厚厚的由兽皮和棉被混凝土拼的床垫子,在墙壁上还挂着猎枪,角落里有一些铁质的陷阱,像铁夹子,倒蹄刺,还有个中间凹陷的四方炭炉。虽然简陋,却也一应俱全。
  顺子告诉我们,这大山更像是他的家,或者说是他父亲。顺子的爹也是个猎人,顺子的祖父也是,世世代代都是,他们向大山索取,但更敬畏大山,对山神和狩猎之神总是敬畏有加。他们坚信所有的大型动物像狗熊、老虎都是有灵性的,所以不能直呼它们的名字,而用其他词代替,像狗熊叫“大爷”、“爷子”,考虑则到 “大虫”,顺子说,很久没打到过大的家伙了,上个月只是打了只野猪。
  “山里的生气越来越少了,采菇的、摸参的、捕蛇的,一汪汪的,一到开春就呼呼啦啦来一片,山里都糟蹋得不成样子。”顺子气鼓鼓地抱怨。或许对他来说,城里人和他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他当然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不远千里跑到山里来破坏他安宁的生活。
  我们聊到深夜,顺子似乎越来越焦躁,终于,当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特别的铃铛声时,他才露出释怀的样子。
  顺子直起身,缩了缩脖子,打开了木门。
  门外闪进一个人影,一个比顺子矮上半头的男人走进了屋子。
  他戴着一顶大大的皮帽子,身上穿着和我们类似的羽绒服,背着一个书包大小的口袋。
  “怎么,还有人在?”那男人望了望我和李多,口气颇为不满,顺子立即赔笑向他解释说我们是过路的旅者。
  “过路的?该不是也是来惦记这山里的东西吧。”那男人冷笑了一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依稀瞧见嘴边浓密的八字胡。
  顺子见他的语气不好,连忙把那人推搡出去,两人似乎在寒风里嘀咕着什么,没多久,顺子走了进来。
  “你们早点睡吧,那人是我一亲戚,他昨儿个就在跟一“老爷子”了,我这就和他去,如果走运,明天你们能吃上熊肉了。”顺子从墙上摘下枪,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盒子弹,套上皮毛皮衣,顶着风跟那人出去了。
  想想觉得好笑,他居然让我这样一个刚认识半天的陌生人独自守着他的家,这在像你我这样的城市里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我又能偷走什么呢?
  或许拥有得越多,就越怕失去。
  我老老实实地照顾着炉火,李多睡着很香,让我很放心。
  想起顺子的话,总觉得这种时候,两个人一把枪去猎杀狗熊,实在不可理解。门外呼呼的风声中偶尔夹杂着几声悠长尖锐的狼嚎,一声声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或许,顺子只是在敷衍我。但是我又不能离开,别说山里野兽多,就是炉火也要好生看着,万一熄灭非冻死不可;而我也不能带着李多一起去,更何况要在黑夜追踪一个当地的猎人,无疑在说笑。
  可是,整整一夜,顺子都没回来。
  天刚亮,我就和睡醒的李多一起,决定去找顺子。
  清晨的山风稍微柔和了些,不知道为什么,找着找着,我们又来到了那片白桦林。
  树枝上的袋子依旧沉甸甸地挂着,我很难想象里面装的居然是一个个小孩。
  那些布袋,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东西的形状,我忽然想到,难道真有这么多孩子早夭么?
  白桦最高每年长一米,五十年就要进入衰老期限,这一带原本没有密集的人口,也没发生过什么重大的灾荒兵乱,怎么可能同时死去这么多孩子?可是那袋子装的究竟又是什么?我看着头顶高悬的布袋,忍不住爬上了一棵最矮的白桦。
  李多在树下有些担心,一个劲儿劝我下来,而我也知道,万一真的是孩子的尸体,我这么做,被人发现是要犯众怒的。
  可我还是解开了其中一个袋子。
  袋子很奇特,是那种缩口袋,一边牢牢地固定在树杈上,而只要将袋子提起,口子就自动展开,放下去又勒紧了。袋口有着数排深浅不一的凹槽,有点像装订机订过的样子,但我更觉得像是牙印。看上去已经挂了几年了,有点沉,我使劲提了起来,往外扒拉下来一截子,露出一段东西来。
  里面装的不是孩子。
  那是我无法分辨的一种东西,黑糊糊的,有些类似酱过的牛肉,但又带着一股子特殊的腐败气味。我把布袋全部褪下,这才觉得似乎很像人体的某个部位。
  应该是除去了手腕的断臂,只是放置时间过长,已经完全风干了,紧绷在骨头上的皮肤布满了一道道的肉缝,并且脱水蜷曲了起来。我将断手放回袋子,按照刚才的样子又重新放好。
  李多小声问我袋子里是否是孩子,我摇摇头,但又不想明说。回头望了望整座树林,难道说上面挂着的不仅有孩子,还有被肢解后的人体么?或许顺子没有说清楚?
  我听说过天葬水葬,还没有听说过树葬。
  当我和李多满腹狐疑地回到小木屋的时候,却发现顺子站在门外,他眼睛里全是血丝,像一头猛兽一样盯着我们。
  “你们去哪里了?”顺子劈头就问,我笑着回答说只是四处溜达一下。
  “溜达没关系,只是要小心,这附近狼多,尤其是孤狼。”顺子叹了口气,嘀咕了一句。
  “孤狼?”我问道。
  “就是被狼群驱爱出来的雄狼,多半是威胁到了狼头地位的那种刚成年的狼,或者是已经没有捕猎能力的狼。说是孤狼,但其实都是两只两只的,一般是没什么经验的搭配一只老狼,就如同师徒一样。这种狼很凶,你们最好小心。”顺子转身进了屋,我们也随他一起进去。
  一进屋子,我忽然看见什么熟悉的东西,原来是屋子角落的陷阱上多了个包,那包的样子好像在哪里见过,最后我想起来,昨天晚上来找顺子的那个八字胡就是背着这包。
  顺子见我盯着包,笑了笑。
  “没跟到,估计是那家伙眼拙了,他执意要去追,所以暂时把包搁这儿了。本来让你们吃顿山里的烧熊肉是我们的规矩,不过天冷得厉害,我这样的老猎户也抓了瞎。下次,下次你们来,我一准给你们备好。”我笑着答应,并感谢他的热情。顺子的解释很合理,但我却发现包上有血迹,擦拭过的血迹。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最近的信好像特别我,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是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和以前的聚会不同,这次组织者力求做得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被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避免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的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会非常有默契地长长地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没有半点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是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级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地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预料,宋易也是混得最好的,据说由于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这就是所谓的前途不可限量的人。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地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他的相貌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大气,直看得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多少显得有些落寞,他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几乎是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得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各自的状况,相互发着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得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得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他身上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几下没说好就饱以老拳,只是对宋易非常尊敬,不敢造次。他现在倒混得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还能供得起他这尊佛。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饭局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一道道端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得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很低,一下便淹没在了高声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糊的一片,的确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着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哪,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再也没有了胃口,只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忽然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地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得闷红起来。
  大家纷纷围过来,有的说估计噎住了,也有的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而又痛苦地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拿起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地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身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还会突然惊醒。她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下面是黄阿婆的口吻。)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交代要好生保管,然后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就这样,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消失了。
  两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个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虽然,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当年轻人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时,我惊讶万分。可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拿出一封信。
  信是由我父亲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他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的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敬酒,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经常看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我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瓮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俩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口的饭菜没有人动的时候,才知道他也消失了。就这样,我的丈夫也奇怪地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本医书,只好无奈地将书收起来,重新放在我房间里。
  在书桌上,我看到他写了很多字,一张张散落在地,都是一些中药名。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大都写着“我的”、“都是我的”之类。
  就这样,我依旧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
  十年后,我仍然没有收到这两个男人的任何消息,我也逐渐将他们忘记,于是我开始研究起这所宅子来。
  这是我父亲设计并亲自督工建造的,那些日子他很忙碌,几乎都不同我说话,所以我想熟悉这房子的每一个地方,就如同熟悉我的父亲一样。
  在父亲的书房,我偶然发现他的书柜有一道焊口。
  我请人来撬开了木墙,发现里面有个不大的暗室。我不想父亲的秘密公之于众,还好请来的都是外乡人,我把工钱付给他们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拿着蜡烛走进了那密室。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棺材。漆黑的棺木在烛光下闪着油黑的光。
  我小心地挪开棺木盖子。
  我将蜡烛移过去。却发现一张我熟悉的脸。
  是冯孝的,当时我差点吓晕过去,可是等我镇静下来仔细一看,那人却不是冯孝。
  虽然很相像,但不是冯孝,棺木里的人年纪比冯孝大,而且穿的服饰还是民国初年的马褂,手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绿色扳指,衣着看起来非常华丽。尸体的脖子处还有一道深紫近乎黑色的淤痕。
  可是这人究竟是谁,父亲又怎么会将这人的尸体藏在密室里?
  密室应该是建宅子的时候做的,尸体最少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为何这么长时间不腐烂,这更让我不解。
  这只好将棺木重新盖好,退了出来。
  我要么找到父亲,要么找到冯孝,否则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决定去寻找父亲,并且拿了冯孝留下来的唯一的照片。如果棺材里的人父亲认识的话,那冯孝的样子应该对找到他有帮助。
  寻找东西很辛苦,寻找人更加辛苦,何况我是个女孩子,不过我还是找到了父亲当年的一些朋友。
  他们提及父亲却总是一脸的不屑,并告诉我,长得和冯孝像的那个人或者说那具尸体叫冯奉,是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一同学医的师兄弟。
  其实,我父亲只是一位普通的郎中,却拥有一大笔财产,我对此也一直困惑不解。当我渐渐了解了父亲和冯奉的关系后,一个非常令我难过而恐惧的想法逐渐形成,犹如一幅慢慢画好的图画一样显现出来。
  当年父亲和冯奉师从一个师傅学习中医,两人家境迥异,冯奉家是当地首富,而冯奉又是独子,为人豪爽而且有学医的天分,他对我父亲很好,资助他衣食和学习,父亲也非常感谢他。
  他们二人有一次跟随师傅去外地治病,结果冯奉家中突变,他必须回去继承遗产,于是我父亲陪着他一道回去。
  但是冯奉的家人告诉我,冯奉一回家就仿佛变了个人,天天和我父亲在一起,不久,他就将所有财产交与我父亲,然后就消失了。
  消失,又是消失。
  而家中冯奉的尸体告诉我,父亲一定做了什么。他对冯奉做了什么?我不敢想下去,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究竟对冯奉做了什么?我始终想不出来,可是我在冯孝带来的行李夹层里居然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都是一些散碎的记录。
  都是关于引路人的。
  “人将死,而存气于喉,以药泡之,固气,可半月不腐,面如常人,谈吐吃食无异,然需引路归家,会家人,诉遗命,方立死。”
  而且还有一些引路人的样貌。
  黄袍,高冠,白布扎头,手持幡,脚踩七星,容貌不可辨,须以石灰混以茶米覆之。
  幡是引魂幡,七星,是七星黑色布鞋,传说引路人不可被死者看到容貌,所以以石灰涂抹到脸上辟邪,而茶米就是糯米。
  我这才想起,父亲曾经跟我提及家中有一门世代相传的古术。在他的书房里我也看到过黄色的道袍。
  原来,冯奉到家前已经死去,父亲靠着引路的古术将他带回家,并控制尸体让冯家的财产全部变成他的。
  难怪,他宛如躲避什么一样,逃到这样一个人烟稀疏的古镇。
  当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父亲却又出现了。
  只是他老了很多,几乎快让我认不出来了。
  那个夜晚,如同他离开家一样,他又再次回到这里,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疾病。
  他没活几天,我明白,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死在老宅里。
  那几天我没有问他关于冯家的一切,不过他除了看着我不说话,就是不停地流泪。
  弥留的那天晚上,月亮很圆。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第八十八夜 盗目(并非第八十六夜,八十六夜为插班生)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凶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斗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人们都去过圣诞节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像一只蟑螂一样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宗木的脚步又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地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了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下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未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除非你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话,宗木的手指已经伸进了他的眼窝。“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再转过头来时,宗木已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某根肋骨断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呼吸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他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地渗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地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着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的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它们已经在你体内分裂成钉子,我会引导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喊不出来一个字,接着他的身体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地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第八十九夜 纹身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家伙,却也有着奇特的经历。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 ——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板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糊糊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比这个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所认可的数字,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找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被完全开发,成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塌,但很直,唯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饱满的额头下的那双眼睛。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正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样子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圆的脑袋,如同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使看得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地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其色如血者,则日行千里,能腾飞空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弩。衫辨者克闻马声而变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的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地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侯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 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煽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地转动者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证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了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信息。”我点了点头。他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送走了他,我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谁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他居然老了许多,双髌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力气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拦了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透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路上着急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有疲惫,有兴奋。车子开得很稳,穿过一座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地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就开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总觉得哪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地放进口袋。我扶者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念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走进单元楼里时,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地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两边的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只是随意地套了件花边紫色睡衣,趿拉着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嚷者,熟练地从我手里接过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高大壮实的妻子相比,显得非常滑稽可笑。她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你会很诡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进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而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地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和起来。我看了看墙壁,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和国画。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非常优秀。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儿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得非常无奈。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家是两室一厅的套房,我听见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咯吱的嘶哑音缓缓地打开了。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是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坐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的男人忽然醒过来,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着一边咬着牙扇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才抽泣着站起来,坐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那脸颊就如同是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得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误。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一套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等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就满怀希望地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些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你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透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们哪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象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会有什么感觉?”他一边说,一边向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地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穿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而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他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血丝,但我并没发现和我的眼睛有什么不同。
  “很可异,我对着镜子看却看不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光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这已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地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看见我妻子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转动了一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希望她来制止她丈夫。 可是我发现,当我听得入神的时候,那中年女人早就悄没声儿地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风的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然后慢慢停下,停在他的眼睛上。“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双瘦弱稚嫩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我开始剧烈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被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地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 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猛地一松,男人也恢复了常态,略带失望地回到沙发上,我喘着粗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字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像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呀,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地伸展了一下腰,舒服地斜靠在沙发上。女人叹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人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她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还是老用眼角扫着身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语、奥数,总之什么都要学,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没有一人能比得过我儿子的!”男人伸出自己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他是个天才!”男人又补充了句,但话没说完,旁边的女人再也按捺不住,一反手就打在男人的后脑勺上,他立即踉跄地摔倒在地上。 女人一边骂,一边拉起我的手。
  “我现在就带你看看我儿子,看完后你就知道了。”女人咬着厚厚的嘴唇,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我忽然很兴奋,想看看真正的天才究竟是什么样的。
  离门越来越近,我的手开始渗出汗水,我回头看了看那男人,他爬了起来,继续揉着摔痛的地方。
  房间的门打开了,里面很暗,只有一张不大的单人床和一张老式书桌。床头的墙壁上挂着一把吉他,一只小号,房间角落里还有个很高的书架,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里面应该放满了书。只是简单几样东西,房间却已经非常狭窄了,我和那女人走进去,孩子马上站了起来。 “为什么不开灯呢?”我问道。
  “他害怕光,害怕看到别人,也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可怜的母亲颤抖着声音说着,接着走过去,抱着孩子。 我忽然隐约发现那孩子有些不同。 不同在于他的头,特别的大,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孩子的头颅大小。像什么?就像万圣节顶着南瓜头的人。
  母亲似乎在和儿子低语着,终于谈成了什么,女人走到墙壁旁边,啪的一声打开了灯。瞬间的光明让我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适应光线后,又无法接受眼前所见。那孩子的头颅如同ET一样肿胀着,头上稀少干黄的头发犹如杂草一般稀稀朗朗地点缀在脑壳上,他的头皮几乎被撑成了半透明状,长期不接触阳光让他的脸色更加惨白,猛看过去,就像一个被充气过了头的塑料娃娃。脆弱纤细的脖子似乎支撑不住过大的头颅,仿佛随时都会折断。而更让我作呕的是,我几乎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眼球连接神经的大脑,布满着一根根如丝线般神经的脑体和里面的脑水,他的脑子居然不是白色的,而是红色的,就像一块绯红的玛瑙,在灯下泛着赤色的光芒。难道人脑也和玛瑙一样靠颜色而分类?
  “他不能站太久,大多数时候都要躺着。”母亲叹了口气,让孩子平躺下来,关上灯,和我退出了房间。 “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忍不住问道。
  “大概半年前这样的,开始他老喊头痛,我以为是学得太累,但慢慢地头开始肿志来,带着去看了好多医生也不管用。那蠢货还高喊着说儿子的脑子开始真正地开发了,开发到天才的标准,远远超越常人。他还说因为脑子的开发,当然样子也有所变化。他依旧让孩子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比以前更多,结果,孩子变成了这样,他不敢出去,他怕别人叫他怪物,他只能天天坐在家里看看书,弹弹吉他,而且和我说话也越来越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号哭起来。
  “哭什么,这是好事,哪里有光得不出的道理,等我们孩子成了世界第一人,谁还敢说他丑,说他像妖怪?到时候估计很多人都要找我教育他们孩子了。孩子就是要提早开发啊,否则就像我们一样成了废物了,脑子的颜色也变了,那样难道就好了?”男人振振有词地喊道,但明显忌惮女人出手,站得远远的。
  女人用手抹了抹眼泪,不理理会她的丈夫,只是拉着我的袖子跪了下来,我没想到她会这样,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叫她赶紧起来。“他说他去找了记者来,我求求你,如果你是,就帮我报道一下,让大家来帮忙治好孩子,我不想他活得这么痛苦啊。”女人和我执拗起来,一个劲儿地求我,我只好暂时答应她。
  屋子的门再次打开,这次那孩子小心地扶着墙走了出来,他犹如受惊吓的小动物,只是下意识地朝母亲走去,或许听见母亲哭泣让他很难过。可是长期不动加上头的重量,让他走起来平衡性很差。母亲意识到了,想过去抱起他,但是晚了,孩子倒下了,虽然他努力维持着自己的身体,但还是摔倒了,他的右脑磕到了地上坚硬的瓷砖上。
  女人像疯了一样从地上弹起来,高喊着孩子的小名扑了过去,缩在一边的男人也慌了,一边念叨着“造成别磕伤头啊,千万别撞成弱智了 ”,一边过去扶起孩子。
  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赶紧拿起电话打120。孩子柔弱的脑壳经不住这样的冲击,他的头破了,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能看到他大脑的血液一起涌向那个缺口,仿佛一个压抑很久的暗流涌动一样,血从伤口渐渐渗透出来,流了一地。 而那孩子的脑壳似乎也慢慢模糊开来,渐渐变得看不清楚了。母亲努力地用手按着伤口,一边流泪一边抽打着丈夫的脸。“都怪你啊,都怪你,孩子要是死了我要砍死你!”
  男人一边被抽着一边用力辩解,在吵闹声中孩子被送进了医院。
  我离开了那个怪异的家庭。半个月后,我带着好奇又去拜访了他们。
  这次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虽然他的头上绑着绷带,我还是想起他是那个长着怪异脑壳的孩子。 但是他现在好像恢复正常了。
  “是你来了啊。”那个泼辣的女人风风火火地走了出来,系着黄色泛着闪闪油光的围裙,双手挽起袖子朝我走来。 我朝她笑了笑,拒绝了要我进去的邀请,只是想知道情况。
  原来这孩子在那次以后居然慢慢恢复正常了,只是把以前所学的东西都忘记了,也没了过人的天赋和记忆,那些奖状也摘了下来,他完全从天才变成了普通人。而那个古怪的可以窥视人脑的男人却不在家。
  “他出去了。他天天叹气说儿子被我毁了,毁了一个天才。他天天去外面,到处拉着那些带着小孩的路人,告诉他们儿女脑子的颜色,每天身上都有伤。你说他这样,人家能不揍他么?哎,我也没办法,反正儿子好就够了,我也顾不得他了,随他去吧。”这个可怜的女人把沾着油沫的手往围裙上擦拭了几下,挽起了散开的头发,低头不语。
  简短的聊天后我离开了那户人家,临走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朝我用力招着手,我觉得他可能不是一个天才了,但他却是个真正的男孩。
  宽阔的人行道上,一个激动得像疯子似的男人,拦住一个个带着孩子的父母,转动着眼球问他们: “你们想知道自己孩子的脑色么,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天才么?”
  第九十一夜 相骨
  人靠骨架支撑,古人多以为从不同的骨头可以判断人的不同命运。古人王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势狼心……不可与交游。”可见长颈、鸟嘴、眼细小而狭长都不是什么好相貌。只是骨相往往和面相混在一起,不为人注意罢了。
  人的骨头真的可以反映人的命运?我不得而知,但不仅仅是在中国,在19世纪的法国也流行过骨相学,只不过昙花一现,而在中国,骨相流传已久矣。
  见博识广的纪颜自然不会不了解,很凑巧,他最近正好遇见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相骨者。
  “骨相和面相,历来都是被用作观察人的方式,只不过面相更多的是来测试未来吉凶,而骨相则是判断整个人的个性与内心,所谓相由心生,其实骨头也可以反映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关于相骨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在我遇见过的所有的人中,曹伯无疑是最奇怪的一个,无论是他的相貌、经历、职业,还是举止谈吐,在我眼中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父亲却相当尊敬他,在我儿时就常带我去他家。
  曹伯只比我父亲大六岁,但却苍老得吓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也没有,中间高高地凸起,头皮松弛得厉害,就像一个废旧的米面口袋罩在头颅上一般,耷拉下来的面皮垂落在两腮,眼袋大而黯黑,肿胀得很,几乎从来不睁开眼睛,本身就极长而狭的脸庞又搭配了一个细窄如鹰嘴的鼻子,让整张脸显得更加长了,他的嘴唇薄而苍白,不太开口,每次说几句话就会下意识地伸出殷红的舌头舔一下上下嘴唇,就像长满红锈的刀片般的嘴唇被舔得干裂起皮,一丝丝如身上死皮样的东西在上面翻起,那情景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蛇,一下下地吐出自己的信子。
  父亲很尊敬他,我很少见到父亲这样。而曹伯也很疼爱我,几乎视为己出,他总是颤抖着用蒲扇大的双手摩挲着我的脑袋,然后犹如挑选西瓜般地曲起自己的手指骨节,在我的脑门上敲打一下,接着用尖锐如圆锥的声音厉声喊起来,每次说的都一样。
  “好娃,好骨!”
  儿时我始终不明白他的意思,后来父亲告诉我,我生下来的时候家族就担心我的命运,所以找来曹伯摸骨。曹伯是天瞎,也就是生下来就没眼睛瞳子,翻开了眼皮里面灰蒙蒙的,所以他从小就听觉和嗅觉奇佳。而且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手,较常人大而宽厚,手指白而细,如葱段一般。他从不用拐杖,总是靠双脚和双手来摸索前进,虽然也曾摔伤撞伤,但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告诉过我,如果用拐杖,固然少了些皮肉伤,多了些方便,但如果突然有一天拐杖没了,自己又该如何呢?
  “我是个瞎子,自己的眼睛姑且靠不住,还要去靠一截烂木头?”曹伯笑道。他一笑起来嘴巴就缓缓张开,不,与其说张开,倒不如说裂开更合适,就像有人慢慢用剪刀从原本没有嘴巴的脸上剪开了一条齐整的裂缝。
  曹伯八岁的时候,好好地忽然摸到一位来自己家里借宿的远房亲戚的脸上,当时那人正在睡觉,结果被吓了一跳,可是曹伯很快就说出了他的年纪和长相,居然八九不离十。这人从未来过,曹伯当然不可能从家里人的话中推测出此人的外貌。曹家人看到一个瞎子居然能有如此本事,都暗自感叹,总算老天爷为他留了条生路。
  于是,曹伯被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相骨师傅那里学习相骨。
  这个相骨很少收人,据说他也是个天瞎,他收徒弟只有两个条件,一是要盲人,生下来就是的那种,二就是要摸手,结果曹伯两个条件都符合,家里人也为他找到个好活而高兴。
  这以后曹伯一直都跟着师傅,直到师傅去世,然后自己接替了师傅的位置,为四里八乡的人摸骨。可是谁也不曾见过他师傅出那屋子,直到死后的第二天,曹伯告诉我父亲这事,然后草草安葬了他。
  有些事情似乎往往是注定好的,曹伯经常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埋怨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因为他注定好了是要做这个的,既然是这样,瞎了眼睛也就没什么了。
  随着时间推移,不相信的人被曹伯相骨后也相信了,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有的人还专门来测试,前后三次用不同人的手给曹伯,但曹伯很快识别出来,于是大家都觉得曹伯神了。
  可是曹伯极少笑,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太多的表情。大家也知道,他没老婆,而且也找不到传人,他不想把自己的本事带进棺材。
  曹伯老早就和家里人分开住了,他一直待在自己师傅的两间黑屋里。那屋子如同一个黑色魔方,小时侯每次父亲有事情通知曹伯就叫我去,但我每次进去都找不到他,总感觉里面很大,如同黑色的潘神迷宫般,而且屋子里从来没有半点光亮,自然,曹伯压根儿不需要,他早对屋子里的任何物件的摆放都非常清楚,但我却很麻烦,几乎每次都要撞到脚。
  或许,黑暗给我们这些习惯光明的人带来过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感,所以会觉得原本不大的空间非常广阔吧。
  不过,曹伯在我十二岁要离开老家的时候突然失踪了。
  没有人发觉,只是觉得他好像很久没出现了,村子里的人总在需要他的时候去找他,当他们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在黑屋子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话,而平时曹伯总是很快就会出来应声。
  没人敢进那黑屋子,因为曹伯不准任何人进去,除了我。
  那屋子只有曹伯的师傅、曹伯和我进去过,据说曾经有个外地的贼进去偷东西,是东村的阿细半夜解手的时候瞧见的,那贼猫着腰翻了进去,但第二天既没听曹伯说家里遭贼,而在门外也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忌讳那屋子。
  进得去,出不来。如黑洞一般。更有传言,说还有很多小动物进去也没见出来,所以他们需要找曹伯摸骨都是远远地站在门外喊他出来。
  “八成死了吧?”
  “难说,好象干这事的都活不了多久。”
  “是啊,泄露天机呢,遭天谴的。”
  “他不是会摸呢么,怎么不摸摸自己的骨头啊?”
  “那不是自摸了么?和多少的啊?”
  村民们说着说着忽然一起哂笑起来,接着一哄而散。
  我和父亲也在其中,我听他们说话觉得异常刺耳,抬头看了看父亲,他也紧皱着眉头,盯着那黑色的屋子不说话。
  人群散去,我随父亲回了家,回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门似乎隐约开了条细缝。
  回到家我问及这事,父亲却不回答我,只说我还小。我记得前些天父亲和曹伯在家中还谈过话,两人似乎还争论了起来,只是我睡意正浓,已然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在老家的最后一天,家里人忙着为我收拾行李,而我却总是心不在焉。奶奶看出来了,叫我出去走走,父亲有些不情愿,却不敢违背奶奶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我走着走着,竟又来到了那黑屋子旁,我叫了几声,依旧没人回答。
  当我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看到门外有一只袋子。
  湿漉漉的黑色袋子,昨天好像没看到,那袋子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一走过去就闻到一股子腐败的恶臭。
  我的鼻子很灵,从小就是。
  我好奇地用脚踢了踢,发现里面有东西,软软的,像棉花团,于是我找来一根断裂的树枝,将袋子拨开来。
  都是一块块的血肉,撕裂开来,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动物的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里面没有一根骨头。
  我感到一阵恶心,扔下树枝就想走,可是仍然很担心曹伯,我不相信村里人对他的妄加猜测。
  这时我又闻到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以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铜锈混在一起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去了解哪块是肩骨,哪块是脊椎,哪块又是肋骨。神奇的是,虽然摸过那么多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然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轻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以我很喜欢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得很,那时候刚过完元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后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的头发和头发中间穿梭,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恩,你爹告诉过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他良久不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忽然问,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暗。大风像冰水一样冲进我的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说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儿,又问。
  “天庭骨风隆饱满;枕骨充实显露;顶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直入发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棱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颧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走去,我不自觉地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后背。
  屋子里和外面一样,依旧黑,只是这黑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了一下,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坐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关键部位;看面相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他停顿一下,又叹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却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发,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得很慢,慢得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我抱紧身子不自觉地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地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像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杆。我顺着肋骨往上摸去,这人的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脊椎往上摸,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子的骨头重而粗,女子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像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
  我轻声嗯了一下,接着继续摸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梁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梁”,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 “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着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我砸死的。”他的话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杆,歪斜得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曾提及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舍不得你啊,唉。”曹伯叹了口气。
  “曹伯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道。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这黑暗的屋子里,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得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一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向眼睛摸去。
  我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地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跑出了黑屋。
  落在地上的我没命地往前跑,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齐地被削去了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地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子趴倒在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后,他只是叹了口气,并未显出太多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也像避讳似的不提他,只是零零碎碎地听到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再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这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命运了,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 改变的,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第九十一夜 相骨完]
  第九十二夜 活墓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旅行时我总是避开那些大城市,这一天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已经干枯的草地在冬日的阳光里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样。
  草地旁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路的另外一边就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外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众多遮蔽视野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得更远,但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房子都没有。
  耳边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圆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抬起头,我一看吓了一跳,他的脑袋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坏皮球,上面嵌着一双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凉表情。他的嘴唇干得裂开,露出道道血丝,他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黏在一起。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含混,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我也没有听出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道,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地朝前方走去,我隐约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这个地带很空旷,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刚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人影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堆堆的坟,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有被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线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座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很多。
  但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得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从那个巨大的坟堆里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地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说话的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了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来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地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地对着女孩摇了摇了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地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她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她说话,犹如在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上面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倒还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留下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作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一样不缺。男主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直到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
  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些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吗?”我问道。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子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他脸上露出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是何时定下的。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每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他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他,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得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媛媛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一出来,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那中年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得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像。
  大家都默不作声,全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山脚下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1米宽,至于多深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老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走得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得亮了,而老者的背景却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放了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后,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阻止他被活埋,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他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往回走。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须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里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的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中年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过抓女孩的手。
  “阿大, 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却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妻子温柔地抚摸着丈夫宽厚的脊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得很,连咪彩(女儿)上学的钱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得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有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又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的,而且要被赶出去。我们苗人身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轻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村里人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的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的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在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女孩尖锐 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发现居然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俩这才明白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在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因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个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第九十二夜 活墓完)
  第九十三夜  名字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令人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的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透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了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待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得要死,仿佛脚底黏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外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有着近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的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质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学得不踏实,嘎吱嘎吧的声音就像一样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初三和高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摸清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举行考试的教室,就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都发出了讶异的声音。
  虽说是三楼,其实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就是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理化实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实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它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里面相当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得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它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湿布擦。手冷得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头做自己的事,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它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梁,皮肤白得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叹,难怪人家的外语学得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了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得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地擦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过了老半天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得嘎吱嘎吱的喘息声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像其它的建筑,一旦人走光就变得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话。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她对我说的最长的一句了。
  窗外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于是就拼命地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她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少进去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和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走了过去。
  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去地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地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没考。田嘉慧交完卷子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很觉得奇怪,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地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要到下学期开学再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地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地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儿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老师奇怪地问她,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便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发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地听到一阵磨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的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幅女人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发,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那一边田嘉慧似乎恢复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我忽然发现,她的头发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发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得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做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说我们考试用的老教学楼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考试结束后上了锁,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里传了很久了,在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来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没考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被强酸碱灼伤,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将所有人的心变得沉甸甸湿漉漉的。下午,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有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轻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边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时,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吗?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欲望。
  于是我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借口说要了解学校的历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地发现,二十多年前在学校的确发生了一起轰动的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脑袋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发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的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模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健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我觉得她画的好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发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一个嘉慧的依据——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邻居他们告诉我新的地址,那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她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日子缓慢过去,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询问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恶化,老师已经非常厌恶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发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地折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朝老教学楼走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长长的头发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楼里走去。
  我跟在她后面,小心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得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得很稳当,她穿着白色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我见她走上楼梯,就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幅,因为跑得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的意料,那画上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轻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那锁竟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她想干什么。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地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发粘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半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女孩的样子,忙高喊了一声“不要”,便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从破旧木板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发,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拧开手电朝着她的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像是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神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肉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发,朝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发,拉住嘉慧和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力气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发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竟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一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但是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宝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行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哪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家境富裕,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活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得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罗副校长几乎边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糊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回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再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那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发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了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复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不是弄虚作假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副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暗暗地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也会继续复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发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发却和那些天她画的那个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倒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历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则对学校建校历史有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积满灰尘,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早来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我继续翻看下去,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地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轻漂亮的女教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意再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当时我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以她的身高站在三楼的教室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了她低着头对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翻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女子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那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头顶的房梁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状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梁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发辫。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梁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是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像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道,辫子在触及嘉慧脖子地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慢慢朝房顶退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房屋顶部时,她然后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得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得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发。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发,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再用空上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想好了再告诉我。
  冬天的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倒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再也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一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问道:
  “你叫嘉慧么?” (第九十三夜 名字完)
  第九十四夜 雪人
  冬天的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以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寒冷,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以为仅仅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度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猛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没有减弱寒冬的淫威。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我不禁为他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收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下面是纪颜的信。)
  你不会想象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待的地方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的话,你恐怕要数星期之后才能收到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哪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如果旁边的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这里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如同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邻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沿着山壁走,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得多。天色几近擦黑,却只走了一半路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恶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白茫茫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的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到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们跟着足迹走,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我鼓励李多快走几步,进了村子。村口竖着一块四米左右高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各摆着一只汉白玉石狮。木牌坊被冻雨侵袭得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只胳膊那么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年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离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头,两耳冻得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抺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他疲倦地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般,硬而冰冷地砸过来,落地有声,沉闷而又干脆。
  我简要地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能借宿一宿。不料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一栋二层楼高的白砖房。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话去找刘爷,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只开了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们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得晃眼,只有眼窝里那双眼睛黑得十分漂亮,宛如倒进去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得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一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得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使锦衣玉食,也会老得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您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些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着。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竟是要我答应他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沬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的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方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儿,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倒也用得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从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许久不说话,过了会儿,他又坐到椅子,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得真切得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说完,他用火钳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的和酒,今天我们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仿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肉馅大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暖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我,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警告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蹿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怯生生地喊道:“爷爷。”说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还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咂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刘爷没有抱她,只是拉着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们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他本是北方人,幼年时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倒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交谈中,刘爷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在这里说话最有分量,但那个男人脸上的厌恶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刘爷的家人时他也总是一语带过。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我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白天走得太累了,我越来越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得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一会儿,还是打算进屋暖和暖和。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了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景象,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时才看清楚,原来只是一个雪人。我哑然失笑,或许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真人。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倒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的样子,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里,戴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走了出去,紧跟着雪人。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脚底下却依旧打滑得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则了。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地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也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糊糊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得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了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我又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的,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较大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时,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块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双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子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不到两个小时我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么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掉里面的一件毛衣,将它撕扯开来,分别包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变为麻木,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了退却。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里,立即用雪擦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到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掺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到我原本很能熬夜,但昨晚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那些东西才明白过来。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空间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我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不怕告诉你,我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让我更加吃惊。
  “她还未出阁,就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蹿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她还逼我们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抺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家伙,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刊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尽干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受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 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荧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 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板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得很,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用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这么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了好朋友,我并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下面是荷官的口吻。)
  那时,我只是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暂时替代一下。有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正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接近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这个家伙无疑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他来: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着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地蠕动。他的大脸上有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地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冲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着我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地发牌、开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得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起一大笔筹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
  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那男人几乎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不是我们那种黑,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男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带着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瓜的刀到底还是不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
  在这里,赌场几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实现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因为我决定拜师,拜那个大个子为师。
  当我跪倒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哂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各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那些事情。我还是坚持着,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有一天,他终于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有时候是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他的爱好,就像有人喜欢手里捏颗核桃,或者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得虽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我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口袋里又掏出扑克,我又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
  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下面依旧是荷官的口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传授我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到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我发现他施舍的那些人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件事,当师傅下次出门时,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相当小心,不过我更加谨慎,跟在他相当远的距离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房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肮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点头。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似乎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地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也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好像对着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没有走,继续观察,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得如同骷髅似的人衣不遮体地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口进去了。
  我惊骇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赶在师傅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不过这次我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地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恶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慢疏远他,不过尽量做得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地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做父亲一样看待,而他说的那句“我儿子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的话,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和今天一样,我们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板也不停地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起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志也很清楚,他的头发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的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得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牌,翻开的一刹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呀,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只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的要特别。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做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所欲地摸到好牌。”他猛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地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没有运气的人。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比其他人对钱的攫取欲望更甚,而且这些人的手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砍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呼吸几乎打到我脸上,微笑着说。
  “你知道怎样换么?”他忽然抓住我的手问。
  我的酒全醒了,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师、师傅,你不是说要那些倒霉的人的么?”我口齿不清地说道,不知道是冷,还是吓的。
  “不,那些人的手都不如你,因为你比起他们,更想做一名荷官是吧?你心里的那种想要与人赌、想要赢的心比我都要强烈,你的手,才是最适合的,有了你的手,我也不用再隔几个月就去换一次了。”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脸上本来威严肃立的表情不见了,在窗外闪电的照射下,变得如厉鬼。
  “您不是一直当我是您儿子么?我也一直当您是我父亲啊。”我挣脱不掉他的大手,哭着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他已经将另外一只手伸向口袋,透过印痕,我能看出那是一把刀。
  “呵呵,赌场无父子,何况你只是我种下的果子,现在到了收成的时候了。你放心,不会太痛苦,很快就好。我只要你两只手而已,你会得到一大笔钱。”他猛地抽出刀,朝我被抓住的左手剁过去。
  我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力量,忽然用右手抓住了刀刃,疼痛像电流一样通便我全身,手指头一跳一跳地疼痛,如果他抽出刀,恐怕我的指头全要断了。
  显然他也没想到,于是我们开始打斗起来,虽然我身材比他矮小,但是在酒的作用下和断手的威胁下我更加拼命,拿去我的双手比杀了我更加残忍!两人在房间里搏斗了几分钟,忽然他摔倒了。
  他踩到了自己掉落出来的那个瓶子,就是那个他放在先前被砍断手的隐君子家门口的瓶子。
  我抢过掉落在地上的刀,然后拾起瓶子。
  师傅的眼里露出了恐惧,他坐了起来,伸出手,急速地摇摆着说:“不要,不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瓶子,透过玻璃壁,瓶里的液体散发着诡异的黑色光芒。
  我打开瓶塞,朝着他的双手浇过去,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是下意识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师傅痛苦地叫喊起来,我从来没看过平日威风的他会这样狼狈,接着我拿起刀,想都没想,砍下了他的左手。
  他捂着断手,疯子似的跑出房间。地上只留下他那只巨大而惨败的手。
  借着光,我觉得那手有些异样,等我慢慢蹲下来,才发现那断手居然成了一只内无一物的人皮手套。
  我缓缓地拾起它,接着戴在自己的左手上,仿佛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等我想脱下那人皮手套,却已经找不到开口了,那手套和我的手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第二天,我就去了这里最大的赌场,当然,我一场都没输。然后我找到老板,将所有赢的钱都还给他,并要求留下来做一名荷官。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我师傅。据说有人看见过一个断了手的高个子在外乡讨饭,最后潦倒而死。但我没有任何感觉,仿佛他只是一名过客,就如同赌场里的那些赌客一样,我永远不会记住他们的相貌、声音,不过我会记住他们摸牌的手。
  他终于说完了,接着右手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块鱼塞进嘴巴里。
  我始终看着他插在裤子口袋里的左手。
  “你知道么,原来换手的人,他的手总会不由自主地拿着赌具,仿佛那只手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仿佛它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另有生命一样,就像我,根本抑制不住它,也不想抑制。”他掏出手,那只手依旧在不停地洗着一别扑克。
  我长叹了一口气,“这真的是你要的生活么?”他愣了一下,坚定地点点头。
  “你要知道,人有很多种,总会有像你我这样的怪人存在。而且,今天我又输给你了,哈哈,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输过了。”他再次朝我敬酒,我也喝了下去。
  我渐渐觉得有些头晕,然后头变得特别的沉重。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看到桌子上有张纸条。
  “知道么,其实我很想换掉你的手,不过,我想了想,这个世界上一定要有个我赢不了的人才有意思嘛,你说是不是呢?”
  我拿着纸条的手开始颤抖,或许只是他的一转念,我下半辈子就连看书都看不了了,当然更不可能写这封信给你了。
  我没有再去找这位荷官朋友,我相信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一直这样赌下去,他的左手,是不是还会那样紧紧握着扑克,永不松开。
  (第九十五夜 荷官完)
  第九十六夜 锁
  在我家对面,搬来一个女人。
  一个在我看来无比奇怪的女人。有两种女人很吸引人,美丽的和神秘的,恰巧,这个女人集合了上述两点。
  由于我的工作需要经常和人接触,所以我所见过的女性远比其他人多,漂亮的自然不少,可是像她这样的的确没有。应该怎么形容呢?这个女人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快乐的状态,还有一种几近病态的美丽,就像葬花的黛玉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了解她。
  这个叫西桂的女人几乎是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我家对面,就在昨天,那里还是空无一人的闲置旧房,这让我不得不问她是何时搬来的。
  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门口,我收拾停当准备赶去报社,正好她也在门外清扫垃圾。她穿着一套黑色的过膝套裙,长发及肩,脚下踩着一双很卡通的大头塑料拖鞋,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圆脸让人觉得亲切自然,小巧的鼻子和略微上翘的嘴唇都给人一种小妹妹似的感觉。
  “哦,我是昨天晚上搬来的,没有吵到你吧?”她告诉我的时候一脸歉意,笑容向两颊撅起,脸上堆满了红晕,在还未完全浸透阳光的楼道里,她扇贝似的牙齿仿佛在闪烁发亮。和美女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自然又多问了几句。
  西桂告诉我她的名字,她是一名外企员工,为了上班方便,租了我对面这套房子,并且只有单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当她知道我的身份后非常高兴。
  我经常看你写的专栏,都是很有意思的故事呢。”她又笑了笑,这次她的手空了,向我伸了出来。
  “希望相处愉快,记者先生。”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调皮地微笑着,头发也随之如瀑布般流向肩头。我和她握了握手,就马上赶去上班了。
  可是,我从未听说附近有什么外企。
  管他呢,别人的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使自己不要去思考关于西桂的事情。
  中午我一般是不回去的,因为来去匆忙,而且有时候中午精神好还可以处理一些事情,可是今天我却冒出了回家的想法。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西桂的门开着,我特意放慢了脚步,并且让踩楼道的声音很大。
  果然,门里冒出一个脑袋,她很小心地望着我。她似乎正在更换自己的门锁,满额头的细汗。这里的门锁向来坚固,干吗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我询问她一句,西桂只是搪塞说原来的门锁坏了。
  “你回来了啊?吃饭了么?我自己做了饭,要不一起来吧,就当我向你这地头蛇的进贡如何?”她眯起眼睛,伸出手对着我招了招,像一只招财猫一般可爱。
  我摸了摸刚刚吃饱的肚子,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吧”。
  吃东西是其次,我其实很想看看她的家是什么样子。
  西桂告诉我,她今天请假一天来收拾屋子。女孩子么,总喜欢干净细致到极致,几乎对洁净有了一种嗜好。我的师姐有时候会懒到连下楼买饭都不愿意去,但却会在难得的周末一个人打扫屋子整整一天。
  或许,女人的思维对于我来说很难理解。
  西桂的家也很干净,干净得让我觉得有点紧张。
  除了必需的家具,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点多余的东西,好像这家的主人随时会离开一样。而且,我发现几乎只要是可以打开的东西,她都上了锁,上锁的书柜,被链绑住脚的桌椅,所有电器的开关都放在一个被锁住的铁盒子里,而墙角还摆放着几个巨大的木箱子,当然,也上了锁。
  西桂好像觉察出我的异样,她解释说自己以前住的地方老丢东西,所以渐渐养成了什么都加上锁的习惯,哪怕是厨房的柜子、餐桌、电视,都用锁固定住,至于其他的更别说了。
  “不嫌麻烦么?”我有点无奈地问。看来美女多少有点怪癖这个说法倒是对的。
  西桂立即摆手,并且捂着嘴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在房间中回荡开来。
  我被她的笑声传染,也准备咧嘴傻笑,这时,她忽然停了下来,脸上表情转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即便是最一流的演员,恐怕也难以像她这样做得不留痕迹。
  西桂盯着我,缓步走过来。
  “你知道么,每次开锁解除禁锢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那东西是属于我的,我才会安下心来。”她的手指头细白光洁,像五根大头针一样对着我的脸伸过来,我眯起眼睛。
  可是我却无法动弹,最后,她的手指头在我额头弹了一下。
  “可以开动了,记者先生。”她转过身,走向香气四溢的里间厨房。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我名字,她坏坏地摇着头说我的名字太麻烦了,而记者先生是她给我取的。
  “这样,我就会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叫你啊,好像你只属于我一样。”她说到这里,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我无法看到她被漆黑如绸缎似的长发遮盖起来的脸,只好装傻拿起她熬的汤喝了起来。
  汤做得一般,我也无心去品味,这年头女孩子做出来的食物只要不吃到胃出血就不错了。
  离开的时候,西桂小心地带上铁门,我听到身后好几声金属摩擦的上锁声。
  “这么没有安全感么?”我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在我和西桂偶尔见面的谈笑声中迅速过去。令我不解的是,她似乎很少出门,更别说其他的社交活动。她经常昼伏夜出,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带着一大堆的锁回来,仿佛她对锁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曾经告诉过我,只有看见那些锁和钥匙,她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归属感。
  而我也开始渐渐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
  这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察觉出对方只是一个业余者,很快我略施小计,便在街尾拐角小巷处逮住了他。
  当我看到这个男人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那是一种怎样的面容啊,仿佛全身的灵魂被抽空了一般,无神的双眼犹如两口干枯的深井,满脸的落魄,胡子疯长,面颊黑而深陷,就像上了年纪掉光牙齿的老年人。而我抓在手里的胳膊也若有若无,就像一根棒球棒似的,毫无肌肉可言。从年龄上来判断,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是你,你和西桂在一起吧,告诉我,快告诉我,西桂是不是和你在一起啊?”还未等我问他,他却一下子跪倒在地上,抓着我的衣服痛苦地哀求道。但似乎他的身体过于衰弱,加上情绪激动,竟晕了过去。
  我只好把他搀扶到附近的小餐馆,结果证明我是对的,他是饿晕的。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吃饭了,他表现得如三年饥荒一般,再有厌食症的人看着他也会觉得饿了。于是我也要了碗馄饨,坐在他对面慢慢吃起来。
  终于,他似乎吃饱了,也稍微平静了。
  “我劝你赶紧离开西桂,在你还能离开之前。”他的话听上去像劝告,但是配合他的表情来说更像是警告。
  “我不喜欢听一半话,看在我为你埋单的分上,多少告诉点什么吧。”我望了望堆成小山状的满桌餐具,开始盘算着明天要问同事借多少钱才合适了。
  忽然,他非常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腹,豆大的冷汗直冒,我开始怀疑他是否吃得太快而会出事,他休息了一会儿说没事了。
  “我知道你不见得会相信我的话,你就像以前的我一样完全被她迷住了,我就在你家楼下待着,一旦她外出,你就叫上我,我会让你知道真相的。”说完,这个男人拍拍屁股走了。
  回到家,西桂居然打开自家的门等我,我忽然觉得心头一暖,自从离开父母,已经很久没尝过被人等待的滋味了。
  她的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狗,全身通白。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摸一下。
  “你想干吗?它是我的!”西桂一下子变了脸色,将狗猛地扔进客厅里,小狗似乎摔着了,发出尖利的叫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有恶意。”说完,我又想起了先前那个男人的话。西桂似乎很痛苦,她没有说话,而是走进去重新抱起那只狗。
  过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几声狗叫,但又没有了。
  我回到自己家里,走到阳台上,果然,那个家伙就蹲在我家楼下,也不知道他跟踪我多久了,居然我住哪里也知道。
  门外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么晚了,西桂居然出门?
  她似乎只有在夜晚才愿意离开那个家。我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忍不住走到阳台上,那个男人带着微笑站在下面,我犹豫了片刻,对他做了个上来的手势。
  “怎么样?那个贱人出去了,是吧?嘿嘿,我就知道她喜欢晚上出门,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习惯呢,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那人喋喋不休地站在我身边说着,我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
  “你不是要让我看真相么?”我问他,男人愣了愣,随即诡异地笑了一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
  “知道么,她无论搬到哪里,所有的门锁都要换掉,坚持用自己的,她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锁都不如自己的安全,实际上她并不知道,我以前和她在一起时偷偷配了钥匙。”她居然说自己以前和西桂在一起过,这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几下咔嚓的开锁声后,铁门居然真的开了。房间里很黑,我想去摸索着的开灯,结果被他制止了。
  “如果开灯,她上来前就知道我们来了,那就不妙了。你小心地带上门,把里面的门闩插好,这样她就进不来了。”我只好答应,心里却奇怪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古怪的邻居和一个同样古怪的路人。
  那个男人似乎正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在半黑暗的客厅里轻声呻吟着,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腹部,看样子似乎想在这里寻找什么。
  但是西桂的家里任何可以打开的东西都是上了锁的。
  不过这个男人居然每个锁都可以打开。
  “在哪里?在哪里?她究竟把那个放到什么地方去了?”那个男人疯狂地翻找着抽屉、书架、柜子,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墙角的几个木头箱子很可疑。
  我指了指那些箱子:“干吗不找找那些箱子里?”
  “哼,你可以找开看看里面是什么,瞧,好像最边上的正好没上锁。”他冷笑着回答我。
  我没有还击他,而是自己走了过去,从窗口漏进来的对面楼层的余光躺在木质的箱子上,当我准备打开的时候,箱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小声的叫唤。
  里面的东西,就是刚才看到的那只小狗。
  不过,我几乎已经认不出那只狗了,它雪白的身体几乎被血给浸透了,四肢被细细的铁丝穿过,固定在了箱子的边缘,它的上下嘴唇被贯通了,而且也加上了一把铜锁。这是何等的残忍。那只狗睁着漆黑的圆眼带着恐惧和祈求望着我,而我则感到一阵恶心,立即合上了盖子。
  “哈哈,找到了!她居然放在了一把锁里,把钥匙放在空心锁里面,也只有我和她会这样做了!”我回头望去,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
  大概十厘米左右的半圆柱体,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齿轮。他兴奋地脱去上衣,一瞬间,我看到了金属反射的光芒晃过我的眼睛。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腹部了。
  在他一根根凸起的肋骨上,几乎每一根上都挂着一把锁,那些锁泛着冰冷的黄色光芒,他拿起钥匙,对准孔眼一把把打开了,原来那些锁都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的。我看到那些小指粗细的锁条慢慢地从肌肉的挤压中被抽出来,伴随着的是那个男人痛苦的低声喊叫。
  几乎每开一把锁,男人的脸上就疼得扭曲一下,然后是释放后的轻松和愉悦,你很难想象痛苦和欢乐这两种最极端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是什么样子,总之当开到最后一把锁的时候他终于累了,大口地喘着粗气,靠着家具一屁股坐到地上。
  “告诉我,告诉我一切关于西桂的事情!”我的好奇心再也无法制止了。男人冷冷地望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其实他是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和她曾经是一对恋人。二十年前,就和你一样,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那样的可爱美丽而温柔,我深深地迷上了她。没多久,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可是我很快发现,她像疯子一样对任何东西都要上锁,每次上锁的时候都念念有词,而且行为越来越古怪。有一天,我在喝过她煮的汤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身上的疼痛所惊醒,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得死死的,而她则在我的肋骨上一个个地钻孔,把那些锁一把把锁上去,她简直就是个魔鬼!”男人愤怒地大喊。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西桂端给我的那碗汤,胃里开始剧烈地翻滚起来。
  “你刚才说二十年前?”我难以置信地问他。
  “感到奇怪么?那个女人永远也不会衰老,她曾经告诉我她活了很久了,我原以为是在开玩笑,后来才知道,她可以锁住自己的身体,让其无法老化。我已经四十多了,她一事实上还是保持以前那样的年轻吧?”男人长长地叹了口气。
  “后来呢?”我问他。
  “后来?后来我被她关在房子里,像一条狗一般生活着,最后她似乎厌倦我了,才将我遗弃在那里。她一定没想到我幸运地被救了,可是身上的锁却无法拿下来,他们告诉我如果强行拆除,我一定会大出血而死,所以我找了她二十年,就是为了找到钥匙!找到在我身上锁了二十年的锁的钥匙!”男人疯子般的大吼起来。
  “时间不多,我得在她回来之前打开我身上所有的锁。”他再次拿起钥匙,向身上的锁眼插去,可是门外忽然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谁?谁在里面?”西桂几乎变形的声线在门外响起,坐在地上的男人匆忙穿好衣服,踉跄地站起来打开客厅的灯。
  一瞬间满是光亮,我们都无法遁形。
  隔着铁门,我看到西桂带着鄙视的眼神望着我。
  “西桂,我终于,终于又看到你了,你还是爱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在我身上留下这些锁,又保留着钥匙。你是在等我,是的,等我打开这最后一把锁,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痴痴地望着西桂,非常激动,连握着钥匙的手都开始打抖,我觉得奇怪,先前那个诅咒西桂的人不是他么,为什么一看见她又变成这个样子?
  “记者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男人曾经从我身边拿走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我的感情,时间、财富,所有的所有,他还折磨我,不准我离开他的身边。我不过是对他小惩大戒一下,现在你却把他带到家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和这些男人有什么不同,原来老师一丘之貉啊。”西桂冷冷地嘲弄着我。
  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低下了头,可是当我看到墙角的小木箱时,我不禁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如此残忍的事情。
  “残忍?我是爱它的啊,只有我爱的东西我才会用锁锁住,不让它从我身边溜走,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我爱的东西了。”西桂趴在铁门上大声地对我呼喊, “快,快把门打开,里面的家伙只要打开了身上所有的锁,就会把我和你都杀掉。我之所以这样隐居着,就是为了躲避他啊,他像疯子一样想得到我,杀了我,我只好趁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上了锁才逃了出来。快打开门,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只留下他一人在这儿!”西桂拼命地摇晃着铁门,我有些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打开门闩。
  “别听她的!那个贱人总是这样迷惑男人,然后趁他们不备就用锁锁住,像那只狗一样,玩弄致死!你要是打开门,我和你都会永远待在这个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似乎又清醒了,猛地扑过来抱住我。他的身体很虚弱,我只要一把就可以将他推开,但是我却使不出力气。
  因为我在怀疑,究竟我该相信谁?可是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选择题了。
  终于,我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闩,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似的。
  “谢谢你,记者先生!本来,我出去就是为你挑选一把合适的锁呢。”西桂的脸依旧那样可爱生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把一模一样大小的铜锁。
  “不过,看来你暂时是用不着了。”西桂犹如鳗鱼一样从我身旁滑进去,并且巧妙地带上了门。
  身后的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不要,不要啊!”
  “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逃走了,永远不会了。”在带上大门的最后一刻,我听到西桂的嘴里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傻瓜似的站在黑暗的楼道口,门已经死死地锁紧。
  到底,到底西桂和那个人谁说的是对的?或许这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二天早上,西桂离开了,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一样,她是半夜搬走的。
  偌大的客厅空荡荡的,只留下那几个木头箱子,包括昨天我看到的装着小狗的那一只。
  不过旁边又多了一只上锁的箱子,要略大一些,箱子的底部慢慢蠕动着尚未干透的血迹,深深的黑色,刺痛着我的眼球。
  我没有勇气打开那个箱子,究竟箱子里装的是西桂还是那个男人?
  最先上锁的,肯定是人心吧。
  (第九十六夜 锁完)
  第九十七夜 过阴
  野老常言:阴牒勾人,往往有生人为之者,谓之过阴。其人言语饮食,了不异人,但就睡则嗒焉若丧,呼之不能觉,盖其过阴时也。榻下双履,必一仰一覆,尽仰其履则死不复返。故每寝必扃其户。惧为人所弄也。后一月谁当死者,辄先知之,预见阴牒也。
  ——《耳食录》
  一个陌生的男人找到我,他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略弯着腰,深黑色的西装外套胡乱地披在身上,连口袋翻出来了也没有注意,细长而稀疏的眉毛几乎可以数出来有几根,他的脸仿佛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面点师傅做工和出来的半成品的面团,到处凹凸不平,与缝隙似的眼睛和厚实的嘴唇相比,那颗巨大的酒糟鼻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
  “你知道过阴么?”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类似砂约磨擦铝锅般沙哑的声音,我听得耳朵有些难受。
  我摇头,抬手看了看手表——主编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他似乎也察觉到我经常借着接待来访者偷懒怠工,所以对我做了硬性规定了。
  这男人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请不要着急,我敢打赌您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而我也不需要任何报酬,只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人倾诉一下,因为我怕告诉别人会让人以为我是个神经病,我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无法承受那种折磨了,再不说出来,我会发疯的。”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就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般无助地颤动着肩膀,他用巨大的双手捂着脸,居然差点哭了出来。我虽然很反感男人哭泣,但是由于惊恐而导致的眼泪的确少见。
  这个叫吴若东的男人35岁,但看上去却如此苍老,一来是最近精神紧张所致,二来他的工作是一名小公司副总,所以公事繁忙,导致人到中年就两鬃雪染。他所烦恼的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妻子。
  (下面是吴若东的口吻。)
  我只是个普通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打算在这个城市继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如果,如果不是遇见那个女人的话。(吴若东将身体又蜷缩了一些,像一只四处寻找壳的蜗牛。)
  这几年忙于事业,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管自己的终身大事。后来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从农村来的,靠着自己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学校里教心理学。她的相貌气质很好,而且我自己也是从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深深知道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和后台的人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是多久不容易,所以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认识半年后就结婚了。在别人看来,她会嫁人我有些不太公平,其实那时候追求她的人有很多,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妻子也只是淡淡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
  婚后的生活很快乐,不过很快我又忙于工作,她也安心做一名家庭主妇。虽然她一再要求我们生个孩子,但是我公司的事情太多,只好延期,而她也有些不悦,却没有多说。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来我们家找她。
  先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落魄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似乎装着什么条状物的东西。她和我妻子略微交谈后,妻子便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她婚前提出的唯一要求,需要一间自己单独的房间做会客室和阅览室,而且那间屋子的确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张床。
  我先前并没有注意,自己上班去了,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她没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做菜。我原以为她出去了,可是她的外套和皮包分明挂在客厅的衣架上。
  房间里安静极了,我以为她可能学校有事来不及回来,正打算躺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忽然听到从她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她的房间位于进门后的一条通道的尽头,在整个房子的左边角落,紧紧挨着阳台。
  由于是小区,所以平时一点噪间也没有,虽然利于休息,但是长时间的寂静也让人多少有些不适。所以房间里哪怕有一点杂音,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我穿着拖鞋,一步步朝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阳台上吹过来的风让我的脚有点冷。那种声音低落是一种咀嚼声,很慢,但很清晰,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就像电视里的贵州进食一般。
  橘黄色的木门居然没有关上,留着一小条缝隙,我忽然觉得有种偷窃的罪恶感,又不知道她到底在里面做什么。好奇心驱使着我隔着门缝朝里面看去。
  里面的房间不是很大,即便视野狭窄也能看得很清楚,我看到妻子平躺在那张床上,而先前的那个女人则背对着我坐在一边。妻子睡着的样子很奇怪,似乎和平时略有不同,可是当时我也说不出什么不出来。
  我以为妻子在休息,可是正当我要离开,那个背对我的中年女人忽然转过头来。
  她的嘴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嘴角残留着点点的蜡烛碎屑,手上还拿着半根红色的蜡烛,上面明显有着啃咬过的痕迹。房间里的灯光很昏暗,似乎仅有的那点灯光经过红色的蜡烛将她的脸映衬得如血色一般。
  我马上往后挪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画面,然后赶紧走进厕所用凉水洗脸。
  我一直待在厕所,直到听到门外响起开门声,还有那中年女人的道谢声。
  妻子似乎并不知道我看到了一切,只是关切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并说自己在乡下和赤脚医生习得几年医术,还能对付得了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
  可我拒绝了。从那天起我对她就开始渐渐没有过多的察觉。后来又陆续来了几个人,妻子依旧是带到那个房间里,我也没有再去偷看过,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她了。
  我隐约觉得,她除了大学心理教师外,还有另外一个职业。
  于是我开始旁敲侧击地询问她,并且特意请假来到她的家乡,可是依旧查不出什么,妻子在村子里从小就是惹人喜爱的女孩子,也没有任何怪异的举动。
  或许,我只是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被繁重的工作压迫得些有神经质了,妻子也经常以心理专家的口吻说我有些神经紧张。
  可是,当我逐渐想忘记那些事情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而那也造成了让我现在过得惶恐不安的生活。
  我永远刻去年年末,一个高大的男人来到我家,他的样子相当憔悴,而且带着黑眼圈,他仿佛见到救星似的对着我妻子苦苦央求,而妻子明显也很痛苦,看得出她很想帮助这个男人,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您还是快起来吧,我已经尽力过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可以改变的。”妻子努力想要搀扶起居然跪在地上的男人——即便他跪着,也和妻子差不多高,我也想过去搀起他,可是那男人实在太重了。
  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请求,就要跪殆在我家。妻子长叹一口气,只好告诉我说这个男人是她老乡,自己要回家一趟,短则数天,长不过一星期就可以回来。
  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的,而且情绪极为不稳定的高大男人一起远途,恐怕哪个丈夫也不会放心,可是当时我的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时刻,而妻子也一再说不许我同行,我只好多叮嘱她几句,然后送她去了车站。
  但是一星期过去了,妻子没有回来,又过了几天,我忙完手上的事情,连忙联系她家人,可是也没有任何消息。
  一阵不祥的感觉像墨汁浸透白纸般蒙上我的心头,我只觉得胸口发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遍寻了她所有的朋友亲人,可是一无所获,包括那个高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消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仿佛平白无故就这样消失了。我去公安局报警,可是每年这种失踪案都多极了,什么时候能找到她,谁也说不好。”说到这里,吴若东狠狠地抱着自己的头,痛苦地低声说着,“我要是那天不让她去就好了!”
  他的懊恼与悔恨全写在脸上,而我在听完后,也觉得吴若东的妻子恐怕的确凶多吉少了。
  “可是,您找到我就是让我刊登个寻人启事么?我个人很想帮助您,但是说老实话,这也没有太大作用啊。”我爱慕能助地拍了拍吴若东的肩头,不料他仿佛触电一样猛抬起原本低垂的大脑袋,双手握着我的肩膀。
  “不是!不是的!请您听我说完,而且我相信我妻子没有死,只有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找到她!”吴若东的样子相当激动,比起先前的颓废,他仿佛落水者抓着了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手上力气很大,把我的肩膀都攥疼了,还好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再次平静下来叙说。
  (下面仍是吴若东的口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那些朋友亲戚该劝慰的劝慰几句也逐渐离开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淡漠了这件事情了。可我不能,家里猛地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非常不习惯,我只有苦苦等待妻子的归来。公司里见我出事,也放了大假给我,于是我天天过着白天四处拿着她的照片问人,晚上在网上到处发求助帖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懒洋洋地从 床上爬起来,却着到妻子的那个私人房间的门打开了。
  可我一直记得自从她失踪那天起,这个房间就紧锁着的,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那一刻我以为她回来了,欣喜若狂,连忙跑过去。
  握着门把开门的一瞬间,我觉得浑身一寒,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是开门后却让我很失望,里面空无一人。
  准确地说,我看到一面镜子。
  那面镜子是妻经常喜欢用的,她很喜欢照镜子,家里所有的镜子几乎都是她的,所以里外都有,方便她拿取,而这面也是经常摆在房间里。我小心地拿起放在圆桌上的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
  不照不知道,原来自己苍老得吓人,深陷的眼窝,晒得黑而起皱的脸皮,已经满脸有所胡碴,简直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子。于是我决定去整理一下自己的脸。
  可是当我准备拿着这面镜子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面不大的圆镜子里,我的肩膀上吊阒几根黑色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离近了些看,果然,镜子里的肩膀上有几根黑色细细的丝状物,可是当我转过头,自己肩膀上却什么也没有。
  当我再看镜子,才发觉那些是头发,而且很长,是女性的头发。
  我的妻子留的就是长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几乎拿不住镜子了,我看到肩膀上的头发开始如蛇一般慢慢蠕动,而且越来越多,就仿佛上面有一台产丝机一般,那些头发仿佛有生命似的渐渐垂下来,向我的喉咙靠近。
  我的手慢慢向上方照去,几乎是下意识地想知道那些头发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镜子慢慢朝上方移动,依旧是头发,黑色如墨汁,中间夹杂着几点红色,最后我照到了一双眼睛。
  带着些许的水蓝色,可是却毫无生气。
  一双埋没在头发里的眼睛。虽然只是迅速的一瞥,但我还是看到了,我惊恐地扔下镜子,恐惧地摸索着自己的肩膀,好像上面真的有头发一样。
  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等我再拿起镜子,却没有什么异常了。
  我和妻子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喜欢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她则低垂着头,让她的长发扫着我的脸和肩膀。
  而我抬头望去,在一片黑色的长发里,我也只能看得到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
  我吓得一身冷汗,介是很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阳光开始倾泻在这个房间里。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我几科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在那个我和她的新房里,她几乎是无所不在,像是和那房子一体似的。
  无论是做饭、喝水、拿衣服,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到某些东西,洗澡的时候在落地玻璃前,透过模糊的水蒸气,依稀可以看到镜子里我的脚边还有一双秀气的女性的脚站立在我身旁。我几乎要发疯了,正当这个时候,最早来找妻子的那个中年妇女居然又来到了我家。
  我一把将她拖进屋里,然后高声质问她我妻子究竟在哪里。她似乎被我吓坏了,惨白着脸,过了好半天才举起手里的礼品,说来给妻子道谢的。而我也意识到自己的粗鲁,抓住机会问她那天和我妻子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动了动嘴唇,似乎极不情愿提及那件事,可当我说妻子已经可能因为这件事遇到不测,她有些愕然,然后慢慢告诉了我。
  原来那天妻子正在过阴。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离开身体,并且以那种姿态去询问一些事情。据说过服是相当危险的,过阴者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而导致死亡。
  过阴的仪式里,实施者会躺在床上,和真正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难怪那天我看到妻子的睡相有些不自然。
  而当我问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去啃咬蜡烛时,她脸红了一下。说自己是拜托妻子过阴问死去的丈夫自己可否再嫁,因为决定二婚的那几天她家里经常发生怪事,没有办法她才来找妻子,而妻子也答应帮忙,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像是我那死鬼男人很不服气,居然附在我身上把我带来的红蜡烛啃掉半截,到现在我还一嘴巴蜡烛涩味。”、、
  她张了张嘴巴,吧唧吧唧嘴唇,以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后来我那死鬼好像说通了,也就跑了。这不,我刚结完婚,想送点喜糖给她,可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她有些失望和感伤,低头不语。
  送走那个妇人后,我意识到那天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定有什么事情拜托妻子,可是却不知道他们去哪里。根据妻子说返回时间,我去查过所有的火车名单,但也没有妻子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恳求您是否有什么办法,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
  说到这里,吴若东一脸可怜巴巴的表情,我也动了恻隐之心,毕竟失踪这种事情最讨厌,总是悬在那里没有结果,生死不明最让人揪心,对于他来说,若非亲眼见到自己妻子的尸体,他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我好言劝慰他几句,送他出去了,然后自己请假回到家中,遍查所有资料,也没有过多关于过阴的事情。
  不过这也在我预想之中,因为我还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得到答案。
  “过阴么?仪式场所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需要死者才能回答的问题,只要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即可,可是如果询问那个的话就……”黎正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绿茶。
  “哪个?”我好奇地问。
  “死期。”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做了个展开平摊的动作。
  “如果有人想询问自己的死期,过阴也可以知道答案,只不过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死。
  他从我身边走过,一直走到窗户前,低头不语。
  我没有问他,因为我知道他如果愿意说,一定会回答。
  果然,数分钟后,他抬起头微笑着说:“那个地方,就是过阴者的出生地。”
  “哦?袋子钳子 干吗这么久才说,卖这么大关子。”我不满地抱怨,他则不以为然。
  “因为我刚刚想起来。”黎正抬起头,眯起眼睛笑着。
  我于是通知吴若东,询问他关于他妻子的出生地,他犹豫了一下,说要好好想想,或者去询问他妻子的家人。而我也正好要去向总编请假。至于黎正,他说对这事很感兴趣,于是便约好两天后在火车站见面,接着他便毫无踪迹了。而吴若东则一再告诉我,一定要在两天后集合一起去,因为他的公司下礼拜要重组,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两天后,我请到了长假,和黎正以及吴若东到吴若东妻子的出生地。
  吴若东妻子并非出生在她现在的家乡,她的父母是在这个小县城生下的她,住了几年,却不知何故又搬到了现在的乡下,至于原因,吴若东的妻子从来不肯告诉他。
  这个县城的人似乎都很冷漠,吴若东着急地拿着照片四处询问,却都摇头说不知道,直到问到一个年轻人的时候,才知道了答案。
  几个月前,吴若东的妻子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来到了这里,不过很快他们就去了县城里的一处民房。
  那间房子据说空置很久了,而我也想到,说不定那就是吴若东妻子出生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她和自己的父母要离开这里,为什么这间房子居然空置了几十年却无人敢住?
  吴若东说以前妻子曾经提及过这个老屋,并且结婚的时候还来这里打扫过,于是我们跟着他,一直朝着他妻子曾经居住过的老房走去。
  那所房子坐落在偏远的离车站最北的地方,那是个低矮的三居室平房,一条龙的三间房子串在一起,真的是荒废多时了,不过在门口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有人进出过的痕迹。吴若东有些激动,我让他稍微休息了下,于是三人一起走进去。房子里面相当暗,我和黎正还差点摔倒。
  房子里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潮气和腐木的味道,房子中间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子上居然还有一个燃了一半就熄灭的蜡烛。
  “看来你妻子的确来过这里。”黎正拿起剩下的蜡烛看了看,又指了指地面,果然厚厚的灰尘上有着模糊但可辨认的一双女工鞋印,当然,还有一双男式的。
  我们继续走到里屋,在里面也有一张大床,而床的下面居然有一双布满灰尘的女式皮鞋。
  “是她的皮鞋,我记得,是我为她过生日买的!”吴若东像疯了一样朝鞋子跑过去,不过被黎正拉住了。
  “如果你不想让你妻子死去,最好别碰那双鞋子。”黎正的话很轻,但是却如镇静剂一般让吴若东安静了下来。
  因为来之前我告诉吴若东,如果想得到他的妻子,就必须听这个满头银发的怪人的话。
  “鞋子的摆放,决定了过阴人的生死状态。过阴时,鞋子必定有一只是翻过来的,如果全部弄正,则过阴人会苏醒过来,如果全部翻过去,他们就会死去了。”黎正一边说,一边望向那双鞋子。
  我和吴若东也仔细看过去。
  那双女式皮鞋有一只是翻转过来的。
  “如果当时没人动过的话,或许你妻子还活着。”黎正盯着那双皮鞋,沉声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家要搬出这里啊?”我忍不住问正在寻找线索的黎正。吴若东也望过来,他也带着同样的疑问。
  “传说中能够过阴的人,生下来是不会哭的,而按照常理,不哭的孩子是活不下来的,但是他们非但可以活下来,而且比其他人要聪明得多,只是他们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过阴者的第一次过阴往往是无意识的,在自己睡梦中发生的,这个就像身体发育到一定时候的自然反应一样,当然,并不是十分确定在某个年纪。”
  “他们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晰,也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在过阴,当然,有些人会保密,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做些别的事情。你的妻子很可能在帮助别人,或许,她意识到自己何时何地会死,总之,过阴者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如果她预感到自己的死期的话。”黎正一字一顿地说。
  旁边的吴若东变了脸色,他冲上去抓住黎正的衣领。
  “你胡说!你刚才还说她会没事的!”他朝着黎正大吼,而后者则不以为然。
  “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黎正斜着眼睛看着他。
  我立即上去分开了他们,然后示意黎正先别说话再刺激吴若东了。吴若东则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失神般地念叨着他的妻子。
  “如果找不到那个高个子男人,恐怕也找不到你的妻子了。”我四处看了看,的确没有任何线索。吴若东痛苦地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
  “我说,如果你妻子失踪了,恐怕警察第一个怀疑的人会是你吧?”黎正忽然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吴若东。我非常惊讶黎正为何这样,吴若东也非常不解。
  “警察的确询问过我,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吴若东回答道。
  “其实你找到我们,只是惧怕今天是你的死期吧?”黎正双手插在裤子口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吴若东呆呆地望着黎正。
  黎正没有回答他,反倒是转向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人要离开这里么?如果你是村民,一个小孩经常口无遮拦地预测别人的死期,而且又惊人的准确,而这个孩子还是个生下来就不会哭的人,你会如何看他?”黎正问我。
  “怪物。”我老老实实回答道。
  “是的,怪物,十足的怪物。所以那可怜的一家人只好搬走,并且期望可以过新的生活。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一天天长大,但由于离开了出生地,她无法再预测他人的死期,于是也渐渐过上了平常人的生活,偶尔帮人家问死者问题。”
  “可是埋藏在她心底里还有一件事,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于是她关急着嫁人、生子,希望可以过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于是她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安详地度过自己最后的几年生活,可是她错了。”
  “她大意地认为自己的丈夫根本不了解过阴,根本没想到那个男人早就通过查阅资料问人而详细了解所有的事情,包括预测生死。”
  “于是她的丈夫跪在她面前苦苦央求两人去一趟老家,因为这个男人需要知道一些重要人的死期,是的,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某些人的生死直接决定着他的前途。”
  “于是她妻子终于决定来到她孩童时代满是噩梦的地方,在这个破旧的屋子里进行了过阴。”
  “她的丈夫得到了答案,可是很可悲,人都有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好奇心,男人随口问了句,自己何时会死。”黎正忽然停下来望向吴若东,我也随着他的目光望去。
  吴若东的脸忽然变得饱满而富有张力,他冷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同时又带着悲凉感。“答案就是,今天。”黎正慢慢地走到屋子中心。
  “你一再要求今天来,将所谓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是惧怕你死去的妻子报复吧?所以你以为抓到我们这样一根稻草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让你度过今天的死期,甚至那个时候,你或许也想过,杀死过阴人,会不会改变你今天会死的命运呢?”黎正继续说道。
  “别再说了!”吴若东大吼一句,“我从没想过要杀死她,我只是害怕,我害怕她。”吴若东崩溃地坐在地上。
  “根本没有所谓的高个子男人,那个先前告诉我们你妻子消息的人,恐怕是你早就安排好的吧,所以你才抢着去问那个村民。还有那双鞋子,其实也不是你妻子的,上面的灰尘和蜡烛上布满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本来前一个屋子的空气流动要快过里面的屋子,而且皮制品比蜡烛要更吸灰,可那鞋子怎么看也像是人工拿灰铺上去的吧?最关键的,过阴者是不会穿着高跟皮鞋进行仪式的,恐怕以前的鞋子不好拿出来,你才替换了这样一双吧?”
  “你之所以编造那样的故事,一再要求我们在今天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同时作为证人,好证明是那个神秘的高个子男人对你妻子下手么?你或许没想到我比你更了解过阴,所以你只好匆忙来到这里随便布置了一下所谓的现场,买通了当地人不要说出那天其实是你和你妻子来到这个老宅的。你利用这里人讨厌你妻子的心理说服了他们,或许对于那些人来说,你妻子越早死去死倒是让他们安心吧?在这里,上了年纪,知道你妻子可以过阴的人都对她避而不谈,就像约定俗成一般,把她当成了这个地方的禁忌。”黎正继续质问着吴若东。
  “我以为她在说笑,毕竟预测死期这种事情不过是传说中的罢了。可是她见我不信,很快预见了当地一个村民的死期。果然,那时候我开始恐惧了,和她吵了起来。她哭着说过阴也不见得一定准确的,尤其是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鬼才会相信她!死亡怎么会有终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个女人无疑就是个魔鬼,离开她,离开她或许我能活下去!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于是我提出再回一次老宅,重新过阴一次预测死期,她无奈,只好同意,而那次,当她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鞋子一起翻转了过去。”
  “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死了,任凭我再怎么呼喊,她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开始害怕,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谋杀,或许谁也不会相信翻转鞋子可以杀掉一个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别说查到我头上,就算我主动自首,也会被警察轰出来,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我只好将她的尸体埋在最里面屋子的地下,还有包括那双鞋子,并且编造了高个子男人的事情,说她和那男人一起失踪了。可是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里遭受她的折磨,于是我想到了她预测我的死期,我抱着试试的心理找到你们,期望你们帮我度过这一天。”吴若东无力地说道。
  “你以为我有能力帮你逃避死么?你错了,我也不行,你妻子的预测很准确,不信你可以回头看看。”黎正忽然伸出手指着最里面那间漆黑的屋子。
  后面的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关上了,只留下窗口的缝隙漏进来一些白而寒冷的阳光,像剑一样,插在里屋看上去明显松软翻过的土地上。
  吴若东的眼球几乎鼓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那里。那堆土向上蠕动了几下,忽然破开了。
  一只几乎腐败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然后是一双瘦弱的肩头,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长发将自己的头颅紧紧地包了起来,她以蛇一般的蠕动姿态游向瘫倒在一边的丈夫。
  吴若东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他只是下意识地用手挡着自己的眼睛。
  当我想去救他的时候,那女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缠上了吴若东,后者只是低声哼了几句,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吴若东的脑袋枕在那女人的大腿上,女人慢慢低垂着头,漆黑沾着泥土的湿漉漉的长发慢慢垂向吴若东的脸。
  我听到了一阵阵类似骨头被啃咬的声音。吴若东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着,他就像一只中了毒的田鼠,根本无力逃走或是反抗。
  然后他们两个一直保持着那种姿势,直到他们的头被那头发紧紧包裹起来。
  黎正叹了口气,忽然又惊讶地望着那女尸,然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否又发现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十分了解过阴。原来,如果过阴人的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的话,是可以逃避掉那恐怖的死期的,或者说吴若东妻子所说的特别原因,就是指这个吧。刚才我看到她的手紧紧地护着肚子,就如同本能一般,于是忽然想到这个。”
  “生的终结是死亡,死亡的终结是重生么?可是为什么她不早点告诉吴若东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过早告诉他,那男人一定会要求打掉孩子的。他妻子其实是想借着孩子的降生改变他们夫妇二人的命运,结果,到最后还是无法逃避。”黎正阴沉着脸,带着惋惜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
  (第九十七夜 过阴 完)
  第九十八夜 饿
  与其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倒不如说更像是当事人本身加入了或多或少臆断成分的一段记忆,因为当我看着父亲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焦点,仿佛进入了半睡眠状态,从嘴里轻吐出来的字句虽然低沉,却清晰可辨,不过又像是梦中呓语。
  (下面是父亲的口吻。)
  我十八岁来到了一个农场,那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景色虽然秀美,但我却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来上山下乡改造的。这个农场的人员整个编制是按照军队来算的,一个班十二人,有正副班长,连长大都是真正的军人担任。
  大家白天劳作——插秧收谷摘棉,干得不亦乐乎,累得一塌糊涂。一日三餐两瓜一饭,接受着下乡改造的过程。我们连上百号人,都住在同一个大宿舍里,床紧挨着床,大家虽然辛苦,却也过得相当愉快。大家年纪都相仿。只是有一点让人很难受,那就是饥饿。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个个都是能吃的主,虽然菜肴罕见荤腥,常年两瓜一椒——冬瓜、南瓜和辣椒,但大家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加上收割时节农活繁重,一顿饭吃个半斤八两那是常有的事情。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经常在晚上发出咕噜咕噜如同敲击破鼓般的叫声,然后就会听到唉的一声长叹,和喉咙管使劲咽下唾沫的声音。
  而每当逢年地节,食堂出现红烧肉这样一年难得一见的食物的时候,大家伙便疯了似的抢起来,各个生产兵团都听过有为了食堂打菜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甚至伤亡的案例,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到了那份上,哪里还顾得了什么,填饱肚子才是脑袋里唯一想的事情。
  每天早上六点,全连人就要在食堂集合,大家迎着刚出生还带微冷的阳光在连队指导员的带领下背诵“毛选”,而我们的正对面,则晒着一行行已经腌制的冒着金晃晃肉油的鸡鸭鱼肉。于是大家伙总是念一句毛主席语录,咽一口唾沫。指导员是一位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他的右眼皮上还有块食指大小的伤疤,据说那个伤险些让他成了独眼龙。他用高亢粗犷的声音训斥着我们。
  “这些都是战备肉,你们想都别想!知道什么是战备肉么?就是为了应付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对我们的阴谋反攻而准备的。大家要老老实实地学习《毛主席语录》,不仅要在身体上武装自己,更要在精神是坚定信念!”说完,他就领着我们去晨练,然后再是喝粥劳作。
  当然,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年青绝对不会老老实实地按照连队指导员的话去做。虽然我们不是部队直属,但绝对是按照部队军人来要求的,所有偷鸡摸狗的事情抓到绝对是严惩不贷,但是这也丝毫拦不住那些家伙的口腹之欲。他们几乎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获取可以吃的东西。
  和我关系最要好的,是一个叫阿牛的大个子,他的样子很老气,而实际上也的确比我们成熟很多。他如同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们,尤其是我,他说我身子骨单薄,要好好锻炼,并且拖着我一起打篮球,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喜欢上打篮球的。
  阿牛似乎总是能在我们饥肠辘辘的时候变出几块饼干或者两三个红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每每问起,他也是笑而不笑。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一张肉脸像砂纸过磨过一般,厚实的嘴唇总是带着腌制许久的腊肉般的颜色,可他笑起来却如同孩子般天真,两个眼睛都被周围的肌肉挤压得看不见了。那时候阿牛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很,在大家看来,能搞到食物的人就是牛,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阿牛。
  记得有一次,我好奇地问指导员关于阿牛的家世,他只是大概地说到阿牛的父亲以前是一个专门喜欢在乡间游走的医生,而且据说医术相当高超,还在国外留过学。
  “所以,他儿子的骨子里,血液里多少浸透了些资本主义思想,更要进行改造啊。”指导员严肃地对我说道。而我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当然,有像阿牛这样一有东西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的,也有像小李这样有东西就躲躲藏藏起来吃独食不厌精的。小李是上海人,据说家里是资本家的后代。他来的第一天细皮嫩肉,跟个女娃似的,说话轻声轻气,指导员皱着眉头说你的确需要来这里好好改造改造。于是半年过去了,小李也变得和我们一样抬头骂娘、低头吃粮,身上晒得黑黝黝的,到处是未脱干净的死皮。只是只有他始终没有变化,他打从心眼里看不起我们,虽然不敢明说——他怕挨揍。第一天他嘲笑阿牛是个呆子,和田里的牛没什么两样,马上被揍趴下。然后阿牛很认真地,仿佛是在以老师授课的口吻说,不要嘲笑牛,牛在农村人心里是很重的。以后阿牛和小李就结下了梁子,两人不是非要说话,绝对不打照面。而我,小李觉得这一帮人中只有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尚可以交谈一下,每当与他在一起,他总是满怀着甜蜜回忆,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每次都是你知道那什么什么吗?看你也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有好几次我真想说我不知道,也不稀罕知道,但每次话到嘴边,看着他那么激动仿佛陶醉般的神情又开不了嘴,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喋喋不休说上一个钟头。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普通是吧,那个年代似乎都是如此,但是我必须把阿牛和小李交代清楚,因为他们两个几乎决定了那件事的结局。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指导员发现有人倒饭。其实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女学员里有很多是经常倒饭的。虽然是兵团编制,但是农场里也有小卖部,也有老乡喜欢卖一些副产品。这些女娃大都家庭富裕,虽然被强制送到这里下乡劳作,但家里人时不时塞很多吃食和零花钱,当然她们看不上食堂里的粗茶淡饭。但是这次似乎做得离谱了点,因为我知道小李也倒饭了,好像是下午的时候他接到一笔家里的邮寄款,吃了只烧鸡,当然,他只拉了我一个人去,然后小心翼翼地从鸡脊背上撕下一块巴掌大小的鸡肉,后来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似乎觉得有点过,就又拿了只翅膀给我。我只是笑了笑,既然有白食吃,何必计较那么多呢。于是一路上小李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和我讲述他在上海的饮食,他说要在上海,绝对要请我吃醉鸡,那玩意儿比这个破烧鸡好吃多了。
  回头说指导员,他勃然大怒,把这件事上报给营部,于是营部决定所有连按照顺序吃忆苦饭。
  什么叫忆苦饭?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导员将连队所有人集合在食堂,先是一顿臭骂,说我们脑袋里的资产阶级好逸恶劳养尊处优的小尾巴还没完全割掉,根本无法融入广大农民兄弟阶层里去,于是指着满满一桶泔水,说这就是忆苦饭的主料,然后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所有人只准吃由倒掉的剩饭和老包菜梗熬的忆苦饭,而且所有小卖部不准卖东西给我们营的人,抓到私藏食物,也会给予重罚。
  命令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个个饿得叫苦不迭。那忆苦饭闻起来很香,但吃到嘴巴里咬都咬不动,而且看起来浓稠,其实稀少得厉害,这伙人个个吃得脸色蜡黄,开始还有人绝食,可是没几天就挺不住乖乖地去吃,后来抓到过几个藏起来吃外面村子买来的干粮的,结果也被指导员突击检查,全给没收了。
  那几天我和阿牛饿得说话都懒得开口了,全部用手势代替,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多说一个字,而小李却很奇怪。
  忆苦饭他吃得很少,却依旧精神抖擞,非但没有瘦下去,人还胖了些,他解释说是浮肿,可我看不像,虽然大家都浮肿,脚胖得鞋子都穿不进,可是小李的腿还是好好的啊。
  阿牛不愿意多过问小李的事情,每当我提起,他也只是从鼻孔里哼哼说经常看见小李半夜跑出去,然后身上带着肉香又窜回宿舍。我猜想这小子指不定溜到哪里偷吃了。
  一天夜里,我饿得胃直往嘴巴里泛酸水,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最后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我变得迷迷糊糊的,忽然间肩膀被一双大手摇晃起来,我靠着窗外稀冷的月光,发现居然是阿牛。
  他的样子带着一点紧张,然后对着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紧接着示意我跟着他。
  我一直觉得,跟着阿牛自然是不会错的。
  阿牛带着我小心地走出了宿舍,居然跑到了食堂,我们两个翻围墙都翻了半天,实在是饿得手上没了气力。我和他溜进了食堂后厨房,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阿牛的那像牛一样圆而大的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然后拉着我朝角落的一个灶台跑去。
  当我跑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居然是一烤熟的红薯,一个个拳头大小,孤零零地堆在灶台角落上。
  “吃吧,不过要快点,随时会有人来检查的。”阿牛一边说,一边迅速地拿起来往自己嘴巴里塞。
  那一顿红薯吃得我这辈子难以忘记,因为我差点被噎死。
  刚吃到一半,忽然门外传来有人跑过去的脚步声,我和阿牛同时停止咀嚼,然后抓起几个红薯就跑,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吃了些食物,我跑得有力多了,不过在吞咽下去的时候居然噎住了。
  我顾不得许多,勉强翻过去就摔倒在地上,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难受死了,整个身体的血都往脑门人冲,呼吸越来越困难,阿牛赶紧帮我拍着后背,还好,那团红薯终于下去了。
  我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想看看是哪个王八蛋差点吓死我,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虽然天黑,可是那天晚上的月光非常白,所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那人正是小李。
  “跟着他。”阿牛忽然招了招手。想想也是,反正出来了,干脆跟着看看到底这小子去干了什么,于是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我和阿牛在小李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再远点就看不清他往哪边走了。而这个家伙也相当小心,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晓得山路越来越崎岖,我开始怀疑他到底要去什么鬼地方。
  终于,我们在农场北面的一个半山腰停住了,小李往一间宽敞的草棚屋走去,屋子外面还有好大一个鸡舍,不过估计鸡都赶进去了吧,里面一只鸡也没有。
  想想可笑,这一带的老乡很多人都讨厌我们。前些日子我和阿牛还有其他几个人还偷过老乡的鸡,虽然留了一点钱,但其实跟明抢没区别。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人骂几句也就算了,更有些好心的大娘看我们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到。而我们也不会经常去干这下三滥的事情,偶尔实在肚子里刮不出一点油水了才会打打牙祭,但这就把很多人弄得对鸡提心吊胆,一到入夜就赶进自家屋子了。
  我和阿牛小心地猫着腰走过去,扒着门缝往里看,那门是竹子编制而成的,夏天里凉快透气,所以缝隙也多。
  透过屋子里不亮的灯光,我居然看到小李那小子正端着一只大大的蓝色瓷碗咕咚咕咚喝着汤。
  是鸡汤,那香味顺着门缝飘出来,我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先前还觉得红薯是最好的美味,而现在几乎连它的味道都记不得了。
  “翠,你为啥从来不吃点啊?”小李放下碗,柔声说道。我看不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因为小李是坐着的,而那个人似乎是站在一旁。
  “你吃啊,我看着你吃我就高兴了。你是有知识的人,整天要费脑子,连队的忆苦饭会吃傻你的,我心疼。”那个叫翠的人居然还是个年轻女孩子,声音脆得像刚摘的苹果,甜得如同入秋的沙橘。我忽然嘴巴里开始泛出酸水,也不知道是来自胃,还是来自心里。
  “那你也要吃点啊。弄得我太不好意思了。”小李居然还会主动邀请人家吃,我这是第一次听到。
  “不了,还没到时候,女娃娃家的不适合吃这时候的鸡肉,我们这一带都这样,所以养鸡都是卖蛋用。”那个翠又说话了,语气里充满了关怀。
  “翠,我答应你,只要我回到上海,一定会回来带你走,我们离开这个鸟地方,离开这个该死的农场,去过一辈子的好日子。”小李忽然也动情地说。
  “嗯,我信你。”接着,两人便沉默不语了。
  阿牛忽然拉了拉我的衣袖,做了个“走”的手势。于是我和他又返回了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小李也偷偷摸摸进来了,然后和衣躺下,他的呼吸很急促,我斜眼看了看他,这家伙,连嘴巴上的油水都没抹干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两片嘴唇如同碎裂的玻璃条一样。
  忆苦饭还剩下最后一天,吃完了,指导员决定恢复正常伙食,并且允诺有肉包子,大家正在欢呼雀跃,我却发现阿牛的表情有些不正常。
  我问起他怎么回事,阿牛却破天荒地说自己在为小李担心。
  “不是吧?你小子可能也在嫉妒人家又找到个老婆又找到个免费饭票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阿牛也不恼,依旧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我发觉有些不对,他很少用这种表情对人。
  “你不晓得,我其实就是当地人,后来我爹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带着我离开了这里。他在世的时候总告诉我不要回来,不过他死了没多久,我又巧合般地分回这里,自己都觉得好笑。我对这里太熟悉了,一草一木一点改变也没有,这一带人虽然还算善良,但也有些居心叵测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太放松,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阿牛缓缓说道。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一带的东西都了如指掌。
  “你知道么?昨天的那个山,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我也压根没听过这里的女娃不能吃鸡的规定。”
  “那也可能是那个叫翠的身体不吃不能吃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小李说话,可能直觉觉得那个女孩子不是坏人。
  “你们这些城里人,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还是太少,有些东西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要不这样,连队晚上才正常开火做饭,下午我再和你去一趟那个后山腰看看。”阿牛的话没有任何我反驳的地方,当然只好同意。
  而小李也越来越古怪。他不再喜欢抓着我聊天了,失去了这个烦人的家伙的骚扰,我反而有些不适应,主动去打招呼,他也是爱理不理,干活的时候也无精打采,被班长呵斥了好几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发呆。
  当我走过去想找他谈谈时,他忽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
  他的脸部肌肉泛着潮红,还一下一下地痉挛般的跳动着,嘴巴半张,流着老长的哈喇子,别提多恶心了。
  “饿啊,我饿啊,吃,吃。”说着他神志仿佛都不清楚了,“翠,翠,我要吃鸡,我要喝汤。”他一下站起来,一晃一晃地朝着昨晚的后山走去。
  我赶紧去找阿牛,阿牛皱了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就冲出门跟着小李而去。
  五月的下午热得厉害,还没走几步,我和阿牛身上都冒着汗气,加上饮食不好,我的眼睛开始冒金星了。
  “多撑一会儿,快到了。”阿牛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点点头,继续跟着小李。今天我们几乎是直接跟在他身后,但他仿佛对我们毫无察觉,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往山上走去,而且走得很快。
  快到那间屋子的时候,我和阿牛躲藏在旁边的一人多高的杂草堆里,死死地盯着前面的情况。
  鸡舍里养着几只鸡,个个膘肥体壮,我很奇怪,因为之前在老乡家偷来的鸡从来没有养得如此之肥的。那些鸡也不怕生人,只是一个个仿佛也和小李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精神。
  “翠,开门啊,我饿了,我要吃啊。”小李对着竹门大声吼道,接着用拳头狠狠砸过去。
  门开了,走出一个人来,但是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她哪里是一个年轻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几乎皱纹爬满脸的老太婆,老太婆的眼睛像锋利的刀从额头上划开的缝隙,她笑嘻嘻地看着小李,她一笑更让我难受,那些皱纹仿佛活了一般,如同一条条蚯蚓在她苍老的脸庞上慢慢爬动开来。
  “小李,你来了啊。我这就让你吃,吃个饱,然后我也要吃了,因为我也饿啊,饿了好多年了。”老太婆开口了,那声音居然还是昨晚听到的年轻女孩的声音,要不是实在没吃什么东西,我几乎都快吐个不行了,我使劲咽下从喉咙里冒出的酸水,望向阿牛。
  阿牛的表情很冷漠,他直视着那个老太婆,并按着我,告诉我暂时别动,看看到底怎么了。
  我看到小李像那个什么,该怎么说呢,对了,就像一头饥肠辘辘的野兽,即使前面是摆放着食物的陷阱,他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老太婆笑嘻嘻地转过头,走了进去。我似乎看见那老人的后颈上有块菱形的胎记。
  “啊!”阿牛忽然惊讶地喊了一声,接着连忙拉起我冲进了房间里。
  我看到一幕非常骇人的景象,那个茅草棚里到处挂着已经腌制起来的肢体和碎肉,它们就像食堂门口挂着的战备肉一样,整齐地摆放成一排,都用铁丝穿过,肉已经被太阳晒得紧缩起来,干瘪得不成样子。而地上还有一个脸盆,里面是一些谷料,面上撒了些碎肉。
  原来门外的那些鸡,居然是用这些肉喂养的。
  老太婆一点也不慌张,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又看了看阿牛,忽然,她开始疑惑了。
  “像,好像,太像了!”她连说了三个像,然后发疯般地冲到旁边的床上,拿开枕头,里面居然有一张老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只是在两侧有两个灰白色的拇指手印,或许是被人长时间握着的缘故。
  我瞟了一眼照片,居然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孩子在中间,大概四五岁左右,父亲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而母亲有两条油亮亮的大辫子,相貌秀气。
  只是,那个父亲居然和阿牛颇为相像。
  阿牛的嘴唇开始慢慢颤抖起来。
  “爸说你死了!”他突然大吼一声。老太婆身子一抖,手里的照片掉落在地上。
  “是的,我是死了,自从他带着你离开,我就死了。他嫌弃我,畏惧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的女人只要生下孩子就会老得飞快,像一块用掉的旧抹布。我曾经告诉过他,可他不相信,还说他可以治好我,!我娘,我阿婆都是这样,而唯一可以治好的办法就是吃掉一个年轻男人!一个被我用门外的鸡肉喂养的男人!”我开始适应眼前这个疯老太婆用二十多岁年轻女孩的声音讲话了,可是刚刚出现的事实又让我措手不及,她居然是阿牛的母亲!
  “放了他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不想看到你做这种事情。爹临死前叫我永远别回来,可能京剧是怕我看到你。其实他很痛苦,一直都没有再娶。”阿牛的眼睛有些湿,他慢慢地朝他母亲走去。
  “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就要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复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沉默了片刻,方才开口道:“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地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的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来到阿牛身边,无限爱怜地望着阿牛,我正松了一口气,忽然那老太婆脸色一变,如恶鬼一般骇人。
  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活生生扯下一大块皮肉下来。
  阿牛的身体疼得猛然一缩,他连忙捂住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小屋。
  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叹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饥,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叹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
  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本身就是不连贯地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不过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到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地摸摸腹部。阿牛这才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糊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的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
  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恶浪费,或许饥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颈发凉,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第九十八夜 饿 完)
  第九十九夜 死当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他告诉我他找到了那个制作人皮面具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系。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他还是告知我,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满脸缠着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当铺老板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我对当铺并不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历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地生存着,即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店面隐隐地出现在各个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犹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或是战乱动荡,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时代是清乾隆年间,当北京就有二百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了大财,只是后来漫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复苏,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得奇怪,那想必这个地主赌业很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满满一仓库货物却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淡经营,所有当铺老板一旦发现有些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糊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板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得相当厉害,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黯然地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月就热得逼人。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轻摇纸扇闭目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唇微微发白,似乎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友好地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吗不进去,而待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将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做只不过是出于自保,同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反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台和里面处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房子,待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我不喜欢人家叫什么经理啊,什么西一欧之类的,掌柜的就叫掌柜的,我们这一行,传了百来年了,称谓变不得。”刘掌柜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走进内堂,套了件外套,一来表示尊敬,二来屋子里面的确很阴凉。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表明了来意。刚开始他有些不耐烦,说是警察已经问了多次,每次除了让自己又难过一次外,毫无进展。当我告诉他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时候,他有些惊讶,并说我一定可以查清楚他兄长——也就是前任掌柜的死因。
  “我和我哥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我父亲的遗训,两人分别接手了上一代人的当铺和米铺。不过兄长的当铺经营得不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靠天吃饭,运气不好再能干也不行,平时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总是带着醉意说自己太委屈了——因为我的米铺生意很好,那是当然了,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啊,怎能做得不好?我想父亲也是因为考虑到他比我能干,所以才让他做家里比较重视的当铺生意,结果适得其反。早知道我宁愿他放弃这里,两兄弟一起开米铺了,唉。” 刘掌柜悲戚之色溢于言表,只是唯有长叹一声。我问及他哥哥出事前后有无发生什么异动,他想了想说有的。
  刘掌柜示意我稍等,然后转到当铺里面,不消一会儿便出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一张纸。
  刘掌柜把纸递给我,我瞧了一眼,是一张契约文书。准确地说是一张当票,当东西的人必须手持这张当票来赎当,而且缴纳利息费用。长十几厘米,纸张厚实,在前头还有花纹和这个当铺的牌号、地址,而正下方还有一个红色的大印和当铺老板的签名,正中间写着一行草字。
  “破烂黑色锦盒一个,长五寸三分,宽三寸六分,高两寸。执贴人XX今因急用,将已物当现金七百二十元整。每月三分行息,期限十八个月为满,过期任铺变卖,如有鼠咬虫蛀,物主自甘,此贴为照。”
  “的确有些奇怪,一个普通的盒子你哥哥居然给了那人七百多元。这个地方经济并不像那些大城市,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元而已。”我将当票还给刘掌柜,他接过去也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不常来当铺,只是发现哥哥拿了这盒子便欣喜若狂,说是拿到好宝贝了,接着居然将铺面给我经手,然后独自一人回家,大门不出。那几天正好典当赎买当的人多,我一时忙不开手脚,就忘记了此事。后来我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得了场大病,差点丢了性命,他来看过我一次,但还是像丢了魂魄一般眼神游离。我那时候自顾不暇,也没有太重视,结果不料一个月后,居然传出他暴毙的噩耗,而且他居然……”刘掌柜一时语塞,声音有些哽咽,看来触及伤心之处,我只好等他稍显平复,才继续问他。
  他喝了口茶水,忽地压低声音说道:“这件事除了警察和我们几个亲人外,谁也不知道,我哥死状极惨,整个脸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警察在出事的房间找了好久也没发现那张脸,所以列为疑案。”
  我听完有些吃惊,忙问他那个来典当盒子的男人是否还出现过,刘掌柜摇摇头,说是再也没看到过了。
  “不过不久后那盒子也不翼而飞了。”刘掌柜又回答道。
  我向他匆匆告辞。临走前他一再央求如果有了线索一定要告诉他,我许诺下来。于是他又恢复到先前的萎靡之色,继续坐在屋子外面喝茶乘凉。
  接下来我去了其他几家出事的当铺,无一例外,虽然有的人不肯告诉我全部事实,但大都和刘掌柜哥哥的遭遇一样,奇怪的黑色锦盒和不久后暴毙的掌柜,而且也是没了脸皮。
  我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是奇怪这个典当人究竟想要做什么,而且我该去哪里寻找他。当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当地一个刑警队朋友的电话,之前我一再拜托他说如果有一切异动一定要通知我,果然,他告诉我最近他管辖的地区里出现了奇怪的案子,而且正好报案人就是一家当铺老板,我立即打起精神赶往他那里去。
  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头顶早凸,光亮可鉴,脸面狭长如梭,眼细鼻窄,长着一字胡,与头发不同,胡须密得很,可能是营养流错了方向。他穿戴整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犹如惊弓之鸟,过个几秒便如鸟儿一样抬起头快速地张望几下,接着又垂了下去。我的朋友半开玩笑地叫了他声老秃。“老秃,这是我朋友,你把知道的再和他谈谈,记着不许隐瞒一个字!”被唤作老秃的男人抬起头,带着几分不满看了看我朋友,又朝我望来。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枝烟,朋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多,下午还有人来做笔录,便把我们两人带到隔壁的小房间。果然,他似乎安静了许多,但还是对我很谨慎,我递给他的烟也推说不会,不过他泛黄的食指让我好笑,全当作不知。
  我问起当天的事情,他有些害怕,但还是断断续续说了出来。
  “那天只有我和伙计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我想关门,结果一个身材中等、带着大毡帽和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黑色锦盒扔在柜子上,低沉着说要当东西。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是喉咙里齿轮摩擦着砂纸一般。
  “我看了看盒子,有些好笑,便开玩笑地问他要当多少。他忽然抬起头望了望我,我发现原来他脸上缠满了绷带,样子有些骇人。你知道我们这行,来当东西的三教九流都有,害人之心虽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我小心地退到内台,怕有不测,随时准备喊人。
  “‘四千八吧。’他冷冷地说。伙计忽然哂笑起来,拿起盒子一边把玩一边嘲笑那人说:‘这等破烂也要小五千,你好似去抢算了,’这个伙计跟了我三年,虽然谈不上眼力惊人,但一些东西古玩还是认得的,所以我也就懒得看了,打算把盒子扔回去撵走他。
  “‘哦?居然嫌贵了?烦劳您再仔细看看,已经便宜得很了。’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定要当了这盒子。
  “忽然伙计仿佛着魔一般望着盒子,飞快去开出当票,我想去阻止他,可是却被他一把推开。那怪人拿了当票一言不发走出当铺,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世上竟还有嫌这东西贵的。’便走了出去。
  “我大骂伙计无能,可是他却如同痴呆一般抱着盒子,傻笑着对我说这是个宝贝,接着还说如果我不愿意,可以从他工资里扣除盒子的钱。然后第二天我发现他和那盒子都不见了。
  “一连好几天,那伙计都不见踪影,我只好亲自去他家,结果家里没人。他向来一个人单住在镇上一间出租屋里,后来我听都是开当铺的朋友说,凡是拿到那黑色盒子的,都死得很惨。于是我吓坏了,只好来这里报案,不过警察同志说这算不得什么案子,顶多再过几天列为那伙计失踪,而且他是外地来打工的,不告而辞的事情多了去了,他们也管不过来。加上这几天盗窃案频发,让民警忙个不停。”
  我安慰了老板几句,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向他讨来那伙计的住处。然后告诉朋友这几天帮忙看着这个当铺老板,便要往那出租屋去。临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几个人哭丧着脸来派出所报案,房间一阵骚乱,似乎又是失窃了,朋友烦躁地挠了挠头骂了声国骂,接着抱怨说最近为何有如此多的盗窃案。我向他告辞后,便直接往出租屋去了。
  说是出租屋,其实只是间破旧老平房,三个房间并列着,其他两间暂时无人居住,于是房东拿来存放货物,第三间便是那小伙计的住处。我摸了摸门把手,积了层薄灰——这一带风大,两三天不动的东西便会积上一层灰土。
  我告诉房东自己是那家伙的朋友,来取点东西,房东有些不信任地望了望我,说他还欠着几个月房租未交,我只好拿出钱包,胖胖的女房东那眯缝眼一下子睁开了,接过钱马上从自己的裤腰带上解下一大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门。
  屋子很狭小,而且弥散着霉变的气味。让我失望的是,除了一张单人木床和一个摆放脸盆洗漱物品的架子外空无一物,房间一眼便可望穿,什么也没有,光线几乎无法照进来,所以阴暗如同黑夜。我到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可值得研究的东西。
  似乎毫无发现。于是我打算离开,但是地方过于狭窄,我转身的时候碰翻了茶杯。茶杯忽然以一个奇怪的下落路线掉在地上。感觉是在空中撞到什么东西而掉下来的,因为本来应该掉落在我脚下,现在却弹飞到墙角去了。
  我捡起茶杯,蹲了下来,慢慢地靠近床下,下面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我清晰地听见了一句话。
  “脱不下来了。”
  仿佛是喃喃自语一般,声音小而虚弱,让我有些疑惑,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知道刚才不是我的幻听。
  沿着木床角落的上方忽然开始慢慢滴落下来几滴红色黏稠的液体,我闻了闻,是血,而且很新鲜,我顺着那地方摸过去,感觉似乎是碰到了什么,柔软却冰凉,很像人的皮肤。
  我抬起头,想从床下直起腰,却发现正前方多了一只眼睛。
  没错,只有一只,那眼神独独地挂在空间里,如同画着的一般,但是充满了痛苦和不甘心。
  “救我。”我再次听到了那声音,于是我低声呼喊着“你在哪里”,可是没有回音。
  我又看了看那眼睛,似乎正在向下滴血,接着我听到痛苦的嘶叫声和好像什么东西在撕扯的声音。
  原来,那人一直在我面前,只是我看不到他。
  他的手拿着自己的脸皮慢慢扯了下来,血肉一丝丝地连接在一起,仿佛用着莫大的勇气和忍受着无法想象的痛苦,当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离开他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都能看到了,血肉模糊的脸偏向一处,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露出一个装着棱角分明物体的布袋。
  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可是为时已晚,这个男人已经断气了。
  两个人一千四百四十,贵么?原来这些钱不是当盒子的钱,而是他们的命值多少,那个人不是在当盒子,而是在当那些当铺老板的寿命么?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所谓的黑色盒子,我只好打电话告诉做警察的朋友,并询问那个当铺老板的下落,他则告诉我说由于分局人手不够,那个老板被放走了。
  我按照从朋友那里弄来的当铺地址,连忙赶了过去。当铺在小镇的另外一头,平时也是惨淡经营,只是有些人一时手头太紧才会去当些值钱的货物,所以离着镇中心很远,我几乎走了半个小时才赶到。
  万幸,当铺没有关门,我掀起厚重的印有大大当字的黑色布帘走了进去,店内很空旷,正中央房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没有看到别的,只有坐在地上手拿着黑色锦盒的老板。
  他的样子又变化了,仿佛饥饿的人看见了食物,两眼放光,嘴半张着,上下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瘦而干枯的脸颊居然起了淡淡的红晕,只是在暗淡昏黄的光线下,颜色一跳一跳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那脸皮仿佛随时会脱离他的脸颊,活了一般似的。
  我连忙走过去想问锦盒哪里来的,他忽然站了起来。
  “真是个好东西啊,阿力(伙计的名字)难怪会看上,这家伙刚来的时候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后来被我责罚几次后看上去是改了,可是一旦拿到这个盒子,他心底里按住多年的瘾又上来了,他打开了盒子,肆无忌惮地偷东西,真是舒坦!老子也要打开这个盒子,我要实现我的愿望!”老板的话有些怪异,语调也很奇特,很粗鲁,先前见面时,他虽然看上去略带刻薄,却还算彬彬有礼,这会儿却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那个所谓的盒子可以实现别人的愿望?作为一个喜欢偷窃的人,让别人看不见是他,自然是最想实现的,可是这个当铺老板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瘦弱的老板打开了盒子,用颤抖的手打开了盒盖。
  他拿出一张薄得透明的淡黄色像羊皮似的东西,我刚想阻止他戴上去,却已经晚了。
  “我要,我要头发,我要头发!”老板喃喃自语道。
  开玩笑,他居然只是为了这么离谱的愿望么?我简直难以置信。
  “你知道没头发的痛苦么?有钱有什么用?有钱我头发也长不出来,这里的人天天笑话我!连小孩子也是,而我只能赔着笑脸应对。甚至那个阿力,一个外乡伙计,也背着人说我是身体有病才秃顶而丑陋,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啊!”老板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怒喊道。
  我借着灯光,看到他的光头居然生出一片青色,接着如刺猬一样慢慢伸出一根根尖刺,真的长出头发了?
  “哈哈!长出来了,长出来了!”老板疯狂地拿出一面镜子左顾右盼,那情景让我哭笑不得,可是头发还在不停地生长着,那头发黑得有些不同寻常,缓缓地蠕动开来,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接着开始慢慢缠绕住他的脖子脑袋,最后老板一边高喊着“多么浓密的头发啊,继续长啊长啊”,一边被自己的头发像结茧一样紧紧地包裹起来,直到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然后,我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扭断的声音,老板的身体像布置一样瘫软在地上,搐动了几下便没有反应了。
  我喊了他几声,却没有回答,刚想走过去,却感觉到身后有人。
  是他们口中描述的当锦盒的人,他果然满脸缠着绷带,只露出一对眼睛。
  不过他没有看我,只是望了望地上动也不动的老板。
  “我是来赎当的。哦?看来成了死当了。”他带着玩笑的口吻走过去,扒开那堆头发,我看到老板的脸已经不见了,而绷带男人的手里则多了张皮制面具,他小心地放入黑色的锦盒,接着带着笑意看着我。
  “你也有愿望么?有的话我可以把盒子给你,不过记得不要成了死当哦。”他把盒子递过来,可是我没有接受。
  “你一定在想是为什么吧?喜欢偷东西的伙计,不满自己秃顶的掌柜,还有最开始那个嫉妒自己弟弟店面比自己好、希望他可以早点得病死掉的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命也当掉了!实现愿望,是需要代价的。知道什么叫上当么?就是上当铺当东西,所谓的当,就意味着强买和欺骗了,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与我做交易的。”他身材不高,但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仿佛在谈论蝼蚁一般高傲。
  我这才想起刘掌柜说到自己大病一场差点身故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是他哥哥的诅咒,可惜他哥哥没等到接手米铺就自己先归天了。
  “即便如此,你也无权利决定他人的生死。”我认为自己的话很正确,不料他却哈哈大笑。
  “我没有去决定,是他们自己决定的,打开盒子,贴上这面具,都是自己决定的,他们心中的恶有多大,面具的效果就有多大,当然,得到的副作用自然也就大了,我只是负责回收罢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盯着我看,“我认识你,你和你父亲一样总是喜欢多管闲事,而这种人总是打着善与正义的牌子,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罢了。我承认你和躺在地上的人不一样,但也还高尚不到可以批评我的地步,而且,当这块人皮快完成的时候,我会去打你的。”缠着绷带的男人将那块人皮小心地放回盒子。你可以试差阻拦我,不过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做,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在什么地方,或许你以为你的朋友是可靠的,不过我却不这么想。她对你很重要,是吧?如果不想她出什么意外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再追我了,时候到了,我会自己出现在你面前的。“他说的自然是李多的下落,我不由自主心紧了一下。
  说完,他走出了当铺门口,渐渐消失了。我也只好叫来朋友处理善后,然后连忙赶回安置李多的朋友家中,万幸,一切无恙。可是我对自己没能阻止那人感到内疚。我无法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想干什么,或者他也有需要完成的愿望。
  看完纪颜的信,我走到窗口揉了揉眼睛,在街对面也看到了一家不大的当铺,忽然又想起了一部很有名气的电视剧,在当铺,任何东西都可以明码标价地当掉,唯独贪婪却毫不值钱,但双是永远无法赎当的。
  (第九十九夜 死当 完)

  第一百夜  绑架
  今天我接到一个意外的求助,这人是我父亲的一位老友,几乎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的,他的儿子也与我上过同一家幼儿园和小学,但是我实在不喜欢这个家伙,因为自从他高考失败后,除了不停在问家里讨钱,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在外折腾外,没干过一件靠谱的事情,以至于将他父亲的退休金都差点骗光。我也不止一次劝过他,谁知道那家伙居然恶狠狠地威胁我别再多管闲事。父亲每每提到这位好友,总是唏嘘不止。
  当接到这位伯父的电话时,我没有感到非常惊讶,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虽然这位可怜的父亲多次要求登报脱离父子关系,但毕竟只是说说而已,于是我懒散地问了问,谁知道伯父的口气十分慌张。
  “黄喜不见了,都好几天了,我找了好多地方,他的朋友也说好几天没看到他了,我实在很担心,不知道可不可以登个寻人启事。”可怜五十多岁的人,居然带着央求的口气来询问我,让我很难受。我安抚了伯父几句,决定下班后去他家看看。当然,这也是父亲经常叮嘱我的,如果黄伯父有事情相求,一定不能拒绝,毕竟以前他和父亲共事的时候,对父亲多有照顾。
  黄家我去过多次,路自然很熟,一路上我想,估计这小子去哪里鬼混了。但是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就算他不怕让自己的父亲担惊受怕,起码也该回家讨点生活费吧,以他花钱的速度,断然是不会在外超过两天不回家的。
  说起黄喜,落到今天这个田地,伯父多少也要负点责任。黄喜自幼丧母,伯父视其为掌上明珠,就差没把儿子当爹养了。而且伯父一直没有再续娶,这也很奇怪,据他自己说,是怕找了个后妈让黄喜吃苦。伯父工资并不富余,而且当时黄喜的奶奶卧病在床,有段时间工厂效益不好,最艰难的时日,即使是饿着肚子在药厂扛料,伯父也要保证黄喜吃饱。父亲曾经想接济一下他,可是被拒绝了,一直以来都是他照顾父亲——他比父亲先进厂一年,一直以老大哥自居。后来伯父说黄喜外婆为他找了份比较轻松的兼职,这才挺过那段日子。
  来到黄家,只见伯父独自一人坐在那个泛黄的二手沙发上看着电视,实际上他根本无心消遣,不停在按着遥控器,电视屏幕不停地闪着,就好像人在眨眼睛一样。
  简单说明来意,伯父见到我稍微宽心了些,但不是十分忧虑地说,黄喜失踪前一天非常兴奋,在外面喝得烂醉回家,还说发财了,就快发财了。他想询问儿子,却又被粗暴地顶撞回去。而第二天一早,黄喜一反常态地早起,并且留下一张字条,大意是说自己很快就能得到一大笔钱,并且结束父子俩的苦日子。但是字条留下后,黄喜已经失去音讯六天了。
  的确有些异常。我让伯父带我去了黄喜的房间,里面除了一些武侠小说、歌碟和揉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外,什么也没有。正当我觉得一筹莫展时,忽然伯父家里的电话响了。
  伯父接起电话,神态忽然变了,他握住电话的手居然在发抖,甚至说话也开始结巴。望着本来一米八几的个头居然蜷缩了起来,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果然,伯父放下电话就告诉我,黄喜被绑架了。
  这简直是个笑话,居然有人绑架这小子,他既不是什么出名的明星,更不是富豪之子,也谈不上政府要员,绑架他的人莫不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劫匪?当我哑然失笑之际,忽然记起黄喜说自己要发财了,他一向口无遮拦,又好吹牛,或许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真的有人绑了他来讨要赎金也说不定啊。
  于是我问起绑匪的详细要求,伯父却抬起头,小声说绑匪要五百元。
  五百元?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而第一反应则是这压根是黄喜自己搞的恶作剧。或许这家伙所谓的赚钱计划已经泡汤,或许根本就是被人骗了过去,又不好意思回来,也许牛皮吹得太满,只好搞一出自导自演的绑架案出来。对,一定是这样,这种例子太多见了。
  我刚想拆穿他的低劣闹剧,但话到嘴边又停住了。或许我干脆装作不知道,倒让伯父好受些,有时候谎言反而比真相更能慰藉人。
  “而且,他还交代说一定要以前的旧版人民币,十元一张的。”伯父的神色更加惊恐,他抬起眼皮看了看我,却又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压了下去。他就弓着腰坐在离我不远的黄喜的床上,双手不知所措地放在膝盖上,从上往下看,他的头顶满是白发,比我父亲的多多了。
  我依稀记得,今天是父亲节。
  “那赶快去找吧,这种钱虽然少了点,但应该还是凑得齐的。”我安慰了伯父几句,但他仿佛没有听到一样。虽然开始的时候他很慌张,现在反而平静了下来,似乎决定性了什么事情一样。
  “那绑匪有没有说在哪里交赎金呢?”我自己都觉得说得怪怪的,哪里有五百这么少的赎金。
  伯父告诉我,就在城郊不远处。我知道那个地方,以前伯父和父亲所在的工厂卓越就在那里,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伯父坚持要离开那个工厂,并且居然弄到了两个指标,于是他和父亲一起来到了当时效益还不错的药厂,一直做到现在退休。
  “那地方我太熟悉了,欧阳啊,你就不必去了,也千万不要报警,全当作破财免灾,我老头子一个人去就可以了。”他拒绝了我想一起同去的要求。或许,他并不糊涂,已经识破了儿子的骗局,毕竟知子莫若父,他绝对比我更了解黄喜,我又何必再同去,让他在我这个外人面前出丑呢?于是我也就答应下来,只央求他事情解决后马上给我个电话,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伯父沉默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离开黄家,我四处找了找以前旧版的十元纸币,的确不太好搞,但还是凑到了一部分。
  黄喜干吗要这样做,还硬要什么十元一张的旧版钱?这让我很疑惑,或许他只是想转移目标?
  当我回到报社,立即向伯父家里打了电话,但家里没人,或许他已经去了那个地方,我心中多少有些不安,干脆以去外面采访的名义请假半天,搭车去了城郊的旧工厂。
  天有些闷热,已经半个多月没有下雨了,整个城市就像一个闭塞的罐头,长久未曾吃过雨水的公路开始变得有些暴戾,加上城郊的路面本来就十分破旧,一路上颠得我几乎吐了出来。
  好不容易来到目的地,却发现这地方竟残破到这种地步。
  好歹以前也是有数千人的大厂,加上周边的职工宿舍,原本也是人声鼎沸的热闹地方,现在却连只野狗也看不到了,在这里完成绑架交易,果然再好不过。
  望了望四周,看来伯父还没有到,他一生勤俭,能走路绝不骑自行车,能骑自行车断然不会浪费钱坐公车,于是我想在他没到之前,赶紧找到黄喜那小子,别再让他爹受罪了。
  我虽然在这里也待过几年,但那是幼年时的事情了。不过凭借着仅存的印象,我还是慢慢摸索了进去,长满红锈的青色大门上贴着两张几乎站不住脚的长长的封条,我绕了一圈,找到一个铁丝网的破洞,钻了进去。
  工厂很大,从大门直走将近八十米才是车间。我沿着长满杂草堆、残破却十分沉重的车间模具的道路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呼喊着黄喜的名字,我的声音伴随着回音在偌大的车间里响彻开来。天空更加阴沉了,仿佛随时会掉下来,我几科嗅到了要下雨的味道。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居然听到了一个微弱的求助声,这让我欣喜万分,接着是第二声,我赶紧朝着声音的来处跑过去,在一个原本存放半成品的小仓库里找到了黄喜。
  他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让我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被殴打或者被绑住,仓库的大门没有上锁,为什么他不逃出去?黄喜见了我,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点点头,并且努力撑起身体,他身上蓝色的T恤已经揉搓得如腌菜一般,脸上一片青色,嘴唇也青紫得吓人,眼睛带着厚重的黑眼圈,整个身体靠在长满青苔和黑色霉斑的墙上,稍微走近,就能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酸臭味。我想带他出去,并且递上自己随身带来的一瓶水,可是黄喜摇摇头,伸出脏兮兮的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做了个V字的手势,我明白,他在问我要烟。
  抽上半枝,他才慢慢回过神来。
  “你不该来。”这是他从喉咙里苦涩地冒出的第一句话,那眼神非但没有半点感激,却仿佛在责怪我多管闲事。
  “你以为我想来?你爸爸都快急疯了,现在他正在朝这里赶呢!”我站起身,没好气地说道。
  黄喜的脸色马上变了,他嘴里的半截香烟居然掉在了地上,惊恐让他的整张张脸都变形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他居然抓住了我的双手。
  “你说什么?他在往这里来?”接着,他抱着自己的脑袋,喃喃自语着说,“算了,都注定好的。”
  我看着他憔悴的样子,有些担心他脱水,便将手中的水递过去,可是他仿佛没看见一样,根本不想喝。
  “你知道这六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黄喜的话让我很好奇,但我没有问他,我在等他自己说。
  黄喜面无表情地说出了他这六天发生的事。
  (下面是黄喜的口吻。)
  或许我爸都告诉你了吧,六天前我说自己要发财了。的确,我当时是真的以为自己要发财了,因为我决定做一件可以发财的事情,虽然这不是什么好事,但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个世界上那些号称白手起家的富翁们,往往手都很黑,而我也就打算干这一次,然后拿着这个本钱去做正当生意。那啥,以前老师不是常说么,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血和汗么。
  你或许已经猜到了,我打算绑一个孩子,来要一笔钱,而我也物色了好久。你知道我家门口就有一所高档小学,里面的孩子非富即贵,当然,现在的孩子家长大都会去接送,要绑一个孩子还真不容易,但总有机会啊。我几乎在那学校蹲点了半个来月,终于发现有个有钱人家的小鬼在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是自己回家的,而且他回家的路有一段是十分僻静的地方,于是那天我就在路边埋伏着。我还弄了个面具,是那种京剧脸谱的样子,毕竟认不出长相,我还有回旋的余地嘛。而且我还准备好了食物以及藏那孩子的地方——就是以前我俩住的厂区那里,传说闹鬼的厂货仓,把孩子藏在那里,谁也找不到,你说我聪明么?哈哈哈!
  不知道等了多久,或许那天小学有什么活动吧,我居然睡着了,等到猛地醒来,居然到天黑了还没看见他来,我有些想放弃了。正要离开,却看到黑暗里有个背书包的矮小影子,我二话没说,马上冲过去用麻袋套住他,然后低声威胁他不准哭喊,其实那个地方那个时间,即便他喊起来,我也是不怕的,那里住的都是胆小怕事的主,谁会去管别人家的闲事呢?
  奇怪的是那孩子不哭不闹,我正在纳闷,心里却也高兴事情这么顺利。
  于是我一口气开上从我哥们儿那里借来的二手面的,来到这个废厂。
  当我停下来,把装着孩子的麻袋扔到事先腾出地方来的仓库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对。
  那孩子好像有些问题,是的,他太轻了,轻到让我感觉不到他的重量。
  (黄喜说到这里,又做了个问我要烟的手势,我只好再给了他一枝。一阵吞云吐雾之后,他的脸在稀薄的烟雾中慢慢变得模糊起来,只有声音依然清晰。)
  当时我已经被钱迷了心窍,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我知道那孩子家里十分有钱,我也不多要,只要二十万。绑架就是这样,不能狮子大开口,要得不多,人家负担得起,也不会贸然报警。可是当我打电话去那家人的时候,男主人却是一副不屑的语气。
  “二十万?给你冥币要不要?我儿子好好地待在我身边,你还居然说绑架了他?你小子是不是穷疯了?”
  接着,他挂断了电话,而我自己却懵了。
  当时我把麻袋放在身后的墙角里,自己背过身打电话,但现在我却有些不解了。
  难道说我绑错人了?于是我立即冲过去,扒开袋子。
  果然,弄错了,根本不是那个孩子,而且这个小子穿的衣服十分土,简直就和现在小孩的潮流格格不入啊,只是长得十分白净,白得有些晃眼。
  管他呢,将错就错,现在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没二十万,要个七八万总有吧。于是我使劲抓着那孩子的肩膀,大声质问他父母是谁,电话多少。
  我原以为他会被吓哭,结果他却十分冷静,甚至带着微笑报出了他父亲的电话和工作,原来他爸爸是工厂的车间主任,看来油水估计捞的不会少。我感到钱就在手边了,像这种人,大都是欺软怕硬,你爸和我爸都是工人,知道这些什么科长啊主任啊之类的,对付下面的人厉害得紧,真正出了事,却像没头苍蝇一样。我高兴坏了,连忙拨通了电话。
  可是电话打了好久也打不通,最后接起来了,却是一个苍老的女人的声音,我料想是孩子的外婆或奶奶,于是恶狠狠地说绑架了她的心肝宝贝,并告知赶紧拿十万来赎。
  谁知道那边仿佛得了老年痴呆一般,一个劲地问什么孙子什么孙子,然后啪一下挂了电话。我有些急了,心想不给点厉害的估计还会装糊涂,于是我放下电话,走到那小孩面前。
  “这是你家里人不地道貌岸然,都不怎么关心你,叔叔要从你身上切个指头,你乖点,一点都不痛的。”
  这个也是我从电影和书里学到的。有些人家以为是欺骗勒索,所以不相信,当然作为绑匪要拿点凭证给他们,以表示你亲人在我手里。来的时候我把那孩子紧紧地绑在那根暖气管子上,你看,就是你后面那个。
  (黄喜指了指我身后,我回过头一看,果然有根碗口粗细的黝黑的暖气管,那原本是看守他库的人熬夜时候用来取暖和烧开水的。那管子旁边的确散落着一些绳子,可是,那小孩到底上哪里去了?)
  我还事先准备好了药品和绷带,并且还学了下紧急包扎,只不过那小孩一点也不害怕,只是冲着我笑。
  “叔你轻点,我怕疼。”他小声说了句。我心里有点乱,握着刀的手也有点发抖,我暗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做大事么,总要狠着点心肠。
  于是我绕到那孩子身后,免得看着他那对黑黑的毫无城府的眼睛下不去手。
  我的刀开始朝着他像葱段一样细白的小手指头割去,那感觉奇怪极了,仿佛切的不是人的手指头,而是一段白蜡烛。
  没用多大力气,我便割了下来,他的血流得很慢,像录像里的慢镜头,浓稠得很。我马上为他包了起来,虽然乱了些,不过手指头马上止了血。
  “不疼吧?叔叔没骗人是吧?”我故作轻松地坐过去对着他笑了笑,他也笑了笑,说不疼,叔没骗人。
  我于是吓唬他说不要尝试跑出去,这附近还有野狗和狼。然后我拿着那截断指朝外走去,打算找个盒子包起来扔到那孩子家门口,并且附带一封恐吓信。
  可是当我走到仓库铁门边时,月光直直地照到我的手上,我感到有些不适,手中的好像是另外一种扎手粗糙的东西。
  我摊开手掌,看到的是一截断骨,完全腐败了的黑青色断裂的小指骨。
  我吓了一跳,像触电一样赶紧扔掉。我一下子慌了神,那小孩果然有些不对,记得那条路没别的孩子走的,我想到这里,于是干脆想一走了之。
  可是当我正打算逃出去,身后去传来那阵熟悉的声音。
  “叔,你去哪里啊?我害怕。”
  我吓坏了,赶紧朝外跑去,可是没跑多久便被什么绊了一下,接着头撞到什么硬物,然后晕了过去。
  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还在这个仓库里,而且被绑在先前绑着那孩子的黑色暖气管上。而那个诡异的小鬼,却直直地站在我面前。
  “叔你为什么跑啊?不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啊,叔我害怕,我害怕啊。”他一边叫喊着,一边把头朝我怀里蹭,我可以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一股子腐臭味,我的脑袋拼命地挣扎,可是他却用双手把我越抱越紧,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
  可笑么?想着绑架别人的我,却被人绑架了,不,那家伙怎么可以称做人?接下来我不停地想逃出去,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也逃不掉,最后我都会回到这个仓库里来。那孩子说仓库只有我和他,只要我离开了,他就会害怕孤单,所以如果没有第二个人来,我会被永远关在这里。
  还好我来时带了些食物和水,才没被饿死,不过再过几天。我真的要在这里做干尸了。
  说完,黄喜颇为自嘲地笑着。他的笑声在空旷的仓库里回荡着。
  可是,我没有看到他说的小孩。
  “那孩子呢?你既然没有被绑住,怎么不回去?”我质问他。
  “我只是刚刚解脱了而已,身上一点气力也没有,你叫我如何回家?而且他把我的手机也拿走了,估计就是用那手机给我家老爷子打的电话吧,没想到你却先来了,你还真是不走运呢。”黄喜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
  “你不是问我那孩子在哪里么?你干什么不抬头看看呢?”他忽然高声笑了起来,脸上的五官也夸张地扭曲着。
  “多亏你啊,多亏你啊!我可以走了!你个笨蛋,不管是你还是老头子,只要谁踏进了这个仓库,我就可以离开了!哈哈哈哈!”黄喜猛地跳了起来,哪里像刚才那么虚弱的样子。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仓库顶是一个三角的支架,上面好像趴着一团黑糊糊的东西。
  那东西开始慢慢变得模糊,变大了起来,不对,我忽然发现模糊的不是那团东西,而是我的眼镜。
  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按在我的镜片上,我依稀可以看到其中一只没有小指。
  我的耳朵边上传来一阵微弱却清晰的声音:
  “叔,别走,我害怕,陪着我啊,叔。”
  “哈哈,你慢慢在这里陪着这个小鬼吧,老子可以赶紧跑了。告诉你,是这小鬼叫我打电话的,他说只要老头子来了我就可以自由了,还非要什么十元一张的旧版钞票,我还真担心他凑不到钱呢!”黄喜还是在怪笑着,他打开仓库的铁门想逃出去。
  而我却呆立在原地无法动弹,因为我的双脚已经没有知觉了。那孩子慢慢从我的脖子处爬过来,脖子上一阵冰凉,仿佛一条蛇慢慢地从我后背爬过来一样。
  这里,仓库门突然哗啦一声拉开了,但是黄喜却没有出去,他的笑容反而像凝固了一样。
  他开始慢慢朝后退却。
  从门外进来另外一个人。
  是黄伯。他面色沉重,手里拿着一个信封,他看了看儿子,嘴巴微微颤抖着,似乎努力克制着自己。
  “爸,爸你来了啊!我吓死了,我答应你以后好好做人,爸你快带我走吧!”黄喜像小孩子一样居然抓着黄伯的手撒起娇来,让我觉得一阵恶心。
  “是你绑了我儿子说要五百块么?”他无视黄喜,径直走到那东西面前。
  我的脖子忽然一松,身后慢慢转过一个小孩,那孩子的穿着很朴素或者说很不合时尚,的确如黄喜所说,太土气了,仿佛几十年前的衣服一样。
  那孩子呆呆地望着黄伯,又看了看那个信封,脆生生地喊了句:“叔,你来了啊。”
  黄伯仿佛没有表情似地应了句:“嗯,我来了,虽然来晚了,但到底还是来了。”
  黄喜忽然急躁起来,大喊着要回家,结果黄伯猛一个转身,一个耳刮子甩到他脸上。黄喜被打懵了,捂着半边脸说不出话来。
  黄伯则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不好意思,把我牵连进来之类抱歉的话。接着他走过去抱住那孩子,泪流满面。
  “叔对不起你,是叔不好。”
  那孩子有些呆滞,忽然也张开手,抱住黄伯的头。
  “叔你别走了,陪着我好么?”话音刚落,他的手便开始死死勒住黄伯的头,黄伯的脸开始变成铁青色。
  “出去!带着……黄喜走!”这是他说出来的最后几个字。
  那孩子抬起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又看着我们,欢声喊道:“叔你们别走啊,留下来陪我啊。”
  我只好拉起被吓呆的黄喜逃出了那个仓库。刚离开,仓库的门便锁上了,再也打不开了。
  黄喜整个人都呆了,趴在仓库门口。外面下起了大雨,空气里的潮热消退了不少,但我却觉得更加胸闷了,而身体却感觉一阵冰凉。
  一天后,我和黄喜带着警察来到仓库,找到了黄伯的尸体,他的头死死地卡在裂开的墙壁里,连头盖骨都裂开了。而为了拿出黄伯的手,警察推开那堵墙,结果却在里面找到一具已经腐烂成骷髅、背着旧书包的小孩的尸体。
  那尸体只有九根手指头,少了一根小指。
  后来我们才知道,黄伯那天晚上来之前已经留下了一封长信,他说当年因为家境窘迫,一方面母亲要治病,一方面要养育黄喜,他一时糊涂,绑架了车间主任的儿子,想勒索五百块渡过难关。当时五百不是小数字,黄伯在厂里一向受人尊敬,他从来觉得借钱是件羞耻的事情,他也想拿到五百元以后再慢慢还给车间主任,结果那孩子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脸——孩子认识黄伯,并一直喊他叔。黄伯没有办法,只好勒死那孩子,并且将尸体封在那货仓的墙壁里,结果后来看守货仓的人经常说晚上值班的时候有不干净的东西。车间主任也因为儿子没找到,郁郁之中上班的时候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只留下一个半疯的妻子。黄伯一辈子活在自责里,他没敢再续弦,是怕自己一不小心说出来,如果自己被关进去,母亲和儿子就再也没人照顾了,所以他将这件事隐瞒了二十年。
  “如果我当时放下脸,哪你父亲的话,跟大家借点钱,或许就不会酿成这种悲剧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看上去很简单的加减法,也会算错的。”这是黄伯留给我的一句话。
  原来那天黄伯接到电话,就已经知道所谓绑架的内情了。
  黄喜自从那件事后便开始沉默不说话,他后来经常躲着我,说那天在仓库他的神志已经不清楚了,才会说那么多犯浑的话,并希望我原谅他。还说他会努力工作赚钱。后来我听说,他找到那个车间主任的家,认了那个半疯的可怜母亲做干娘,并开始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或许这样,黄伯的愧疚可以稍微减少一些吧。

(第一百夜 绑架完)

  第一百零一夜 蜂后
  每个女孩都渴望自己是公主,但并不是每个父亲都是国王。大多数人在成年后都将这个渴望深埋在心底。可是也有少数人会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前行,她们相信,哪怕自己是一个灰姑娘,终有一天也能穿上水晶鞋遇见王子。
  我无疑相信童话,但是在这个城市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中间传播开的流言中,似乎的确有着可以一夜之间变成公主的奇谈。
  “知道么,只要按照那个男人的话去做,就可以变得像自己的偶像一般漂亮高雅啦!”
  “真的么?不会是骗人的吧,或许是拆白党呢。”
  “嘻嘻,我开始也不相信,不过我好奇尝试了一下,真的,真的变了。你没发现么?A君也做了,她变成大美人了。”
  “是啊,听说只要你对自己哪个地方不满意,都能改变呢。”
  “那我也要去试试了。”
  诸如以上的对话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几句,起初以为只是普通的广告宣传,可是我逐渐发现有些异样的味道。由于工作的需要,我经常要穿行这个城市最大的一条步行街,而那里也是年轻人的聚集地,可是我看到的年轻女孩们却开始起着变化。
  该如何形容呢?她们长得越来越相像了。
  我将这事告诉正在休息的那个男人,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甚至李多也收到了类似的传言。
  “据说只要每天在自己出生的那个时刻踏入那个小店,买下店内出售的那枚戒指戴在右手的小指上,就可以实现自己变成公主的愿望呢。”李多笑嘻嘻地回答说。
  “那你怎么不去呢?你也是女孩子吧?”我抬起头问道。
  “本姑娘已经很完美了。”她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拢了拢头发,我注意到她的右手小指戴着东西。
  “那是什么?”我指着那东西说。
  李多一脸尴尬:“该死,忘记取下了。我只是戴着好玩,朋友们都去了,我也不好意思不要啊,再说是老板送我的。”她得意地伸出手来。
  我看见纪颜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枚戒指。的确,很是古怪,似乎材质很特殊,根本就不是金属做的。表皮暗沉而没有光泽,如同生锈的铁器,但是摸上去又冰凉而光滑,并且还带着些许柔软。
  “还是拿下来吧。”纪颜劝道。李多点点头,可是无论她如何用力,那戒指也无法取下。
  “见鬼,好疼啊,仿佛已经连着肉了一般,根本拿不下来。”李多皱着眉头抱怨着。
  纪颜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了那个小店的地址,并决定现在就去看看,当然,我也同去了。
  几乎是在这个城市将被遗忘的一个僻静角落里,大概两米多宽的店门,非常古老接近破旧的木质结构的前厅,外面的阳光几乎无法投射进来,还好房子内挂着五彩的电灯,只是那光过于艳丽,显得有些妖异。
  这里似乎还卖一些小装饰品,只是没有人在,我们呼喊了几句,一个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他四十岁左右,身材中等而略微发福,白色的短袖棉质衬衣略有些发黄,微微下垂的腹部和厚厚的下巴都让这男人显得亲切而和蔼,还有一双几乎一直是眯起来的双眼和可爱的大头鼻子。
  “两位有什么需要么?”他做了个请的动作,并带着笑意站在我们旁边约半米处。
  纪颜谈到了那个古怪的戒指,可是老板摇摇手。
  “不好意思,我们不卖给男性的。”
  “哦,那打扰了。”纪颜转身离开了小店。当我踏出店门时,我回头看了一下,在多彩灯光的照射下,那男人脸上的笑意忽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怪异而尖刻的眼神。
  这件事似乎暂时放了下来,我们又开始了像以前那样讲故事喝酒的日子,但是这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
  很快,那些戴着戒指的女孩开始出现异常了。
  李多的性情开始变化,她不再如以前一样活泼了。她经常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头发,将它编成辫子,又拆开,又继续编,无论我和纪颜如何对她说话,也根本像没听到一般,嘴里总是嘀咕着一些我们不懂的字眼,像“我变成您了,您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了”之类的。而她的同学却又显得更加怪异,大都是整天抑着镜子不放,即使是吃饭睡觉也不撒手,然后疯疯癫癫地高声大笑,有时候又一个人在房间里说话。她们地亲人非常着急,却又没有任何办法。
  而更让人觉得怪异的是,所以戴上戒指的女孩都开始变得像同一个女人,无论是皮肤还是五官,都越来越接近了。李多的样子也开始变化,不过变化却不大,或者说那些戴上戒指的女孩反倒变得有些像她了才对。
  “那不是普通的戒指,之所以要戴在右手小指上,是因为那是除了意根之外六根中掌管眼根的地方,那些女孩的眼睛已经看不到真实的世界了。”纪颜有些担忧地说道。
  我们回到那家小店,可是已经关闭了,问遍附近的人,也都不知道那小店的下落,都说是突然开的,就像突然走了一样,似乎从来没有来过。
  纪颜无法控制病情,只能暂时用针灸和药物让那些几乎疯狂的女孩暂时冷静一下。
  手指上的戒指已经和肉连在了一起,除非将整个手指砍下来,而纪颜却说即便砍下手指,恐怕也不见得可以治愈。
  “除非找到那个制作戒指的人。”纪颜一边翻看着资料一边自语道。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人却自己出现了,而且随之而来的,居然还有久未谋而的黎正。
  “嘿嘿,本来打算躲起来等灰姑娘们完全变成公主,可惜还是被这小子找到了。”店老板依旧眯起眼睛,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随即又望向黎正。
  “我一直未曾走远,当李多戴上戒指的时候我来不及阻止,只好一直盯着这个家伙,果然,他想逃跑。”黎正的手一直搭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仿佛粘着一般。
  “不对不对,你怎么可以用逃跑这个词?我不是说过么,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出现在纪黎两家的后人面前的。”店老板说完,忽然脸上的皮肤开始紧缩起来,如同放掉气的气球,又像缩水的布匹。
  纪颜和黎正的脸色变了,尤其是黎正,他的手下意识地离开那人的肩膀。
  店老板的皮肤继续紧缩,最终裂开了,我仿佛看见一个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在店老板几乎已经没有生气的皮肤下又钻出了一个头颅。
  那个头紧紧地被绷带所缠绕着,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和嘴,那双眼睛的瞳孔绝对不是人类所有的,而是透着猎食者特有的贪婪。
  接着,他仿佛如脱去衣服一样脱去了那个看起来微胖的中年男人的外皮,他真实的样貌原来非常瘦削,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双手修长。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和你们各自见过面了,当然,不审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他优雅地向我们鞠了个躬,然后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
  “我叫白杨。”他笑了一下,裂开的嘴巴像破了的石榴,露出一排细碎像碎屑似的牙齿。
  纪颜惊讶地看着他。
  “工蜂,魇术……”随即他朝后退了一步,“你应该死了才对。”
  黎正有些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当然,我是知道白杨的故事的。
  “的确,我自己也觉得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可惜的是你的父亲那时候过于年轻,并没有好好查看我的身体,如果用常人的思维来看,一个全身被烧焦、没有气息的人的确应该必死无疑。可是如果不是人的话,自然这个理论就不成立了。”
  白杨拿起桌子上的水杯,自顾自地倒了杯水喝下去。
  “你是来报仇的?可惜我父亲早就过世了。”纪颜警惕地望着白杨。
  “不,我绝对没有找你寻仇的意思,甚至我还要感谢你的父亲,否则的话我还要一辈子在那个乡下村庄里做一个会计,我不会发现自己身体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是你父亲一生都在寻找,最后还搭上性命的原因。当然,也包括你的父母,黎正。”白杨望向站在一旁斜眼看着他的黎正。
  “说下去,关于我父母的事情。”黎正低沉着声音问道。我从未见他有过如此的状态。
  “嘿嘿,我就知道你会感兴趣。二十年前,其实你们的父母都在寻找会使用魇术的那个部落,纪颜父亲再遇见我后知道了魇术的可怕,于是放弃了寻找的必要,可惜的是你的父亲却过于执着,甚至与部落里的其中一个女孩相爱了,并带着她离开了那个地方。对于这个部族来说,这是不可饶恕的行为,在她们看来,男人不过是传播生命的工具和保护部族不被外界骚扰的武而已,是卑微的工蜂。于是她们对那个逃走的女孩下了魇术,诅咒她悲惨的命运,结果你知道,她死在了自己最爱的人手里,也就是你的父亲手中,钉刑,实际上就是部族用来处罚叛逃者和不忠者的刑法之一。
  “你的父亲在变疯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儿女分别托付给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照顾,因为他知道诞生的儿女绝不能一起长大,部族不会放过他们,所以分开来安全性大一些,于是你被交给了你父亲的好友,当时还是刑警的黎队长,而你妹妹则交给了纪颜的父亲。”白杨缓缓说完,但是黎正依旧冷冷地望着他。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那是因为,我已经去过那个部落了,而且我们达成了交易,只要我满足她们的要求,就可以解掉我身上的魇术,重新变回人类。”说完,他望向纪颜。
  “交易?”我问道。
  “是的,你们也知道,那个部族几乎快被这世界所遗忘,她们想重振以前的辉煌,不过她们的障碍是男人。这个世界不可否让是男性当道了,如果想回到那个时代,必须将他们重新变成工蜂。”白杨笑了笑。而他的话却让我一阵发寒。
  “看着吧,很快你们就会知道,那戒指有什么作用。”说完,他站起身打算离开。
  “你来了还能轻易离开么?”黎正再次伸手过去。
  “打倒我也没有用,戒指不会自动脱离。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如何让戒指脱下来。更何况,我不认为你们两个有这能力。”白杨又笑了笑,充满了不屑和藐视。
  “当所有的女孩都变成公主,我会告诉你们空间是怎么回事的。要怪,就怪你们的父亲,去招惹那些不该招惹的部族。”白杨不像在说谎,他离开了纪颜的住所。
  纪颜一直在观察李多的变化,包括其他那个女孩,果然,白杨没说错,所有戴上戒指的女孩都开始变成同一个人。回到报社,甚至连落蕾,包括其他女孩也戴上了戒指,不过奇怪的是,戴上戒指起变化的都是未曾生育的女性。
  就这样,这个城市所有年轻的女孩都长成了一样样子,有些像李多,但又不全像。
  黎正看着李多的脸,有些惊恐和诧异,那表情我从未见过。
  “她和那些女孩越来越像我死去的母亲了。”黎正对我们说。纪颜也很惊讶,不过他很快低头深思起来。
  “工蜂?我明白了!”纪颜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
  “所有能够生育的雌蜂只能有一只,唯一的一只蜂后。”纪颜一字一顿地说。
  “你的意思是白杨让所有未曾生育的女孩都变成同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变成公主?”我吃惊地问道。
  “的确,如果所有的女性都变成了同一个人,这样说也就等于社会里只有一只蜂后,自然所有的男人都成为了工蜂。”黎正说。
  “可是为什么会变成我母亲的样子?”黎正有些不安地望了望依旧在照镜子不理睬我们的李多。
  “去找到白杨,他应该还有事情没告诉我们。”纪颜提议道。
  很快,我们找到了那家伙。其实他根本没有走远,我们四人走到一处僻静的休闲处坐了下来。
  “看来你们知道了我的灰姑娘计划了。今天晚上十二点,戴上戒指的女孩们就会真正成为公主了,永远不会变回来,那时候魇术部族的人也会重新回来。”白杨说。
  “到时候你又有什么好处?不过也是一只工蜂而已。”我讥笑他。白杨不置可否地摇摇头。
  接着他脱去了自己的绷带,我几乎要闭上自己的眼睛,他的身上满是烧伤和一层层细小发亮的鳞片,他的头被烧得不成样子,鼻子也没了,上嘴唇也烧掉了,难怪他的嘴巴看起来很怪异。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收集制作人皮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渴望可以不用绷带,和正常人一样,但是我发现无论我怎么制作人皮面具和皮肤都没用,那些死去的皮没有灵魂,我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但是只要过几天就腐烂发臭了。所以我知道,只有使用魇术的人可以让死物变得有灵魂,那样我制作的人皮才可以真正地变成我自己的皮肤。”他的语调有些悲凉。纪颜和黎正则默不作声。
  “让死物有灵魂?”纪颜忽然重复了一句。白杨正说得激动,没有注意,反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你说十二点是吧,那证明我们还有机会。”纪颜忽然自信地笑了笑。
  白杨忽然愤怒了。
  “我讨厌你那恶心的笑,和你父亲一样,仿佛什么都知道了似的,根本没有把别人放在眼里!你绝对救不了那些女孩的!绝不可能!”白杨怒吼道。
  纪颜没有理会他,转身和我们离开了,只留下白杨一个人站在那里。
  回头望去,我看见他丑陋的样子在阳光下越来越模糊。
  “你是不是已经想到如何对付了?”黎正问道。
  “还不肯定,不过应该可以。”
  入夜后城市开始变得有些安静,或许失去了异性,大多数男孩都有些无聊,平日热闹的街道居然也变得冷清了。离白杨所说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了。
  而我们则一直坐在李多旁边观察着她。
  白杨也在门外,他说他会一直等到魇术部族的人出现,完成他的任务,得到奖励。他还告诉我们,原本黎正的母亲就是蜂后的人选,即使她已经死去,也会按照她的相貌重新诞生新的蜂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可是纪颜仿佛全然不担心一般,只是喝茶看书,我想问问黎正,不过他告诉我既然纪颜那么有自然,也只能相信他了。
  “离十二点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办法。”白杨望了望呆坐的我们三个,冷笑起来。
  纪颜看了看时间,站了起来,然后从口供里掏出数根银针,我们都不解地望着他。
  他将针分别扎入了李多右手的五要手指,并且还在后颈处扎了一根,很快。李多便昏睡过去了。
  “她没事吧?”黎正扶着李多躺下,问道。
  “你和你的主子会用戒指在六根之中的眼根上施魇术,我自然可以将她们的六根全都封闭起来。所谓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失去了六根,死人无异,蜂后要如何从这些宿主的身体里破茧而出呢?”纪颜望着睡过去的李多,又看了看白杨。
  后者有些惊慌,但很快镇静下来。
  “你不过是让她错过去罢了,再说其余的女孩又如何呢?一个小时你根本不够时间去封闭其余人的六根。”
  “不用,只需要半小时让李多暂时假死就可以了,过上一会儿,她的身体会像冬眠的动物一样完全进入假死,但持续时间不长,我只能在这个时候下针才行。”
  纪颜拍拍我的肩膀。
  “原本就不用其他人,所谓的蜂后,目标只是李多而已,其余的女孩十二点一边就会恢复到原本的相貌。开始的时候我也有些不解,为什么上千年来承袭魇术部族的人要等到现在才反攻过来。其实你得到的任务只是要让身为蜂后女儿的李多让她们带走而已。做出这么多事情,不过是要迷惑我和黎正罢了,那一族人根本没想过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来,你不过是打算借着她们给予你的力量带走李多罢了!”纪颜的话让我们都很吃惊。
  白杨忽然踉跄了一下,几乎没有站稳,他低着头,全身都在颤抖着。
  “准确地说,我是打算带走蜂后,所有有资格变成蜂后的人都会在十二点苏醒过来,这些人中只有一个会成为蜂后,其他的都会死去。本来这个仪式是在部族内部进行的,由于其中的一位继承者离开了部族,所以她们让我带着这个戒指交给李多,完成仪式,其余的戒指,不过是我们仿制品罢了。算了,看来我要以武力带走她了。”白杨张开双臂朝我们走过来。
  黎正连忙将钉子朝他发射过去,可是所有的钉子都刺不进去,他全身的鳞甲仿佛刀枪不入似的。
  “没用的,即使是用那女孩的血制成的血剑,也无法刺入我的身体,我一定要带走她,回到部族里去,我不想再披着这身蛇皮了!”白杨一边说一边朝李多跑去。
  “没用的,其实我早该告诉你,你二十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你只不过是被注入灵魂的尸体罢了,等你完成了使命,就会化为一堆腐肉而已。”纪颜说。
  白杨不也相信地望着纪颜,停下了动作,他摇晃着脑袋,大吼着说不可能。
  “很遗憾,你的确只能在这个世界上待到十二点了,她们原本就打算蜂后一诞生,你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二十年来你不过是追寻黎正一家人下落的工具而已。”纪颜看了看手表。
  十二点了。
  李多依旧躺在床上,她的相貌开始慢慢恢复成以前的样子,只是似乎略有些疲惫,在她的右手小指上浮现起那个可恶的戒指,我刚伸出手一碰,戒指立即粉碎,消失不见了。
  白杨呆滞地望着眼前的景象,接着慢慢瘫软在地上。纪颜说得没错,他的身体也和那戒指一样,一下化为了粉末,一阵风吹过,仿佛从未曾来过这个世上一般。
  “都结束了么?或许逃过这次蜂后的孵化,那个部族以后再也不会找我们麻烦了。”黎正坐在床头望着李多。
  “嗯。既然她们已经有了蜂后,就不会再来了。”纪颜似乎显得非常疲倦,他走到李多跟前,取下所有的银针。
  “明天早上她醒过来就会忘记所有的一切了,其他的女孩也是,她们什么都不会记得,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
  纪颜告诉我们,他的父亲其实并没有逃避,反倒是一直在研究使用魇术部族的神秘之处,从他留下的手稿里,纪颜才得知这一切。而且纪颜的父亲一直为自己不能阻止黎正父母的惨剧而深深自责,以至于最后郁郁而终,临终的时候他交代纪颜,一定要解开李多不祥的身世,让她成为一个正常的女孩。
  我忽然对这位从未见过的长辈充满了敬佩,或许有其父必有其子吧,纪颜也会和他父亲一样。
  (第一百零一夜 蜂后完)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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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到第七十五夜都可以在站内找到,就不再重复贴了 -画眉深浅- 给 画眉深浅 发送悄悄话 画眉深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2/2009 postreply 09:56:20

万分感谢!:)) -玉珠- 给 玉珠 发送悄悄话 玉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4/2009 postreply 11:28:04

呵呵~~,不谢。小声问一句,猪猪要不要考虑回来做斑竹哩 -画眉深浅- 给 画眉深浅 发送悄悄话 画眉深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4/2009 postreply 22:13:02

呵呵,没时间呢。我儿子一岁了,正是开始调皮的时候,我连文章都很少有机会看。 -玉珠- 给 玉珠 发送悄悄话 玉珠 的博客首页 (62 bytes) () 06/19/2009 postreply 15:38:05

很好看 -blalala- 给 blalala 发送悄悄话 blalal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5/2009 postreply 08: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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