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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投保中国人寿,附赠的10年护理服务难兑现

“承诺的护理服务,要兑现的时候掉链子,这不是骗人吗?”天津七旬老人沈先生投保中国人寿保险遇到糟心事,他作为拥有20余年投保经历的老客户,在该公司“回馈老客户”的宣传下再次投保,发现承诺的护理服务难以履约,甚至保险公司否认有该服务项目,并将责任推给已离职的业务员,后来在他报警求助下,保险公司兑付了护理服务费。

中国人寿“老客户专享”:

同一种病一年可享受最多3次护理服务

据沈先生介绍,他在1997年便成为中国人寿客户,有一个保单已完成20年缴费,财产险也在该公司投保,属于不折不扣的老客户。

“2024年,中国人寿以‘回馈老客户’名义推出‘国寿鑫享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明确该产品仅对老客户开放。”沈先生说,在宣传中,保险公司除了强调分红外,附赠的“护无忧”健康护理服务他觉得不错,意思就是参保受益人住院可享八天七夜护工服务,术后居家还有五天四夜护理,涵盖接送住院、喂水喂饭、护理大小便等贴心细节。

沈先生说:“我当时想着我和老伴年纪大了,这项护理服务对我们来说很实用,人家一再强调,因为我们投保多年,是老客户,才有这项服务。”沈先生随即以自己名义投保,指定老伴为受益人,约定连续三年每年缴费6000元。他告诉记者,这款分红型保险的资金需待投保人去世后由受益人领取。“后来负责对接我的是一个叫小马的业务员,小马把保单送到家里来时,当即就给我激活了护理服务卡,相关信息都给填好了,说用起来方便。”

沈先生将这一套保单提供给记者看,一份生效于2024年7月30日的保险单,保险期限是终身,每年保费为6000元,连续交3年;另一份名叫“护无忧用户服务协议”,上面盖的是北京橙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章子,服务包括很多种,有核心服务、增值服务、基本生活照护、清洁与卫生、关怀与陪同等,沈先生所说的服务项目属于核心服务版块,每年同种疾病申请最多3次,对无法得到家属陪护的住院患者,可安排1对1陪护人员,提供照护与护理服务,单次住院服务时长不超过8天7夜;对于术后居家康复护理,单次服务时长不超过5天4夜。

在服务规则说明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激活该卡后,申请服务时须提供上传有效健康险/寿险长险保单。还有一张护无忧的卡片上标注着“个人版10年期”的字样。

缴费两年后首次启用遇阻:

中国人寿称对该服务不知情

然而,这份让沈先生安心的保障,在2025年11月首次启用时便出现问题。

据沈先生讲,当时他老伴因心脏不适住院检查,他第一时间联系投保时的业务员,得知对方早已辞职。沈先生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电话,随即有工作人员跟他对接,“他们完全否认附赠‘护无忧’服务,还将责任推到已离职的业务员身上,称可能是业务员违规操作,与公司无关”。

沈先生给记者提供了2025年12月4日的一段通话录音,音频中,一名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说,通过沟通,是业务员个人提供这项服务,公司对此不知情,因为业务员已离职,公司要求她去联系业务员了解此事。并解释称,业务员在跟客户沟通的过程中,经常会给客户提供很多个性化服务,这个公司不会逐一过问。其举例说明,称有的业务员跟客户处成朋友关系后,会根据客户的情况,比如过生日会送个花,或者客户有别的需求,会提供增值服务,个性化服务。当沈先生问她,这种服务你们公司还有没有掌握的,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已知的只有沈先生一人。

沈先生则补充道,当时他是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河西区支公司邀请去的,就在他们那个洽谈大厅里,拉着宣传横幅,给很多老年人宣讲这个保单,这会儿开始睁眼说瞎话了。“护无忧”合同袋也是统一的中国人寿袋子,塑封皮和卡片夹正好适配“护无忧”卡片,“如果是个人行为,业务员每个月能挣多少钱啊,还能伪造得这么严丝合缝?”

老人报警维权:

保险公司兑现了此次的护理费

“他们在(2025年)12月4号还专门给我发了短信,说他们没责任”。沈先生说他越想越生气,2025年12月5日,便和老伴一起坐车前往中国人寿天津河西支公司,现场报警维权。

“警察来了,保险公司认了这一次的护理费,但要求我写申请,说需要领导批。”

因为护理卡是10年的有效期,这才过去2年,沈先生询问余下的8年服务怎么办,保险公司还是不认。沈先生说,他现场要求大家和警察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如果保险公司坚持认为给我推销护无忧服务是业务员个人行为,那么这个业务员打着公司的幌子骗我,他就违法了,那么保险公司该报警,我是受害人,我正好做个见证。”沈先生说,他当时这么要求时,值班经理又不去报警,说后边的问题他们会跟领导再协商。

2025年12月16日,沈先生收到了此次两天的护理费760元。

沈先生说,当时是中国人寿的两名业务员到家里来给的钱,但又拿出一份协议让他签,“要求我保密,不要对外透露此事”。

这份协议显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河西分公司为沈先生提供两天护工费,合计到账760元。其中保密的条款,被人用笔划掉了。沈先生说是他划掉的,他用笔在旁边写上护理卡的有效期是10年,要求他们服务到有效期满为止,但对方没答应,提出可以用短途旅游、采摘活动,或是发放礼品等方式替代8年的护理服务,被沈先生拒绝。

后续8年的护理服务怎么办?

中国人寿决定作退保处理遭老人拒绝

沈先生说他没接受短途旅游等替代方案后,中国人寿又让他退保,或者让他走调解或者诉讼的渠道解决此事。

1月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河西分公司相关业务员刘女士,她介绍说,护无忧并非中国人寿官方服务,是之前的业务员马某某私下通过第三方中介提供,现在第三方联系不上,马某某也联系不上。表示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给沈先生全额退保(退还两年共1.2万元),终止保单。并称,如果正常退保的话,是有损失的,这次处理为公司特殊处理,不会让沈先生有损失。

对于记者问到“未联系到马某某、是如何得知马某某通过第三方中介取得护无忧服务的”这一问题,该工作人员说,此前有七八位老人也遇到这类情况,公司了解到,他们是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获取的,后来也是在需要护理服务时,发现北京橙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不给提供服务了,以前有人用成功过,但用得人多了,后来不知道为啥人家不给派护工了。

1月8日,记者拨打提供护理服务的北京橙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客服,得知该公司仍然正常运行,对于有保单和护无忧卡为何用不上护工的问题,客服查询后,告知沈先生的护无忧卡为激活状态,但没见到申请护理的请求,能否用上护工需要看具体资料;对于该公司是否和中国人寿有合作的问题,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这方面由销售部门负责。

记者查询到,2025年8月20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上反映过“护无忧”卡的问题,也是说在中国人寿购买的护无忧卡,但和沈先生不同的是,此人反映的问题是10年期无法激活,称中国人寿不管,北京橙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也称解决不了。

律师说法:

业务员履职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保险业务员的销售行为责任归属、保险公司的推诿行为性质,以及退保方案的合法性。

关于“业务员离职后责任转嫁”的问题,赵良善指出,保险业务员是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公司名义开展的销售活动,属于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依法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即便业务员已离职,也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履约责任。保险公司将“护无忧”服务推定为业务员个人行为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除非保险公司能举证证明沈先生明知该服务为业务员个人提供且与公司无关。

从沈先生提供的证据来看,“护无忧”是在中国人寿标识、配套合同袋里提供给客户的,且服务激活与保单交付同步完成,足以让沈先生有理由相信该服务是保险产品的组成部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相关责任应归属于保险公司。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退保了事”方案,赵良善认为,退保属于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需基于双方自愿协商。在沈先生明确主张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以退保作为唯一解决方案。

赵良善建议,沈先生可凭借完整的证据链(保险合同、缴费凭证、通话录音、出警记录等),进一步向银保监会投诉,或通过申请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注意留存业务员宣传话术、服务承诺等书面证据,警惕“口头承诺”“事后补加”的附加服务,避免后续维权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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