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鼓励,老猫!

我先生不是一个好德之人。其实我读文学8年,他喜欢这些东西并转为专业只有2年。你跟他辩论,他给你一句“把嘴里说的变成实际做的是疯子。”他也不会用这些和任何人辩论。虽然离婚在于我的选择,但我真的同意大多数朋友说的:好听点,他心理有问题;难听点,他是个疯子。
我的抉择不需要与人解释,但我是个基督徒。虽然我不敢说自己多圣洁,也不敢说服不信教的人理解我的苦衷。但面对舍己的教义,我真的很矛盾。
讨论这写,也许在讲理性的法坛话题中走得太远。但只希望看到帖子的每个人,无论好男好女,还是坏男坏女都能想想自己在美国,甚至自己生命的走向。也许现实中有难处,有失败,甚至困苦大的没有人可以帮你。但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机会,这已足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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