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罗永浩吐槽“恶心”,西贝创始人称一定会起诉

9月10日,罗永浩发文吐槽著名连锁餐饮品牌西贝莜面村:“好久没吃西贝了,今天下飞机跟同事吃了一顿,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实在是太恶心了。希望国家尽早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用了预制菜。”随后西贝工作人员回应称,牛大骨是每天现煮的,莜面也是店内工作人员现场手搓的,不存在预制。另外,店内的炒菜每天都是新鲜的蔬菜到店,现场炒制。翻阅罗永浩该账号主页,24小时内发布了5条与西贝预制菜相关的博文。

据新黄河消息,9月11日晚间,西贝创始人、董事长贾国龙出面回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贾国龙对罗永浩的用餐进行了情景还原,表示“西贝一道预制菜都没有”,并强硬表态:一定要起诉罗永浩。

而罗永浩方面则紧随其后,在社交媒体上连发数条微博逐条驳斥贾国龙说法,同时发布十万元悬赏,公开征集西贝使用预制菜的“真凭实据”,并且已经收获了一张疑似西贝中央厨房成品的包装袋照片。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西贝可主张罗永浩以“几乎全都是预制菜”“恶心”等表述贬损其商誉,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西贝需证明罗永浩的言论存在虚假性(如不实陈述)、主观恶意(如贬损意图)及实际损害(如客流量下降、社会评价降低)。贾国龙将罗永浩的“消费者身份”与“博主行为”区分,强调其多次发文、公开征集证据等行为已超出正常评价范畴,属于利用影响力实施商业诋毁。

陈平凡认为,罗永浩可以从消费者批评权等角度进行抗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罗永浩需证明其言论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如提供用餐小票、同行同事证言等。 “预制菜”定义争议:质疑西贝部分菜品使用预制成分(如汤底、酱料为中央厨房预加工),援引消费者对“现制”的普遍认知(即全程现场加工),主张存在误导性宣传。

若双方的纠纷诉至法院,罗永浩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若被认定为夸大其词的个人感受(如基于菜品口感推测),可能被判定为不侵权;若被认定为具体事实指控且无法证实,则构成诽谤。 “恶心”等情绪化表述可能被认定具有侮辱性,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超出合理批评范围。

法院需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对预制菜的界定(排除中央厨房半成品),结合西贝的实际加工流程,判定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若西贝部分菜品使用中央厨房预加工食材但未明确标注,可能需承担部分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责任,但不足以直接支持罗永浩的“全预制菜”指控。

双方的纠纷具备和解的可能性:双方可能基于舆论压力选择和解,西贝承诺加强加工透明度,罗永浩删除争议性措辞并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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