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只是就事论事,实话实说。
如果您的朋友想要丈夫支付她和女儿的生活费用,而且她的丈夫有钱,急于离婚,就让您的朋友想开些,这种男人,离了也罢。但是,一定要他拿出钱来,包括小孩的抚养费,和妻子的赡养费。只要丈夫一拿出钱来,立刻签字离婚。您的朋友还年轻,(而且漂亮),不应该为那样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守着。
如果丈夫有钱,但拒不肯付,就让您的朋友坚决不签离婚协议。没谁能“逼”她的。在国内的人如果想离婚,而又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只要您的朋友坚决不同意离婚,这个婚姻拖个1、2年没问题。当然,最终还是要离。但要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
在离婚的问题上,如果男方不仁,做妻子的就不必客气,应该争到手的权益,绝对不能轻易放弃。
拒不签字就行了,男方还能怎么“逼”她?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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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为了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不愿意离婚。
-但是丈夫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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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05 postreply
2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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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觉得就是你本人啊?
-感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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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05 postreply
2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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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course it's not me
-Feel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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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5 postreply
0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