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后,因为她是过错方(被捉奸床),碍于面子,我们都没有向国内的亲属朋友说过我们离婚的事。结果她老是给我家人打电话,去帮她忙她家各种各样的事。她是西安人,父母退休,一个得了癌症胃切除,一个三天两头骨折。分居加离婚后这些年我家人没少照顾她家。结果她家人去年底知道我俩离婚后,听信她编的谎言说我有外遇才离婚的,跑到我家去大吵大闹。
我从来没爱过这个疯女人,她和我结婚是为了来美国。我们2000年来到美国,她一直不工作,我供她读了MBA,毕业了还是不工作也找不到工作。她是个非常虚荣的人,和国内的亲朋好友说她在华尔街工作,云云。。。我工作特别忙,根本没心情理她,再说因为根本不爱她,话都不想和她说一句。04年我从华盛顿出差回家,没有事先打电话,带上一帮朋友去家里吃饭,结果她正在家里和另一个男人。。。
虽然不爱她,可这种侮辱是不可以忍受的。在那之前我就想过离婚,可是一想到她会马上失去留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又没有工作,就没下得了狠心。结果她倒是够狠,不仅从我的账户上转走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把我在国内的房产过户给了她妈。
我们口头协议分割财产的时候,她说的倒是挺好的,一定会给我,怎样怎样的。可是好几年过去了,我的10万美元还是不见踪影,美元从8.*人民币跌到6.*人民币,已经贬值很多了。我没有这个钱也可以生活,只是她太过分了。04年我们分居以后,她像个妓女一样的生活,每天约会不同的男人。她住在south elmhurst,还是我们住在elmhurst时租的房子。
我马上要结婚了,我希望在结婚前了结我以前的事。按照纽约法律,婚姻期间一方获得的职业学位(如MD,JD,MBA等),如果另一方是sponsor,那么离婚时应该把学位作价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这个事情离婚的时候律师给我讲了,因为想赶快离了,所以没加这条诉讼请求。
我想知道现在我要追溯我的财产,如果她还是不给,我去法院起诉她应该怎么办?标的是先前协议的10万美元现金和MBA估价的一半。
另外,2005年我被确诊为糖尿病,她是否应该付给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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