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央行: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 120%

来源: 华尔街见闻 2021-06-11 02:45:3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328 bytes)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 10%。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 5% 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 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 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 以上的情形除外。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得投资信用等级在 AA+ 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过渡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 2022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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