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喜欢动物的人(小时候在北京住平房的时候,在家里养过鸡鸭兔狗猫),儿子继承了这点,而且比我更喜欢小动物。
不过儿子不是个细心的孩子,他上中小学时养过一只兔子,但没有好好用心照顾。在兔子7岁去世时,他非常难过和自责,有两个星期不说一句话。 以后再也不提养宠物的事情了。
所以他要从大街上收养流浪花猫咪的时候,我不是因为不喜欢养猫反对,而是怕他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没有时间,细心和能力,照顾不好猫咪,那样如果结果不好的话,对猫咪和他都会有很负面的作用。所以我要他把猫咪送到动物救护所,不要自己养。
是我没在文里写清楚让你误会了。现在文章上了首页不能修改,等下来了,我会改文避免误会的。
猫咪现在13岁了,在我家里幸福地生活着,所以请你放心吧。
谢谢你的直言和关心。
Added:改过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