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掉入“夫妻店”股权分配的坑(图)

来源: 浮世 2016-08-15 10:52:0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156 bytes)

王宝强婚变事件发酵了一天后,网友关注的焦点已经从各种骂战中,转移到宝宝的财产问题上了。据《法制晚报》报道,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本人在律师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离婚,同时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分割财产。中午,王宝强工作室发布了王宝强离婚纠纷案的立案声明。声明中,王宝强表示,“我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诉讼服务告知书》。”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疑惑,难道宝宝穷的已经交不起诉讼费啦?王宝强已经变更了其主要资产平台——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公司(以下简称“宝亿嵘”)的股权,王宝强才是宝亿嵘唯一自然人股东,王宝强为何还要分割公司股权呢?对于借款缴费,有网友爆料,王宝强数个银行账户中的大笔存款在一日之内被取走,所以此次工作室需要借钱交诉讼费!!!


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因为宝亿嵘是王宝强与马蓉结婚后成立的公司,他们又没有婚前协议,即使王宝强做了股权变更,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马蓉真如网友爆料那样,涉嫌转走王宝强账户中的所有存款,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事实上,因为婚变而导致公司股权分配纠纷,王宝强并非个例,他遇到了“夫妻店”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公司股权和夫妻财产结合,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很容易出现公司控制权易主,或者融资、上市困难等问题。土豆网、赶集网、真功夫三家准上市公司因为老婆告老公引发的闹剧,让资本方叫苦不迭。


因为感情纠纷,土豆网创始人王微95%的股权遭遇前妻杨蕾申请冻结,此后,两人协议离婚,王微付出700万美元现金补偿,而土豆上市进程被搁置半年有余,从此止步纳斯达克。据传这场纠葛,还催生了一个新名词“土豆条款”,不少投资人开始讨论是否需要在股东协议中增加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这样的条款。


因为股权转移,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被妻子王红艳告上法庭。这场离婚财产纠纷案持续3年,成了赶集网上市的绊脚石;为了争夺股权,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和潘敏峰不但夫妻反目,蔡达标还因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那如何避免“夫妻店”中的这个坑呢?对此有业内认识表示,在创业前,可以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钱权分离,配偶可以分享股权变现利益,但是不能支配公司股权;如果没有提前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那么股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创业者就要在保证婚姻不亮红灯的同时,对投资人承诺夫妻关系对股权影响的约定。


以龙湖集团董事长吴亚军离婚案为例。2012年8月吴亚军与丈夫蔡奎结束了20年的婚姻。当时,二人曾合计持有龙湖地产39.06亿股,占比75.6%,而蔡奎已获得龙湖地产30.2%股份,但因蔡奎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此离婚分家并不涉及股权变动,对公司运营没有影响。当然了,也有创业者相信自己的婚姻是牢不可破的,那就直接忽略小M的这些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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