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的公司已于2008年dissolution,但我以前的partner 仍私下在用我公司的名称和Bond # 进口。我的海关的bond 有效期到2007年6月。现收到海关追债信(Liquidated Damages incurred and demand for payment)$60,000. 请问诸位大侠,是否我可以不理会海关的信?因为我并不想再用这家公司再做任何生意,并且从2008年我也没有任何生意而且我已经关掉银行账户(其目的就是怕被前parner盗用)。IRS 已经确认我公司的dissolution.
我的问题是:
1. 此债务会不会影响我的SSN?
2. 此债务会不会仅涉及到公司而不会涉及到个人?
此问题有些复杂,敬请有经验的前辈赐教。
海关bond 号码被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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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会是不对的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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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09 postreply
1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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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海关bond 号码被盗用
-rossen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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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09 postreply
20:19:33