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项链——葡萄(2)

本帖于 2009-03-29 11:57:5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画眉深浅 编辑

  师兄

  第八章师兄
  坐在她宽敞的,位于铂宫四层的办公室里,杜随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把玩着淡蓝色,好像有水光流转的“美人鱼之泪”,心中飞快地思索。
  这次三尸金墨的态度好得未免可疑,虽然损了她几句,可是居然在她危急时救了她。不错,这小子早窥视在侧,一直没露面,看她遇险出丑,后来见她的离间计失败,又不知道她还有下招,判断形势危险,这才现身。否则哪能那么巧,就在那时出现了呢?
  按理说,金墨应该对她见死不救才是天经地义,救她则是不合常理之极。
  除非是觉得被美人蟒吃了可惜,要留待自己享用,可他也没有在自己被困的时候动手啊?
  何况这次才知道他根本只需手一指,就可以将猎物吸干,何以上次要欺上身来咬她脖子?平心而论,七宝珠虽然厉害,也未见得能保得住她。他真的想吃她吗?
  这次居然还送给她珍贵的“人鱼之泪”,虽然送的态度是“这是大爷我不要的垃圾,只不过白扔了可惜”。到底也是奇怪。
  莫非,所有现象直指一个令她兴奋不已的答案,他是喜欢上我了吗?
  招啊招啊,我丽质天成,风华醉人,不,醉妖!三尸小子若是喜欢上我可就有得苦头吃了!呵呵,众所周知,恋爱中先爱上对方的就是任人宰割必败无疑,饶是你金墨神通无敌,凶残可怕,以后我也要把你耍得团团转,让你为我卖命再把你碎尸万段,以报你欺负我的一箭之仇!
  杜随恶狠狠地想着,把她所知的从小说电影里学来的坏女人在此情势下可以做的坏事都在金墨身上幻想了一遍。
  然后她志得意满,意犹未尽。忽然转念觉得不大对头,那美人蟒母女都是难得的美人儿,他眉头也不皱一下,挥手之间将人家变成干尸,何曾有半点怜香惜玉?自己就算比它们美上一些,三尸又不是淫魔,哪里就会这么花痴对自己神魂颠倒了?要说他爱上的是自己美好的心灵,杜随可是打死也不信,一来自己也没有什么美好心灵,二来就算有难道这邪恶血腥的妖怪会喜欢什么美丽心灵吗?那他早就夜夜守到修道院门口去唱小夜曲了。
  杜随再怎么想也想象不出那又冷又凶的三尸会对自己柔情脉脉的样子,看来这假设是不大可能了。
  阴谋,这里头一定有阴谋!
  可是会是什么阴谋呢?
  正苦思冥想时,电话铃响了,传来自己秘书的干练声音:“杜小姐,外线。”
  “Allo ,Est-ce que je pourrais parler avec Mademoiselle Du?”(我能和杜小姐说话吗?)听筒里说的是法语。
  “Oui ,c’est elle-meme .C’est à l’appareil de qui?”(和您说话的就是她本人,请问是哪位?)
  有的法国男子真的可以把法语说得动人心弦的动听。
  “C’est Olivier , je vous téléphone, ?a vous dérrange?”(是我,奥立弗,我打电话打扰您了吗?)
  奥立弗?杜随想起来了,是在陈聪的餐厅开业酒会上认识的那个有贵族气质的法国男孩,AXA的青年俊彦。
  “Non, pas du tout,c’est mon plaisir。”(当然不,这是我的荣幸。)
  然后这青年俊彦问她这星期有没有时间,杜随犹豫了一秒钟,便答应周六跟他出去。
  这些日子总遇上金墨这样血腥恐怖的家伙,也该找一个光明骑士型的涤荡一下我疲惫蒙尘的心灵了。
  周六早上杜随着意打扮了一下,穿上一套令人惊艳的仿唐装。一件明黄绣凤织锦肚兜式背心,外面罩着半透明深紫硬纱披肩式外套,下面是做工刺绣都极精致的在尼泊尔买的紫色印度细布裹裤,配上脚上今夏米兰流行的古希腊式系带至足踝的意大利皮凉鞋显得飘飘欲仙,左手腕上一只紫罗兰藕粉底漂绿的翠镯。真是衬得肤若凝脂,明艳照人。
  奥立弗穿着白色的纪梵希的休闲款亚麻夏装西服,益发显得金发飘逸,丰神俊美。他开一辆标致的夏季敞篷古董车来接她,极尽风度翩翩之能事。
  感觉很像约会,杜随心情愉快,她也许久没约会过了,这次对象既有趣又可亲,英俊光明,殷勤善解人意,一定要好好享受。
  他们先去逛了法源寺。法源寺在宣武门附近,原是李世民征战高丽失败的纪念,今天成了中国佛学院所在地,这座千年古刹身处闹市,然而一点也没妨碍它成为中国最有学术氛围的正统寺庙,与人头济济香火鼎盛的雍和宫不同,这里甚是幽静,游客很少,杜随在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里,常来找佛学院的法师谈佛论道,切磋茶道,所以这里有许多于她而言甚是美好的回忆。当然,她知道外国人肯定会喜欢这里。
  奥立弗果然赞不绝口,说这里幽静清灵,杜随倒有点奇怪他的用词不像法国人。不过她是很喜欢他的,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亲切融洽像多年老友,杜随总觉得见到这个人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下午去逛了一圈近在旁边的Sogo, 杜随买了一支圣罗兰的唇膏,一双Gucci的靴子。
  然后去什刹海的烟袋斜街上一家叫“藕”的泰国小馆子吃晚饭。因为才四点多,两人便沿湖逛一逛。
  “原来你家在中央高地,我听说那里是法国最贫穷的地方,有不少森林和蘑菇。”杜随哈哈大笑,不知道为什么竟可以对着这人如此肆无忌惮。
  “别小看我,女士,”奥立弗也笑,“我的姓里可是带‘德’的,我是一位子爵呢!”
  “呵呵,我同学里还有一个女侯爵呢,她妈妈在大饭店里做洗衣妇,被拿破仑赶下台的破落贵族有什么了不起?”
  “我可不是破落贵族,我在中央高地有一座一百二十个房间的古堡呢!”
  “那你只好请林子里的兔子当贵宾了……”
  就是这样温暖的感觉,像阳光,这个男人让人觉得可靠,可以安慰,没有国籍,性别,文化背景的隔阂,好像自小失散的兄弟或是儿时伙伴。
  不像某个东西,别说见到,想到就会觉得脊背发寒。
  “喂。”熟悉冰冷的声音。
  嗯?杜随被惊醒过来,当她看清楚眼前的人,吓得跳了起来。
  就是那个让她脊背发寒的罪魁祸首本人站在她面前。
  精致的没有表情的五官,薄薄的冷冷抿着的形状优美的嘴唇,不甚分明却显得冷峻的少年面孔,一米七四的还没定型的高度,因为青春期的发育不免有点瘦削的身材,在风中飘逸的给夕阳镀上了黄金颜色的黑发,还有,那对冷得象冰窟一样深不见底的,却隐隐有一道血红色细线的妖瞳。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没能掩饰住被突袭的惊慌。
  噩梦啊,难道就不能摆脱吗?
  “周末和同学来玩。”
  什么?杜随又吓得差点儿跳起来,三尸妖居然会那么合群地和做他食物都不配的人类同学来游什刹海?
  难以想象。
  “你同学呢?”
  “先回去了。”
  虽然知道他用人类的身份来掩护,总还是很难想象金墨在宿舍里的样子。也谈女生的大腿说今次英语要挂吗?
  好在他是年龄差一大截的天才少年,冷漠离群些也不会有人奇怪。
  “你干嘛一付死了爹妈的样子?”还是冷冰冰的恶毒话。
  “什么?……你……”
  “和情人约会被我撞见惊慌失措吗?”
  这是什么话,你是与我有仇的妖怪,又不是我爹我丈夫。杜随生气地想。
  “不过仔细看你今天还真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语气越发恶毒,好像在指控她淫荡。
  杜随真生气了,咯咯笑道:“好说好说,来约会总要比去除妖穿得不朴素些。”
  看来金墨不是一只涵养很好的三尸妖,这并不很严重的挑衅还是让他受刺激了,他的眼睛危险地脒了一下,眼中的血红细芒一闪而逝。
  “Léa,”奥立弗走过来,叫杜随的法语名,“这位是谁?”
  “我表弟,叫金墨。”杜随笑吟吟的,“小墨,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叫奥立弗。”
  金墨警告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她亲昵地叫他小墨表示不悦。但居然伸出手回应奥立弗友好地伸出来要和他握手的手。
  夕阳下杜随突然看见他指甲尖上有紫光一闪。
  不好,这可恶的妖怪又要杀人!
  但是杜随已经来不及阻止。
  两只手握了一下,各自缩回去。奥立弗恍若无事。
  怎么回事?杜随惊疑地看着金墨,是他良心发现临时收手了吗?
  不是!金墨脸上也有一丝讶色一掠而过。
  再看奥立弗,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上戴上了一只淡金色薄薄的手套。
  这是什么东西?竟让三尸无功而返。
  “哈哈,”奥立弗哈哈大笑,“雷娅,你表弟好厉害,虎姐无犬弟(这死老外搞不清楚状况也就算了,还乱用成语!),年少有为啊!”
  杜随心念电转,看来奥立弗也非普通人,看他的手套,应该和炼金术有关。但是他没看出来金墨不是人,以为和自己一样是修道之人,等等,听他的话他原来早知自己是修道人才故意接近的?
  是了,老外哪里分辨得出三尸妖呢?他以为金墨是试他。
  炼金术士不练自身,没有气,连金墨也看走了眼,以为是普通人类,下手极轻,本是不想招摇,只求将对方致死,想不到被挡住了攻击。
  金墨哪里受过这等挫折,眼中已有杀机。
  “等等。”杜随急不择路,一把抓住他袖子,把声音压到几不可闻的最低,“求求你,我错了。我会解释。”
  眼睛切切地盯着他拼命哀求。
  她那一瞬间决定如果金墨一定要动手,自己哪怕冲上去将这冰冷的凶妖抱住,像电视和动漫里求男主角不要杀人的白痴女主角一样。
  金墨冷然看着她半晌不语,终于眼中杀意渐渐消去。
  杜随长长的松了口气。
  那奥立弗一个炼金术士,岂是凶恶的三尸的对手?
  “奥立弗,想不到你是个炼金术士,骗得我好苦啊?”她转身朝奥立弗微微笑。
  奥立弗也发出阳光般微笑:“我没想瞒你,只是冒然开口总觉得奇怪,原打算晚饭时跟你说的。”
  “那么你是看出我也是修道之人所以接近我吗?”
  奥立弗摇摇头,“我到中国来就是找你的,工作什么的全是掩护,那次餐厅的酒会也是因为要接近你我才去的。”
  “什么?”杜随也愣住了,这人素不相识,作甚要万里迢迢来找我?
  奥立弗开始解释:
  “我刚才和你说过了,我是一个子爵的继承人,我们家族与大部分破落贵族不同,除了中央高地的城堡,还保存了不少财产,其中包括大量的地产和珠宝。我祖父很擅长经商,到我父亲手里,他是个学者,尽管不能使财产增加,幸而性格谨慎,倒也不是挥霍的败家子。所以我出生时家里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而且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传统。我父亲藏书很多,我也从小喜欢看书,在那些珍贵的古籍和独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最令我感兴趣,是关于玄学和古代炼金术的。我十三岁那年,有一个有名的奇人找到我家里来,他听说了我父亲的藏书,上门要求借阅。我父亲热情款待,他就在我家住了下来,我拿平时自己钻研炼金术遇到的疑问向他请教,他一一为我作答,我发现他的知识浩瀚,深不可测,很是崇拜。他也嘉许我对炼金术的热情,就收我做了弟子……”
  “这位奇人的名字是……”杜随已经明白了几分。
  “Frederic. de. MAITRE。”奥立弗看着她的眼睛充满笑意。
  费雷德里克. 德. 迈特尔大师,被称作两百年来唯一的炼金术正统传承者和当今世界第一催眠大师,也是杜随在法国游学期间师从学习催眠术的人。
  “我是大师唯一正式承认的入室弟子,”奥立弗不无骄傲地说,“但大师却为曾经是你的老师而骄傲。你在法国时我在剑桥上学,未曾有缘相见,今年我回去见到大师,大师与我谈起你,神秘的东方女子的种种强大异能,我倾慕不已,所以立刻赶来见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是师父给你的信,师妹。”
  杜随这才明白了前因后果,也想通了之前的疑点,突然多出一个英俊多金,精通炼金术的师兄,又亲切宜人,杜随倒是很高兴。
  但是金墨显然并不高兴,“我要回去了。”他冷冷说。
  杜随眼珠子一转,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不想和奥立弗为难了?觉得有必要拍拍人家妖怪老大的马屁,杜随立刻赔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金墨没有拒绝的意思。
  杜随心中暗骂,这家伙还真是分辨不出别人的客气话!你一只妖怪,腾云驾雾瞬间移动什么不会,这小小距离有什么难了?干嘛真让我开车送!
  但是当然她只敢在心中骂骂,还是不敢得罪金墨的,只好对奥立弗笑笑:“师兄,今天先到这里吧?我回家给你电话,对不起了。”
  怎么都说不过去,完全可以一起开车送了人再吃晚饭,但是奥立弗恁的好涵养,依旧笑得像太阳神阿波罗;“路上小心。”
  这是金墨第二次坐杜随那辆漂亮的黑色敞篷NEW BEETLE,他驾轻就熟地开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一路上都异常沉默,杜随觉得很难过,她是那种能言善辩的人,从来不管身边对象是谁也不会有这样尴尬的冷场。可是,对金墨这个给她强大压力的妖怪她实在想不到说什么。
  难道问他“最近学习怎么样?”“食堂饭菜还是那么糟?”,抑或是“最近捉了几条美人蟒?”
  “最近我又捉了一条美人蟒。”
  她差点没把车开路边柱子上去。
  “你,你!……”杜随把车子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为刚才的险况喘气。
  罪魁祸首却不以为然地看了她一眼:“你连开车都开得这么差。”
  杜随觉得自己要抓狂了,遇上金墨一定是她前世犯下重大罪行。
  “北京是美人蟒的产地吗?”杜随无可奈何地问。
  “美人蟒主要有两种,淡水美人蟒产在鄱阳湖,海水美人蟒产在渤海沿岸。”酷妖大人看她的眼光像在看文盲,并且还为自己被迫回答这么浅近的常识性问题而不悦。
  “那大人你为什么说起来好像在说‘我昨天又捉了三只蚊子’?”
  那傲慢的妖更加不屑地看了她一眼:“美人蟒是我的几种主食之一,我当然会去寻觅。”好像这是小孩都知道的事。
  他把一个贝壳给她。她接过来,里面又有两粒“人鱼之泪”,那贝壳却比“人鱼之泪”还漂亮,好像是通透的上品碧玉做的一样,形状像一朵菊花,在车里发出柔和的光芒。
  “你去了渤海?”杜随问。这“碧玉菊花螺”她还是听说过的,体形虽小,据说却是一种被龙族宠爱的厉害妖怪,留下来的这壳据说是天地造化最美的几种东西之一,但是除了可以使人产生幻觉和晚上当手电筒之外没什么大用。看来三尸妖还真喜欢吃海鲜。
  “哼。”冷冷地哼了一声,这傲慢家伙显然已经不屑回答她的问题了。
  又拿来送她呢。这金墨的举止怎么越来越像初恋的小男孩了?给自己默默喜欢的人送贝壳,还真是少年情怀。
  杜随觉得浑身不对劲,真奇怪,他有时候残忍危险得完全不像人类,可以明显感觉到是一只妖怪,有时候又和外表一样像个因为天生优秀过人而有点冷漠的倔强男孩。
  是因为那个和他合成的男孩的意识吗?三尸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一个意识还是两个?从和他接触的情况看,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看出是两个意识,唉,两个意识是到底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融成一个呢?他的“前世”是什么人呢?
  杜随头都大了,决定暂时不想这问题,她虽然好奇,却还不敢自己找死去问金墨。于是她想先解决另一个问题。
  “金墨,”她吞吞吐吐说,“我知道我师兄的事你有点不高兴……”
  金墨脸色突然冷了,车里气氛突然不对了,强大的杀气压得她几乎要吐血。杜随觉得胸口憋得难过,连呼吸都困难了,但还是坚持说下去:“你……你不要生气好吗?……我……我们……没什么的……”
  TMD,这算是什么解释!怎么完全是对吃醋的男朋友解释的话! 她*****了吗?为什么憋了半天费了半天劲就说出这么一句傻话来?杜随几乎愤怒得要把自己杀了,金墨会说什么,听到这么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连自己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说现成的尖刻话:“你们有没有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甚至会又好笑又好气:“你说这话莫非以为我喜欢你吗?你是个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墨沉默了一下,说出来的话并不在她意料之中,但是声音也很尖刻,还加上阴森:“你师兄来得挺及时啊,你俩可以试试联手把我除掉。”
  这又算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了?杜随火气更大了。
  她愤怒地冷笑一声:“好送死吗?哼,你要杀我就直接来就行了,不必用什么借口,本小姐洗干净了脖子随时恭候!”
  金墨没有说话。
  杜随在汽车后视镜中看到自己冷着脸咬着下唇,那倔强的神色像一个忍住哭的小女孩。
  她震住了,那是十几岁时的自己吗?为什么那么熟悉?那其实才是真实的我吗?那个巧笑嫣然,进退得体,嬉笑怒骂的我是个面具吗?
  她心中不可抑制地升起巨大的恐惧。
  为什么,在这华灯初上,滚滚车流中,和一只妖怪坐在一起,我,功名初就,志得意满的我,却开始怀疑一路辛苦走过来的我了呢?

  夜里的惨叫

  第九章 夜里的惨叫
  杜随回到家的时候,心情很不好,她突然面对一个重大的自我危机。
  杜随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认真,她是个不擅长逃避痛苦的人,所以格外擅长自我保护,可是眼前这个危机如果不解除,她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如履薄冰来维护的平静心境将不能保全。
  为什么想哭呢?为什么觉得脆弱?为什么觉得受了委屈?为什么无助?
  是因为碰到金墨这个强大到她不可能战胜的妖怪吗?是因为无能为力的挫折感吗?她是,恐惧了吗?
  因为这世界不再在她能力范围之内,她不再安全。
  可是,这些不是很久以前就明白的道理么?
  所以才拼命变强,拼命保护自己。为了这一点,什么都可以做。有时候甚至很卑鄙,有时候也很无情。
  其实内心在哭喊着叫着不愿意吧?那个在汽车后视镜上出现的小女孩。
  自己一直狠着心不去理睬她,因为这是唯一明智的选择。可是今晚她怎么又出现了呢?
  有两个意识的不只是三尸妖啊!
  我动摇了,我变脆弱了,所以她才会跑出来。
  我怎么会变脆弱了呢?
  是因为接过那贝壳时,我虽然知道那不过是他吃剩的废物利用,就像猫把吃剩的鱼骨头送人一样,却还是心中一阵柔软的疼痛吗?
  是因为那天被美人蟒缠住的时候,突然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站在树枝上的风姿,心中不由自主地偷偷欢喜吗?
  是因为……
  喜欢上人家,要任人宰割,必败无疑的竟是我吗?
  杜随手里的钥匙掉下来,一屁股坐在了家门口。
  竟是一直以来这么辛苦,这么努力地保护自己到今天的我吗?
  冷静下来。杜随在黑暗中背靠着墙壁,命令自己,情况并不严重,爱这种东西,一开始不过是吸引,只要主人有毅力,不放纵自己,不抱幻想,不自怜,根本不会给它机会变成爱的。
  说到底,不过是那天在华星外头,感觉到的与金墨的肉欲吸引。与死亡联系的情欲比较激烈,自己以前又没有试过,所以有点受影响罢了。
  没关系的,一点也不严重,只是情绪波动,我马上就可以回复。毕竟,这其中利害也太显而易见了:喜欢上一个自己又打不过,还随时准备吃掉自己的妖怪,那不是嫌命长吗?
  突然一道灯光照过来,门打开了,一张熟悉明快好看疑惑的脸探了出来:“咦,雷娅,你怎么在门外不进来?”
  奥立弗?他怎么在我家?杜随呆呆地看着他。
  “哦,我明白了,你是高人,自然可以感觉到有别人的气,你以为是敌人对不对?所以在这里侦查一下。”
  以为我是特工吗?
  好了,有别人在,你该恢复正常了。杜随对自己说。然后她站起来,轻松地拍拍自己屁股上的灰尘,笑道:“你怎么在我家,我以为有贼呢!”
  奥立弗吐了吐舌头:“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保安一直从监视器看我,我被看得不好意思,就擅自进来了!”说着晃晃手里一把钥匙。
  杜随明白,他是炼金术士,随手炼把钥匙有什么为难?
  人都一样,一旦有点异能就以为可以不遵循常礼了,连出生高贵的奥立弗都变得没礼貌。
  “对不起,师妹,今天我有点兴奋,太失礼了。”奥立弗道歉说。
  “哪里,你我师兄妹,不必拘俗礼。”杜随将他延至屋里。
  “我一进来就想,好漂亮的屋子,简直挑不出半点毛病,不愧是名建筑师。”他指指那个白色麻袋式真皮沙发说:“你居然有这个。”
  杜随笑了笑:“是在法国时见过,我知道是七十年代的流行,觉得实在很舒适,就回国找到沙发厂订做了一个。”
  奥立弗微笑说:“我家没有这种东西,但是我有一个姑姑,年轻时比较叛逆,现在是索邦大学的人类学教授,左派,她家就有一个,已经很老了,是她上大学的时候买的,她告诉我说那时候的巴黎大学生几乎人人都有,大家那时开通宵party,躺在上面抽着大麻,谈论共产主义和性解放……”
  杜随笑着说:“我也略有所闻,不过我不是左派,不抽大麻,也不谈共产主义和性解放。”她让他在酒吧椅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红酒,“今天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奥立弗笑笑,“我再傻也看得出你在拼命保护我。”
  杜随一听这话倒是意外了一下,原来奥立弗看出来了。
  “是个厉害的妖魔吧,那个cool gar?”
  杜随点点头:“他是三尸妖。”
  然后大致讲述了三尸妖的来历,又说:“我之前和他斗过一次,完全不是对手,不过我有一张底牌护身,他要杀我倒也不太容易,所以暂时互不侵犯,好在他是个吃妖怪的妖怪,倒也不怎么害人。”
  奥立弗点点头,说:“我是炼金术士,不是驱魔人,对付他恐怕帮不上忙,在家等你就是为了和你商量一下去请人相助。”
  杜随吃了一惊,说:“你要回国去请老师帮忙吗?”
  弗雷德里克虽然炼金术和催眠术高明,要斗三尸妖只怕也帮不上什么忙。
  “不是的,我想请协会里的人帮忙。”
  “协会?”
  “哦,就是玄异协会。”奥立弗解释说,“顾名思义,是由一群像你我这样的玄异之士组成的一个国际性非官方组织。”
  杜随大感兴趣:“哦?还有这样的协会?”
  “协会成员很少,外界不大知道,当然,其实协会的实力是很强的。”
  这点不难理解,一群有异能的人在一起,实力哪能不强?
  “其实我这次来中国找你,主要目的就是想让你加入玄异协会。”
  “要怎样才能加入呢?”
  “很简单,只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异能,二是有两个协会会员推荐。协会会有不定期聚会,没有什么强制性条例,也不缴会费。”
  “很有意思啊。”
  “中国也有一些玄异协会会员,我认识其中两个,他们很厉害,我就打算去请他们来帮忙。”
  “我这次去要半个月,这段时间你先稳住那只妖魔。”
  奥立弗说完这些话就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杜随这一阵子情绪不是很稳定,不再和朋友出去玩,埋首工作之中,又多挣了一大笔钱。
  因为怕见到金墨,杜随这一星期都没去学校上课,总觉得情绪浑浑噩噩,过了几天,居然开始有了半夜无故惊醒失眠的毛病。
  看来我是神经衰弱了,是不是意味着应该再好好休一次假呢?杜随想。
  为了稳定自己,杜随开始使用种种方法,什么疯狂购物啊,寻找美食啊,玩游戏啊,写诗啊,都不是很有效果。
  她好像有些烦躁了。
  这天晚上两点多钟,杜随无缘无故地又醒了,她叹了口气,很是烦恼。
  突然,她听到一声惨叫。
  一个年轻女子凄厉至极的惨叫。
  杜随本来不爱管闲事,可是听到这一声后,几乎不受理智控制的坐起身来,这叫声过于凄厉,让人难以当它不存在。
  这时候,又传来第二声惨叫。比第一声还要凄厉可怖,好像是一个人受到最大惊恐时用性命叫出来的。
  这回听得分明,这叫声就是从她楼下传来的。
  杜随不再犹豫,披起睡袍就冲了出去。
  咚咚咚,杜随使劲地敲楼下的门。足足敲了五分钟,门开了。
  “谁呀!”愤怒的声音。应门的是一个三十左右,一看就是收入教育都不错的男子,和这里大部分住户一样,应当是个银行外企中层主管之类的。
  男人?惨叫的女人?杜随联想到了许多人在此情况下可能联想到的东西。妈的,衣冠禽兽往往都是这些外表看上去修养良好的东西。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半夜被人敲醒,是人都会火冒三丈的。但是看到眼前是个身穿睡袍的半裸美女,而且美女还是几次在电梯里遇到过的邻居,他还是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但是美女完全不想控制自己,她双手抱在胸前,冷若冰霜地说:“先生,您有什么性取向是您自己的事,但是玩SM半夜惊醒了邻居就是公德问题了,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我就会直接报警。”
  “你说什么?”那男人莫名其妙。
  杜随冷冷地哼了一声,“我说您房里传来的女子的惨叫惊醒了住在您楼上的我。”
  不对,那声音叫得太惨,不像是SM,莫非,那男人在进行什么谋杀之类的勾当?想到这里,杜随退后了半步,凝神提气,哼,他要以为我是个弱女子想搞什么杀人灭口可就打错算盘了!
  “你在胡说什么?我……”那男人愤怒地说。
  就在这时,一声更清晰的惨叫传来,两人都愣住了。
  是对门传出来的!
  两人面面相觑。顾不上道歉,杜随朝对门走过去,那男子也跟了过去。
  “敲门可能没用,让我来把门撞开吧。”那男子说。
  杜随看了看他身上还算有料的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点点头,退后一些,让出地方。
  那男子往后退了几步,一鼓作气往门撞去。就在同时,异变徒生,门自己开了,一个身影闯出来,一下撞进了那男子怀里。
  这一下大家都傻了一下。杜随一看,闯出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只穿了一件半透明长及大腿根部的吊带鹅黄蕾丝睡裙,从她惨白无人色的脸和抖动不已的身体看,她显然就是先前凄厉声音的来源。
  怀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性感的胴体,而且还不住的颤抖,这位男士显然被极大程度地引发了保护欲,他柔声说:“不要怕,我在这里。”然后一手轻轻拍扶她的背。
  真是良好的一段情缘的开始啊,杜随想,但她可不想浪费时间风花雪月,便直接说出此时最理所当然最应该说的话:“发生了什么事?”
  那女子听到她的声音,条件反射一样慢慢抬起头来,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双空洞而恐惧的眼睛看着她。
  “别怕。”那护花的男子声音更加轻柔,“你被袭击了吗?有坏人吗?”
  那女子好像听进去了,茫然地摇着头。
  “那么请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杜随压制住不耐烦问。
  那女子这次是听见了,看看杜随又看看那男子,用自言自语一样的腔调说:“……可怕……好可怕……我,我……我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
  得知原来不过是噩梦之后,杜随立即回屋去了,留下那个男人安慰他受惊的女邻居。
  唉,做恶梦居然能做成这样,现代人的心理健康也是堪虞得很了。
  我在想什么呢,哪有那么多妖魔鬼怪呢?噩梦,这才是适合现代白领们的合情合理的解释吧。

  宠物

  第十章宠物
  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杜随意外地发现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自己,一个是昨晚的那个女人。
  不过和昨天晚上比,她现在完全判若两人,一身精练的职业套装,却依然衬托出身材婀娜,简直是神采照人。
  这就是中国当代的职业女性,在外面光鲜靓丽,文武双全,晚上回到家一堆的心理隐疾。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强作笑脸。
  看到杜随,她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落落大方地道谢,“昨晚真是谢谢你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杜随对她善意地笑笑,请她不必放在心上。
  可能是杜随的态度消除了她的窘,她自我介绍了起来:“我姓李,李娟娟。”还递过来一张名片。
  杜随接过来一看,原来她是一个杜随听说过的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她也从包里打算找出一张名片给这个李娟娟,却发现这两天已经把身边的都发完了。
  “不好意思,”她歉意地笑笑:“我忘带名片了。我叫……”
  “我认识您,杜小姐。”
  “咦?”
  “您是杜随小姐吧。”李娟娟微笑说:“大名鼎鼎的名建筑师,被称为贝聿铭第二。我们这栋楼的设计者,住在我楼上的二十八层。”
  杜随倒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名,其实她每回这时候都有点尴尬,只好口中打着哈哈,说些“哪里哪里”“客气客气”之类的废话。
  通完姓名之后,鉴于两人专业领域完全不同,一时没能立刻找到话题,出现了一阵沉默。
  杜随突然开口:“嗯,这个……李小姐……如果我这么问不是太失礼的话,你昨晚梦到什么了,这么恐怖?”
  虽然三八,不过她真的好奇。
  李娟娟沉默了一下,说:“我梦到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了。”
  梦到自己养的狗会吓成那样?杜随百思不得其解。但是这个眼前的李娟娟显然并没有意思进一步解释,她也不好追问。
  电梯到了一楼,两人便说了再见。
  第二天晚上,杜随又失眠了,两点多的时候,杜随又听见同样的惨叫。
  当然这回杜随是不会再下楼了,她拿耳塞塞住耳朵,心里想这个李娟娟已经有必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第三夜还是如此。
  到第四夜还是如此的时候,杜随下楼去了。
  下楼的时候,上回那个男人已经在继续上次没完成的动作,撞门了。这里的门的坚固性杜随是很清楚的,所以她暗中使了个手脚,把一个搭链弄坏,帮那人一把。
  轰的一声,门被撞开了。两人看向室内,都惊呆了。
  杜随看见的是她平生罕见的奇景:李娟娟并不在睡梦状态中,她跌坐在地上,在她面前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东西。
  这个东西是狗的形状,但却是一团黑雾,看那样子是一只中等体形的柴犬,但是舌头伸出口腔,七窍流着鲜血,身上伤痕累累,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这不是狗妖!杜随立刻作出判断:这是一只狗的鬼魂。
  说实话,一只普通的狗怨气大到成为厉魂,滞留人间,杜随别说见,听都没听说过这回事。
  那个坐在地上的女人显然已经吓得连跑都不会了,实际上,她没有晕过去已经很坚强了,因为杜随身边的男士也已经吓得脸色惨白身体哆嗦,手指着前面,嘴里只会发出“嗬嗬”的声音了。
  杜随皱了皱眉头,大步走上前去。狗的冤魂罕见是罕见,但要是让她来收拾个千儿八百只的倒也不在话下。
  她走到狗面前,低声说:“你来这里干什么,人间已经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了!”说着手里结了个“驱魔印”,朝那只狗挥了一下。
  一只畜牲的死魂,怎么敢对抗佛门正宗的“驱魔”手印?黑雾立刻消散无踪了。
  杜随叹了口气,她现在还要回头安慰两个吓掉魂的人。
  那男的首先回过神来,颤抖着声音说:“……刚才……那,那是什么?”
  杜随又叹了口气,她最不想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涉及到如今大多数人的唯物论信仰,她难道像一个小学老师或是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循循善诱地教导说“话说世界诞生之初,有物质,也有不可见的灵体……”?
  “一只狗。”她简洁地说。
  那男人一听之下跳了起来,其高度让人确信人类是一种潜力无穷的动物果然是一句不容置疑的真理。他几乎是指着杜随的鼻子叫:“那不是一只狗!”
  杜随更想叹气了,她指指旁边还处于痴呆状态的李娟娟说:“比起这个,这里是不是还有更急需解决的问题呢?”
  那男人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弱女子,显然认为这话不错,于是去将李娟娟扶起来,给她拿毯子裹住身体, 又去烧热水。
  杜随见他这样忙碌,心想李女士因祸得福,终生得靠了。
  但是这位走桃花运的女士显然并不作是想,她现在除了抖动肩膀,不停流眼泪别的什么都不能。
  在安抚了好半天之后,她才渐渐平复下来。
  “娟娟(已经叫这么亲热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男士好言相劝:“事到如今,你就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请杜小姐想想办法。”他已经从刚才的事看出杜随不是常人了。
  那李娟娟渐渐恢复了平时的判断力,擦擦眼泪说:“既,既然如此……我也顾不得羞耻了……”
  她于是从十几年前开始讲起,原来李娟娟是北京人,家里原先就住这一带,她家里很普通,父母都是工人,父亲是个老粗,有酗酒的毛病,所以也必然有随之而来的家庭暴力。这其实也是到处都有的事,并不足为奇。
  李娟娟成绩很好,但是家里的问题使她的性格封闭而怪异,所以也没什么朋友,有一天她在街上捡到一支被遗弃的小柴狗,觉得可以和自己作伴,就带回家养。
  随着女儿越来越亭亭玉立,李娟娟的父亲的家庭暴力也越来越严重,从拳打脚踢演变到把母女俩脱光衣服吊着用鞭子抽的地步,这种有性含义的虐待对于一个性心理不成熟的青春期少女的心理伤害真是严重到超乎想象的地步,她渐渐开始有一些变态的心理和行为,而唯一比她弱小可以让她发泄的就是这只狗了,于是她有时候就开始做一些她自己都无法忍受的事,把狗一脚踢到墙上,用棍子打得它惨叫,把它塞到冰箱里,用绳子吊着它从楼上放下去在半空荡秋千,如此等等,她父亲对她虐待得越厉害,她就对狗虐待得越厉害,然后又抱着狗哭,她清醒的时候觉得不是办法,就把狗送到很远的地方让它找不回来,可是往往第二天狗就又出现在门口,疲惫不堪,满身伤痕。
  这样下去,直到有一天晚上,李娟娟被父母房里传来的奇怪声音吵醒,她的房间和父母的本是一间,中间用木板隔开,木板时间久了早破烂不堪,上面有不少缝隙,十来岁的李娟娟就从缝隙窥视,看到了下面一幕:她酒醉的父亲正在十分粗暴地强奸她母亲,嘴里还不停地用各种闻所未闻的污言秽语辱骂她母亲,然后他突然剧烈地扭动,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吼,用双手卡住她母亲的脖子用力勒,嘴里还叫着;“掐死你这贱货!掐死你这贱货!”
  她妈妈拼命挣扎,渐渐连舌头都伸出来了,李娟娟当时毫不怀疑她爸爸就要把她妈妈杀了,但是积威之下,她竟然鼓不起勇气去救她妈妈,连叫都叫不出声来。
  之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她妈妈危急中摸到了床头的一个烟灰缸,朝她爸爸头上狠狠砸了过去,她爸爸应声而倒,地上流了一地血。
  她母亲把她父亲杀了。
  李娟娟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她清醒过来时,身边躺着她的狗,就像刚才看见的那幅惨状,已经没有气了。
  也许因为她毕竟是她父亲的孩子,身上有不受控制的狂暴性格的遗传。
  她母亲因为是证据确凿的正当防卫,平时她父亲的恶名又广为人知,所以被判无罪。
  这件事给少年李娟娟的影响很大,她很害怕变成她父亲那样的人,于是着意开始锻炼自己的冷静和自制能力,又强迫自己敞开心扉,与人交朋友。之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毕业那年母亲过世,她独力奋斗到今天,有了事业,朋友,一点财产,今年还买了房子,心里的伤口渐渐遗忘。但是三天前开始她每天梦到刚才那样的阿黄,流着血向她逼近,情景真实得不像梦境,她吓得失声惨叫。接连三天下来,李娟娟再也不堪其扰,今晚决定不睡觉,结果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件事给我很大打击,我一直觉得对不起阿黄,从来也没有一天忘掉过,但是,”李娟娟哭了起来,“我不知道它这样恨我……”
  是啊,一只狗对人所能付出的真是超出人类所及,彻底的忠诚,把自己所有都交给主人,即使主人并不爱它,甚至并不怜悯它。这样的结果还是被背叛,被虐杀。
  那么即便是狗,也还是怨恨了吧?
  不过李娟娟所作的,也已经很了不起了,她是一个努力生活的女战士,而她所战胜的,不仅仅是这个世界,还有她自己,她的遗传,她的回忆,她的阴暗。
  杜随给了她几张驱邪的符,嘱她贴在屋子四角。
  也只能如此而已了。
  接下来几天,果然不再有惨叫传来。星期六下午,睡了一天的杜随下楼看到李娟娟容光焕发,正牵着一条三个多月的金毛寻回犬的幼犬在散步,看到她高兴地打招呼。
  “你看我这条狗怎么样?”
  “真好的骨量。”杜随说,“但是……”
  但是你不能养。
  这条狗被你那只阿黄的鬼魂附体了。
  “我觉得从哪里跌倒就应该从哪里爬起来,我不想逃避。那天在一个宠物医院看到出售这只狗,我一见就觉得特别投缘,好像认识很久了,所以就买了下来……”
  当然会特别投缘,本来就是老朋友了。
  这只狗想干什么?只因为被虐杀就这样执著地要报复吗?
  还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
  杜岁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最好是超度冤魂。但是老和尚当年根本没教过她这招。
  那狗突然跑到她面前,把爪子搭在她裤腿上,不停地摇尾巴,用哀求的神气抬头望着她。
  简直像人一样,只差不能说话。杜随惊叹。
  你是还想和主人在一起吗?如果你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我不会放过你。
  杜随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她总觉得还有内幕。
  事情的结局第二天就上演了。杜随从超市买东西回来,李娟娟又在溜狗。
  狗突然向她扑了过去。
  李娟娟仓惶地后退,旁边正在改建的房子一块被起重机掉上去的楼板掉了下来,狗被压在了下面。
  楼板就掉在刚才李娟娟站立的位置。
  真相终于揭晓。
  阿黄从来没有恨过李娟娟。即使是死了,它也想保护生前的主人。所以它不知怎么知道了李娟娟将有性命之忧后,来向她托梦示警。
  可惜的是狗即使死了变成鬼,也还是不通人言。李娟娟误会了。
  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之后,阿黄终于用了最后的手段来以身代。
  杜随看到一缕白色的狗形的雾气从那楼板底下升起,一直升上高空。
  终于得到了净化。
  它怜惜它的主人,知道她比谁都脆弱,比谁都敏感。它放心不下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人间的主人,即使这样惨死,也还是想尽最后力量保护她。
  狗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为什么竟会这样?
  李娟娟以后不会再养狗了吧?

  剑仙传人

  第十一章 剑仙传人
  宠物风波刚刚过去,说实话,这一次杜随也感动了。
  我们总在伤害与被伤害中学会爱与被爱,宽容与被宽容,然后渐渐长大。
  知道了珍惜和放弃。
  阿黄用这样戏剧化的方式来永远结束了李娟娟的阴影。
  人类进入眼花缭乱,浮光掠影的二十一世纪,竟然还有这样真得像小学时五分钱一根的奶油冰棍的感情,又虚幻得好象聊斋故事。
  杜随决定从此以后要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怀疑主义。有些事情是不能用怀疑来轻侮的。
  周二上午接到了奥立弗的电话,报告说两位高人已经到了,被他安置在中国大饭店,嘱她下班过来相见。
  下班杜随便驱车直奔中国大饭店。国贸离她事务所倒是很近,十分钟就到了,杜随停好车走进大堂,奥立弗等人已经在边喝咖啡边等她了。
  和奥立弗一起站在那里迎接她的是一男一女。杜随一看之下,就觉得眼前一亮。
  两人都是二十多岁模样,但是态度沉稳,气度清华,远远超过年龄。
  男的面容清瘦,虽然不像奥立弗那么俊美,自有一种清贵。穿的是一件湖蓝色紧身有盘扣的唐装上衣,下面是一条白灰色休闲裤。正是目前流行穿法,却显得典雅。
  女的一身蓝色碎花长袖长裙,没有化妆,面容秀美,雅若芝兰。
  中国男人如果见了她和我,十个有八个会想把她娶进家中,剩下来的两个,一个是同性恋,一个是不婚主义者。杜随心想。
  其实中国男人几百年来的主流审美,从来一点也没变过。在他们心中,张扬的美艳是妖媚,从来比不上正统的含蓄的清丽。要这样清秀娴雅的女子,好像一定就会安于家室,保持贞节,尽职地崇拜她的男人之余有时还可以宽容姿态来满足男人的恋母情结,至少不会给男人危机意识。而我这样的女人,公开喜欢打扮,与男人抢夺生存空间,牙尖嘴利,还有女权主义嫌疑,到今天还没成为过街老鼠,可见社会的宽容。
  说到底,审美的出发点都异常功利,就像男人天性都喜欢丰满的胸脯,追究其原始原因那是因为可以确保他们的下一代有丰富的乳液。
  “雷娅,”奥立弗兴奋异常,“快,快见过这两位。他们叫程龙和程凤,是孪生兄妹。”
  咦,虽然长得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兄妹,倒是不知道竟是孪生兄妹。龙凤胎直接就取名叫龙凤了,这当爹妈的真会省事!
  场面话杜随是会说的:“久仰久仰,两位气宇不凡,大家风范,果然是神仙中人,龙凤之姿。”
  两人也客气了几句。
  落座之后,杜随要了一杯latte,奥立弗突然冒出一句话来:“雷娅,你猜他们二位有多大了?”
  社交禁例中有一条就是问人年龄,奥立弗是法国贵族,最是讲究这些,何以会犯这种错误?
  杜随顿时明白了:这两人的实际年龄与外表有着差异,而且可能是恐怖的差异。
  于是她笑着说:“那可就没法猜了,倒要请这位哥哥和这位姐姐告诉我也好开开眼界。”
  横竖叫哥哥姐姐是只会让他们欢喜,而且他们怎么说也比我大吧?
  奥立弗大笑:“哥哥?姐姐?”好像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别取笑了,”那女子连忙说:“我们兄妹生在道光年间,不过杜家妹妹只管叫就是了,其中自有缘由。”
  道光年间,那么也差不多有两百岁了。杜随第一次见到这样驻颜有术的人类,感觉怪怪的。
  奥立弗骄傲地说:“他们俩可是剑仙哦!”
  杜随既惊且羡:剑仙,役剑飞行,取人首脑于千里之外,那是何等潇洒得意。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小说是描写他们的。如果她能够选择,她一定毫不犹豫选择练剑做一个剑仙,那死禅功一点也不合她的性子,如果练剑她现时一定比现在强得多!
  时运不济呀!
  程龙也淡淡笑了笑:“我们是峨嵋门下,说起来还和杜师妹有点渊源。”
  咦?
  “还记得九年前在茅山传你符咒术的道人吗?那是我兄妹的师叔,人称乞丐道人,一向游戏人间。”
  原来臭道士是剑仙,TMD,竟然不传本小姐剑术,却弄点鬼画符来敷衍我!
  杜随顿时气愤莫名。
  自己原来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和机会擦肩而过。
  好像看出杜随在想什么,程凤说:“师叔回来曾跟我们提过,说遇到了一个根基绝佳的女孩子,本想收作传人,一察看发现早已有人捷足先登了,你修的是佛门,我们练的是道宗,何况气剑不同炉,所以师叔只传了你一些外家法术。又说你所练乃天台正宗,成就非我等小道小术可比。”
  这就纯粹是安慰的话了,想那“天台正宗”练了二十年,不过能拿手指放烟花而已,哪比得上又能飞又能遥控杀人的“小道小术”?
  杜随暗暗把老和尚骂了一百八十遍。
  这世上固然有总觉得下一块石头会更大到最后一块都没有得到的事情,但也有第一块就拾起来以后遇到大石头只好干瞪眼的人。
  可见做一个智者是多么的难。
  客气话说完了,攀亲也攀完了,程龙就直入主题。
  “杜师妹,大致情形我已经听奥立弗先生说了,但他其实也不是很了解,你能不能与我们说说?”
  杜随于是又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这只三尸妖非同小可,小妹与他比如同蝼蚁,程师兄程师姐的本事我没见识过,想来定是惊世骇俗,但仍不可轻敌大意,以免被妖邪所趁。”
  程家兄妹何许人也,岂会听不出她话中之意,他们倒也涵养颇佳,丝毫也不气恼,程龙微微一笑:“三尸上古凶邪,当年正邪两道数百高人追杀千里,方才伏诛,岂是我等可比,此事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杜随暗骂这小子卑鄙,这几句话说得光明正大,实则轻松奠定了此次的指导方针:
  不但要以众击寡,还要抽冷子暗算他!
  暗算的事杜随也不是没干过,像他这样正气凛然的人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杜随倒也佩服。
  我是正,你是邪,你暗算我那是邪魔歪道卑鄙无耻,我暗算你则是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古人发明这个词就是这么用的。
  于是众人纷纷苦想,首先是奥立弗献策,让杜随下帖子请金墨,然后大家事先埋伏好,他再弄几个机关陷阱,到时暗号一发,一拥而上。
  这小子倒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还知道鸿门宴。
  杜随激烈反对:“我和他又不是朋友,他哪会理睬我下的帖子?”
  开玩笑,恶人全让我做了,到时你们杀不死他,金墨会不会放过我这个背信弃义阴险毒辣的小人那也明显得很了。
  一想到他届时可能有的眼神,杜随就浑身发寒。
  成凤蹙着她的秀眉说:“我们能不能找个诱饵将他引来呢?比如说,他常捕食的妖物。”
  那就意味着先要去捉条美人蟒或别的,找不找得到,捕起来危险麻烦费事不说,金墨就一定会上当吗?
  这个提议也立刻被否决了。
  最后还是程龙出了个最直接最合理的主意:“妖邪精怪最脆弱的时候,就是当他们修练的时候,丹息游走,意在身外,所以往往都要找一个隐秘所在。我门中有一‘杯水天通’之术,最擅追踪。只要查出来他的修炼地点,趁他修炼到紧要关头,我们就将他一击搏杀。”
  够狠,够干脆。
  大家都无异议之后,程龙便说有他们查出来之后通知杜随,杜随便先告辞。
  人总有投缘与不投缘,无关乎正邪,品行,贫富,地位,性别,年龄,甚至无关乎性格。
  程氏兄妹风姿清华,是让人心折的剑仙流人物,奥立弗对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杜随是看在眼里的。按理说,以杜随的来历背景,对他们只应该有敬佩亲近之意才对的,奥立弗这个心思单纯的子爵家的少爷也显然毫不怀疑地坚信这一点,甚至没想到有别的可能性。
  但是杜随却没有与他们亲近的欲望。
  关于剿灭金墨,杜随并不热情,实际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与一般修道者不同,杜随对于妖这种存在从来也没什么深恶痛疾,也不过是一种生物罢了,不过威力大些,数量少些,也和别的生物一样是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分子。如果荼毒过甚,杜随出于人类的立场,也会不遗余力地去诛杀,但并不代表她在理论上或是道德上如何激烈。
  金墨无疑是一只厉害的妖怪,对人类自然也有威胁,但他与其吃人,口味上更青睐别的妖怪。当然它也吃过人,以后要吃的时候也不会手软,但是说这样就非杀了他不可,杜随倒也没有这么人类中心主义。
  当然杜随也不会傻到去对着程氏兄妹说这些,毕竟为了一只对自己都有很大危险性的妖怪去得罪当今名门正派的代表,杜随又不是喜欢自己的理论到非要身体力行的殉道狂。
  但是杜随并不是因为这个而不喜欢这对神仙美誉的天之骄子。
  程凤也就罢了,不同类型和思维体系的两个美女,互相敬而远之,王不见王,那是天经地义。
  为什么对程龙这清贵儒雅的帅哥剑仙也起不了亲近之心呢?杜随发誓决不是因为他玩弄阴谋。玩弄阴谋有时是必要的,他不玩杜随也会轻视他觉得他是个傻子。
  只因见第一面杜随就觉得他很像陈家洛。出身名门,年少得志(当然只是外表,不过从他在修真界的辈分和地位看,倒也很像),气质儒雅,文武双全。这样的人,也未免太过完美了些,完美得令人不大舒服,而且他自己对于这种完美,又未免太过理所当然了些。
  当然杜随也不至于要变态到去嫉妒一个男人。
  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他也不喜欢杜随。这可能是因为性格或审美,也许和时代也有关。总之杜随在他眼里绝不是安安分分的正统侠女,绝不是他欣赏的类型。他要么腹诽,要么皱眉,杜随于他是一个最好没有关系的异类。这一点以杜随敏锐的直觉可以确定无疑。
  任何人对于不喜欢自己的人,自然也没什么兴致去喜欢的。
  管他呢,杜随在自己的床上冷笑一声,反正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明显没有幽默感的男人。
  她当然不会让这小小好恶影响到她的表现,反正,只要这里的事解决了就行,就可以让这两尊菩萨打道回府了。
  第三天奥立弗通知她地方已经找到了,在离潭柘寺不远的一个石灰石溶洞里。行动时间定在第二日。

  潭柘寺外

  第十二章 潭柘寺外
  杜随向事务所请了假,穿上登山靴,迷彩裤,esprit的橙色长袖T恤。全副武装好像要去徒步野外生存。
  她九点赶到中国大饭店的时候那三个人也准备好了,奥立弗也换上了登山的装备,那两人却还穿着与那天相似的衣服。奥立弗不知是租还是借了一辆三菱的越野车,杜随就把自己的beetle留在了中国大饭店门口的停车场,一边算了算十块钱一小时的停车费总数大概会有多少,喜欢划卡只携带少量现金的自己身边的现金够不够,要不要顺便去取款机取一些。
  车开到京郊潭柘寺山下,停在简陋的停车场,程龙看了一下地形说离那洞穴还有十几里山路。
  杜随和奥立弗乃是凡夫俗子,不能飞行,但是程氏兄妹可是剑仙,杜随一看他俩人打扮就知道对方没打算爬这两个多小时的山,可是却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你们慢慢爬,我们直接飞过去了”。杜随何许人也,不等他们为难,抢着说:“请程师兄程师姐急速先行前去布置,我二人徐徐跟来,以免延误时机。”
  程家兄妹见她如此识相,暗自嘉许。便交待了路径,只见两人各自拿出一把长仅寸许,晶莹可爱的小剑,程龙的是金色,程凤的是银色。两人将剑一晃,闪起一金一银两道强烈的光芒,从天空划过,人便没了影子。
  奥立弗看得矫舌难下。便是杜随,心里也羡慕万分。唉,自己别说飞行,连轻功都不会。
  两个不会飞的苦命孩子只好吭哧吭哧地爬山,几乎连山路都没有,有时候根本是攀岩,再加上什么荆棘碎石,弄得灰头土脸。程龙虽然把位置说得很详细,但在这既没路又没门牌号连标志性建筑都没有的山里,任何东西都不会好找,等到两个多小时后杜随已经把金墨在心里和嘴里骂了无数遍“好死不死找这么个鬼地方练功”,他们却终于在一片峭壁之下见到传说中的溶岩洞口时,连自己都不怎么敢相信。
  洞口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程氏兄妹并没在洞口等他们,也没有任何记号,到底是他们先进洞了呢,还是……
  杜随觉得自己的心沉了下去。
  “我们也进去吧?”奥立弗有点紧张的放低了声音。
  杜随心里飞快地盘算,她知道程家兄妹并没有把她和奥立弗放在眼里,也根本没把他们算作战斗力,只是不好意思直说,此时自也未必希望他们进去。但是……
  yabali不进洞是说不大过去!
  “我们千万要小心谨慎,倘若惊动了那三尸,可就坏了程师兄师姐的除妖大计。”杜随说。
  奥立弗连连点头,说;“Bien sur ,bien sur 。”(当然)
  于是两人低头走了进去,初时甚为狭窄低矮,奥立弗伸手过来让她牵住,小声说:“小心,这种溶洞大都有地下河。”
  杜随一早已经听到水声,这时点点头。黑暗中甚不方便,也不知有几次撞到了突出的奇形溶岩石,坚硬的岩石撞到她柔软的肉体,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却不敢叫出声来。她当然可以随时弄点光出来,却怕惊动了金墨。
  走了一段之后,渐渐宽敞起来,脚下已经踩到水了。杜随心想,不会那么老套是那种 武侠小说电影里那样要潜水通过一个湖底才另有洞天的那种吧?
  我可不想弄湿身子呀,虽然是十月份,山风已经很凉了。
  好在不久路就到头了,眼前已经出现了亮光。耳中忽然听见成凤一声娇喝。
  看来已经动起手来了,杜随和奥立弗连忙快步跑了过去,却见到下面的景象:
  这是一个有三四十米进深的大厅一样的大空洞,上面有一些巨大的缝隙,投下阳光来,阳光照射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血红色的池子,而金墨正盘腿坐在池子中间。
  他身上已经被斫开一道从右肩至左腹的巨大伤口,涔涔地渗出鲜血来,看来偷袭是成功了。程家兄妹一面呼喝,一面指挥一金一银两把小剑朝金墨身上乱斫,金墨挥掌将它们一一荡开,分毫无差。掌风的紫色与金银光芒不时碰撞,闪出耀眼火花,十分好看。
  那金墨不起身躲闪趋避,显然是因为正在练功,不能骤起,所以形势是很不利的,他这样消耗真元来用掌力退敌,总有疲劳的时候,何况已经受了重伤。他当然知道要想退敌必须攻击剑的主人,但这两把小剑已使他应接不暇,便没有余力去伤害程家兄妹了。
  其实程家兄妹这两把剑实在非同小可,是峨嵋镇山之宝,可谓无坚不摧,至今也不知斫掉过多少飞剑法宝,斩掉过多少妖魔鬼怪,今天本是偷袭,趁着三尸妖魂游天外之际破掉他的隐身结界,一剑就想将他的躯体斩为两片,想不到竟然只是斫了个血口出来,根本没有死,接着就睁开了眼睛。他二人已经心惊胆战,连忙催动飞剑迎敌,却被对头赤手敌住,真是闻所未闻。眼看他现在还不能起身,若是起了身,只怕自己兄妹要大大糟糕。
  正焦急间,杜随和奥立弗闯了进来,己方又添战力,虽然不算很强,却聊胜于无,不由精神一振。
  金墨本来在应敌,脸上并无表情,忽然见到杜随进来,脸色眼神瞬间变得冰冷无比。
  杜随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被他看了这么一眼,顿时连心脉都颤了一下。
  金墨分神看杜随的时候,银色小剑又在他肩上斫了一剑,鲜血直流,吃痛之下,忽然张口发出一声厉啸,那声音经久不断,愈见高亢,简直不像人类发出来的一样,四个人都被震得摇摇欲坠。
  杜随撕下她的esprit的一角将耳朵塞住,想到四个人里头奥立弗等于没有修为,连忙扭头看他的情形。
  奥立弗倒是聪明得很,早已塞住耳朵。杜随刚松了口气,忽然见到他脸上现出惊怖之极的神情来,手指着前方,抖动着说不出话来。
  杜随满心惊疑地朝他指的地方望去,自己也呆住了。
  金墨在厉啸中,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一层红色好像是从他的身体内部慢慢渗出来,将皮肤覆盖,然后他的头上渐渐生出一枝黑色独角,很像独角兽的形状,背脊一线也长出长短不一又似角又似芒刺的东西来,手慢慢变成了爪子,五只血红色半透明弯曲的尖锐指甲从红色的长毛中伸了出来。
  “这,这是什么东西?……三尸妖……不是人练成的吗?”杜随听到干涩颤抖,完全陌生的声音从自己口中发出来。
  程家兄妹却好像比她吓得还厉害,程凤突然一下子跌坐到地上,她的银剑失去她意识的控制,“当”的一声掉在石地上,煞是好听。程龙虽然好一些,但也脸色惨白,早不能控制他的剑,浑身战抖,用不能分辨的声音说:“血,血……”
  血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杜随见堂堂的程氏兄妹居然吓成这个样子,不由万分疑惑,转头看金墨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野兽的形状。
  虽然说是野兽,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模样。大概和非洲狮的雄性差不多体积,通体覆盖着血红色发出耀眼光泽的长长鬃毛。头是一只狼的模样,头上却有刚才那只黑色独角,光泽美丽,好像黑玉雕成的一样。眼睛是金黄色的,只觉耀眼,看不出任何感情。身躯是大型猫科动物的样子,坐姿也是。指抓酷似龙爪,身后的一条尾巴也是龙尾。背后一双黑色巨大的蝙蝠翼,好像许多西方神话里的恶魔。
  这只野兽看上去邪恶残酷,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美丽,居然让人很荒谬地联想到“神圣”二字。通体散发出巨大压力,使得它面前一切生物都只能匍匐颤抖,了无斗志。
  杜随有一刹那觉得很熟悉,这只神圣美丽而恐怖的野兽看来真的是金墨所化,虽然外形完全不同,气息态度却完全相同。
  这时听到程龙猛地抽了口气,将刚才说不出来的话一口气吐了出来:“血圣兽!”
  当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杜随的心志也崩溃了。她立即明白了为什么程氏兄妹会吓成那个样子。只因他们见识比自己丰富,一开始就明白这是什么了。
  血圣兽这种生物,杜随也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一种真正的最古老的上古神兽。它和天地一起诞生,从生下来就是大地的主宰,那时候还没有人类,它被造出来就注定是地上所有飞禽走兽的主人。真正意义上的万妖之王。它的威力也是绝对不能战胜,不可抗拒的。
  它自由自在地在大地上奔驰,享受上天赋予的一切,统治着当时所有生物。血圣兽以血为食,它喜欢灵力高强的妖魔,虽然当时的高等妖魔都个个自危,但谁也没想过反抗,只因弱肉强食是这片大地上的唯一真理。但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辖制约束的血圣兽,渐渐变得骄矜残暴,它常常因为高兴就随便残杀妖魔,一旦生起气来,方圆百里之内,再无活物。它的臣民们渐渐不堪忍受,终于,走兽里最强大的麒麟联合了飞禽中最强大的凤凰,定下计策,经过浴血之战,终于把血圣兽杀死。但是凤凰和麒麟都奄奄一息,后来凤凰接受了天仙的豢养,得到浴火重生的机会,成为天界的生物。而麒麟的灵体则被封印在海外的仙山上。
  面对这样的上古神物,小小的人类又能怎样呢?
  也难怪像程氏兄妹这样的剑仙,此刻也只有发抖的份了。
  但是,金墨是怎么会变成血圣兽的呢?
  “你……为什么……”杜随问不下去。
  血圣兽冷笑了一声,声音和金墨一模一样。“原来你们连我的原形都不知道,就这样来送死。”它没有张嘴说话,声音的传播方式也很奇怪,好像是从每个人的心底炸开,让人心神摇动。
  莫非是我弄错了这致命问题,让大家陷入险境?杜随一阵惊慌失措:“你……你明明有三个影子……竟,竟不是……三尸吗?”
  血圣兽又是一声冷笑:“我的练成新躯体的方法是和三尸一样的,但你又见过哪个三尸是吸血的了?”
  原来血圣兽的魂魄元神飘游天地之间,却无论天宫地府,六道轮回,都不能容下它,它只好孤独地过了许多万年,直到有一个聪明的修真者发明了三尸这个方法来重新获得生命,它又等了几千年,终于找到一个适合的胎儿身体,在十五年后,起死重生。
  但是三尸本来数量就少,习性不为人知,杜随又怎么知道他吸不吸血呢?
  难怪那天美人蟒见了他连逃的勇气都没有,原来见到的是它们的王者。
  杜随现在才知道,它那天在电影院里对自己说“你这么弱的我一个指头就可以摁死几百个”,实非虚言。它以为自己早知它来历,还敢来挑战,所以称赞自己有胆色,实在杜随要早知它是什么,绝对会有多远躲多远的。
  但是现在要怎么办呢?以他们四个的力量要对抗血圣兽,无异痴人说梦。
  杜随觉得是自己使大家陷入险境,要是现在有办法使大家平安脱身,那么无论是多卑鄙的方法,无论怎样牺牲自己,她都是愿意干的。怎奈她想破了脑袋,也只有绝望。
  “现在,”血圣兽缓缓说:“要怎么办呢?”
  又开始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杜随咬了咬下唇,毅然说:“我知道你这次是决不会放过我的,你……你不是一直很想吃我的血吗?……把我吃了之后,可不可以……”她自己都觉得很难启齿,“求你放过他们呢?”
  血圣兽说:“这两个人灵力比你强得多,我为什么要为了你放过他们?”
  “那么,”杜随一指奥立弗:“这个人未曾修行,血中毫无灵力,你也说过普通人的血不好吃,放他下山吧!”
  奥立弗一直沉浸在人变成怪兽的冲击中,这时才回过神来,问杜随说:“这是什么?好漂亮的……动物。”
  杜随苦笑,她当然不能在此时此地跟他解释什么是血圣兽,所以简洁地说:“恶魔,和撒旦路西华差不多。”
  奥立弗睁大了眼睛。
  血圣兽一直不说话,忽然开口说:“好吧,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
  杜随也睁大了眼睛。
  “你们四个人,一人一次机会,使出你们最厉害的本领来,只要有一个人能够伤害到我一根毛发,我就放你们下山。”
  竟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四个人要与它对抗是不行,若说连它一根毛发都不能伤害,那倒也不大相信。
  一时间,不但杜随面露喜色,连程氏兄妹也清醒过来,目光炯炯地盯着血圣兽。
  血圣兽红色的鬃毛无风飘扬,威严高傲至极,刚才的两道伤口早已影子都找不着了。“你们若是失败,我也可以放你们下山,但是这个女人,”它看了杜随一眼,“就要任凭我处置。”
  四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要能损坏它一根毛发就能活命,即使失败,也不过牺牲杜随一个人而已。
  “好,就是这样!”杜随生怕它反悔,抢着说。
  她转过去对程氏兄妹说:“程师兄,程师姐,我先上,你们替小妹掠阵。”
  她深知自己不是主力,所以想去做第一轮进攻,如果不能成功,还可让程家兄妹观察到血圣兽的实力弱点,好对症下药。
  程氏兄妹见她如此决断豪气,心中都佩服感动,说:“杜师妹,你放心吧,必不负你所托。”
  杜随走到血圣兽面前,看了它一眼,缓缓说:“我的攻击,你是熟悉得很了,再班门弄斧一次,不要见笑。”说着解下耳上的七宝珠,一时间在黑暗洞中,白色彩虹光晕的光芒大盛,如水银泻地,朝血圣兽席卷而去。她这次生死关头,已经拼尽实力。
  但是一接触笼罩血圣兽周身的血红色光芒时,所有的白光都消失不见,等大家的眼睛都适应了强光刺激时,杜随的七宝珠赫然在血圣兽的脚下,血圣兽却连姿势都没变过。
  杜随惨白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开来,也不再看她的七宝珠一眼。
  程氏兄妹一起站了起来,气势凝重,程龙沉声说:“我兄妹想一起上,可以吗?”
  程氏兄妹是孪生,自然心意相通,那金银双剑本是一对,必然有一招双剑合璧的剑法。
  血圣兽答应了。
  程氏兄妹互看一眼,各自伸出一支右手相抵,同时清叱一声,左手掐印决,朝地上的两把小剑一指,只见两把小剑变成一只金色的龙和一只银色的凤凰,龙张牙舞爪,凤凰振翅而鸣,一起向血圣兽扑了过去。
  这是程氏兄妹最后绝招“龙凤呈祥”。
  在场众人只见血红光芒徒然大盛,便将一龙一凤完全吞噬,然后红光消退,只听“当当”两声,两把小剑落在地上,都已变成了暗红色,暗淡无光。
  峨嵋金银双剑被毁了。
  程龙程凤分别发出一声闷哼,同时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杜随大惊,越过去查看,见他们气若游丝,昏迷不醒,所幸胸口还有微微起伏。
  他们为了拼命,将本命元神付在剑上,随着剑被毁,也遭到致命打击。
  杜随突然醒悟过来,血圣兽只说让他们攻击,并没说自己不还手,那么它大可趁机将三人杀死。
  想通这一点,杜随朝奥立弗厉声道:“他会杀了你,你弃权吧!我们认输了!”
  奥立弗已经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脸色变得煞白,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眼神坚定地看着血圣兽,慢慢走了过去。
  杜随觉得这个有点天真的子爵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英武俊美过。
  奥立弗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像笔的金属小棍,在地上画了起来。杜随知道他画的是魔法炼成阵,有点紧张地看着。
  也许西方的魔法会对血圣兽有用也说不定。
  奥立弗画了半天终于画成了,然后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魔法阵中间。然后念出咒语。
  魔法阵发出光芒,周围的石头都朝阵中飞了过去,不一会了,出现了三米高的石巨人,踏出阵来,朝血圣兽走了过去。
  杜随对炼金术略有所知,知道奥立弗使出来的是很了不得的生命炼成,足以傲视当世了。
  石巨人每走一步,这溶洞就被震得隆隆作响。奥立弗神色紧张,脸上都有了汗,显然这次的炼成是超出他平时实力之上的。
  血圣兽一直不动,看着石巨人走近,等到了跟前,它突然身子一侧,龙尾像鞭子一样闪电抽出,这一下石破天惊,石巨人被打成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
  但是奥立弗这招技不仅此,那些石块像有生命一样慢慢聚拢,显然这石巨人是有再生能力的。
  杜随看得心中狂跳,人皆好生恶死,她在这石巨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由紧张起来。
  血圣兽冷哼了一声,冲着其中一块石头吐出一口血红色雾气,那雾落在石头表面,好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红色胶质,将大石粘住,那块石头好像垂死挣扎地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其余石头也就不再聚拢。
  杜随看得分明,那血圣兽早看出刚才阵中那块石头是石巨人的心脏,所以毫不犹豫地攻击,彻底瓦解了石巨人。
  奥立弗脸色更白了。
  杜随死心了。
  血圣兽看着她,冷漠地说:“你们输了。”
  奥立弗脸上现出犹豫神气来,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杜随丧命,但是遵守约定于他而言是一个基本品德,何况实力悬殊,他又能做什么呢?
  杜随在这一刻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她昂首走到奥立弗面前,直视他说:“师兄,愿赌服输,天经地义。眼下程师兄程师姐命在一线,你需得立即将他们送回峨嵋,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快快下山吧。”
  奥立弗争辩说:“但是,师妹你……”
  “别再多说了,”杜随断然说:“我们中国人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再说你也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是该死一个人呢,还是死四个?”
  奥立弗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他一言不发地又弯腰画了一个炼成阵,把一些树枝放在里面,一阵光亮之后,出现了一个简陋的木板车。
  杜随帮他一起把程氏兄妹放置其上,然后小声说:“都拜托你了,师兄。世间风波险恶,师兄往后多多保重。”
  奥立弗听到她这诀别之语,身子一颤,泪终于流到他的苍白俊脸上。他看了看杜随,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一扭头,拉起那木板车,从另一个较大的出口走了出去。
  杜随听到木轮碾过石块发出的声音,心里已经彻底冷了。

  同居

  第十三章 同居
  杜随耳中听到木轮车远去的声音,心如死灰。她看着眼前的血圣兽,缓缓说;“我都准备好了,要不要沐浴焚香更衣?”
  血圣兽金黄色的眼睛没有瞳孔,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块反射光线的冰。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杜随发现恐惧从她心底窜升上来,她知道血圣兽对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的她的恨意,高兴时尚且要屠杀的这头上古凶兽,对于怨恨的人会怎么样呢?
  她膝盖一软,可耻地跪在了地上,发现自己害怕得已经动不了了。现在她才明白当时那两条美人蟒的心情。
  血圣兽抬起爪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杜随心越跳越快,干脆闭上了眼睛。
  等待像许多世纪一样漫长,明明已经感觉到了它的呼吸,为什么还不下手?
  突然,杜随发现耳朵上有点异样感觉。
  它把她的七宝珠还给她了?
  杜随惊讶地睁开眼睛,眼前见到的景象好象昏暗久远的岩洞里原始的火堆余烬照耀的许多古老文明的壁画,不是血圣兽,而是赤裸的金墨,也跪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还在她的右耳上,眼睛正看着她的脸。
  杜随那一瞬间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所有的画家都画不出来,不是悲也不是喜,不是怒也不是哀,杜随怔怔地与他对望。
  过了许久,金墨才开口说话:“你不想死吗?”声音平静,竟有几分温柔。
  这声音和话像是把杜随艰难忍耐的堤防决了个口,杜随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金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流泪。
  她的身子不住颤抖,泪不停留下,再也止不住,好像要把许多年积攒的眼泪都一次流出来。
  “……我不想死,现在……还不想……活下去……明天,明天也许会……幸福……”
  她从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的话,第一次变成了声音:活下去,明天也许会幸福。
  有多少次她痛不欲生,有多少次她觉得这个世界的残酷不堪留恋,都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让她努力地活下来,直至今日……
  杜随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趴倒在地上,金墨一直平静地看着她,不知道在这天地间独一无二永生不死的神兽面前,一个小小人类女子心中像残灰中的火星一样对幸福的期望和脆弱的肉体不可抑制的哭泣有什么意义。
  等到杜随的哭声终于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金墨开口说:“好,我不杀你。”
  听到这句话,杜随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不对,有时候不杀比杀还惨,他要是高兴,把自己关个一二十年,每天在自己身上割块肉,再弄点蚂蚁之类的在伤口上爬爬,那还不如现在杀了的好。
  但是金墨已经继续说下去了,他的声音缓慢沉静,仍然带着以前所没有过的温柔意味:“这次我不杀你,但是,不要再背叛我了。如果你再一次背叛我,定会……让你后悔诞生到这世上。”
  后面的声音语气并没变,但是其中的寒意却让人好像浑身浸到了一桶冰水里。
  这用词大大不对,自己又不是他的手下,也没和他结盟,谈得上什么背叛?
  但是杜随现在急于求生,也顾不上抗议,连忙点头。
  关于这一次金墨这么容易放过她,杜随直到现在还不大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是事实俱在,她已经从那座倒霉的山上回到她温暖的公寓,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并且已经度过了繁忙劳累的一天,现在正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晚上八点十五分的时间结束加班回到她自己的家。
  活着真好。以前怎么没觉得加班竟是这么温馨的事?
  过道的灯坏了,一片黑暗。杜随摸索着朝自己家的门走过去。突然,她像兔子一样警觉的竖起耳朵:门边深沉的黑暗中有不明生命体存在。
  考虑了一下之后,杜随用她的“金刚伏魔”在指尖放出一点光。
  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出了黑暗中的生物。
  杜随目瞪口呆。
  金墨穿着运动服倚在她门口的墙上,身边有一个体积庞大的登山背包。
  他这么俊美冷漠的男孩,这么斜斜一倚,在白色幽光之下,实在是出奇的动人。但是对他心有余悸的杜随自然是不会有欣赏的兴致。
  “你……你为什么……在这儿?”杜随已经有不好的预感。
  金墨还是那个姿势靠着墙,冷漠不耐烦地说:“你才回来,我已经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快开门让我进去!”
  杜随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了我一个多小时?……请问……有什么事吗?”
  “嗯。”金墨的语气好像越来越不耐烦,勉强冷漠地应了一声。
  “我住在宿舍里总是不大方便,所以打算来和你住。”施恩的语气。
  来……来和我住?
  杜随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大了。“……和,和我住吗?……”
  “怎么,”金墨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也变得和目光一样冷,“你想拒绝吗?”
  “拒,拒绝?……不是的……那么,住多久呢?”杜随觉得自己声音微微发抖。
  金墨很认真地想了想,“一直吧。”
  一……一直?
  杜随现在要好好考虑是立刻死了,还是活着零碎受罪。
  金墨愈加不耐,催她快快开门。
  杜随在麻木中打开了门,金墨像在自己地方一样毫不拘束,把背包扔在地上,自己到浴室洗了个脸。
  杜随很郁闷,有一丝责备地说:“你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好让我有所准备。你看,我地方很小,只有一张床……”突然住嘴。
  耶和华保佑,千万不要让他学三流小说或肥皂剧,说出什么“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老土混账流氓话来。否则我就立刻吐血倒地死给你看。
  幸而,金墨并没有对她的抱怨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不以为意地说:“明天去买一张床,今晚你睡床就是了,我彻夜练功,不用睡觉。”
  我在一只如此危险随时高兴就会把我吃掉的血圣兽面前要还能旁若无人安然入睡的话,岂不是比猪悟能兄还要强?
  杜随强笑道:“我也炼功,不用睡觉。”
  开玩笑吧,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用三天就会彻底精神分裂的。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本是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诚惶诚恐,连睡着都要小心提防,这种压力,谁能受得了?
  血圣兽居然也会杀人不见血了?
  “嗯,这个,……金墨……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想住宿舍,我去帮你租一处房子……”
  金墨目如冷电,扫了她一眼。
  杜随吓得连忙说:“最多……嗯,最多我每天去帮你做饭打扫,料理家务……”
  为了活命,连明明做不到的事情都轻易承诺。她忙成这样,自己都是请钟点工,哪会做饭打扫?
  牺牲不可谓不大。
  可惜金墨并不赞赏她的牺牲,他往沙发上一坐,一言不发,只是冷冷地看着她。意思是我倒要看你的废话打算说到什么时候。
  在这样的眼光下,杜随立刻放弃认命了:“好吧,我明白了。”
  在居住问题达成一致之后,杜随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底下该说什么或做什么。
  真没天理,在自己家里居然被逼得手足无措。
  而那个罪魁祸首居然大大咧咧的坐在她订制的全中国独一无二的沙发上,神色冷漠自若。
  杜随想了一下,便决定开始帮助金墨收拾行李。两个人就忙了起来。
  很意外金墨的东西和普通男生差不多,他只带了这几天穿的几件衣服,大都是运动装和休闲服,一双鞋,都只是很普通的牌子质地。杜岁在自己的衣柜里给他腾了一块地方。
  金墨把自己的东西放好,看了一眼杜随衣柜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内容,动作停顿了一下,但脸上毫无表情。
  杜随打赌他是想说“女人居然这么麻烦”这类的话,顺便把自己损一下,完全是爱惜自己的冷酷形象,才硬生生忍住。
  他的洗漱用品也极简单,只有一支牙刷和一块毛巾,杜随拿到浴室去。在镜子前头杜随突然想象血圣兽后足人立,前爪拿着这只牙刷刷牙的情景,不由笑出声来。
  其余半包都是书,而且竟然都是关于数学的专业书,没有一本杜随看得懂的,不由大大诧异起来。
  “难道你真的上课吗?”
  “当然。”语气好像一只血圣兽上艰深的数学系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参考书?”
  除了一些专著,还有许多题集。
  “平时可以做题。”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考第一?
  “有趣。”
  有趣?一只吸血的血圣兽居然说解这些变态的数学题有趣?
  这是什么世界呀?
  还有两只网球拍,几个网球,这只血圣兽显然还很健康爱运动。
  收拾完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杜随又很尴尬地想现在做什么。
  “你,你要洗个澡吗?”
  “我习惯早上洗。”他已经盘腿坐在地板上(并且不知为什么故意不坐在地毯上),闭上眼睛准备练功了,听了杜随的话眼睛也没睁一下。
  “那,我去洗了。”
  没有回答。
  杜随自己去洗了个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金墨还是一动不动盘膝闭目打坐。
  以杜随的修行倒也能看出他的神体已经不在体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遨游。
  杜随心念一动:有上回的事,这家伙难道不怕我偷袭?
  突然警觉,想必是用这个法子来试探我!
  于是她便不看金墨,自顾自坐到沙发上,咖啡一杯接一杯的灌。
  彻夜练功这种事,杜随从来没干过,也不觉得自己受得了,眼下只能靠咖啡提提神。
  可惜她的体质对咖啡因从来都不是很敏感,而且人往往越不想做什么就越会那样,没一会儿杜随就困得不行了。
  在睡魔和对金墨的戒惧之间摇摆了一阵子以后,杜随还是屈从了自己的欲望,爬上了床。
  这天晚上她睡得很不好,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分尸,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强奸,一会儿梦到房子被火烧了,一会儿梦到自己还是在一无所有的四年前,老板性骚扰,她抗拒结果被炒了,走在异国的街上恐惧着下个月的房租。

  同居之后

  第十四章 同居之后
  杜随早上是被穿过窗纱的顽皮阳光照醒的,她睁开眼,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便舒舒服服地闭上眼睛,突然听见有一点动静。
  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在!杜随一惊。立即坐了起来。
  然后便看到,金墨坐在一张她的半圆餐桌旁的酒吧椅上,穿着浴衣,头发湿漉漉的,正在喝一杯牛奶。
  好健康的画面啊,如果不知道画里的主角其实是一只形貌古怪,举世仅有的野兽的话。
  “早,早上好。”突然想到自己的睡姿可能全被他看在眼里,杜随的脸红了一下。
  他漆黑的眸子看了她一眼,转了开去。然后才有点不情愿的漠然说:“早。”
  一般而言,杜随此时应该说“你已经醒了?”“晚上睡得好吗?”之类的话,但是她只是瞪着金墨手里的牛奶,诧异地说:“原来你……也吃人类的食物?”
  金墨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淡淡说:“我有一半是人。”
  这是杜随第一次听到他谈起自己的构造,有点迟疑地问:“金墨……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
  这话听来古怪异常,金墨的回答也很怪异:“他就是我。”
  杜随一直很难想象两个灵魂融合的方式,此时听了这话,也只觉头大。金墨又接着说:“如果你是问这是不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不是。”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com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地球上胜过许多比他们强悍的生物成为统治者是有理由的,强大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在是空前绝后。
  杜随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变成了一个半家庭主妇,虽然不是自愿,总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同居者,晚饭要尽量赶回来吃啦,周末做什么啦,去干洗店帮他拿衣服啦,甚至他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现金啦,内裤袜子是不是要新买一打啦,林林总总,千奇百怪。甚而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她现在逛街都会连男装一起看。
  这其中的转变自然有许多喜剧,也有不少挫折,杜随总的感觉是比她预想的好。金墨大部分时间是很像个人类的,虽然不爱说话,倒也让杜随解了许多寂寞。他从来不谈自己,兴趣只有网球和数学题,想来也是,这世上他不懂得不能得到的实在太少,有什么能够激起他的兴趣呢?他没有朋友,除了出去觅食从不外出,不看电视不玩游戏,生活无聊得可怕,不过他自己好似并不觉得,这时候杜随就想毕竟是一只野兽。
  但是尽管如此,杜随却渐渐依赖他了,回家先看看他屋里灯亮不亮,拉着他可以去超市购物,绝对比animal d’acompagnie要强得多。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金墨每星期二,三,四上午第一堂没课,杜随就让他自己瞬移去学校,其余两天杜随会开车送他,每周二,四,五下午没课,但是二,四他都会去打网球,周五杜随也有课不去事务所(不过很少能做到),下午会早早结束,然后一起去超市买一星期的给养。周末自然要玩啦,但是金墨经常利用周末去觅食,这种情况下杜随往往会睡一天。
  转眼两个月过去,金墨一次都没有现过原形,也一次都没有侵犯过杜随,杜随觉得有点奇怪,后来想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顾忌。
  这期间奥立弗把程氏兄妹送上峨嵋并打转了,回到北京后发现杜随还活着乐得直跳起来,听到说和血圣兽同居立马又昏了过去。虽然百般反对却不敢来见金墨,便说要回国去继续研究炼金术做出贤者之石来对付金墨,救出被恶龙囚禁的公主。
  还有一件事很有趣,金墨不使用我国人手一份的现代化通讯工具:手机。他与杜随联系都使用法力来千里传音,于是经常出现以下情景:
  某日,杜随正在与客户谈生意,谈生意无非就是我方漫天要价,对方就地还钱,奈何此次对手太不老实,竟把杜随当新手哄骗,杜随很是不耐,冷笑说:“蒋老板道我不知你底线吗?是……”
  此时耳边忽来传音,金墨问她电脑开机密码,她一时大意,大声说:“八一七二六零零零”
  面前客户突然变色,说:“杜随小姐果然厉害,名不虚传!”
  另一日,杜随正在训斥一绘错图的下属,说:“你一向粗心大意……”
  此时金墨又传音来问她找他何事,杜随正生气,怒道:“你昨晚又忘了关天然气!”
  下属面如土色,曰:“杜小姐真神人也。”
  有了几回这样的事,杜随深恐有一天大家终要以为她失常,终于买了一个诺基亚7200送给金墨。
  这件事标志着从此妖怪也踏入信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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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项链——葡萄(3) -跳舞的精灵- 给 跳舞的精灵 发送悄悄话 跳舞的精灵 的博客首页 (90712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13:44:49

七宝项链——葡萄(4) -跳舞的精灵- 给 跳舞的精灵 发送悄悄话 跳舞的精灵 的博客首页 (50651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13:46:10

为什么后面的怎么都没办法贴上了?有字数限制吗? -跳舞的精灵- 给 跳舞的精灵 发送悄悄话 跳舞的精灵 的博客首页 (88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13:51:21

能多贴点么,很久前跟的文,很喜欢啊 -番茄炒蛋- 给 番茄炒蛋 发送悄悄话 番茄炒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16:47:11

我要看全的,如果不行,就告诉我网址吧 -针时- 给 针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22:44:57

看下面,版主帮我贴全了 -跳舞的精灵- 给 跳舞的精灵 发送悄悄话 跳舞的精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7/2009 postreply 08:44:57

好看,嗯,是个可爱的故事 -我飞飞飞- 给 我飞飞飞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6/2009 postreply 1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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