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一个历史性日子,所有剧本被改写。
就连李嘉诚也来一个180度大转弯。
5月12日电,长和公告称,原本计划在5月22日股东周年大会上讲述港口交易的情况,但鉴于近日不断有股东及传媒查询,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特此声明:此交易绝不可能在任何不合法或不合规的情况下进行。有关条文已于2025年3月4日的公告中说明:“交易之完成取决于一系列条件的达成,包括法律和监管部门之同意及批准、不存在违法或法律禁止的情况、获得公司股东的必要批准以及最终文件中约定的其他适当及常规条件。”
在此之前,局长统计一下香港《大公报》对长和集团出售港口资产一事至少进行了8次以上公开警告或批评。
1. 首次警告:3月13日
《大公报》发表题为《莫天真 勿糊涂》的评论文章,首次点名批评长和交易是“没有腰骨的跪低”,并质疑其“漠视国家利益、民族大义”。
文章强调该交易并非“普通商业行为”,而是涉及美国“霸权政治”的渗透,呼吁企业“三思”。
2. 第二次警告:3月15日
再次发文《伟大企业家都是铮铮爱国者》,通过对比改革开放初期爱国企业家的案例(如包玉刚、曹光彪),批评长和“助纣为虐”,并警告其可能“背上历史骂名”。
3. 第三次警告:3月21日
发布《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从法律角度分析交易风险,明确要求长和“停止交割”,并指出交易可能被美国利用为“扼制中国航运的武器”。
4. 第四次至第七次警告:3月26日、3月30日
3月26日发文《勿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批评长和“执迷不悟”,并揭露其试图通过分拆交易规避审查的行为。
3月30日再次发文,称长和“越劝越硬气”,但交易已引发国家安全隐忧,并暗示中方可能采取法律手段干预。
5. 第八次警告:5月1日
发布措辞最严厉的评论《执迷不悟必将碰得头破血流》,引用外交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表态,定性交易为“资敌和背叛”,并警告长和若继续推进将面临“极其严重的后果”,包括动用《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手段。
其他相关动作
港澳办转发批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多次转发《大公报》文章,间接强化官方立场。
舆论施压:除评论文章外,《大公报》还通过整版报道、专家解读等形式持续施压,例如3月31日刊文分析交易可能触发《国家安全法》审查。
不过超过10次警告,李嘉诚真的一点反应都没有,铁了心卖港口。
在印巴战争+联合声明发布后,李嘉诚迫不及待表示要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