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在中国结婚,之后移民去澳洲并一起申请了澳公民,但我们都仍保有中国身份证,我还在交中国社保金。
第一,双方都是中国公民,协议离婚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比较简便,但是,涉外婚姻(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离婚必须去法院,步骤比较复杂。
我不知道你们是拿哪本护照回国的,即使拿中国护照回国,如何再拿中国护照出国,反正中国人绞尽脑汁都要留一条退路,无可厚非。关键是你去中国民政部离婚,必须是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你所谓交中国社保,和证明自己是中国公民,还差一步吧?我不了解中国的具体条例。如果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是中国公民,涉外离婚都要去法院,比较复杂。
第二,中国离婚被外国承认的问题。
即使能够在中国离婚,离婚证(就是离婚的法律事实)是美澳承认的。但是离婚关于财产孩子的判决,不被当地承认。除非你们两个财政简单,否则如果在澳洲有财产,还是建议到澳洲去公事公办。估计请律师也不过几张机票的钱,当然我不知道澳洲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