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达人:双方都是绿卡,协议离婚,是不是回国最省事?

现住加州。做了一点research,似乎在这边离婚手续非常繁复。如果两人一起回到国内离婚,是不是比较简单?如果那样做,


1) 离婚证需要加州这边的公证以及备案吗?

2) 两人写在国内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在美国有效吗 (房产什么的都在美国)?

3)另外是否有前辈知道国内离婚所需的证件,文件之类?

谢谢大侠们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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