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紧急求助!关于离婚。。。

一般的狀況,美國法院對中國法院的判決沒有終結裁判權, 所以依據中美建交時相關民事法律訴訟判決互相承認的協定,您在中國的離婚判決應該會在美國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過去是有田納西州的下級法院推翻在中國離婚判決的案件,但是那是一個相當特別的案件,所以您無需憂慮這個離婚判決本身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換言之只要您取得中國公證處對您離婚證件的公證書.您可以在美再婚.
然而任何上述判決中有關財產與監護權的判決,(所以一個例子是如果雙方在美國有財產,中方法院的判決無法管轄到這個部份的執行)基於管轄權的規範,這個判決僅在中國國境內有效,當然您可以在美國法院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法官考慮依據中方法院的安排做出同樣的判決,但是大部份的情況,法官會依據個別州的法律做出判決....所以不一定會與中方法院的判決相吻合.
因為您沒有說明您的問題真正出在那裡,所以希望這個說明對您有一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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