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义反对比较好,而不要以基督徒的名义~

来源: 阿黄007 2011-07-12 05:51: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38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阿黄007 ] 在 2011-07-13 14:59:00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首先申明 俺是 基督徒恩雅她爹2011-07-12 03:00:39

即使某一天同性恋婚姻合法了,大家也可以继续反对,最有效的反对就是只恋同性的爱,坚决不结同性婚,呵呵~

谁给予我们结婚的权利?谁给予我们反对的权利?能说明白反对的理由吗?

按习惯来说我也觉得同性恋结婚别扭,毕竟受党教育多年哈~但我的喜好或习惯于别人是无足轻重的,也不能因此而成为反对别人的理由。我其实是因为找不到反对的理由才觉得应该投支持票,毕竟人家结婚又不碍着我什么,我实在是觉得不好意思蛮不讲理的反对。

 

所有跟帖: 

呵呵 基督徒的名义和个人名义又有啥区别?应该批当初定义结婚结婚那个,哈哈 -恩雅她爹- 给 恩雅她爹 发送悄悄话 (31 bytes) () 07/12/2011 postreply 08:50:17

以你的名义你可以改主意,也可以坚守,以基督徒的名义你就不可以啦,哈哈~ -阿黄007- 给 阿黄007 发送悄悄话 阿黄007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2/2011 postreply 09:42:17

呵呵 做人总会坚守些什么的。 -恩雅她爹- 给 恩雅她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13/2011 postreply 0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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