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人的H1身份月底就要过期(我是H1,身份暂时无碍),我们想在月底前把绿卡申请送上去,来避免她身份的失效(但她尽量不想走H4,怕影响EB1-A申请)。 我们会申请2个EB1-A cases, 每一个case 中,我和她都会轮流担任主副申请人,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1,为了维持她合法身份,是不是只要我们递交了140申请 (并且USCIS收到了)就行?还是说必须140和485同时申请才行?
2, 因为我们会申请2 EB1-A cases, 那是不是说每个人有可能会收到2个EAD/AP cards?
3, 我们申请2个,是想其中一个作Premium Processing, 另一个做backup以维持身份,这样可行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