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得不离婚,如何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

我有个朋友,33岁,带着不满4岁的儿子住在温哥华,她丈夫在香港做生意,一年回来几次,每次大约2星期.今年春节期间,她带儿子回香港探亲,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并提出儿子归他,温哥华的房子归她.她没答应.目前她的房价大约值60万加币,还欠银行26万,她手上的钱大约够一年和儿子的生活费.她首先不想离婚,因为从她18岁左右就和这男人在一起了,其次,就算是离婚,决不放弃儿子.
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帮助?谢谢!

所有跟帖: 

搞清楚家产,准备分,最好找个好律师。 -灰色天空- 给 灰色天空 发送悄悄话 灰色天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13:13:58

通常除非女方有精神疾病或是有虐待史,滥用药物等前科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95 bytes) () 03/10/2007 postreply 14:02:11

回复:如果不得不离婚,如何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 -fho036- 给 fho036 发送悄悄话 (87 bytes) () 03/11/2007 postreply 00: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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