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协议离婚里是老公现在“Refinance” 家里的房贷, 从15年变成30年的, 然后他提出10 万 equity 给我拿走,房子归他命下,孩子两人平分监护权, 此外无任何争议。 我想请教一下: 这10万刀如何赋税? 是不是他要缴一次 拿“equity”的稅, 大约30%? 然后明年离婚后我再缴一次收入稅 -30%? 可这10万算我的“收入” 吗? 我们一共要缴2次稅? 如果是, 那如何合法避稅呢? 谢谢各位高手。
请问离婚财产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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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tax free
-happysill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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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7 postreply
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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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缴税? 太好了。
-happysill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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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7 postreply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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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不用缴税? 太好了。
-happysill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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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7 postreply
18: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