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着火和修复的经历
前面有帖子说房子着火了,不知道怎么办。写一下曾经着火的经历,对诸位也许有所帮助。
做地主多年,有过两次大火,两三次小火。
小火基本是房客电灯灯罩着火了,自己扑灭了,没必要通知保险公司,把房子刷一遍地毯换了,房客继续住,啥事也不耽搁。
大火之一,是个刚买的空房子,派人在里面修,但是有个流浪汉私自住里面,被我们赶出去了,他看我们在修房子很快有人要搬进来了,于是放了把火。这个是从底层开始的,火灭了以后房子损失严重,被政府CONDEMN了只好扔给政府了。保险公司调查了几个月没证据跟我有什么关系,全额赔付,拿钱走人。
大火之二,是个三层的三单元,一层一家,都住了人。半夜从三层顶棚烧起,把三层房顶烧穿了,下两层也被水淹了。这个倒没被政府勒令拆除,但是水电都没了。三家房客都被慈善机构领走了。这个也是调查了几个月,查我的电话记录等等,大概7个月以后才拿到赔付的钱,基本都被拿来修房子了。在拿到赔付之前,四个人的工,全时在里面干,先把里面烧坏的清理出去装了好几个垃圾箱,拆完了烧焦的木头就剩地板了,几个人站在光光的平面上看着天空。然后从搭木结构开始整个重建第三层从地板向上。这个是按新建的,所有步骤,结构,屋顶,保暖,电路,水路,门窗,等等都要申请施工许可,许可贴在房子前面贴了几个月。
那时候当地经济不好,城里没什么人新盖房子,结果检查员没事就往这里跑,不满意的勒令拆除重来。每完成一项他来一趟过一项。跟着干跟着学等于把整个盖房子的步骤都经历了一遍。没有电,从邻居拉了一根线,付他点电钱,好用各种电动工具。两个月清理完结构基本做完覆盖屋顶,然后里面又花了两个多月(因为还有楼下两家,被水淹的墙和天花板要补,泡坏的地板要换),才把里外收拾好通水电,检查员对工作很满意,说你们这班子下次在我管的地面随便修哪个房子都给你过。。。
大概到第六个月开始招租。一千尺的房子重建,年初到夏天,后半年还收了几个月的钱不无小补,比坐等保险公司的支票强多了。
火灾是做地主时间久了不可避免的正常经营的一部分。跟保险打交道也是正常经营开支的一部分。我这么多年,着了两次火,把所有付的保险费都捞回来了。着火以后,保险可能涨,但是我的经历似乎没涨很多。所以,有足够的保险,着了火,按正常程序,不会有很大损失,主要是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