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集体质疑半年报真实性!这家公司又出新故事(组图)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9-08-06 20:30:3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098 bytes)

半年报真实性遭遇独董集体质疑!故事的主角,其前身是银!广!夏!

西部创业8月6日晚披露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收3.66亿元,同比增长6.84%,实现净利润6626.22万元,同比增长30.85%。业绩堪称靓丽,却引来自独董集体质疑。

西部创业三名独立董事集体认为,公司半年报中对全资子公司大古物流涉税事件没有合理反映,无法保证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事件的核心,是一份子公司的罚单是否计入半年报。西部创业子公司大古物流早前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税务部门拟追缴大古物流少缴增值税6063.9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4.48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拟处3893.04万元罚款。

三位独董认为,大古物流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而西部创业认为,大古物流前期存在的涉税事项可能造成的后果仍具有不确定性,不属于半年度报告所属期之期后事项。

中国证券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西部创业和相关独董。公司表示,对于何时将大古物流税款事项体现在财报中尚未有明确结论。独董吴春芳表示,这是集体讨论的结果,他们认为(大古物流税款事项)应该在报表中体现,并称具体可咨询审计委员会主任罗立邦。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能与罗立邦取得联系。

事涉子公司税务问题

西部创业7月4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古物流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追缴大古物流少缴增值税6063.9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4.48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拟处3893.04万元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定,2016年6月,大古物流经人介绍认识朱亚宾、王保玉、王彪三人,并由此三人充当中间人进行煤炭贸易。上游销货方及下游购货方以委托授权书形式委托朱亚宾、王保玉与大古物流开展煤炭贸易及货款结算。经查,2016年7-12月期间,大古物流通过朱亚宾、王保玉、王彪三人共取得北京嘉世辉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升泰洋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宝显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开具的品名为“煤”的38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78亿元,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0.20万元。大古物流已于2017年1月自行申报转出其中2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66.26万元。

经证实,大古物流接受并抵扣的38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由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4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京升泰洋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3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嘉世辉煌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19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9639.33万元、税额1638.69万元。2016年7-12月期间,大古物流向北京世纪汉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长源煤炭有限公司等20家下游企业开具了品名为“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19份,金额3.81亿元,销项税额6477.40亿元。

经检查核实,在上述业务中大古物流不实际掌控煤炭的采购、销售及货物交割,不能提供煤炭购销业务真实发生的运输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支付的货款最终回流到王春光个人账户。大古物流取得的3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6063.93万元。经计算,应追缴大古物流增值税合计6063.93万元。

公司表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稽查局对大古物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接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情况做出的判断,需要经过陈述、申辩和听证等程序后方可做出最终决定。若税务部门认定大古物流涉税事项成立并做出处罚决定,大古物流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因大古物流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将对大古物流和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涉及舞弊情形的,将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大古物流可能补缴的税金及罚款合计约为1.03亿元(不含滞纳金)。

大古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审计,大古物流2018年末的资产总计为3172.16万元,负债合计为1795.28万元,净资产为1376.88万元。

西部创业表示,如处理结果导致大古物流资不抵债或支付不能时,可能导致大古物流破产清算。大古物流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对大古物流承担责任。

报告期归属争议

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子公司的这份罚单到底是否计入半年报。

三位独董认为,2019年7月3日,西部创业之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做出的宁税稽罚告(2019)33034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后参加了听证和辩论,目前尚无结果。经过认真了解、研究、分析,认为该涉税事项重大,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鉴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没有合理反映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涉税事项,认为西部创业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西部创业对此并不认同。公司称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时,对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内容并结合听证情况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大古物流前期存在的涉税事项可能造成的后果仍然具有不确定性,不属于半年度报告所属期之期后事项。截至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之时,大古物流仍未收到税务机关有关涉税事项的处理意见。对于大古物流的涉税事项,公司一直以来作为重要的信息披露事项管理。目前,此涉税事项依然不满足转化为会计事项的条件,故会计报表中不包含对此事项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西部创业从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及时性三方面给出了理由。





前身银广夏

西部创业的前身,是早前在资本市场上劣迹斑斑的银广夏。公司在2016年5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简称由“银广夏” 变更为“西部创业”。



对于更名原因,公司解释称,于2016年2月1日完成了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工作,经营范围扩大至铁路运输、物流、葡萄酒、酒店餐饮等行业,为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突出地域特点。

本报记者何昱璞 摄


资料显示,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曾因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经查,银广夏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0万元,少计费用48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

其中:1998年虚增利润1776.10万元,由于银广夏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银广夏1998年度利润的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实际亏损5003.20万元;2000年虚增利润56704.74万元,实际亏损14940.10万元;2001年1―6月虚增利润894万元,实际亏损2557.10万元。

银广夏事件之后,公司经历了两次业务转型,控股股东亦变更四次。

西部创业业务变迁

西部创业历任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