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什的以下法令是很严的, 都只对板材才有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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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从2002年3月20日生效,到2006年
三、总统令附件:对美国协调关税税则的修改
[iii]
美国贸易法授权总统为实施这些措施,修改关税税则。这个附件对措施涉及产品的税则进行了具体修改,包括产品的详细描述,关税税率,板坯数量在国家之间的分配等,以便海关实施。应当说,这是对海关的具体操作要求。
四、具体救济清单
[iv]
(1)板材
板坯:第一年5.4百万吨,配额外关税30%;
[v]第二年5.9百万吨,配额外关税24%;第三年6.4百万吨,配额外关税18%。
成品板材(包括中厚板、热轧薄板卷、冷轧薄板卷和涂镀薄板卷):第一年关税30%;
[vi]第二年关税24%;第三年关税18%。
(2)热轧棒材:第一年关税30%;
[vii]第二年关税24%;第三年关税18%。
(3)冷轧棒材:第一年关税30%;
[viii]第二年关税24%;第三年关税18%。
(4)螺纹钢:第一年关税15%;
[ix]第二年关税12%;第三年关税9%。
(5)焊管类产品:第一年关税15%;
[x]第二年关税12%;第三年关税9%。
(6)普通碳素和合金管接头和法兰盘:第一年关税13%;
[xi]第二年关税10%;第三年关税7%。
(7)不锈钢棒材:第一年关税15%;
[xii]第二年关税12%;第三年关税9%。
(8)不锈钢杆材:第一年关税15%;
[xiii]第二年关税12%;第三年关税9%。
(9)不锈钢线材:第一年关税8%;
[xiv]第二年关税7%;第三年关税6%。
(10)镀锡类产品:
[xv]第一年关税30%;第二年关税24%;第三年关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