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以你的名义开公司,你就得负责任。万一出了问题,那些“合同”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你该负责任,还得负责任。

地主当得好好的,干吗非要去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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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意! -pretty_woman2- 给 pretty_woman2 发送悄悄话 pretty_woman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5/2011 postreply 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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