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如荷兰在美国的侨民,荷兰政府给他们也发个证?如果没有,那就是各国政府对侨民的共识:既然你加入了其他国籍,就是认为原来的国家不好。既然这么认为,为什么原来的国家还要给你优惠?除非你是诺贝尔奖金的获得者,或者能带来多少投资,那么某些地方政府会给你优惠,但国家层面是不太可能的。要么是台湾或香港、澳门,但给他们发证,是历史原因,并不是他们某个人个人选择脱离中国。但如果是某个个人自己宣布解除和中国的一切关系,(即母子关系和归属关系),你凭什么要求中国政府再给你类中国国民政策?
2)“此举,不仅方便了海外侨胞,也体现了国家对侨胞的认可,关怀.有利于增强侨胞们的凝聚力,自豪感.“有自豪感还加入外国国籍?
国外的政府有没有这么做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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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双重国籍的就是以色列,但你得看看犹太人是什么历史
-newX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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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9 postreply
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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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这里显摆自己的无知,自己搜一下有多少承认双国籍的
-flyw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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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9 postreply
1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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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民爱国与国爱民应该是相统一的
-说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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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9 postreply
03: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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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话自相矛盾。一方面希望有双国籍,
-newX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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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9 postreply
0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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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豪感还加入外国国籍?说的好!鄙视假洋鬼子!
-tian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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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9 postreply
06: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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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政府有的!叫做return resident!发达国家都有!
-flyw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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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9 postreply
16: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