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准备打广告, 律师说我在以前学校的TA经历可以当作工作经历来写, 问题是: 我在学校的TA工作只能算是 part-time, 所以一个星期只能算工作 20小时; 这样一来我的工作经历只有9个月,不到1年.
请问: 这种计算工作时间长短的方法正确么?如果工作经历只有9个月的话, 广告上怎么写好呢?
万分感谢.
Help please: EB-2 打广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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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广告上写要求有9 个月工作经历的话, 是不是很可能被audit?
-doudo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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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2 postreply
08: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