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义反对比较好,而不要以基督徒的名义~

来源: 2011-07-12 05:51: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即使某一天同性恋婚姻合法了,大家也可以继续反对,最有效的反对就是只恋同性的爱,坚决不结同性婚,呵呵~

谁给予我们结婚的权利?谁给予我们反对的权利?能说明白反对的理由吗?

按习惯来说我也觉得同性恋结婚别扭,毕竟受党教育多年哈~但我的喜好或习惯于别人是无足轻重的,也不能因此而成为反对别人的理由。我其实是因为找不到反对的理由才觉得应该投支持票,毕竟人家结婚又不碍着我什么,我实在是觉得不好意思蛮不讲理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