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33岁,带着不满4岁的儿子住在温哥华,她丈夫在香港做生意,一年回来几次,每次大约2星期.今年春节期间,她带儿子回香港探亲,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并提出儿子归他,温哥华的房子归她.她没答应.目前她的房价大约值60万加币,还欠银行26万,她手上的钱大约够一年和儿子的生活费.她首先不想离婚,因为从她18岁左右就和这男人在一起了,其次,就算是离婚,决不放弃儿子.
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帮助?谢谢!
如果不得不离婚,如何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
所有跟帖:
•
搞清楚家产,准备分,最好找个好律师。
-灰色天空-
♂
(0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13:13:58
•
通常除非女方有精神疾病或是有虐待史,滥用药物等前科
-xiaobaitu-
♀
(195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14:02:11
•
回复:如果不得不离婚,如何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
-fho036-
♀
(87 bytes)
()
03/11/2007 postreply
00: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