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1--为什么不想想,非雇主类型,然后利用前个优先期.
--我不是PH.D, 没法自己办。 而且公司也不允许自己办
2 基本上希望不大,前者是雇主支持型的,不合转的条件就难以维持,没有合理合法的状态,怎么carryover?
--不是很明白这点:跳槽后还是雇主支持型的啊,为什么不是合理合法的?
多谢!!
谢谢!
1--为什么不想想,非雇主类型,然后利用前个优先期.
--我不是PH.D, 没法自己办。 而且公司也不允许自己办
2 基本上希望不大,前者是雇主支持型的,不合转的条件就难以维持,没有合理合法的状态,怎么carryover?
--不是很明白这点:跳槽后还是雇主支持型的啊,为什么不是合理合法的?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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