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启刚:"内卷式"竞争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口碑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召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副会长霍启刚提议,“全面整治内卷式竞争”。

霍启刚认为,近年来,“内卷式”竞争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阻碍。总体来看,内卷式竞争是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无序扩张产能,进行零和甚至负和博弈,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行业长期处于微利亏损状态,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影响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特征来看,他认为,内卷式竞争的表现以同质化竞争、低价竞争、低质量竞争为主导,业内存在模仿剽窃行为,行业层面产能利用率低下和产能过剩现象突出;部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依靠自身垄断优势压缩上下游企业利润。企业为了存活,压缩必要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部分地方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大战,对经营主体获取土地、资金等各类要素作出过度承诺,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特殊待遇,扰乱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他认为,内卷式竞争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和长期性的。从行业层面看,内卷竞争产生冗余低质量产能,挤压了重研发、重质量的企业的生存空间,影响产业的优化升级。从金融方面看,部分企业利用赊销、延长账期等手段,将资金压力转嫁到供应链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存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隐患。从经济社会层面看,内卷式竞争恶化用工环境,抑制消费需求,阻碍经济内循环发展。从中国对外关系看,内卷式竞争模式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口碑,对国家在海外的经济利益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目前,中央已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作为重点工作。

对此,霍启刚就如何整治“内卷“提出了4项建议,具体建议如下:

一、政企协同,强化行业自律。开展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供应链金融安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等领域,鼓励和引导同业协会发挥作用,在行业内部通过自组织的方式,遏制恶性竞争行为。发挥各行业“链长”、“链主”企业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标准引领作用,以高质量、标准化为目标,提升供应链建设管理水平,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良性生态,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能级提升。

二、优化地方政绩考核体系,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长效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试点开展省域内和省际招商税收、增加值核算合理分配机制,消除政府不合理干预市场的诱因。

三、支持企业有序出海,构建国际利益共同体。支持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行业协会、商会等形式,探索“抱团出海”模式。发挥香港八大中心的优势,支持出海团组在香港建立分支机构,在开展海外合规经营,参与标准制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开展合作,遏制团组内部无序竞争。

四、全面开展供应链治理。

(一)加快供应链立法,规范供应链企业劳动保障。参考国际经验,根据国内实际情况进行供应链立法,防范供应链企业的用工风险、环境风险,要求企业对其供应链的社会、环境责任进行审查。就供应链立法与治理问题与美国、欧盟、东盟、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增进供应链安全法规理解和互鉴。参与国际供应链安全规则制定,有效维护中国供应链海外权益。

(二)制定统一的供应链管理标准。在部分重点行业,由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供应链管理标准,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质量检测、物流配送等环节,减少企业间因标准不统一而产生的无序竞争。

(三)完善供应链金融治理。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构建以核心企业、各级供应商、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平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立法规范产业链链条内部应收账款回笼的合理期限,严防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以部分重点行业为试点,探索实施行业应收账款回笼期限最低要求,回款期限不能超过最低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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