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一份裁判文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违规操作赔付7000万元,生气吗?

7000万元被银行员工转走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1年1月18日,原告金致成的朋友商智以为朋友揽储为由,让金致成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简称“中行内蒙古分行”)存款。中行内蒙古分行的工作人员图娅实现利用金致成的身份信息开户,并预留密码。
金致成按照中行内蒙古分行的要求提交身份信息和签署开户申请表,办理开户业务后,图娅违规操作,未向系统提交开户信息,而是将事先开好的存折交给金致成,当日图娅向该账户转款2000万元(还前期借款)。
2011年1月24日,金致成向该账户存款1800万元。同日,图娅在该行柜台以存折破损为由将金致成的账户换折。2011年1月25日,蔺福艺账户向该账户转款3200万元(还前期借款),同日该行另一工作人员通拉嘎将金致成的共计7000万元存款分四笔存入图娅指定的其他账户。
2011年3月2日,商智联系金致成,让金致成帮助其完成揽储任务。商智用其表妹吴爽的身份信息开户,图娅利用吴爽的身份信息开立一个存折,并预留密码。金致成从中信银行其母亲弓银桃的账户向该账户转款2000万元。当日,该行另一工作人员雷雯霞违规将吴爽的存折换折,并将换好的存折交给图娅,图娅于2011年3月3日将2000万元转入他人账户。
于是,金致成上诉请求偿还存款本金9000万元及同期贷款利息。
中行内蒙古存在明显过错败诉
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金致成提交身份信息和签署开户申请表,中行内蒙古分行向金致成发放本外币活期一本通存折,双方的储蓄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
中行内蒙古分行应保证储户存款安全,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因中行内蒙古分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擅自违规操作,将金致成账户内7000万元存款转入其他账户,导致存款被骗,中行内蒙古分行对其工作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以及存款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应向金致成返还该7000万元存款本息。
而关于以吴爽名义开设账户内2000万元存款的认定,法院认为金致成无权就该笔款项主张赔偿。
因此最终判决结果为中国人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奔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金致成7000万元,并支付自2011年1月25日至付清之日止利息(以7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据企查查显示,2018年8月27日,中行内蒙古分行行长由张守川变更为陈志能。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张守川任职期间,但是因为员工违规操作,银行承担了这么大金额的赔偿,陈志能会加强管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