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听他的,他说的不对。

基本原理是,不能让人故意报亏损来少交税。

如 12月15日卖出亏损1万。过一周又买回同一股票,持有到第二年。

这1万就不能算亏损,是WASH Sale

只要没有这种情况出现,其他的都不用管的。

所以就有以下结论:

盈利的股票,不需考虑WASH Sale。直接填表,或算买卖差价

亏损过的股票买卖多次,但没有留到第二年,不需考虑WASH Sale。直接填表,或算买卖差价

只有亏损过的股票再次买了,留到第二年,才需考虑WASH Sale的可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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