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要求房客帮着show房,如果找到新房客,中间没有gap, 我就不收early termination fee ($4000 as listed in lease). 如果有gap, 就收那几天gap的房租。
一般房客都会很积极的show房,至今为止几乎所有的提前搬走的房子都能无gap无缝链接,而且房子搬走的时候清洁的非常好,之后新房客有什么问题都能问老房客。因为我在外地,说实话房子的很多事情还没房客熟。唯一的一次有gap是十天gap, 房客高高兴兴的付了这十天的房租,愉快的搬走了。
我现在看大家似乎还收精神损失费,或者不管有没有无缝连接都收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这样允许吗,能double charge房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