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巴菲特做私募时的收费标准

来源: 赖博士说 2024-02-16 23:12:2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369 bytes)

最近几年,基民吐槽的不仅仅是各类基金惨淡的业绩,还有不菲的收费。不管是否盈利,基金都能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基金经理的利益和投资人的利益并没有捆绑到一起。比如,某主题是医药的女基金经理,给投资人亏了234亿,所在的基金却收了33亿的管理费。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我有个好奇,当年巴菲特做私募的时候,是如何收费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翻阅了一下资料,发现大有看头,值得现在的基金学习。

1956年,25岁的巴菲特结束了在纽约的打工生涯(为老师格雷厄姆工作),回到奥马哈打算退休,却意外地开启了长达13年的私募经历,为日后了不起的伯克希尔哈撒韦事业打下牢固基础。

巴菲特如此回忆合伙基金的起源:

“ 我当时没打算创立合伙事业,甚至没想过找一份工作。只要可以自己操盘,我就完全不担心。我当然不想再推销证券给其他人,但在完全偶然的情况下,有7个人,包括几个亲戚,对我说“你以前做股票推销的工作 ,我们希望你告诉我们该如何处理我们的资金。”

我便说:“我不会再推销股票了,不过我会像格雷厄姆纽曼公司的2名创始人那样创立一家合伙事业,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当我的合伙人。”

结果我岳父、大学室友和他妈妈、姑妈爱丽丝、姐姐、姐夫和我的律师全都成为我的合伙人。我也投入100美元。这是一开始的情况,完全出于偶然。””

这个起源故事有两点值得留意:

第一,巴菲特原来是打算自己单干的。25岁的巴菲特已攒有一笔存款——作者说有10万+美元,维基说有17.4万美元、相当于2016年的150万美元;同时,他对复利的威力充满信心,甚至曾担心发大财后对家庭不好,担心会养出骄纵的小孩。

第二,巴菲特的最初合伙人都是亲戚、朋友,都是他很关心的人。这影响了合伙基金的收费结构,也奠定了合伙基金的企业文化——始终与合伙人保持利益一致,为他们的利益考虑。甚至,巴菲特在结束基金时,他做了很多他本可以不做的事情,例如推荐另一家私募,代为购买债券,提供投资建议等。

由于个别客户需要从中支取生活费,巴菲特允许客户每个月拿走0.5%的现金做生活费。

在成立投资公司后,巴菲特召开了合伙人会议,请合伙人在到奥马哈俱乐部用餐开会——但要求大家AA付账,理由是他要认真定义和限定他的责任,其中一个他不愿意承担的责任就是为晚餐买单。

在这次会议上,巴菲特发给各位合伙人一份“基本原则”(the Ground Rules)。巴菲特对合伙人说,“这些基本原则是我的投资理念。如果你也是这么想的,我们就开始吧。如果你不同意,我也可以理解。”

这份“基本原则”摘录如下。

1、我们绝对不对合伙人保证一定会有多少投资报酬。合伙人每个月提取0.5%的资本,所做的恰恰是取回资本。如果我们每年可以赚超过6%的投资报酬,那就足以支应取回资金的需求,而且本金也会增加。如果一年赚不到6%的投资报酬,那每个月领到的钱将有一部分或全部是从本金中支应。

2、如果有一年的投资报酬低于6%,那每个月提取资金的合伙人在下一年领到的钱将比之前少。

3、我们将年度投资损益时,是以资产的市值为准,也就是年底的资产市值与年初时比较的结果。这可能与同年度报税的已实现投资损益没有什么关系。

4、我们的表现好不好,不是看这一年是赚钱还是亏损,而是以道琼斯工业指数反映的股市大盘或主要投资公司的表现为基准。如果我们的表现优于这些比较基准,无论赚赔都算是表现良好。如果表现不如这些基准,那我们应该被丢鸡蛋。

5、要评断投资绩效,我认为最好是看5年的数字,不然至少也要看3年的数字。我们的表现无疑有时会不如道琼斯指数,而且可能明显比不上。如果有3年以上的投资绩效不如大盘,那我们全都应该替资金另寻出路,除非那3年的股市是多头行情,而且市场在投机资金推动下大幅上涨。

6、我的工作不包括预测股市或经济的波动。如果你认为我有这种能力,或认为这对经营投资事业有必要,你不应该加入这个合伙事业。

7、我无法向各合伙人保证投资绩效,但我可以保证并承诺:

a.我们选择投资标的,是看资产的价值而非它们的受欢迎程度;

b.我们藉由每一项投资中取得客观的安全边际(margin of safety)以及分散投资,尽可能降低资金永久损失(而非短期的市值损失)的风险;以及

c.我的太太、儿女和我会把几乎全部的财富投资在这家合伙事业上。

巴菲特深谙“激励”对人的超级影响,因此在设计合伙基金时,他尽全力消除他与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构建出“0-6-25”的费率结构:0管理费,只在年化收益6%以上部分提取25%的业绩报酬。

这套模式据说起源于格雷厄姆,被巴菲特复制一次,再被芒格复制一次,现在依然被帕伯莱、盖伊和李录所使用着。

合伙人信中的条款较为繁琐,此处引用原文摘录:

1、所有人的利息给付都是6%,此外,巴菲特还可以分得25%的投资获利。因为他的预期股市平均报酬是5%-7%。他设定“高标准”:如果累计报酬不能达到6%的年化报酬水准,他不会收取费用。

2、巴菲特不收取管理费,只在表现好时得到奖赏。这个制度比较好,因为他消除与有限责任合伙人间的潜在利益冲突。

3、除了不收管理费外……他只对超过6%的投资获利中获得分红,这是股市预期报酬率5%-7%的中间值。如此一来,他与合伙人的利益就更为一致。

4、巴菲特和他的家族成员是合伙事业的最大合伙人。因为自己的家族投入最多资金,所以巴菲特与所有合伙人利益一致,希望争取最好的投资绩效。

5、巴菲特规定每年只有一次增加投资或赎回的机会,这迫使投资人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投资绩效。

简单而言就是:1、巴菲特家族自己就是最大的基金持有人;2、收费采取0-6-25模式,没有管理费;3、只有一个基金;4、一年只有一次投资或赎回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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