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思路大有问题,不可实施。

这思路大有问题,不可实施。
 
比如还是按原来的例子,房子原来值30万,折旧了一半,被火烧了一部分,但是现在人工材料都贵了,花了20万修。那你按什么做依据来销掉被火烧的那部分的价值,因为本来剩下的就已经是15万了,你可能烧掉了一个厨房。那这个旧厨房还剩下的是两万还是四万。
 
同样的思路,你家的地毯是五年折旧,但是房客一年就给你搞坏了,你换了要加成新的五年折旧,但是你做税的时候并不把那剩下的四年减成物业价值的损失,尽管那地毯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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