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官判的。是后来,孩子爸爸 也意识到了,协商后公证的。
如果 孩子 2爸2妈,就是有双倍的爱,那 大家都离了,再找,多简单!
孩子需要有 固定,主要监护人,制定方针政策。另一方 能配合最好,起码不捣乱。
关于离婚,一定是有把握拿到独立监护权才提。
对方很不堪,你都不能再与之共同生活,离是应该的。
不该的是,把孩子留给这样的人,或受这样的人(及他的新偶)影响,
离婚不只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
不是法官判的。是后来,孩子爸爸 也意识到了,协商后公证的。
如果 孩子 2爸2妈,就是有双倍的爱,那 大家都离了,再找,多简单!
孩子需要有 固定,主要监护人,制定方针政策。另一方 能配合最好,起码不捣乱。
关于离婚,一定是有把握拿到独立监护权才提。
对方很不堪,你都不能再与之共同生活,离是应该的。
不该的是,把孩子留给这样的人,或受这样的人(及他的新偶)影响,
离婚不只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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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同意您的建議.
-單身老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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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2012 postreply
20: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