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么麻烦,我可以先回中国办完离婚手续(因为他在中国工作生活,我想他如果不付孩子扶养费,我以后可以在中国起诉他) 然后再回美国办一次离婚手续,通过美国律师递交QDRO拿他的401K. 这样可行吗? 谢谢!
如果这么麻烦,我可以回中国办完离婚手续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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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程序不是离婚,而是执行外国法律判决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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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4 postreply
2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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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Lexm5的热心回复!
-焦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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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4 postreply
2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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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赡养费在中国起诉他?你不会那么天真吧?在中国离婚你要做好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准备才不会失望太多。
-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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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14 postreply
06: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